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政办发〔 2023 〕 39 号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水县推进
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中心:
《建水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9 月 7 日
建水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建水县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保障城乡居民喝上安全、放心、优质的饮用水,提高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推进省、州、县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的原则,以乡镇为基本单元, 2023 年底前落实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和供水运营企业,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启动一批项目建设。 2024 年底前基本建成城乡供水“一乡一张网”,基本形成以“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大服务”为主的城乡供水体系,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
1 .科学编制规划。 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评估城乡供水现状,合理确定供水范围和规模,择优选取水源,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优化工程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划分供水区域,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
2 .明确建设计划。 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综合考虑县域供水现状,以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为途径,确定水库水源、水厂规模、骨干管网等重点项目建设计划。通过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连点成面,全面提升城乡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
(二)整合县域供水资源
1 .组建实施主体。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按照“国有控股”原则,由县政府与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合作组建项目公司,作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修养护的主体。2 .推进乡镇村水厂划拨、回购。 结合乡镇村供水工程多数由政府投资兴建、少数由村集体或个人出资的实际情况,由各乡镇负责厘清乡镇村供水工程资产情况,做好将国有资产划拨转移至项目公司的工作。同时,制定乡镇村水厂产权回购实施方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积极稳妥做好乡镇村水厂资产评估、产权回购及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包含整合存量供水资产、新建工程,重点实施水厂新建、管网延伸、水厂改扩建提升程、水源保障、数字化等工程。 2023 — 2025 年,全县拟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12 项,涉及 7 镇 3 乡,主要任务是解决 217453 人的生活饮水问题,项目年供水总量 952.9 万立方米。
1 .新建水厂工程。 对现状水源稳定但水厂供水尚未覆盖的区域,新建规模化、标准化水厂,改造或新建输配水管网,解决农村供水水质保障率不高的问题,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同质同服务。新建水厂项目 9 个,主要为盘江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坡头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普雄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官厅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曲江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岔科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面甸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普雄乡龙岔供水工程、盘江乡辽远供水工程,受益人口 13.084 万人。
2 .推进城区管网延伸工程。 对城区及周边村镇,要结合城乡规划,推进县城区自来水水厂升级改造,加快县城供水管网向周边村镇延伸,实现城乡结合部分区域同水源、同水网、同水质、同服务。实施城区管网延伸工程项目 1 项(涉及西庄镇荒地、马坊、张家营,南庄镇小营、大寨、罗家坡、李伍、南庄铺),受益人口 8.35 万人。
3 .推进水厂改扩建提升工程。 对人口集中、地势较平坦的重点区域,根据地形、居住点分布情况,合理划分供水分区,加快水厂、管网等供水设施升级改造,通过乡镇村水厂联网,打破行政壁垒,建设多个乡、村连片集中的供水体系,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主要为天华山水厂扩建、利民乡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南庄镇集镇供水工程,受益人口 8.66 万人。
4 .推进水源保障工程。 对现状水源保障程度不高的区域,通过新建或扩建水库、建设引调水工程或水系连通工程,并因地制宜新建、改扩建水厂及输配水管网,有效解决区域内水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提升区域内水资源配置和联合调度能力,确保城乡供水水量稳定、水质可靠。实施水源保障工程项目 1 项,主要是官厅镇集镇供水水源工程,受益人口 1.11 万人。
5. 推进数字化工程。 实施数字化工程项目 1 项,配合省级建立省、州、县、乡、村五级城乡供水信息服务网,构建“水源—水厂—水池—管网—用水户”数字工程,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智慧化管理。
(四)构建长效运营机制
1 .实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改革思路,项目公司负责县域内供水的统一经营管理服务,按照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管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发展活力。
2 .建立合理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 城乡供水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严格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推动水价综合改革,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执行政府定价,由县发展改革局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变化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适时调整。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实农村水价补贴政策,对水价低于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由县政府统筹财政预算资金给予精准补贴。
3 .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县级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管理人员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
4 .推进城乡供水信息化建设。 运营平台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联网 + ”、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城乡供水信息管理系统和供水公司运营管理系统,为用水户提供多元化、便捷化、个性化服务,实行供水服务“零距离”、供水管理“全覆盖”、用水诉求“全响应”,以信息化、智慧化提升管理服务质量。
(五)提升城乡供水水质
1 .加强城乡供水水质监管。 住建和水务部门要切实落实城乡饮用水卫生管理责任,明确任务和要求,保障人员、设备和资金投入,加强监督指导。卫健部门要抓实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2 .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 县疾控中心要按照国家、省级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做好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工作。“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机构须建立日常水质化验室并配备专门水质检测技术人员,严格水质管理,切实加强水质净化和消毒处理。(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1 .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 生态环境部门要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从源头上保障饮水安全。逐步完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 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2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 各乡镇和部门要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部门联动和执法协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头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和联合执法,全面排查整治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各类人为破坏水源地工程设施与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3 .加强取水许可管理。 统筹配置水源,强化地下水资源保障。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并能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停止取用一般地下水,拆除或封闭地下水取水设施,实现供水主体统一管理。三、进度安排
(一) 2023 年 10 月底前,完成建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启动项目用地、林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前期工作,完成投资框架协议签订。
(二) 2023 年 12 月底前,完成项目用地、林地、环评等审批手续,项目招投标组建项目公司,开工建设 2 个乡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三) 2024 年底前, 12 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四) 2025 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行动项目建设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建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2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研究审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协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推进涉及本辖区内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尤其在征占地、群众接受程度等方面。
(二)强化资金筹措。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坚持两手发力,做到责任主体在政府、筹资主体在市场、建管运营主体在企业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充分利用省级投资主体在全县水网建设中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作用,省财政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 10% 的比例向市场化引入的省级投资主体注入资本金,支持其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投资。省级投资主体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通过自有资金筹集项目总投资 6% 的资本金,县人民政府采取财政注资、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落实不低于项目总投资 4% 的资本金。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要积极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尽快落实项目资本金,确保省级投资主体的资本金及时注入,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督考核,将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绩效考核内容。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建后管护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提升公众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营造饮用安全水、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社会氛围,促使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饮水安全。
附件: 1 .建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清单
2 .建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 1
建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清单附件 2
建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 钢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田 勇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何茂源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兴外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文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袁 清 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副局长
陈跃超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楚家明 县水务局副局长
马 明 县林草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建伟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永生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郭科科 临安镇副镇长
杨树雄 曲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车洪池 南庄镇副镇长
孔祥虎 西庄镇副镇长
孔繁杰 官厅镇社保中心主任
李江飞 面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黄金红 青龙镇人大主席
白外平 岔科镇人大主席
李 敏 普雄乡武装部长
张 昆 坡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欧永祥 李浩寨乡人大主席
马 宽 盘江乡副乡长
合思睿 利民乡副乡长
张 羽 甸尾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田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楚家明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实施,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牵头组织全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的实施,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县级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密切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职责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各自职能职责配合完成有关工作,强化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强对州级对口部门对接协调,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查及批复,会同县水务局严格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推进城乡供水工程水价综合改革。2 .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上级下达的项目前期经费和资本金,筹措资金按时注入项目资本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指导做好建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使用、管理等工作。
3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优先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4 .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负责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负责完成涉及项目环评报告审批。
5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以城带乡供水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作。
6 .县林草局:负责优先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林地,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林地用地手续。
7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根据监测结果对饮用水水质提升提出意见建议。
8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结合乡村振兴规划,配合做好农村供水有关工作,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9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结合工程设计方案,抓好本乡镇范围内征地、水价等方面的协调以及供水价格改革,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