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安发〔 2023 〕 14 号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盘龙区“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2025
序 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集中体现,是防控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为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国家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对“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昆明市盘龙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制定《昆明市盘龙区“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提出盘龙区“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工程)及保障措施等,以指导全区未来五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细化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结合《盘龙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采取资料调查和必要实地考察的方式对相应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梳理了职能部门采取的各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总结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成绩和亮点,主要对以下几方面做总结论述。
1.强化依法治理,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区党委、区政府及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契机,营造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推进了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全区重安全、讲安全、抓安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执法由运动式转为常态化,“从严执法、强化监督、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始终保持。
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落实监管责任。区政府先后研究出台了《盘龙区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总体方案》《盘龙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盘龙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区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盘龙区安全生产工作表扬惩处办法》《盘龙区安全生产尽职免责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区委、区政府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写入区级部门“三定”职责,建立完善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了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各级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亲自主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街道、工地、企业检查安全工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坚定不移地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
3.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突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销号。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集中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坚决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企业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生产过程管理职责,努力提升安全技术,强化管理措施,持续不断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
加大公共安全监管力度,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狠抓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两站两员”建设,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动应急预案“五进”。
4.推进网格化、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网格化调研工作,对社区安全监管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在网格化工作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对街道、社区网格责任人培训。通过五年多的不断建设和完善,盘龙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盘龙区先后组织多次培训,推广使用“昆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综合系统”,督促辖区企业完成信息注册、“一企一标”备案、隐患自检自查自改自报等工作。
5.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队伍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实行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监管执法保障机制,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6.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区政府成立了盘龙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区应急局。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在盘龙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完成了“ 5 · 20 ”天然气泄露应急处置工作、联盟街道麻蛇沟和金辰街道财富中心多起城市内涝抢险工作;指导协调“ 4 · 21 ”松华街道野猫山森林火灾、“ 5 · 17 ”松华办事处团结社区森林火灾、“ 5 · 19 ”盘龙区滇源街道小营村红石岩森林火灾等多起扑救工作。
经过努力,全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与“十二五”末相比,“十三五”末全区安全生产呈现“三个持续下降”:一是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36.77%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17.69% 。二是“十三五”末主要指标值大幅下降,实际值好于规划目标值。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 56.37% (“十三五”规划目标值为下降 36% 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 45.87% (“十三五”规划目标值为下降 26% 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至 41.85% (“十三五”规划目标值为下降 32% )。三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改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没有死亡事故,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38.46%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9.9% ,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和领域事故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如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目标,为“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面临形势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昆明市盘龙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依法治区深入实践期,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任务仍然艰巨。
1.面临的形势。“十三五”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区还处在事故的多发易发阶段,尤其是一些新产业、新领域的发展,产生了一些新的隐患、新的风险,对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安全生产基础还不够牢固。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城市规模日益扩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城中村火灾隐患多、整改难;小厂比重大,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偏低,安全投入不足,农村山区公路安全条件较差,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风险隐患总量依然较大。
我区民营企业量大面广,绝大多数靠民资投资,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在起步阶段,由于资金紧缺,安全设备、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投入往往较少,安全生产条件简陋,安全管理和防范存在先天不足。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链的不断延伸,新工艺、新技术大量引进,企业数量逐年增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扩大,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管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少、经费欠缺、装备落后等问题存在,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繁重的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不到位,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走过场”的现象,往往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为了省投资、降成本,从安全上节约投资、减少投入,造成了生产工艺装备滞后,安全保障能力薄弱。部分行业受整体经济形势、产业结构调整、供需矛盾等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愈显突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投入、现场管理、应急救援等基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小微型企业数量多,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一些行业领域还不平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低下的问题比较突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针对不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偏低,“三违”现象较为突出。
三是基层基础保障薄弱。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放管服”改革、新常态等带来新挑战。基层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性差,特别是街道(社区)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大,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广、面积大,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触角难以全覆盖。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有待加强,社会救援联动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较为滞后,应急装备不足、应急队伍建设未健全、应急处置能力比较薄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够完善,上下衔接、体系集成不规范、不到位,难以适应快速、科学、高效的生产安全应急管理要求。
四是公共安全投入不足,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公共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以及城市紧急避难场所投入等方面滞后于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部分乡村道路无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人员密集场所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设施明显滞后。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对安全风险认识不足,避险自救能力不强的问题较为普遍。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渠道途径、基本手段亟待强化。
五是城市安全运行压力日趋增大。新业态快速发展,风险多元分散凸显,城市轨道交通、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建造等重点工程在推进中,取得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由于建筑安全管理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偶尔会发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因前期规划不足,城市发展质量不高,历史遗留的存量风险与增量风险新旧风险交织叠加,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艰巨。随着城市扩张、人口聚集,各类要素流动性和集聚度进一步增加,城市安全风险越来越高。居民区逐渐包围危险源和污染源、基础设施严重缺失、交通拥堵等带来了新的隐患。建设项目和建筑规模增长迅速,在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及设施、城镇燃气管线等生命线工程、老旧建筑及设施、工程建设、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薄弱环节。
城市管道、电力和污水、垃圾、渣土处理等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发展相对滞后,一些建成投入使用时间较长的老建筑、老设备逐步进入风险暴露的临界点。“城中村”、老旧小区、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区域消防安全整体环境依然较差,农村地区公共消防服务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交通出行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但公路安全运行基础条件依然薄弱,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危桥改造等任务依然艰巨。
2.面临的机遇
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九大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了民生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盘龙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不断落地见效,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
二是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盘龙区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聚焦重点产业和现代化产业构建,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产能,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为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三是抢抓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建设,推进能源、交通、物流、水利、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提升安全生产风险感知评估、监测预警和响应处置能力,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转型赋能。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强化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改革监管方式创新成为共识。依法治国在基层全面推进,为安全发展创造了环境, “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正深入人心,“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共识深度凝聚,成为了全社会的基本共识,为做好“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是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管养主体责任。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云南省“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发展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担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监管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依法治理,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提高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居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坚持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明晰责任,依法治理。健全安全生产法制,构建分工严明、权责一致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压实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3. 源头管控,防治结合。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通过风险辨识、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治理、分类分级管理等,将风险管理关口前移,采用“人防”“物防”“技防”“策防”,防治相结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4. 信息赋能,精准监管。应用信息化技术,完善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执法终端建设,实现风险精准监管、风险预判、辅助决策等,提高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效率 。
(三)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到 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满足监管任务需要,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基本形成,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加稳固完善,形成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安全治理法治化、科技化,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基础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形势与小康社会相适应,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2. 分项目标。 2025 年与 2020 年控制指标相比,盘龙区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 30% 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 20% 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 20% 以上,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低于全国平均值,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盘龙区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社会宣传,督促指导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开展社会宣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队伍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轮训。
通过三年行动,学深悟透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把安全生产贯穿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提高本质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宣传贯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工作,统筹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建设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推动信息化建设的数据融合和共享,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力度,确保有效落实。
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强各部门间联动,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好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力度,把安全生产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投向安全生产薄弱的重点领域,切实做好安全设施建设、安全宣传、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安全法制宣传,完善安全警示曝光机制,强化精准提示教育,重在日常、抓在日常,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三)深化安全监管改革创新,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将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纳入日常巡查、监督重点内容,加大绩效激励和责任追究,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到实处。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将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其他部门和单位协同监管、街道属地监管的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建立健全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逐步完善安全监管层级责任链。在安全生产领域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减少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督查考核、挂牌督办和问责约谈等制度,大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实效性和威慑力。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改革。改变监管方法手段,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采用“四不两直”按查暗访,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四)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研究出台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方案,强化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明确街道(社区)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落实街道(社区)安全监管机构专职人员配备标准、要求;提升工作能力素质路径、方法,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监管队伍能力水平,逐步实现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同时,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支持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协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努力形成政府、社会、企业三方联动的良好机制。
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装备规范化建设,明确标准规范,改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工作条件。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加大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投入,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落实基层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进一步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硬件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 2025 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 75% 。
(五)继续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为。全面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健全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全方位、多维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力构建重点行业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大力推进小微型企业本质安全建设,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标准化运行质量。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引进吸收先进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安全技术,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市总体规划统筹,结合盘龙区实际情况,积极落实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
1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 一是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二是配合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鼓励支持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严格控制各种大型燃放活动审批。加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超量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严肃查处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行为。建立统一的零售摊点设置规范标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监控制度。
2 .交通安全。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配合市级部门及公交集团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完善交通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推动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不断强化改善,及时处置公路灾毁隐患,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严把路面管控关,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继续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升群众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持续推进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到 2022 年,盘龙辖区内不具备限速功能的客运车辆全部有序、稳妥退出市场。在辖区范围内按照市级统一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更为通畅、安全、便捷的道路运输环境。
3 .消防安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强化车辆装备配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场所以及、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严格落实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维护保养制度,全面排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深入推行大型商业综合体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及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督促管理使用单位按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开展达标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地下建筑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优化停车设施建设及资源使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措施,规范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设置;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专项整治;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2023 年年底前,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5 年底前,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4 .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大施工队伍资质、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对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施工电梯、临时用电、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快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深入开展建筑行业防范高处坠落、坍塌等专项整治理行动。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监测监控。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将现场安全监管与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竣工备案管理相结合。配备建设施工现场远程监控平台建设。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素质。严格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建设行为,加强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施工安全监管。严格液化石油气钢瓶质量及充装监管,强化燃气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存储、充装、供应等环节的违法行为,打击取缔无运输资质车辆开展民用液化气末端配送业务。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
5 .特种设备安全。强化特种设备现场监察和重点监控设备监管,严把安全准入关。配合建立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平台,构建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对重点使用环节、公共场所、民生领域和重点、薄弱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以及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规范特种设备安全评估、检测、检验、咨询认证、等中介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机构服务作用。
6 .工贸行业安全。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推进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强化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三级巡查四级预警”、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督促企业持续改善和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大型展会、公共群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大型商场、大型工业品市场、仓储物流企业的安全监管。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7 .旅游行业安全。全面增强旅游业应急保障能力,提升旅行社和A 级旅游景区景点安全保障水平。健全旅游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依托管理信息平台和媒体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完善旅游保险、保障体系,健全涉旅救援保障体系和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救援机制。突出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出境旅游线路、产品和服务安全评估。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旅游景区(点)安全专项整治;推行 A 级旅游景区最大容量的承载量管理;推动旅游景区内运营的特种游乐设施、设备和特种旅游项目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督导 A 级旅游景区加强恶劣天气、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构建预报预警和监测机制。
加强旅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导游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游客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景区(点)举办大型集体活动报批手续,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杜绝恶性事故。
8 .乡村振兴建设安全。加快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规划有有序开展各项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建立健全农村自建房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完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高房屋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继续实施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房屋抗震改造。加强乡村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实施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推进农村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农村安全用电知识及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支持建设乡村燃气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加强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农机监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检验工作,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取缔非法改装农用车,严把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关。深入开展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操作、无牌行驶作业专项整治,强化农机田间场院、乡村道路等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管,落实驾驶人员资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等各项源头管理措施,加强农机路面及作业安全管理。
9 .其他行业安全。督促企业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民爆物品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对民用爆炸品的管控要求,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深入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制贩、持有、私藏民用爆炸物品犯罪活动。强化安全培训,全面提升爆破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以“三防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全面提高安保能力;以加强应急处置为抓手,做好校园稳控工作。以建设安全稳定、智慧和谐校园为目标,推进应急管理、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和校园安全评价体系建设;全力降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人数,全力降低学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努力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医院重要科室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与医院安全监控中心联网。设立纠纷调解室,依靠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医闹,进一步提高医院安全防范能力,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医院医疗环境和医院职工的安全保卫工作,在“人防、物防、技防”方面具体落实;做好优质服务,发挥职业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就医观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强化卫生知识宣传,加强安保力量,对有关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保卫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和医院职工生命安全的能力。
加强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以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为重点,分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实施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和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七)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
健全“政府按需出资,专家尽责服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落实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加大政府购买专家服务投入,进一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采用检查、指导、复查、整改闭环等方式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盘龙区稳定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支撑力量,构建内有部门监管、中有专家库、外有专业机构的安全技术支撑“三层保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八)强化源头管控,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1 .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健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将风险阻断于成灾之前。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和安全风险公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并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动态监测。督促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重点对高风险企业实施安全监管,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风险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2 .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监管执法,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日常防范,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和立体化整治,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持常态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交通运输、住建、水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综合监管,实现企业基础信息数据资源共享,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企业隐患自检自查工作。
3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本行业领域平稳运行、安全可控;扎实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突出有限空间、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三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4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改进企业安全管理。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3000 )和行业专业评定标准要求自主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比例。
(九)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急基础保障能力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社会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采取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等方式,充分发挥应急救援力量作用。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优化整合各类应急装备资源,提高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健全监测预警、防范处置等方面的综合协调机制,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和救援指挥专业人员素养,提升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强化基础通信网络建设。依托并融合现有指挥网、无线网、互联网、卫星通信网等手段,建设形成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立体化的全市通信网络,为快速响应、有序指挥、高效处置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通信系统;推进前端感知网络建设。依托国家、省、市数据共享平台,构建全方位获取、全网络汇聚、全维度整合的海量数据资源治理体系,满足精细治理、分类组织、精准服务、安全可控的数据资源管理要求,形成先进强大的数据支撑。
整合信息资源,推动不同业务类型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与上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综合系统的对接,做到网上巡查与日常巡查接合,全面掌握全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与相关征信部门建立诚信信息通报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安全生产遵章守纪企业实行“红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自律。
(十一)丰富安全文化建设,创建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健全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力度,加强应急知识和技能、事件警示案例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做到多媒体生产、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须按法律法规要求参加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都应接受相应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开展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积极的安全文化氛围,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四、重点工程项目
(一)“互联网+安全监管”提升工程
以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综合系统为核心,结合“互联网+”技术,整合各部门监管数据资源,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数据共享。在省、市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推进我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到 2025 年,完善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终端配套建设。
在条件成熟时,将网络扩展到所有重点监控企业。加强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内综合执法,运用网络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加快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监管转变,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改善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装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精准执法,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罚决定,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配合建设应急指挥救援信息系统,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联动和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企业和救援队伍之间的应急处置与协调联动。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辖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强化应急救援培训,开展实训演练,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不断增强应急救援队伍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加快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进一步完善盘龙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督促各部门、各重点企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建立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编制前的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规范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备案、评估修订等程序,提高应急预案的系统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安全发展示范城区创建工程
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区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昆明市建设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以打造盘龙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区为目标,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民众公共安全素质,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初步形成具有盘龙区特色的系统性、全方位、全过程、现代化的城区安全保障体系。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定期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城区安全领域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消防、住建、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强化城市安全设施管理,制定、修定我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工程、垃圾填埋场(渣土消纳场)、电梯、游乐设施等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高层建筑、“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和城市生命线工程、交通桥梁隧道、老旧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防控。重点防范垃圾填埋场(渣土消纳场)以及施工作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整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加强城区安全监管执法,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建筑市场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配合加快推进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持续加大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实施区内主干线公路、乡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危险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公路危桥改造,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2025 年底前,率先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公路桥梁完成整治。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区域内管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全力保障道路通行安全。认真排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落实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推动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和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组织阶段性督导检查和联合检查,梳理问题隐患,通过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加强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及应急保障专职队伍建设。
(五)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工程
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养,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构建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有效缓解因停车难造成的消防通道堵塞问题。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2025 年,基本建成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加强高层建筑及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制定高层建筑及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计划,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及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隐患; 2025 年,高层建筑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全面提升高层建筑及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救援能力水平; 2025 年,提升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打牢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大农村火灾隐患整合力度,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分步推进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素质教育以及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推进盘龙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消防大数据管理和监控系统,分级建成城区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
(六)构建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大力推进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建设。
建立完善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2022 年底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依托省市、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2023 年,企业可通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推动企业 建立完善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督促 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 , 制定安全风险 分级 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 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推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 。
(七)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配合上级加快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设,鼓励支持各级培训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多种形式向广大参观者宣传安全知识技能。
建立盘龙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建成由建筑、机械、消防、交通、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等多个安全体验学习馆组成的综合性安全教育场馆,集成展览、体验、宣传、教育等多种功能。构建安全教育培训网络体系,满足群众安全文化需求。通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各类安全宣传活动,有效提高辖区居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广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规划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和工作落实
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规划目标和任务,紧盯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落实资金措施。每年对有关单位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有关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
根据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科学论证预算资金的投入与使用。财政部门应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装备采购、队伍建设、宣传教育、举报奖励、隐患治理、应急演练等工作经费。把安全生产重点工程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与项目的资金投入到位,带动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的整治经费投入。探索鼓励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
(三)加强监督和考核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制定完善目标评价与过程监测相结合的评估考核方法、制度和机制,对规划内容、发展目标及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责任跟踪,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范畴,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及激励制度,对规划进展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规划内容,充分发挥规划的约束作用,保障规划顺利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