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五政办通〔 2023 〕 94 号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华区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五华区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方案》已经第十七届区人民政府第 32 次常务会和第十二届区委常委会第 86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进行组织实施。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1 月 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五华区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保持经济向上向好的良好态势,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部署要求,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优化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促进机制,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顺应市场规律和消费趋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潜在需求,着力营造推动消费升级的良好生态。
—— 坚持优化供给和扩大需求更好结合。 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拓展消费新空间,打造消费新场景,丰富消费体验,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
—— 坚持提质升级和创新发展更好结合。 突出体现大众化、普惠性,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便利消费、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
二、持续提升实物消费
(一)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提高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鼓励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出台综合性支持政策。支持充换电设施、加氢站、停车场、公众信息平台等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养护、维修、保险、租赁、改装、回收、拆解等汽车后市场。开展汽车消费节,充分激活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增强大宗商品消费市场的活跃度,依托五华区新能源智能化汽车产业园建设,打造以汽车服务业为主体的汽车文化。
(牵头部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 坚持 “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 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建立多主体、多渠道的住房供给体系,改善居民基本住房环境,缓解刚性住房支出压力。从租赁房、刚需型自住、改善型自住、非居住的消费型住房需求、中高端住房需求等多个方面完善住房市场发展机制,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性需求。落实长租房政策,保障租户权益。加快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优化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增强社区对居民基本需求的配套服务能力。
(牵头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促进家装家居消费。 注重政策协调联动,将促进家居消费与老旧小区改造、住宅适老化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等政策有机融合,形成促消费的合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提出扩大绿色家居产品销售、促进二手家居产品流通、健全废旧家电家具回收网络等举措,打通家居新品销售、二手产品循环利用、废旧产品回收的全链条。着力构建 “ 大家居 ”生态体系,坚持系统观念,涵盖家电、家具、家纺、家装等多个领域,贯通生产制造、物流配送、批发零售、设计装修、售后服务等各环节,鼓励家居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全场景家居解决方案。
(牵头部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快发展服务消费
(四)扩大餐饮服务消费。 联合本地商家,开展本地美食节及夜间美食街,打造特色美食街区,开展餐饮促销活动,在不影响夜间治安和通行的情况下,在合适的地方设立夜间美食街,减少或免除摊位费,鼓励商家开发美食夜间市场,推动流动餐饮的有序回归。鼓励创新消费模式,对于积极创新餐饮消费模式的商家给予一定的减税退费政策,完善外卖服务行业,保证外卖配送人员的相关安全和收入水平,增加外卖行业抽检力度,提升外卖质量安全。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税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丰富文旅消费。 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适当延长热门景区开放时间,减轻高峰时段客流量,对有条件的景区适当进行夜间开放,带动周围夜间摊贩发展。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深度推广数字应用场景。充分利用五华文旅企业联盟,提升“乐享五华”平台建设,推动文旅经济线上线下联动发展。大力培育旅游演艺、非遗旅游、博物馆旅游等文旅融合发展业态,引导和鼓励云南艺术剧院、马家大院、莲花池庭院小剧场运用数字艺术、智能演艺、自控技术、多媒体技术等技术,探索 “ 科技 + 文化旅游演艺业 ” 新形式,丰富文化旅游演艺种类。
( 牵头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街道办事处 )
(六)提升健康服务消费。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产品开发,发展适合老年人消费的旅游、养生、健康咨询、生活照护、慢性病管理等产品和服务。发展智能旅居养老服务业,鼓励企业开发适老化数字服务产品,推进养老院、养老社区、助老餐厅等智慧化场景建设。完善商品监测体系,依法打击健康消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清新的市场环境。
( 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
四、促进农村消费(七)支持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鼓励引导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下乡巡展、打折让利促销活动,推出适应农村市场特点消费需求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和服务,对消费者购买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等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且产品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并达到一级或二级能效的,区分不同价格区间给予不同让利优惠。
(牵头部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西翥街道办事处)
(八)持续推进农业品牌创建。 新增国家、省级名牌农产品,每个分别一次性补贴 10 万元、 5 万元;新增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农产品,每个分别一次性补贴 20 万元、 10 万元和 5万元。新增省、市 “ 绿色食品牌 ” 十大名品、十强企业、创新企业,区级分别再给予获奖企业一次性扶持 20 万元、 10 万元。获得省、市 “ 绿色食品牌 ” 产业基地的,区级分别再给予获奖企业一次性扶持 10 万元、 5 万元。对上年度新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AA 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A 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称号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奖补 20 万元、 10 万元、 5万元、 3 万元。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西翥街道办事处)
(九)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学好用好浙江 “ 千万工程 ” 经验,提质扩面建设一批美丽村庄。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民宿经济、户外运动,完善城区至周围村镇主干道及基础设施,鼓励村镇农户开设民宿、农家乐、采摘园等带动经济增长,开设城乡专线,减少乡村旅游出行成本。盘活母格老村闲置农房,促进母格老村乡村民宿发展,根据等级民宿建设标准指导并推动母格中高端民宿落地。增强沙朗等文创园区载体功能,联合沙朗文创园、西游洞、云花谷等乡村旅游点打造沙朗印象旅游区,串联周边旅游资源,形成旅游线路,促进周边村民增收致富。
(牵头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西翥街道办事处)
五、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十)壮大数字消费。 加快推进 5G 、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新型基础设施赋能消费市场变革,以产业升级推动消费升级。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养老、智慧家政、数字文化、智能体育、 “ 互联网 + 医疗健康”“互联网 +托育”“互联网 + 家装 ” 等。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等消费跨界融合,积极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加大土地、房屋节约集约和复合利用力度,鼓励经营困难的百货店、老旧厂区等改造为新型消费载体。
(牵头部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营造新型消费特色场景。 在昆明老街、南强步行街等区域,发展“老建筑+新消费”“原场景+新体验”等业态,营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聚焦地标商圈、特色街区、流量首店、人气市集等主题。依托重点商圈、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等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鼓励 24 小时经营。促进夜间经济多点繁荣、连片发展,结合南强街、拾翠集市的成功经验,辐射带动顺城、大观商业城、金鹰等周边片区人流聚集,通过注入文化元素,培育夜间经济消费新业态。以云南省、昆明市彩云消费券等省市区促销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五华区库内企业、重点商超、限下样本企业参与促销活动,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展位费优惠补贴,大力帮助企业拓展区内外消费扩容平台。
(牵头部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二)促进消费绿色低碳发展。 综合利用绿色消费券、绿色消费补贴、废旧产品回收折现等方式,推动居民在家电、汽车等耐用消费品领域进行绿色低碳化更新升级。加快完善楼宇建筑、生活服务以及日常消费等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标准、标识、认证体系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技术发展,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循环利用、废旧回收宣传。加大对过度包装的治理力度,加强对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普及宣传,引导居民形成绿色环保的消费意识。
(牵头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优化消费环境
(十三)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力度,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创新线上消费场景。支持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及电商、外卖、旅游出行等平台开展信用卡线上支付营销合作。对普惠小微贷款增速较快、投放较多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支持。将金融机构支持促消费工作纳入金融机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下调首付比例、延长贷款期限,降低信贷成本,提高审批效率。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十四)加强消费领域市场主体培育和服务。 深化企业走访制度,区级相关部门定期走访重点企业,街道每月逐户走访,送政策、送服务,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做好用工、用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通过 “ 外引新量 ” 与 “ 内生增量 ” 并重,支持鼓励专业培育孵化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进 “ 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 ” ,全力扩增量、优存量、提质量。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十五)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健全各行业、各领域政策体系和配套制度。加强商务数据监测,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消费数据指数前瞻性研究和有效性分析工作。加快信用平台建设,全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实现 100% 覆盖,建立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确保企业评价率达到 100% 。加快清理制约消费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格落实 “ 全国一张清单 ” 管理模式,确保 “ 单外无单 ” 。
(牵头部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