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办发〔2023〕78 号镇政办发镇雄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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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办发〔 2023 〕 78 号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雄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

方案的通知( 2023—2025 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镇雄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 — 2025 年)》印发给大家,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9 月 29 日

镇雄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2023—2025 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2 — 2025 年)〉》(云政办发〔 2022 〕 84 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2 — 2025 年)〉》(昭政办发〔 2023 〕 44 号)文件精神,结合镇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总体部署。坚持调整资源结构、夯实资源基础、优化资源配置,按照系统谋划、利益联结、科技攻关、做强企业、做大品牌、集群发展的思路,切实做大做强“一县一业”竹产业,稳步提高林草产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为全面建成更加稳固的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愿景、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提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力争全县林草产业总产值在 2021 年基础上稳步增加,力争突破 32 . 7 亿元,其中林草重点产业总产值超过 20 亿元,全县林草产业市场主体实现倍增、达 800 户以上,其中产值超亿元企业 1 家以上,省级林草龙头企业 1 家以上。产业集群和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林草资源的质量。一是 压实各级林长主体责任。积极创新完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保证林长履职质量。全面开展林长制督查和考核评价工作,科学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是 加强林草资源灾害防控。优化有害生物监测治理体系和林火阻隔系统布局,加强防灭火及有害生物防控设施建设,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党政同责、行政首长负责制度,落实“五级书记抓防火”,确保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可燃物“六清”行动,开展包片督导、联合督导,持续做好“天、空、地”一体化火情监测。加强与相关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协同合作,全力配合做好火情处置,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与林草产业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切实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处置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1 ‰以内。严格检疫监管,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联防联控,坚决防止松材线虫病传入,预计到 2025 年全县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4 ‰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 85 %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 90 %以上。 三是 加强天保工程管护和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抓好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疏林封育、补植补造、低效林改造等提升等工作,不断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林分质量,巩固好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和公益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计划到 2025 年实施中幼林抚育面积 3 万亩,实施封山育林 4 万亩。 四是 加强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持续推进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提升森林草原湿地质量,稳步推进野生动物资源监测监管体系、收容救护体系、栖息地保护体系和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做好外来物种普查工、古树名木的调查和保护等工作。 五是 抓好生态修复和森林分类经营。持续抓好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和白水江流域岸线以及采矿区域的生态修复,深入开展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重点落实 10 个专项行动、实施 10 大示范项目,全力推进赤水河(镇雄段)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持续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发展商品经济林、选择培育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力争到 2025 年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和木材蓄积量稳步增加,实现量效齐增。(县林草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

(二)强化林草资源保护。 继续推进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准确掌握资源动态。扎实做好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理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关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整合优化林草管护队伍,划定林草资源责任网格,建立“一长两员”护林机制,实现源头管理网格化。加强基层林草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管理水平,加快机构建设规范化。加强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好林草资源。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整合优化,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提升重要生态区域陆地、水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协调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关系。根据森林草原资源状况和种养传统,制定林草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合理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发展林下种养,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

(三)加快林草产业发展。一是 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奖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进驻我县参与林草产业发展;扶持和培育本地企业利用本地资源,建设林草产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和乡村旅游项目。 二是 强化苗木质量监管,确保苗木质量合格率,为林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的良种壮苗。突出方竹、筇竹等名特优稀乡土种苗培育,加快新品种培育和良种审(认)定及推广工作,推动林产业良种化发展。 三是 增强竹产业发展的后劲。加大竹产区采笋道建设力度,降低竹林生产、采运成本,确保竹笋处理时效性和竹材利用率。结合资源配置,合理布局竹笋加工企业,加大杀青处理、保鲜仓储、竹笋壳蛋白饲料等初加工场所建设。加快“赤水源方竹之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著名商标申报工作,着力宣传推介,做大品牌。建立健全规范运营机制,强化联农带农,培育引进市场经营主体承包运营,夯实原材料到精深加工延链,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以“绿美+产业”,高标准规划建设绿美竹园,引领高质量发展。到 2025 年,力争全县竹笋产量达 12 万吨、竹材生产利用达 1 万吨,竹笋就地加工转换率达 30 %,年综合产值达 20 亿元,建设有品牌、有影响力的全国小径级竹资源大县。(县林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

(四)摸清森林“家底”探索“碳汇”潜力。 目前我县森林面积达 174 . 58 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 941 . 28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已达到 31 . 49 %。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下,碳汇激活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等生态系统潜能,尤其是资源占比最高的森林碳汇,成为撬动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支点。强化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科学开展造林绿化、植被恢复,增加森林植被固碳能力。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以国储林为推动,探索打造碳汇造林试点,着力建立市场化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推进构建全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努力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林草产业发展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各方资源,按重点产业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组,完善林草产业基地有机认证制度和配套扶持政策,分年度组织认定。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调度,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二)加大主体培育。以精深加工、冷链贮运、营销为重点,打造一批现代化林草产业园区、培育一批具有主导力的龙头企业、形成一批新兴企业。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创业。加快加工园区建设,筑好产业集群发展“巢”,培育、引进一批销售收入亿元级的链主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全省“ 10 大名品”“ 10 强企业”“ 20 佳创新企业”评选。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形成加工企业、营销机构、科研院校、社会组织等行业联盟,形成竞争优势和聚集效益,协同打造产业集群。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性奖补机制,推进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运营模式,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获得收益分红,提高联农带农能力、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探索新型借贷契约关系和运行监管机制,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服务,扩大林权抵押等贷款规模,开发林草全周期信贷产品,开发“竹子贷”特色金融产品,探索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扶强做大市场经营主体。

(三)加强园区建设。依托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重点产区联盟,发挥劳动力集中、联农带农扶持力度大、设施配套完善、政策重点支持等优势,整合资源、集中力量重点建设竹笋特色加工产业园区,组建企业联盟,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推进竹笋加工、精细化工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将竹子示范基地、基础设施设备配套建设纳入国家扶持政策,用好联农带农市场主体奖补办法,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扶持精深加工环节。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比例,采取以奖代补扶持市场经营主体。落实财政贴息支持政策,建立长效、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增加农民收入。严格执行用地保障、税费减免、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用电等优惠政策。建立品牌创建激励长效机制,加大竹产业地方行业标准制定和区域公共品牌打造,推进品质向品牌转化。

(五)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新产品研发和林地立体经营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附加值。主动与中科院昆明分院、西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校对接,搭建“政产学研用”合作平台,服务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合作单位人才、 设备、技术优势,对口服务企业,提高企业生产力、竞争力。加快林草产业领军人才、产业工匠、乡土专家、职业营销等人才队伍培养,构建全产业链、多层次人才体系。

(六)扩大市场影响。积极组织对外交流,加强东西部协作,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产品展销、专场推介、学术研讨、新闻发布、赛事选拔等活动,不断提升镇雄林草产业品牌影响力,加快推进“赤水源方竹之乡”推广应用,著名商标、区域品牌申报认定等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产品及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申请、注册集体商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有机、森林生态标志等产品认证认定。利用电商、微直播等新兴媒介大力推广直播带货、可视农业、直采直供,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线上线下融合多渠道发展国内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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