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龙政发〔2024〕13 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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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区规划( 2023 — 2030 年)的通知

龙政发〔 2024 〕 1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3 — 2030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4 年 2 月 22 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 2023 — 2030 年)

目录一、前言

建设生态文明,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部署,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必然途径,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2023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上强调,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一项示范创建工作。

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于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围绕建设美丽云南的目标,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 2021 — 2025 年)》《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深刻把握新时代云南省情特点,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营造全社会争先创优共同开展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的良好氛围,为实现“ 3815 ”战略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为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和保山市生态文明决策部署,龙陵县委、县政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通过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六大体系”建设,取得突出工作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县申报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 1 所、省级生态文明乡镇 10 个、省级绿色社区 4 个、省级绿色学校 7 所、省级环境教育基地 2 个、市级生态文明村 119 个、市级绿色学校 23所,为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和要求,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龙陵县委、县政府组织编制《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3 — 203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编制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最新部署,编制基准年为2022 年,规划期为 2023 — 2030 年。以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以及相关规划作为编制依据,深入分析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及生态环境现状,明确了《规划》的总体目标与阶段性目标,并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划进行了充分的衔接,以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为重点,加强生态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空间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生活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六大体系”建设,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点工程项目及保障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力推进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二、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工作基础

1 ﹒ 区域概况

龙陵古称“勐弄”“黑水陇”,地理坐标为东经 98 ° 25 ′~99 ° 10 ′,北纬 24 ° 07 ′~ 24 ° 51 ′,位于云南西部边陲,地处高黎贡山南麓的怒江、龙川江之间,东与施甸县隔江相望,南与临沧市永德县、镇康县、缅甸联邦果敢县毗邻,西与德宏州芒市、梁河县相接;北与腾冲市、隆阳区相连,国境线全长 19 . 71公里,国土面积为 2794 平方公里,辖 5 镇 5 乡, 5 个城市社区、116 个村民委员会,是云南省著名的侨乡之一。

龙陵县地处滇西横断山脉高黎贡山支系南延部,地层连续性差,多被断裂河流破坏,伴有大量不同时期岩浆侵入,因此有丰富的褐煤、铅、锌、铁、硫等矿藏资源。龙陵年平均气温 16 . 4摄氏度,由于地形复杂,垂直高差大,兼具低纬、高原季风气候特点,形成四季温差小、干湿季分明,垂直变异突出的亚热带山原季风气候。同时拥有热带、亚热带和温带的气候类型,造就了丰富多样的森林植被类型和动、植物资源。目前,已知维管束植物有 186 科 30 属 2613 种,大型野生菌类有 280 余种,植物物种有 625 种,野生动物有哺乳类、鸟类和两栖爬行类野生动物 475种,昆虫类动物 474 种。境内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地处高黎贡山南麓,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 5805 公顷,保护区周边区涉及 7 个乡镇,是我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的地区之一。保护区属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以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为主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以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绿孔雀、菲氏叶猴等为代表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以长蕊木兰、喜马拉雅红豆杉、疣粒稻、多种桫椤为代表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

龙陵交通便利、区位优越,自古是“西南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也是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大通道的重要交汇点。这里是一个多元文化交融的地方,境内抗战文化、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侨乡文化交相辉映,旅游资源富集,融山、水、林、洞、温泉为一体,拥有大量秀丽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民族民俗文化景观。龙陵松山被称为“东方直布罗陀”,是震惊中外的滇西抗日主战场,是滇西抗战、中国抗战乃至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见证,是承载民族精神、民族情感的重要载体,是警醒世人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重要平台,龙陵松山大战遗址公园被授予“全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爱国奉献卫国戍边教育基地”“第二批 100 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云南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荣誉, 2020 年龙陵松山大战遗址公园被评定为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龙陵县被誉为“天然温泉博物馆”,全县共有 42 处温泉,分布在县内各个乡镇,是龙陵旅游文化的一张重要名片,其中,温泉最集中的是被誉为“神汤奇水”的邦腊掌,泉区温泉密布,有泉眼 600 余孔,仅在 0 . 2 平方公里区域内就有氡氟泉、碳酸泉和硫磺泉等多种温泉,堪称“温泉博物馆”。邦腊掌温泉含有 23 种微量元素,对心脑血管疾病等均有较好疗效,因其水质独特、最具活跃性,被专家誉为“地球穴位”, 2022年邦腊掌旅游度假区被评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龙陵历史文化悠久,民族民间文化厚重,龙江傣族花棍、镇安大坝土陶工艺、阿昌族蹬窝罗活动以及民族刺绣、泥塑、面塑、民族乐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了多姿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

龙陵县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小而精、小而美、小而特”的发展定位,坚持绿美建设与绿旅融合同步进行,生态旅游与经济效益同步提高,坚持绿色发展道路,筑牢生态屏障。 2022 年,年末常住总人口 26 . 6 万人,城镇化率为 25 . 94 %,人口密度为 95 . 2 人/平方公里。 2022 年,龙陵县地区生产总值( GDP )为 154 . 09 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28 . 6 : 44 . 5 : 26 . 9 ,人均 GDP 为 57495 元。产业融合发展成效明显,农业规模化稳步推进,粮食产量稳步提升。“两烟”、甘蔗、茶叶、核桃、畜牧等传统产业持续巩固,褚橙、中药材等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工业聚集化取得突破,水电、矿冶、新型材料等产业加快发展。文旅业态更加丰富,全面融入保山旅游“三张名片”,全面打响了龙陵抗战文化、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三张牌”,旅游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旅游品牌化得到高质量推进。龙陵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美丽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县城等,并获评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 7个专项行动”先进县城。

2 ﹒ 建设基础

龙陵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创建”“森林龙陵”建设等为抓手,把生态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县域经济转型的重要支撑点,坚持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步,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 1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逐步健全。龙陵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一方面成立了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先后印发了《龙陵县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龙陵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龙陵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保山市龙陵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019 — 2035 年)》等,做好顶层设计,明确责任部门,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通报制度,严格督察考核,形成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另一方面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出台《龙陵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龙陵县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责任制,为龙陵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 2 )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近年来,龙陵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2019 年— 2022 年,龙陵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 99 . 4 %、 99 . 01 %、 99 . 2 %、 99 . 4 %。全县两大水系、3 个国控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达标率达 100 %。“十三五”期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 %。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均完成省级下达考核目标任务。

( 3 )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龙陵县地处高黎贡山南麓,被怒江和龙川江环抱,与缅甸相邻,是云南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组成部分。龙陵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主任的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龙陵县突出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把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及风险防范贯穿于各项重点工作始终,构建生物生态安全“ 1 + N ”制度体系。“ 1 ”即《龙陵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N ”即《龙陵县“林长制+检察”协作机制》《龙陵县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及县巡林工作制度、单位协作制度、县级督察制、县级考核办法等多项制度。 2016 年— 2022 年,龙陵县的维管束植物、脊椎动物分别由 2006 年的 2492 种、 468 种增至 2616 种、550 种,珍稀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县域新物种明显增加。截至 2022 年,龙陵县森林面积为 284 . 49 万亩,森林覆盖率67 . 89 %,森林蓄积量达 1703 . 59 万立方米。 2018 年— 2022 年,全县共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6 . 22 万亩,完成人工造林 7 . 407 万亩(含退耕还林)、义务植树 259 万株。规划公益林面积 36 . 99 万亩、划定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 174 万亩。龙陵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598 . 29 平方千米,系统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安全保护屏障更加稳固,让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更有保障。

( 4 )构建生态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龙陵县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明确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空间战略和总体目标,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龙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 — 2035 年)》编制已取得初步成果,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城镇化地区三大空间格局。农业空间得到有效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采取有力措施,遏制耕地“非农化”,妥善处理好“非粮化”,着力夯实粮食生产“耕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0984 . 42 公顷( 31 . 48 万亩),其中,坝区永久基本农田 1822 . 81 公顷( 2 . 73万亩);龙陵县在生态廊道与生态战略节点的基础上,结合龙陵县生态保护实际,构建“一屏、一带、多节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充分利用生物走廊带,全方位进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治理,改变野生动物栖息地孤岛化和破碎化的状况;高质量编制《龙陵县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以棚户区改造、“美丽县城”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优化城镇空间组织关系,建成使用东坡森林公园、龙山湖公园等一批项目,提升城镇品质,“一核托双心、龙脊携四脉、玉带缀多点”的城市空间格局基本形成。

( 5 )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近年来,龙陵县精准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聚力实施系列三年行动,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54 . 1 亿元,增 8 . 2 %,三次产业结构由 2018 年的23 : 41 . 8 : 35 . 2 调整为 2022 年的 26 . 9 : 44 . 5 : 28 . 6 。发展以生猪、肉牛、石斛、核桃、茶叶等为主的高原特色农业,石斛种植面积达 3 . 9 万亩,实现鲜条产量 9000 吨,被列为省“一县一业”中药材产业(石斛)特色县。发展以绿色硅材产业为主的新型化工业,实现绿色硅产值 164 . 7 亿元,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 82 . 3 %。稀土新材料产业实现破局,全省首个稀土加工项目落地龙陵县。发展以建设云南滇西边境旅游目的地为主的旅游服务业,全力推进旅游品牌化,大力实施“文旅扬县”战略,着重打造抗战文化、温泉养生文化、黄龙玉文化“三张品牌”,持续巩固提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 2022 年接待游客 454 . 1 万人次,增34 . 6 %;实现旅游总收入 46 . 4 亿元,增 29 . 8 %。

( 6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初显。龙陵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龙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龙陵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019 — 2035 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突出重点,形成了县级领导包抓、县直部门分类主抓、乡镇承担主责、村组具体实施、村保洁员专职负责的“五级联动”格局,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 2021 年以来,全县共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2507 . 69 万元,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全县除腊勐镇、龙新乡外其余 8 个乡镇均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纳入规划的 119 个行政村中,完成治理的行政村34 个,行政村治理率 28 . 57 %,污水处理设施总数有 60 座,日污水处理能力约 3457 吨。

( 7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县委、县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员干部示范带头,群众积极参与,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龙陵生动实践。制定印发《关于实施抓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通知》,以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等为抓手,开展“清河、清湖”、爱林护林、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路域环境整治 5 个专项行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八进”行动。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双报到双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等为抓手,建立基层党组织实行“支部 1 + 1 ”“党员 1 + N ”挂联制度,深入开展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确保每个重点治理区域、重点部位、关键位置都有党员干部包保挂联。通过包保挂联,党员干部带头干,生态文明建设群众跟,描绘出一幅生态文明建设党群共护的生动画面。 2022 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 94 . 6 %、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 92 %。

(二)存在问题及机遇挑战

1 ﹒ 存在主要问题

( 1 )高质量绿色发展还不充分。龙陵县正处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过渡阶段,发展诉求强烈。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龙陵县将加快推进工业聚集先行区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大滇西旅游环线交汇点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资源能源消耗不断增长,生态环境压力将持续加大。目前,龙陵产业仍以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等污染型企业为主,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及重金属排放量大,区域性、结构性、布局性污染仍较突出,低端化、粗放式的问题仍然存在,绿色产业化进程仍然面临诸多阻力和不确定性。

( 2 )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的基础仍不牢固。龙陵县境内有两江,即怒江、龙川江, 3 个国控监测断面中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根据龙陵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大气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在空气质量为良和轻度污染的天气中,臭氧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土壤治理和重金属污染治理难度大,历史遗留土壤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涉重产业相对密集,早期采用采富弃贫、堆贫的方案,造成大量堆存贫矿的污染防治措施较难实施,存在较多历史遗留问题,生态破坏问题恢复难度大。

( 3 )农村环境治理能力不足存在短板。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偏低,污水处理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全县 1007 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数大、底子薄、治理率低,已建成的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有差距,导致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 28 . 57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仅为16 . 7 %,农村环境整治还未实现全覆盖,农村“两污”设施建设及管理制度尚需健全。

( 4 )水土流失、土地石漠化风险依然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突出,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艰巨。龙陵县水土流失极脆弱区面积为9158 . 32 公顷,占龙陵县国土总面积 3 . 28 %,脆弱区面积为23575 . 84 公顷,占龙陵县国土总面积 8 . 44 %。石漠化脆弱区面积为 32 . 64 公顷,占龙陵县国土总面积 0 . 01 %。水土流失面积占比较大,加之陡坡耕作、过度垦殖、过度放牧等现象在部分地区依然存在,局部地区土地荒漠化导致水土流失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恢复植被、生态治理难度较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110340 . 39 公顷,占国土面积 39 . 50 %;地质灾害数量多、隐患大,已调查、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157 处,涉及全县 5 镇 5 乡80 个(村)社区。对国土空间安全利用及山区城乡建设影响大。

2 ﹒ 面临的机遇

( 1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为云南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新方向。 2015 年 1 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要求云南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2020 年 1 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要求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不断取得新进展。龙陵县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把准工作重点,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迈出坚实步伐。

( 2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为龙陵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遵循。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18 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今后 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结过去、立足现在、开创未来,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新阐释新发展,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 3 )融入“一带一路”发展为龙陵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龙陵地处云南西部边陲,与缅甸山水相连、江河同源,有国境线长 19 . 71 公里。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建设,一批诸如大瑞铁路、瑞孟高速、施勐高速、沿边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建成,龙陵将处在通向南亚东南亚的一个重要节点上,处在昆明至瑞丽辐射缅甸皎漂连接东南亚、昆明至腾冲辐射缅甸密支那连接南亚两大国际通道的交汇点上,区位优势更加凸显。龙陵依托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从资源配置、效率、成本方面加快建设,提升基础设施规模,引导和促进龙陵社会经济发展与交流合作。

( 4 )打造全域旅游品牌为龙陵高质量发展提供重大契机。省委、省政府启动了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龙陵认真落实省级、市级要求,推进大滇西旅游环线境内建设工作,持续提升“中国松山·宝地龙陵”旅游品牌影响力,围绕“抗战文化、温泉养生文化、黄龙玉文化”三张品牌和“一山两江两带”,加快旅游转型升级,推动龙陵成为滇西旅游主要目的地,借此实现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多方位、全链条全域融合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 5 )开展绿美云南建设为龙陵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抓手。绿美城市既是新理念,也是大概念,包含了绿、美、城三要素,是生态、形态、业态的有机统一,是面向未来的城市构型。绿美云南建设是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举措,是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举措的内在要求和时代回应。龙陵是“江河山川之美”“绿色生态之美”“历史文化之美”的嵌合地,全县森林覆盖率高达 67 . 89 %。龙陵县全面落实《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 2022 — 2024 年)》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级、市级工作要求上来,深化创新实践途径,最终实现绿美城市四季常青、绿美乡村颜值提升、绿美公路宜行宜游、绿美河湖水清景美、绿美景区养眼养生。

( 6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龙陵高质量发展提供新路径。龙陵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更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争取把龙陵建设为乡村振兴示范区。

3 ﹒ 面临的挑战

( 1 )结构偏重的产业发展与绿色转型之间任务繁重。龙陵县产业结构偏重,工业能耗推高全县能源消耗总量,以硅冶炼、电锌等行业为主的工业贡献全县 31 %左右的 GDP ,工业能耗占全县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高达 90 %以上,全县能源消耗量较大、单位 GDP 能耗较高,根本原因在于龙陵县产业结构不合理,“一硅独大”现象突出,其他行业相对发展不足。在经济复苏压力持续增大的形势下,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绿色转型发展,在短期内面临稳增长的巨大压力,通过产业链升级与生产技术工艺革新,也面临投入、成本和市场的多重制约。如何实现加快发展与结构调整并举,发展生态、循环、绿色经济,将是实现龙陵县高质量快速发展的重大挑战。

( 2 )农村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近年来龙陵县农村环境投入较大,但仍存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面源污染防治薄弱等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已建成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低。农村畜禽养殖场(点)建设分散,未设有污染治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不足。农业面源、农村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导致的农村面源污染较为突出,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隐患。这成为龙陵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一大挑战。

( 3 )生物生态安全防控形势趋紧。龙陵县地处云南省西部,国境线长 19 . 71 公里,与缅甸接壤,外来生物入侵风险较高。境内特有物种地理分布狭窄,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绿孔雀、菲氏叶等部分物种种群数小、数量少,过分依赖于特殊的生存环境,抵抗外界干扰能力较差,在遇到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后,极易陷入濒危状态甚至灭绝。龙陵县地处西南边疆,与缅甸相连,加之高黎贡山绵延境内,外来物种入侵、口岸疫情疫病传入风险不断增加,入境动植物检疫监测及处置难度和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物安全问题和新型生物安全风险相互叠加、境外生物安全威胁和内部生物风险交织并存,需要推动生物生态安全风险的系统治理和全链条防控。境内怒江、龙川江两大河流均为国际性河流,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关系到整个下游流域生态平衡的维持,保护好流域的生物多样性不仅对国家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全球的环境保护和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也成龙陵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一大挑战。

三、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 2023 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 3815 ”战略要求,坚决扛好扛牢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政治责任,结合龙陵县主体功能定位,立足“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节点、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云南滇西边境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战略,龙陵县凸显绿色资源优势、节点区位优势、产业基础优势和特色文化优势,以自然资源本底、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以建设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人文美的美丽龙陵为目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守住“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着力将龙陵县建设成为环境质量良好、生态系统健康、资源集约利用、环境管理有序的滇西边境魅力城镇和西南边境绿色生态城。

(二)规划原则

1 ﹒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严格生态环境管控,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以资源高效利用推动经济发展,走绿色发展之路,共建美丽家园。

2 ﹒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通过规划编制,选择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作为突破,有序推进、分步实施。

3 ﹒ 强化底线,严格约束。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线,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4 ﹒ 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坚持“规划一张图、生态一盘棋”,分区域、分阶段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形成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格局。

5 ﹒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体系。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1 ﹒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龙陵县全境,包括 5 镇 5 乡:龙山镇、镇安镇、龙新乡、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象达镇、平达乡、勐糯镇、木城乡, 5 个城市社区、 116 个村民委员会,国土面积 2794 平方公里。

2 ﹒ 规划期限

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期限为 8 年,规划期: 2023— 2030 年,编制基准年为 2022 年,规划目标、任务、工程以近期( 2023 — 2025 年)为主,展望 2030 年目标。

(四)规划定位

龙陵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围绕云南省“ 3815 ”战略发展目标,结合龙陵县主体功能定位,凸显绿色资源优势、节点区位优势、产业基础优势和特色文化优势,立足龙陵县自然资源基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努力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动龙陵县成为“中国石斛全产业链发展示范区”“云南绿色硅材产业聚集区”“云南滇西边境旅游目的地”,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本规划作为龙陵县 2023 — 2030 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指引和总纲,在明确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宏观战略、确定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部署、建立生态文明体系、强化生态文明统筹协调等方面将发挥指导性作用。同时,本规划及其实施情况是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验收的重要依据。

(五)规划目标

1 ﹒ 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生态优势,全面推进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的生态空间体系、以绿色发展为特征的生态产业体系、以防治结合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生活体系、以多元共治为目标的生态制度体系。到 2025 年,各项建设指标均达到国家、省级要求,力争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 2030 年,将龙陵县建设成为“生态空间优化、生态经济高效、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生活和谐、生态文化昌盛、生态制度完善”的美丽龙陵,推动龙陵县成为“中国石斛全产业链发展示范区”“云南绿色硅材产业聚集区”“云南滇西边境旅游目的地”,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积极探索龙陵县“两山”转化途径,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龙陵样板。

2 ﹒ 阶段目标

近期目标( 2023 — 2025 年):到 2025 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红线、耕地红线、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碳汇水平持续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初步形成;全面完成省、市下达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空间管控等约束性指标;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更加巩固,森林覆盖率达 67 . 89 %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逐步提升,初步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农村环境整治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分别达到61 . 34 %、 80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建立,政府绿色采购比例稳步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与参与度保持在 95 %以上。

远期目标( 2026 — 2030 年):到 2030 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中国松山 • 宝地龙陵”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建设成为“生态空间优化、生态经济高效、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生活和谐、生态文化昌盛、生态制度完善”的美丽龙陵,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龙陵样板。

3 ﹒ 建设指标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中县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龙陵县共包括 9 项申报条件以及 6 个领域、 10 大任务、 39 项建设指标。对 39 项指标进行目标值规划,详见下表 3— 1 所示。

表 3 — 1 龙陵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规划表

四、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1 ﹒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龙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 — 2035 年)》的印发实施,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强化“三线一单”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指导作用,指导项目环境准入,强化对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约束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提高企业环境应急能力水平,规范重大风险源企业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推进建设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整改,达到要求。

2 ﹒ 完善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 1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市级自然资源登记信息数据库对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矿产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实现自然资源登记成果的统一管理、信息共享,以及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国土调查、专项调查信息的实时关联。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摸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监督权的内容和主体;梳理各部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能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根据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划战略,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 2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加强用途管制,保护坝区良田,严守耕地红线,防止“非农化”“非粮化”,严格管控耕地红线,保障龙陵县耕地资源。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发展低能耗绿色建筑,制定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措施。规范土地市场,强化土地规划管理、引导节约利用用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3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节约集约使用制度,突出“三条红线”刚性约束管理,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制。坚持全面落实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的“三条红线”和水功能区管理规定,通过创新构建区域、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统一调度管理机制,协调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合理调整龙陵县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优化配置水资源,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项目。加快建立再生水资源利用体系。加快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综合利用,提标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增加高品质再生水产水规模。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积极开展节水能力提升建设工作,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落实节水“三同时”与“四到位”,督促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制定节水计划,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

3 ﹒ 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建立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形成“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利益调节格局。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补偿方式和范围,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联防共治的运行机制。

实施林草系统修复工程。通过工程造林、封山育林、退牧还草等措施,有序推进宜林荒山、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和未成林地等造林绿化空间和林地后备资源造林绿化建设以及公益林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毒害草治理、草原生态修复等,优化林草生态系统结构。重点在碧寨乡、腊勐镇、木城乡、镇安镇及象达镇等乡镇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及森林修复工程,推进县域内国土绿化全面提质增效。在全县生态脆弱、石漠化严重、生存环境恶劣、草原退化严重区域,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退牧还草、乡土草种繁育。重点对木城乡、象达镇万亩草山实施草原生态修复。

4 ﹒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切实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党委职能部门和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审判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组织各部门开展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造成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的排查力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建立线索移送、督促检查机制,完善案件索赔工作责任制,强化修复效果评估。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地方立法进程,强化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有效衔接,实现生态环境损害“应赔尽赔”目标。加强案件筛选、启动、鉴定评估、索赔磋商、诉讼、修复、执行监督和赔偿资金管理。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云南省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等工作要求,开展全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加快建立健全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促进领导干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

5 ﹒ 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 1 )落实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根据《龙陵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强化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相关规定,深入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按照国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合理认定责任和追责对象。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离任,终身追责。

( 2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完善监管体制,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加强司法保障,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构建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实现全覆盖。实行“谁考核、谁监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 3 )夯实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一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重点污染源企业要发布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环境信息,对公开信息的全面和准确性负有法律责任。企业法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采取减缓影响和污染治理措施,发布相关结果。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企业环境自律体系建设,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 4 )探索建立碳汇产品开发和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多样化的价值实现路径。落实“碳汇云南”三年行动要求,充分挖掘区域森林、草地等碳汇资源,积极探索碳汇产品开发和交易实现机制,打通“两山”转化路径。建立碳汇产品调查监测机制,编制全县碳汇产品目录清单;建立碳汇产品开发转化机制和碳汇产品经营开发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将碳汇产品转化为经济效益;建立有利于碳汇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和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探索碳汇交易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加强就碳汇交易机制建立方面与国家、省、市碳汇发展规划的衔接,将碳汇交易机制列入地区发展规划,将支持碳汇交易的发展及相关配套政策纳入地区发展规划之中。积极发展碳汇交易市场各类机构,理顺碳汇交易管理体制,设置负责碳汇项目的审核、监管、宣传等的政府碳汇交易管理部门,建设碳汇交易平台,协调与监管碳汇交易,制定碳汇交易地方政策。同时加强财政支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人才吸引政策等方面研究,保障碳汇交易机制的建立。

( 5 )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支撑体系。全面落实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和低碳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水资源价格改革,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健全完善污水垃圾处置收费机制,强化绿色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引导金融和实体经济开展绿色投融资活动。深化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环保治理投融资新形态,大力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污染防治和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和推进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加强绿色发展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 6 )探索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有效增加林业碳汇储备;推进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深度挖掘境内优质生态资源的内涵和生态价值,合理发展生态体验、科普教育等生态服务业;培育生态原产地产品品牌,开发“生态”产业发展新模式;发挥农业生态功能作用,有效扩大绿色农产品供给,提升农村生活品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鼓励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将各类生态产品纳入品牌范围,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1 ﹒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为核心,坚持控源、增容两手发力,深化碧水行动,发力点源、面源齐控,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加强流域污染源精细化管控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减轻水环境容量超载压力。

( 1 )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①强化“三水”统筹管理。强化用水强度约束,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健全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考核。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管理,全面落实生态流量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选择重点流域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价考核试点,增加生态用水保障,促进水生态修复,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流域分区管理体系,强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水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对重点流域设置总磷、总氮等总量控制因子,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

②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根据《保山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及 2021 年各县市区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的通知》下发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序开展工业、农业、养殖业和生活废水的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完善流域分区管理体系,优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明确国、省控断面水质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

③统筹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调查掌握全县傍河型的乡镇级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情况,以傍河型乡镇级水源地为重点,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的污染。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针对产业园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按年度分批实施调查评估工作。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全县地下水污染状况普查与监测工作。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④统筹推进“保好水”“治差水”。稳步提升优良水体比例,加强沿江空间管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沿江近岸村镇截污治污体系,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水环境风险防范。持续深化污染治理,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并重,补齐城镇截污治污短板,推进尾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实施生态补水等措施。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加快推进龙陵县建成区及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及整治。

( 2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城镇和农村水污染治理、河流生态治理、沿河直排入河排污口的整治。

①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提升企业生产清洁化水平。加快园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加大现有开发区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加快园区固废处置设施建设,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形成企业之间、行业之间,以及与工业园区等之间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以“ 3R ”为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推动区域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产品”的循环发展模式。

②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进一步摸清怒江、龙川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等重要河流排污口现状并实施动态更新,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名录。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逐步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③深化城镇水污染治理能力。坚持“厂网河湖一体”的原则,加强对配套管网的规划和建设,尤其加大二、三级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置能力。实施排水管网改造完善工程,改造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建设雨水管道。梳理城区排水管网,加快对错接、漏接管网进行改造,实现管网排水体系的优化。加快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开展控源截污,实施污水纳管。理顺管网运行维护责任,健全管网维护机制。

④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解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管网配套不完善问题,把龙陵东河流域综合治理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大责任和重要任务,着力解决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以乡村为整治重点,全面实施污水治理工程,完善城区和龙陵东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逐年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确保龙陵东河水质明显改善、河流水域岸线环境面貌逐步提升。大力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加大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解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开展老城区截污管网排查,摸清错接漏接未接情况;实施排查发现的雨污管错接漏接未接改造,推动实施管网更新、破损管网修复、下水管道清淤;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推进重点流域镇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龙陵县木城省控断面上游碧寨乡段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示范项目、龙陵县木城乡乌木寨村、老满坡村、花椒村污水治理项目。

⑤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力度。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肥作物种植面积,推广配方肥、专用肥、生物肥料、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因地制宜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生物农药使用比例,全面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设施养殖工艺。推广畜禽粪便污水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配套水平,实现粪便资源化、生态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 3 )加强重点流域生态保护

强化怒江、龙川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按照“干流保护为主,支流重点防治”的思路,重点加强怒江、龙川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流经城镇河流的生态保护治理,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完成重点断面流域综合整治,加快补齐沿边地区截污治污短板。健全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编制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差异化治理。建立流域统筹、区域落实、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强化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协调,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建立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基础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 4 )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持续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贯彻落实《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建立保护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机制,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停用龙陵县熊洞水库水源点及启用八 〇 八水库作为龙陵县城集中式供水水源点的批复》的要求,强化八 〇 八水库的安全运行管护、日常巡查检查和水量调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确保饮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包括对饮用水源现状调查排查、水源地基础状况评估、水源地达标评估、环境管理状况变化评估和水源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并针对评估结果对水源地进行整治。

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根据清河水库、长汉坝水库、黑龙洞、小河水库和小滥坝水库等 5 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及一垛墙水库、轱辘河水库、岔河龙洞、滑皮洼、淘金河、生产河等 6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地饮用水水源地划分结果,加快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与定界,开展“千吨万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要求。

( 5 )积极推动水生态恢复

全面开展主要河流水生态现状调查,摸清家底,评估水生态健康状况,探索河流水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工作。强化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深化河流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和优化调度,加强闸坝(水库)生态调度,完善补水机制,在保障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前提下,制定生态补水计划增加生态水补给量,逐步恢复有水河流。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重点水域逐步实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合理确定河湖生态缓冲带范围及管控要求,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对不符合水源涵养、水域、河湖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对重点流域及重要河湖及水源涵养区等生态空间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加强流域源头生境保护,恢复水生生物种群资源,加大龙陵特有物种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科学开展土著鱼类及水生植物恢复,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恢复,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增殖放流,逐步实现“有鱼有草”的目标。

2 ﹒ 巩固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细颗粒物( PM 2 . 5 )和臭氧( O 3 )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 O 3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

( 1 )强化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大气污染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加快生产过程清洁化,推广应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分级燃烧、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覆膜滤料袋式除尘等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废气排放总量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强度。

( 2 )加强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

协同开展 PM 2 . 5 和 O 3 污染防治,加强城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以 PM 2 . 5 和 O 3 协同控制为核心,继续强化大气污染物源头精细分区控制,推动县城 PM 2 . 5 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 O 3 浓度增长趋势,加强 VOC S 和氮氧化物 NO X 的协同治理,加快补齐 O 3 治理短板。到 2025 年,建立健全龙陵县大气污染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龙陵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保持优良,重点做好“三个协同”,包括 PM 2 . 5 与 O 3 防治协同、蓝天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 NO X 与 VOC S 减排协同。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 99 . 4 %, PM 2 . 5 年平均浓度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 3 )分区施策改善区域大气环境

①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云南龙陵产业园区整治力度,严格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准入。及时跟踪国家及地方出台的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方案,持续推进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压缩产能,淘汰相应产能与设备,引导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绿色升级改造,推进产业布局空间和时间优化。开展硅冶炼业、水泥制造业烟气综合治理工作,启动云南永昌硅业公司等硅冶炼企业烟气脱硫项目、龙陵海螺水泥等企业烟气综合脱硝项目,实行高耗能高污染区域每平方公里碳排放强度、能源及煤炭消费强度、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的刚性约束。

②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重点对县城区域、产业园区等区域实施差异化管控,重点行业实施错峰建设(生产)、限产限排;适时采取人工增雨;特殊时段及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采取“三停”措施;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健全重点区域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适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挂牌督办,切实解决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

③深化车油路污染防控。强化移动源污染监管,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治理,继续推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淘汰国三排放标准老旧柴油货车,严格执行货车城区限行制度,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持续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或黑烟抓拍设备建设,柴油货车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和精准定位系统( OBD ),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 I / M 制度)建设,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定期监测监管执法, 2025 年底前,推进年销售汽油量大于 5000 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非标油生产企业。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基本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

④规范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规范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城市建成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提升管理标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及设施设备设置不达标的餐饮服务业责令限期整改,按规定安装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污染及其他影响。加强部门联动,按照工作职责和管理范围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督促,保持整治成效,达到整治目标。

( 4 )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治理

①实施重点行业 NO X 等污染物深度治理。以硅冶炼、钢铁、水泥、砖瓦、石灰等行业带动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控制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全面提升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实施水泥熟料窑生产线烟气脱硝提升工程,烟气综合脱硝率提升至 60 %。加快重点地区、工业园区、相关企业淘汰落后燃煤锅炉,推行“以气代煤”工作。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完成每小时 65 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②大力推进重点行业 VOC S 治理。有序推进化工、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油品储运销、汽车维修(维护) 4S 店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 S 全过程控制体系建设,实施 VOC S 排放总量控制。开展低 VOC 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无组织排放控制、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以及 VOC S 蒸发排放控制等工程。开展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 VOC S 物质储罐排查。全面推进使用低 VOC 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立低 VOC 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

③强化移动源污染监管。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治理,继续推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以物流主要通道和柴油货车集中通行路段为重点,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遥感监测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定期监测监管执法。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基本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

④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动态更新建筑工地、公路施工、露天矿山等扬尘源管控清单,探索开展网格化降尘监测考核,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扬尘措施,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强扬尘管控。继续加强施工场地监管,加强预湿和喷淋抑尘措施和施工现场封闭措施管理,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实施中心城区裸露地面绿化全覆盖工程。推进保留小型矿山的扬尘整治,设定裸露地面的控制指标,并通过卫星遥感进行识别监控。加强县城建成区及周边地区、乡村农业集聚区秸秆、垃圾焚烧管控力度,推广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技术。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效,坚决遏制“散乱污”死灰复燃,异地转移,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 5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

严厉打击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等非法活动,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含氢氯氟烃( HCFC S )淘汰和替代,继续推动三氟甲烷( HFC — 23 )的销毁和转化,鼓励研究开发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加强化工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填埋场及其他领域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管控。加强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害物质的各类气体,包括含尘气体、高温烟气、酸雾等气溶胶的收集和处理,加大其他涉气污染物的治理力度。开展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研发应用。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安装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到锅炉排放标准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

3 ﹒ 严格管控土壤环境质量

( 1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

根据已进行的土壤污染调查结果,深入挖掘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采集土壤及农产品样品,分析土壤酸碱性、肥力指标及污染物因子等,明确调查区域土壤基本性质,了解土壤污染物与农作物耦合的关系,掌握龙陵县农田土壤污染现状及农产品安全现状。有序推进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风险监控点位及省级确定的具体监测点位和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

( 2 )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

加强污染源监管。加强环境管理,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全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更新。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在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历史污染区域和工业园区周边应划定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应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加强对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的防控,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应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有关总量控制要求。

( 3 )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源环境监管

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 2025 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以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等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在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集中地区,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矿山尾矿库环境监管,加大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固体废物污染。

( 4 )推进土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

①推进土壤安全利用。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将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地区倾斜,优先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为重点,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依法落实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风险管控措施,开展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或严格管控区划定试点,在满足国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以重度污染集中区域为重点,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农业产业转型及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

②有序推进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开展耕地土壤酸化治理,提升耕地质量。推进以降低土壤污染物含量为目的的修复试点工作,谋划一批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优先以龙陵县芒关河流域为对象,结合当地气候条件综合采用农艺调控、低累积品种筛选、替代种植、土壤改良等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受污染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以有色金属矿山以及暂不开发的受污染建设地块为重点,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采取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积极探索污染地块修复与后续开发建设协同等“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 5 )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

对辖区内的尾矿库进行排查,凡是涉及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环境隐患排查,落实尾矿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要求,按照隐患严重程度和环境敏感度,开展安全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重点治理区域及重点治理项目,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提高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等级,生产运行的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

( 6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将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强化污染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正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地块,以及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的,不得批准供地方案,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不得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规范名录公开的内容,细化纳入及移除程序要求。

( 7 )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

推进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以危险废物暂存点、垃圾焚烧/填埋场、采矿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对出现渗漏现象的提出防渗整治措施,制定全面推进重点污染源防渗工作的措施,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监管执法工作。针对城镇污水管网渗漏情况,研究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和检测技术,结合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县城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统筹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建立地下水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落实好地下水的摸排和治理工作,针对地质因素和人为污染造成水质超标的地下水区域,科学分析水质,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方案。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建立工业企业地下水影响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放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业行业为重点,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定期评估重点工业企业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地下水污染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状况。

4 ﹒ 开展噪声污染综合防治

( 1 )严格控制工业噪声

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严格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明确改善噪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源,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音、吸声、消声的措施进行治理。针对黄龙玉加工等行业扰民的问题,规定专门的集中加工区域。禁止在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区域内新建、扩建产生噪声的工业企业。

( 2 )规范管理建筑施工噪声

严格建设审批,执行建筑噪声施工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推广使用低噪施工技术和施工机械,优化施工方案,科学安排施工工序,实行文明施工。

( 3 )切实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合理规划不同等级的城市道路系统密度,保证足够的消声距离。环境噪声超标路段设置声屏障。环境噪声超标路段设置声屏障。加强公路交通干线、铁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安装声学障板,降低直达声、透射声、衍射声的传播。实行分时、分段管理,重点加强夜间噪声管理。

( 4 )综合整治社会生活噪声

控制和降低社会活动场所噪声源的产生强度,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对达标率低的重要时段和敏感区域的噪声控制。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对现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实施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扰民投诉突出的 KTV 厅、酒吧等娱乐场所。

5 ﹒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市级“碳达峰”“碳中和”统一部署,鼓励开展可持续造林增汇、森林经营、森林抚育管护活动,增加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质量。加强农田保育建设,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加农业土壤碳汇。推广秸秆还田、精准耕作技术和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

( 1 )积极参与碳达峰行动

推进龙陵县“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编制,到 2025 年,低碳发展稳步推进,二氧化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完成省下达的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优化调整工业用能结构,重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重点领域低碳化发展。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低碳产品认证,推进落实《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鼓励减排创新行动。加大低碳宣传力度,倡导低碳生活。发展绿色低碳智慧交通,大力推广普及节能及新能源汽车,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控制农业生产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开展低碳农业试点示范,大力增加森林碳汇,全面推进森林碳汇、乡村绿化美化林业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增强湿地固碳能力。

( 2 )积极削减碳排放和增加碳汇

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推进减排降碳。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支持推动构建科技含量高、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发展。实施烟煤替代,提升电能在终端用能比例,推动重点行业节能低碳改造,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绿色供应链管理,调整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加强商业、建筑与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减排降碳。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总体部署,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降低碳排放强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和生态系统碳汇,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任务。

( 3 )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逐步将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纳入生态保护、生态修复、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可行性论证。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加强绿色建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绿色低碳化建设,提升城市能源供应系统、交通运输体系、建筑设施、自然生态等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加强气候变化系统观测和科学研究基础工作,完善区域防灾减灾及气候变化风险应对机制,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的能力。

( 4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政策深度融合

建立重点排污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公开制度。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保山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利用地面监测、遥感等技术手段探索大尺度区域含氟温室气体和甲烷等排放监测。研究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动企业温室气体数据报送系统,推进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并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完善纳入碳金融、气候风险保险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推进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的制定。

6 ﹒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系统思维,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全面提升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能力,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

( 1 )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①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动摇,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加强有限人为活动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监管。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数据和成果实时共享,提升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管理,并将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管理工作作为政府及其负责人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的内容,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②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围绕“两屏一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将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划入自然保护地,建立由小黑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亮山地方级森林公园构成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采取差别化管控。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限制人为活动。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并建立矢量数据库,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以云南龙陵小黑山自然保护区为依托,积极开展高黎贡山白眉长臂猿、绿孔雀、灰叶猴等国家级和省级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近地保护,恢复和扩大珍稀濒危特有物种种群。稳步开展重要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修复,重要物种栖息地恢复,改善物种生存环境,维护典型原生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结构,巩固和提升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成效。加强自然公园建设。建设云南龙陵亮山森林公园,以典型性的森林、湿地、草原及水源地为重点,加强自然生态的保护,保育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与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③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加强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保护。依据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以高黎贡山及其向南延长带为重点,开展热带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林保护与生态恢复,抓实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做好外来有害生物对自然生态系统风险评价与检测、防控技术工作。开展植被、动植物、重要物种的科研监测活动,建立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打造生态廊道,推进怒江、龙川江、南底河等河流和城镇面山、湖库周边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脆弱敏感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及矿山生态修复,增加林草覆盖,提升区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充分发挥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全面提升全县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能力,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

( 2 )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①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建立极小种群物种档案,探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划建和公益组织参与保护的模式,加强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完善以就地保护为主,近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立地保护为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加强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稳定,重要的生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②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珍稀濒危物种重要栖息地和迁地保护体系建设。加强小黑山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江中山亚区绿孔雀、疣粒野生稻,大雪山亚区喜马拉雅红豆杉,雪山亚区边缘景东翅子树,古城山亚区长蕊木兰、白眉长臂猿,一碗水亚区珍稀濒危桫椤植物园的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和评估,合理布局并加快建设生态监测站,完善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建设生物多样性大数据库,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能力。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资源,建立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推动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掘、整理、传承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民族传统文化。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和外来物种管控,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③强化生物生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生物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严格生物物种资源进出境检验检疫管理,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对外合作交流管理,严厉打击走私、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启动外来入侵生物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调查,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边境地区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监督,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生物防控成效评估。加强生物技术的环境安全监管。

④加强生物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着力推进“一县一业”石斛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工程。通过技术创新和设施设备改良,提升石斛质量安全水平;开发石斛精深加工产品,延长石斛产品产业链,培育产业领军主体及品牌,提高石斛产业集中度。加大石斛深加工,将粗加工干品、枫斗、金条等,引进现代生物技术和机器设备进行加工处理,生产石斛微粉、超微粉、蜜炼石斛膏、含片等石斛系列深加工产品。加大石斛精加工科研力度,开发石斛活性多糖、石斛碱、石斛菲等萃取产品和铁皮石斛颗粒、冲剂等药品。

( 3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多部门协同,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矿业权合理退出和规划矿区调整问题,及时清理整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旅游开发活动,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禁食野生动物、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等生态保护监督检查。强化对开矿、修路、建设、围填、采砂等破坏湿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线等行为的监督。

( 4 )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①开展国土山川大绿化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持续开展森林龙陵建设和国土绿化行动,开展沿路、沿河湖、沿集镇“三沿”造林绿化。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强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实施人工造林、种草、草原生态修复等,优化林草生态系统结构。推动生态脆弱区、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提升横断山区等重点区域水源涵养功能,逐步改善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持续开展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小流域综合治理。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②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全面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复绿,解决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政策关闭矿山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推动镇安镇、龙山镇与龙新乡等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解决矿区地质灾害、土地资源占压损毁、植被破坏、水土污染等问题,改善矿区周边生态环境,提高矿区居民生产生活质量。依法依规严格管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摒弃粗放发展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经济绿色复苏发展。强化绿色矿山建设建立健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重点推进象达小米地硅石矿绿色矿山建设,探索矿山绿色开发新模式,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③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强化河湖长制,加强主要江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完善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湿地监测预警体制和评价体系,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机制,增加湿地保护面积,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率。推进怒江流域生态湿地和县城西河生态湿地治理保护,加强小微湿地建设,建立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确保自然湿地总面积不低于 2840 . 15 公顷。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结合人工修复,探索实施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通过地形整理、水系连通、地形地貌修复、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等措施,加大退化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恢复和完善湿地生态功能,逐步扩大湿地面积,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④提升城镇绿地生态功能。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绿地、绿化隔离地和市政交通、污水处理、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绿地体系,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功能品质。开展城市绿地提升改造,提高乡土物种比重,丰富城市生物多样性。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廊道、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河湖水系连通和流动性。加大古树名木管护力度。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文明城市、云南省园林城市、云南省美丽县城创建成果。

7 ﹒ 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健康。

( 1 )强化固体废物管理

①全面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制定“一场一策”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限期完成整治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信息录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信息系统。

②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综合利用。加快冶炼等行业工艺提升改造,加大延伸重点行业产业链,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推进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和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水平。规范中心城区内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推进城区餐厨垃圾资源化、逐步扩展到重点乡镇,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置点的监督管理,及时解决问题,消除污染隐患。

③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走私洋垃圾等专项行动,将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固体废物产生、收运、贮存、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行为。

( 2 )提升危废医废风险防范水平

①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利用能力。支持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利用,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加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升级改造,推动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砷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工业废盐等低价值高环境风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

②加强医疗废物处置效率。积极落实好《保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废物收运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保发改资环〔 2022 〕5 号)要求,依托保山建投昌源环保有限公司四县区联合处置中心建成后,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网络、安全运输、处置体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现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并覆盖农村地区,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过程的现场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医疗废物专门的收集容器和暂存点,防止其他废弃物混入医疗废物。加强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处理处置环境监管。

③严格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和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积极纳入“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管理,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

( 3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

①加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管理。完善全口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重金属污染减排分类管理,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落实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开展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和重点整治,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将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以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和硅冶炼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开展现场检查,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并按计划实施整治。

②开展尾矿污染治理。巩固“十三五”尾矿库污染治理成果,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并实施差异化管理。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强化重点区域尾矿库污染治理。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科技投入,推动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督促涉重金属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强化涉重金属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按照“一库一策”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实现企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 4 )加强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

健全辐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建立健全符合全市实际的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对新建电磁辐射类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环保竣工验收制度。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健全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医用放射性同位素、高能加速器、质子重离子治疗装置等重大核技术利用项目及辐照、探伤等高风险活动辐射安全监管,强化测井源运输、使用监督检查。提升辐射监测能力,加强辐射环境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三级辐射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并形成日常辐射环境监察能力,强化辐射监管人员培训,提升辐射安全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核安全文化培育,开展核安全文化建设试点推广工作,构建核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 5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新污染物治理。针对 2022 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参照国家标准和指南,先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探索健全有关地方政策标准等。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农药、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 6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管理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建设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利用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对全县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完成县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推进重点环境风险专项预案的完善和修编。以工业园区、尾矿库、冶炼企业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提升应急能力、规范应急准备与响应,分类分级开展基层环境应急人员轮训。加强应急装备和监测设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以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以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与优化布局、严格用途管控为重点,努力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利用格局,为龙陵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生态空间保障。

1 ﹒ 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 1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制度

构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三线一单”落实落地,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和严守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严格执行 10 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保护生态空间,加大对越线行为的惩戒,强化空间环境管控、总量环境管控、水土和能源利用环境管控。落实优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各生态环境控制单元严格落实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等调控策略及导向性的环境治理要求,构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 2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带位置下达至各乡镇,作为规划期内必须守住的保护红线任务。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改造及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治理耕地污染,修复耕地土壤环境。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建立田长制分级管理体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

( 3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确保 59828 . 69 公顷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加强有限人为活动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有限人为活动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依法依规按程序取得相应职能部门的意见。除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符合国家明确的、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照规定办理用地审批。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监管。

( 4 )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建设管控

城镇开发边界内由集中建设区、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三类区域构成。集中建设区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与水体保护线、绿地保护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控制线协同管控。弹性发展区是对于因城市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省、市级重大战略项目需求,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本地转移或异地交易的,可以在不违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将城镇弹性发展区转化为城镇集中建设区进行开发建设。特别用途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集中建设行为,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不得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严格控制政府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资金投入。

2 ﹒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 1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按照《保山市龙陵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围绕龙陵县生态安全格局,建立由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拟建的亮山省级森林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采取差别化管控。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限制人为活动。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并建立矢量数据库,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

( 2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

强化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濒危物种种群保护,合理调整范围和功能分区,分类有序解决矛盾冲突、历史遗留等问题。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合理配置人员、设备,完善基础设施。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连通生态廊道,强化对主要保护对象及其栖息生境的保护和恢复;构建智慧管护监测系统,建立健全配套基础设施及自然教育体验网络;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和动态监测,依托已建的自然保护地,以就地保护为主保护重要物种,因地制宜地建立珍稀濒危及特有植物近地和迁地保护植物园、树木园,救护繁育场所等。加强对古茶园、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3 ﹒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 1 )构筑县域城镇空间格局

加快主体功能区规划,构筑“一城一园、三极多点、两横一纵”的县域城镇空间格局,即一城一园:以县城为经济发展、文化旅游及城乡统筹的核心,以云南龙陵产业园区为现代化产业发展的核心;三极多点:以镇安镇、象达镇、勐糯镇分别作为县域北部、中部和南部的城乡发展极,形成联动重点乡村振兴、实现城乡一体的县域城乡发展格局;两横一纵:以“县城—镇安—腊勐”为北部横向发展轴线,以“象达—平达—勐糯”为南部横向发展轴线;以“龙江—镇安—龙新—象达—平达—勐糯”形成的南北纵向串联关系带。建立更加有效的城乡协调发展机制,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城镇化地区三大空间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加快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

( 2 )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结合龙陵县自然生态特征和生态保护任务,构建“两屏、一带、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即两屏:包括北部高黎贡山—龙川江生态屏障、中部延伸至西南部小黑山—亮山生态屏障;一带:东部怒江生物多样性廊道;多节点:分别为古城山生物多样性生态节点、小黑山生态节点、三江口生态节点、江中山生物多样性生态节点、大坡头山生态节点、茄子山水库水源涵养生态节点、岔河水库水土保持生态节点。严格限制或禁止生态屏障区内有损生态功能保护的开发行为。全方位进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治理,充分突出生态屏障功能。充分利用生态廊道,改变怒江流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孤岛化和破碎化的状况,使怒江流域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质量明显改善,确保流域种群数不断恢复增长,提高怒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重点推进怒江干热河谷带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防治,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加强土著鱼种洄游通道及其栖息繁衍场所保护,提升生物洄游、迁徙等生态功能,形成联通山水、功能复合的绿色生态廊道网络,发挥维护怒江地区生态安全的作用。

( 3 )构建农业空间格局

构建“四区、一带、多点”的高原特色立体农业空间格局,即四区:是以镇安镇、龙新乡、龙江乡、平达乡、勐糯镇大部分区域及象达镇北部为主的西北部、东北部、中部及南部山地农业区;一带:包括怒江河谷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多点:依托各乡镇优势农业产业,打造优势农业种植基地,突出农产品特色差异化发展,包括有机石斛、褚橙、坚果等种植基地及主要农产品物流枢纽节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重点突出干热河谷地区特色农村农产品发展特色,形成热区水果、蔬菜重要产区。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农业,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以生猪、肉牛、中药材、石斛等为重点的 10 大高原特色农业。加强山地农业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保障口粮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加大生态脆弱区和生态敏感区农业生态建设力度,修复农业生态系统功能。

( 4 )构建特色工业体系格局

贯彻“工业入园、产城融合”,优化工业空间布局。以云南龙陵产业园区作为工业发展首要载体。构建“一园、三片、六版块”的产业发展格局,园区产业主要发展以绿色硅材为重点的冶金新材料产业,辅以发展特色食品消费品产业和建材产业,拓展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现代物流产业两大战略新兴产业。结合原料、市场和劳动力分布,灵活布局农业加工企业。引导中小型农业加工企业结合集贸需求集中的城镇建设区、主要原料农作物种植村的产业用地和大中型安置区的扶贫车间进行分散布局。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产业生态化,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控制与提升单位 GDP 能耗、水耗、用地效益以及碳排放强度,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区域循环产业链构建、生态种养模式推广、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全面推动一、二、三产业生态化发展和绿色转型,加快推进传统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经济。

1 ﹒ 生态产业发展

( 1 )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①着力构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为目标,大力实施“一二三行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构建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做实保障型农业产业。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严格落实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加强粮油生产功能区建设,建立周期性间套轮作和种养结合利用模式。实施特色粮油开发行动,依据各地优势资源发展“异质化”特色粮油产业,推动食品加工企业开展原料基地建设。实施粮油业态重组行动,加快适宜地区机械化发展、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实施粮油绿色生产行动,建设粮油安全生产基地。到 2025 年,建成特色粮油生产面积 50万亩,粮食生产能力达 16 万吨以上。

做强效益型农业产业。以茶产业、中药材、坚果、烟草、甘蔗为效益型农业产业重点,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做强效益型农业产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增长。茶产业以优质茶种植为核心、健康养生茶和红茶为重点,选育龙陵适生茶树品种,大力发展优质茶叶基地,稳定优质茶叶生产规模和质量。中药材产业以提升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主线,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巩固石斛主导产业地位,提升传统药材产业。坚果产业以优质、副产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努力建成滇西优质坚果生产基地和治理石漠化生态示范基地。烟草产业推广土壤保育技术、耕作技术、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推进种植制度、耕作模式创新,优化建设一批高标准烟田,提升机械化作业覆盖率和烟农机械化操作水平。

做大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粮油加工业,提高加工集中度和深加工程度,做强营养大米、健康杂粮、安全核桃、菜籽油脂、特色挂面、优质粉条等传统产品。大力发展茶叶加工业,优化结构、主攻品质,重点发展绿茶、红茶,积极发展茶食品、茶饮料、茶功能产品,开拓市场、扩大出口,加快发展茶旅游业与商贸业。大力发展肉类加工业,打造以生猪、肉牛、黄山羊、家禽加工为重点,提升肉类精深加工水平。大力发展石斛加工业,引进现代生物技术和机器设备进行加工处理,加大石斛精加工科研力度,开发石斛精深加工产品,延长石斛产品产业链,培育产业领军主体及品牌,提高石斛产业集中度,着力推进“一县一业”石斛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工程,真正把龙陵打造成为全国紫皮石斛的产量中心、加工中心、交易中心、质量中心、研学中心。

②重点发展主导特色产业。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着力构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结合龙陵县实际,突出主导特色产业,实施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

粮油产业。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发展战略,以确保口粮供应“米袋子工程”并为特色粮油加工提供原料供给,实现“两保障两提升”目标。一是实施生产能力提升行动,严格落实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加强粮油生产功能区建设,建立周期性间套轮作和种养结合利用模式。二是实施适度规模经营行动,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健全粮油规模经营激励扶持机制,配套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三是实施特色粮油开发行动,依据各地优势资源发展“异质化”特色粮油产业,推动食品加工企业开展原料基地建设。四是实施粮油业态重组行动,加快适宜地区机械化发展、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五是实施粮油绿色生产行动,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工作措施,建设粮油安全生产基地。到 2025 年,建成特色粮油生产面积 50 万亩,粮食生产能力达 16 万吨以上。

养殖产业。养殖产业以确保龙陵保障性肉类食品供应的“肉篮子工程”并为肉类加工提供优质安全原料。一是生猪产业。以“提素质、增效益、稳供给、保安全、促生态”为目标,以“稳产能、调结构、转方式”为抓手,优化区域布局,统筹种养加协调发展,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现代生猪种业,促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屠宰管理和疫病防控,建立健全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二是肉牛产业。认真贯彻落实《龙陵县肉牛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2018 — 2025 年)〉》,以提升肉牛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坚持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和产品品牌化协调发展,降低成本、增加总量、提高质量、提升综合效益,努力把龙陵建成全市重要的绿色优质肉牛生产加工基地。三是龙陵黄山羊产业。遵循“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原则,按照保护与发展并重,放牧与舍饲结合,养殖规模与草地生产能力配套的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要求,创新制度、技术和组织方式,围绕转变产业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紧扣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主题,保障草原生态、饲料质量、龙陵黄山羊产品安全,突出抓好重点基地、重点牧场、重点企业、产业融合、农业科技、品牌营销重点,健全良种繁育、饲料保障、疫病防控、产品安全、科技支撑、信息服务体系,推动龙陵黄山羊产业可持续集约发展,切实保障龙陵黄山羊产品市场有效供给。

石斛产业。坚持“绿色、生态、安全、健康”的石斛产业发展理念,构建“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协会推动、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的发展模式,推进“公司+协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有机结合,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加快发展石斛产业。通过技术创新和设施设备改良,提升石斛质量安全水平;开发石斛精深加工产品,延长石斛产品产业链,培育产业领军主体及品牌,提高石斛产业集中度。加大石斛深加工,将粗加工干品、枫斗、金条等,引进现代生物技术和机器设备进行加工处理,生产石斛微粉、超微粉、蜜炼石斛膏、含片等石斛系列深加工产品。同时加大石斛精加工科研力度,开发石斛活性多糖、石斛碱、石斛菲等萃取产品和铁皮石斛颗粒、冲剂等药品。推进“一县一业”石斛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工程,真正把龙陵打造成为全国紫皮石斛的产量中心、质量中心、交易中心, 2025 年,龙陵县石斛加工贸易业产值达到 40 亿元以上。

( 2 )构筑绿色工业体系

发挥比较优势构建特色工业体系。围绕省内重点培育的八大产业,突出自身产业优势,以云南龙陵产业园区为主体,形成“一主两辅”的绿色产业体系,即一主:依托硅矿资源、水电清洁能源,发展以绿色硅材为重点的冶金新材料产业;两辅:发展特色食品消费品产业和建材产业作为辅助产业。拓展生物医药大健康、现代物流两大战略新兴产业,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升级转型。突出工业产业发展目标重点,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依托区域硅矿资源、水电清洁能源和木质碳还原剂等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与云南保山产业园区耦合联动,强化“飞地”经济模式,形成区域性国际化的绿色水电硅材料产业基地。

①打造绿色硅材产业。抓住全省打造绿色硅精深加工基地和保山建设全省水电硅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基地机遇,依托龙陵良好的硅资源禀赋和绿色清洁能源优势,用好龙陵 30 万吨工业硅产能指标,统筹推进工业硅项目。对全县现有的硅矿资源进行整合,全面淘汰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产能,引导硅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整合技术力量、打造统一品牌、整合销售渠道,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减少消耗排放,提高市场竞争力,夯实硅产业链条基础。加快打造硅光伏产业链,努力构建硅电子产业链,适时发展硅化工产业链,积极推进碳化硅产业链,全力打造绿色硅材加工产业体系。以绿色硅材精深加工为主的单晶硅、多晶硅等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布局到龙陵产业园区园中园,以绿色硅材原料加工为主的工业硅、多晶硅等企业重点布局在云南龙陵产业园区,全力推进绿色硅材产业链向园区聚集。

②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龙陵聚焦生物资源与大健康、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旅游文化等领域,突出绿色水电硅、生物资源、生态旅游等优势,重点扶持发展石斛龙头企业,建立集石斛系列产品品牌经营、养生体验为一体的石斛全产业链。

③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及消费品制造业。依托县域褚橙、黄山羊等农业产业,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种植加工、绿色畜牧养殖加工等绿色食品主导产业。积极打造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拓展各类基础产品、促进各产业之间形成有机融合互动,形成绿色食品及消费品产业链全面发展,提高附加值,实现产品终端化、高端化。同时,依托龙陵县黄龙玉和优质石英石资源优势,做强做精装饰、首饰、宝石等消费品制造产业,全力服务黄龙玉产业有序开发和高质量生产。依托黄龙玉珠宝加工交易市场,重点布局黄龙玉加工销售、文化体验、玉雕人才培训等产业,大力发展黄龙玉为支柱产业,积极配套黄龙玉、玛瑙、奇石异景等下游产业,做大做强消费品制造等产业。

( 3 )打造绿色高效旅游业

①抢抓云南“大滇西旅游环线”战略机遇。紧扣龙陵县建设“大滇西康养旅游度假目的地”总体定位,按照“龙头景区带动、城镇提升驱动、旅游廊道串联、乡村旅游补充、产业深度融合、服务设施配套”的全域旅游发展理念,重点打造龙陵县城文旅产业驱动核心,着力以杭瑞高速沿线文旅产业发展廊、瑞孟高速沿线文旅产业发展廊为发展重点,积极构建以龙川江沿江旅游带、怒江沿江旅游带为主题的生态旅游带,重点打造抗战文化、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三大文化旅游集群”,形成“一心、两廊、两带、三集群”旅游空间布局。

②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以文旅融合发展为路径,以扎实推进龙陵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围绕旅游景观全域优化、文化和旅游服务全域配套、文化和旅游治理全域覆盖、文化和旅游产业全域联动、文化和旅游成果全民共享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全县旅游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文化公共服务设施、文化和旅游产品及要素全域化布局,力争“十四五”期间将龙陵县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③着力塑造旅游品牌形象。围绕抗战文化、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三张牌”,重点推动滇缅公路惠通桥文化旅游区、松山遗址文化旅游区等一批抗战历史文化项目建设,把龙陵建设成为保山滇西抗战文化体验区的核心区;加快推进温泉石斛康养区、邦腊掌旅游区、三关温泉颐养新村等温泉康养项目,培育“旅游+中医疗养”业态,建设温泉城市;进一步提升黄龙玉文化内涵,全面做强做优“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依托高黎贡山国际知名度,抓住自然生态、民族风情等独特资源优势,加快推动半山酒店、龙江古城山等一批生态旅游项目,把龙陵建设成为高黎贡山国际生态旅游区的重要支点。深入推进“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提升品质”旅游革命“三部曲”,拓展“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功能,持续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着力塑造“中国松山·宝地龙陵”旅游品牌。

④推进康养文旅产业发展。依托龙陵县独特的山地森林资源和优越的生态环境,融合现有旅游资源、医疗资源、农业资源等多元要素,不断挖掘森林康养功能与价值,打造以龙陵县全域森林康养为抓手,探索建立全域森林康养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功能显著、基础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森林康养基地,创建森林康养全域旅游“龙陵品牌”。抓住全省创建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机遇,聚焦“文、游、医、养、体、学、智”全产业链,发展健康产业与旅游、体育、文化、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进一步彰显生态之美、文化之魂、特色之基、时代特征,做大康养文旅产业,把龙陵建设成为“养身养心、美景美食、宜居宜游”的云南滇西边境旅游目的地,成为世人健康生活的向往之地。

2 ﹒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 1 )积极培育高原特色现代农业

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和“科研+种养+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思路,围绕粮油、中药材(含石斛、草果)、水果、坚果(核桃、澳洲坚果)、甘蔗、烟草、蔬菜、茶叶、肉牛、生猪、黄山羊、家禽、稻花鱼等产业为重点,突出有机化、规模化、商品化、名牌化,加快形成品牌集群效应。推进生猪、牛羊、畜禽等规模化养殖,促进养殖废弃物就近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生态循环的新型现代农业体系。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路子。

( 2 )发挥生态绿色资源优势构筑绿色工业体系

确立“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和生态产业富民战略,实现生态绿色与产业同步,生态与效益并行,走出一条以绿色资源为底色的农业现代化路子。积极发挥龙陵县森林、气候、生态资源优势,着重做大做强生态绿色产业,即突出“特色+绿色”,催生“精品农业”;打造“绿色长廊”,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提高农产品转换化率;致力打造绿色工业体系,鼓励园区企业在工艺、技术、质量、成本、装备、环保等方面进行研发和升级改造,通过自主创新以实现节能减排和提升生产效益。到 2025 年,生产满足人类需要的产品时,能够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和实现生态平衡。实现废物减量化、物料减少消耗量,建设成集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少、生态化、零排放、资源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工业体系。

( 3 )探索文旅融合新业态

坚持“生态为本、绿色发展”原则,龙陵县积极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依托龙陵县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优秀文化旅游资源,结合新时期人们对文化和旅游产品消费需求特点,在龙陵县抗战文化、温泉养生文化、黄龙玉文化“三张品牌”特色文化产业品牌的基础上,打造“旅游+”系列业态,发展“旅游+演艺”“旅游+文博”“旅游+体育”“旅游+教育”“旅游+健康”等一系列个性化专业化旅游业态,推进文化资源与旅游要素全面融合,持续提升“中国松山·宝地龙陵”旅游品牌影响力。

( 4 )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瞄准未来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趋势方向,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现代物流业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布局人工智能、先进通信网络、卫星应用、生物技术等未来产业,形成一批推动全县产业结构主动调整和引领调整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与龙陵县支柱产业、优势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云南龙陵产业园区、保山硅基产业园等投资聚集功能,外引内联,建设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制定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 5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立足龙陵县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打造新兴产业链,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强质量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发展先进适用技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强化要素支撑,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环境。加强国际产业安全合作,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

( 6 )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提升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建立健全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监督体系。对重点行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传统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提高清洁生产对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度。提升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能源效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

( 7 )推动落后低效和过剩产能淘汰

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大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巩固实施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行业搬迁、关停淘汰、转型升级成效,实现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无重污染企业。

3 ﹒ 调整能源结构

( 1 )提高能源安全保障供给能力

围绕风光水储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动能源供给革命,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构建以水电为主、风电及光伏为辅的电力供给体系。继续争取国家支持,改造优化小水电;适度发展风光发电,妥善处理好风电、光伏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分布、电力输送、市场消纳和环境容量,在龙陵滥坝寨、麦子坪、三家、安庆、章赛、坡头、栗坡头、大尖山、梁子寨、老场、等壳及象达镇、木城乡积极推进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风互补储能等项目建设,构建起水、风、光“三位一体”清洁低碳的现代清洁能源体系,加大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使用力度。加快实施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硅烟气余热发电(二期)工程。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以深度处理城市垃圾,减少环境污染为出发点,加强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扩大现有垃圾“收运处”覆盖区域范围,鼓励和支持建设垃圾发电项目。

( 2 )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利用

围绕“气化龙陵”目标,大力发展城市燃气,扩大居民生活用气和公共服务设施用气;坚持“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对不具备通管道气的地区,按照“先试点、再推广、层层推进、连片实施”的模式,加快“燃气下乡”工程,推动集中乡镇利用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提高天然气覆盖面。加大工业用气推广利用力度,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重点推进硅材、建材、烟草等行业天然气替代。力争在天然气干支管线沿线适当布局对天然气价格承受能力强的天然气利用产品和高附加值的天然气化工项目,实现天然气资源合理利用。

( 3 )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产业发展布局,优化电力生产、输送通道建设和布局。持续巩固加强主网网架和配网,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和电网调节性、灵活性,提高电网安全可靠稳定水平。强化县城和绿色先进制造业的电网基础设施,促进能源就地消纳。全面提高县城供电可靠率。加快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彻底解决配电网长距离供电。大力推进数字化绿色智能电网建设,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 4 )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建立健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培育新动能,鼓励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和发电,提高能源效率和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逐步构建节约高效、清洁低碳的社会用能模式。积极推进“电能替代”“煤改气”“气代柴”等专项工程,提升电气化水平。实施工业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清洁节能行动,加强交通领域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在公务用车领域、公共领域推广纯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引导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强宣传教育,让生活模式变“绿”,积极引导居民科学合理用能,推动形成注重节能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4 ﹒ 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 1 )构建区域协同综合交通体系

构建以公路和铁路运输为主、航空和水运为补充的对外综合立体交通体系。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交通节点,协同周边德宏州、临沧市和腾冲等重要城市的交通枢纽的目标指引下,以现状杭瑞高速及保腾高速为基础,加快大瑞铁路(龙陵段)、瑞孟高速(龙陵段)及施勐高速勐糯支线建设,推进芒临铁路(龙陵段)建设,完善怒江及龙川江码头建设,谋划龙陵通用机场建设。强化龙陵与保山、芒市、腾冲以及周边其他县市间快速交通互联互通,促进龙陵县域交通与云南省域交通网络以及沿边地区交通网络的对接与融合,融入“保腾芒”空地一体化协作圈,建设滇西综合交通枢纽重要节点。

( 2 )构建高质量的综合立体交通网

构建以 G219 、 G320 、 G556 、 G678 、 S237 等国省道为骨架和依托的二级公路网,加快实施通乡三级公路建设,实现乡乡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构建“三纵三横”县域国省干线公路网。以 G219 、G320 、 S237 等国省干道新建和改造为依托,重点加大对腊碧路、三江口至老木厂、段家坝至木城等一系列县乡公路的建设和改造,着力提升县乡之间、乡镇之间的网络化水平和技术等级,全面提高通行水平和质量。至规划期末,形成以龙川江公路、 G219和 S237 的三纵,大瑞铁路、瑞孟高速和杭瑞高速的三横,以三纵三横作为服务全域的主干路网;以二级、三级公路为主的县乡道、旅游资源路,将乡镇、旅游及产业发展区域与骨干路网连接形成路网。

( 3 )构建高效集约绿色交通体系

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综合运输的整体效率,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向大瑞铁路转移,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以龙陵县中心城区为重点区域,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倡导低碳型交通消费和出行方式。积极研究并适时出台营运车辆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的鼓励性政策措施。在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培训教练车辆时,推广使用电力、天然气作为动力。合理安排客运线路,完善道路客运班线以及各乡镇公交线路的信息监测,提高客运车辆的实载率,在城镇周边布设并建设一批新能源充电站。

( 4 )建设美丽乡村公路

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促进交通建设与农村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与旅游资源富集区交通建设。形成以县道为区域骨干,乡村公路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农村公路网,以县乡村道路改造和自然村通达通畅公路为建设重点,着力推进乡镇间联网公路和乡村道路连通工程及农林场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网络化水平和技术等级。

5 ﹒ 推进清洁化生产

( 1 )抓好工业清洁生产

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对不符合所在地区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相关要求、不符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予以停批、停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引导企业改进和优化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方案,减少产品和包装物在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

( 2 )抓实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能源、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化学原料药、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进一步抓实对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切实从源头减少污染,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审核目标。

( 3 )提升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水平

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科学、高效地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消除有害物质的流失和残留,减少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形成高效、清洁的农业生产模式。严格灌溉取水计划管理,大力发展旱作农业,全面推广节水技术,不断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水稻侧深施肥等高效施肥方式。加快推广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清洁生产技术体系及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模式。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管理,推广普及标准地膜,推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农田白色污染。

6 ﹒ 园区循环化改造

( 1 )空间布局合理化。开展园区规划修编,改造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 2 )产业结构最优化。根据园区环境承载力和地方发展需求,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3 )产业链接循环化。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建设和引进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 4 )资源利用高效化。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开发能源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推动余热余压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和水循环利用。

( 5 )污染治理集中化。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培育专业化第三方改造和治理公司,实现污染治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强化园区的环境综合管理,开展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构建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

( 6 )基础设施绿色化。对园区内运输、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建筑和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循环化改造,促进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使园区生态环境优美。

( 7 )运行管理规范化。建立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协调机制;建设园区废物交换平台,以及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并实施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激励政策;制定入园企业、项目的准入标准和招商引资指导目录,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强化对园区内企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管。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以提升服务功能、保证服务质量、改善生活条件为具体目标,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优化城市绿地系统,构建形态多样的绿色公共空间,保持并提升乡村绿地服务功能;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乡村振兴为抓手,推进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构建便捷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深入推广绿色建筑,推进绿色采购,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构建生态、优美、舒适的生态生活体系,打造环境宜居的美丽龙陵。

1 ﹒ 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 1 )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基础建设

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推进的原则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完善村庄排水系统,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构建农村污水就地处理体系。重点建设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中心的集中污水处理系统;部分偏远的、污水不便接入的乡村,本着水体保护和水环境容量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分散处理的方式,对污水进行就地处理,并尽量就地消纳。

完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根据已建及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和运行负荷率要求,确定新增污水配套管网规模,优先解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抓紧补建配套管网。对在建的污水处理设施,严格做到配套管网长度与处理能力要求相适应;对拟建的处理设施,应对配套管网进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加快建设;对现有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雨污合流管网进行改造。新建管网尽可能采取雨污分流,已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对其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 2 )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稳步推进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全覆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多种渠道加大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力度,缩小不同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差距,强化“户集、村收村运、镇处理”垃圾收处管理模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继续实施垃圾热解项目,进一步降低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施龙陵县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在全县范围内除龙山镇外建设垃圾处理场 18 个,合理布局农村垃圾处理场,采用高温热解工艺,加快推进全县垃圾规范化处理。 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达到 80 %以上。

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收集率和收运效率,扩大收集覆盖面,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全县建筑垃圾尽量保证从产生地直接运送到需求地,剩余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推广生活垃圾压缩式收转运方式,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加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与升级改造。推广密闭化收运,淘汰敞开式收转运,减少和避免生活垃圾收转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全县生活垃圾处理通过转运站收集转运,分别送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 3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

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开发活动,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到 2025 年,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和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 %,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督性监测工作,保障饮水安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农村饮用水水环境质量。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 4 )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

深入开展农村改厕情况摸底调查,掌握农民改厕需求,建立完善厕所信息档案,持续做好动态管理。科学编制“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选择推广经济适用、技术成熟、维护方便、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积极推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探索多种形式的资源化利用模式。引导有用肥需求的农户自行清掏化池粪污,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探索建立厕所粪污处理服务组织,通过配备的吸粪车、建设储龚池等方式,收集公厕和户厕粪污,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利用服务。到2025 年,全县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 6515 座以上,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 70 %以上。改造建设农村卫生公厕 65 座以上,实现常住户 100 户以上自然村有 1 座以上卫生公厕全覆盖。

2 ﹒ 推进绿色城镇化建设

围绕“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目标,按照“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以“五美”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美丽龙陵建设。

( 1 )持续推进美丽县城建设

按照“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的总要求,巩固和提升县城在城镇化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充分发挥县城在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就近就地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推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城市更新设施提速强质,补齐县城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促进县城城镇化建设步伐,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的需求。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特色优势产业集聚,筑牢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底层基础。

( 2 )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行动

推进绿美城镇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提升)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公园体系,推动建设 10 分钟口袋公园生活圈。加快董家沟市民广场、文苑公园、高速路口特色公园等 5 个公园建设进度。大力建设城市绿道,实施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及时更换、添补行道树,推进城镇各级各类道路以及入城门户、主要交通节点、历史街区、滨水空间的绿化美化,实施城镇面山区域增阔提色、生态修复和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做好城郊补绿提质工作。在重点乡镇开展公园、绿道建设,加快推进道路林荫化、沿街建筑立体绿化、庭院绿化美化。推广城市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充分利用各种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等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破墙透绿、见缝插绿,着力增加绿量。把龙陵县城建设成为以黄龙玉文化、温泉石斛养生文化与山水自然景观交相辉映的“滇西雨屏”,全面打响“石斛之乡、温泉城市”品牌。

3 ﹒ 抓实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 1 )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业要素支撑保障,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提升龙陵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落实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环境治理,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把龙陵建设成为全省前列的乡村振兴示范区。

( 2 )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强化新建农房设计刚性管控,打造具有乡土气息、民族特色、边疆特点、龙陵特质、现代文明特征的民居。大力发展生态村庄、绿色村庄、特色庭院、民族村镇、专业村镇、智慧村庄等特色村庄,提升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水平,推动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迈进。精准定位比较优势和主导产业,发展龙陵“一村一品”专业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到建设美丽乡村和经营美丽乡村并重,推进“美丽成果”向“美丽经济”转化。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庄交通、供水、排水、供电、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 3 )加强农村生态保护与治理

全面实施“河长制”,推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强乡村河道的环境综合治理。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依法合理施用畜禽粪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精准施肥,推行化肥使用总量控制。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推广应用施肥新技术和肥料新产品,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引导拓宽畜禽粪肥、秸秆和种植绿肥的还田渠道。持续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推进科学用药,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引导创建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培育绿色品牌,带动更大范围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健全农膜回收网络体系,推动“生产—使用—回收—处理利用”一体化的农膜污染综合治理,降低地膜残留污染风险。

4 ﹒ 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 1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扩大绿色建筑执行范围,明确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逐步推行建筑能耗测评工作,形成一个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测评的全过程闭合环节,确保绿色建筑工程质量。严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关,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探索不同类型的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途径,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

( 2 )建设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强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方间的协同配合,合理规划城市路网格局,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提高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建标准,同步建设配套设施,构建紧密配合、无缝衔接、可靠舒适的公共交通网络,在出行链的各个环节提升公交系统服务品质。加快推进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及其他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公交专用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公交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公交车电动化。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大巴、政府公务车、出租车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的应用,鼓励购买小排量、新能源、电-油、油-天然气混合动力汽车,鼓励油-天然气、油-电力混合动力加油站发展,加强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 3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

按照减量化的原则全面开展绿色低碳办公,全面推广无纸化办公平台建设,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间的网络建设和电子办公设备升级;全面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节能改造、能效评级及绿色建筑标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完善公众监督制度,实施能效评级与绿色建筑标识公开制度,确保节能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立、引进多家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

( 4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公众少用私家车,多用公共交通工具。组织绿色出行、公交出行等宣传活动,加大公共自行车便捷出行宣传力度,倡导更多的人将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工具。鼓励公众和餐饮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餐具。加强引导绿色生活的科技创新和生态文化宣传。开展绿色生活研究宣传,研究日常生活细节,建立绿色生活标准,推介绿色生活规范,培养绿色生活意识,宣传绿色生活典范,使人们的绿色理念常态化,绿色生活方式习惯化。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充分挖掘、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生态文化,丰富生态文化内涵,彰显龙陵文化个性和魅力;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建立生态文化培育机制,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全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1 ﹒ 加快培育生态文明思想意识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专题研习会、现场交流会,总结提炼典型实践模式。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活动。以松山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为主阵地,以乡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分类分级抓好学习培训,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培训深化、转化、常态化,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笃信真用。

2 ﹒ 弘扬特色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切实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的项目、民族专项资金补助,加大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力度,加快推进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深挖优秀文化旅游资源,创意推出高水准的品牌型文化和旅游产品。推进文化资源与旅游要素全面融合,积极推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为龙陵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开展省级项目和市级传承人申报工作,积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数量和综合能力。逐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活动补贴标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对已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记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

3 ﹒ 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板报、橱窗宣传栏、宣传图册等平台载体在生态文化建设中的宣传教育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与龙陵县传统生态文化有机融合,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推进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结合龙陵县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生态文化品牌。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参与生态文化作品创作,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题材文学、影视、词曲创作等支持力度。利用“ 6 · 5 ”环境日、“ 8 · 15 ”全国生态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地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活动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和实践性。

4 ﹒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

( 1 )深入推进公众参与

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基点,从保障群众基本环境权益的要求出发,建立更为及时、全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利于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制度,让群众有机会参与环境事务管理。要全社会发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建设内涵,加强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线上线下相结合,展示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建设成就。到 2025 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 93 %以上。

( 2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构建基层环境监管工作体系,在各乡镇配备专职环保员,建立村(社区)环保协管员制度,初步实现环境监管全域覆盖。同时,聘请一些热心支持环保事业的居民担任特邀环境监督员,以发挥社会力量环境监督作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公示、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让每个人都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

( 3 )全力推进生态创建

健全绿色生活创建的相关制度政策,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系统推进、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美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绿色餐饮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五、规划重点工程及效益分析

(一)重点工程

为落实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力量,围绕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领域建设,完成六大任务工程建设项目。对照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标,本规划共有 6 大工程项目类别, 26 个项目(见附表 1 ),总投资 460329 万元,主要建设期为 2023 年至 2030 年。

各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主要采用上级支持(包括国家、省)、本级财政投入、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筹措。政府投资项目主要为公共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示范与推广、能力建设等类别的项目。同时应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示范引导性工作。

结合近年来龙陵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和近期财政收入的速度增长及社会经济发展态势预测分析,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程投资基本在全市社会经济支持能力范围内。由于地方经济调节能力有限,而且许多项目属于公共利益支持范围,应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国家经济政策,积极申请国家、省、市的上级资金支持。

(二)效益分析

《规划》的实施对巩固和提升龙陵县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成效将起到决定性作用,为龙陵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探索“两山”转化路径打下坚实基础,有利于提高龙陵县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健全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和绿色发展导向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成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显著,环境污染防治得到全面落实、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使整个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发展,为早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1 ﹒ 经济效益

规划重点项目在生态生活、生态安全和生态制度等建设工程上,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云南龙陵产业园区为主体,形成以依托硅矿资源、水电清洁能源,构建以绿色硅材为重点的冶金新材料产业为主、发展特色食品消费品产业和建材产业作为辅助产业的“一主两辅”绿色产业体系,合理优化三产比例、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龙陵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创新三产融合发展新业态,助推龙陵成为保山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新动力。《规划》的实施将凸显良好的经济效益,为龙陵县创建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2 ﹒ 社会效益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推动,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以及《规划》实施,将不断提升龙陵县的社会知名度。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城乡人居环境面貌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城市绿化、美化将为居民生活增添更多生气与活力,使居民的居住环境更为舒适与优美。通过树立先进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不断提高居民对体制、自然和生态的认知水平,这将促进居民生态文明理念和人口素质的不断提升,为龙陵县整体社会形象的提高提供有力保障。同时,通过一系列的生态文化宣传工程和绿色生活方式的倡导,不断提高居民生态理念和绿色消费理念,这将有利于推动清洁能源的大力发展、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能源的高效节约使用,促进居民增强环保意识和消费品位,从而实现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 ﹒ 生态效益

通过规划的大力实施,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城市垃圾分类转运一体化建设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等重点工程,龙陵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得到明显提升,饮水安全得以保证,美丽龙陵建设成效得以展现;通过对生态要素、经济要素等划分生态功能区,将形成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切实加强高黎贡山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管理,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保护体系,确保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保护,维护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和效率得到提升、外来物种的入侵在可控范围,西南生态安全第一道屏障更加牢固;促进生态资源的持续发展,生态工业中绿色化工建材工程、绿色农业等技术的融入,生态旅游项目的发展,将形成全县良性发展结构,产生较大生态价值。森林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将为龙陵县生态环境的改善及城乡人居环境的美化提供保障。通过六大工程项目类别实施,将使龙陵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和加强,生态价值得到提高,生态系统得到平衡发展,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强化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充实调整龙陵县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协调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构建龙陵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网络,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上下级之间的纵向联系,建成具有高效组织能力和行为引导能力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其他成员单位召开办公会,听取责任单位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前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建立部门推进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加强龙陵县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各街道、乡镇之间的合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相关工作责任机制。健全生态文明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推行主体功能区差别化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三)加大资金统筹

争取上级资金和对口帮扶资金支持。各级政府部门要将规划中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及解决重点问题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作为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象,并积极参与中央资金、省级资金的竞争性分配。建立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产业基金,支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政策工具,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生态型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促进生态型产业的发展。对清洁生产水平较高,污染较小的项目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入园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绩效考核和追踪问效制度,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计,对资金使用失误进行责任追究。

(四)强化科技支撑

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用技术推广普及体系和网络。依托现有农业技术推广力量,充实队伍,加强科技环保宣传,组织科技示范活动,扩大生态实用技术的推广范围。针对地方特色和行业发展重点,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对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技术攻关。加强清洁生产、清洁工艺技术、清洁能源开发、清洁产品开发、生态工业、生态工程与技术、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技术引进与示范。培养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队伍。重视培养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人才。

(五)推动公众参与

建立更为及时、全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利于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制度,让群众有机会参与环境事务管理,使创建规划成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重要载体之一。要全社会发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重大意义和内涵,加强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鼓励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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