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普洱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77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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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普洱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 2023—2025 年)》的通知

普政办发 〔2023〕77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普洱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 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8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 2023—2025 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普洱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 年)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3〕12 号),结合普洱市质量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质量强国、质量强省战略部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新技术新产品质量难点、消费领域质量痛点,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不断推动品牌建设,不断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普洱高质量发展打牢质量基础。

到 2025 年,全市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力争提高到 96%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 98% 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8.5% 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100% ,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满意度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民生消费产品质量

1. 提升特色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以绿色生态为引领,推进普洱茶、咖啡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农产品 “ 三品一标 ” ),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大宗粮油产品和蔬菜、果品、木本油料质量保障,争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 “ 两个责任 ” ,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按照 “ 四个最严 ” 要求,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严把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各个关口。保持冷链食品严管态势,严防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常态化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茶咖发展中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

2. 强化特色特殊消费品供给能力。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产品和服务向生态化、创意化、智能化、高端化升级,促进消费品 “ 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 。突出林纸、林板、家居、橡胶制品、蚕茧丝绸、印刷包装、民族服装及工艺品等特色消费品,制定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融合流行时尚和民族特色,培育一批文化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的特色消费品品牌。大力发展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友好消费品,持续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监管,提高特殊消费品供给。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完善建筑工程设计审查论证机制,提高建设工程节能、无障碍、适老化性能。严格落实住房和市政工程、交通、水利等各领域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健全以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工程质量评价机制。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探索推进住宅工程项目质量监督、主体责任、工程验收和备案、质量承诺、质量保修和质量投诉等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绿色建材、抗震建筑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使用绿色建材和新型墙体材料。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和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材质量监管,督促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及使用单位质量责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重点产业发展质量水平

4. 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基础。围绕重塑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需求,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重点新产品,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提高生产制造敏捷度、精益性。加强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积极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建设产业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字经济局、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景谷产业园区管委会、孟连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 提高产业集群发展质量。优化提升云南思茅产业园区、云南景谷产业园区、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加快园区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促进园区集聚发展。围绕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林产业、矿产和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链及其关键环节,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化改造,支持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建立区域配套供应体系,在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中形成高度专业化分工。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区域独特质量竞争优势,全面提升质量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茶咖发展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6. 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升级。推动各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围绕关键技术,加强协同攻关,加快新材料、新设备研制、生产、验证及应用。依托丰富矿产资源和绿色能源优势,推动现有采选业向冶炼和精深加工方向发展,积极开发钠、镍、锰资源为电池储能产业提供原料来源,发展硅光伏到储能电池新材料全产业链,推动有色金属产业由原料型向材料型转变。推动水泥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发展中小型高原特色农业机械,开发和推广现代烟草、茶、咖啡等作物农机装备,推进农机装备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应用。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茶咖发展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7. 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 。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基于用户交互信息的大数据应用,发展质量控制与全产业链追溯、个性化定制、产品差异化创新、线上销售和服务等新模式,提高生产管控集成、柔性制造和敏捷服务能力。加快推动5G 、千兆光纤网络 IPv6 、时间敏感网络( TSN )、软件定义网络( SDN )等新型网络技术在各行业领域深度应用。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商,推进标识解析服务在重点行业规模应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 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入融合,助力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为普洱经济赋能。推进实施 5G 应用 “ 扬帆 ” 云南行动计划,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智能制造 、5G智慧工厂试点示范、建设一批智能工厂(车间)。聚焦制造业关键生产过程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制造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 提升线上经营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围绕促进消费、直播电商、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加强与知名平台企业合作,打造一批数字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孵化众创空间等产业载体,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市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创建,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挖掘线上新型消费潜力,提高普洱数字商务发展质量。支持企业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提升网络消费体验。强化网络交易活动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经营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商品及服务质量、广告、价格、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用户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责任。积极参加网上年货节、农民丰收节、 “ 云品乐购专区 ” 等活动,借力 “ 云品出滇 ” ,促进特色产品销售。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

10. 引导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发展。结合城市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打造 “ 15 分钟便民生活圈 ” 和活力街区。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鼓励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在养老、育幼、家政、物流等传统服务业领域广泛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贯彻落实《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以民族特色菜肴、特色小吃为突破口,加快完善产业链、强化供应链、升级消费链,推广 “ 中央厨房 + 服务配送 ” 新模式,推进餐饮服务等级评定,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进 “ 快递进村 ” ,提升 “ 最后一公里 ” 投递服务能力。打响普洱旅游品牌影响力,加快思茅区万亩茶山、澜沧景迈山等旅游度假区建设,进一步打造和提升民族团结、红色文化主题精品旅游线路,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持续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纵深推进 “ 旅游革命 ” 。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产业链融合发展。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好服务经营主体。推进公铁联运一体化的多式联运体系发展,推动普洱市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冷链物流投资奖补等政策,持续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培育冷链物流企业。加快智能标准生产、技术研发转化、检验检测认证、职业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专利、商标的申请、运用和保护服务。支持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孟连口岸、勐康口岸核心能力标准化建设,推动 “ 智慧口岸建设 ” 、促进 “ 边民互市 ” 贸易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12. 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推进质量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评测和整改提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实施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和普惠托育服务提升工程。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打造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基层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立完善医疗质控体系网络,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督促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流程和资费标准,严格执行公示内容。加强公共服务业领域质量满意度测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大力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13. 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推动质量提升的战略支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保护企业质量创新积极性,支持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协同推进创新、专利布局、标准研制、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实施高新技术企业 “ 三倍增 ” 行动计划,发展智能、绿色和服务型制造,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和工艺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加快推进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咖啡质量基础与产业服务)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充分发挥重点龙头企业作用,支持产业链 “ 链主 ” 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高原特色农业、新材料、绿色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积极推广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深化 “ 质量管理小组 ” 、 “ 现场管理 ” 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助力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 ” 发展。加强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食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广应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质量管理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质量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5. 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支撑作用。加强质量基础技术保障能力建设,鼓励社会各方共同推进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现代林业、高原特色农业等领域建设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以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为依托,优化完善质量基础设施 “ 一站式 ” 服务,有机融合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要素,重点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引导企业运用云南省标准化信息传递服务平台,方便快捷获取标准信息服务。加强口岸进出口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信息收集研判,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优化出口商品和服务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16. 加强普洱品牌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推动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普洱品牌文化。积极开展各类质量品牌申报创建工作,培育壮大普洱品牌。加强 “ 老字号 ” 培育保护创新发展,提升 “ 老字号 ” 品牌影响力。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培育农业品牌精品。加强工业质量标杆遴选,实施工业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引导工业企业加大质量品牌投入。培育家政服务行业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推介,组织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南博会、农博会等宣传展示活动,树立普洱产品、工程和服务的高质量品牌形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7. 持续提升劳动者质量素质。推动将质量内容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持续推进质量课程进党校、进社会主义学院活动。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支持符合条件的质量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 “ 青年人才 ” 、 “ 首席技师 ” 、 “ 茶城工匠 ”等,鼓励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和质量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鼓励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团组织、工商联和质量行业协会作用,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旅游、家政、养老、育幼、康养、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强从业人员质量管理能力和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财政金融政策保障。 市、县(区)要将质量提升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健全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优惠政策辅导精准度,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地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认真落实国家质量统计监测有关要求,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强化产品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兑现和消费争议解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普洱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认真落实以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和 “ 互联网 +” 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工程建设、旅游市场等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围绕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推进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测工作效能。积极推进质量共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进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和各类消费者组织等加强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思茅海关、孟连海关、勐康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管理责任,分类引导农业、工业和服务业领域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现代化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和服务承诺及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深入实施企业标准 “ 领跑者 ” 制度和团体标准 “ 领先者 ” 行动,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培育高质量发展先进典型,动员组织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发挥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常态化开展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加强督查考核,将质量工作持续纳入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督查内容和全市综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加强质量提升成效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好 “ 质量月 ” 等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请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分季报、年报向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请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于每季度末月 5 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按照附件 2 格式报送),于每年 12 月 5 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书瑜, 2137023 ,邮箱: PESZJZLK@163.COM。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特色农产品等 9 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0〕17 号)不再实施。

附件: 1. 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2. 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进表附件 1

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2023—2025 年度目标细化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1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94% 95% 96%2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98% 以上 98% 以上 98% 以上3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5% 以上 98.5% 以上 98.5% 以上4 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 85% 90% 100%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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