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农村
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2023—2025 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水利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水农〔 2022 〕 379 号)《云南省水利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的通知》(云水农〔 2023 〕 9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双柏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9 月 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柏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提升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推动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云南省水利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 — 2025 年)》(云水农〔 2023 〕 9 号)要求,计划用 3 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按要求全面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管护水平不断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水质常规检测监测巡检全覆盖,到 2025 年底,农村供水水质总体达标率有显著提升,基本达到县城水质达标率水平。
2023—2025 年,依托双柏县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和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两个 “ 三年行动 ” ),通过两手发力、两轮驱动,拟投入 7.68 亿元(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投资 2.16 亿元,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投资 5.52 亿元),规划实施 84 件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安装 16 套水源地水质监测设备,新建防护网 34.1Km ,有效解决8 个乡镇 68 个村委会(社区) 1075 个村组 126698 人 50 万头大小牲畜饮水问题。工程建成后,将为供水保障区域内的居民补充更加可靠的生活用水量和更加优良的水质,全县供水保证率将达到 95% 以上。
一、农村供水水质现状
(一)工程现状
通过 2005—2022 年的持续建设投入,双柏县建成各类型农村供水工程 949 件,服务人口 12.9 万人。其中万人集中式供水工程 1 件;千人集中供水工程 24 件;千人以下百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311 件;百人以下 20 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593 件; 20 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 20 件。
双柏县地形地貌复杂,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分散式供水工程占比较大,农村供水保证率提升至 93% 以上,按 “ 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 ” ,双柏县 2022 年自来水普及率达 95% ;但按 “ 十四五 ” 农村供水新标准,双柏县 2022 年自来水普及率仅达 69.3% 。
(二)水源现状
集中式供水水源主要以地表水水源为主,占 95% ;分散式供水水源主要以小股水源为主,占 98% ,因受自然条件和农村人类活动影响较大,水源水质保障难度较大。
(三)水源地保护现状
截至 2022 年 12 月底,已划定和审批的 “ 千吨万人 ” 及其他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9 个,其中:水库 8 座、取水点 1 个,已对保护区范围进行防护网处理。
(四)净化与消毒现状
全县集中供水工程已配备净化消毒设施的占比 30.5% ,分散式供水工程主要由群众对水窖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净化消毒能力急需加强提升。
(五)水质检测监测现状
截至 2022 年底,我县共有水质检测站一个,即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前有在编检测人员 6 人,副主任检验师 2 人,主管检验师 2 人,检验师 2 人。 30 岁以下 1 人, 31 岁— 39 岁 2人, 40 岁— 49 岁 2 人, 50 岁以上 1 人。每年由县水务局牵头,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共同完成 8 个乡镇水质检测工作。每个乡镇设 4 个监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监测 2 个工程,出厂水和末梢水一一对应),监测点的设置应优先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和末梢水。全县范围内选择 3 所农村学校检测末梢水,其中包括 2 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的学校和 1所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共检测指标 33 项,水质达标率目前已提升至 84%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工程管理水平不高
规模以下工程由于供水水源、净化消毒设施、供水点多面散、供水计量及水价征收等方面制约,现代化管理水平较低,饮水工程的持续稳定运行和综合管理水平较差。目前全县 949 件供水工程中专业化运行管理的仅有 1 件。
2. 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不完备
由于工程规模小,加之点多面广、交通不便,不同程度存在净化消毒设施配备不齐、运行管理不完善、设备老化损坏等问题。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主要编制依据
1. 《全国 “ 十四五 ” 农村供水保障规划》
2. 《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20 号)
3.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 3 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1 〕 43 号)
4.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2 〕 70 号)
5. 《关于支持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办农水〔 2022 〕 110 号)
6.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通知》(办农水〔 2022 〕 247 号)、《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水农〔 2022 〕 379 号)
7.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的通知》(云水农〔 2019 〕 68 号)
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22 )
10.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
11.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SL310—2019 )
(二)总体目标
力争用 3 年左右时间,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明确保护措施,按要求全面配套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巡检全覆盖,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管护水平不断完善。到 2025 年底,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达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依托两个 “ 三年行动 ” ,采用两手发力筹集资金,以建设集中式、规模化供水工程为抓手,完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强化水源保护、供水保障和水质提升,着力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及供水质量。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要求,合理确定水源、水厂厂址、管网布置、取水方式、供水规模和净水工艺等,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标准化建设。通过实施水源水质改善工程、水源保护划定、完善净化消毒设施、提升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建立水质风险防控机制等措施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能力。
1. 强化水源水质提升
对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要求的农村供水水源,通过水源替换的方式提升水源水质。一是利用已建或在建水库、引调水等骨干水源工程,或采取延伸现有水源水质良好供水工程管网的方式进行置换。二是对现状水源水质稳定的城镇供水工程,采取管网延伸、联网等方式扩大管网覆盖面,最大限度覆盖城市或集镇周边农村人口,形成城乡联通、区域互通的城乡供水格局。
2. 加强水源地保护
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保护、管理和监督。一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级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乡镇级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牌设立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二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健全落实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建设改造与水源保护同时实施、同步完成的工作机制。
3. 完善净化消毒设备
以供水水质达标为目标导向,综合考虑水源水质、供水规模、管网分布、运行管理方式等因素,配套建立适应的净化消毒设备。一是结合供水工程特点,综合分析评估编制净化消毒设备建设分类方案。二是对现有净化消毒设备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完善提升现有净化消毒设备。三是根据净化消毒设备类型、数量、分布建立科学运行管理体系。四是编制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饮水水源、净化消毒设备、供水水质保障、管理运行体系的监督考核。
4. 做好水质检测监测
以水源水质提升、净化消毒设备正常运行、出厂水质达标为基础,加强水质检测,充分发挥监测结果的分析、评估、监督、考核作用,全面提升水质达标率,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一是根据水源特点定期开展水质检测。二是依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站通过配套水质检测设备、建设水质化验室开展自检,保障净化消毒设备的正常运行。三是健全供水水质巡检制度,确保出厂水和末梢水达标。四是建立健全农村供水水质安全保障信息共享制度,及时互通供水全链条结果及信息共同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
5. 建立水质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水源地、水工程和管网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风险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全完善应急供水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守住供水水质安全底线。
三、工程举措
依托两个 “ 三年行动 ” 工程的实施,采取水源水质改善、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完善水质检测体系等措施,新建输水管网86.91 公里,延伸 2758.14 公里输配水管网,提升 12.9 万人的供水水质保障水平。
(一)加强水源工程建设
实施石咢嘉至妥甸调水工程,分水口至独田乡、爱尼山乡自来水厂引水工程,服务人口 2.4 万人。对 16 个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措施进行完善,增加水质监测设施,并完善其防护网。16 个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为:施家河水库、栗树埂水库、新华水库、小沙河水库、子石冲水库、小石桥水库、团结水库、李芳村水库、月牙埂水库、小赖坡水库、杨梅树水库、平掌河水库、小黑箐水库、木老虎水库、草坝子水库、塔扎河水库。每个水库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1 套,共计 16 套,共新建防护网 34.10km 。
(二)改善水源水质状况
1. 覆盖管网延伸
新建配水管道 2758.14 公里,覆盖 8 个乡镇,共涉及 8 个社区, 60 个村委会, 1075 个村组, 129363 人受益,从而提高饮水安全保证率。
2. 加强水源保护
水源保护主要是为了防止人、畜进入保护区,进行放牧、耕地、取砂取土、倾倒垃圾等破坏行为,避免人为破坏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对供水人口大于 1000 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对其他规模化供水工程采用隔离网进行隔离防护、建设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措施。
(三)完善净化消毒设备
计划更换大庄镇水厂全自动加药及次氯酸钠发生设备;新建城乡供水水厂一座,近期供水规模为 10000m3/d ,远期供水规模为 20000m3/d ;新建乡镇一体化水厂 5 座,改造水厂 1 座,一共安装净水设施 58 套,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四)提升水质检测监测能力
1. 提升水质检测能力
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完善水质检测设备配置,加大水质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出厂水和末梢水的监测体系,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分枯水期和丰水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和农村饮水安全评估,并将结果通报有关部门,为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提供技术支撑。
2. 共享水质检测监测数据
县级疾控、生态环境、水务部门将水质检测监测数据在行业之间实现实时共享,并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上报对口上级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水质提升。
四、管理机制
(一)落实 “ 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
农村供水保障实行 “ 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 ” 的工作机制。严格按要求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 “ 三个责任 ” ,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 “ 三项制度 ” ,统筹推进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推动项目落实落地,遵循 “ 先建机制、后建项目 ” 原则健全完善管护机制。
(二)精准补贴水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 十四五 ” 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改价格〔 2021 〕 689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 2016 〕 28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办水农〔 2019 〕 210 号)《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20 号)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成本测算导则》( T/JSGS001—2020 )《双柏县县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双政通〔 2019 〕 20 号)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以乡镇为单元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水价和水费收缴制度并严格收费,逐步实现工程良性运行。要科学核定定价成本,合理确定盈利水平,动态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对于收缴水费不足以抵扣贷款的项目,由财政进行补贴,保证供水管理单位有相应还款资金来源。
(三)深化企业化管理 + 智慧化服务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通过 “ 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大服务 ” ,构建工程保障网、数字信息网、管理服务网,建立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平台。坚持 “ 先建机制、后建项目 ” ,健全供水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充分利用 “ 互联网+ ” 、大数据等技术,整合城乡供水服务资源,为用水户提供多元化、便捷化、个性化服务,实现供水服务 “ 零距离 ” 、供水管理 “ 全覆盖 ” 、用水诉求 “ 全响应 ” 。
(四)健全水质监测制度
强化生态环境部门水源水质监测、卫生健康部门出厂水和末梢水卫生监测、有资质部门监督监测等水质检测监测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水质数据共享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强化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制度建设,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编制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并纳入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按照一乡镇一方案、一工程一策的要求编制预案;县级水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加强水质监测与预警、水源地巡查管护、水源地保护宣传等,确保农村供水水质安全保障。
五、年度实施计划
2023 年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 27 个项目工程。解决双柏县妥甸镇、爱尼山乡、大庄镇、独田乡、石咢嘉镇 5 个乡镇 34个行政村 403 个村民小组 8500 户 34369 人的人饮供水保障问题,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不锈钢一体化净水设备 31 套,村组配套 30立方米水池 139 座、 50 立方米水池 32 座、 100 立方米水池 7 座、200 立方米水池 5 座、 300 立方米水池 2 座、 500 立方米水池 1座、提水泵站及加压泵 30 座、输配水管网及其建筑物等,概算总投资 15645.52 万元。
2024 年计划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涉及县城城区、妥甸镇、大庄镇供水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 3.0 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城乡供水水厂一座,近期供水规模为10000m3/d ,远期供水规模为 20000m3/d ,重力流原水管道全长1.06 公里、压力流清水输水管道全长 1.29 公里、新建 1000m3 高位水池一座、 30m3 高位水池 26 座;建设输水管道全长 125.238公里,配水管道、入户管道全长 90.53 公里,保障 26480 人饮水安全。
2025 年计划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项目涉及石咢嘉镇、独田乡、法脿镇、大麦地镇和安龙堡乡,工程概算总投资 2.6 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 16 个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1 套,共计 16 套,新建防护网 34.10km ;架设输水管网 597.515 公里、新建水池座、村组干、支管 1346.45公里,安装净水设施 58 套,保障 68514 人饮水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保障资金投入
依托两个 “ 三年行动 ” 投资 7.68 亿元,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新建和改善水质提升工程,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以 BOT (建设 — 经营 — 转交)、 TOT (转让经营权)、 BT (建设 — 转交)等新型水利项目融资模式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
(二)强化督查考核
为确保如期完成水质提升目标任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督导任务,把各乡镇党委政府在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作上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技术责任等落实到人。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年度及阶段性考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健康知识、日常消毒管理、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维护技术、节水知识科普宣传等工作,形成农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农村供水水价改革
全面夯实水价改革基础,建立水费收缴机制,充分体现水的资源属性和商品属性,健全完善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价机制,建立 “ 从源头到龙头 ” 的全流程收费机制,全面夯实水价改革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