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峨山县公物仓建设工作,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要求,结合峨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紧扣过“紧日子”这一主线,将“勤俭办一切事业”贯穿工作全过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统筹推进公物仓全县范围联动体系建设,构建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的资产调剂共享机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能,建设节约型机关,提升机关运行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立足实际、统筹共享、全域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行政事业单位互相合作,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实施“线上虚拟仓+线下实体仓”的公物仓管理模式。通过公物仓管理信息平台,打通部门单位间资产共享共用通道,建立健全跨层级、跨部门、上下联动的调剂共享运行机制。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超标准、低效运转资产以及组建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购置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
(二)重点任务
1 .构建信息管理平台。县财政局牵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数据库为基础,建设协同高效的公物仓智能系统,推进虚拟公物仓建设,依托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全面展示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可共享可调剂资产信息,实现资产调剂全流程线上办理,为“资产归集—信息发布—调剂供需—配送回收”全链条赋能,实现业务流程“网上运行”、资产信息“一键查询”、仓储状态“实时公布”,构建互通流动的办公资源共享体系,推动资产共享“一盘棋”。
2 .构建实体仓储存平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县财政局配合,采用 1+N 运行机制,按照“主仓 + 分仓”“集中和分类分散管理”的仓储模式,打造标准实体仓。全县设主仓一个,分仓由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结点成网,建立分布式公物仓服务格局。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分散实体仓由各资产占有、使用单位根据入仓资产数量和情况,充分利用现有办公用房和场地资源自行建设,避免铺张浪费。
3 .构建制度管理平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峨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定,研究制定公物仓管理相关制度,强化制度顶层设计。按照《峨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对部门职能职责、公物仓管理范围及有关资产收集、使用、处置、日常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公物仓建设提供政策依据,确保公物仓运行有制可依、有章可循。按照“短期储备、循环使用、公开透明”原则,打通不同部门之间资产调剂通道,充分发挥公物仓作用,推进实现各类固定资产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盘活闲置、低效资产。
三、基本原则
(一)勤俭节约、务求实效 。公物仓建设倡导以“虚拟仓”为主,实体公物仓为辅的管理模式,减少总体投入,加强信息共享。
(二)虚实结合、动态管理。 建立部门联合、上下结合、虚实融合的资产调剂机制,对可调剂资产和集中管理资产进行统筹调剂,确保调得规范、调得精准、调得及时。
(三)建章立制、规范操作。 健全资产出入仓、集中管理资产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入仓资产范围条件、仓内资产维护管理及出仓调剂使用程序等内容和环节,确保运作规范。
(四)高效便捷、共享共用。 简化运作流程,通过“资产归集—信息发布—调剂供需—配送回收”全链条数字化赋能,开展线上一站式办理。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公物仓建设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的指导、统筹、协调、督促等工作。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施艳芳 副县长
副组长:张艳华 县财政局局长
龚 维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张 晶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晓娟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维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谭秀兰 县财政局国资股副股长
邓晓丽 县财政局行政政法教科文股股长
王志强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车股股长
龙跃玲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股负责人
李 敏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后勤股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 副县长施艳芳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公物仓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按规定审核、审批公物仓资产调剂和处置等事项,指导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公物仓管理工作;县财政局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县公物仓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能调剂不新增的原则,严格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专班下设政策法规组、综合管理组、信息化建设组、业务保障组。
1 .政策法规组设在县财政局,由张艳华同志兼任组长,负责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指导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资产共享共用工作。相关工作由谭秀兰等同志具体负责。
2 .综合管理组设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由龚维同志兼任组长,负责制定公物仓管理办法,审核、审批公物仓资产调剂和处置事项,指导和监督公物仓管理运行情况。相关工作由龙跃玲等同志具体负责。
3 .信息化建设组设在县财政局,由张晶同志兼任组长,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峨山县公物仓管理信息平台。相关工作由谭秀兰、邓晓丽等同志具体负责。
4 .业务保障组设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由王维同志兼任组长,负责公物仓运行机制的制度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由王志强、龙跃玲、李敏等同志具体负责。
(三)落实工作经费。 财政部门负责将虚拟公物仓、实体公物仓建设及信息平台维护费、仓内物品保管、修缮、运输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五、主要措施
(一)立足于“盘”。 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资源,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范围涵盖房屋、车辆、土地、家具、设备及拟处置资产中仍有使用价值等资产,摸清“家底”,夯实管理基础。同时,各单位对摸排后的闲置资产,进行分类归集,录入信息平台,汇集各行政事业单位可供共享调剂的国有资产数据和业务数据,编织资产信息一张网,打通公物仓“入口”,确保符合入仓条件的资产应入尽入、应用尽用,形成可持续的规模化管理。
(二)立足于“调”。 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集约化管理,在全面清查盘点基础上,加强资产与预算管理衔接。县财政局严把新增资产配置审核关,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涉及新增资产以及临时机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所需资产,在配置前,要求单位履行公物仓查询程序,优先通过调剂、借用、租赁等方式从公物仓资产中调剂保障;确实无法调剂的,按照相关规定安排预算资金购置。
(三)立足于“管”。 突出责任管理,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区分责任”的基本原则,明确机关事务、财政、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四方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突出制度管理,区分可调剂资产和集中管理资产两类,打通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两个通道,健全资产出入仓、集中管理资产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突出过程管理,对公物仓入仓资产范围条件、鉴定标准、仓内资产维护管理、出仓调剂使用程序、资产报废处置管理、资产定期清理盘点及物流管理等内容和环节进行明确,确保高效运作、实效运作、有效运作;突出队伍管理,加强公物仓管理队伍建设,做到定人、定岗、定职、定责,提升公物仓管理专业化水平。
(四)立足于“通”。 依托公物仓管理信息平台,做到数据信息互通,推进实物资产管理、资产系统、财务管理联动,保证账务、实物、资产系统数据三者相统一。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资产调剂机制,实现资产跨层级、跨部门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清公物仓建设的现实意义。公物仓建设是 “ 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 的具体要求,是党政机关带头 “ 过紧日子 ” 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推动公物仓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管理制度。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公物仓管理,结合《峨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围绕公物仓资产“入口”“出口”等关键流转环节,理顺各环节之间的要素关系,对公物仓资产入仓程序、入仓标准、维护管理等环节进行明确,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促进公物仓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 公物仓建设专班以现场督查、系统抽查等方式,督促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加快推进公物仓建设工作,发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同时,要协同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公物仓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逐步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体系,筑牢公物仓联动共享机制的共同基础。
(四)规范账务管理。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公物仓资产,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等规定办理资产交接,规范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