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广南县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三年
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广政办发〔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广南县农村生活污水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广南县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高广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努力打造“绿美、生态宜居”村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立足我县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善作善成、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
按照新时代广南现代化建设“3815”奋斗目标及省、州、县委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部署,到2025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治理率不低于80%。其中,2023年全县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2024年起每年新增完成治理行政村18个,2024年行政村治理率达到70%,2025年行政村治理率达到80%。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污水产排现状、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科学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不搞形象工程、不搞短期行为。
(二)先易后难、梯次推进。 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综合考虑现阶段经济发展条件、财政投入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建设,不断探索、总结积累经验,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三)示范引领,打造亮点。 按照治理任务完成好、治理模式选择科学、管理运行有保障的要求,集中力量打造1-2个县级示范村。同时,遴选一批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有代表性的行政村作为治理试点,以优先治理区域村庄为重点,打造一批改厕、“两污”、村容村貌和绿化美化协调治理的乡级亮点村。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部门资源和力量整合,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运维,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第三方治理。
(五)生态为本、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农田灌溉回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农业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衔接。
四、组织领导
( 一)领导小组 。成立广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丁视启 副县长
副组长:陆显壑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登远 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局长
成 员:李永恒 县农科局副局长
李跃帮 县发改局副局长
陆森怀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郭世儒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雷廷艳 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副局长
徐国鑫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海民 县农科局副局长
罗先军 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明磊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由王登远兼任办公室主任,雷廷艳任办公室副主任,土壤与自然生态股杨秀梅同志为联络员(0876-3068989),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工作调度、协调等。
(二)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切实发挥好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体责任,做好项目统筹、资金使用、治理工程实施等具体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五、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数、认真谋划治理目标。 各乡(镇)要认真梳理排查辖区内行政村、自然村村庄周边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规模,目前治理现状、治理模式、治理率等基础信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底数清单、问题设施清单、治理任务清单等“三项清单”。按照“全域治理、梯次推进、示范带动”和“新建一批、修复改造一批、打造一批”的要求,结合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三个一”行动,认真谋划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工作任务,分年度明确新增完成治理的示范行政村、修复改造自然村及打造的亮点自然村目标任务,将3年治理行政村和自然村名单报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备案。(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分类治理,因村选择治理模式 。采用符合农村特点的治理模式,分类筛选实用的治理技术。县城区和乡镇集镇周边地区:县城区和乡镇集镇周边自然村,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水生态环境敏感地区:重点河流、湖库和村委会(社区)驻地的自然村等敏感区,完善集污管网,在农户自建三级化粪池的基础上,接入管网收集到村集体的三级化粪池后再加其他设施处理(如厌氧池+A20+生物接触氧化池、人工湿地或者土地渗透等)后再还田资源化利用。居住相对集中、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完善集污管网,适当建设处理设施为主,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土地渗透等生物处理技术为辅。居住分散的山区和半山区:完善现有集污沟渠,结合农村厕所革命,通过黑、灰水分类收集,黑水经过化粪池无害处理,灰水可经隔油池或沟渠生态化改造进入房前屋后的“四小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公园)浇灌,实现资源化利用。(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县农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突出重点,打造一乡一示范。 各乡(镇)要贯彻落实2023年全州“三个一”工作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借鉴马关、西畴经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统筹推进村镇一体治理,实行治理设施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设计、施工、验收等重要环节质量。要充分发挥家园共建委员会作用,鼓励群众投工投劳自行建设维护治理设施。要紧扣完成治理的考核评价标准,新增完成治理的行政村要达到所辖的自然村60%以上完成治理,自然村60%以上农户完成治理的要求。要协调推进农村改厕、垃圾治理、污水治理与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村庄、绿美村庄建设协同治理,通过新建治理和巩固提升,打造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自2024年起,各乡(镇)每年至少要打造1-2个示范村,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县农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建管并重,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各乡(镇)要尽快完成现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建立设施运行台账,梳理问题设施清单,对未正常运行的日处理20 吨及以上治理设施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非正常运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改目标。要明确产权归属和运行管护责任单位,规范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因地制宜采用建管一体化、第三方运维及村庄自运维等模式,充分发挥各村家园共建委员会作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乡镇、村集体、村民共同参与建设和管护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污水治理受益农户缴费制度,逐步形成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专人负责巡查、检查和监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已建成治污设施有效运行,发挥效益。(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整合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各乡(镇)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筹措资金,整合相关资源,统筹乡村振兴、绿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流域治理项目和资金,认真谋划和实施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县财政局、县农科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等部门要按照《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山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积极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申报省级、州级奖补资金,对完成治理任务较好,打造示范成效突出的乡镇,按照新增治理行政村所辖自然村个数分类进行定额奖补:自然村个数在20个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自然村个数在11-19个的,给予90万元奖补资金;自然村个数在10个以下的,给予80万元奖补资金。省州给予的奖补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从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配套补齐。(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县发改局、县农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宣传发动、动员全民参与。 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制作宣传片、广播,张贴宣传标语、标牌,制定发放宣传手册,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要求,增强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村民积极为村庄污水治理工作献计献策,激发群众全过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共建委员会的作用,发动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二)强化帮扶指导。 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组建技术帮扶组,深入各乡(镇)开展指导,加强对乡(镇)业务人员的培训,确保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类技术指标;实地与乡(镇)、村干部共同探讨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经验,切实落实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的治理思路,坚持实事求是,谋划适合广南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不断提高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三)强化督导考核。 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联合督导检查,持续开展日处理能力20 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监督性水质监测,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台账,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每年一考评的工作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落实情况与领导干部考核管理挂钩,对工作滞后和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或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附件:广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目标任务表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