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镇雄县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农局〔2023〕66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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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局〔 2023 〕 66 号

”各乡镇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 ( 街道办事处经济 ) 发展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渔业股: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 云南省畜禽屠宰“ 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 ”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的通知》 ( 云农牧〔 2023 〕 8 号 ) 、《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 昭通市畜禽屠宰 “ 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 ”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的通知》 (昭农发〔 2023 〕45 号)和《昭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 昭通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昭市安委〔 2023 〕6 号 ) 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安全生产平稳态势,我局制定了《镇雄县畜禽屠宰 “ 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 ”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镇雄县农业农村局

2023 年 7 月 5 日

镇雄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5 日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昭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 昭通市畜禽屠宰 “ 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 ”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的通知》 (昭农发〔 2023 〕45 号)要求,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优化屠宰产业布局,推动镇雄县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到 2025 年,全县畜禽屠宰行业布局持续优化,畜禽屠宰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聚集,养殖产能匹配度明显提高;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稳定在 4 家左右,牛羊禽集中屠宰扎实推进,落后产能有序压减,落后生产工艺逐步淘汰,畜禽屠宰产能利用率稳步提高,畜禽屠宰规范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屠宰 GMP ),其它畜禽逐步推行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畜禽屠宰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制度落实,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 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云南省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牛羊集中屠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即将出台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等管理制度,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为和秩序。

2. 科学规划行业发展 。 全面落实《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2022—2030 年)》。按照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明确我县屠宰行业发展目标、规划布局、步骤安排和工作措施,严格控制屠宰企业数量和产能,有序压减落后产能,稳步提高屠宰产能利用率;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1. 严格企业设立管理。畜禽屠宰企业设立应当符合省、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具备法定设立条件。实行定点屠宰管理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加快淘汰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以及手工屠宰等落后生产工艺。不符合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吊销定点屠宰证书。加强云南省动物检疫监督管理系统使用和检疫出证管理,对于依法设立的屠宰场所,镇雄县农业农村局或辖区内乡镇(街道)方可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

2. 加强过程监管。加强对畜禽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专家库,完善 “ 双随机 ” 抽查机制,实施屠宰企业信用档案管理,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强化风险监测结果应用,做好追溯核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要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指导企业健全制度,落实屠宰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云南省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牛羊集中屠宰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加快推动牛羊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落实肉品品质检验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抓好畜禽屠宰标准落实工作, 2024 年底前实现生猪屠宰 GMP 全覆盖, 2025年底前逐步对其他畜禽实施屠宰 GMP 。

3.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加强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保持对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 “ 处罚到人 ” 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三)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1. 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从畜禽进厂(场)查验到产品出厂(场)以及问题产品召回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申报、动物疫病检测、动物疫情报告和清洗消毒等疫病防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 强化能力建设。规范开展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到 2025年底,全县生猪屠宰企业全部按规定配备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牛羊禽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稳步推进。督促企业建立内部培训考核制度,确保企业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加强人员防护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督促屠宰企业依法执行畜禽屠宰车间设计规范、操作规程、卫生规范、消毒规范、肉品品质检验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鼓励企业实施畜禽肉分割、质量分级、屠宰加工设备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加强支撑保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 推进示范创建。积极引导在生猪屠宰企业、重点消费市场所在地等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积极将其他主要畜禽屠宰纳入示范创建范围。公布的示范单位可使用农业农村部制定发布的专用标识,促进品牌建设。遴选公布一批畜禽全产业链发展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示范单位后续监管,实行动态管理,经评估不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示范单位称号。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中,优先将屠宰标准化示范单位纳入 “ 点对点 ” 调运接收企业范围。

2. 推动智慧监管。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屠宰企业完善视频监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基础设施,依靠云南省动物检疫监督管理系统(云动检),逐步实现对屠宰企业的智慧监管。推动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促进 “ 云动检 ”检疫数据和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信息关联,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强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强化部门联动,提高监管效能。落实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按照要求报送数据。

3. 加强政策支持。支持畜禽屠宰企业参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云南高原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提升畜禽屠宰企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申请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动屠宰加工机械装备研发和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鲜活农产品运输 “ 绿色通道 ” 、无害化处理补助和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支持屠宰企业发展。

三、实施步骤

从 2023 年 7 月 -2025 年 12 月,分 3 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启动阶段( 2023 年 7 月)。 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围绕法规制度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等,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管理确定任务项目清单并推动实施。

(二)系统推进阶段( 2023 年 8 月 —2025 年 11 月)。 依据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 2025 年 12 月 —2026 年 1 月)。 通过三年行动,全县畜禽屠宰 “ 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 ” 初见成效, 10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畜禽屠宰事关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压实 “ 三个责任 ” (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树牢 “ 三个意识 ” (效率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做好工作情况盘点检视,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合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促进全县畜禽屠宰管理更加规范,屠宰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为肉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加强考核评价。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导向激励作用,切实将畜禽屠宰行业管理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 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加强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宣传行动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畜禽屠宰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的环境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 根据实施方案于 2023 年 7 月底前全面启动该项工作,每年 12 月 15 日前报送年度工作进展; 2026 年 1月 15 日前报送三年行动工作总结,由镇雄县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周继香,联系电话: 18687847681 ,邮箱:1075866187@qq.com

附件: 镇雄县畜禽屠宰 “ 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 ” 三年行动实

施方案工作清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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