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陇川县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陇管局发〔2023〕1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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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管局发〔 2023 〕 11 号

关于印发《陇川县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州驻陇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促进我县碳达峰目标实现,根据国家、省、州关于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的相关要求,结合陇川实际,制定《陇川县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陇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陇川县财政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

2023 年 11 月 15 日

陇川县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

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强化公共机构在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协同有序推进陇川县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结合陇川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突出示范引领,开创陇川县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总体部署,因地制宜。 坚持全县一盘棋,强化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推进陇川县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示范引领、突出重点。 坚持节能降碳与标杆引领协同推进,稳妥有序、循序渐进,确保公共机构安全运行。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用能部位试点先行、示范创建。创新驱动,绿色转型。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提升绿色低碳管理效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 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节能降碳的积极推动作用。

三、主要目标

对标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有力,干部职工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在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转型中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0.25 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 98.24 万立方米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 0.41 万吨以内;到 2025 年,在 2020 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 4% 、人均综合能耗下降 5% 、人均水耗下降 6% 、单位面积碳排放下降 7% ,完成省级下达的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指标。

四、重点工作

(一)能源利用绿色转型行动

1. 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 推动全县公共机构用能设施以电力替代煤、油、气等化石能源的直接燃烧和利用,提高办公和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电锅炉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煤、燃油、燃气锅炉。推进医院实施消毒供应、洗衣等蒸汽系统的电气化改造,提倡应用气候补偿和水泵变频调节等节能技术提升蒸汽利用效率。鼓励逐步以高效电磁灶具替代燃气、液化石油气灶具,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率先建设全电厨房。

2. 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微风力项目。 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电转换效率高的光伏发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到 2025 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或光热系统覆盖率达到 50% 。

3.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 加快公共机构煤炭减量替代步伐,做好煤炭需求替代,减少煤炭消费,到 2025 年力争实现陇川县公共机构煤炭消耗清零,重点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及大型场馆等公共机构推广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应用。

4. 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汽柴油公务用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除不能满足特定要求外,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内部停车场要配建与使用规模相适应、运行需求相匹配的充(换)电设施设备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公共机构与社会共建共用充(换)电设施设备。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社会化租赁项目,为公务出行提供保障服务。

(二)建筑绿色改造提升行动

5. 全面发展绿色建筑。 严格控制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合理配置办公用房资源,推进节约集约使用,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对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 ),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大型公共机构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积极申报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在政府采购领域积极落实推动绿色建筑技术和绿色建材应用,探索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和低碳建筑。

6. 大力推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选择智能高效灯具,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 100% 。稳步推进办公用房调整、处置、减量化及装修改造。加强空调系统智能管控和运行优化,推进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有序开展老旧管网、中央空调冷却塔、食堂用水设施等节水技术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积极推动开展水平衡测试,开展供水管网节水诊断,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 100% 。

7. 实行数据中心绿色化。 推动存量 “ 老旧 ” 数据中心升级改造,“ 小散 ” 数据中心腾退、整合,降低 “ 老旧小散 ” 数据中心能耗。推进数据中心分项计量。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绿色低碳等级达到 4A 级以上,平均电能利用效率( PUE )达到 1.3 以下。加快电子政务云集约化发展步伐,实现机房减量、设备优化,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

8. 提升公共机构绿化美化水平。 发挥植物固碳作用,采用节约型绿化技术,提倡栽植适合本地气候土壤条件的抗旱、抗病虫害的乡土树木花草,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倡导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三)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行动

9. 大力推进绿色创建工作。 创建绿色低碳机关、学校、医院、社区,推动工作生活方式转型。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全面依法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认真执行资产配备、报废、处置有关规定,统筹调剂余缺,避免闲置浪费。倡导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行纸张双面打印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公共区域夜间照明随季节变化动态调整开闭时间,选择智能高效灯具,实现 100% 使用高效照明光源。加强电梯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四层楼以下不乘电梯。室内空调温度设定严格执行 “ 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26 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 20 摄氏度 ” 的标准。

10. 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推动绿色回收进机关、进学校,鼓励使用智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推广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快健全废旧物品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鼓励推进公共机构塑料减量替代,推广应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产品和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绿色塑料制品,杜绝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全面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雨水收集利用、污水处理回用。倡导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行纸张双面打印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

11. 积极推动公物仓建设。 建立健全公共机构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和管理信息系统,构建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制度化、统一化的公务用仓管理模式,探索电器电子产品、家具、车辆等资产共享机制,引导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资产调剂使用,形成资产共享共用的节约型机关新局面和资源循环利用新风尚。

(四)绿色技术产品推广行动

12. 数字信息技术赋能运用。 加快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信息化建设,将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节能有机融合,逐步推进节约能源、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平台的信息共享,实现绿色智慧节能。鼓励将楼宇自控、能耗水耗监管、分布式发电、储能、充电设施等系统进行集成整合,推广建筑能耗管理精细化计量,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13. 大力采购绿色低碳产品。 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采购更多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先进实用的绿色产品,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将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嵌入物业、餐饮、合同节能等服务采购需求,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

(五)宣传示范引领行动

14. 广泛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统一全县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加强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绿色低碳循环培训,倡导绿色低碳办公理念,提高碳达峰、碳中和认知度,培育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绿色低碳办公方式。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积极倡导“135” 绿色出行方式,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行动,推动养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粮食日、世界水日、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公共机构各级各类宣传平台,面向全社会宣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科协、博物馆、学校等公共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及节约能源资源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5. 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深入实施节约型机关建设,节水型单位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遴选等示范创建。到 2025 年,县直机关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力争 90% 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遴选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积极创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重点推进教科文卫体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 “ 县县有示范 ” 、 “ 行业有标杆 ” 、 “ 创建单位提质增量 ” 目标,对已建成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巩固示范创建成果。

(六)能力建设提升行动

16. 深入贯彻节能降碳法规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以行政法规为核心,地方标准为支撑,管理制度相配套的公共机构节能制度标准体系。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报表、核查制度,将碳排放量纳入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强化标准应用,推进云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的贯彻落实。

17. 夯实能耗管理基础。 严格执行《陇川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数据报送、审核,提升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质量。推进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建立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 450 吨标准煤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优先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争当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18. 强化队伍和能力建设。 开展重点业务培训,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队伍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本领,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知识的宣传学习,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培训方式,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清华大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 “ 双碳 ” 战略和其他有关机关服务管理等培训项目。鼓励重点用能单位设置碳排放管理员相关岗位。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对标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聚焦节能降碳重点工作,系统部署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建、教科文卫体等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抓好试点先行、示范创建,扎实开展本系统节能工作。各级公共机构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职能,对下属单位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政策引领。 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树立节能减排项目意识,主动争取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资金,推动节能改造、能源替代、电气化改造、近零碳建筑、新型能源系统等试点示范项目。强化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完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支撑,培育和引进专业的能源资源节约管理市场主体,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机构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等节能降碳活动。

(三)严格责任落实。 强化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模范机关等创建指标体系。各级公共机构要认真落实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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