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广南县“城管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政办发〔 2023 〕 113 号各乡 ( 镇 ) 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南县“城管革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8 月 4 日
广南县“城管革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城管革命”三年行动计划 (2023 — 2025) 〉的通知》 ( 文办发〔 2023 〕 23 号 ) 精神,按照《中共广南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重点任务分解明确的通知义广办发〔 2023 〕 38 号 ) 部署,为切实解决我县城市管理系列难题,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功能品质、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解决城市沉疴痼疾,以革命的决心和勇气,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文山州“城管革命”三年行动计划 (2023 — 2025) 》总体目标,打造“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统筹规划和建设、地上和地下、管理和服务,加快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治理、生态修复、功能修补和街区整治提升。通过实施城市建设治理、城市容貌整治、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城市精细管理、城市长效治理“六大工程” 28 条措施,到 2025 年,城市功能与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与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与魅力进一步彰显,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城市建设治理工程。
1. 依法整治城市私搭乱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对违反规划占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乱占居民小区和街道周边等各类“两违”建筑予以拆除。坚持“上下联动、快速处置”原则,按照“先干部后群众”“先机关后社区”顺序,加强部门协同作战,及时整理涉嫌违建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名单,按干管权限推送县纪委监委。以“自拆为主、帮拆为辅”方式依法治理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健全事前主动发现、事中快速处置的动态防违控违长效机制。
2. 依法规范城市建设秩序。严格城市建设审批程序,建立“建设前服务指导完善手续、建设中监督管理规范施工、建设后明晰产权合规使用”工作机制,对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到 2025 年县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得到全面治理,治违长效常态机制基本建立。
3. 全面推进城市拆围透绿。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拆改结合、开放共享”的要求,分步实施拆除后增绿补绿。对现有需要保留的围挡围墙,结合街区特色,实施文化墙、生态墙和透空墙改造;对在建、新建工地确有必要设置围挡围墙的,应设置 ( 改造 ) 为通透式围墙,做到墙内建设绿地,墙外增补绿化;对围挡不规范、破损、老化、歪斜倒伏、失管漏管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规划审批要求在工程竣工后拆除。
(二)城市容貌整治工程。
4. 全面整治市容环境卫生。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提高机械化清扫频次,大幅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到 2025 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80% 以上,做精、做细环卫服务,保持市容环境干净、整洁、靓丽。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在机关单位试点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到 2025 年,县城区公共机构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5. 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重点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督促指导工地精准、科学防治扬尘污染。加强对产生扬尘车辆的治理,严厉整治未采取密闭措施等产生扬尘的行为。
6. 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根据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 , 完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依法规范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防止环境污染。
7. 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按照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 完善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程序,依法清理整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及时清理非法小广告。
8. 开展“空中蜘蛛网”整治。着力解决城市“空中蜘蛛网”乱象,擦亮城市“天际线” , 实施空中弱电线缆下地工程,有序推进各类架空管线统一纳入综合管廊或地下公共管沟,暂时不具备纳入条件的按“清废线、并散线、巧走线”进行统一规整。
9. 开展城市道路通畅整治。净化城市道路,清除各类废弃杆桩、线缆等障碍,改造隐蔽美化配电箱、变压器、信号柜等设施设备,探索实施路灯杆与其他各类杆线并杆减量、多杆合一,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通畅性。
10. 规范城市车辆停放秩序。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区域“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出台《广南县城市公共区域停车管理办法 ( 试行 ) 》 ,依法管理城市停车活动,坚决清理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三)改善城市环境工程。
11. 提升城市绿化品质。严格落实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标准要求,适时修剪、施肥、防虫、防病,对黄土裸露、缺株的绿地进行补植补绿,保持树木花草生长良好,不断提升城市绿化景观品质。
12. 推进城市绿美建设。充分利用闲置空地、废弃地、边角地块等,以“微改造 + 精提升”的方式,打造“金角银边”城市景观风貌样板工程。推广城市围栏、墙面等立体绿化,推进城市道路、城市出入口、主要交通节点的绿化美化,实现一路一景、移步换景的城市空间景观。加快城市绿道建设,集合康体运动、休闲娱乐、文化体验、科普教育、生态涵养等功能,逐步形成城市绿道网络体系。坚持节俭务实,建设自维持和低维护的城市特色景观,城市绿化新建及提质改造项目中,以乡土观赏苗木县花、县树为主,乡土植物种类占比不低于 50% 、数量占比不少于 80% 。新建及改建小区、单位绿地率≥ 35%, 老旧小区及单位绿地率≥ 20% 。力争建成区绿地率≥ 4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2 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5%, 万人拥有绿道长度≥ 1 公里。
13. 推进城市环境亮化。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对标志性建筑、商场、旅游景区、街道等人流量多的地方实施灯光亮化工程,城市道路装灯率 100% 、亮灯率不低于 95% 。
14. 展现古城文化风貌。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以莲湖公园为中心,北坛路、南街为中轴线,辐射东街、西街、北街等古城主要街道,带动周边文庙、护国寺等历史文化遗产成为句町古城文化带,在保护历史文脉、民族特色、老城记忆和乡愁韵味基础上,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从品质、环境、文化、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持续展现“句町古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
(四)完善城市功能工程。
15. 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严格落实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管护措施,建立快速发现、细致修复、精准维护的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机制,实现从“突击型、粗放型”治理向“长效型、精细化”管理转变,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完好、安全运行,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16. 推进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和社会生产生活需要。
17. 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完善城市污水管网体系,完成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漏接点排查和治理,开展城市排水系统毛细血管整治工程,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源头治理。坚决打好县城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推进县城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率,到 2023 年底前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到 2025 年,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 93% 。
18.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5 年,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 80% 以上。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临时性应急工程建设,规范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推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范排放、收集、处置餐厨垃圾。
19. 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房屋整修和小区环境治理,加快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任务。、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开展排水管网雨污清污分流改造和供水、燃气等管道更新改造,推进房屋建筑节能、光纤化改造、“适老化”改造。
20. 推进便民摊点设置。顺应历史沿革和群众需求,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便民摊点。引导流动摊贩入市、入点规范经营,让广大群众在城市管理中感受温暖。
21. 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打通城市“断头路” , 畅通城市“微循环” , 不断完善提升城市路网,改善城市交通条件,到 2025年县城建成区路网密度不低于 8.5 公里 / 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不低于 16% 。
22. 推动城市绿色交通出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推行健康绿色、智能便捷的城市出行方式,推动互联网租赁共享自行车投放运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
(五)城市精细管理工程 。
23. 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遵循党建引领、业主自治、公开公平、诚实信用、依法监督的原则。在基层治理体系下,建立健全村 ( 居 ) 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发现住宅小区内违规排污、违章搭建、毁绿种菜、违规装修、侵占公共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24. 推进“红色物业”示范创建。依托小区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党群服务站 ( 亭 ), 以典型引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和集成社区治理双向融合。完善小区楼栋长、党员中心户、居民代表联系户等制度,精准划分“微网格” , 提升小区治理能力。
25. 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按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 , 推进实施广南县城市智慧化管理建设项目。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快速发现问题、高效解决问题的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智慧化,推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由被动向主动、静态向动态、粗放向精细、无序向规范转变。通过“智慧停车”打造“全县一个地面停车场” , 智能化管理城市公共区域停车秩序,有效解决城市停车乱象。
(六)城市长效治理工程。
26. 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事权。进一步明确需要纳入统一城市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实现事权和支出相适应、权力和责任相统一。
27. 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统筹负有城市管理职责部门的执法力量,探索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践行“ 721 ”工作法 (70% 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 20% 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 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 ), 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治工作中的作用,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活动。
28. 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公民文明行为养成,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党委领导、政府推进、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法治与德治结合、倡导与治理并举、自律与他律统一,发挥公民主体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
四、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 (2023 年 7 月 30 日前 ) 。开展“城管革命”问题短板排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
(二)综合整治阶段 (2023 年 8 月— 2024 年 7 月 ) 。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按照“城管革命”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组织责任单位全面开展城管革命,有序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 (2024 年 8 月— 2024 年 12 月 ) 。各工作专班要巩固综合整治工作成效,再掀起“城管革命”新高潮,在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行扩展提升。
(四)总结考评阶段( 2025 年 1 月— 2025 年 6 月 ) 。各工作专班要不断总结“城管革命”全过程工作经验,为后续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方法和路径,根据城市发展和管理服务的新要求,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六大工程”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向全县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城管革命是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城市管理的一次革命。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城管革命”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专班长的 6 个“城管革命”工作专班。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城管革命的重要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革命的勇气、必胜的信心、严实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打赢这场攻坚硬仗。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出重拳、下猛药,让城市面貌发生“革命性”变化,实现城市管理质的飞跃,城市面貌脱胎换骨、焕然一新。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部门要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设“城管革命,我们在行动”宣传专题,大力宣传“城管革命”开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开展“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敢于点名道姓曝光不遵守市民公约和不文明行为;各工作专班要充分整合各部门力量参与城市管理,莲城镇各社区要发动市民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和发挥市民的积极性,广泛宣传、大力动员,赢得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进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城管”格局,形成人人都是城管主体、人人都是城管对象的工作局面,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 三 ) 强化落实,注重实效。“城管革命”重在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按照各工作专班的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用好“三个工作法”“三个马上”“三个倒逼”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坚决避免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推诿扯皮,要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四)监督问效,压实责任。 领导小组要对“六大工程”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度。对工作开展积极、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城管革命”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对措施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将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 广南县“城管革命”工作领导小组
2. 广南县“城管革命”年度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广南县“城管革命”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管革命”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广南县“城管革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管革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陈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廖志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段中杰 县委常委、副县长
谢帮林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卢 益 副县长
丁视启 副县长
农嵋麟 副县长
成 员: 古国航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蒋福刚 县住建局局长
陆跃洪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邓永恒 莲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综合执法局,陆跃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派员参加。领导小组下设 6 个“城管革命”工作专班,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六大工程”。
1. “城市建设治理工程”专班
专班长:蒋福刚
成员:实施“依法整治城市私搭乱建、依法规范城市建设秩序、全面推进城市拆违透绿”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2. “城市容貌整治工程”专班
专班长:陆跃洪
成员:实施“全面整治市容环境卫生、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开展‘空中蜘蛛网’整治、开展城市道路通畅整治、规范城市车辆停放秩序”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3. “改善城市环境工程”专班
专班长:陆跃洪
成员:实施“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推进城市绿美建设、推进城市环境亮化、展现古城文化风貌”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4. “完善城市功能工程”专班
专班长:蒋福刚
成员:实施“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推进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便民摊点设置、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推动城市绿色交通出行”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5. “城市精细管理工程”专班
专班长:陆跃洪
成员:实施“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红色物业’示范创建、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6. “城市长效治理工程”专班
专班长:陆跃洪
成员:实施“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事权、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养”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各工作专班须于每月 25 日前将当月开展工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 县综合执法局 ) 。联系人:王登敏,联系电话: 3068919(13404902238), 邮箱: 1522984715@qq.com 。
附件2
广南县“城管革命”年度工作任务清单
一、城市建设治理工程
(一)依法整治城市私搭乱建。
1.2023 年工作任务:依法清理整治游乐城、园丁小区,以及北宁路以北 ( 县城建城区范围内 ) 的公园、广场、绿地、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私搭乱建行为。
2.2024 年工作任务:依法清理整治养护小区、宁秀小区,以及北宁路以南 (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 ) 的公园、广场、绿地、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私搭乱建行为。
3.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二)依法规范城市建设秩序。
1.2023 年工作任务:排查清理在县城区待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对建设手续不完善的,督促建设单位完善手续方可继续施工;对违反建设许可核定的建设行为,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完毕方可继续施工;对未获得任何建设手续的,依法责令停工整改。需依法对违法建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2.2024 年工作任务:持续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规范城市建设秩序。常态化监督管理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建设行为。
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推进城市拆围透绿。
1.2023 年工作任务:
(1) 改造实体围墙:在 2022 年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需保留的体育公园三期空地围挡、波妈路公租房沿河砖墙、那糯加油站围墙、广播电视局旁围墙、永安路河道上围墙、体育公园三期围墙等 6 处围墙,结合街区特色,进行文化墙、生态墙或透空透绿墙改造。
(2) 拆除围挡:对原五菱汽车场、加油站到八车道、高铁站桥下、圆梦社区、工业园区句町商贸城项目用地、粮食储备库旁、火车站停车场旁、轩宏置业房地产御景尚城及对面项目空地、鞋服城对面、限价房二期对面、养老院路口、协丰泰项目对面、老水果批发市场对面、文笔路、九龙石材旁、中医院旁、机场高速路口旁、游乐城旁、园丁小区背后、小波妈路口往坝美方向、老司法所宿舍到那们村民委旁、七号营地到小波妈路口、 S 坡顶、宾田西坡、中国石化骏城加油站旁、汽车商贸城旁、宁秀南路红绿灯旁、县政府背后、贵都花园小区旁、北宁中学旁、养老院路口等 59 处闲置空地围档进行拆除。
2.2024 年工作任务:规范南部基础设施项目工地谷多路口到彩虹苑二区、传染病医院、御景南城项目工地、电子结算中心、民族中小学、民族服饰加工厂、华兴商贸城建筑工地、天云植物油加工厂、富蕾纸业、云之香米业、维景五星级酒店、县游客服务中心、高原特色项目工地、御景尚城建筑工地、彩虹苑一期、彩虹苑一期旁、彩虹苑二期、彩虹苑三期待建工地、工业园区鞋服城三期、限价房一期、限价房二期、光伏 500 万千瓦发电项目工地、光伏支架厂、南国帝景、海程名居、九曲湾售楼部旁、九曲湾售楼部、九曲湾二期、南城门、老党校、清真寺、桃源天下二期、桃源天下一期旁、广一中大门及天桥、机场路东城门道路、棚改项目一期、县医院综合楼、云湖天都、句町名苑、食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句町一号苑、桐乐府一二期、云水湖畔、新华书店、八宝米交易市场立体停车场、中国人寿、西城门、金色尚品、协丰泰、广播电视局旁、周大生珠宝、苗里小区、卡维洗车场、桃源路康和药房旁私人建房工地、平翔石材、凯鑫生态茶公司旁、酒厂坡、南秀路余七牛肉馆旁群众建房施工工地、冷三早点店对面、莲湖旁、东街等 71 处建筑工地围挡,对已竣工的项目围挡督促其及时拆除。
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莲城镇人民政府、网格责任单位。
二、城市容貌整治工程
(四)全面整治市容环境卫生。
1.2023 年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城市街面高标准深度保洁机制。可实施机械化清扫的城市道路,采取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方式,最大限度提高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宜实施机械化清扫的城市道路做到人工保洁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城市道路洒水降尘,及时清洗城市环卫设施,保持城市道路环境干净、整洁、靓丽。建立政府高位推动、城市社区具体实施、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专业公司提供服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2.2024 年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城市街面高标准深度保洁机制。大力开展全民参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活动,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城市环境氛围;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严厉整治破坏城市环境卫生行为。在县城区公共机构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全社会参与,基本形成全方位覆盖、全链条提升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3.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莲城镇人民政府、县城区各公共机构。
(五)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1.2023 年工作任务:对未实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规划区内在建工地,限时整改达标。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相关部门查处;采取重点路段定点检查、重点区域流动巡查方式,依法整治运输车辆产生扬尘行为。
2.2024 年工作任务:建立扬尘防治长效机制。做到项目施工前防尘措施到位、施工中扬尘防治达标、施工完毕建设区域干净整洁;确保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做到密闭运输、车身整洁。
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
(六)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
1.2023 年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服务指导处置城市建筑垃圾单位办理核准手续,依法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活动。
2.2024 年工作任务:建立综合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整治违反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行为。
3.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广南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莲城镇人民政府。
(七)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置。
1.2023 年工作任务:按照“城市门店招牌的设置由县综合执法局审批备案、其他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由县综合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批备案”的审批程序,依法清理整治南街、北坛路户外广告。对已设置的符合技术标准的户外广告予以完善手续;对已设置的未符合技术标准的户外广告,通过整改后符合技术标准的予以完善手续;无法整改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非法小广告坚决依法拆除。
2.2024 年工作任务:清理整治城市主次干道户外广告,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同时清理在建筑物上或者利用建筑物违规设置晾衣架、空调外机、遮阳棚等行为。
3.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莲城镇人民政府。
(八)开展“空中蜘蛛网”整治。
1.2023 年工作任务:清理整治北宁路、环城东路、南环路、较场路、莲城西路、南秀路、鞋服城路、皇姑路、站北路等路段,以及铜鼓小区、国宾府、御景尚城、建材市场等周边道路,预计整治里程 16km 的“空中蜘蛛网”。
2.2024 年工作任务:进一步督促各业主企业管理维护各自经营服务范围内的管线,保持各项设备设施整洁、完好、安全运行。会同相关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查缺补漏,全面整治巩固成果。
3.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九)开展城市道路通畅整治
1.2023 年工作任务:依法清理整治城市主干道各类废弃杆桩、线缆等障碍,改造隐蔽美化配电箱、变压器、信号柜等设施设备。
2.2024 年工作任务:全面清理整治城市次干道及其他城市公共区域各类废弃杆桩、线缆等障碍,改造隐蔽美化配电箱、变压器、信号柜等设施设备。探索实施路灯杆与其他各类杆线并杆减量、多杆合一,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通畅性。
3.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十)规范城市车辆停放秩序。
1.2023 年工作任务:完成城市公共区域“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推行无现金智慧化缴纳停车费用。印发实施《广南县城市公共区域停车管理办法 ( 试行 ) 》 , 依法整治城市停车乱象。
2.2024 年工作任务:巩固规范城市车辆停放秩序治理成效,全面规范城市公共区域车辆停放秩序。
3.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财政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三、改善城市环境工程
(十一)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1.2023 年工作任务:开展森林公园、莲湖公园、铜鼓广场、广南大道、南秀路“提升城市绿化品质行动”。
2.2024 年工作任务:巩固深化“提升城市绿化品质行动”成效,常态化提升现有城市园林绿化品质。
3.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林草局。
(十二)推进城市绿美建设。
1.2023 年工作任务:完成科普公园、桃源路延长线、广那高速方向入城口、城市面山、广南大道、环城南路、站前大道绿美工程建设;完成环城东路、南秀路、莲湖公园等区域的城市绿道建设。
2.2024 年工作任务:完成御景大宅、御景尚城、贵都花园、金湖时代、锦苑欣城、炜乐·金桂园绿美工程建设;完善环城东路、南秀路、莲湖公园等区域的城市绿道建设。
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十三)推动城市环境亮化。
1.2023 年工作任务:完成站北路、皇姑路、南秀路、站前广场路灯节能改造亮化工程。
2.2024 年工作任务:完成莲城西路、体育广场、波妈路、铜鼓广场路灯节能改造亮化工程。
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文旅局、广南供电局。
(十四)展现古城文化风貌。
1.2023 年工作任务:持续办好古城南街“相约游古城·缘来在句町”等系列活动,打造南街夜间消费集聚区,推动北坛路商业街建设。
2.2024 年工作任务:通过“绣花”“织补”等方式对东街、南街、西街、北街等古城主要街道进行微改造,从品质、环境、文化、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持续展现“句町古城”城市历史文化街区风貌。
3.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
四、完善城市功能工程
(十五)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1.2023 年工作任务:全覆盖、无缝隙开展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等设施运行情况排查管护,及时对城市道路病害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处置维护,加强城市积水易涝点治理,重点处理重点路段、重要区域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
2.2024 年工作任务:常态化开展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等设施管护,严厉整治破坏市政公用设施行为。
3.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县应急局、广南供电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十六)推进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
1.2023 年工作任务:完善较场路、规划 1 号线区域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2.2024 年工作任务:完善圆梦路 1# 线、 2# 线、 3# 线区域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工信商务局、广南供电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十七)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2023 年工作任务:对县城建成区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漏接点排查和治理,开展城市排水系统毛细血管整治工程,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2.2024 年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县城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建设行动。
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十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1.2023 年工作任务:完成大革假生活垃圾填埋场临时性应急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立项。
2.2024 年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莲城镇政府。
(十九)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
1.2023 年工作任务:完成宝宁花园、家和莲郡、养护小区、铜鼓小区改造。
2.2024 年工作任务:完成皇姑庙一小区、皇姑庙二小区改造。在此基础上,做到“应改尽改,愿改尽改”。
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二十)推进便民摊点设置。
1.2023 年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管理已设置的便民摊点。在合适区域或路段再设置 2 个便民摊点。
2.2024 年工作任务:加强对便民经营场所的规范管理。探索设置服务城市经济的多元化便民摊点。
3.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
1.2023 年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项目征拆迁工作,落实项目用地,持续推进城区一环线、永安路、白云中路、莲城西路、文笔路等道路建设。
2.2024 年工作任务:完成项目征拆迁工作,保障项目用地,实施城区一环线、永安路、白云中路、莲城西路、文笔路等道路建设。
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二十二)推动城市绿色交通出行
1.2023 年工作任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投放运营。
2.2024 年工作任务:按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规定,监督管理经营企业规范运营。
3.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五、城市精细管理工程
(二十三)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1.2023 年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清理整治住宅小区违反《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行为,指导监督业主通过自行管理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人的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有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对未设立业主大会的小区,莲城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由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等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并积极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2.2024 年工作任务: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规范住宅小区管理。加强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改选等日常工作的开展,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指导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和接管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 》 , 按照“示范物业服务企业、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良好物业服务企业、合格物业服务企业、诚信需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标准,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
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莲城镇人民政府、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
(二十四)推动“红色物业”示范创建。
1.2023 年工作任务:建立“红色物业”示范创建机制,创建1 个“红色物业”小区。完善圆梦小区、句町国宾府小区楼栋长、党员中心户、居民代表联系户等制度,依托小区服务用房建设党群服务中心,通过定期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方针,传递党的声音和关怀,统筹协调解决社情民意,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物业管理协调机制。
2.2024 年工作任务:完善莲城华府、贵都花园小区楼栋长、党员中心户、居民代表联系户等制度,持续推进“红色物业”示范创建工作。以典型引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和基层社区治理双向融合。
3.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民政局、县委政法委、莲城镇人民政府。
(二十五)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
1.2023 年工作任务:完成广南县城市智慧化管理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和“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智慧化。
2.2024 年工作任务:规范运行“智慧城管”和“智慧停车”服务系统,实现我县“智慧城管”与云南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慧城管系统有效衔接。
3.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六、城市长效治理工程
(二十六)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事权 。
1.2023 年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需要纳入统一城市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实现事权和支出相适应、权力和责任相统一。
2.2024 年工作任务:适时调整和明确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部门在城市管理相关领域的执法职责。
3.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县农科局、莲城镇人民政府。
(二十七)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建设。
1.2023 年工作任务:组建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负有城市管理职责的单位协作配合的综合执法队伍,开展城市管理的重大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行“ 721 ”工作法,不断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式,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2.2024 年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
(二十八)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1.2023 年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文山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开展“绿色环保、健康生活、社会互助、乡风文明、家庭文明、守法经营、网络文明”等活动,倡导和鼓励公民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以“共建美丽家园”为主题开展“城管日”活动。邀请非城管领域干部职工、教师医生、社区工作者、城市居民等社会各级代表,体验巡逻执法、环卫清扫等日常工作。让大家走近城管、体验城管、了解城管,营造人人参与、共享共治的社会氛围。开展“城管进校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群体”的社会效应。
2.2024 年工作任务:探索开展多种形式体验“城管”活动,持续倡导和鼓励全社会公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