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水务局关于印发威信县水利行业安 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
威水安监〔2024〕1 号签发人:毕书江
各乡镇水管站,局属各站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单位: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和水利部、省水利厅水利系统(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要求,县水务局结合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威信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水利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实施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办交办制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约谈、通报、曝光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
二、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三、县水务局各站所要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联系人:黄 纯(0870—6122296)。
邮箱:wxxfxb@126.com。 (此页无正文)
威信县水务局
2024 年2 月28 日
威信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威信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和水利部、省水利厅《水利系统(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要求,威信县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管控重大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淘汰退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持社会共治、群防群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三)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2024 年底前基本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 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 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县水利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加强新上任中层干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24 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我省69 项具体举措和省水利厅43 条、市水利局38 条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评估。
2.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程序报本级安委办备案;完善考核巡查、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措施。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亲自部署,及时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其他班子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协调、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3.完成全县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线上线下结合,县水务局每年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年全覆盖。积极组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省水利厅、省水利协会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
4.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
(2023 年版)》,熟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真分析研判重大事故隐患,并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层层抓落实,对重大隐患一盯到底,确保重大隐患逐一整改销号。
5.加大判定标准宣贯力度。根据水利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开展多形式宣讲。同时,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制订事故预防服务指南,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
6.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 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 次检查,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7.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
8.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 张清单”。多渠道汇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2024 年底前,水利行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巡查整治,落实并公布全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2026 年底前,配合县安委办建成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系统,实现“一库集成、一键追溯、一站服务、一网统管”。
9.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落实县水务局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0.推进建成一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5 年底前按照水利部统一安排部署,配合省水利厅研究建立全省在建水利工程数据库,开发安全风险提示与早期预警功能。研究开发水利工程“三个责任人”履职情况智能呼叫检查系统。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监测控制和预报预警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运用。
11.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新建、改(扩)建、加固大中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开展隧洞穿越软岩大变形、高地应力、复杂地层等处治措施研究,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强化信用监管,及时公示有关企业失信信息。
12.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25 年底前完成2020 年前已鉴定的病险水库和2020 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加强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
13.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组织修订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科学精细开展水库群联合调度。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4.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宣教演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教育培训。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5.持续推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开展堤防达标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加强堤防隐患整治,确保全县重要堤防特别是干流堤防到2025 年全部实现达标。督促水利工程开展标准化管理评价,积极推动、引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16.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生产经营单位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 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生产经营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7.依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18.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执法检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是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建筑工程拆除、高处作业、土方开挖、管线疏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物品充装和接卸作业以及场内机动车辆等领域),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19.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单位准入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用工及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培育高素质施工作业人员,稳定施工劳务用工队伍。
20.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县水务局每年组织对水利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开展能力培训,三年全覆盖。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2024 年底前,建立“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检查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
21.建立完善常态化帮扶指导机制。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制定高危行业以及基础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研究小微企业倾斜帮扶政策,帮助其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法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培训从业人员;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2.提升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2024 年底前,县级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跟班集中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3.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年行动由县水务局统一领导,水旱灾害防御股与安全生产监督办牵头抓总,局机关有关站所按照“谁主管谁为主、谁靠近谁为主”的原则,具体抓好落实。
(二)保障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病险工程除险加固等资金,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小水电站、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责。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动力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