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 2023 〕 34 号
大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关县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大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8 月 4 日大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 ,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 2023 〕 206 号)《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 < 昭通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实施方案 > 的通知》(昭自然资审批〔 2023 〕 59 号)有关要求,为保障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情况调查、摸底及测算,针对大关县各乡镇区片综合地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制定、调整区片和测算价格,使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区片综合地价现势性。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符合征地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维护权益原则。 区片综合地价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充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协调平衡原则。 更新调整的区片综合地价不得低于当地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各乡镇内区片综合地价应充分衔接当地征地补偿水平,相邻片区之间差距不宜过大。
(三)统筹衔接原则。 统筹衔接区片综合地价与社会保障及其他补偿安置政策,保障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确保新老补偿标准有效衔接,相对于现行区片综合地价涨幅原则不得超过 20% ,顺利平稳过渡。
(四)公开听证原则。 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要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五)同地同价原则。 同一征地区片上附设的区片综合地价不因征地目的或征后规划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
三、技术路线及方法
(一)技术路线。 在上一轮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基础上,以县为单位,首先确定测算范围并编制工作底图,采用征地补偿费用验证法及咨询验证法划定区片,然后采用农用地产值修正法、征地案例比较测算法等方法初步测算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综合地价经县级听证论证后,上报市级综合平衡,修改完善后上报省级审核论证。
(二)技术方法。 本次更新调整区片综合地价采用“先划片、后定价”的技术方法,在划定区片过程中主要采用征地补偿费用验证法及咨询验证法划分区片。在定价过程中,主要采用农用地产值修正法和征地案例比较法等方法测算区片综合地价。
四、资料收集
为保障大关县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顺利完成,需收集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资料,资料数据以实用性和权威性为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县发改局。 近三年主要农作物及农新产品的收购价和市场价格等相关资料。
(二)县人社局。 近三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保政策和标准等资料。
(三)县自然资源局
1.2020 年区片综合地价成果;
2. 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3.2019 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
4. 近三年征地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现行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与执行政策、征地案例、征地及供地范围和台账等);
5. 集体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相关资料;
6. 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成果资料;
7. 部下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四)县农业农村局
1. 近三年各乡镇的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人均农用地面积;
2. 近三年各乡镇的农作物年产值、投入产出等相关资料;地形条件、土壤条件、农田基础设施状况等相关资料。
(五)县林业和草原局。 现行征收林地补偿标准。
(六)县统计局。 近三年统计年鉴。
(七)各乡镇人民政府
1. 近三年农村经济统计报表,以行政村为统计单位;
2. 近三年的农业综合统计报表,以行政村为统计单位;
3. 区域土地市场价格、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包等农用地交易价格相关资料。
五、工作内容及计划
(一)前期工作准备( 2023 年 8 月 8 日前)。 根据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编制情况及《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试行)》要求,开展县级外业资料收集、调查、整理工作。主要包括开展县级外业资料调查,组织调查人员收集土地利用状况、征地案例、中心城镇情况、各乡镇耕地质量等别情况、“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交通设施状况、土地供求关系、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村组基本情况等方面的资料和数据,填写相关调查表格,对存在问题的数据和表格重新调查完善,并进行规范化资料整理等。
(二)县级初级成果编制( 2023 年 8 月 10 日前)。 在技术协作单位配合下,全面开展辖区内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的各项工作,完成县级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
(三)初步成果审查阶段( 2023 年 8 月 14 日前)。 将初步成果上报市级审查、论证大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
(四)听证论证阶段( 2023 年 9 月上旬前)。 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省级、市级意见进行调整完善,并依法组织听证论证,按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省级审查及汇总( 2023 年 9 月中旬前)。 根据县级听证反馈意见,将修改完善后的成果按程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汇总。
六、保障措施
全县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基础数据覆盖面广、技术含量高,为确保该项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应在人员机构、技术、经费等各方面做好充分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大关县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成立大关县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罗大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绍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顾光灿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光明 县财政局局长
李敏国 县人社局局长
龙昌洪 县住建局局长
陶晓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恒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 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卢云华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 剑 县统计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李绍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县自然资源局抽调,主要负责按进度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确保全县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按时按质完成。
(二)技术保障。 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为确保更新调整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由县自然资源局聘请技术实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协作单位配合完成大关县区片综合地价的更新调整工作。
(三)经费保障。 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建议将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经费纳入2023 年财政预算的函》(云自然资便笺〔 2022 〕 829 号)要求,县 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将完成此项工作的配套经费申请纳入财政预算,为按时完成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夯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