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官政办通〔2023〕17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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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官政办通〔 2023 〕 17 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官渡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官渡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6 月 1 日(此件公开发布)

官渡区 “ 十四五 ”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 〇 二三年五月

目 录

前 言

官渡区是昆明城市核心区之一,实际行政管辖关上、吴井、金马、太和、官渡、小板桥、矣六、六甲 8 个街道, 82 个社区,陆域面积 128.85 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比例高,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任务艰巨。官渡区辖地全部位于滇池流域内,有盘龙江、宝象河、大清河、海河、马料河等 15 条入滇池河流,滇池湖滨带及入湖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官渡区经济发展良好, 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 1383.47 亿元,位居全省县(市)区第一,誉为 “ 云岭第一区 ” ,但要实现社会经济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 十四五 ” 时期是官渡区聚力自贸试验区主战场,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成为昆明城市新中心、综合枢纽重要承载区、开放发展引领区的关键时期。官渡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部署,推进昆明市建设绿色低碳产城融合引领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 “ 美丽中国 ” 典范城市的具体工作要求,提出产业发展质效显著提升、开放创新水平显著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显著提升、生态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显著提升,基本建成 “ 美丽中国 ” 典范城市展示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 十四五 ” 总体目标。

为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官渡区根据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省、市 “ 十四五 ”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官渡区 “ 十四五 ”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规划是 “ 十四五 ” 期间统筹推进官渡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制定相关专项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本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期为 2021 年至 2025 年,展望至 2035 年。

一、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与形势

(一)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 十三五 ” 期间,官渡区牢固树立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的发展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打响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完成昆明市下达总量削减指标,单位 GDP 能耗较 2015 年下降18.54% 。城镇 “ 两污 ” 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 95%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完善大气环境监测预警、联动执法机制,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执法,空气质量优良率 98% 。城市环境噪声 100% 符合功能区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 。

滇池及入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以滇池水污染防治工作为核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力推动 “ 三年攻坚 ” 行动,投资 44.5亿元,实施滇池保护治理项目 72 个,超额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入湖污染负荷削减目标。滇池水环境质量由Ⅴ类提升为Ⅳ类。构建起 “ 三级河长四级治理体系 ” ,深入推进入滇池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核查和截污整治,实施支次沟渠水质提升工程,基本消除了城区内的黑臭水体,入滇池河流水质脱劣Ⅴ类水体比例提升到 83.3% ,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水体比例23.1% ,入滇池河流水质大幅改善。

城乡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强化滇池流域面山森林涵养水源的生态功能,依托金马山、跑马山、凤凰山、子君山建设生态休闲公园。加快滇池湖滨湿地建设,建成海东、王官、星海、福保、宝丰半岛等 10 个带状湿地公园并相连成片, 10km 的环湖生态休闲廊道初具规模。建设盘龙江、海河、新宝象河等主要景观河道生态湿地及绿廊,建设南绕城高速、广卫高速、昆玉高速两侧生态防护绿带。城市公园因地制宜 “ 提质增绿 ” ,公共绿地面积持续增长,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全区森林覆盖率 36.89%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3.67 平方米, “ 多彩官渡 ” 生态宜人, “ 世界春城花都 ” 在官渡掀开面纱。

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稳步提升。官渡区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对工业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建设的投资力度,生态环保投资逐年增加。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017 年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生态文明示范区, 2020 年胡润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区域百强榜位居绿色发展第一名, 2022 年中国投资竞争力百强区位居第 56 名。

(二)面临的挑战仍十分严峻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官渡区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滇池及入湖河流水环境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仍是生态环保工作的重点。在相对容易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改善后,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去解决剩余的 “ 硬骨头 ” 问题,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依然艰巨,必须动真碰硬、持之以恒。

城市生态空间不足,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突出。官渡区实管区域面积有限,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十分稀缺,未来城市建设、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实施和人口增长愈加受到资源环境的约束。现存耕地资源大多位于滇池湖滨,要守住滇池水环境质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底线压力巨大。城区几乎都已城市化,建筑密度高,生态用地数量少、分布不均衡,生态建设空间不足,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弱。金马山、凤凰山、跑马山等面山生态系统均遭受不同程度的人为侵扰和破坏。河道源近流短,区域降水自产水量少,城市供水及农业用水量大,生态用水极度缺乏,大部分河流上游无稳定的清洁水源补给。河道岸线受人为建设干扰严重,原有自然净化能力极为有限,水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基本丧失,部分河道甚至成为排污河。受滇池湖盆风场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有限,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氮氧化物、臭氧的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污染治理基础设施不完善,水环境压力巨大。城市化进程加快,建成区面积持续扩张,人口规模迅速增加,污水、垃圾、生活废气、交通移动污染产生量快速增长。城区污水管网不完善,截污管网建设滞后,管网密度不足,清污分流不完善;管网联通度不够,相对高差小,管网内污水流动性较差;管网运营管理机制不健全,泥沙、垃圾等地表沉积物淤积堵塞,严重影响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效能的发挥。城市面源及未能截流处理的城市点源对滇池水环境的影响依然突出。矣六片区农田和社区面源截污处理不完善,成为官渡区涉农面源入湖的主要区域。部分入滇池河流水质改善不显著,入湖河道堵口截污工作尚需继续加强。河道生态用水多为污水处理厂尾水补给,主要污染物负荷仍然较高;河道岸线受人为影响,河流自净能力较弱。海河、广谱大沟水质尚未脱劣Ⅴ类;虾坝河、姚安河、枧槽河等水质虽已脱劣Ⅴ类,但水质波动仍然较大。

产业转型升级成效不明显,高质量发展创新趋动不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还未形成,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以传统商贸业、房地产为主的生活性服务业占比大,文化创意、会展经济、生态旅游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仍有待提升,产业结构不优、层次较低、链条较短,对经济发展后劲支撑不足。全区经济总量虽然高,但单位土地面积产出、单位 GDP 水耗、单位 GDP 能耗、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反映发展质量的指标并不强,亟待优化和提升。

生态环境监管尚存短板。跨区域跨界联防联控机制尚未建立,在入滇池河流跨界污染防治、汽车尾气和施工扬尘防治等工作中责任不清、协同较困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尚不健全,制度建设、机制建设还较薄弱,区属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还不够严明,操作落实上缺乏整体思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监督评价乏力,环境管理的合力尚未形成。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创新不足,源头预防的约束力尚未充分发挥,过程监管的手段与技术欠缺,应急管理能力不足。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不够,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相对薄弱,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氛围还不浓厚。

新形势新要求,努力争当排头兵。 “ 十四五 ” 时期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云南省提出了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工作部署。昆明市也提出建设绿色低碳产城融合引领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 “ 美丽中国 ” 典范城市的具体工作要求。放眼全国,各地都将加速产业绿色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多项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从单纯的污染防治攻坚克难转向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经济发展先行城市在前期经济腾飞后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扬帆起航。回顾云南,不少生态环境基础良好的市县创新求变,在日益便捷的交通条件、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更具潜力的新能源新资源利用、更显活力的人才与科技交流等因素加持下迅猛发展。官渡区作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领头羊,迎来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机遇,但更需要凝心聚力,社会经济发展论品质、要效率,环境治理见实招、讲实效,必须在全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主动作为、执旗领航,必须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积极有为、争当排头兵。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的发展理念,协同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行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提升生态环境依法监管能力,深化污染治理全过程监督,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积极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深入推进水、气、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及固体废物管控、环境风险防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稳定性。锚定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新期待,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努力将官渡区打造成为 “ 美丽中国 ” 典范城市展示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引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 “ 减污降碳 ” 总要求,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和环境治理型产业,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

坚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加快生态环境源头、系统和整体治理。从滇池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以 “ 河湖长 ” 制为抓手,多措并举落实入河湖排口排查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有效削减流域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改善提升。

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大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和管控力度,对标对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强化优良水体保护,抓好涉农面源污染防治,确保大气环境质量优良,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抓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将改革创新的精神贯穿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构建起权责明确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三)规划目标

到 2025 年,官渡区产业绿色发展初见成效,减污降碳、绿色集约引领发展主流,单位 GDP 能耗、单位 GDP 水耗、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指标位于全省前列。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保持 98% 以上,温室气体、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受到严格管控;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达到或优于 Ⅲ 类水体比例不低于昆明市下达指标,主要入滇池河流及支次沟渠水质稳定达到 Ⅳ 类及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更加美丽宜人,森林覆盖率达到 37.01% ,环湖湿地生态带连片建成,生态红线面积比例不降低,生态系统质量及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努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努力建成 “ 美丽中国 ” 典范城市展示区。

展望 2035 年远景目标,官渡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更蓝、水更清、城市树绿花香,资源能源高效利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表征发展品质的相关指标排名全国前列,建成生态美、城市美、经济强的美丽官渡 。

(四)规划指标

按照规划目标可达可控的原则,确定 4 个方面 18 项规划考核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 10 项,预期性指标 8 项。

三、筑牢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一)优化城市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制定 “ 三区三线 ” 和国土空间规划。整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项规划,有序布局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 “ 三区三线 ” ,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干到底。

实施生态功能分区管控。强化官渡区南部滇池湖滨保育生态功能区、东部城市隔离生态保育恢复区、中部城市建设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分区管制。明确各类区域的范围,制定生态功能分区管控要求,并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层层落实,巩牢官渡区生态安全格局。

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科学设置城市发展核心轴和功能区,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构建适应现代城市发展方向的城市功能空间布局。加快推进 “ 腾笼换鸟 ” 、 “ 空间换地 ”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 “ 一轴六片区 ” 的城市功能和产业空间格局,打造 “4321” 产业生态圈,打造四大重点产业集群。

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以人口密度、产出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框定总量、限定容量,防止城镇无序蔓延。严格控制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城镇建设集中布局;突出城市发展重点区域,引导人口和产业科学适度集聚发展;建立规划 “ 留白 ” 机制,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严格控制环滇池区域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高度。加强生态廊道、生态绿地的规划管控。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划定滇池湖滨带及湿地(滇池一级保护区)、入湖河流岸线保护带、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生态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生态红线管控工作落地落实,以生态保护红线为生态空间管控底线,严守生态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严格保护河湖湿地和城市绿地。将官渡区实管区域内的滇池一级保护区、湖滨湿地、 15 条入滇池河流、滇池及城市面山 “ 五采区 ” 、林地、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地、城市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全部纳入城市 “ 绿线 ” 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强化对城市 “ 绿线 ” 的管控,严禁一切与生态功能定位不相符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大城市生态绿地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城镇建设对城市生态绿地的侵占。

严格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进一步摸清现有耕地和已划定基本农田现状。促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成片,严守耕地规模底线,实现对永久基本农田全方位保护。发挥基本农田生态、景观、文化作用,提升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证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妥善处理好滇池湖滨带生态保护、基本农田保护与城市开展建设的关系。

(三)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提升城市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加大城市生态绿地的保护、修复、建设力度,原有绿地生态系统不破坏,面积不减少。设定绿地建设控制条件,依法依规对官渡区自然植被和城市绿地进行修复、建设。改善景观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提升城市绿地生态服务功能与价值,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打造山、水、城相依相融的城市生态景观。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工作,打造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景区全新模式,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园林建设规划,新增公共绿地、景观广场、街头绿地及道路绿化带。构建 “ 一心、一带、三轴、三廊、六片、多园 ” 的城市生态景观格局。包括:滇池一级保护区湖滨湿地生态带;盘龙江、海河、宝象河、大清河等15 条景观河道及两岸生态绿带;金马山、凤凰山、跑马山、子君山等城市面山森林生态景观廊道;沿南绕城高速、广卫高速、昆玉高速、昆石高速与城市干道立交桥体两侧建设的生态防护绿带;滇池国际城市湿地、五甲塘湿地公园、关上森林公园、宝海公园等重要城市绿地公园,以及其他公园、绿地、绿化带等。打造山、水、城相依相融的独特生态景观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典范。

(四)打造环滇池和入湖河流岸线生态廊道

加快实施环滇池湖滨湿地联通工程。结合环滇池生态廊道慢行系统建设,加快滇池湖滨湿地建设工作,联通星海湿地公园、大清河口湿地公园、宝丰湿地公园、五甲塘湿地公园、西亮塘湿地、海东湿地公园、海河入湖口湿地、王官湿地公园等。通过退耕还湿工程、湿地水源补给工程、水质改善工程进一步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完善全区湿地保护体系,提高湿地保护率。提升湿地生态景观多样性和服务功能,打造新的生态旅游、健身休闲、文化创意经济增长点。

加快入滇池河流及两岸生态廊道保护与建设工程。划定辖区内 15 条入滇池河流及其岸线管护 “ 蓝线 ” ,制定 “ 蓝线 ” 保护和控制要求。强化河湖长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入河排污口 “ 堵口截污 ” 排查与治理工作,持续清查 “ 蓝线 ” 范围内对河流水系构成破坏的违法违规活动。在河流两岸保护范围内加强生态治理,利用河道及两侧绿化带,实现游憩观赏功能,打造生态、自然的滨水环境。

加快建设湿地长效管护机制及监测体系。切实加强对已建成湿地的管护,完善湿地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湿地保护协调机制,明确管养目标,做好管养费用测算,逐步形成滇池湖滨良性生态系统。加快建立湿地监测体系,建成湿地日常运行及水生态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湿地资源数据库,对湿地资源实行动态管理。

(五)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强化滇池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性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联通滇池湖滨湿地与入湖河流水生生态环境,形成 “ 点 — 线 — 面 ” 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促进滇池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恢复与保护。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区级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开展辖区滇池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监测。加强滇池土著鱼种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在市级相关部门指导下,科学有序开展滇池土著鱼种增殖放流,逐步恢复鱼类自然繁育场所。

严防外来有害入侵生物。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全区外来有害入侵生物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科学合理评估外来有害入侵生物扩散规律和风险等级,制定外来有害入侵生物预警方案,建立健全评估、监测、预警、防治体系。在滇池及湖(河)滨湿地、现存农田耕地保护区、城市公共绿地及林地等重点区域严防外来有害入侵生物。重点防范紫茎泽兰、凤眼蓝(水葫芦)、大 薸 、小管福寿螺、克氏原螯虾(小龙虾)、牛蛙、红耳龟、红火蚁等恶性和严重入侵生物物种。及时发现、及时除治,防止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确保生态系统安全。防范并及时制止在滇池及入湖河道中人为 “ 放生 ” 异宠或恶性外来入侵生物。在城市绿化、农业种植等工作中,坚持选择本土物种,丰富物种配置的多样性,严格防范引进外来有害入侵物种。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一阶段会议在昆明市召开为契机,推进官渡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日,结合区域重点保护动植物、特有的濒危保护物种、恶性的外来入侵生物,开展形式多样的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及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产业发展绿色转型

加速新建区域产业发展,促进全区产业提质增效。科学研究制定区域适宜的产业政策,积极引导产业低碳、绿色、循环发展。严格落实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管控制度,围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限控条件,形成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构建 “ 一轴六片区 ” 的城市功能和产业空间格局。打造飞虎大道昆明城市新中心发展轴,形成巫家坝总部商务功能区、特色文化体验功能区、螺蛳湾国际商贸功能区、滇池生态休闲会展功能区、金马科创健康功能区、都市时尚消费功能区六大功能片区。加快构建 “4321” 产业生态圈。做精地产经济、会展经济、商贸物流、高端智造 4 个基础产业;做优大健康、文化创意、休闲旅游 3 个配套产业;做专数字经济、总部经济 2 个主导产业;做强服务贸易 1 个机会产业。打造四大产业集群:总部经济产业群、服务贸易产业群、数字经济产业群、文旅健康产业群。

做足城市更新改造 “ 绣花功夫 ” ,推动节约集约发展。优化城市更新改造建设规划,珍惜每一寸腾退土地空间。做精做细第二产业,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城市经济向 “ 集约型、内涵式 ”转型。促进工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突显现代服务业主导地位,做大做强第三产业。加快培育都市型经济,打造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

强链、补链,整体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做好产业互补和协同共促大文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补强产业链,充分发挥地产经济、会展经济、商贸物流和高端智造的中心聚集作用,带动全区形成产业发展节约集约,产业直接效益和边际效益明显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新兴产业格局。

管控产业园区资源能源利用。加强对产业园区、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资源利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对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提出管控要求。依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监督产业开发项目的落地实施,推动产业聚集化、绿色化、循环化和低碳化发展。

(二)实施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

彻底转变产业发展评价指标及考核方式。不再以经济产出总量为评价考核依据,将单位土地产出率、单位 GDP 能耗、单位GDP 水耗、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 GDP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作为发展质量指标列入评价考核体系。对发展质量指标较差的企业,限期监督整改;整改仍无效果的企业,可依法采取行政限制措施和市场管控措施。

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科学有序、因地制宜引导建设太阳能光伏设施。结合云南省和昆明市供电规划,优先在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及清洁电力供应。推广普及绿色建筑、环保节能保温材料、空气热泵等节能节材技术。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站(充电桩)建设,引导新能源电动车进入公交车、出租车和私家车领域,强化绿色交通能源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第三产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积极引导和部署在全域广泛开展节能工作。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建立能源消耗计量体系,建立能源消耗目标管理与考核机制,稳步提升全区能源利用效率,稳步降低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费强度。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工业、服务业、农业等重点领域节水技术改造,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严格落实市级下达的取用水总量指标。加快实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调整淘汰高耗水工业项目。加强城市节水工作,以宾馆、饭店、医院等为重点,强化洗浴、洗车、宾馆、饭店、餐饮服务业和公共机构等的用水节水管理,加快节水型服务业建设。推行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提高生活用水效率。鼓励并积极推广污水处理回用技术,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扩能增效项目,提高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比例。

建立健全资源回收网络系统,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形成覆盖官渡全区的 “ 点面结合、三位一体 ” 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充分利用可回收资源。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道路沥青和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依托市场运作,引入第三方治理方式,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工企业合作机制。

(三)开展碳达峰行动

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以 2030 年前实现辖区碳达峰为目标,结合云南省及昆明市碳达峰行动计划,制定《官渡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全区碳达峰路径、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积极鼓励辖区内服务业、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领域制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确保全区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争取在官渡区辖区内建立云南省碳排放交易中心,充分发挥官渡区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积极融入并服务于全省碳达峰工作,打造一个市场化、金融化的全省碳排放交易中心。

推行绿色建筑,控制第三产业碳排放量。以官渡区第三产业为主导,大力推行节能低碳绿色建筑,重点控制第三产业及服务业碳排放量。新建建筑严格落实节能标准,加大建筑节能政策引导和约束,强化落实绿色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做到对全生命周期的 “ 四节一环保 ” 原则,提高新建建筑在施工、建设和验收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加强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管,从源头上控制建筑能耗。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围绕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在开展建筑能效评估的基础上,对建筑的用能系统、用能构成和节能潜力进行分析,抓住建筑能效薄弱环节、选用适宜的节能标准技术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控制建筑用能,降低碳排放量。

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监管能力。建立辖区内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管理清单。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基础数据统计及核算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温室气体基础数据统计制度。加强对重点单位碳排放的监管,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碳减排任务控制全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理设施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控制。

(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出行。优先布局、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不断完善区域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积极宣传绿色低碳出行,鼓励公众优先选择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倡导绿色消费。统筹推行绿色产品标识、认证,推广节能低碳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高能效产品,加强相关标识管理,逐步建立符合官渡需求的绿色产品体系。全面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制定政府绿色采购产品目录。倡导绿色包装,推广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结合限塑要求,逐步淘汰不可降解的包装材料,推广应用可循环、可降解、可替代产品。餐饮、酒店等行业逐步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普及无纸化办公,减少办公日常耗材用量。

提升绿色生活理念。以《 “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 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为指导,以提高公民生态文明意识为目标,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官渡区国民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体系,融入社区规范、公民守则、居民公约。加大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组织和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全民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让绿色生活理念深入人心。

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以节约型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绿色家庭为重点,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打造绿色示范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绿色创建成果,通过示范和引领作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意识。、

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持续改善滇池及入湖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

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强河道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河道排查,减少河道违法排污,联合生态环境、城管、水务、安监、公安等部门,重点对问题突出,安全隐患多,违法排污量大的片区临违建筑及部分违法排污厂(场)房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减少违法排污量;加强沿线水质监测工作,及时分析水质变化情况,以监测数据指导水质提升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河道日常管理及维护长效机制的建立,加强河道管护队伍的建设,对沿河违法乱排、损坏封堵口的行为进行查实,逐个处理并恢复。继续坚持和完善河段长责任制,划定重点、区分区域、明确标准,层层落实管理责任,上下联动,全面推进,使河道长效管护进入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治水效果不反弹。

强化入湖河道综合治理,改善河流水质。继续推进海河、广谱大沟等不达标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在现有工程措施的基础上,系统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河道水质达标。针对虾坝河、姚安河、枧槽河等已达标河道水质波动较大情况,加强已达标河道监管,稳定河流水质。持续巩固滇池保护治理 “ 三年攻坚 ” 行动重点项目成效,继续推进宝象河、虾坝河、姚安河、海河河段及其支次沟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实施河道截污、垃圾清理、底泥清淤、河道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河道水环境。查缺补漏,进一步严格排查河道及支次沟渠排污口、排水口,完善河道及支次沟渠截污工程,对各排污口实现全面截污,做到污水全收集;对支流沟渠溢流口、闸坝进行改造;实施排水沟渠整治工程,全面排查辖区河道主要排水沟,通过沟渠拓宽、截污、清淤、生态河堤整治,提高污水收集率,改善片区排水沟渠水环境。加快完成官渡区水系调整工程,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通过河道开挖拓宽工程、河堤挡墙建设工程、河岸绿化工程和防洪沟沿线新建截污管工程等,保障区域水安全,解决片区污水收集问题。加强已消除黑臭河道的管控,开展河道长治久清工作。通过河道排污口排查、改善河道水动力、清洁水源补给等措施,保障河道水质、构建河道水生态环境、避免河道返黑。

开展河道生态补水。为保障官渡区姚安河、老宝象河、虾坝河等河道生态基流,开展河道生态补水工程,改善河道水环境。完善官渡区水资源联合调控系统,实现河 - 湖水质水量联合调度,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调度。采用补种本土沉水植物、增加河水溶解氧等方法,修复河床生态系统,加强河道自净能力。

积极推动水生态环境修复。实施滇池湖滨湿地恢复与建设,在现有塘库湿地中设置导流坝埂设施,确保湿地的水力负荷、污染负荷、水流停留时间等技术参数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升滇池环湖湿地水质净化能力。继续开展滇池内源污染治理,持续降低氮磷营养盐浓度,重点控制蓝藻水华;强化湖面保洁管护,水面的水葫芦、大 薸 等水生漂浮植物打捞处置;开展滇池水生植被生态修复技术示范,采取适度人工干预恢复滇池湖体水生植被,打造适合鱼类、鸟类栖息繁衍的生境。

恢复湖滨湿地自然属性。巩固 “ 四退三还 ” 成果,开展生态修复,实现还湿地、还林、还湖,继续扩大湿地面积,逐步恢复湖滨湿地自然属性。继续推进福保半岛湿地公园、星海湿地公园(二期)、宝丰湿地公园(二期)等工程建设,逐步恢复湖滨湿地自然属性。到 2025 年,流域森林覆盖率和湖滨湿地面积进一步提升。

建立湿地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已建成的生态湿地品质,逐步完善滇池水陆相连的湖滨带生态结构和功能,加快滇池湖滨带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恢复,实现构建滇池湖滨 “ 乔 — 灌 —草 ” 结合的复合生态湿地,促进湖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生态建设工作。在辖区范围内,选取品质较好达到申报条件的湿地,争取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建立湿地管理体系,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切实加强对已建成湿地的管护。完善湿地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湿地资源数据库,对湿地资源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湿地生态服务功能评估,对自然湿地面积和保护率变化进行核查。

(二)推动城乡水污染综合治理

加大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开展区内城市面源源头减排,合理控制城市硬化地面面积,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控制在 40% 以上。完善区域内公共绿地初期雨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强公园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管。形成排水管道清淤机制,定期对主要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清淤,确保排水设施在雨季能够正常运行,同时减少雨季初期冲刷带来的污染负荷,提高城市面源污染控制水平。

加强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完善区域排水系统。结合区域开发,继续完善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开展官渡区市政雨污水系统完善及问题节点改造工程,实施官渡区南部雨污合流水转输通道、主城二环路内局部区域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试验示范、滇池流域网格化清水入滇微改造等工程,确保沿线污水应收尽收,同时保证污水进厂、清水入河;对于未实现雨污分流的排水单元,应尽快实施庭院雨污分流工程。结合路网建设,不断推动官渡区排水管网系统的完善,提升官渡区管网覆盖率,区内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强辖区管网维护,提升排水收集系统运行效率。开展辖区内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水源清查工作,结合主城区河道系统潜在倒灌口的清查及倒灌风险评估,明确系统缺陷,并结合必要的系统局部改造工程,降低系统来水总量,提高区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运行效益;推进日常维护工程的实施,建立健全辖区排水收集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排水管网的优质运行,提高区域污水收集效率。 “ 十四五 ” 期间,官渡区配合昆明市相关部门建设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与能力。

加强涉农社区水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涉农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分散社区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对位于城市周边的“ 城中村 ” 及污水处理厂规划纳污范围内的社区,生活污水全部接纳进入污水处理厂。对不在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的社区,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实施原有沟渠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基本农田现代化改造,加大基本农田设施投入、科技投入,推动集约化农业生产,优化农业种植业结构,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农药和化肥减量化技术。打造 “ 湖滨生态旅游小镇 ”“ 鲜花小镇 ”“ 都市农庄 ” 等特色生态农业,减少涉农水环境污染。

(三)稳定巩固大气环境质量

推进交通大气污染防治。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倡导绿色出行,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绿色交通运输比例。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以及客货营运企业中,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督执法。加强移动源综合防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货运和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全面监控。推进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 “ 油改气 ” 或 “ 油改电 ” 进程。

加强城市扬尘管控。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监管。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禁止未遮盖的渣土运输车辆上路。加强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城市道路清洁度。

深化生活源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与控制,推行主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加强空气污染监测及智能化系统建设,推动餐饮油烟排放实时监测和智能化监管。强化 “ 散乱污 ” 企业的排查整治和监管工作。禁止在人口集中区域的露天焚烧行为。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防控。全面调查辖区内装修、汽车维修、燃油销售等挥发性有机物主要行业企业,建立健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摸清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及排放结构情况。制定装修、汽车维修等主要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并实施,从源头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能力。协同推进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治理,确保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全面加强空气质量监控能力建设,完善全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快大气复合污染监测、评价、监管、信息、应急、监察及机动车排污监控等能力建设,将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和非甲烷总烃( NMHC )指标纳入常规检测指标,完善考核体系。

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 “ 昆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 的属地管理职责,加强辖区内可吸入颗粒物( PM 10 )、细颗粒物( PM 2.5 )、二氧化硫( SO 2 )、二氧化氮(氮氧化物 NOx )、挥发性有机物( VOCs )等污染物排放管理。建立与邻近各区县、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官渡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保障方案,建立官渡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区级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动态管理清单为基础,加强重点排污单位和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建立区内企业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严格预警状况下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管理。

(四)协同提升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明确管理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加强多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应用品种替代、土壤调理、水肥调控等技术,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标准;研究试验、示范推广受污染耕地修复与综合治理技术,开展典型区域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试点。分区分类建立完善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加强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后期管理。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结合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强原骏辉工贸有限公司、原四甲电镀厂等疑似污染地块的调查、监管、治理。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六甲街道福保社区、官渡街道宝丰社区、矣六街道王官社区土壤环境监测,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全区地下水现状调查与评估,识别地下水环境风险与管控重点,划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实施分区施策;开展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完善地下水监测数据报送制度,建立地下水环境信息数据平台。

(五)改善提升声环境质量

推进噪声达标区建设。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昆明市官渡区声功能区划。同时,增设和完善各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确保官渡区建成区噪声达标区全覆盖。

开展噪声综合治理。强化城市噪声污染防治与监管。严格贯彻《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环境敏感区域噪声污染防控。加强交通噪声综合防治;重点加强地铁、高架道路、公路沿线等噪声敏感区路段的隔声屏障建设。优化调整城市机动车禁鸣区,全面落实禁鸣措施。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强化餐饮、娱乐、健身、超市等商业服务业噪声源的监管,加大生活噪声社会化管理力度。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设施,逐步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前端、中端和末端体系建设,保证生活垃圾得到高效处理。新建和提升改造生活垃圾转运站,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加强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防止造成 “ 二次污染 ” 。建立分类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厨余垃圾资源利用处理设施。

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及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加强新建项目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鼓励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加强对企业自行处理处置过程的监督性监测和监管。继续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以社区医疗机构为重点,强化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的规范化管理。协调医疗机构与昆明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沟通,加强对医疗机构环保设施和收集、运输、处置过程的监管。

加大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优先采用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生产工艺与设备,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固废综合利用。

六、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实施生态环境风险源管控措施。重点对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构成威胁的风险源加强管控,有序推进高风险企业、风险源装置或仓储设施的转移、搬迁任务。对主要入滇池河流沿岸和滇池湖滨带存在的风险源加强管控,从源头上降低生态环境风险。重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管控和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强化源头准入及全过程控制。

建立健全风险监管机制。针对辖区内各类生态环境风险源,细化监管责任,落实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监管。加强与周边其他县(区)的联络,建立区域和部门相结合的生态环境风险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区内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合作,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结合辖区内开展的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工作,适时修订《官渡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环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应急防护和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不断充实以官渡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针对危险化学品泄露、辐射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环境风险的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实兵、实车、实装、无脚本的方式进行,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多部门联动,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突发情况处置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增强综合处置事故能力。

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制定环境应急领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监管、储存、更新、补充、调拨、紧急配送体系等工作,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七、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一)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

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建立并实施区委区政府定期专题研究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重点开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分解及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专题研究,将环境治理任务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化将环境治理纳入区域综合治理规划。在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时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约束,科学确定环境治理目标、优先领域和重点任务,统筹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在编制各专项发展规划时,坚守规划确定的红线和底线,贯彻生态优先理念,落实绿色发展要求。

健全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官渡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结合官渡区实际细化区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区人民政府负责将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按照部门、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行分解,督促相关部门、街道、社区落实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严格部门、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责情况考核,建立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方法、健全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

(二)完善企业责任主体体系

落实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各项要求,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依法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确保全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强化按证执法监管,督促持证排污单位履行自行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执行报告等按证排污要求,严厉查处不按证排污违法行为。加大监控能力投入力度,强化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各企业强化企业主体环保责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健全全民参与行动体系

持续提高公民生态环保意识,广泛倡导绿色生活行动。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引导民众自觉摈弃不良生活习惯,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公众监督、督促办理、举报反馈机制。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件、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

(四)加强环境治理绩效考核机制

按照省市考核要求,细化并创建体现官渡区特点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建设相应的考核标准。把能源消耗、资源利用和环境污染强度指标纳入生态治理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目标责任管理,提高评价技术手段,持续对考评结果进行监督抽查,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晋升相挂钩。强化对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治理不力的行为进行惩处,对环境污染控制不力而导致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执法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政府的监察职能和突击性检查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严惩违规非法排污的行为以及相关负责人。

(五)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及预警体系

完善 “ 十四五 ” 期间官渡区水、大气、土壤、噪声等各环境要素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相共享,提升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加强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增加监测项目,拓展监测业务,提高监测信息化水平;加强监测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实时预报预警。

(六)鼓励基层治理创新

鼓励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探索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针对大气污染联联控、滇池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医疗固废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等地方典型生态环境压力和生态环境问题,总结治理经验和成功模式,并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典型生态环境压力和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制度,推动环境治理法制化、制度化。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创新。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完善生态文明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公众参与等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和指导形成具有特色的生态文明宣传品牌,引导和带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树立典型,加强先进经验和优秀模式推广。

八、规划重点项目

规划设置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涉农环境保护、绿色低碳、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9 个大类 21 个项目,规划总投资 601108.03 万元。

有 12 个项目(其中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项目 8 个)为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 “ 十四五 ” 规划或其他相关规划已确定的项目,计划投资额为 525512.16 万元,占规划总投资的 87.42% ,无需重复投资;有 9 个项目为本规划新增项目,计划投资额为 75595.87 万元。

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全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政治意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提高人居环境作为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做到层层负责,上下同心,分级管理,构建责任明确、协调一致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调度。在 2023 年和 2025 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审计、督察、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把重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强化指标硬性约束,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评估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策、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常态化、稳定的区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财政支出重点,增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领域,促使环境保护投资主体多元化。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谋划,建立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有效实施。

(四)社会保障

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程序和规则,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力,理性维护生态权益。健全群众举报制度,拓宽和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环境违法行为,推行环境破坏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重点行业和企业、涉及有毒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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