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溪市
“ 十四五 ” 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玉卫健发〔 2023 〕 187 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属(管)医疗机构,市急救中心:
现将《玉溪市 “ 十四五 ” 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 年 10 月 18 日
玉溪市 “ 十四五 ” 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建设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充分发挥院前急救在医疗急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建标〔 2016 〕 268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云南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卫医发〔 2021 〕 3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 “ 十四五 ” 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云卫医发〔 2022 〕 24 号)、《玉溪市 “ 十四五 ”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 规划实施基础与面临的形势
(一) “ 十三五 ” 期间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稳步推进
“ 十三五 ” 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卫生健康部门不断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日趋完善。建设完成市级急救资源信息上报系统,初步实现跨区域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急救信息的互联互通;院前院内一体化建设取得实效,急救中心(站、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与医院 “ 五大中心 ” 衔接,积极探索院前院内无缝衔接,救治措施前移,提高了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建立了全市救护车落户急救专业前置审核制度,规范化了救护车的管理,全市院前急救负压救护车数量从 “ 十二五 ” 期间的 1 辆增加到 17辆,为传染病患者的规范救治、转诊转运及处置奠定了硬件基础;积极探索开展航空救援,安排人员参加航空医学救援培训,与通航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推动我市地空立体救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全市院前急救网络基本形成。启动了全市院前急救网络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完成了全市 60 辆救护车 GPS 终端与市急救中心指挥调度系统的联网,初步实现了 “ 平时分级调度,战时统一指挥 ” 的目标。出台了建设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及网络急救站(点)的相关工作文件、细则,为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建立打下了制度基础。全市院前急救三级网络雏形基本形成, “ 十三五 ” 期间全市建成市级急救中心 1 个、县(市、区)急救站 9 个,网络急救点 7 个。三是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不断提升。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发挥疫情防控 “ 前哨 ” 作用,不断强化感染控制管理措施,开展辖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转运工作,圆满完成疫情防控阶段性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率、公众自救、互救意识持续提高。 “ 十三五 ” 期间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广泛组织开展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公众医疗急救技能培训和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实施完成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安装了 220 台自动体外除颤仪( AED ),累计培训志愿者 2200 余人 。 五是同质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以玉溪市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为依托,每年组织质控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从事院前急救机构开展质量督导检查,推进全市院前医疗急救同质化管理工作。
(二) “ 十三五 ” 期间我市院前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存在的问题
—— 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市、县(市、区)、乡三级院前急救体系未完全建立,乡镇卫生院参与院前急救积极性不高,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尚未纳入院前急救体系,网络医院及急救站点建设推进缓慢,急救站(点)总量不足,急救半径长、急救反应速度慢,存在较大范围的急救盲区,与 “ 健康生活目的地 ” 的要求存在差距。
——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救护车和医疗设备配置水平偏低。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救护车配置要求,我市急救中心和急救站均存在救护车数量不足情况,部分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差、故障率高,维护保养成本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负压救护车、应急通讯指挥车、涉水车等特殊用途救护车较为缺乏。
—— 未实现 120 市级统一调度。各个县(市、区)均设有独立的调度系统,全市共 9 个调度系统,运行成本高,标准不统一、发展不平衡,急救资源分散,已经成为制约玉溪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 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120 指挥调度系统未及时更新升级,未开通优先分级调度( MPDS )功能,未建设急救分站系统,未使用电子病历,呼救 120 电话定位精确度有待提升,院前院内急救信息不能有效衔接,与急诊急救 “ 五大中心 ” 建设深度融合有待加强。
—— 同质化管理有待加强。全市救护车无统一标牌标识,未建立院前急救地方分级分类标准,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及网络急救(点)建设管理不规范,各县(市、区)急救站发挥业务培训指导职能职责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 公众急救、自救、互救能力有待提高。受制度安排、健康意识、师资及经费不足等影响,我市公众急救知识普及率低,公民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
(三) “ 十四五 ” 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 十四五 ”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主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国民生产生活方式、疾病谱和疾病死亡顺位也在发生深刻变化,现场医疗急救保障刚性需求日益增加;突发公卫事件、自然灾害事件频发,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急救服务需求与现有急救资源配置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玉溪市努力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战略决策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玉溪行动的实施意见》,院前急救事业迎来了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根本,以织密织牢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为重点,加快构建与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 . 坚持政府主导,凸显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和深化院前医疗事业发展。加大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投入和保障力度,优化急救资源配置,凸显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助力 “ 健康玉溪 ” 建设。
2 . 坚持科学规划,明确功能定位。科学布局、统筹规划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明确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功能定位,建立长效运行与协作机制,助推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标准,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平衡发展,全面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
3 .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发展动力。把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体系发展的关键环节,从人才培养、职业发展、薪酬待遇、人员转归等方面统筹谋划,切实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 . 坚持软硬同步,提升能力水平。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基础设施、车辆装备、配套设备等硬件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实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精细化管理,强化院前医疗急救学科、服务、管理等内涵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急救服务满意度、获得感。
(三)规划目标
到 2025 年,建成与 “ 健康玉溪 ” 建设以及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标准统一、管理规范、反应快捷、运转高效、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市、县(市、区)、乡、村四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形成统一指挥调度、院前与院内急救急诊无缝对接、日常医疗急救与紧急医学救援、院前医疗急救与非院前急救转运一体化的院前急救管理和服务格局;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长足发展,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广泛普及,全社会关心支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
(四)主要指标
1 . 院前医疗急救体系进一步健全。以 120 市级统一调度为基础,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市级 120 紧急医学救援调度指挥中心功能进一步集成与拓展。各县(市、区)急救站站长由挂靠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兼任,强化职能发挥,认真落实院前医疗急救分站系统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急救资源,指导辖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2 . 急救站点网络布局不断优化。政府所在地主城区按照每 10万服务人口至少规划和设置 1 个急救站(点),急救服务半径不超过 5 公里或救护车平均到达时间在 15 分钟以内,将辖区内能力具备、规划需要的医疗机构逐步纳入急救网络急救站(点)建设;农村地区,应结合交通、地理、人口密度等实际,服务半径控制在 10 — 20 公里的范围, 100 % 乡镇卫生院纳入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点。依托村卫生室积极探索村级急救点建设工作。
3 . 救护车配置标准逐步提升。全市按照每 3 万人口配置 1 辆救护车标准核定总量;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每 1 万人口1 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其中至少 40 % 为负压救护车。探索建立救护车保障、更新长效机制。
4 . 院前医疗急救内涵质量显著提升。全市 “ 120 ” 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 100 % , 120 呼救电话 10 秒内接听比例达到 95 % , 3 分钟内出车率达到 95 % ,平均急救呼叫满意率达到 95 % ,迟缓派车率 < 3 % ,回车率 < 3 % 。院前急救病历书写率达到 100 % ,电子病历使用率达到 100 % ,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 100 % 。
5 . 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市急救中心指挥调度统一接入省级信息化云平台,利用 5 G 通讯技术,构建院前院内协同救治平台,逐步实现院前院内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市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中心按照每 40 万 — 50 万人配备 1 个调度座席(含院前急救、应急值守、非急救转运等),构建全市紧急医学救援移动指挥平台,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调度能力及水平。
三、 “ 十四五 ” 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落实院前医疗急救规划与建设
1 . 压实属地责任,明确功能定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划,并对各县(市、区)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是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规划落实的主体,必须做好资源统筹,抓好规划落实;市急救中心负责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资源的指挥调度与协调指导工作。
2 . 注重工作时效,夯实网络基础。按照《关于印发玉溪市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和网络急救站(点)管理制度(试行)》(玉卫健发〔 2022 〕 4 号)文件精神,结合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协调推进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和网络急救站(点)建设,强化日常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3 . 加强设备装备配置,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加强急救车辆配置。各地要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按 3 万人 /辆的标准合理配置监护型救护车、负压车,其中负压车比例不低于 40 % ,偏远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配置数量。同时, 加强对特种救护车辆的投入,各地结合实际合理配备应急救援指挥车、母婴救护车、涉水越野型救护车、医疗救援车等特种救护车辆 。二是加强车载医疗设备配置水平。车辆、担架等运载工具及装载的医疗、通讯设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提升车载医疗设备质量性能,配备性能稳定、抗震性好的随车设备,综合考虑急诊急救 “ 五大中心 ” 建设需求,提高装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4 . 积极融入、深度参与公共卫生应急。明确院前医疗急救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健全快速响应、联防联控、平战结合、医防结合的体制机制,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公共卫生职能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物资储备。
(二)切实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与水平
1 . 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科能力建设。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学科建设,鼓励和引导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健全并落实随车急救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培训及实践不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专业队伍的医疗救护、突发事件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2 . 提高院前医疗急救科学调度信息化水平。优化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急救行车、紧急医学救援等系统功能,推进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交换,实现呼救精准定位、科学调度、应急预警协同发展。加强调度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急救调度效能和突发事件指挥调度水平。
3 . 提升院前院内一体化救治能力。完善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机制,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落实医院首诊负责制,规范院前院内工作交接流程,建立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患者交接控制在 10 分钟内,提高交接和救治效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加强对医疗机构院前院内衔接机制的管理,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等“ 五大中心 ” 院前院内一体化建设,打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实现院前院内深度融合,推动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协调发展,提高急救急诊效率。加强急救中心(站)与医疗、养老护理等机构的多向互动融合,畅通医疗、养老护理等机构间的双向转诊渠道。
4 . 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根据人口规模,按每万人 1 名师资的配置标准,整合急救中心、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及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多方力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急救常识和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充分利用 “ 120 宣传日 ” 、 “ 科普宣传周 ” 、 “ 防震减灾日 ” 、“ 世界急救日 ” 等节日契机,开展公众急救自救知识技能宣传培训。把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共交通工作人员、电网等高风险作业人员纳入重点人群在岗培训;积极开展中小学急救常识普及,推广高中生、大学生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广泛宣传,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继续推进自动体外除颤仪( AED )配备和培训项目,提高服务可及率。
(三)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1 . 创新人才招聘引进举措。优化招聘程序,吸引优秀急救人才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均可纳入急救医师招聘专业。
2 . 健全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医教协同,加快完善院前急救医师多渠道培训,建立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的岗前培训、岗位复训、专业培训等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3 . 建立联动服务模式。各地根据急救医师短缺情况,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相关专业临床医师到院前急救机构工作的制度,鼓励临床医师定期到急救机构工作,缓解院前急救人员紧缺现状并作为院前急救医师的后备力量。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前哨作用。
4 . 科学实施人员管理。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严格执行配置标准,积极引进院前医疗急救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提高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整体素质。各县(市、区)根据区域内急救站(点)规划设置,综合考虑服务区域面积和人口、医疗急救队伍现状、地域特点等因素,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合理核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所需编制,工作人员不足的,可聘用适当数量的编外人员。
(四)提升院前医疗急救运行管理水平与效能
1 .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做到科学设岗、按岗聘用、薪随岗变、全员聘用。围绕岗位职责、工作负荷、服务质量等建立与岗位特点相匹配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2 . 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全市院前急救网络医院、网络急救站(点)的绩效考核评估,实行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及其人员的绩效动态管理与考核,促进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建立运转高效、充满活力、能进能出的运行机制。
3 . 提升管理水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急救中心(站)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的管理。市级院前急救质控中心要制定完善全市院前急救质控指标和评价标准,指导全市院前急救机构开展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评价。急救中心(站)和网络医院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定期检查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4 . 加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着力提高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对急救事业、单位及个人发展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成就感。
(五)探索规范非院前急救转运工作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满足群众需求、保障医疗安全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以各级急救中心(站)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患者非院前急救转运服务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加强党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强化政策协调衔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地要制定本地区实施规划和方案,完善辖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及时解决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畅通运行机制
1 .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和《进一步完善云南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意见》精神,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
2 . 按照服务人口规模,加大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建立长效投入保障机制,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
(三)强化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发展
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云南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职责,密切协作,加强行业监管,形成合力,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普及急诊急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形成正确急救需求观念,合理利用院前医疗急救资源。树立、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展现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者积极健康、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考核指导,进行跟踪问效
各县(市、区)要加强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综合评价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进展和成效。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监督制度,强化政策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