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教体发〔 2023 〕 73 号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
规范中小学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 “ 五项管理 ” 工作的通知》(云教发〔 2021 〕 38 号)、《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措施》及《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等文件要求,为切实落实好中小学生 “ 五项管理 ” 系列文件精神,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锻炼时间,保证学生睡眠,使我县中小学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为加强落实好维西县中小学 “ 五项管理 ” 工作进一步规范作息时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好五项管理工作
(一)优化作业管理
1. 落实各学段作业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 2021 〕 13 号)要求,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 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 90 分钟;高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
2. 建立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各学校要制定和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构建以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为总协调人的学科作业协调机制,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以及作业内容、形式和数量。学校可探索建立作业管理平台,统筹在平台上发布每日作业。完善作业指导制度,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微信和 QQ 等方式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3. 全面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各学校要将作业设计纳入校本教研重要内容,确保作业难度与课程标准一致,提高作业针对性。教研处要开展作业设计的研究、指导与评比等活动。鼓励建立教师试做作业机制,了解作业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及适宜情况,杜绝随意布置作业,不得将各种练习册、试卷等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
4. 统筹优化作业布置内容。根据学生学习情况,探索布置 “ 基础 + 拓展、基础 + 分层、基础 + 个性 ” 等多种模式的分层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避免机械重复训练,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鼓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每周无作业日,探索零作业制度。
5. 强化作业全批全改制度。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或同学之间互相批改。提倡教师认真分析学情,加强面批讲解和集体讲评,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好学生答疑辅导,并使用鼓励性和指导性评语批改作业,引导学生增强学习信心和自我改进。教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6. 规范培训机构作业管理。县教育局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
(二)有效睡眠管理
1. 落实各学段睡眠时间。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 2021 〕 11 号 ) 要求,落实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 10 小时,初中生应达到 9 小时,高中生应达到 8小时,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2. 规范学校作息时间。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要求科学制订学校作息时间。义务教育阶段除九年级外,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不早于 8:00 ,高中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00 。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需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寄宿制学校学生早上起床时间原则上不早于 7:00 。中小学校要普遍实行午休制度,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要指导家长、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做好作息安排。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30 ,初中生一般不晚于 22:00 ,高中生一般不晚于 23:00 。
3. 努力提高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指导学生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避免孩子睡前接触电子产品。对于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学生,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实事求是调整作业量。
4.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培训,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1:00 ,游戏活动不得在每日 22:00 到次日 8:00 为未成年人提供;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 。
(三)加强手机管理
1. 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 教基厅函〔 2021 〕 3 号)要求,落实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特殊情况需要带手机进校的学生,须经学生家长书面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学校采取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保管协议的形式,进校后学生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等学校指定人员统一保管。
2. 制定手机管理办法。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 “ 一校一案 ” 的原则,组织召开家长会,在广泛征求家长、教师、学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生活实际的手机管理办法。要明确经家长申请、学校批准后带手机进校的走读生,仅中午时段在非教学区可使用手机,鼓励寄宿制学校探索学生手机使用的时间段、场所和有效管理的办法。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 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各学校要明确手机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可采取班级成立手机管理小组的形式,由班主任、家长、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手机存放、发放以及管理等相关工作。学校要提供如手机保管柜、手机袋等必要的保管装置,确保手机妥善安置。对于违规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要根据学生年龄、性格特点,切实做好有效引导,体现教育温情,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4. 加强技术支持力度。各学校要通过设立校内专门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公布学校应急值班电话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便捷联系沟通需求。
5. 加强家校合作沟通。各学校要刚性要求、柔性执行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相关规定,学校要做好家校沟通工作,明确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监督管理的教育职责,及时把手机管理的具体要求提前告知每个家庭、每名学生,争取理解与支持。
(四)规范课外读物管理
1. 遵守负面清单。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 2021 〕 2号)要求,不得推荐或选用戏说党史、国史、军史,危害国家安全,存在科学性错误,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有违公序良俗等 12条负面清单读物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2. 规范推荐程序。严禁各学校擅自向学生推荐校园课外读物,按照 “ 初选、评议、确认、公示、备案 ” 等程序推荐校园课外读物,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所有进校园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3. 明确推荐主体。各学校是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主体,坚持“ 谁推荐谁负责 ” ,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根据实际做好本校课外读物遴选、审核工作,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4. 培养阅读习惯。各学校要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按照省厅要求,进校园课外读物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进行推荐。
5. 加强读物管理。对于涉及民族、宗教、安全等内容以及捐赠的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经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方能进校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各学校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课外读物的有效治理,县教育体育局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或专项督查。
(五)强化体质管理
1.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遵义市推进校园足球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遵府办函〔 2018 〕 20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 2021 〕 16 号)要求,足额配齐专(兼)职体育教师,开齐开足 “ 体育与健康 ” 、 “ 足球 ” 等课程。小学一至六年级每周 4 课时,初中每周 3 课时,高中每周 2 课时,全面落实每天不少于 30 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和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 “ 体育与健康 ” 、 “ 足球 ” 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2. 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建立 “ 健康知识 + 基本运动技能 + 专项运动技能 + 体育理论知识 ” 学校体育教学模式,确保每位学生掌握1-2 项运动技能,知晓基本的运动常识,让学生动起来、练起来、赛起来。教研处要加强体育教学研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与改进。
3. 完善体测体检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要将体育活动、体质监测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改善中小学生营养膳食结构,建立覆盖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档案,并做好指导和应用。成立专(兼)职心理健康团队,完善心理健康咨询室,全面加强心理健康和预防近视眼教育工作,丰富健康教育的载体、形式,途径和内容,提高健康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素养,全面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 加强家校沟通合作。要积极倡导家长切实担负起督促孩子参加体育锻炼的责任,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帮助孩子更多地参与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不断降低“ 小胖墩 ” 和 “ 小眼镜 ” 比例,让中小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和锤炼品质。
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作息时间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作息时间要求,高中学生每天教学时间不超过 9 节课时,初中不超过 8 节课时,小学不超过 6节课时的要求,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 8:00 ,晚自习不得晚于小学 20 : 30 ,初中 21:30 ,高中 22:30 。为便于管理,现将维西县中小学作息时间作以下统一:
1. 小学: 8 : 30 第一节, 9:20 第二节, 10:00 至 10:30 课间操,10:30 第三节, 11:10 至 11:30 眼保健操, 11:30 第四节, 12:10至 14 : 00 午餐及午休, 14:10 第五节, 14:50 至 15 : 10 眼保健操,15:10 第六节, 16 : 00 至 17 : 30 课后服务时间;
2. 初中: 8 : 30 第一节, 9:20 第二节, 10:00 至 10:30 课间操,10:30 第三节, 11:10 至 11:30 眼保健操, 11:30 第四节, 12:10至 14 : 10 午餐及午休, 14:10 第五节, 14:50 至 15 : 10 眼保健操, 15:10第六节, 16 : 00 第七节, 16:50 至 17 : 30 课后服务时间;
3. 高中作息时间参照初中执行。
三、工作要求
1. 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抓好落实;
2. 各校在开学后两周内将校历、作息时间,分年级课程表等上传到教育体育局浦银亮老师处;
3. 教育体育局将定期不定期到学校实地检查,若出现上报的作息时间和实际不符或出现举报查实,教育体育局将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并扣除学校年度目督考核总分 2 至 5 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