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23】1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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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政办发〔 2023 〕 14 号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乡镇消防

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加强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 2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10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等 7 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消〔 2022 〕 102 号,以下简称《方案》),加强我县乡镇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提升末端应急救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州级《方案》要求,结合双柏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全面加强乡镇消防救援力量建设,着力解决乡镇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等难题,增强抗御火灾能力,为乡村振兴和“平安双柏”建设提供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在全县城市消防救援站保护范围外的石咢嘉镇、法脿镇、 大麦地镇、独田乡、大庄镇、爱尼山乡、安龙乡镇消防工作站和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行政村结合“大岗位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员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建设要求

(一)组织领导。 成立双柏县加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编办、县政府办督察室、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 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按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达标验收工作。

(二)机构设置。 乡镇专职消防队、乡镇消防工作站、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依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治理应急救援队挂牌成立、合并建设。

(三)工作职责。 乡镇专职消防队主要承担辖区防灭火、综合应急救援等工作,并按照党委政府安排承担其它防灾减灾救灾任务。乡镇消防工作站主要承担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明确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督促辖区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

(四)运行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一队一站一委”建设和日常管理,明确 1 名乡镇政府领导具体分管“一队一站一委”工作,队长、站长由乡镇应急救援分队事业编制人员担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一队一站一委”调度指挥、业务指导和考核培训。合并组建的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不少于 1 个月的岗前培训,并定期派遣人员到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驻队轮训。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牵头制定本地区“一队一站一委”运行管理规范、内务设置标准和训练计划。

(五)人员配备。 严格落实国家建设标准和省、州关于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按照省级、州级《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配齐 “ 一队一站一委 ” 工作人员。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备专职队员 35 人,根据灾害事故等级响应机制可调度县城区域除妥甸镇外的 122 名应急常备力量(含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在职在编人员 6 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一中队 60 人、二中队 56 人)进行救援。在州级《方案》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配备 2 名在职在编人员、 8 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配备 2 名在职在编人员、 5 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基础之上,根据双柏县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和频率,一、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均配备不少于 10 名在职在编人员、 10 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可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治理应急救援队人员兼任。“一队一站一委”在职在编人员配备,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聘按照相关要求落实。

(六)指挥调度。 各乡镇“一队一站一委”可借助“雪亮工程”“天保工程”和综治管理等信息化平台,接入智能消防接处警系统接收灭火和应急救援指令,同时接收县人民政府和消防救援大队远程调度指挥。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投入。 综合我县应急救援力量整合和县财政情况,共计需投入 1221.5759 万元(附件 4 )。乡镇“一队一站一委” 80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和县城区域 60 名新招收的合同制消防员(由县综合应急队一中队队员兼任)保障标准按照 5 万元/年实施。整合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二中队 56 人保障标准按照 4 万元/每年实施,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 35 人保障标准按照 4.3 万元/每年实施。新招收的合同制消防员保险参照《双柏县基层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实施方案》实施,综合应急救援队二中队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保险按照各自原有保障标准实施。乡镇“一队一站一委”的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业务建设由县财政予以保障,经费统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政府根据建设标准及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申报。每个专职队预算器材装备经费99010 元(附件 5 ),门头外观标识及库室门牌制作费 7250 元(附件 6 ), 7 个乡镇合计 74.382 万元。

(二)营房设施。 乡镇政府要按照“突出重点部位、便于响应出动”的原则,通过调剂、改建和新建等方式为“一队一站一委”设置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完善生活、训练等设施,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标准,设置统一的外观标识及库室门牌,满足执勤、工作和生活需要。

(三)装备器材。 按照省级《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乡镇消防队》 (GB/T35547—2017) ,根据灭火救援、防火监督、执勤战备和其他应急职能任务需要,为各乡镇“一队一站一委”配齐消防车辆和灭火、抢险救援装备。

(四)配强工作力量。 乡镇“一队一站一委”所需事业编制采取下沉编制、统筹调剂等方式解决,人员可采取接收退役士兵安置等方式补充。

(五)达标考核评价。 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建设目标任务,统一组织对各乡镇“一队一站一委”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考核验收结果纳入对各乡镇年终综合评定。县政府督察室将“一队一站一委”建设、运行情况纳入督察内容。

附件: 1. 双柏县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调度指挥系统建设标准

2. 双柏县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功能库室设置标准

3. 乡镇消防力量建设经费测算表

4. 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

5. 乡镇消防专职队器材配备清单

6. 乡镇消防站门头测算清单附件 1

双柏县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调度指挥系统建设标准

序号 建设内容 数量 基本性能要求 备注附件 2

双柏县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功能库室设置标准序号 库室名称 必建 选建 备注

附件 3

乡镇消防力量建设经费测算表

序号 类别 经费测算 备注

1 专职消防队员人员经费 1074.5 万元 部分已

投入

2 森林火灾扑救器材装备

62.6939 万元 已投入

3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器材

10 万元 已投入

4 专职消防队门牌标识及

74.382 万元附件 4

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

序号 类别 人数 保障标准 备注

80 5 万元/年

2 县城区域新招收合

60 5 万元/年

队员兼任 )

56 4 万元/年

35 4.3 万元/年附件 5

乡镇消防专职队器材配备清单

序号 器材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附件 6 乡镇消防站门头测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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