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阳区生活垃圾 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局室,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区直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昭阳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 十四五 ” 规划》已经六届区人民政府第3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 年1 月22 日
昭阳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 十四五 ” 规划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水平是改善昭阳区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有效举措,对推动昭阳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 十四五 ” 规划的通知》(昭政发〔2023〕11 号)精神,结合昭阳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
“ 3815 ” 战略和市委 “ 产、城、人 ” 三篇文章要求,紧扣区委 “ 五区 ” 建设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要求,以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统筹谋划、聚焦重点、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系统协调、安全高效、节能低碳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格局,实现垃圾收运处理可持续发展、环卫行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卫生需求,做好生态文明建设昭阳文章。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统筹、优化结构。统筹考虑近期主要问题解决与远期长远发展需求,科学确定设施规模和布局,推进城镇统筹,实现供需结构相平衡,避免无序建设、低效建设和重复建设。坚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与城镇发展总体空间布局相衔接,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趋势相协调,与生态环境改善需求相适应。
(二)坚持补齐短板、提升效能。加快补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处理处置和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短板,逐步建立健全与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收运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生命周期体系。优先完善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基础薄弱区域的环卫设施。按照经济可行、安全高效、以需定质的要求,加强对环卫设施的标准、型号选择、施工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管并举,提高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实现设施稳定可靠运行,提升设施整体效能。
(三)坚持垃圾分类、提高利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稳步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镇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分类投放、回收、运输、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考虑城区和乡镇的社会经济水平、地域特点、人口分布、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道路交通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处理技术路线、处置方式和实施路径,强化项目实施前的咨询论证和决策评估,不搞一刀切,遵循技术适用、效果达标、经济可承受原则,探索形成符合各地条件和特点的经济适用、节能低碳垃圾分类和处理模式。
(五)坚持市场运作、政府监管。强化市场化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垃圾收运处理行业,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运营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财政投入、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吸引社会资本,形成可持续的建设经营模式。规范市场环境,健全市场机制,破除不合理壁垒,规范垃圾处理第三方服务市场行为,严格监管考核,强化政府市场监管,优化政府监管方式,规范行业有序发展。
(六)坚持创新驱动、技术进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技术、理念和模式创新,强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重视技术进步对行业发展和变革的推动作用。引导促进人工智能、5G 等新信息技术与环卫行业不同领域间的整合发展,形成基于新信息技术的系统管理平台,推广技术先进可行的智能设备与设施,整体提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智能化水平。
(七)坚持多方共治、公众参与。明确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治理主体责任,有效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行业引导和组织作用,积极发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监督作用,畅通各方参与渠道,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良好格局。
三、现状情况
(一)规划基础 “ 十三五 ” 时期,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加大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开展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不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收转运体系,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处理结构明显优化。1.制度体系不断完善2023 年7 月10 日,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昭阳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昭区政办发
〔2023〕49 号)文件,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四城街道办事处主任、相关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2023 年7 月21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昭通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分解。目前,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相应职能职责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有效地指导了部门和行业主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2.收转运体系逐步健全城区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11 座,投放四分类垃圾桶5000 只,安装四分类果皮箱2898 只,覆盖居民小区482 个,覆盖率达90.43%。城区升级改造分类投放点244 个,升级改造比例50.62%;配备餐厨垃圾运输车辆4 辆,日运输能力64 吨;有害垃圾运输车辆5辆,日运输能力5 吨;可回收物运输车辆25 辆,日运输能力135 吨;其他垃圾运输车辆56 辆,日运输能力1060 吨。收转运城镇一体化模式日趋完善,目前除炎山、大山包、田坝、大寨子4 个乡镇收集运输至炎山生活垃圾热解厂处置,其他乡镇均收集转运至永丰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3.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 座、处理规模800吨/日,建成炎山生活垃圾热解厂、处理规模40 吨/日,设施覆盖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目前,明确了昭阳区凤凰街道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凤凰街道下辖的龙韵雅苑小区为垃圾分类示范点,开展了示范点的分类容器投放、入户宣传等工作。持续探索推进 “ 两网融合 ” 工作。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4.5%,垃圾焚烧处理力占比达79.21%。
(二)短板问题当前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仍然存在短板,现有收转运体系和处理设施难以满足新时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行业和区域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价格机制仍不够完善,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不小的困难和挑战。一是现有收运和处理设施体系难以满足垃圾分类要求。过去长期形成的垃圾收转运和处理体系都是按照垃圾混合处理要求进行建设的,不符合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要求。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前端分类投放仍然停留在宣传引导阶段,同时后端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滞后,垃圾分类成效仍不明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迟缓,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利用难以破局,严重制约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二是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有待提升。虽然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100%,但除焚烧以外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仍然偏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 “ 小、散、乱、污 ” 仍然突出, “ 两网融合 ”工作仍在探索中,回收利用水平低的局面仍未实现根本扭转,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设施能力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随着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的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逐步纳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但收集运输中转设施短板仍然突显,运输成本居高不下,收运体系仍有提升空间。城区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还有一定差距。同时环卫设施设备老化陈旧,更新迭代资金压力较大,运营成本与城市发展不相匹配。 “ 十四五 ” 期间我区城镇化水平仍将处于相对较快上升阶段,城镇人口的持续增加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仍将呈现增长态势。四是存量填埋设施成为生态环境新的风险点。受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水平限制,过去我区生活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设施环保标准较低,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不高,加之填埋作业不规范,对周边水环境、土壤环境和大气环境构成较大威胁,虽然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但二次污染风险仍然存在。五是环卫运营资金压力大。环卫运营管理所需资金大,生活垃圾转运成本高,如苏甲乡集中收集转运至永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费约100 元/吨。同时乡镇垃圾代运费难以覆盖运输成本,乡镇财政兜底困难;城区垃圾代运处置费征收难度大、完缴率低,收费标准多年未调整标准偏低,已与城市发展不相匹配,运营资金中区级财政占比日益增大。六是垃圾分类和处理的管理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垃圾减量化激励机制尚不健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机制尚不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企业行业规范及管理机制缺失;环卫作业规范化仍有差距,部分乡镇垃圾前端收集运输仍然采用较为简单的作业模式,如在收集运输中采用农机设备, “ 跑冒滴漏 ” 现象突出。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 十四五 ” 期间,以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为核心,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坚持源头减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快补齐环卫设施短板,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存量垃圾治理。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 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基本补齐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短板。
(二)具体目标1.生活垃圾分类:在城区范围生活垃圾分类有效实施,乡镇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 年底,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 年底,保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0%以上,力争逐年上升。3.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保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以上。4.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到2025 年底, “ 昭通市中心城市餐厨垃圾及病死禽畜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 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并建设匹配的收运体系。5.存量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到2025年底,完成 “ 永丰镇、旧圃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 (卡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整治工作,保持三善堂垃圾填埋场整治后的渗滤液处置规范化运行。
五、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立完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1.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体系规划。坚持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原则,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把 “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 作为今后城镇生活垃圾工作的重点,按照 “ 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专业运作、公众参与 ” 的工作方式,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中转设施;充分利用现有环卫设施,进一步完善和增设生活垃圾二次分拣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功能,推进 “ 两网融合 ” ;补充完善城郊、城中村、老旧小区等环卫设施短板;提高新(改、扩)建项目环卫设施审查标准,保障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工作有序顺利推进,最终实现产生源头减量化、中间环节资源化、终端处置无害化。2.建设要求(1)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各部门、街道(乡镇)、企业、社会组织示范引领,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机制,明晰权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扶持发展一批优秀的回收企业,拓展社会面的有偿回收渠道,充分利用市场化竞争机制,提高社会面参与积极性,实现源头减量;按照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要求,逐步推行相关行业的源头减量及强制分类;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二次分拣体系,逐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在城区逐步推行 “ 撤桶建站 ” 、 “ 定时投放 ” 、 “ 分类运输 ” 、 “ 分类处置 ” ,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体系。区级明确垃圾分类方式,全区各主体结合实际设置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和明显标志。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监督指导,规范可回收物管理,提高低值可回收物投放比例。加大对转运环节的监管力度,防止生活垃圾 “ 混装混运 ” 和 “ 先分后混 ” ,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果。(2)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统一规定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识,根据各区域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合理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及容器,各部门、各街道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确定垃圾桶容积、数量和摆放位置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单位、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负责人组织监督指导,督促单位干部职工、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内,并将垃圾定时定点的运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或者资源回收利用站处理。加快老旧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改造,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确保设施设置规范、干净整洁。(3)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体系。加快建设完善垃圾分类处置终端,引导分类收运,根据终端建设情况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构建分类收运体系。使分类投放、分类转运与分类处理、回收利用有效衔接。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收运的种类、数量等,提高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水平。对现有垃圾转运站能改扩建的进行改扩建,不能改扩建的另行统筹规划布局新建站点,以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工作的需要;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实行 “ 车载桶装,换桶直运 ” 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方式。
(二)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1.统筹规划分拣中心。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土地资源利用情况等,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中心,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在分拣中心引入专业化的设备,通过人工、机械等方式,根据可回收垃圾的类别进行分类、打包,逐步实现精细化分拣和全品类回收。2.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健康发展。梳理我区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企业运营情况,提升既有设施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技术能力,降低环保风险,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转变。引入社会资本,填补其他相应板块的回收物回收利用空白,提升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利用率。各级部门要给予再生资源利用项目支持引导,为再生资源企业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全面提升可回收物资源利用能力和水平。3.逐步完善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按照部门统筹、街道负责的原则,充分挖掘现有居民小区原有规划垃圾点位资源,设置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及可回收物投放点,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源头建设;区级层面统筹建设分拣中心集中托底回收。
(三)建立大件垃圾循环利用体系 “ 十四五 ” 期间,结合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大件垃圾拆分点;物业或社区对辖区内大件垃圾进行集中管理,定期定点投放,由环卫机构集中收集处理。逐步建立并完善大件垃圾回收、运输、分拣及处理体系。
(四)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和处理1.完善有害垃圾收转运体系。实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规范有害垃圾收运管理,提高收集率和收运效率,扩大收集覆盖面。完善有害垃圾收运网络,推广密闭化收运,减少和避免有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参照危险固体废物管理相关要求,收运过程应配备符合《有害垃圾运输车辆污染防治技术要求》的专业运输车辆。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路线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有害垃圾收转运新模式。2.规范有害垃圾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3)及防渗、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在我区合理设置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建立有害垃圾转移联单制度。
(五)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已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六)完善全过程监测监管能力建设1.构建信息化平台建设。将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纳入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健全监测监管网络体系,通过智能终端感知设备进行数据采集,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的监控能力、预警能力、溯源能力。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增强了解全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及回收利用设施的建设、运行及管理等方面相关情况,保证相关政策、法规有效落实。2.探索第三方监管模式。为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过程监管,规范监管行为,提高运行水平,保障公众利益。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管,避免市场化模式给政府带来的风险。第三方定期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方对监管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借助第三方监管对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监管考核,第三方考核结果与垃圾处理补贴费拨付挂钩。3.落实无害化等级评定及复核。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管理,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结合相关运营管理规范,采用地方自评与专家组现场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永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展无害化等级评定和等级复核,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范化运行,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六、资金筹措
鼓励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实行市场化,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区政府负责落实区级财政资金投入,在财政规划、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争取地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支持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规模充足。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给予支持。推广不同盈利水平的项目打包建设、运营,鼓励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专业化、规模化建设和运营的优势。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探索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模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区直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区域、本行业垃圾分类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关心、指导、推动职责范围的垃圾分类工作,明确本部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责任人员,落实专门力量具体推动,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乡镇(街道)、社区应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工作,发挥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领导作用,并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当中。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发改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收费标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标准并进行监督,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标准的执行,住建部门负责硬件设施建设配置等。加强部门协调互动,建立制度化、程序化部门协调机制或联席工作机制。
(三)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建设进度。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利用现有绿色金融政策,创新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和中央企业参与设施建设。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支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提供融资支持。
(四)注重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参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引导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形成正确观念,广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宣传设施建设典型案例,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广绿色生活消费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鼓励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绿化、休闲设施、宣传教育基地,形成有效的交流宣传平台,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
(五)完善收费政策,加大征收力度。按照 “ 产生者付费 ”原则,完善生活垃圾收费政策,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加大征收力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创新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鼓励各地结合垃圾分类对居民住户生活垃圾实行差别化收费,探索开展计量收费,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对非居民用户,推行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
(六)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及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相关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等制度建设。
(七)强化监督监管,实施监测评估。加强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领域的监督,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违法严惩制度;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对工作不到位的给予通报,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