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理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的通知(大市政办发〔2023〕2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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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大市政办发〔 2023 〕 23 号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理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的通知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理海东开发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单位:

《大理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 年 7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发展中医药的决策部署,推动大理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大理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大理州“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中医药事业得到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

中医药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先后制定出台了《大理市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 2015 — 2020 年)》《大理市贯彻落实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 2015 — 2020 )实施方案》《大理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 2015 — 2020 年)》《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 — 2030 年)的实施方案》《大理市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为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夯实了政策支撑。

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市有 1 所二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 86 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其中 1 所中医综合医院, 85 家中医诊所 / 门诊部)。 100% 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 100% 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 100% 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2 所市级综合医院、 1 所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建有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

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中医医院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和急诊科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大理市中医医院建成治未病科,建成 1 个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7 个省级或州级重点专科, 3 个省级或州级专家工作室。成功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县)复审。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和 0 — 3 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分别达 70.11% 、 97.33% 。

中医药人才建设不断加强。全市现阶段接受省级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的中医医师 1 名,已培养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骨干 8 名,学员 134 名,黄帝内针技术骨干 7 名、学员 124 名,郭文英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带徒 10 名。共接受师承备案18 人。通过中医确有专长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人员 5 名。全市共有省级基层名中医 2 人,白州名中医 11 人。涌现出一批热衷学习、传承中医药知识的人群,中医药人才建设不断加强。

中医药文化传播不断提速。发挥中医药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建成以市级医疗机构为主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分支的网格化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体系。积极组织中医药学专家定期举办科学规范的中医药医疗保健知识讲座,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军营”活动。

中医药康养产业不断夯实。大理市生物制药业已基本形成以天然药业为重点,集种植、加工、研发和产业化生产于一体的生物医药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云南省重要的中药现代化生产基地。近年来,大理市大力发展民族药品开发,加大与发达地区及其他制药企业集团合作,利用政策优势促进资金、技术、人才集中,打造大理普药制造、云南白药生产基地次中心。通过项目引进促使国内外大企业在大理落户,弥补医药器械生产的短板,云南白药清逸堂、南诏药业等企业实现医用口罩、消毒湿巾批量生产。充分发挥现有生物制药企业的技术能力和开发能力,延伸发展核桃精油、蒜素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保健品。目前已经形成以大理药业、云南白药、瑞鹤药业、通大药业、金明动物药业为主的生物制药企业集群。全市有生物医药类企业 7 家, 5 户规上企业实现工业产值 5.45 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 3% 。

国内中药产业的迅速发展,中药材需求急剧增加,带动大理市生物药材种植业快速发展。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 4.74 万亩,种植品种 20 余个,其中规模化种植品种有 10 多个,红豆杉、滇重楼、续断、附子、滇黄精、熊胆等药材产量和质量在全国名列前茅,全市中药材种植产值达 4.2 亿元。中药材产品除供应省内外制药企业外,还远销南亚及东南亚等地。目前,全市有生物药材种养企业 7 家,中药材种植或销售的专业合作社约 10 家,生物药材加工企业 6 家,形成“瑞鹤”“林芝韵”“山里清萃”“东融”“苍贝”等知名企业品牌,年加工产值超 10 亿元。

随着人民群众健康观念的不断转变以及健康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中医药在健康大理建设中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积极独特的作用,在养生养老、康复保健等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区域发展不平衡,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高层次人才缺乏,中医药产业规模不大,迫切需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州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服务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为动力,坚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多元价值作用,推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健康大理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成果。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一切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全市中医药均衡发展,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完善政策和机制,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在中医药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传承创新,拓展发展领域。积极将中医原创思维、中药资源优势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促进中医药体制与机制创新,助推中医药技术与产品创新,提升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的速度、规模与质量。

坚持统筹兼顾,坚定发展方向。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协作,在开放中发展中医药。传承中医药核心理念,坚持中医药特色理论和技术方法,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支撑体系,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促进中医医院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健康大理”建设为总目标,着力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到“十四五”期末,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健康质量和效能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发展的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大力提升,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

——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建成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复审达标,培育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名医、名科、名药”。推进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中西医协同协作力度,提高重大疾病中西医结合救治水平,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中医药人才队伍持续优化。落实国家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项目,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力度,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质量,充实中医药人才总量。

——中医药科研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推进地方特色中医学术流派研究和传承,加强民族医药古籍保护挖掘,形成并推广一批地方流派学术思想、诊疗经验、特色技术。推动搭建中医药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中医药理论和诊疗技术突破,推进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

——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利用,推进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水平,推动中医药多业态融合发展。

——中医药文化建设更加深入。中医药文化科普和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中医药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主要指标 2020 年 2025 年

性质1 中医医疗机构(个) 74 90 预期性2 中医医院数 2 2 预期性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

0.84 0.85 预期性(张)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

0.56 0.62 预期性师数(人)

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

0.19 0.79 预期性(人)

县办二级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

55 60 预期性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 )

县办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

0 100 预期性学)科的比例

县办二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

0 100 预期性

病科的比例( % )

县办公办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

100 100 预期性

诊部、诊所)覆盖率11 县办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 83 100 预期性

县办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

100 100 预期性

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 % )

县办二级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

0 100 预期性

床科室的比例(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100 100 预期性

设置中医馆的比例( % )15 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 ) 22.5 27.55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基础

1. 加强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医疗资源整合项目实施。到 2025 年,市中医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通过提质达标项目的实施,医院总体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争取达到国家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市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设立中医科室的比例达到 100% ,中医药服务列入医院总体规划加以实施,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2. 健全中医药基层服务网络。到 2025 年,实现 100 %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中医馆,全面提升中医馆服务能力;不少于 20% 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其中 10 %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有中医室(中医阁)。 100% 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规范开展 6类 10 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100% 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 80% 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 4 类 6 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馆、中医门诊部、诊所。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 推进中医医院提质晋级达标。实施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对照推荐标准提升业务。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继续开展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到 2025 年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3 个,州级中医重点专科 10 个。支持市中医医院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做优做强我市中医效果明显的肛肠、针灸、推拿、骨伤、妇科、康复等优势专科。

2. 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将中医药纳入卫生应急网络建设,加强市中医医院急诊科和急诊急救能力提升,鼓励其积极加入院前急救体系。依托市中医医院建立市级中医疫病防治队,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应急救治中的作用。

3.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能力。组织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管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4. 拓展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能力。积极支持市中医医院建成治未病科并有效运转,成为全市实用技能培训基地,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 6 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积极探索“治未病”与健康旅游的紧密结合,打造我市特色中医健康旅游服务项目。

5. 发展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市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康复科,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中医康复科室。推广一批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和中医康复诊疗方案在慢性病管理中的运用,推进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机构、进家庭,让群众就近享有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6. 加强中西医协同协作。完善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整合中西医优质资源,完善中西医会诊制度,推进多学科联合门诊、中医医师参与西医病房查房、成立联合病房等多种形式合作,构建中西医一体化服务模式。强化中医医院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及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到 2025 年,力争建成中西医协同协作中心,推广使用 10 个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 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大理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大理护理职业学院等院校增设中医药类专业,加强中医康复教师队伍和中医康复实训基地建设,改革完善课程设置,实施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与健康大理相适应的人才,鼓励市中医医院积极与各大高校加强协作,成为中医药专业教学实习基地。鼓励市中医医院积极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中医住院医师诊疗水平。

2. 实施西学中人才培养工程。临床类别医师经省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西学中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提供包括中药饮片在内的中医药服务;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允许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机构临床科室执业注册,开展与其执业范围相符的诊疗活动。允许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参加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3. 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充分利用人才政策,加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财政经费支持。在有关重大人才工程评选中加大对中医药人才评选的支持力度。到 2025 年,力争遴选培养省级中医药骨干人才 2 — 3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 1 — 2 名、中医药后备人才 3 名。

4. 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促进民族民间特色技术传承发展。大力推进中医药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方面技能人才。积极参加第二批“白州名中医”评选工作,到 2025 年评选出 12 名“白州名中医”。

5. 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开展省级郭文英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师带徒、传统医学师承工作。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鼓励支持名老中医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到 2025 年,组织全市优秀中医师参加全州名中医师带徒工作遴选,传承名中医专家学术经验。

(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1. 加快中医药传承保护。支持民间团体开展中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以及对中医传统知识和古籍文献进行数据库建设。对民族民间中医药古籍、古方、单验方及特色诊疗技术进行全面调查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建立民间中医药保护名录。挖掘民族民间中医药诊疗技术,支持依托传承人建立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传习馆和展示室。做好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整理,形成规范,传承推广。在市中医医院加挂“大理市白医医院”的牌子,促进白族医药的传承保护和创新。

2. 加强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继承创新。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州级、县市级名中医工作室,继承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组织中医药骨干人才向著名白族中医学家彭子益学术思想传承发展研究工作室学习,组织参加全国性彭子益学术思想论坛,永葆白族中医药薪火相传,开创新时代白族中医药改革发展新局面。

3. 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支持中医药科技研发,鼓励并引导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科研平台,开展中医药基础和临床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五)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 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苍山贝母等地方濒危珍稀中药材保护与利用,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人工繁育和替代品研发利用。支持全州优势中药材目录的制定,推进道地药材认定。

2. 推进道地药材种植。确定以滇重楼、滇黄精、白芨、红花、云当归、丹参、附子、续断 8 种特色品种为重点发展品种,加快苍山贝母、紫金龙、马厂当归等地方优良、特色、乡土中药材良种培育。加强美洲大蠊等昆虫药系列产品和滇黄精等药食同源产品研发。建立优势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示范种植养殖基地。推进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促进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

3. 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政策措施为保障,以健全标准、做大品种、做强企业、培育品牌为抓手,以大理特色中药材为重点,规范中药材种植,延伸现代中药产业链,拓宽中医药产品服务领域,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深度挖掘发展潜力,着力构筑集医疗健康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中药产业发展格局。

4. 强化中药安全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药材饮片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禁用农药残留、真菌毒素以及内源性有毒成分的控制。开展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加强医疗机构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的监督管理。强化中药制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警戒工作。

5. 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建立种植养殖、初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中药材流通体系。加强对中药材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企业监管,规范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中药材包装及仓储管理。大力发展中药材“互联网+物流”,培育中药材物流龙头企业,着力构建区域性中药材采购、仓储、配送交易中心。

(六)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1. 积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组织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评价和管理,指导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八段锦、导引等中医传统养生保健项目,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在医疗机构和餐饮服务业中加强药膳推广应用,开展“治未病”服务技术规范化研究,不断丰富“治未病”服务手段,支持开发智能化中医健康服务产品,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的个性化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2. 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有条件的中医院可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到 2025 年,市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病科,支持市中医医院开展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和康复护理,建立集医疗、养老、康养为一体的新模式。采取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多种形式,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紧密联系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3. 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充分利用大理丰富的旅游和自然资源优势,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开展药浴、中药熏蒸、中医药文化体验、气功等养生保健项目,将中医药健康旅游融入养生养老和“治未病”中,鼓励开发有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打造以温泉药疗、康复理疗和中医治疗为特色的温泉疗养旅游产品。

(七)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合作

1. 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发科学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将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活。利用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等新兴文化业态,培育中医药知名品牌和企业,逐步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支持中医药机构定期开展社会开放日活动,让群众参与体质辨识、针灸推拿、中药识别等体验活动。

2. 推动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合作。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合作,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来大理留学,接受中医药短期培训、临床实习以及开展医疗体验、健康旅游等活动。利用大理市区位优势和文化优势,扶持优秀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到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开办中医药服务机构,全面推进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医药国际贸易,不断把“白族中医药”推向世界。

(八)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1.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对市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加大对考核结果的应用。贯彻落实省、州名中医评选制度。

2. 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医院中医内涵服务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完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国家“两个允许”要求。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健全质控网络体系,建设专业质控人才队伍,实施医疗质量动态管理。加强中医医院院感防控体系建设,筑牢院感防控基础。

3. 落实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严格落实医保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饮片,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在顺加不超过 25% 的范围内,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销售价格;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纳入中药饮片管理的中药配方颗粒,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在顺加不超过 15% 的范围内,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销售价格;非饮片的中药严格按照实际购进金额“零差率”销售。按规定加成部分一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4. 促进中药院内制剂使用。支持以传统工艺备案的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对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按规定实行自主定价的市场调节价格机制,积极推进在报销比例、报销范围、报销价格等方面对中医药服务给予倾斜。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院内中药制剂,按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全市中医药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强大合力。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实中医药管理科室工作力量,落实好中医药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与中医药发展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投入政策。医保部门要落实好报销比例倾斜政策,执行好中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设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范围,体现出中医药临床价值,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特色优势。

(三)强化规划实施。 要将中医药事业和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协同推进。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医药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组织开展规划落实情况的动态评价,开展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增强规划执行的约束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营造良好氛围。 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科普讲座等活动。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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