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及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23】1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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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政办发〔 2023 〕 13 号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电子

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双政办发〔 2022 〕 15 号)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 2022 〕 15 号)同时废止,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 年 9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 〕 78 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 2018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 2018 〕 102 号)《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函〔 2019 〕 8 号)和《楚雄州商务局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楚商通〔 2020 〕 27 号)精神和要求,加快推进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巩固前期已建成的县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及创业孵化体系和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成果,补足前期项目建设内容薄弱环节,改善提升农村电商发展环境,促进网购网销成为农村居民消费和增收的新渠道,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结合双柏县实际和前期项目建设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坚持 “ 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 ” 的原则,抢抓 “ 互联网 +” 和数字经济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满足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推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水平,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 “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集聚发展、示范带动 ” 的原则,以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潜力,提高农村流通效率。巩固前期已建成或已开展的县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及创业孵化体系和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成果,补足前期项目建设内容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服务功能。以农产品上行为重点,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示范效应。

三、工作目标

不断整合县乡村资源,巩固提升电商服务中心及电商服务站点公共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加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运营成效,壮大县域电商人才队伍,培育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运营人才,实现双柏县电子商务长效良性运营的可持续机制。建设双柏物流云仓体系,实现提供县域在线仓源约 5000 平米以上,货源单品 5000 种以上,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物流整合共配集运 “ 三位一体 ” 的模式;在县城商业集中区域建设电商直播基地,打造网红销售店不少于 2个,网红销售店每年获得新媒体账号推荐不低于 20 次,提供公共直播间不低于 4 间,开展电子商务网店实操培训约 400 人次,开展电商直播实操培训约 200 人,打造 1 个双柏本地账号,账号粉丝数 1 万以上,孵化 3-5 个双柏本地主播号,每个账号粉丝 1 万以上,举办电商活动、赛事不少于 5 场次;建设一条满足产品进入主流电商渠道标准的分选系统,新开发不少于 10款具有 SC 认证能上架电商平台的县域产品,开展本土企业发货及售后公共服务不少于 5 家,服务的企业年网络零售额不低于 200 万元,建设一个一件代发洁净仓,仓库要求达到并获得预包装食品认证资质,组织开展大型产销、展洽活动不少于 5场,争取招引、培育千万级电商企业 2 户。

四、项目基本概况

1. 项目名称: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项目。

2. 项目主体单位:双柏县人民政府。

3. 项目实施单位:双柏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明确项目承办企业。

4.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提升改造及补充完善。

5. 项目实施地点:双柏县境内。

6. 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预算 600 万元,其中:统筹使用中央财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 500 万元,企业自筹资金 100 万元。

五、重点任务

(一)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云仓建设

在现有已建成的物流中心和乡(镇)、村服务站点,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物流管理手段,建设涵盖全县范围内的仓源、货源、车源等一体的公共物流体系和仓储平台,将全县物流服务站可用仓储面积、供应商货源及物流车辆信息上线,整合成一个便利、可操作、简洁的公共平台实现就近配送。双柏云仓体系建成后,完成全县现行乡(镇)、村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快递包裹、美团优选等资源整合,优化布局分布式仓储节点打造资源共享双向流通信息平台。以物流量较大的妥甸镇为中心打造云仓示范点。双柏物流云仓体系的示范点共实现提供县域在线仓源约 5000 平米以上,货源单品 5000 种以上。云仓示范点建设面积不低于 1000 平米,云仓示范点约覆盖双柏一半的乡(镇)、村生活必需品的批发、零售,云仓示范点实现 “ 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物流整合共配集运 ” 三位一体 ” 的模式。在云仓中设立的功能区域分为线上销售区、农产品上行直播间、货品仓库区、货品展示区,智能化配送区等,配置土特产、生活日用品、儿童玩具、小家电等丰富的产品线,并且整合线上云仓管理系统和智能快递柜,对云仓货品进行数字化管理,优化货品品类及数量的配置,做到及时为乡(镇)、村站点提供丰富的货源补配服务。为提升农产品上行销售,激活县域商贸流通内循环,配置农产品流通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实现每公斤配送成本在现有的价格上有所降低和物流全程可视化地图轨迹查询。农村物流云仓示范点建设期按项目合同约定执行,运营期不得少于 5 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 185 万元,企业自筹预算资金 30 万元。

(二)开展网红带货增值电子商务人才孵化和培训

在县城商业集中区域建设电商直播基地,营造县域网红带货热潮,围绕 “ 中国天然氧吧 ”“ 绿孔雀家园 ” 这张名片将双柏推向全州、全省、全国。持续举办实操培训和赛事活动,不断开展乡村振兴网红人才和带货能手培育。电商直播基地,提供公共直播间不低于 4 间,面积约 300 平米。公共直播间购置实施齐全的直播装备,配备直播实操教练、场控、助播、投流等队伍。建立农村电商创业培训机制,针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人员开展创业技能提升培训,且达到一定的转化率。帮助传统企业培训电商专业人才,对有意愿的农特产品经营户进行培训,培训指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该培训主要为实操型培训,面向县域内有企业和有电商销售需求的个人,组织电子商务网店实操培训。组织县域内有潜质的主播和对直播有需求的企业,开展电商直播实操培训。根据实际需求丰富培训内容,强化培训机制,突出培训质量,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并如实做好培训记录。注重跟踪服务,建立培训后服务机制,通过实操培训,打造双柏本地账号,孵化双柏本地主播号,举办电商活动、赛事。建设期按项目合同约定执行,运营期不得少于 5 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 94 万元,企业自筹预算资金 20 万元。

(三)强化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

建设一条分选系统,有效推动产品品牌化、网货化。建设的分选系统满足产品进入主流电商渠道标准。建设专业化供应链保障队伍提高农特产品商品化和取得认证资质,解决产品上架各类电商平台的门槛。提供农产品带货后的公共供应链和售后服务,提供专业队伍服务县域网红带货,实现质检、仓储、打包、发货的全链条服务,解决带货后的供应保障难题,营造好双柏县直播电商的氛围。建设一个产品一件代发洁净仓,农产品制冷设备,保障农产品上行供应链的稳定发展。建设的一件代发洁净仓不低于 300 平米的,仓库要求达到并获得预包装食品认证资质。持续开展县域公共品牌系列商品的产销对接活动,承接各类促销费商品展销、展示活动,加大营销推广力度。做好 “ 外引内培 ” 建设,争取招引各类型电商企业,培育壮大本土电商企业,打造新产业增长点。组织开展大型产销、展洽活动,争取招引、培育千万级电商企业。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 221 万元,企业自筹预算资金 50 万元。建设期按项目合同约定执行,运营期不得少于 5 年。

六、资金拨付与验收

(一) 资金的审批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企业)将资金拨付请示、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审批表和相关项目资料报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进行联合初审,并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提出具体拨付意见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与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复核无误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和签订项目合同内容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承办企业。

(二) 资金拨付。为确保资金安全,原则上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项目通过最终评估后,累计拨付资金不得超过支持总额的 90% 。项目验收合格且提供质保期保函后,拨付剩余资金。

(三) 承办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因项目资金调整导致资金结余的,由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资金按原渠道退回。

(四) 承办单位(企业)项目实施完成后,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资料。县级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查验的方式组织分项验收;通过县级初验后,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验收。要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目标的实现,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视情况督促整改或以收回中央资金处理。

(五) 财政资金支持投入形成的设施、设备、信息集成系统和软件等资产产权属政府所有,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委托或租赁给企业管理。属政府所有的资产处置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企业自筹资金形成的资产与中央资金形成资产尽量不交叉。企业自筹资金形成的资产在运营期满后,承接资产方在经营中可以继续使用的资产要优先选用退出方单独购置的物品、资产(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地上建筑物按造价和折旧方式双方确认评估价;不可分割的共同资产参照双方认可的评估和折旧方式按形成资产的投入比例进行货币分割补偿。土地按用地性质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双方确认估价值或采用公开招拍挂出让方式确认权属关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后续工作的统筹与领导,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联席小组会议制度按照原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出台相关的制度开展工作。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是综合示范工作的县级牵头部门,各乡镇、部门按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项目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统筹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工作。

(二)科学选择承办企业。 按照 “ 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 ” 的原则,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通过招标采购选择承办企业。

(三)严格资金管理。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商务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共同管理。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资金管理遵循依法、公开、择优、规范、高效原则,接受审计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加大督查指导。 要建立完善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对项目承接单位的绩效评价考核,对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完成,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强化宣传推广。 要及时将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信息公示公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各种节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电子商务宣传,普及宣传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提升全民电商意识,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梳理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做好成功案例的宣传推广,推动我县电子商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六)创造典型,上报信息。 由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跟踪问效,总结项目特色亮点,根据县统计局相关数据,对典型做法和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形成文字材料,定期上报州商务局和省商务厅。

八、其他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方案由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双 柏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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