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关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23〕20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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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 2023 〕 20 号

大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关县气象

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大关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3 年 9 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关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大关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 2022—2035 年)的通知》(国发〔 2022 〕 11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南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 2022 〕 40 号)和《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昭通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昭政发〔 2022 〕 28 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省“ 3815 ”战略发展目标,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面向人民生产生活,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大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气象服务。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的水平不断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 70% 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提高到 95% 以上,暴雨预警信号准确率达 92% 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达到 40 分钟以上。在农业、电力、交通、生态、旅游等领域的气象服务取得新突破,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到 2035 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水平走在昭通市前列,气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增强,结构优化、功能先进的气象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无缝隙、全覆盖的气象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 建设精密气象观测系统。科学完善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实施气象监测加密建设工程, 2025 年前,完成 3 套两要素老旧气象观测站的升级改造,新建 1 套草地生态气象监测站,气象观测站全部升级至四要素及以上;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在气象监测盲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地区、重点行政村增设气象观测站,到 2035 年前,实现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重点防治区气象观测站平均间距达到 5×5 公里;加快国产高精度、智能化气象探测装备的迭代更新,更新完善气象计量检定设施,提高气象技术装备计量检定水平,提升气象观测站网运行的稳定性;大力推进特色产业、旅游、交通、能源电力、生态、森林草原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设,打造综合智能气象观测业务;健全气象观测质量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县发改局、县工信商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强化精细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技术应用,提高数值预报释用能力,综合考虑大关地形、下垫面等局地特征,加强短时临近预警支撑技术、产品、平台等的本地化应用;构建大关山地环境下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复杂天气的精准预报,建成无缝隙、精准化、智能型气象预测预报业务体系;不断提升暴雨、强对流、寒潮、干旱等高影响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实现提前 1 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 1 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 1 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 1 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 1 年预测气候异常。(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升级改造气象主干通信网络,提升气象信息传输能力;加强网络安全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安全整体防护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信息安全体系;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共建、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跨部门间气象相关数据获取、汇交管理制度;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设智能安全可靠气象信息系统。(县发改局、县工信商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稳步推进大关国家基本气象观测台站的异地搬迁建设,同时保留原址以满足城市气象观测需求;实施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和业务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对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完成业务运行环境标准化建设及其配套适应性改造,构建标准化、集约化、开放型的综合气象业务支撑平台。(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 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加强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全面提升气象灾害精准靶向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行业、分区域、分时段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农业干旱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推进大关县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区划成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识别、早发现、早预警能力;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建立气象灾害检定评估制度。(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气象预警信息快速发布能力建设。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构建畅通、高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实现行政村(社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规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充分利用大关应急广播系统,打通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增强农村、边远地区、特殊群体等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商科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全县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压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完善“ 1262 ”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不断加强预报、预警、叫应、调度、转移避险、抢险、救灾、信息直报等方面的联动措施,切实提升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和洪涝、地质灾害风险处置能力;整合“一长四员”、气象信息员等队伍,统筹推进基层防灾减灾队伍建设;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等活动,带动群众参与融入,提高全社会抵御灾害的能力;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县发改局、县工信商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1. 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军地联合”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结合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布局,争取在上高桥乡新增 1 个固定作业点,提升人工防雹、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加快推进大关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建设,提升指挥系统现代化水平;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对基础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 2025 年前完成作业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全县所有作业点安全等级均达到 Ⅱ 级以上; 2030 年前对作业装备进行升级换代改造,将作业点安全等级全部提升到 Ⅰ 级;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领域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县发改局、县工信商科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开展精细化高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建立智慧化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强化农业生产安全气象保障;为筇竹、烤烟、玉米、马铃薯、水稻等特色作物提供专业气象服务;围绕特色农业优势区域增设多要素农用气象监测站,全面提升农业气象观测质量和效益,通过对特色作物生长物候期与气象要素进行平行观测,摸清其生长发育、产量形成、品质优劣与气象条件的关系,开展特色作物生长发育等关键阶段的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提升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能力和粮食产量预报能力,做好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开展种子生产气象服务;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气象服务覆盖面;开展作物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预报评估服务。(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实施“气象 + ”赋能行动精细化气象服务。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开展分行业、分灾种精细化气象服务;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建立完善能见度、暴雨、大风和冰雪等交通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指标;开展中小型水电站专业气象服务,为电站合理利用库容、拦蓄洪水、优化调度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强化气候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气象服务供给,在黄连河、山海洞等景区布设旅游气象观测设施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开展精细化旅游气象服务,推动立体气候资源向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绿色产业转化;实施智慧城市气象服务保障,推动智慧气象服务融入城市运行管理、应急处置、综合治理、重大活动保障、应急救援等领域,增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大关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对全县可利用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进行全面勘查评价;开展大规模风能及太阳能开发利用工程、重要能源工程建设的气候风险评估和影响效应评价,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加强气候变化的监测,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不断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气候变化监测、评估和服务水平。(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求为牵引,加强生态气象地面监测站网规划布局,建设高精度温室气体观测站,提升地区温室气体浓度和碳通量时空的整体监测能力;开展生态气候变化研究、生态气候评估和预测业务;加强面向关河、洛泽河流域、三江口自然保护区、罗汉坝原始森林等重点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气象预测预报预警服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能力建设,完善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数据共享、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持续开展空气(负)氧离子数据采集,稳步推进大关县“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气候生态和旅游发展有机融合。(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关分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组织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专门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将高质量发展纳入规划体系,形成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合力。加强与省、市级气象主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努力争取更大支持。

2. 加强气象法治建设。推进地方性气象法规立法,健全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信息服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活动;将各行业部门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实行统一监管;健全完善防雷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健全气象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筇竹、烤烟、马铃薯等特色产业气象标准研究,抓牢抓实发展主动权。

3.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实施气象研究型业务,支持气象领域科研项目建设,强化科技成果产出,着力破解大关气象在防灾减灾、为农服务等领域的技术难题,推动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加强投入保障。切实加大对推动大关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完善与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气象事业发展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同城待遇标准落实气象工作者地方性津贴补贴、绩效考核奖励和社保等有关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大关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大关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任务清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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