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 2023—2030 年)
盐津县人民政府
二 〇 二三年十二月
项 目 名 称: 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3—2030 年)项目主持单位: 盐津县人民政府
项目承办单位: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
项目承担单位: 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院 长: 陈异晖(正高级工程师)
分 管 副院长: 余艳红(正高级工程师)
部 门 主任: 张星梓(正高级工程师)
课 题 组 长: 戴谨微(工程师)
课 题 组成员: 董 慧(正高级工程师)
陈冬妮(工程师)
刘 芳(工程师)
杨熙璟(助理工程师)
王耠熠(助理工程师)
李文国(助理工程师)审 核: 茹菁宇(正高级工程师)
前言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的执政理念和基本国策,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为“千年大计”,并将“美丽”纳入国家现代化战略目标中,勾画了美丽中国的宏伟愿景。党的二十大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升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之一,再次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 2023 年 7 月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今后 5 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2021 年 11 月 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美丽中国地方实践”。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任务,不仅极具中国特色,而且已成为全球共识。
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力提升绿水青山的品质、实现金山银山的价值,推动生态高品质和发展高质量齐头并进。立足于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先后印发了《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出台《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十三五”和“十四五”规划,印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联席会议制度,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构建起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美丽中国在云南的创新实践全面开启。
昭通地处长江上游、赤水河源头和乌蒙山区,“大山、大水、大峡谷”地形地貌特征独特,是云贵高原上的一颗明珠。昭通生态地位特殊,是长江上游最后一道生态保护线,也是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和云南省“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昭通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指示和到昭通考察的殷切嘱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加大污染防治力度,重视生态保护修复,精心呵护生物多样性,推行“河(湖)长制”加强流域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谱写出了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昭通新篇章,让昭通成为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盐津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组织推动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 2019 年,盐津县在全市 11 个县市区中率先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加快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档升级,长效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盐津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3—203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 2021 〕 146 号)、《关于开展第七批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 2023 〕 209 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通知》(云环发〔 2022 〕 19 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的通知》(云环发〔 2022 〕 21号)进行编制,深入分析了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基础及生态环境现状,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导思想和目标体系,规划了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任务,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确保盐津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指导,也得到了盐津县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大量翔实的基础资料。在此,对所有指导和帮助本《规划》编制的领导、专家和有关人员深表感谢。
规划编制组
2023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一)区域特征
地理位置。 盐津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隶属昭通市,自古为中原入滇要道,是云南通往四川的北大门之一,素有“滇川门户”之称,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4°00′44″ ~ 104°28′27″ ,北纬 27°49′13″ ~ 28°34′30″ 之间。东与四川省筠连县、高县接壤,南靠彝良县,西与大关县、永善县毗邻,北与绥江县、水富市相连。南北狭长,东西略窄,最大纵距 61.8km ,最大横距 43.5km ,土地总面积202116.9hm 2 。盐津县辖 4 乡 6 镇, 99 个村民委员会(社区)。盐井镇为盐津县人民政府所在驻地,距昭通市人民政府所在驻地昭阳区 145km ,距省会昆明519km 。
行政区划及人口概况。 盐津县辖 6 镇 4 乡,分别是盐井镇、豆沙镇、中和镇、普洱镇、滩头乡、落雁乡、牛寨乡、兴隆乡、庙坝镇和柿子镇,国土总面积2021.16km 2 。 2022 年,盐津县年末全县常住总人口 30.85 万人,城镇化率33.4% ;出生率 9.81‰ ,死亡率 10.56‰ ,自然增长率 -0.75‰ 。盐津县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 39.64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7 万人,乡村人口 32.64 万人。总户数11.52 万户,其中,城镇 2.47 万户,乡村 9.05 万户。
经济发展概况。 2022 年,盐津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GDP ) 68.2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8.4% ,增速比全国高 5.4 个百分点、比全省高 4.1 个百分点、比全市高 4.7 个百分点,列全市第 1 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6.7 亿元,增长 4.7% ;第二产业增加值 16.3 亿元,增长 17.2% ;第三产业增加值 35.2 亿元,增长 6.7% 。三次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分别为 24.6% 、 23.8% 、 51.6%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 14.7% 、 43.1% 、 42.2% ,分别拉动经济增长 1.2 、 3.6 、 3.6 个百分点。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 21954 元,同比增长 10% 。民营经济全年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 41 亿元,同比增长 10% ,占全县 GDP 比重为 60.2% 。
生态环境概况。 2018 — 2022 年盐津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均为“基本稳定”,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等级均为“优”。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2018 — 2022 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省控点、市控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 2018 — 2022 年盐津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 99.3% 、 97.2% 、 97.2% 、 97.8% 、 96.9% 。自 2021 年开展监测以来, 2021 、 2022 年,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进行评价,盐津县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总体较好,达标率为 100% 。
(二)工作基础
1 、生态空间格局逐步完善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显著。 盐津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会议精神,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共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2763.38hm 2 、生态保护红线 46181.26hm 2 、城镇开发边界 661.42hm 2 ,划定成果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由自然资源部批准实施。截至 2022 年底,盐津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启用,水田新区控制性详规不断完善,县城“副中心”概念性规划编制顺利完成, 78 个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编制。按照国家、省、市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盐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 — 2035 年)》并形成初步成果。
河湖岸线管控保障有力。 盐津县不断加强全县河湖水与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积极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横江(盐津段)、关河(盐津段)、白水江(盐津段)等 3 条流域面积 1000km² 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以及上清河、二夹河、干溪沟、瘟招河(朱家沟)、石板沟、流三江(乌撒溪)、黄坪溪、冷水溪(沿江河)、串丝河、长沟河、桧桐溪、黑眼溪(柿子岔河)、红石溪、宋江河、保隆河(滩头河)等 15 条规模以下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并完成划定成果的省级最终审核及政府批复、公告。
2 、生态经济规模不断壮大
盐津县坚持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约的发展模式,构建以“绿色、低碳、循环”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因地制宜,立足独有的农林资源和现有的产业基础等优势条件,以鸡、牛、竹三大富民产业为重点,统筹推进蔬菜、茶叶、中药材等多项绿色产业发展,实现产值 5.5 亿元。加快推进绿色硅项目,万昌、黄氏集团等绿色硅产业项目加快实施,中铁物资玄武岩新材料综合开发项目有序推进。形成生态产业驱动县域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循环,生动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生态旅游发展成效显著,豆沙关、花香酒谷景区相继创建为国家 3A 级旅游景区,盐津滇和液酒业、盐津彩云归酒业、盐津竹银华山野菜加工、盐津神农乌天麻开发、敦厚村玫瑰庄园、万和村银海农庄、中和镇富津冷水鱼农庄、盐井镇玉泉山庄和桫椤谷、桃花源、水淹池等一批乡村旅游项目先后投入运营,落雁乡万亩农业主题公园、牛寨乡 5000 亩山水花园等项目生态旅游效益凸显。 2022 年,盐津县宏观经济发展速度有力,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 2022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 68.2 亿元,同比增长 8.4%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6.7 亿元,增长 4.7% ;第二产业增加值 16.3亿元,增长 17.2% ;第三产业增加值 35.2 亿元,增长 6.7% 。三次产业结构为24.6:23.8:51.6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3 、生态环境质量底色更亮
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 2022 年,盐津县 2 个省控断面豆沙关和燕子坡铁路桥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Ⅱ 类水质标准,达标率 100% 。 2 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中,油坊沟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Ⅱ 类水质标准,豆芽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Ⅰ 类水质标准,达标率 100% 。县城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 359天,优良天数 348 天,优良率 96.9%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较好、昼间道路交通噪声总体较好,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 100% 。 2018—2022 年间,生态环境质量( EI )保持稳定,等级均为“优”。
生态安全屏障逐步筑牢。 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拆除影响河流生态系统稳定的沿江建筑 5 万余平方米,还绿于江岸。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河长制”,持续推动横江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深入实施“一个 U 盘下达河长令”, 154 条河流“河长制”实现全覆盖。全县河(湖)库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功申报横江美丽河湖并入围省级评选。深入推进“森林盐津”建设,对全县古树名木开展“一树一策”挂牌工作,编著完成《古树名木名录》,被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桢楠之乡”的称号。积极开展“绿盾行动”“候鸟行动”等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 96% 。加强植被修复和保护,每年义务植树 100 余万株,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 60.18% ,为生物繁衍生息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生存条件。
4 、城乡人居环境面貌更新
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截至 2022 年底,全县 10 个乡(镇)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 座、生活垃圾热解厂 9 座,日均处理量 204td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 100% ;建成垃圾收集房 1381 座、配备垃圾桶(箱) 886 个,垃圾清运车 24 辆,基本能够满足乡(镇)镇区、交通便利村庄的垃圾、收集、储存和转运要求。盐井镇、豆沙镇建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并投入运行,其余 8 个乡镇通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2 亿元,全面启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全县 356 个自然村,累计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自然村有 165 个。经对全县农村水体进行逐一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存在。通过近年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县各村(社区)饮水、电力、入户道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实现了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所有自然村通动力电、自然村进村入户道路通畅,全县 92 个村(社区)均已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成功创成省级卫生乡镇 9 个,省级卫生村 81 个。
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绿美盐津建设快速推进,截至 2022 年底,绿化苗木种植 401 万株,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 38.51% 。老县城污水处理厂全面达标,城镇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或热解厂规范处理,无害化处理率 100% 。城市更新快速推进,完成老旧小区改造 11 个,江景大道全线贯通,“多彩盐津、一线网红”县城初现雏形。水田新区建设有序推进,水田综合医院、高级中学等一批重点工程建成投用,津丰状元府、易迁停车场、水田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顺利实施。
5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一是强化细胞工程建设,全县 10 个乡镇全部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 5个乡镇通过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公示, 73 个行政村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二是以培训为载体,针对涉污企业开展环境法制培训,组织全县企业进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三是以活动为载体,以 4·22 世界地球日、 5·22 生物多样性日、 6·5 世界环境日、 8·15 全国生态日等活动为契机,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将长江“十年禁渔”、野生动植物保护、物种多样性保护等知识融入宣传内容,开展主题鲜明的环保宣教;在县城各电子屏和出租车顶灯箱上循环滚动环保标语和环保小知识。累计制作生物多样性相关宣传标语 600 余条、播放主题宣传片 500 余次、展出展板 30 余块、发放环保购物袋 5000余个、发放环保宣传资料 3 万余份。通过开展知识竞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生态主题书法美术摄影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四是增强公开时效,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除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外,对盐津县涉及的建设项目的受理、许可前的拟批准决定和批准后的行政许可决定等重要信息坚持在政务网公布,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6 、生态文明制度日益健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实施。 盐津县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共同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设。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并印发了《盐津县环境保护行政问责办法》《盐津县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规定(试行)》《盐津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县人大、县政协多次组织代表、委员开展专项调研,进一步深化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乡镇部门协作、全县人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2022 年以来,引导企业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100 余份,明确和强化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化落实任务,逐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不断完善。 盐津县先后制定《盐津县城污水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盐建通〔 2019 〕 34 号)、《盐津县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盐环通〔 2019 〕 10 号)、《盐津县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盐环通〔 2019 〕 10 号)、《盐津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盐津县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2—2030 年)》、《盐津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2—2030 年)》、《盐津县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盐津县“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盐津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盐津县工业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实施方案、规划,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有效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二、存在问题、机遇和挑战
(一)存在问题
1 、经济总量偏小,城乡发展不平衡
虽然通过近年来的努力与集中攻坚,盐津县已如期实现脱贫摘帽,但县域经济总量小、发展水平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全县经济增长可持续性较差,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繁重。主要表现为经济发展与省市及周边县区相比均处于落后水平,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和持续后劲不强,后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经济发展层次仍然处于依靠资源发展产业阶段,远没有跨越运作资本、达到运作知识产权和人才的高层次发展阶段。工业后劲不足,扩规模与调结构双难;现代农业化水平较低,集群集约发展程度不高;现代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比重小,发展速度较为缓慢。 2022 年全县生产总值为 68.2 亿元,人均生产总值 21954 元,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2022 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 61716元)。 2022 年城镇化率为 33.4% ,明显低于云南省平均水平( 2022 年全省城镇化率为 51.72% ),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滞后,脱贫人口基数大,乡村振兴任务依然艰巨。
2 、地质灾害频发,生态破坏风险较大
盐津县地处乌蒙山脉尾端的北部斜坡地带,境内生态良好、物种多样,有“云药之乡”“中国桢楠之乡”等美誉, 2016 年被国务院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但县境内受横江深切,形成了南北向的条状侵蚀山地地貌,地势起伏较大,地形险峻、山势陡峭、重峦叠嶂、沟壑纵横,土质多以砂岩为主,受强降水影响易产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是云南省地质灾害较为严重地区之一。全县共有地质灾害监测点 293 个,水土流失很难有效控制,民间有“无灾不成年”的说法。地质灾害的频发不仅对工业集聚、产业链培育和延伸均造成极大的困难,也存在较大的生态破坏风险。
3 、产业基础薄弱,资源丰富与开发滞后并存
盐津县自然资源丰富,煤炭、石英砂、玄武岩等矿产资源储量大、品位高;有大小河流溪沟 5063 条,属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和南广河水系,水能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 65 万千瓦。但产业基础薄弱、开采利用粗放,传统工业改造升级缓慢 ﹐ 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 对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的支撑作用不明显。主要表现为工业总量低,企业及产业规模小,无亿元产值企业;工业产品以原材料输出为主,产业链短,深加工比例低,终端产品少且附加值不高,市场占有率低,区域、企业之间相互配套、协作生产能力较弱,各产业同质现象突出;无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等。加之财源增长点不足,历史性负债较多,财政资金较为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自我造血功能弱,财政收支形势异常严峻,自我发展积累能力缺乏。特别是当前资源型产业发展空间趋紧、抗风险能力弱,对经济发展造成了“双向挤压”。
4 、生态产品价值体现不充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未全面形成
盐津县生物生态资源丰富,但是对生态优势利用不充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动能不足。如作为盐津县三大富民产业打造的乌骨鸡、竹、肉牛产品品质优良,但面临着同类生态农产品的同质化竞争,且在市场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产品溢价等方面仍有待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价值未充分体现。同时,目前盐津县缺乏对全县优势生态资源的分类调查、测算、深层挖掘,生态优势资源家底不清,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顶层设计尚未形成。
5 、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压力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盐津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较大,环境质量改善可能出现反复。 2022 年盐津县 △ EQI 为 -0.91 ,虽为“基本稳定”,但即将突破限值。个别水体指标情况不理想,如油坊沟水库总氮超标时有发生。 2018—2022 年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 2022 年优良天数比例为 96.9% ,未达到 98.2% 的目标值。受地形影响,群众多为沿河而居,“吊脚楼式”建筑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污水收集难度,河流两岸污染负荷不断增加,生活污水偷排、乱排现象时有发生。加之盐津县贫困面大、发展不足,不同程度存在资源开发不够科学、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等问题,与建成乡村振兴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绿色产业发展基地要求和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资源需求与承载力之间、载能产业发展与总量限制之间矛盾依然突出,生态环境治理仍然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秸秆综合利用率等指标未达到指标要求。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趋势仍未遏制、矿产资源开发、水土流失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生态破坏不容忽视,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等问题突出,山水林田湖缺乏统筹的保护机制和有效的协调机制,生态环境监测、科技领域装备和技术手段落后。
(二)机遇
1 、国家层面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云南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对云南提出“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的重要指示,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等辐射云南的国家战略的实施,将极大地助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2 年 11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要求云南“到 2035 年,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国际典范”,为全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引。
2 、云南省层面
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全面开启。《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等决定、方案、规划等的出台,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建设美丽云南做出了总体部署。 2023 年 1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全省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行动指引。
2021 年 10 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各州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和高质量发展中,赋予昭通市努力成为脱贫致富示范区、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打造滇东北开发开放新高地“三个定位”,为昭通市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引领。
3 、昭通市层面
2021 年 7 月,昭通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提出“ 123456 ”工作思路,即“努力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突出生态“保护、修复”两个重点,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天然林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四大生态保护工程,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矿山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土山川绿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五大生态修复攻坚,实施“全面禁渔、 ‘ 两污 ’ 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生态修复、绿色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六大专项行动。根据昭通市委对盐津的定位,盐津县要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绿色产业发展基地,将为盐津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注入更强劲的内生动力。
(三)挑战
1 、资源环境约束日趋明显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要求下,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保持全县产业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矛盾将变得更加突出。盐津县人多地少、山高坡陡,随着全县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加快推进,土地、成本、环境等阶段性发展瓶颈日益凸显,生产要素保障供给压力持续增加,盐津县工业在过去低成本劳动力、大规模消耗土地和能源基础上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同时,随着生产要素价格改革的推进与深化,矿产资源开发限制条件增多,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资源能源要素支撑能力不足。此外,特殊的地形和气候,导致全县干旱、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靠天吃饭”的环境约束不仅制约着产业的发展,也给全县生态建设带来一定难题。如何妥善解决好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将是盐津县今后一段时期内面临的重大挑战。
2 、经济转型升级、产业培优育强面临的挑战
盐津县县内严重缺少重大项目支撑接续、二三产业弱小、发展培育滞后,一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低,经济增长困难且转型升级面临较大挑战。一次产业方面,盐津县因土地碎片化等因素,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长期的重“种、养”而轻“加工、销售”导致产业链不长、附加值低,产业依然小、散、弱,新型经营主体辐射带动能力弱。二次产业方面,前期发展阶段虽然已为硅矿产业、煤炭产业、有色金属、建材、能源、轻工业 6 大支柱产业奠定了基础,但产业偏粗偏重、产业链条短、产业发展缓慢,亟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次产业方面,从周边县区来看,山水资源同质,毗邻的水富、筠连、大关、永善等县都在山水资源上大做文章,西部大峡谷、兴文悬棺、筠连仙雾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等率先抢占了市场 IP 。相比之下,盐津文化品牌和资源特色尚未充分挖掘,近年来在旅游发展上大呈落后之势,加之交通制约导致盐津游客接待量少,周边县区在旅游上的大力发展致使盐津县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
3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更大
要达到“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刚性底线要求,盐津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更大。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内生动力不足。长久以来,盐津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主要依靠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如“散乱污”整顿、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源地整治等以及强化监督等治标手段,往往采取的是“末端防治”的思路,未完全将污染防治端口迁移到生产端,被动治理的情形比较多,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边际成本上升。当前盐津县相对容易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得到普遍改善,总体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稳定,但继续保持且不断提升的边际成本可能会愈发高昂。
总体来看,未来一段时期,盐津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历史机遇。在新的起点上,盐津必须紧抓时代机遇顺势而为,把握特色优势独树一帜,瞄准关键问题迎难而上,打破传统思维开拓进取,不断巩固盐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效,有力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省委“ 3815 ”战略发展目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之路,锚定美丽中国建设及云南省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发展, 充分发挥“出滇入川要道”的地理区位优势、“生态环境优良”的绿色发展优势和“文化底蕴厚重”的文化旅游优势,聚焦“乡村振兴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绿色产业发展基地”的战略定位, 统筹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升“峡谷岩城、水墨盐津”城市品牌,大力推进“生态盐津”建设,长效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二、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遵循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增强经济实力和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形成生态文明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障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实现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绿色发展,全面融入。 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推动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 加强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观和大生态观思想,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逐步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系统。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立足盐津县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历史文化底蕴、“滇川门户”的区位条件等优势,以及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科学利用优势资源,认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方法和体制机制,衔接盐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绿色产业发展基地”,努力探索具有盐津县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科技引领,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提升城乡建设精细化、智慧化、多元化管理水平,将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新高度。发挥优势,抓紧机遇、巩固已有成果,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以全面深化改革统领全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升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加强机构、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作用,强化政府主导,优化政策环境,整合各部门资源,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形成全县建设生态文明的合力。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 根据《盐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确定《规划》编制范围为盐津县全域,包括盐井镇、豆沙镇、中和镇、普洱镇、滩头乡、落雁乡、牛寨乡、兴隆乡、庙坝镇和柿子镇,国土总面积 2021.16km² 。
规划时限: 《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3—2030 年)》期限为2023—2030 年。其中,近期 2023—2025 年,中远期 2026—2030 年。 2022 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目标、任务、工程以近期( 2023—2025 年)为主,展望到 2030年。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把盐津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和绿色产业发展基地”的美好愿景,大力推进“生态盐津”建设,充分发挥盐津县“滇川门户”的区位优势、“ 3+N ”富民产业及“ 3+N ”富县产业等产业优势、优越的自然山水等生态优势和厚重的南丝路文化底蕴等文化优势,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着力打造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的生态空间体系、以绿色发展为特征的生态产业体系、以防治结合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生活体系、以多元共治为目标的生态制度体系, 提升“峡谷岩城、水墨盐津”城市品牌,长效巩固盐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二)阶段目标
近期目标( 2023 — 2025 年):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一轴一核、一带一环、两廊多点”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保持 100% ,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巩固;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一核一带三片区”的现代产业体系格局不断健全,“煤炭、工业硅、玄武岩”三大富县产业和乌鸡、肉牛、竹子“三大富民产业”不断壮大,能源消费结构更趋合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趋于完善,建成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幸福和谐的峡谷城市;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生态文化强县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面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提升“峡谷岩城、水墨盐津”城市品牌,大力推进“生态盐津”建设。
中远期目标( 2026 — 2030 年): 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全面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效,提升“峡谷岩城、水墨盐津”城市品牌,把盐津县打造成为生态宜居、开放宜业、文明幸福、和谐美丽的“乡村振兴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绿色产业发展基地”。
(三)规划指标
根据《关于开展第七批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 2023 〕 209 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的通知》(云环发〔 2022 〕 21 号),整合了省级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指标体系,形成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包含 40 项建设指标,详见表 2.4-1 。
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同时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管,强化考核和问责。
(一)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1 、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加快推动《盐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落地,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构建“一核、一轴、一屏、两廊、三片”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统筹考虑盐津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目标,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科学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将生态环境、农业、水务、城管、交通等多部门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一张图纸严格管控”和“一个平台协同管理”。
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落实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 46181.26 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12763.38 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 661.42 公顷。农产品主产区牛寨乡、落雁乡和兴隆乡严格保护耕地,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开展农业空间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滩头乡、普洱镇、中和镇、豆沙镇、庙坝镇、柿子镇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强化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化地区盐井镇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严格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控制,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布局发展的引导,全面实施城市更新。完善国土空间的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对森林、草地、河流、湖库等生态空间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转变用地性质。
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 优先确定生态保护空间,明确盐津县自然保护地、白水江、关河-横江流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保护范围,构建全域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系统保护格局。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优化城镇用地布局与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推进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城镇周边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的保护,保障生态环保型工业产品和服务,强化城镇规划区中未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
2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落实《昭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强化在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的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管理空间化、信息化、系统化、精细化,采取分类保护、分区管控措施,强化空间管制,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针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空间布局约束,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基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进行项目审批建设。完成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发挥生态环境对国土空间开发的引导作用。配合做好昭通市“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及跟踪评估。
3 、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强化空间开发利用、重大项目布局的规划环评,对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其他有关专项规划,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彝盐大”硅原料产业基地协同发展为纽带,建立盐津县与彝良县、大关县良性互动的“多城”规划环评会商机制。探索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机制。以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为重点,推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加强项目准入审批管控。
4 、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机制
建设生态环境应急体系。 以盐津产业集聚区柿子片区绿色硅材组团、玄武岩纤维加工组团,中和片区绿色食品加工组团、综合服务组团、竹产业组团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探索与宜宾市以及彝良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水富市之间的协调联系机制。适时修订《盐津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套配齐应急监管装备,加大应急监测监管培训力度。鼓励企业之间建立优势互补、责任明确、资源共享、有偿使用的应急资源互助模式,支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全面提升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强化环境风险全过程管控。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提高企业环境应急能力水平,规范重大风险源企业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涉重金属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开展横江、白水江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大横江流域梯级电站库区水华预警力度。对全县环境风险源企业实行动态清单式管理,明确环境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分析基础能力建设,强化重点特征污染物应急监测能力;加大力度建设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加强生态环境应急专家库建设,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政府专门储备、企业代储备等多种形式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设生态环境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提高区域综合保障能力。
5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 以水、气、噪声、植被、土壤等各类生态要素为对象,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推动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完成盐津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任务,加强环境监测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实现有机物、土壤、放射性等污染物的监测分析能力。加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强化监督性监测结果在环境管理和执法中的运用,全面实施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探索并开展横江电站库区水生生物监测工作,加大横江流域电站库区硅藻类预警和应急监测力度。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监督管理。 推动建立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工作机制,在统一的制度规范与网络布局下,加大对县级相关行业部门监测工作的统筹。按照“谁排污、谁监测”的原则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明确监测数据质量责任,建立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工作机制。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强化质量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信用管理,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长效机制。
健全监测评价制度。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分析监测方法优化监测指标项目和评价方法,建立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预测预报相结合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生态质量指数和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并试点应用,客观反映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治理成效。坚持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通报、排名、预警、监督机制,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与污染排放的关联分析能力,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支撑。
6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度
贯彻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级生态环境执法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实行“一问题一专班”制度,明确责任人跟踪督促,定期组织听取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存在困难,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时间表。实施“双派单”压实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要求分别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派单,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落实“回头看”对单核查,组织力量下沉一线逐条逐项核实,确保反馈问题按照整改的计划措施稳妥有序、依法依规推进落实。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对问题逐一进行甄别,建立分类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风险隐患大排查,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守住整改成效。
(二)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明确细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清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和自然资源管理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体制机制。按国家、省和昭通市有关部署,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建立统一的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实现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发挥资源最大效能。
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机制。 实行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严格执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统一、协调高效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权管理制度、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水价制度、排污许可和污染者付费制度、节水产品认证与市场准入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供电效率。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建立激励机制,开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强化盐津县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成因、多污染物复合效应、跨介质污染迁移等基础研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对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产业结构和经济体系,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进废弃地的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创新,实现土地循环利用。
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 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加快推进盐津产业集聚区循环化、生态化、低碳化改造。建立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严格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制度,对复合包装物、电池、农膜等低值废弃物实行强制回收。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完善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落实并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管理机制。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开展河流、湖库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国土绿化行动。落实土壤、河流、湖库修复治理,建立生态修复管理机制。从生态功能维护,城乡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岸线保护等多个方面,统筹设计全县不同河段、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和不同功能区的环境功能提升和生态保护策略,完善全县生态环境管理机制。
贯彻生态资源管护制度。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缩小非公益性用地划拨范围,建立健全未利用地有偿出让制度。明晰水、森林、草原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实施工作,多渠道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推进白水江、关河 - 横江的横向、纵向生态补偿。归并和规范现有生态保护补偿渠道,推动以“竞争性分配”为核心的分配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环境保护责任、权力、资金、任务主体一致,完善生态建设资金预算绩效考评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和沟通协调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联防共治的运行机制。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 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清晰界定林地、河流、湖泊、湿地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权属、位置、面积等,建立生态权益资源库。推行生态系统量化管理,推动建立县域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探索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探索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发布制度,研究制定生态产品价值年度目标考核制度。立足盐津县竹资源禀赋,探索竹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不损害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等生态功能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经济林果、林下种养等产业,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推进生态资源价值保值增值,逐步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产品价值体系。
(四)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将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纳入盐津县年度综合考评实施方案,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从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对各乡镇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牵头部门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并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结果,形成考核报告。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盐津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损害磋商、诉讼、赔偿、司法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配套机制,允许以替代修复兑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对全县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进行深入梳理,及时妥善处理环境损害,依据环境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准确认定环境污染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保环境侵权受害人得到及时全面的赔偿,同时使责任人付出高昂代价。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相关规定,深入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加快建立健全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促进领导干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
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 全面推进河(湖)长制,严格落实河长制配套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研究河湖库渠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严格执行《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省级信息报送制度(试行)》,定期通报各河流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一河一策”实施进展,调度掌握总体工作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对“一河一策”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省级部门联合执法办法》,发挥联合执法作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动。
建立健全林长制。 全面推行林长制,设立县、乡、村三级林长。推动制定《盐津县林长制督查考核制度》等制度,落实督查季度和年度通报机制,明确林长制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建立县级林长制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推进林长制有序运行。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加快设置林长公示牌,实现县、乡、村三级林长公示牌全覆盖,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深入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合理认定责任和追责对象。全面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以及各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全县环保督察机构和制度,压实督察整改工作责任。明确乡镇生态环境职责,建立生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提升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专业管理水平,强化责任清单落实,防止基层环保工作空心化。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强化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全面推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纵向延伸、横向耦合、末端再生”的绿色生产方式。强化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要求排污企业通过企业网站、行业协会网站等途径,依法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环境治理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不同企业公平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完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政策,实行分类垃圾和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优化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政策,按照补偿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制定和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在国家和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企业环境诚信档案制度,推进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中,依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由相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对全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生态环境综合行政及渔政执法能力。提升执法队伍的硬件能力,建设污染源动态监察和动态污染源监察数据库,实现全县主要污染源自动化监管。推进实施“智慧 + 生态环保”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遥感等先进技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建立生态环保数据库。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对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治理水平,有效增强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测、评估、服务能力。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曝光等问题解决及时跟进,实现 12345 与 12369 信访举报热线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途径。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围绕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 以大气污染物防治、关河 - 横江及白水江等重点流域、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等为重点,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盐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
1 、统筹推进“三水”共治
强化“三水”统筹管理。 强化用水强度约束,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健全县、乡镇二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考核。实施白水江、关河- 横江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管理,全面落实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对重要江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加强江河湖库水资源生态调度,保障江河湖库生态用水,重点保护白水江、关河-横江重点生态功能水体。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总磷、总氮等总量控制因子,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确保到 2025 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
统筹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 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以傍河型地下水为重点,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加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实施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严格查处地下水违规开采行为。
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 推动建设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区域再生水综合治理体系。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生态设施,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和微污染河水经净化后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加强生产用水管理,支持企业开展再生水回用改造。提升城镇再生水利用水平,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
2 、加大白水江、关河 - 横江等重点流域治理力度
稳步提升流域优良水体比例。 建立重点流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实施河段分段监测、分段管理和监督考核,切实维护好白水江、关河-横江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推进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善截污治污体系、强化农业面源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源治理、加强水环境风险防范。对于现状水质已达到Ⅱ类的河流、水库,实施流域整体系统保护修复治理,控制开发建设强度,确保源头区、库区水环境质量不恶化。到 2025 年,确保豆沙关、燕子坡铁路桥等断面水质持续优良。
建设完善流域治污体系。 重点管控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集中区域,防控水环境风险。采取控源截污、节水减排、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垃圾清理、底泥疏浚等综合性措施,建立流域各河流、河堤、水面日常保洁和管养体系。加快推进流域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现沿江城镇污水和垃圾全收集、全处理。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或减量控制,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的流域严控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以农业活动为主的流域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其他流域积极开展生态安全调查和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健全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配合建立流域统筹、区域落实、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开展重大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事项流域会商。强化白水江、关河 - 横江等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协调,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持续加强跨省境、县境河流流域协作,深化与昭通市水富市、彝良县、大关县以及宜宾市叙州区、筠连县等地区的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上下游“同决策、同部署、同行动”,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3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全力推进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径流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态化监管。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饮用水水质全过程监测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防范饮水安全突发事故。实施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整治,重点整治油房沟水库水源地内的村庄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重点防控氮磷污染,防范水华事件。继续加强油坊沟水库等水体周边天然林保护,恢复流域林草植被,提高水源涵养功能。严肃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到 2025 年水质达标率保持 100% 。
持续推进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全面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含“千吨万人”)保护体系。治理集镇饮用水源地,在保护区内修建隔离设施和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对点源污染进行生态修复与建设,对周边村庄进行综合整治。强化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管护,编制完成农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 2025 年,基本完成乡镇级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4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结合盐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湖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审查横江干流、支流的排污口设置,重点针对生活污水直排现象较为突出的城区河流完成排污口清理整治, 2025 年底前,完成白水江、关河 - 横江等流域全流域内所有排污口排查。
狠抓工业污染源治理。 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绿色发展,在农副食品加工、果脯加工、塑料制品生产、采矿业、砂石料开采等行业开展专项环境治理,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强工业聚集区污染治理,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大对河流沿岸工业企业排污监管力度,确保水污染达标排放。开展产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防范化工园区环境风险。推进肉类及水产品加工企业等清洁化改造。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大力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完善城区污水管网系统,开展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管网排查,全面整治管网错接混接和雨污不分问题,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绿化、农灌等用途的,应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强化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各乡镇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需全面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到 2025 年,所有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规范污泥处理处置,完成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达标改造。
持续推进农业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云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农田科学施肥、轮作制度及生态种植模式,实现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流域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管理,合理规划和布局畜禽养殖业,在适养区内推行清洁养殖技术和生态养殖方式,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排污“清污”分流,有效改善畜禽养殖区生态环境。在油坊沟水库、豆芽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敏感区域,优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5 、积极推动水生态恢复
加强河湖库生态保护修复。 健全并落实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重点水域逐步实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合理确定河流生态缓冲带范围及管控要求,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对不符合水源涵养、水域、河湖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对重要河流及水源涵养区等生态空间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制定小水电站“一站一策”修复方案,推进消落地、滩地、重点河道岸线等生态修复,对水利水电工程实施科学调度,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加强横江流域电站水库径流区林相结构改造,实施植被恢复与截污清淤,实施水库水华防控。建立横江电站库区水华监测预警平台和应急机制,重点控制氮磷入库量。实施油房沟水库综合治理与修复。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 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建立一批水源保护区,围绕横江、白水江等建立一批湿地保护小区,构建湿地分级保护体系。根据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要,在污水处理厂下游、支流入干流口、河湖入口、重点点源排放口等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提升水质,确保重要河湖水生态安全。提高盐津县湿地保护率,把重要湿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完善新建保护湿地基础设施,强化湿地系统保护,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的湿地保护管理模式。
恢复水生生物种群资源。 加大对白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加强对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的保护修复。积极开展以发挥渔业生态功能为导向的增殖渔业,实施“以渔控藻、以渔净水”生物治理,恢复渔业种群资源,科学开展土著鱼类及水生植物恢复,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恢复,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增殖放流,逐步实现“有鱼有草”的目标。
(二)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 、实施大气污染源综合整治
加大大气污染源综合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突出的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结合PM 2.5 、 O 3 等首要污染物,制定大气环境风险应急方案,有效应对夏季、冬春季重点大气污染源及不利气象条件。开展臭氧、颗粒物源解析,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方案,重点防治颗粒物和臭氧复合污染。加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和弱扩散区空气质量保护,控制大气重污染行业企业布局。强化盐津县城建筑工地、机动车排放、重点工业企业、汽车修理厂、加油站、餐饮油烟等行业监管与整治。采取“集中整治+定期巡查”“重点治理+全域覆盖”等方式开展整治,加强天气预报会商,重点行业实施错峰建设(生产)、限产限排,适时采取人工增雨,特殊时段及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采取“三停”措施。
2 、强化大气污染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引导优化盐津县产业结构与布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探索将碳排放纳入新建、扩建“两高”项目环评。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划环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深入推进产业补链延链强链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盐津-水富页岩气勘探开发,构建以天然气、页岩气、电力、太阳能等为主的低碳能源体系。
3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
协同开展 PM 2.5 和 O 3 污染防治。 以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推动细颗粒物和臭氧复合污染协同防治。统筹考虑 PM 2.5 和 O 3 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对 PM 2.5 和 O 3 共同的前体物 NOx 和 VOCs 进行协同控制。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加强对优良天数比率、 PM 2.5 、 O 3 浓度的目标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 VOCs 和 NOx 污染治理,制定减排措施。强化结构调整,采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等综合性措施,实现 NOx 和 VOCs 的同步协同减排。
完善城市大气环境防治体系。 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建立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推进排放清单业务化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动态化,推动县城区域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提高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实现城市 7 ~ 10 天预报, PM 2.5 和 O 3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提升。完善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管控,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探索建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发布平台,建立健全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
4 、持续推进污染源治理
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 以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在建、停工以及待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成区道路(街巷)以及城市外环路、过境道路、城市出入口和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措施。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对历史遗留堆场、物料堆场、粉煤灰堆场、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进行专项整治。对裸露土地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进行管控。
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 加强对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坚持依法依规治污、源头防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积极推进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国家政策压缩过剩行业产能,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开采使用。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快推进含 VOCs 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在人造板制造、木制家具、汽车修理、钢结构制造技术成熟的工艺环节大力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和胶粘剂。开展简易低效 VOCs 治理设施清理整治,强化 VOCs 无组织排放整治和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推动达标无望或治理难度大的改用电锅炉或电炉窑。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2025 年底前, 65 蒸吨 / 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逐步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鼓励其他行业探索开展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含 VOCs 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VOCs 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 VOCs 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臭氧高发季节加大检测频次,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到 2025 年,全县 VOCs 排放总量较 2020 年明显下降,臭氧浓度超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且呈下降趋势。
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车用尿素等专项行动,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推进传统汽车清洁化,按照国家要求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 6b 排放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交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按规定回收拆解。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物流园区、建材、矿山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加快淘汰高排放的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强化重点工矿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加快推进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柴油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开展部门联合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非标油品。
5 、持续推进生活源整治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必须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已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限期完成清洁能源使用改造。强化餐饮油烟排放治理,制定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并实施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信息互联互享机制和动态更新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餐饮单位管控清单更新,将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单位纳入管理,对注销单位进行清理。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维护情况、能源使用情况。
强化“禁燃区”管理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 落实盐津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禁燃区内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排烟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进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全面实施和划定秸秆禁烧区,严格控制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秸秆禁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杜绝出现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落叶及烧荒等现象。进一步加强禁烧政策宣传,健全收购网络,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发酵技术和新型粪污处理技术,实现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五化”利用,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
6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严厉打击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等非法活动,实施含氢氯氟烃( HCFCs )淘汰和替代。继续推动三氟甲烷( HFC-23 )的销毁和转化。加强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害物质的各类气体,包括含尘气体、高温烟气、酸雾等气溶胶的收集和处理。开展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研发应用。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安装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到锅炉排放标准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
7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控制工业噪声,严格产噪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及日常监管,确保隔声降噪措施到位、有效,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规范管理建筑施工噪声,将建筑噪声控制纳入环评和排污申报内容,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意见采取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建成区内禁止夜间进行机械打桩、搅拌或振捣混凝土、挖掘推土、锯木等噪声作业。切实防范交通噪声,加大对道路的修护,环境噪声超标路段设置声屏障,在城市噪声敏感区域增加限速、禁鸣标牌。加强对敏感区域交通噪声的监测和管理。综合整治社会生活噪声,加强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宁静小区创建。
(三)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1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 在云南省、昭通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发布后,尽快制定盐津县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县级达峰时间表和路线图。以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居民生活和服务业为重点领域,从促进经济高质量低碳发展、推动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加快工业领域低碳转型、强化建筑领域低碳管理、加强交通运输低碳创新、倡导低碳生活消费方式等方面,进一步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减少煤炭等化石燃料消费,争取到 2025 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上级下达目标,到 2030 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碳达峰。
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 利用云南省开展碳中和示范试点的契机,积极争取将盐津县纳入碳中和试点县,开展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碳中和模式。支持低碳发展基础较好的城镇、园区、社区、校园、旅游景区等,结合自身实际,围绕能源低碳化利用、生产生活方式低碳化转变、增加生态系统碳汇等碳中和措施。
2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 推动水泥、有色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严格产能置换监管,提升系统电气化水平,强化先进低碳技术研发及应用,推进能效对标活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低碳产品认证,推进落实《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鼓励节能减排创新行动。推动水泥行业生产实施原料替代,鼓励利用冶炼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选择重点企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 加强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全县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以全县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公共场所为重点,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 建立健全绿色建筑体系,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到 2025 年,力争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建立城市建筑能耗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实施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的甲烷、氧化亚氮排放。推进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3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加强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纳入盐津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消除贫困、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加强城乡重点水源工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跨流域引(调)水工程、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的建设与运维,全面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增强极端气候事件下水资源的供给能力和调蓄能力,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系统抗气候变化冲击能力。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 开展气候变化对县域农业、水资源、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重点领域的影响监测、气候变化风险评估,重点开展气候变化对沼泽化草甸、湿性常绿阔叶林等重要生态系统和重点保护物种的影响评估,识别不同领域面临的气候变化关键问题和风险水平。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根据全县不同地区气候变化风险特征,完善区域防灾减灾及气候变化风险应对机制,提升气候变化风险应对能力。
(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1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为主线,以县域内自然保护地为重点,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全面推行林长制、河(湖)长制,开展天然林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推动在重点河段开展鱼类生态通道修复,实施生境连通工程,开展鱼类产卵场修复与重建示范,落实用水生态调度。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保护自然湿地、修复退化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沿江(河)、沿库、沿路、城市面山、绕城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绿色通道和农田林网建设,建设、建成横江流域一定规模的生态廊道,提高森林生态功能。
开展国土山川绿化攻坚。 加强森林生态建设,科学开展国土山川绿化。推进横江沿岸、库区面山、重要水源地、矿山修复绿化和城区绿色空间拓展。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以公路铁路沿线、沿河、环库、荒山、荒地、无林地、城市集镇、农村四旁等区域为重点,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国土绿化。积极推广乡土树种、乔灌花草相结合,实施立体绿化,大力营造混交林,提高森林立地质量和生态功能,打造国土绿化精品工程。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土山川绿化攻坚。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绿化实效。
推进天然林保护与草地修复。 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国储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强公益林保护,强化新造林管理和中幼林抚育、人工造林种草、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人工增雨开发空中云水资源等措施。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通过人工种草、草地改良、禁牧休牧、圈舍养殖、有害生物防治等方式,推进退化草地修复。开展可利用草地资源生长监测,加强草地草畜平衡动态管理。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 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制定县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重点开展横江沿岸、生态保护红线、水土流失严重等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工业固废堆场的综合治理。修复主要道路沿线敏感矿山,加大对植被破坏严重、岩坑裸露矿山的复绿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结合生态修复与农业、旅游等产业开发,探索矿山生态修复市场化路径。严格落实采矿权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主体责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照“谁破坏,谁修复”“边开采,边复垦”原则开展生态修复,全面推行绿色矿山建设。力争 2025 年基本完成全县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主要交通沿线基本无裸露矿山。
2 、加强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防治
建设沿江、沿河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兼顾区域农业生产、畜牧业发展及精准脱贫,全面加强林草植被的保护与建设,促进水土流失防治。建立健全盐津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隐患动态排查,加强已发现地质灾害点监测,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加大地质灾害高发区、易发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限制禁止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维护植被和地层结构完整。加强白水江、横江等河流面山生态修复治理,增加植被覆盖率,提高坡体稳定性。加大横江、白水江等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力度,完善县城防洪排涝系统设施。
3 、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夯实以乌蒙山为重点的多样性保护基础。 贯彻执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空缺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编目,建立完善盐津县生物多样性数据库,为乌蒙山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研究提供基础支撑。以“一屏、两河、三廊”等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构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推进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极小种群物种抢救保护,加强对南方红豆杉、珙桐、银杏、鲵等野生动植物的监测与保护。评估划定自然保护地外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原生境和候鸟迁徙通道,公布禁猎区、禁猎期,将重要栖息地纳入森林资源“一张图”。加大对各级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力度,开展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
深化重点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白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河段特有鱼类资源保护,严禁投放不符合生态安全要求的外源性水生生物物种,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开展水利水电开发建设对境内特有鱼类多样性影响调查评估,提出抢救性保护对策措施。建设白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地水生生物保护站,培育并扩大特有鱼类物种人工养殖规模。加强鱼类资源“三场”及河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的调查评估、保护、修复,恢复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微生境修复等措施,稳定和扩大水生生物栖息地。坚决落实“十年禁渔”部署要求,确保“江中无渔船、岸边无渔具、餐桌无野鱼、管理无盲区”。开展特有保护动植物迁地就地保护,改善生物栖息地环境,扩大种群数量。
推进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 开展筇竹、核桃、花椒、天麻、重楼、猕猴桃等特色种质资源补充调查,划定并保护野生种群及其生境,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加强种植资源保护园(圃)、特色良种基地和繁育体系建设,创新优良品种。推进竹、天麻、牛、羊、鸡、蚕桑、蜜蜂、白蜡虫、五倍子蚜虫等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壮大绿色有机食品、生物医药、生态旅游等生物产业,助力昭通市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加强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全面启动农田、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领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实行外来物种分级分类管控。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准确评估外来有害入侵物种发生发展规律和风险等级,建立健全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评估、监测、预警、防治体系。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大力防治薇甘菊、菟丝子、紫茎泽兰、白蚂蚁、红蚂蚁等有害生物。加强并完善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灾害应急、防治法规和科技支撑等六大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危险性林草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水平。
4 、加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监管
构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 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系统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定期组织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问责监督。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监测网络,实现常态化监测。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 落实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挤占自然生态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以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为重点,依法监测区内人类活动,及时查处各类生态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落实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保护监督检查。强化对修路、建设、采砂等破坏湿地、林地、自然岸线等行为的监督。落实中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断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五)分区分类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1 、强化土壤源头防控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定期更新并发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持续推进耕地周边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实行污染源销号制度。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开展土壤与农产品“一对一”监测,完善污染信息数据库,评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风险,构建监测预警体系。推行农艺调控、农作物种植类别调整措施和耕地质量保护措施,提升土壤环境容量,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整合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产业集聚区土壤环境详查结果及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等数据,建成全县土壤环境大数据库。选择典型区开展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
2 、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
加大优先保护类保护力度。 加强 517274.62 亩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推行使用有机肥、推广中碱性肥料、种植绿肥等管护措施,探索安全利用长效管护运行模式与管理机制,构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安全利用保障体系,确保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实现优先保护类农用地持续安全利用。
加强安全利用类治理修复。 加强 74714.48 亩安全利用类土地治理修复,编制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针对超标区实施农艺措施、钝化、调理、作物生理阻隔等安全利用措施,建立完善的受污染地块台账及用地相关信息,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完成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调整,并开展受污染耕地区域排查登记和必要的加密调查。
加强严格管控类风险管控。 加强 4900.37 亩严格管控类风险管控,对耕地重点超标区域、受污染耕地开展土壤修复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本地农产品产业优势、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区“一村一品”等项目,指导并推动种植结构向重金属低积累或非食用农产品方面调整。对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整改补划,确需转为建设用地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3 、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源环境监管
动态更新盐津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到 2025 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以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等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在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集中地区,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矿山尾矿库环境监管,加大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固体废物污染。加强企业拆除活动监管,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4 、加强建设用地管控及风险评估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强化污染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建立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强化土地收回、收购等环节联合监管,污染地块应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的潜在高风险地块为重点,建立全县建设用地优先管控名录,开展进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严控农药、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鼓励采用原位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遗留地块为重点,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以铅锌矿采选、冶炼、铜矿采选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关闭搬迁企业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积极探索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开发建设”模式,突破修复治理与开发建设瓶颈。重点解决历史遗留的矿山开发等区域性土壤污染问题,研发煤矸石等矿山废渣、尾矿综合治理与资源利用新技术,推进盐津县历史遗留煤矸石堆放场和冶炼废渣堆积区治理,修复废渣堆放区、采矿区土壤环境。严格效果评估,强化风险管控后期管理。
5 、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力争实现全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一张图”。围绕“双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保护和治理需要,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对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工矿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区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推进盐津县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根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明确污染治理对象及任务,逐步建立全县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分期分批开展修复治理试点示范。探索实施盐津县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程。
(六)有效防范生态风险
1 、强化固废污染防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强化固体废物源头管理。 健全生态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科技等无污染、轻污染产业。对已有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行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开展固体废物产生重点企业排查,确定重点固体废物排放企业清单,提出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清洁生产方案。鼓励企业选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采取低能耗、高能效的生产工艺,避免过量固体废物的产生;建立企业内部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源再利用和深加工系统,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加强循环利用,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 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尾矿、废石、脱硫石膏渣、工业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推广大掺量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建材产品,利用陶瓷废渣和矿山尾矿等固体废物生产特种水泥。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及其关联产业立体化链为纽带,完善企业、行业和区域间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对部分以固体废物作为主要原料、环境效益明显、废物利用成本高的企业予以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全面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和引导工业集聚区内外企业加强合作,延伸产业链条,强化能源集成、水资源集成、物流配送和信息集成等,推进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集中片区建设,实现产业片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
强化固体废物收储管理。 合理规划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大于 1000 吨以上企业和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的重点监控和规范化管理,督促其按照有关要求建设贮存设施和场所,落实安全分类存放措施。合理布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暂存点,解决小微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难、无处置的出路问题。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促进低价值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提升工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利用能力。 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工作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对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的监督管理,以含铬、铅、汞、镉、砷等重金属废物和高毒持久性废物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利用处置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机制。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的规范化收集,到 2025 年全县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稳定达到 100% 。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短板。 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网络、安全运输、处置体系,制定并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收费标准和办法,推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现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
完善过程监管,确保无害化安全处置。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将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深入到企业,加强对危险废物厂内暂存环节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以罚促改,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鼓励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泥无害化的处置技术,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及改造,利用火力发电厂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协同处置等方式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完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将全县各级各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置范围,落实专人管理,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贮存等工作,及时签订处置协议,依法进行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负责将暂存点和签订协议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统一收运,集中处置。
严格贯彻“限塑令”,加强白色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逐步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有序扩大禁限范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在电商、快递、宾馆酒店等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推广绿色物流、塑料减量模式。降低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建立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及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多元共治体系。
落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以无废景区、无废社区,无废学校等无废细胞建设为突破口,试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按照《昭通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等建设工作,因地制宜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团组织,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商用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社区、城乡接合部农村社区等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隐患动态排查,加强已发现地质灾害点监测,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把地质灾害造成损失降到最低。加大地质灾害高发区、易发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限制禁止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维护植被和地层结构完整。对高等级公路、铁路等主要道路沿线路堑高边坡稳定性进行调查评估,加固失稳边坡。加强白水江、横江等河流面山生态修复治理,增加植被覆盖率,提高坡体稳定性,从根本上减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推进盐津县地震综合监测台站建设及提升改造,提高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地震救灾物资储备。统筹推进森林火灾、干旱洪涝等其他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加大横江、白水江等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力度,完善县城防洪排涝系统设施。
3 、加强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
健全辐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现场执法检查,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标准化应用水平。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健全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医用放射性同位素、高能加速器、质子重离子治疗装置等重大核技术利用项目及辐照、探伤等高风险活动辐射安全监管,强化测井源运输、使用监督检查。强化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辐射安全监管。加强废旧放射源安全监管,及时进行收贮。加强对伴生矿及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的监管,要求企业自行开展辐射监测。强化核安全文化培育,开展核安全文化建设试点推广工作,构建核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提升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实战化水平。强化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补充便携式应急监测设备,提升一般、较大辐射事故快速应急监测处置能力,满足日常监管执法和突发辐射事故情况下的应急监测要求。
4 、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调查评估。 根据《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方案》相关要求,逐步在金沙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对大气、水、土壤中的新污染物开展环境调查监测,推进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监测,对城区和乡镇饮用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全面落实国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 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落实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强化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
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 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强化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规范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提升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处置能力。
5 、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 按市级部署安排,做好县域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积极完成盐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推进重点环境风险专项预案的完善和修编。监督、指导企业编制或者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提升编制质量,提高备案率。定期更新和补录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应急装备购置、维护、更新。探索开展盐津县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形成全县环境风险源分布图、环境风险保护目标分布图、风险影响范围图。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预警示范,建立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其他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基本信息数据库,编制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建设基层生态环境应急体系。 实施盐津县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盐津县环境应急管理制度。以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尾矿库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整合相关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资源,补齐短板环节,建设包括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等环境风险监测、排查治理、预警、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的信息化技术体系及其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开展基层环境应急人员轮训。加强应急装备和监测设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 加强涉危涉重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协同推进重点区域流域风险防控、监测预警、污染综合防治与生态修复。加快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山洪地质灾害监测系统、交通电力能源等专业气象监测系统、水文监测预报系统等建设,优化加密观测站网,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立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机制。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 落实推进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制度,发布重点行业评估报告范例,探索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第三方评估,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列入“环保”黑名单。根据《昭通市盐津县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报告》,针对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出的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风险源,以及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空间环境等环境风险受体,根据生态环境风险评估结果,针对性实施风险管控措施,对生态环境风险受体实施保护治理工程,对生态风险源实施治理管控工程及措施,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管控能力,从源头上降低或者基本消除生态环境风险或隐患。
6 、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
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落实《健康中国行动( 2019 ~ 2030 年)》《健康云南行动( 2020 ~ 2030 年)》。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风险评估研究。加大生态环境与健康宣传和科普。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以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以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与优化布局、严格用途管控为重点,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努力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利用格局,将盐津建设成为 乡村振兴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绿色产业发展基地 ,奋力推进滇东北开发开放新高地盐津新篇章。
(一)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1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盐津县的主体功能定位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根据《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研究》,盐津县隶属于 IV1-1 “横江中山峡谷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生态功能区”, IV1-2 “白水江、赤水河石灰岩峰丘农业生态功能区”。 2016 年,盐津县被列为国务院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 年)》以县(市)级为单位,明确云南省内各县(市)主体功能定位,盐津县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地区。盐津县应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支持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支持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功能。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并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科学引导城镇开发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和功能。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鼓励土地复合开发利用。健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与质量并重、集约化发展优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2 、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昭通市共划分 97 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盐津县涉及环境管控单元 8 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3 个(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单元)、面积 1020.81 平方千米,重点管控单元 4 个(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单元、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盐津县工业聚集区重点管控单元)、面积 124.40 平方千米,一般管控单元 1 个、面积 875.86 平方千米。各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按照《昭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执行。
3 、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禁止在盐津豆沙关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油坊沟水库、豆芽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油坊沟水库、豆芽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违法利用、占用关河-横江、白水江等河湖岸线。禁止在横江彝良、盐津保留区及横江滇川缓冲区等《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关河-横江、白水江干支流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禁止在白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4 、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全县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763.38 公顷。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优先保护坝区优质耕地,稳妥有序恢复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推进耕地储备制度的建立,逐步做到耕地的先补后占。对符合国家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在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潜在重要生态价值、有必要实施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全县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46181.26 公顷。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除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规定由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后,报国务院审批。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严守城镇开发边界。 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保护重要山脉、河流湖泊、森林等资源,避让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采矿塌陷区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结合城镇空间拓展方向、人口变化趋势和存量建设用地状况,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引导形成紧凑发展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城镇空间格局。全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661.42 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详细规划 + 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原则上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允许交通、基础设施及其他线性工程,军事及安全保密、宗教、殡葬、综合防灾减灾、战略储备等特殊建设项目,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直接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城镇民生保障项目。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建设、独立选址的点状和线状工程项目,须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
1 、优化县域城乡发展布局
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经济地理区位,积极融入及构建南北向渝昆联动城镇发展轴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构建“一轴一核、一带一环、两廊多点”的发展空间格局,形成“一个综合县城区域、四个重点乡镇、五个一般乡镇”的城镇等级结构。
一轴: 融入渝昆联动城镇发展轴。
一核: 塑造“盐井 — 黄葛槽 — 水田”县域城镇集中发展核。强化主城核心区。突出政治政务中心、历史文化功能,重点发展城市经济和现代服务业。
一带: 关河-横江厚重文化自然资源,打造关河 - 横江峡谷旅游文化带。
一环: “滩头至黄草”东部美丽公路环线。
两廊: “中和 — 中心城区 — 牛寨 — 筠连”东西向联动城镇发展廊; “豆沙 —柿子 — 庙坝 — 镇雄、威信”联动发展廊。
多点: 外围利用现状乡镇集镇,打造多个乡镇节点,成为乡村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乡村振兴的桥头基地。
2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统筹建立并完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健全盐津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落实国家、省、市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优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区”空间,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三)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全面保护好自然保护区、生态屏障、重要廊道、生态功能区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及自然生态环境,通过各项保护工程的实施,保护、改善和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正常运转,使保护区的生态系统更全面、稳定,各种动植物种群的栖息地结构更合理,种群数量不断增加,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
1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根据盐津县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特色,立足云南盐津乌蒙峡谷地质公园、盐津豆沙关风景名胜区、乌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老林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为基础,融合“生态敏感性评价”为结果,深入分析城乡生态安全格局,严格保障重点生态空间,统筹保护山、川、湖等重要要素,使生态底线空间结构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对县域西部的山地空间进行严格保护,形成南北向生态保护屏障,打造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融入关河 - 横江流域、白水江流域主要生态景观廊道,以落雁、兴隆、牛寨主要山脉,构筑生态廊道,加强与高县、筠连生态功能联通。盐津县构建 “一屏、两河、三廊” 的生态安全格局。
一屏: 以云南铜锣坝森林公园构筑县域西部生态保护屏障;
两河: 关河-横江与白水江作为主要生态景观廊道,构筑金沙江干热河谷特色景观;
三廊: 以落雁、兴隆、牛寨主要山脉,构筑生态廊道,加强与高县、筠连生态功能联通。
2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管理体制改革。有序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按照《昭通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按期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其中盐津老黎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盐津豆沙关风景名胜区并入云南盐津乌蒙峡谷省级地质公园,盐津白老林市级自然保护区并入云南铜锣坝国家森林公园,云南乌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重叠归并、调出调入规则整合保留。整合优化设立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科学划定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依法解决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到 2025 年,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
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 制定自然保护地边界勘定方案、确认程序和标识系统。运用最新测绘成果,由省统一组织、市县具体实施,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建立矢量数据库,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
完善功能分区,细化管控要求。 制定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分区管控要求,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不同分区的自然保护地实行差别化管控。自然保护区按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进行分区管控,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连通生态廊道,促进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在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 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进行系统评估,逐步提高自然保护地等级;未纳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但具有保护价值的区域,通过新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方式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对自然保护地存在生态退化风险的,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建立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
(四)全面系统整治国土空间
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目标,构建国土整治修复格局,对国土空间进行结构优化和改造建设,以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提高国土空间发展品质和资源利用效率为导向,开展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的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
1 、生态空间
以保持和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采用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技术手段和政策手段,强化生态空间结构完整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保障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洪调蓄等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的供给,为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及生态系统产品在空间内的流通提供承载空间。在生态相对不敏感、空间条件优越、资源条件独特、产业要素具备的区域,加强生态空间与城镇空间、农业空间临近、交错地带及主要公路、河道两侧的特色景观优化与特色产业融合,适度挖掘盐津县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
2 、生产空间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实现农业空间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开展片区规划和设计,优化污染企业空间布局,推动实施水土流失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灌溉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农地健康生产技术教育,夯实生产性农业发展基础。在严格保护耕地、保护农村生态基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多功能田园综合体的相关要求,发展多功能农业,推动一二三产有机融合。
3 、生活空间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实现农业空间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优化城镇空间绿地布局,完善城镇空间绿地系统。充分利用存量空间,拓展绿色空间,均衡公园绿地布局。修复受损山体、重建山体植被群落,在保障安全和生态功能的基础上,探索多种山体修复利用模式。统开展江河、湖泊、湿地等城镇水系的水体生态修复工作,强化城镇水系自然形态保护和修复,因地制宜改造渠化河道,恢复自然岸线、滩涂和滨水植被群落,改善水体质量和功能。科学分析污染土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综合运用多种适宜技术改良土壤。对经评估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已修复土地,进行科学规划与设计,合理安排利用,宜绿则绿、宜建则建。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公共设施改造,改善交通出行条件,提高城镇产业用地效率,提升城镇环境人居品质。
(五)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
1 、河湖岸线范围划定与管护
根据昭通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做好全县 18 条流域面积 50km² 以上河道的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岸线的资源属性和功能属性,促进沿河地区形成环境优美、人水和谐的局面。以打造水美、岸美、产业美的目标,开展生态防护带建设、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岸线清理整治工作、岸线绿化,继续强化岸线执法监督和岸线保护宣传;打造稳定安全、生态健康、景观优美的多功能型岸线。
2 、加大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探索岸线利用有偿使用
为保证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更好地发挥岸线功能作用,应进一步加强河道综合整治,结合现有岸线利用项目的补偿补救措施,提高河道的防洪标准,保障河势稳定,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完善河道功能。要建立健全岸线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管理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好岸线利用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岸线利用有偿使用制度,明确岸线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及相关责任单位的治理保护义务,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岸线资源。
3 、加强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
强化河库管理技术能力。 加强河库管理信息化建设,将河库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强化监测手段,应用无人机、远程监视监测等实用技术,开展巡河(库)检查和岸线利用动态监测工作,提高岸线管理效率。加强岸线利用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岸线利用建设项目数据库,实行岸线动态监督管理,利用该数据库实现新改扩建项目对河道影响的总体评价,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对河道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补偿补救措施。
提升河库管理执法监督水平。 建立健全岸线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管理权限,确定责任主体,理顺岸线利用与保护的关系,维护河湖健康,促进人水和谐。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岸线功能区定位和规划管理目标,抓紧研究分析各类岸线利用项目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及时制定补救措施。要严格执行岸线管理制度,加强水利、环保、交通、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主线,聚焦 “一核一带三片区”(经济发展核心;依托白水江、关河和横江形成的旅游经济产业带;位于经济副中心的绿色工业和观光旅游发展片区、特色农业发展区、休闲康养与竹产业链片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坚持“两型三化”产业发展方向,控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耗、用地效益以及碳排放强度,以建设 “绿色产业发展基地” 为契机,依托盐津县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加快形成以“乌鸡、肉牛、竹子”为支撑的“ 3+N ”特色农林产业,以绿色硅材产业、竹产业、特色食品产业为主导的绿色生态现代化工业,高品质发展集文化、生态、康养、休闲、避暑、度假为一体的旅游业,打造具有盐津县特色的高质量绿色发展生态经济体系。
(一)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1 、发展壮大绿色现代农业
1.1 大力发展富民产业
打造乌鸡、肉牛、竹子“三大富民产业”。 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发展富民产业。 乌鸡产业。 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推进乌鸡育种、养殖、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协调发展,抓实生态养殖示范园和养殖示范场点建设。 肉牛产业。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成规模、十年树品牌”的总体发展思路,走“千家万户齐参与壮大基础母牛群、能人大户强带动集中育肥商品牛”的产业发展道路,全面推行“政府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带动、金融机构放贷、业务部门服务、基地农户养殖”模式,建成集良种繁育、标准化饲养、疾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加工营销为一体的现代肉牛产业体系。 竹子产业。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竹”原则,按照“高山、二半山、河谷、试验区”空间布局,科学规划建设竹产业和竹槐间种基地,改造低效竹林,大力发展多元化经济,充分发挥竹产业综合效益。
扶持优势农业产业。 在“三大产业”的基础上,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推动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潜力较大的蔬菜、茶叶、魔芋、油菜、生猪、中药材、香桂等产业,推行天麻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发展规模化、规范化生猪基地。
1.2 培育农业新产业新业态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立足盐津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基础,大力发展以“乌鸡、肉牛、竹子”为基础的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重点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探索从传统的竹笋食品向竹纤维纺织品、竹炭、竹地板、竹工艺品等精深加工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乌鸡、肉牛深加工,完成乌鸡和肉牛深加工产业链条,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以优质肉牛为原料,开发牛肉罐头、牛肉熟食、麻辣牛肉、牛肉酱、牛肉系列休闲食品及牛干巴等附加值高的高原特色食品。持续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发展壮大,加大技术和生产研发力度,鼓励企业产业链向深加工和品牌营销延伸,重点开发食品加工、绿色食品、食品生物工程制品。
大力推动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发展。 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商贸物流等重点领域物流,加强物流园区与特色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乌鸡、肉牛、竹子”产业及其他农产品销售。加快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运营高效、标准化、流程化”的货物多式联运,进一步提升货物运输组织水平。加强对现有物流企业的培育,引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提高现代物流水平。优化城市配送中心及配送节点布设,完善城乡配送网络,满足“网货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求,实现物流服务覆盖城乡、通达千家万户。加强交通运输与邮政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农产品、农村生产生活物资、邮政快递寄递物品等高效便捷流通,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覆盖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服务保障。
1.3 扩展乡村特色产业
强化绿色品牌创建。 以农产品品牌建设为抓手,带动和促进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检测中心建设,增强农业资源环境及农产品检测能力。健全完善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智慧农业溯源体系建设。集中力量培育乌鸡、肉牛、茶叶、竹子、中药材等产业,大力打造名优产品,做好“特色”文章,加快形成一批具有盐津特色、高品质、有口碑的“盐津名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引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依法争创驰名商标、生态原产地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扩大“三品一标”认证面积和认证实物数量。加强与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各类商超组织的合作,创新产销衔接机制,搭建品牌农产品营销推介平台。
培育知名品牌。 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以质量信誉为基础,创响一批乡村特色知名品牌,扩大市场影响力。 培育区域公用品牌。 根据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明确生产地域范围,强化品种品质管理,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发地域特色突出、功能属性独特的区域公用品牌。规范品牌授权管理,加大品牌营销推介,提高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力。 培育企业品牌。 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将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念等注入品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强责任主体逆向溯源、产品流向正向追踪,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信息共享。
1.4 深入推进产业帮扶
推进资源与企业对接。 发掘脱贫地区优势特色资源,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向脱贫地区的特色优势区聚集,特别是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脱贫地区合作创建绿色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布局加工产能,深度开发特色资源,带动农民共建链条、共享品牌,让农民在发展特色产业中稳定就业、持续增收。
推进产品与市场对接。 引导脱贫地区与产地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商品采购中心、大型特产超市、电商平台对接,支持脱贫地区组织特色产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扩大产品影响,让脱贫地区的特色产品走出山区、进入城市、拓展市场。深入开展消费帮扶,拓展脱贫地区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2 、构建绿色新型工业体系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推广先进适用绿色工艺、技术、加快生产线改造,补齐关键技术短板,完善提升产业链和供应链。通过提升设施装备、推动两化融合,逐步实现建材、砂石料等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突破技术,对建筑材料行业进行改造升级。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的新型建筑墙体材料和建材工业,降低产业能耗,增加产品附加值。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化工、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和特色产业的整体水平。积极推进煤矿综合治理,深化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推进重点煤矿标准化建设和技术改造。加快煤炭资源开发和利用,大力推进瓦斯开发利用。实施煤炭深加工,实现产品多元化和煤炭清洁利用。
培育壮大支柱产业。 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培育“煤炭、工业硅、玄武岩”等“ 3+N ”优势产业,通过招商引资、政企合作等多种措施,延伸上下游配套,形成产业链。 煤炭产业。 加快完成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重点煤矿标准化建设和技术改造,加快完成产能整合任务。加快煤炭资源开发和利用,延伸煤炭产业链,促进煤炭产业组团发展。 工业硅产业。 推进工业硅项目建设,加大拟设矿点勘探普查力度,加快推进矿山勘探开发进程,鼓励技术创新、产品升级,不断延伸产业链,力争将盐津打造成工业硅、多晶硅、单晶硅以及硅光伏、硅电子、硅化工原材料基地,不断推动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 玄武岩产业。 充分利用玄武岩资源,瞄准玄武岩纤维加工生产这一新材料未来重点发展领域,有效发挥产业优势和资源潜力。
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依托盐津县高品质硅矿资源打造硅原料产业基地,协同彝良县、大关县建立与昭鲁核心工业区的共建共享机制,引入行业头部企业,培育壮大硅产业链,提升硅矿精深加工能力。重点发展硅石资源精深加工、硅石下游产品开发、硅质新材料,助力打造“彝盐大”硅产业集群。加快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打造盐津县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发展页岩气下游产业,从动力能源推广使用、 LNG 、工业项目用气、煤改气项目等方面推动页岩气转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不断延伸页岩气产业链。全力推动优质石灰岩及玄武岩资源的开发利用,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本质安全、集约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非煤矿山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筑牢产业发展平台。 以中和农业产业园、郎家沙坝工业园区为重点,着力推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园区发展平台,引导企业入园形成布局合理、特点明显、功能互补、结构优化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水田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标准)厂房建设,通过引进纺织服装等制造业,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带动区、科技创新的试验区、招商引资的集聚区和城市发展的拓展区。在资源型产业、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固废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推广新型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发展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条。全面实施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治理,发展以环保技术、环保应用和服务为主的环保产业。在清洁能源、绿色铝硅、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培育一批绿色产业示范。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成长”企业培育工程。
3 、完善新型服务业体系
重塑旅游新形象。 依托豆沙文化旅游资源和发展基础,加快推进豆沙关南丝路古镇创建,重点推进豆沙游客集散中心、汇同溪古村落、智慧景区等建设,完善景区停车场、厕所、标识牌等基础设施配套,提质升级豆沙镇。加强旅游载体建设,全面推进庙坝云上梯田、牛寨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力争创建国家 4A级景区 2 个, 3A 级景区 2 个以上。启动江景大道夜间消费聚集区建设,全面打造“多彩盐津、一线网红” AAA 级景区。办好豆沙美食文化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活动。持续提档升级县内苗寨、农家乐服务水平,挖掘乡村民俗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不断丰富休闲度假、康体养生、运动娱乐等多元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旅游消费水平。大力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 + ”产业融合,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发展智慧旅游。
加速提升传统服务业。 加快提升老县城、黄桷槽传统商业质量,完善商贸、流通、餐饮、休闲等功能布局。鼓励实体商店进行数字化改造,推动传统百货、购物中心改造提升,力促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平等竞争,构建差异化、特色化、便利化的现代商贸服务体系。加强龙头企业培育,支持大型连锁企业通过组织创新做强做大。加快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支持连锁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和农村延伸,着力打造 15 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加快发展新零售、“无接触”消费、在线医疗等新业态,拓展提升智慧旅游、数字物流等场景应用。
全力扶持电子商务。 依托淘金集团、国盾商城、易田等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把握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引进和培养相关人才,融合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大众电商,加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扶持,优化盐津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创新农村电商模式,建立符合电商行业及消费需求的农产品供给体系。支持“互联网 + 产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鼓励县内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大型、专业化网络零售平台,加快开发特色鲜明的商品和服务。以产业园区、专业市场为依托,在旅游、农产品等产业中培育发展一批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依托云南省“一部手机云品荟”、彩云优品等电商平台,销售乌鸡、肉牛、竹笋等特色产品。
鼓励发展健康服务业。 大力发展专业化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家庭等多种养老服务,推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支持兴办面向失能半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鼓励规范化、专业化、连锁化经营。推动养老服务向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领域延伸。完善现有养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智能性老年公寓,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重点发展月嫂、陪护等家庭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企业。推进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二)产业结构调整
1 、农业结构调整
培育规模经营主体。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内培和外引相结合,依托“ 3+N ”富民产业基础,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着力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规模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力争到 2025 年末,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15 家,家庭农场 10 家。
推动特色产业聚集发展。建设农业产业强镇。 根据特色资源优势,聚焦主导产业,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建设一批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区域主导产业、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结合“鸡、牛、竹”三大产业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牛寨乡乌鸡产业强镇、兴隆乡茶叶产业强镇、庙坝镇肉牛产业强镇、中和镇竹产业强镇。 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 通过科技集成、主体集合、产业集群,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业格局由分散向集中、发展方式由粗放向集约、产业链条由单一向复合转变,发挥要素集聚和融合平台作用,支撑“一县一业”发展。
推动现代农业与二三产业协同发展。 以拓展二三产业为重点,延伸产业链条,开发特色化、多样化产品,提升乡村特色产业的附加值,促进农业多环节增效、农民多渠道增收。 以特色资源增强竞争力。 根据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变化,开发特殊地域、特殊品种等专属性特色产品,以特性和品质赢得市场。发展特色种养,根据种质资源、地理成分、物候特点等独特资源禀赋,在最适宜的地区培植最适宜的产业。 以加工流通延伸产业链。 做强产品加工,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厂,引导农户、家庭农场建设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用标准化技术改造农产品。 以信息技术打造供应链。 对接终端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农户生产、企业加工、客户营销和终端消费连成一体、协同运作,增强供给侧对需求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实施“互联网 +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创新营销模式,健全绿色智能农产品供应链,培育农商直供、直播直销、会员制、个人定制等模式,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再造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 以业态丰富提升价值链。 提升品质价值,推进品种和技术创新,提升特色产品的内在品质和外在品相,以品质赢得市场、实现增值。提升生态价值,开发绿色生态、养生保健等新功能新价值,增强对消费者的吸附力。
2 、工业结构调整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以能源“双控”、碳达峰、碳中和的强约束倒逼和引导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坚决遏制地方“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建立能源“双控”与重大发展规划、重大产业平台规划、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年度重大项目前期计划和产业发展政策联动机制。根据相关要求对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开展分类处置,将已建“两高”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对“两高”项目的闭环化管理。
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坚持需求与供给侧结构调整、存量与增量优化并举,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新型矿冶、新型建材产业高端化发展。集聚“煤、硅、气”等优势产业、特色生物资源及食品加工,培育新兴产业,补齐现有工业产业薄弱环节,打造全产业链及产业集群,增强工业发展后劲,提高工业投资质效,破解工业发展制约瓶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为新型产业发展壮大腾出空间。持续推动传统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支持、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材料,采用高新技术、先进工艺和设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从生产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
大力推动工业节能。 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把工业作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点领域,全面实施传统制造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加强节能监察和用能预算管理,对钢铁、矿产、铸造、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用能减量置换。加大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淘汰力度,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组织实施“公共用能系统 + 工艺流程系统”能效改造双工程,全面提升工业企业能效水平。
推进产业绿色转型。 发展低碳绿色循环经济,严格落实节能政策,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引进高新技术项目,重点培育一批节能环保示范企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推进企业技改,有序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适应 5G 、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数字经济、在线医疗、远程教育等产业发展需求,支撑产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新动能。加快发展以商贸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健康服务业、法律服务业、体育产业、养老服务业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活性服务业,促进绿色消费,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
(三)能源结构调整
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将煤炭消费总量分解到重点行业、企业。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从项目准入、产能淘汰、节能改造等方面减少煤炭消费、压减煤炭使用,提高煤炭使用效率,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增加清洁能源使用。继续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淘汰。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建立健全能耗、煤耗减量替代制度,逐步提高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源和风能等清洁能源比重。加快推进工业领域天然气利用,支持重点地区、园区、企业的燃煤、燃油工业锅炉置换为燃气锅炉,促进工业大用户利用天然气,全面推进在民用锅炉煤改气、油改气。积极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在工业领域应用,提高生产过程中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持续优化电网主干网架结构,有序实施既有站点主变扩建工程,进一步增加变电站布点,着力建设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智能配电网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全力满足重大产业、重大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电网用电的安全性、稳定性。加快实施天然气、页岩气综合开发利用,统筹推进川气入滇、滇气入川输送管道及配套工程建设,实施天然气老旧管网改造,新建住户小区及公共服务设施同步配套建设燃气管网;积极推进“燃气下乡”工程,不断提升清洁能源使用覆盖面。
加快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住宅小区、旅游景点、服务区、城市公共场所、单位办公区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动“互联网+ 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互动,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开启清洁能源新时代。
(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建设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致力于积极融入渝昆通道建设,打造出滇入川交通节点,需积极促进永盐高速建设,并与昭乐高速联通,有机串联中和、水田、牛寨等乡镇。谋划盐津至镇雄高速,将水田、柿子、庙坝等区域有机串联。东部对现有道路规划提升为二级美丽公路,将牛寨、兴隆、滩头、落雁等区域有机连通,并在兴隆与四川对接,扩展联通至高县。国道 247 与关河峡谷进行提质改造,逐步由交通性干道改造为美丽公路。将豆沙关、盐井、黄葛槽等景点打造成峡谷文化旅游带。通过综合交通体系的逐步优化,引导形成内引外联、衔接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
优化城市交通体系。 建设连接盐津县新老城区的快速路,丰富区域路网结构,畅通新老城区。构建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优化道路线形,提高次干路和支路的密度。加强城市破损道路维护管理和规范设置城市道路标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优先在中心城区及交通密集区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推动多种交通方式的融合衔接和便利换乘。完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系统及行人过街设施,建设满足舒适步行需求的城市慢行系统。通过用地布局优化引导城市职住空间匹配,合理布局城市公共与生活服务设施,将居民通勤出行距离、时耗控制在合理范围,鼓励生活出行采用步行与自行车交通,城市内部客运交通中由步行、公共交通、自行车交通承担比例不低于 75% 。
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淘汰。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完成省下达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目标,有序推进国四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优化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与区域内公路货物运输大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引导其优先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运输。完善柴油货车运行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车辆位置、运行轨迹、排放水平等。制定相关措施,鼓励老旧机械淘汰更新。
加快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 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力度,以产业集聚区、物流园区为重点,持续大力推广铁路、新能源、天然气( CNG/LNG )等节能环保大型运输工具,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提升交通运输运行效率。推进智慧交通发展,推广低碳出行方式,积极倡导私家车等社会用车清洁化,确保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以及除特殊需要外的公务用车、市政、环卫车辆统一采用新能源车。构建以公交线路为骨架、县城为中心、乡镇驻地为节点、行政村为末梢的放射状充电站覆盖网,加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五)实施资源节约化利用
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大力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利服务能力。加大水利法治建设和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强化水政监察执法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全面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生活等重点领域节水,强化农业节水增效,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鼓励农户采用节水灌溉设施。加快工业节水减排技术改造和城镇、园区供水管网改造,全面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和公众节水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效率。 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模式,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监管,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原则,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新机制,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推动土地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积极建设高标准农田。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施农田排灌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和土壤改良等田间工程。
(六)行业清洁化生产
1 、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
推进煤炭行业清洁生产,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矸石不升井等绿色开采技术,创新先进设备工艺。探索煤矸石综合处置利用的适宜技术,加快推进遗留的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引入第三方清洁生产服务机构,提供咨询、审核、评价、认证、设计、改造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推进农产品加工行业清洁生产,利用现代食品工程高新技术提高食品原料和副产物的综合利用率,通过使用清洁能源、优化产品设计、改进工艺过程、减少包装材料使用、加强废弃物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等方式实现“清洁生产”。深入推进建材行业清洁生产,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和机制砂石等产品消纳工业废弃物的能力。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
2 、加快燃煤原材料清洁替代
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积极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工业余热等替代,减少煤炭用量,实现大气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源头削减。推进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围绕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及最终产品,减少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物质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促进生产过程中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降低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大力推广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使用。
3 、加快推行农业清洁生产
养殖方面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清洁化。 严格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控制粪便中的重金属含量。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设施养殖工艺。规范和引导畜禽养殖场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畜禽粪便污水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发酵床等清洁环保型畜禽养殖技术。集中收集处理干粪,建立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有机肥加工企业。沼液就地或配送消纳,污水水生植物净化处理,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努力提高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率。加快推进盐津县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集约化养殖,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生态循环水养殖及大水面网箱养殖底排污等水产养殖技术。
种植业积极推进生产清洁化。 减少化肥污染和农药污染。推广配方肥、专用肥、生物肥料、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广有机肥、沼肥,鼓励秸秆还田、发展绿肥,减少化肥实施量。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治,应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或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绿色防治技术;减少农药污染,选用低毒、低残留和对生态环境危害较轻的农药;进一步扩大蚜茧蜂生物防治和黄蓝板、杀虫灯物理防治推广应用,实现防治方式由化学防治为主向现代生物防治为主转变。
加强塑料袋、农用薄膜的回收和集中处理。 强化控塑行动,治理好白色污染,通过教育引导,推广苗期收膜、收后收膜、整地收膜方法,鼓励使用无滴、保温、防老化的多功能棚膜,鼓励研发和使用可降解地膜。积极回收废弃农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特别是废弃农药包装物,提高地膜回收利用率。
4 、积极推动其他领域清洁生产
推动建筑业清洁生产。 实行国家发布的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盐津县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广使用再生骨料及再生建材,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业清洁生产管理范畴。
推进服务业清洁生产。 提升城市服务业绿色化水平。餐饮、娱乐、住宿、仓储、批发、零售等服务性企业要坚持清洁生产理念,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改善服务规程,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推进宾馆、酒店等场所一次性塑料用品禁限工作。从严控制洗浴、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推动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全面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工艺。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
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清洁生产。 持续优化运输结构,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提升交通运输运行效率。推进智慧交通发展,推广低碳出行方式。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
5 、深化清洁生产推行模式创新
鼓励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的企业以及生产、使用、排放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其他企业可适当简化审核工作程序。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积极推动清洁生产审核与节能审查、节能监察、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有效衔接。探索建立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机制,统一清洁生产评价和审核要求,联合开展技术推广,协同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工业园区域重点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动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减少氨氮和磷污染物排放。
(七)园区循环化建设及改造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以“一园两片”产业布局为基础,根据硅、竹、茶、酒等产业的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从缩短物流运程、降低能量损耗、提高自动化程度、减少污染物产排、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等方面统筹考虑,持续优化园区的工业空间布局。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促进产业循环链接。 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建设和引进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切实提高资源产出率。
推动节能降碳。 开展节能降碳改造,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钢铁、化工、绿色建材等行业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和绿色低碳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高能源利用管理水平。
推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 依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产业集聚区重大生产力、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布局,促进园区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编制盐津产业集聚区一园两片循环化改造方案,加强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用。优化能源供应结构,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广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应用。支持园区企业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探索园区全绿电供应。结合行业、产品、工艺用能需求,规划设计能源梯级利用技术方案。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控和综合利用,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加强污染集中治理。 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实行污染治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完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配套设施,确保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 100% (含特殊污染物的污水除外)。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实现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强化沿河沿江园区水环境监测和综合治理,规范管理入河排污口。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做好固废等重点污染物的监测和处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实现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重点推进化工行业企业的工业废气防治工作。
推进园区规范化管理。 强化园区的环境综合管理,构建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鼓励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运营的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立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清单,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污染物排放动态监管全覆盖。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继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果,统筹推进城镇绿色发展和乡村绿色振兴,以提升服务功能、保证服务质量、改善生活条件为目标,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绿化美化、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为重点,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开展城镇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面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能力,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水平稳中向好势头。进一步完善优化县城绿地系统,构建形态多样的绿色公共空间,构建便捷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深入推广绿色建筑,推进绿色采购,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构建生态、优美、舒适的生态生活体系,打造低碳绿色的生态人居环境,为盐津县创建“绿美城市”“绿美乡村”,构建农业精、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盐津样板打好坚实基础。
(一)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1 、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1.1 构建全域安全饮水格局
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在完成“千吨万人”及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基础上,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338-2018 ),分类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到 2025 年底,全县完成供水人口在 1000 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到 2025 年,完成现有县级及以上、“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的设立。
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 在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中,优先满足饮用水供水需求,确保饮用水水源正常运行的水量和水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基本实现采补平衡,确保开采过程中不产生明显的地质和生态环境问题。落实饮用水供水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任务。坚持水质目标导向,结合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定期监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及水厂水质检测,到 2025 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持续保持 100% 。
全面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 重点排查和清理整顿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工业和生活排污口,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禁止新增农业种植和经济林,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农业种植和经济林,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污染,并逐步退出。重点排查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工业和生活排污口;拆除或关闭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工业排污口,并进行生态修复;关闭或迁出生活排污口,或全部收集后妥善处理;清理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及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暂存或转运站;生活垃圾转运站采取防渗漏措施;全面拆除或关闭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规范二级保护区的农业种植行为,通过精准施肥、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措施,逐步减少化肥施用量。
强化水源地风险防控。 按照“一源一策”原则,制定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尽快编制实施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完善水源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能力,构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网络。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满足饮水工程的常规水质监测需求。及时发布水质预警信息,不断提高水源预警监控能力,定期开展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多措并举及时消除环境隐患。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加强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
1.2 深化城乡污水垃圾环境治理设施一体化建设
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实施以县城为重点的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加大雨污分流改造、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开展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 100 毫克 / 升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管网排查,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及改造。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乡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积极开展县城建成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行综合利用。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围绕农村污水环境问题突出、饮用水源地及沿河沿湖库等村庄为重点,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 针对盐津县乡镇生活垃圾收集、中转、不规范处置等短板,加快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设施的建设。到 2025 年,全面建成规范化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消除生活垃圾不规范收集处理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隐患。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系统建设,鼓励农村垃圾分类倾倒。到 2025 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达 83%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保障全县生活垃圾全面无害化处理。印发实施《盐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引导全民规范分类。到 2025 年,实现全县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军队单位及商业综合体、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 实施乡(镇)、村两级公厕改造提升,在乡镇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改造建设公厕。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原则上以“水冲厕 + 装配式三格化粪池 + 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推进厕所革命。不具备建设水冲厕的供水困难村庄可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要求,改造建设其他类型的无害化卫生户厕。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建住房以及农户新建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要结合村庄实际,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到 2025 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70% 以上。
2 、城乡人居环境一体化建设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着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加快城市更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及城市基础设施更新和改造提升。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增强城镇对农村发展的带动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教育、医疗、文化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优化村庄规划布局,分类引导村庄建设,引导农村向城镇靠拢、城镇向农村延伸,实现农村与城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互融互补。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 以农村厕所改造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主攻方向。加强村庄公共厕所建设,特色村、旅游村等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因地制宜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整治村组公路、村组广场等公共空间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
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 加快推进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膜减量、控水降耗“四控行动”,推广科学施肥、安全 用药、农田节水等清洁生产技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开展沿河化学农药、化肥减量示范区建设,实现化学农药、化肥施用量零增长或负增长。优化畜禽养殖禁养区布局,督促规模养殖场制定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建立粪污处理和粪肥 利用台账,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农膜、农药化肥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立回收网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进农田退水区生态沟渠和生态隔离带体系建设。推动农作物秸秆“五化”(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减少秸秆资源浪费,严控秸秆焚烧。
稳步实施避险搬迁和生态移民搬迁。 加快推动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生态敏感脆弱地区、不具备发展条件地区等的群众实施避险搬迁和生态移民搬迁,有序推进盐津县骑河临河建筑避险搬迁,实施生态移民搬迁。
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打造美丽乡村。 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行动,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将环境整治管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巩固提升村容村貌。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利用田园风光,依托乡村自然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展现特色,打造一批田园风光型、民族风情型、历史文化型等美丽乡村。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保护力度,深度挖掘弘扬乡村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加大村庄绿化力度,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增绿补绿及湿地恢复,因地制宜在村内空间、房前屋后建设“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
(二)打造云南省“绿美城市”“绿美乡村”样板
1 、开展绿美城市及乡村建设
扎实推进全域绿化美化,着力打造“绿美盐津”。结合旧城改造和“绿美城市”“绿美乡村”建设,深入实施绿美行动。总结推广牛寨乡成功创建云南省绿美乡镇的经验,大力实施《盐津县绿美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 年)》,将城乡绿化美化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与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全域旅游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坚持以城镇面山绿化、公路两侧道路绿化、街道绿化、广场绿化、庭院绿化、屋顶绿化相结合的原则,紧扣“ 300米见绿、 500 米见园”目标,全面推进城镇、乡村、公路、河库等绿化美化,全面落实“林长制”,持续推动“林长治”。着力拓展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增加城市绿化中的物种和景观斑块的多样性和丰富度,广种适生树种,乔灌草合理搭配、自然生长,构建城市绿色屏障。持续实施竹产业基地建设、退化林修复、天保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建设等工程,构建城乡绿化美化空间大格局。
2 、统筹推进绿美河湖建设
按照《云南省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 年)》要求,统筹推进绿美河湖建设。以关河-横江(盐津段)、白水江(盐津段)等河流为重点,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河长制”,合理实施河、湖、库沿岸绿化及流域生态修复,提升河湖绿化美化水平。协调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要求,结合现代化水网体系及水美乡村建设,合理确定绿美河湖岸线建设范围,积极开展沿江、沿河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构建沿岸绿色生态缓冲带,保障防洪治理河段基本行洪安全。结合城市更新,采取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硬增绿等措施,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推进城市沿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
3 、提升乡村绿化水平
统筹城乡绿化工程一体化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村庄“路边、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充分利用村庄不可建设用地、废弃用地,因地制宜,选择乡土树种,建设小型休闲生态绿地,体现乡土气息和乡村绿色风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的“生态宜居”要求,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拆违地等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小微绿化公园、公共绿地,为村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开展庭院绿化,见缝插绿,开展立体绿化,乔、灌、草、藤多层次绿化,提升庭院绿化水平,加快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三)践行全民绿色生活方式共建共享
1 、发展绿色建筑
推进绿色建筑的建设。 推行建筑能耗控制,形成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测评的全过程控制,确保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开展新建建筑节能备案审查,严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关,严格执行新建住宅 100% 和公共建筑 50% 的节能设计标准,对新建城市开发区按绿色、生态、低碳理念和国家发展生态城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到 2025 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 90% 。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动力设备及特殊用电系统改造为主,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探索不同类型的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途径,以商业、酒店及政府办公等建筑为重点,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
推进绿色建筑认证。 新建民用建筑 100% 落实绿色建筑要求,实施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管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相关工作,针对绿色建筑施工开展专项监管。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新建住宅、宿舍和商务公寓等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以及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形成规模化发展,积极引导社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以新增用地和城市更新拆除重建为抓手,进行绿色化专项改造、屋顶绿化、环境覆层、地面绿化等绿色化改造。
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 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措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责任。重点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节能技术指标、措施、构造等内容的审查,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质量监督。
2 、建设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强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以常规公交为骨架、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都市圈绿色公共交通体系,从设施融合、网络融合和运营服务融合等方面加强各方间的协同配合,合理规划城市路网格局,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提高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打通“丁字路、断头路”等城市交通梗阻,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建标准,同步建设配套设施,构建紧密配合、无缝衔接、可靠舒适的公共交通网络,在公交系统出行链的各个环节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推进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公交专用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公交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公交车电动化。
创新升级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公共交通领域一卡通互联互通、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服务全面应用;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推进长途客运智能化水平,提高进出站效率;加快推进实施旅客联程联运,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城市客运监管系统,促进城市客运、道路客运系统融合,实现出行服务信息共享,并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促进新业态融合发展,鼓励运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为公众提供高品质出行服务;进一步推动网约车规范发展,鼓励汽车租赁业网络化、规模化发展。
3 、推进政府绿色采购
政府采购应当全力支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国家出台的《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及“绿色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大力推进政府绿色采购。通过向各采购单位印发节能宣传册及宣传单等,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绿色采购政策的宣传,以倡导绿色采购,增强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意识;全程指导,全面落实节能政策。对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从采购品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和技术参数等方面认真审查,依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对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项目,从采购品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和技术参数等方面认真审查,确保绿色政府采购政策收到实效。县财政、统计等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和办法,开展政府绿色采购比例统计、核算工作。
4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加强绿色低碳城市建设。 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合理安排城市生态用地。加强城市自然山水格局保护,构建连通城际、覆盖城乡的绿色生态网络。推进森林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和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建设绿色生态县城。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技术、业务、数据融合。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防灾的智慧化管理,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社区智慧化建设管理。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立激励与惩罚相结合的企事业单位环境社会责任落实机制。加大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社区建设,全面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树牢绿色新风。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推动太阳能、再生水等应用,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家具、家电。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因地制宜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全面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改造提升重点城市步行街。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
倡导低碳生活。 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鼓励低碳消费,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零售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鼓励引导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节水、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要率先践行勤俭节约和低碳消费理念。开展“低碳饮食行动”“光盘行动”,推进餐饮点餐适量化,公务接待简约化,遏制食品浪费。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提倡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让适宜住房、适度空调、大众交通、新能源汽车等绿色理念和行动成为更多居民的生活时尚。
加强绿色生活方式引导。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行为。倡导公众少用私家车,多用公共交通工具。加大骑行、步行等绿色出行的宣传力度,组织绿色出行、公交出行等宣传活动。引导居民购买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加强引导绿色生活的科技创新和生态文化宣传。开展绿色生活研究宣传,深挖日常生活细节,建立绿色生活标准,推介绿色生活规范,培养绿色生活意识,宣传绿色生活典范,培育常态化的绿色理念与绿色生活方式。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充分挖掘、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生态文化,丰富生态文化内涵,彰显盐津文化个性和魅力,建立保护传承和弘扬生态文化体系,丰富和发展盐津传统文化的多样性,推进生态文化强县建设。强化重要生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塑造文化品牌,彰显盐津文化个性和魅力;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建立生态文化培育机制,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氛围。
(一)加强生态文明培训教育
1 、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培训
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决定的要求与部署,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各方面。培育“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意识。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不同层次的生态文明教育,普及推广生态保护意识,广泛传播环境法律法规,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培养善待生命、善待自然的伦理观,树立环境是资源、环境是资本、环境是资产的价值观,确立保护和改善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发展观,倡导节约资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广绿色消费模式;保护并利用好各种文化资源和载体,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的行为规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整个城市的文明与进步。
2 、继续开展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
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内容,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组织生态文明学习调研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素养。将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制度化,引导各级干部建立“绿色 GDP ”观念,树立生态文明政绩观,并逐步扩大生态文化教育培训的覆盖范围。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继续教育课程和企业培训计划,加强对企事业干部职工的生态文明知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教育。
3 、提升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水平
对各级学校教师进行生态文明业务培训,增强教师生态文明意识,进而将生态文明教学理念深入到日常教学工作中。定期组织企业领导和员工参加循环经济、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等生态文化培训交流,并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将生态价值观、生态技术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促进企业人员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生态理念的认识及提升相应的工作能力。组织开展“生态文明进社区”系列活动,通过向社区居民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环保型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引导广大的社区居民选择低碳健康生活方式,从生活的一点一滴做起,以文明健康节约的方式生活,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4 、深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等宣传工具在生态文化建设中的宣传作用,继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利用“ 6·5 ”环境日、“ 4·22 ”地球日、“ 8·15 ”全国生态日、“ 3·12 ”植树节、全国科普日等重要节点,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环保公益宣传和特色专题环保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环保进社区、进学校,创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培育和支持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鼓励、引导环保民间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环境保护建设。定期开展环保法律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增强环境保护和环境维权意识。积极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公众开展参与度高、影响覆盖面大、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环保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弘扬盐津特色传统文化
1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着力打造一批非遗传习所和传承基地,探索民族文化发展的新理念、新路子,实现民族传统工艺新价值。打造民族文化活动品牌,支持各类组织、村寨开展经常性少数民族歌舞、节庆、体育、民俗、技艺技能等表演和展示活动。以“乡村振兴”建设为契机,促进“美丽乡村”与现代时尚元素融合。进一步强化文物资源的挖掘与保护,扩大文物资源普查力度,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点保护。加快唐袁滋题记摩崖石刻保护项目申报及保护工作,强化五尺道豆沙段、高桥段“丝绸之路 · 南亚廊道”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基础性工作,协调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申报,保存拓宽历史文化存续空间。提高博物馆里的文物、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等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效率。挖掘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逐步形成盐津文化鲜明、民族文化浓郁,形式多样、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博创意产品体系。
2 、扶持传统文化精品创作
助推艺术精品打造,推动全县戏曲、舞蹈、音乐、美术、摄影、书法等艺术基础理论研究,促进文化传承创新。积极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重点创作剧目选题计划、重点创作扶持剧目和优秀剧本创作扶持计划,扶持《梦回雄关》《背山的女人》《心中的倩影》等大型舞台剧目的创作或深加工,推动艺术精品创作。运用多种文艺形式讲好盐津故事,展示盐津魅力。打造绘画、书法、摄影赛事精品,推出体现盐津丰富的节庆、歌舞、传说、神话、人物活动等特色的国画、油画、摄影书法等展览活动精品。
(三)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1 、优化升级文化产业
加大文化产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建立完善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着力打造以 “ 郁文书院”为代表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新建水田新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加大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强对袁滋题记摩崖石刻等重点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 “ 文化 + 创意” “ 文化 + 互联网” “ 文化 + 科技” “ 文化 + 旅游”等融合发展。创新机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推动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更新与文化保护传承有机衔接。
2 、塑造盐津文化品牌
推进水田新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郁文书院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文化聚合作用。强化旅游景点生态保护。强化生态和文化相结合,注重保持区域资源的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保护有历史、艺术价值的建筑。合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生态文化”理念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实施“乡村战略”行动计划。对民族文化等要素进行充分挖掘利用,借助豆沙美食文化节、乌鸡文化节、茶花文化节、乡村旅游文化节、花山节等文旅节庆活动,推动民族文化与时尚文化融合发展。
3 、加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加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丰富城乡文化生活。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培养城乡文化人才队伍。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建设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微信服务大厅、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网络化。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做强新型主流媒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多渠道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四)促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1 、深入推进公众参与
建立有利于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制度,使创建规划成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重要载体之一。建立健全更为及时、全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鼓励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良好氛围。在特定地点展示“创生”的理念和建设成就,通过地方官方网站、“两微”等平台持续发布相关新闻,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2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的行业自律。鼓励开展生态环保公益活动,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鼓励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鼓励新闻媒体在统一安排下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和消费方式,倡导绿色价值理念,普及节能环保知识,持续开展创建绿色家庭和最美家庭,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文明新风尚。持续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鼓励采取消费补贴、积分奖励、定点售卖等方式引导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产品认证采信力度,发挥绿色标识作用。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
3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强化社会监督机制,继续推进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舆论监督。健全民间环保组织的规范和引导机制,鼓励民间环保组织积极、理性、合法、深入地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使其成为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构建基层环境监管工作体系,在全县各乡镇配备专职环保员,建立村(社区)环保协管员制度,初步实现环境监管全域覆盖。聘请热心支持环保事业的市民担任特邀环境监督员,发挥社会力量环境监督作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公示、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让每个人都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
4 、全力推进生态创建
进一步加大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力度。健全绿色生活创建的相关制度政策,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系统推进、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积极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绿色餐饮等“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成为生态文明的理念引领者和示范者。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稳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步伐。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第四章 规划重点工程及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及投资估算
为落实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需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建设,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对照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本规划共有 6 大工程, 18 个项目(见附表 1 ),总投资 9.88 亿元,主要建设期为 2023 年 —2030 年。
项目建设按照“不断筹备、不断启动、不断建设、不断更新”的原则逐步实施,资金来源以国家补助、政府投入、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并存。结合近年来盐津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和近期财政收入的速度增长及其社会经济发展态势预测分析,工程投资基本在全县社会经济支持能力范围内。由于地方经济调节能力有限,且许多项目属于公共利益支持范围,应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国家经济政策,积极申请国家和省、市等上级资金支持。
二、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规划》的实施,将在合理优化盐津县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活力等方面逐步体现其巨大的经济效益,为盐津县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提供了有力保障。
1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盐津县要立足于云南省、昭通市产业格局基本面上,落实省委“ 3815 ”战略发展目标和昭通市“产业兴市”战略,依托现有产业资源优势,加快培育新兴增长点,夯实经济持续增长基石。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经营、现代化管理,形成市场化、产业化基础上的专业规模化、特色化核心优势,形成发展方向明确、产业布局合理、百姓富环境美、服务配套完善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建成“乡村振兴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绿色产业发展基地”的战略定位,推动盐津县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 、改善投资环境,增加引资力度
规划在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等建设工程,将促进盐津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美化人居环境,提高资源环境质量条件。这将从整体上提高盐津县的品位和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并将不断吸引外来资金的投入,吸引更多投资商入驻,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3 、扩大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
经济发展、资金引入将带动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的全面快速发展,而这又将为全县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扩大居民收入的途径,从而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
(二)社会效益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推动,特别是随着舒适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安全保障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工程的推进,盐津县的社会知名度将不断提升,居民居住环境不断改善,人口素质也将不断提高,并将在树立居民的生态文明理念等方面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1 、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城镇(乡、村)的生态环境面貌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城市绿化、美化将为居民生活增添更多生机与活力,使居民的居住环境更为舒适与优美。同时,随着生态经济的发展、城乡统筹体系的建设、人均收入的提高,贫困人口比例将不断下降,社会收入分配趋于平衡、合理,居民消费结构与消费理念将随之改变,人与自然的矛盾将不再突显,并逐渐趋于和谐。
2 、提高人口素质,普及生态理念
通过树立先进的生态文明理念、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不断提高居民对体制、自然和生态的认知水平,促进居民生态文明理念和人口素质的不断提升,为盐津县整体社会形象的提高提供有力保障。同时,通过一系列的生态文化宣传工程和绿色生活方式的倡导,不断提高居民生态理念和绿色消费理念,推动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能源的高效节约使用,促进居民提升环保意识和消费品位,从而实现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生态效益
《规划》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盐津县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使环境污染得到控制、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得到提高,整个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发展。
1 、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树立生态文明示范形象
通过横江流域(盐津段一期)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盐津县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盐津县退化林修复项目、盐津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状况得到提升;通过实施盐津县乡镇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盐津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盐津县横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一步提高全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减少人为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实施盐津县油坊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盐津县十六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规范化建设工程、盐津县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等,保证居民饮水安全。
2 、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生态系统平衡
通过对生态要素、经济要素等划分生态功能区,形成合理的生态格局,促进生态资源的持续发展。生命科技科研成果转化、绿色农业等技术的融入、生态旅游项目的发展,构建全县良性发展结构,产生较大生态价值。森林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将为全县生态环境的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提升提供保障,同时也将提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资源。
六大工程的实施,将使盐津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和加强,生态价值得到提高,生态系统得到平衡发展,最终实现不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效的目标,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任务分解与落实
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 围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从规划落实、指标落实、政策落实、项目落实、机制落实等方面进行重点分解。
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 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规划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职责、目标和调控性任务进行工作分解;对市场主导的领域,不作具体工作分解。
明晰责任主体。 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根据政府各机构的职能,建立层层负责的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引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2020 年 3 月 4 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云办通〔 2020 〕 56 号)等文件规定,将《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部门责任及分工;同时将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类指标直接分解落实到各乡镇。
二、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继续发挥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能职责,统领、协调全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估工作。构建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网络,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上下级之间的纵向联系,建成具有高效组织能力和行为引导能力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估工作机制。为确保评估工作扎实推进,要坚持对评估工作常抓不懈的态势,定期地向盐津县决策层通报创建进展情况。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其他成员单位召开办公会,听取责任单位汇报,及时解决评估中遇到的问题,提前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为确保评估工作的责任落实,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根据《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3—2030 年)》制定《实施方案》,将考核指标与重点项目层层分解,与各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目标责任书》,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各级政府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考核奖惩。
(二)政策法规
《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3—2030 年)》经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县政府将细化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成效,加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立法工作。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的地方性政策规章,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进入法制轨道。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生态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成效。政府财政保证所需的执法条件和经费。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管控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资金筹措
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减免行政收费、市场经济等手段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争取上级资金和对口帮扶资金支持。 各级政府部门要将《规划》中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及解决重点问题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作为政府优先实施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象,并积极参与中央资金、省级资金的竞争性分配,同时要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环保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财力情况及项目推进情况,切实加大对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投入力度。通过争取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及农村综合治理资金,深入推进国土绿化,实施天然林和公益林等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促进盐津县生物生态安全防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争取国家和省级的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及节能降碳专项资金,强化盐津县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横江流域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重点投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领域,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培育绿色产业相关市场主体。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渠道争取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产业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争取国际合作资金。 进一步增强对外合作意识,充分利用盐津县特殊区位优势和国际社会的关注,围绕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民族文化保护、扶贫工程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法国开发署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监测、绿色发展示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等项目。依法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资金、信贷、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为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良好的软环境,不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效。
建立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 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产业基金,支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政策工具,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生态型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促进生态型产业的发展。对清洁生产水平较高,污染较小的项目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入园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四)科技创新
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适用技术推广普及体系和网络。依托现有农业技术推广力量,充实队伍,加强科技环保宣传,组织科技示范活动,扩大生态适用技术的推广范围。针对地方特色和行业发展重点,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对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技术攻关。加强清洁生产、清洁工艺技术、清洁能源开发、清洁产品开发、生态工业、生态工程与技术、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技术引进与示范。培养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队伍,重视培养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人才。
(五)公众参与
建立更为及时、全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利于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制度,让群众有机会参与环境事务管理,使《规划》成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重要载体之一。要全社会发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的重大意义和内涵,加强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鼓励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的良好氛围。
(六)监督考核
探索建立盐津县生态文明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使之成为盐津县数字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技术推广体系。建立规划监控和监测体系,包括各项规划指标的监测、统计指标研究、规划项目绩效评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