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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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 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 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 号)、《云南省商务厅等13 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商商贸〔2023〕37 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缺什么、补什么”“因城施策、一圈一策”的原则,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方式,以社区为试点主体,建立市、区、街道、社区、企业五级级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补齐基本保障类业态、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布局,改善社区消费条件,创新社区消费场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将便民生活圈打造成为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便利消费及扩大就业的的重要载体,形成商业设施与公共设施联动、商业运营与社区治理贯通、业态发展与居民需求匹配的良好氛围,助推昆明市打造“六个春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试点阶段:持续推进试点建设,对已遴选出的21 个试点社区,发展“一店一早”,补齐“一菜一修”,服务“一老一小”,通过补齐短板、丰富业态、壮大主体、创新服务能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工作,形成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消费便捷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示范体系。

推广阶段:2024 年—2025 年期间,将试点经验向全市有条件的社区进行推广复制,全市建成不少于50 个(主城五区分别根据各区的社区基数比例来确定完成数量)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中心城区便民生活圈覆盖率80%以上,社区商业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全面提升,试点社区居民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其他社区参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标准,补齐基本保障类业态和品质提升类,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便利消费。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布局

1.优化顶层设计。坚持问需于民与顶层设计相结合,摸清“有什么、缺什么”,研究“补什么、如何补”。结合人口分布、消费习惯等,结合昆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因地制宜、一圈一策,在新建居住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乡结合部小区合理优化网点,围绕便利消费、便民服务,明确便民生活圈商业网点规模、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满足居民便利生活和日常消费需求,做到与居民数量、消费习惯、经济水平等要素相适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明确配置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9 号)和《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要求,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和不同社区商业发展形态,因地制宜,明确设置规模、功能要求、配置标准、业态组合等。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规定,科学配置商业设施,确保商业面积、商业业态、建筑规格等满足需求。(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分类建设布局。新建居住区应坚持相对集中原则,优先考虑发展集聚式商业形态,重点建设改造社区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与住宅同步统筹。鼓励老旧社区统筹利用好闲置厂房、公有物业划拨等存量资源,按市场化原则盘活国有闲置资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一点多用、一店多能”,鼓励临近居住区的商场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转型,加快补齐商业设施短板。商业设施配备相对齐全的社区要重点优化调整业态组合,加强新业态、新服务引进,提升现有功能和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商居互融。充分考虑周边商业发展基础,加强商文旅消费跨界融合,兼顾周边社区的社交、文化、休闲等功能,深入挖掘社区历史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形成不同的主题街区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打造具有本地特色文化特征的社区消费场景和主题文化街区,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商业布局要统筹考虑社区风格、周边环境等,有条件的社区商业和住宅尽量相对分离,减少居民生活干扰,实现商业与居民生活和谐发展。(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商业设施

5. 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通过优化扩充现有网点功能等方式,优先配齐满足社区居民一日三餐、生活必需品、家庭生活服务消费需求的便利店、综合超市(商业中心)、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美容美发店、洗染店、药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再生资源回收点、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含快件箱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公交交通站点、公共自行车服务点、非机动车服务点等基本保障类业态。鼓励社区便利店、超市等网点采取“一店多能”等方式,适度搭载书报经营、打印复印、代扣代缴、代收代发、家政预约等项目,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增加微利业态经营可持续性。(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根据社区发展基础和居民消费需求,加快发展满足社区居民高层次消费需求的公共文化特色空间、教育培训点、特色餐饮店、保健养生店、休闲娱乐店、宠物服务站、鲜花礼品店、旅游服务点、蛋糕烘焙店、茶艺咖啡酒吧、酒店住宿、儿童托育托管机构、运动场馆、健身舞蹈房、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养老服务机构(助餐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法律顾问服务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品质提升类业态,优先发展对居民生活品质提升最迫切需要的老年康护、特色餐饮、运动健身、新式书店、幼儿托管等新业态。完善适老化服务,探索简便易行、满足老年人基本需要的服务方式,鼓励社区对接市场主体,设立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保留现金、银行卡等传统支付方式,提供简便易行、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服务,引入健身、养生、美容等功能和产品,拓展老年康护、保健养生咨询或培训等项目,办好老年大学和老年幸福食堂。鼓励品牌连锁企业将商业资源下沉社区,发展智能社区商店(无人值守便利店、自助售卖机等),开放门店资源,叠加服务功能,降低进驻费用。(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鼓励升级智慧类业态。推动智能技术和设施设备进社区、进门店,提高智能化水平,借助5G、大数据、数字人民币、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引导社区实体零售企业与网络及电商企业合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参与便民生活圈建设,创建“实体店+小程序或APP”服务平台,推广无接触交易、网订店取(送)等新模式,发展满足社区居民的智能冷冻柜、同城配送取货点、无人值守便利店、智慧服务平台、社区团购、自助售卖机、一店多能、智慧监测设备等智慧升级类业态。鼓励数字化赋能,支持在开店布局、进销存管理、快递配送、商品追溯等各个环节深度运用大数据技术,促进模式创新和市场要素精准配置。整合信息服务,依托“一部手机逛商圈”,整合本地商户资源,接入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养老、托育、家政等线上功能,提供周边商品和服务搜索、信息查询、生活缴费、地理导航及线上发券、线下兑换等免费服务。(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 探索便民补充类业态。针对不同地区的社区居民消费习惯和消费需求,考虑到个别社区空间不足,布点困难等实际情况,以公益项目为依托,探索蔬菜直供点、早餐供应点、临时性商业活动等便民补充类业态,作为便民生活圈业态的补充。规范临时性商业活动,适度允许商业外摆,打造规模化特色夜市街区,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加便捷,城市更有温度。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建立统一的供应链和物流配送系统,支持蔬菜直通车、支持实体经营门店在附近设置具有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箱式移动早餐售卖车等便利设施进社区,引入市场主体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运营,定时定点提供服务,满足社区居民便利生活,保障食品安全。(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运营水平

9. 整合各方力量。整合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居民代表等多方力量,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和街道社区对属地商业网点的管理优势,探索“企业运营+社区管理”的合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寄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通过整合资源,建立便民生活圈共商共管机制,共同参与便民生活圈公共设施规划、建设改造、业态调整等,加强环境整治和自律规范,实现服务规范、商户共赢、居民满意的良性循环。(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 创新运营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在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下参与便民生活圈投资建设和招商运营,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通过政府出资、国有控股或者持股等方式,增强便民生活圈公益性网点建设,提供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平价或者微利商品和服务。鼓励社区配置老年大学、青少年空间、社区阅览室、文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社区党群、民政、文化、办事、生活等服务的集成共享。(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 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大中型商贸主体下沉社区,发展社区直营连锁。鼓励大型超市、重点连锁便利店经营企业开放供应链、物流渠道及门店资源,通过商业特许经营方式,对小商店、杂货店、副食店、社区菜店实行超市化、连锁化改造。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引进大型社区商业运营管理企业,培育一批本土运营管理企业,促进集聚式发展。鼓励社区商业企业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打造专业化管理团队,开拓外地市场,提升本地餐饮、休闲、培训、健身、养老、托育等企业品牌意识,探索打造一批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高的社区商业品牌。(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 增强服务能力。以社区为管理载体,充分发挥便民生活圈内多业态集聚的优势,建立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保供体系,健全应急保供机制。鼓励各类生活必需品市场主体特别是品牌连锁企业、菜市场加快转型,不断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广泛采用无人零售、无接触配送、无感支付等手段配送基本生活物资。(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 规范经营行为。督促超市、便利店等商户定期加强对其经营食品的自查,确保食品安全。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和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就业创业

14.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支持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从事即时零售、餐饮服务、线上培训等平台衍生业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创新网红店、特色店、精品店。优先为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服务社区居民。尊重退休人员意愿,发挥其在文化艺术、专业技术等领域专长,鼓励量力而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有再就业需求的退休人员提供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做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协调工作,成立昆明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商务工作副市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担任,专职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办、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便民生活圈健康发展。(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地要根据《商务部等12 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评价体系》等要求,摸清商业网点底数以及社区人口结构、收入水平、消费习惯和需求等,科学制定本县(市)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建设清单、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要指导试点社区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社区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一圈一策”。(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扶持政策。注重整合各领域政策资金,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服务。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房租减免、补贴政策,推动降低社区店铺经营成本。支持各地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商户按规定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市商务局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每年底前对资金使用管理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次年资金;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专项资金至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好资金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造良好环境。持续优化便民生活圈小微企业、连锁企业开办服务,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简化社区店铺开业程序,装修施工、招牌设置实行备案承诺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宣传、新闻部门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宣传社区商业工作在改善民生、服务社会、扩大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商务局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会、工作推进会等,总结推广便民生活圈建设改造亮点经验、优秀项目和典型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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