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腾冲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 〕—— 2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腾冲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 年 6 月 9 日
腾冲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发展资源,明晰部门职责,整体推动全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 谷绍权 副市长
副组长: 张文崇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 杨 承 经开区副主任
寸清市 发改局副局长
李 蕖 市工信局副局长
杨朝能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万永秋 市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委主任
许 俊 市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刘蔚蔚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平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尹芙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昌位 保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腾冲
大队大队长
张成权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何菊芳 市商务局副局长
寸德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金波 市统计局副局长
涂洪兴 市供销社副主任
寸德浩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黄正碧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庆宏 市邮政公司经理
李祥春 腾冲海关副关长
董 斌 人行腾冲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由何菊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邮政公司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指定 1 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决定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促产业推进工作及配套政策落实;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产业推进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收集、整理和报告产业发展推进情况,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办理需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的重要事项;建立市级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联动推进机制及信息通报、督促检查等制度;协调财政、金融等部门落实财政投入,满足产业发展资金和融资需求;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开区:负责推进园区内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制定现代物流产业发展配套政策,推进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集疏运体系建设;编制现代物流和物流园区规划,推进物流园区建设;推进航空物流发展,积极培育国际货运航线,促进全货机航线航班发展。
市工信局:负责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协调交通综合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壮大生产性物流产业;支持物流信息平台、网络货运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物流发展;推动发展物流装备制造业,加强物流技术和装备研发,提升物流装备的专业化水平。
市公安局:负责建立物流业信息共享机制和物流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加快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重点物流信息平台和重点物流企业信息系统的监管;开展公路 “ 三乱 ”问题清理整顿,推进超限超载治理,规范涉路执法行为;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解决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难等问题;加强关检合作,简化出入境查验手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支持政策,配合设立和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健全持续增加产业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支持物流业发展。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保障重点物流项目用地;挖掘现有物流用地潜力,给予既有物流用地综合开发的用地政策支持,提高物流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国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通道建设;推动铁公、铁水及国际铁路多式联运发展,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智慧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已有平台功能;负责推进广覆盖的航空运输体系建设;推进腾冲航线网络建设,开通更多国际国内运输航线,构建腾冲与其他重要城市、口岸、物流园区所在地之间快速高效航空运输网络;负责推进铁路基础设施有关工作,开展铁路货物运输组织工作。
保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腾冲大队:加大对道路货运物流领域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规范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加强国际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跨境运输便利化。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冷藏运输设备和温湿度全程监测系统,完善与冷链物流相配套的查验与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低温保鲜设施和配送中心,推动高原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特色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
市商务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国际物流、智慧物流、电商物流发展,组织企业积极运用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和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牵头推进市级重点物流产业园及物流示范园区建设,开展市级龙头物流企业培育及认定工作;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 “ 走出去 ” ,拓展国际物流市场;协调推进口岸、通道建设和 “ 单一窗口 ” 等政策落实,全面推广电子口岸,推动口岸通关便利化。
市国资委:着力培育一批国有大型现代物流企业,指导和扶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大型现代物流企业挂牌上市。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物流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物流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市统计局:依法依规落实和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关于物流产业的调查监测制度,定期做好物流行业统计员的业务培训指导,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纳规入统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牵头人行腾冲支行、银保监机构等研究制定并落实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拓宽物流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物流企业上市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积极推介物流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协调金融机构做好物流企业金融服务;鼓励支持保险公司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为物流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市供销社:负责推动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推进中心城镇专业化、社会化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建设,加大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社)等基层网点信息化改造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依托 “ 供销 e 家 ”“ 云供销 ”“ 云农网 ” 等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现代物流产业重大项目的开发包装和招商引资,积极承接国际和国内东部产业转移,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
市邮政公司:负责加快邮政快递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终端网点的改造升级,推动邮政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和制造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市税务局:依法落实国家关于现代物流产业税收政策,做好税收征管服务。
人行腾冲支行:负责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为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支持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功能,推进金融产品与物流、信息流的整合,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加强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和平台交易信息监管,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提供跨境物流结算业务支持。
腾冲海关:负责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建设,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服务功能,积极拓展转口贸易、加工贸易等业务,推动保税物流发展;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制定支持多式联运发展的海关监管便利措施;负责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装载工具的检验检疫监管,优化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加快建立与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模式;综合运用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安全追溯等手段促进现代物流产业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议事制度
1 .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 2 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2 .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或乡镇(街道)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产业推进工作汇报,研究审定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工作。
3 . 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议题内容和领导小组的要求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或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决定产业推进工作中的专门事项,协调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重要事项。
4 .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向领导小组提请召开专题会议,报请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组织召开。
(二)工作协调制度
1 .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促进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收集和办理需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的重要事项等。
2 . 对领导小组明确需要现场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现场解决的重点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落实。现场解决不了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分解到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在一定时限内办理和解决。
(三)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加大对物流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对基础条件好、具备发展潜力,且形成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通过走访调研、交流座谈等形式,了解掌握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及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对企业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应及时办理,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四)信息通报制度
1 . 加强请示报告,凡涉及产业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信息和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向市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报送的重大事项,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及时上报。
2 .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及时跟踪和收集重大物流项目实施、重点物流企业培育、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告、发布全市现代物流产业推进情况。
3 . 定期报送工作总结。各成员单位应分别于每年 6 月 20 日、12 月 20 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半年及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建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报送典型事例、经验做法以及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建议等。
(五)督促检查制度
1 . 逐步建立完善产业推进工作督促检查和纠错机制,及时解决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2 .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结合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情况,根据领导小组领导要求,适时督促检查全市现代物流产业推进工作情况。
3 . 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明确和细化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责任,加强对产业推进工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