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砚办发〔 2023 〕 10 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省州驻砚单位:
《砚山县“城管革命”三年行动计划( 2023 — 2025 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29 日
2025
为提高砚山县建成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市建设和运营管理,强力推进“城管革命”,助推砚山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城管革命”三年行动计划( 2023 — 2025 年)〉的通知》(文办发〔 2023 〕 23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县”原则,以“强弱项、补短板、提品质、建机制”为抓手,以县城建成区为主,强力推进“城管革命”,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以打造“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为目标,科学谋划、对标先进,深入推进城市治理、生态修复、功能修补和街区整治提升。通过实施优化整治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治理能力“四大工程” 21 条措施,确保到 2025 年城市功能与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与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与魅力进一步彰显,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整治管理工程
1. 整治违建、私搭乱建。精心组织力量对违反规划和占用公共部分私搭乱建、乱占居民小区和街道周边等各类“两违”建筑予以拆除,向城市违建“亮剑”。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综合运用入户劝导、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强力开展攻坚行动。以雷厉风行的作风依法依规、全力出击,以“零容忍”的态度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真正公平拆除、正义拆除。按照“先干部后群众”“先机关后社区”原则梳理涉嫌违建又拒不拆除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名单,按干管权限推送纪委监委查处。以“自拆为主、帮拆为辅”方式依法治理存量违法建筑。到 2025 年全县建成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得到有效治理,治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云南省砚山县公证处
2. 整治围挡围墙。一是对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新建、扩建的项目,拆迁工地、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停工未超过 45 日且未下达中止安全监督的项目围挡围墙进行管理;二是对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围挡围墙,私人建房、临时搭设、道路交叉口边角地带闲置空地的围挡围墙,在建街道、社区范围内的围挡围墙,建成区和中心集镇出入口、临街建(构)筑的围挡围墙和违章建筑构筑物进行拆除,拆除后植绿补绿按“应拆尽拆、应透尽透、拆改结合、开放共享”的要求,分步实施增绿补绿工程,建设街头小游园、口袋公园等;三是待建工地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严格按照规划用地范围按照主干道不得低于 2.5m 、次干道不得低于 1.8m 的要求,设置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施工围挡。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机关事务局,各网格单位
3. 整治烂尾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抓紧完成“烂尾楼”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有效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严厉打击各类房地产项目违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坚决杜绝房地产违规增量问题发生。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积极防控房地产市场风险。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文山砚山供电局
4. 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研究制定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回收企业的监管,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加大对农村农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引导农户对农膜、农药包装袋、遮阳网等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开展卫生系统医疗垃圾单独处置,普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完善建制村以上的村庄垃圾分类设施配备。
牵头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局
5. 推进市场运营整治。加强市场食品安全、依法经营、卫生管理,推进农贸市场以外零散肉类摊点的综合管理规范化、合理化。研究分析并适时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扰乱市场运营行为。建立健全城区市场运营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城市消费环境。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
责任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完善城市功能工程
6. 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一是打通城市“断头路”,拆除断头路栏杆挡板,畅通城市“微循环”,不断完善提升城市路网。到 2025 年,县城建成区路网密度不低于 8.5 公里 / 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不低于 16% 。落实好地下管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实施城市老旧路面改造、升级。二是对开放式小区开展指导协助工作,在开放式小区内划设公共停车位或增设车辆出入栏杆。因地制宜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地面、地下立体智能泊车系统,实现无现金智慧化缴纳停车费用。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多、高层住宅至少按 1 个车位 /10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低层联排住宅至少按 2 个车位 / 户配建机动车停车位。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一大队
7. 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管护工作。加强城市燃气、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路灯等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市政设施巡查制度。一是进一步推进亮化工程。开展盘龙收费站、机场及砚山南、北收费站 10 公里路段路灯提升改造。二是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常态化管护。定期开展城区道路窨井盖、交通标线、人行道、沥青路面、路灯等市政设施进行网格化“巡检”,建立健全巡逻台账,全面掌握市政设施状况,做到“发现一处维修一处”,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达 98% 以上。三是扎实推进城市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市政道路窨井盖、路灯等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排水管道清理、排洪沟、清淤等常态化管护,逐步消除城市内涝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砚山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推进砚山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漏接点排查和治理。按雨污分流逐片完善砚山县污水管网体系。开展城市排水系统整治工程,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源头治理。坚决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率。 2023 年底前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2025年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 93% 以上。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责任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9.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合理配置市政环卫设施。完善建成区垃圾分类亭、垃圾桶配置,满足市民投放垃圾需要。二是扩大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加快推进砚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实现城区垃圾收集处理率达 90% 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 80% 以上。三是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能力 50 吨以上,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四是充分合理利用现有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确保资源利用最大化。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做好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螯合达标处置监管;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实时监控,持续做好渗滤液处理。五是加强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和临时消纳场监管,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置,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牵头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10. 加快推进城市“三区”改造建设。一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老旧街区、棚户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造、房屋整修、消防安防和小区环境治理,加快完成改造建设任务。二是统一集中规划“三区”改造建设,合理增设电梯、停车位等配套设施(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要合理选择配齐)建设。解决屋面、外墙等因年久失修出现渗漏水等现象影响业主的日常生活等问题,同时加强植绿补绿工作。三是因地制宜做好排水管网清污及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适时对“三区”加装充电设施设备,并统筹协调老旧供水管网、老旧电网、老旧光纤管线改造。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商务局
11. 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服务和市场建设。一是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覆盖半径和规模,按照“ 15 分钟生活圈”服务半径约 1 公里,均衡布局方便快捷安全生活圈。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15 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结合县城建成区幼儿实际,合理规划办好学前教育,加快推进县城建成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工作,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二是在华博创业园、子马村、羊街村、郊址村等城乡接合部合理规划建材、废品收购、二手车、蔬果批发、花鸟、宠物等专业市场。三是加强智慧农贸市场、砚东市场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合理规划建设卫生整洁、消费合理、规范有序的农贸市场。四是强化地摊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地摊夜市经济规划建设,在“便民不扰民、不影响市容”的前提下,积极打造具有砚山县文化特色和发展需求的服装服饰、餐饮食品、乐器音乐、手工刺绣、大宗商品等“夜市经济”街。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改善人居环境工程
12. 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城市绿量和品质。合理规划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小游园)等公园体系。充分利用建成区各种闲置空地、废弃地、边角地块等打造城市景观风貌样板工程。大力推广阳台、屋顶、围栏、墙面等立体绿化打造一批以屋顶绿化、墙体绿化、阳台绿化为特色的立体绿化示范街道和示范景点。高品质推进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出入口、主要交通节点、历史文化街区的绿化美化,实现一路一景、移步换景的城市空间景观。因地制宜适当配置园林小品、宣传栏、座椅等供市民游憩,让人“进得去、有得看、留得住”,打造一批群众喜爱的“打卡点”和休息地。积极做好墨山公园绿化美化提升、城乡接合部补绿提质工作。坚持节俭务实原则,建设自维持和低维护的城市特色景观。坚持以乡土观赏苗木为主,城市绿化新建及提质改造项目中,乡土植物种类占比不低于 50% ,数量占比不少于 80% 。新建及改建小区、单位绿地率≥ 35% ,老旧小区及单位绿地率≥ 20% 。到 2024 年,县城建成区绿地率≥ 4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2 平方米 / 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5% ,万人拥有绿道长度≥ 1 公里。推动城市环境美化亮化,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对标志性建筑、商场、旅游景区、街道等人流量多的地方进行灯光亮化,城市道路装灯率100% 、亮灯率不低于 95% 。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13.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推动城区环境卫生品质达到国家卫生城镇及省级文明城市标准。城区主次干道每天保洁时间 16个小时以上,背街小巷保洁时间不低于 13 个小时,保证机械清扫率达 80% 以上,做到全天候保洁、不留卫生死角。切实加强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巡查检查,严格落实环卫考核办法,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收运转日产日清。合理配置城市公厕、提升公厕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建成区公厕提升行动,到 2024 年县城公厕密度每平方公里 5 座以上,男女厕位比例不小于 2:3 。
牵头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14. 加强杆桩线缆“空中蜘蛛网”整治。加强与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公司协调对接,有序推进各类架空管线统一纳入综合管廊或地下共用管沟。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入地的管线,管线产权单位应进行梳理、捆扎、贴墙处理。对城区内废弃线网、集光箱进行美化处理,对损坏歪斜线杆重新更换并规范设置确保安全。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交警一大队,文山砚山供电局、中国移动砚山分公司、中国电信砚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砚山分公司、砚山县广电网络公司
15. 加强市容市貌乱象整治。一是城市立面整治。结合实际着力解决建成区建筑物的晾衣架、空调外机、遮阳棚、卷帘门、油烟管道、雨棚等设施安全隐患,美化、序化建筑外立面防盗网、防盗格栅、花架、花台等设施。严格规范审批制度,有组织、有计划的对建成区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设置进行规范化整治。二是园湖巡查整治。加强龙湖公园、湾里坡水库、小海湾水域等区域的巡查检查工作,杜绝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发生。三是城市乱象整治。对建成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公交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区域的社会噪声污染、乱贴乱画、乱泼乱倒、占道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燃放烟花爆竹、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及各类不文明行为等现象整治。四是车辆停放整治。常态化整治建成区内机动车逆向停车、不按规定占用道路、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私搭接口、乱设障碍、私划停车位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巡查检查,加强私设地锁、路锥、石块、桌椅、花盆等路障的整治,推进车辆停放有序管控。
牵头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警一大队、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各网格单位
16. 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以社区为主导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加强小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督查指导机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居民教育引导,营造良好基层治理环境。推进“红色物业”示范创建,以典型引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和基层社区治理双向融合。建立物业服务群众与综合执法工作衔接机制,及时制止住宅小区内违规排污、乱搭乱建、毁绿种菜、违规装修、侵占公共空间、停用消防设施、占用“生命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完善小区楼栋长、党员中心户、居民代表联系户等制度,精准划分“微网格”,提升小区治理能力。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小区建设,在智慧城管的基础上,依托移动平台开发微信小程序、手机 APP 实现小区管理智能化。
牵头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法院、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各网格单位
17. 展现城市文化风貌。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充分体现城市地域文化、特色、底蕴、特质和时代风貌,提升城市景观品质。创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模式,整治提升街区历史风貌特色,加强不同时期的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建档、挂牌保护工作,强化长远规划,打造砚山特色。从品质、环境、文化、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持续增强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宜居性。推进达文路、民航路、城北收费站至新车站等入城口路段规划、改造、建设工作,强力开展各类乱象整治,优化种植景观花草,规划建设富有正能量的标语及山水文化为主题的文化墙,打造“洁化、序化、美化、亮化、文化”特色的砚山入城景观。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草原局,砚山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提升治理能力工程
18. 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巩固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践行“ 721 ”工作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二是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职责。根据国家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一要求,适时调整和明确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部门在城市管理相关领域的执法职责,明确监管和执法界限,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三是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进“强转树”专项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
19. 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按照智慧城管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平台智慧化升级改造。智慧小区、城市智慧停车场于 2023 年底建成调试使用,城区智慧交通、智能充电站到2024 年建成,逐步实现省、州、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依托智慧砚山项目建设实现与公安、交警、住建、水务等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各级城运平台不断完善与各管理部门管执联动。建设包含刑事侦查、违法乱建、市政道路监管、交通安全、路灯照明、市容环卫、行政执法、渣土运输管理、城市水体水质、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排放、应急调度指挥等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使城市管理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精细管理”“智能管理”。
牵头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江那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县公安局、县交警一大队、县水务局,砚山砚华智讯科技有限公司
20. 提升文明素养。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道德教育作用,开展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观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努力培育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书达理的文明公民。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城市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市民树新风、除陋习、讲文明、促和谐。在全县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实践活动,倡导学生走出家庭、走进社会,宣传文明知识,践行文明行为,做文明礼仪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重拳整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扔垃圾、张贴“牛皮癣”、损坏绿化、不文明养犬、违反交规等不良行为,推动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县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各网格单位
21. 推进园林绿化管护工作。对园林绿化进行精细管护,提升城区园林绿化品质。一是提升城区行道树品质。对砚山北收费站、铝厂路、兴贸东路等道路行道树、灌木等进行提升改造,提高城区绿化品质,为园林城市创建夯实基础。二是着力打造入城口绿化、美化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增加砚山北、砚山南收费站出入口花箱摆放,提升城市园林景观效果,增添城市绿化美。三是加强城区绿化常态化管护,实现城区绿化效果再提升。加强城区道路绿化管理,及时开展修剪除草、苗木病虫害防治及绿化浇水灌溉工作,全面提升园林绿化养护水平。
牵头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砚山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城管革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树立“一盘棋”“一条心”思想,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完成“城管革命”工作。要加强沟通、压实责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及时协调解决“城管革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 要坚持高标定位、科学布局、精心设计,在建成区、公园广场、客运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在各相关单位、住宅小区、主干街道等区域范围,广泛运用 LED显示屏、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城管革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全力以赴的氛围;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强化正面宣传报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城管革命”的重要意义,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三)强化督查督办。 将“城管革命”工作纳入县行动办督查考核组日常督查工作重点,围绕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同时对落实“城管革命”工作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的,适时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