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文件
昭区政发〔 2023 〕 10 号
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阳区 2023 年促进
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现将《昭阳区 2023 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6 月 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昭阳区 2023 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工作措施
2023 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区委六届四次全会、区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坚定不移扩大有效投资
(一)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区级预算安排 3000 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改进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方式,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和项目质量安排资金,通过有限的前期工作经费完成更多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加强绩效督查。同时,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力争全年获得中央、省、市支持的前期工作经费 2000 万元以上。持续健全和用好项目要素保障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培训指导,推进土地、林地、环评等要素保障问题解决,责任部门加强向上汇报,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草局、区政府督查室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 街道 > )
(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谋划储备提速、审批服务提速、要素保障提速、项目建设提速的要求,统筹做好“督进度”和“强服务”工作。继续坚持每月召开区政府项目工作推进会议,定期召开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对重点项目加强调度,用好“一个重大项目、一个区级领导、一个工作专班”的挂钩机制。区级分管领导带头推动重点项目,及时打通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加快推进综合交通、城建房地产、工业、农业水利、卫生、教育、文旅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加快水电硅循环经济项目、国土综合整治等在建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上海友升等一批重大新开工项目落地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力争全年产业投资、民间投资占比达 40% 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科局、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能源局、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 街道 > )
(三)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加大向上汇报和对接争取,加快中央、省级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做好招商引资、申请专债、向上争取、需要融资 4 个类别项目库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招商引资类项目由区招商局牵头编制对外推介招商项目册,招商项目册按季动态更新后提供区直部门对外招商使用。申请专债类项目由区财政局和区发改局牵头,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专项债券项目库。向上争取类项目由区直部门按行业分类建立,做实项目申报要件材料准备,加大向国家和省汇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需要融资类项目由区金融办牵头,每季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加大国家信贷支持政策宣传力度,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更多项目资金。(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招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 街道 > )
二、加快推进重点产业优化升级
(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 3 万亩,扎实做好 3.5 万亩马铃薯种薯种植工作,持续抓好苹果、马铃薯、蔬菜等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围绕“苹果、马铃薯、蔬菜、昭通小肉串”等“土特产”,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鼓励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进培育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 2 户、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10 户。力争新认证“三品一标” 18 个、“绿色云品” 2 个,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和农业总产值比达到 2.1 : 1 ,高质量推进苹果“一县一业”。继续执行昭通市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加强与国内外市场对接,开设产品专柜、专区,通过成立产品协会连结商会,推介“昭阳红”“昭通小肉串”等优势农产品。加大农产品广告宣传及支持力度,鼓励用好“网红”开展直播带货活动,让品牌、企业、产品走出去,不断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林草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招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 街道 > )
(五)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和园区经济。 加快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积极引进支持开采、加工等龙头企业参与苹果、马铃薯等农业资源,水风光等清洁能源以及文化旅游资源等开发利用和产业化。抓住省委、省政府支持昭阳经开区打造“千亿级园区”的重大机遇,落实好《关于印发支持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千亿级园区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合理确定园区建设规模和布局,提前预留产业发展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科学合理划定发展留白区,在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时予以保障。支持昭阳经开区建设孵化器、众创空间、科研成果育成平台、科技创新载体、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预算内资金和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加快补齐经开区基础设施短板。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支持有关项目建设。推动合盛硅业水电硅项目建成投产,旗滨光伏玻璃一期主体工程建成,全力保障云铝海鑫稳产满产,加快推进上海友升铝深加工项目落地。有序推进煤矿技改工作,加快企业复产手续办理,释放煤炭产能。加快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并网运行。推进亮风台数字产业园、云狐科技产业园拓展业务。(责任单位: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工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能源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
(六)积极推动煤炭增产。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煤矿“五化”改造、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服务指导升级改造的煤矿企业尽快完善生产、建设手续,加快推进煤矿复工复产,鼓励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全力增产扩能,充分释放煤炭产能。(责任单位:区能源局、区工科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
(七)全力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发展。 以轻量化、智能化、高端化为发展方向,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延链补链强链为路径,打造绿色低碳、集聚集约、链条高端、创新引领、竞争力强的绿色硅、铝等重点产业集群,推动形成价值链趋向高端、产品链趋向终端、全产业链优化升级的一流产业体系。(责任单位: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工科局、区招商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全面增强发展动力
(八)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按照一楼一策积极化解困难问题,推动项目完工交付。积极推动商品房去库存,鼓励支持市场主体或开发企业将存量商品房用于市场租赁房源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与人才引进培育工作相结合。加强房地产市场和企业运行监测,主动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
(九)加快发展旅游产业。 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围绕重点景区景点,打造区域旅游环线,推动文旅康养产业加速发展。启动阿鲁温泉、龙氏家祠田园综合体等旅游项目建设。抓好环大山包旅游资源开发工作。积极争取省、市 A 级景区和旅行社补助支持,推动葡萄井景区 5A 级、昭璞绿道 4A 级景区创建工作。推动昭通古城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有序推动昭通古城保护、文庙片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历史文化街区打造、利用运营等工作,启动核心片区 4 个综合立体停车场建设。(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
(十)促进消费加快复苏。 广泛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彩云”系列促销等活动,继续发放彩云系列消费券,促进汽车、成品油、家具、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完成省能投昭阳物流园建设,推动昭通市扶贫综合物流园区、云南明全物流园项目建设,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实施资源整合,扩大农村覆盖面,不断提高物流配送覆盖率,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培育文旅消费聚集区,丰富文旅消费业态,鼓励因地制宜打造夜间经济商圈。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商品房团购,消化库存、促进消费。促进住宿、餐饮、娱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30 家以上。围绕重点消费品、重点产业链、重点区域打造品牌创建和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综合体系,服务企业在品牌创建和经营全生命周期的品牌需求。积极引导企业参加市级“ 10 大绿色昭品”“ 10 大文化旅游品牌”“ 10 大区域公用品牌”“ 10 大老字号”“ 10 大名特小吃”等品牌创建活动,帮助争取相关资金。(责任单位:区工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
四、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十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常态化开展好“千名领导挂千企,当好暖心店小二”主题活动,抓实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建设,完善营商环境考核细则,加大“个转企”和“四上企业”培育的考核权重。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实体经济发展。排查整治妨碍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等问题,规范涉企收费,保障企业安心经营发展。持续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新增市场主体 1.8 万户以上。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把更多接得住、办得好的区级服务事项赋权下放到乡镇办理。持续推进“四减”工作,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四上”企业培育省、市政策宣传解读,对新增“四上”企业,帮助争取相关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工科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
(十二)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深入实施招商引资提质年行动,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季度通报、年度考评奖励。紧盯国家、省政策导向,围绕产业发展、社会民生、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强化资金争取、土地资源、前期经费、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确保“纸上项目”转化为“开工项目”;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专班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推动及时形成有效投资。推动以商招商、中介招商、“一把手”招商多头发力,加强与重点央企、实力民企和头部企业的对接力度,力争引进亿元以上项目 5 个、市外到位资金 350 亿元以上。区级领导帮助所挂钩乡(镇、街道)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工作不少于 1 次。每季度区级党政一把手外出招商不少于 2 次,区级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安排 1 次外出招商。(责任单位:区招商局、区工科局、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乡村振兴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 街道 > )
(十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全面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政策,加大首贷、信用贷、续贷投放力度。充分用好用足再贷款、云南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创业担保贷款、银税互动、国担快贷、昭政贷等金融政策和信贷产品。加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一部手机云企贷”等平台的推广运用,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落实好“六税两费”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助力“银税互动”等措施,并重点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超过上述标准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搭建政金企交流、沟通、互助、合作平台,促进政金企对接信息化、常态化和互利共赢。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1 %,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国资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持续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十五)全面实施城乡更新行动。 加快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五城共建”。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谋划一批符合政策导向的建设项目,积极争取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用好国家、省、市对供水、排水、供气、地下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支持政策,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155个、保障性租赁住房 ·1000 套,发放租赁补贴 6900 户,新建改建城市管网 60 公里,建设完成昭通市第二污水扩建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卫生厕所普及率 60% 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35% 以上、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覆盖率达 100%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等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
(十六)全力推进城乡绿美行动。 持续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以城市面山、村庄、景区等区域为重点,对标年度计划任务,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广泛宣传动员,深入开展城乡绿美“十个专项行动”“十大示范项目”。力争完成营造林 700 万株,新建 450 亩苗圃基地,打造一批绿美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区林草局、区发改局、区工科局、区交运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区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文旅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 < 街道 > )
六、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十七)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工作。 落实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易迁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当地用人单位吸纳扶持对象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 12 个月以下的,每人 600 元,稳定就业 12 个月(含)以上的,每人 1500 元标准给予稳定就业补贴。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每人 5000 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毕业 3 年内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个人 5000 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跨省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 1000 元的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对异地转移到上海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的扶持对象,给予每人 1500 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对转移到省外、省内市外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脱贫劳动力,每人每年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省外不超过 1000 元,省内市外不超过 500 元)。落实好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和交通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在职职工给予初级(五级) 1000 元、中级(四级) 1500 元、高级(三级) 2000 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对毕业学年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 1000 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 3 年内(含毕业学年)大学生或退役军人在昭阳区创办经营实体且运行情况良好,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项目,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用于创业经营活动。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1% (单位 0.7% ,个人 0.3% )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八)抓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 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7.5 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 30 万吨,完成上级下达“粮经协同”发展任务。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精准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储备、完善储备调节机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认真落实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降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责任单位:区粮食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九)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 积极向上争取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确保完成农房抗震改造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教育十条”,完成 8 所中小学、 25 所幼儿园新(改扩)建工作,新增学前教育学位 8100 个以上、义务教育学位 1.9 万个以上。全力支持滇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医院二期建设。建成市二院靖安分院、景风分院和景风医养中心,确保新增床位 510 张。全力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和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启动市二院分院及康复医院、区疾控中心办公用房等卫生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开办特色专科医院。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现 20 个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切实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积极争取区级托育中心项目建设,增加普惠性托位 300 个,加快推进靖安、红路安置区养老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全面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保障好群众就医用药,重点支持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七、推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十)强化预期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开展接地气、易懂易用的政策宣传推介。持续开展送政策进企业、进园区,积极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市奖补资金,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对支撑 GDP 的重点行业指标、固定资产投资等重要目标按月进行预期管理,预研预判,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办法,确保“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完善出台《昭阳区 2023年度经济工作“红黑榜”考评办法》,季度开展经济工作“红黑榜”考核, 对挂“红榜”的 乡镇(街道)和 区直部门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考评办、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工科局、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招商局、区统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一)强化督查落实。 区稳增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投资、工业、建筑业、消费等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区政府督查室根据季度经济支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绩效管理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行业部门对政策措施执行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工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等区直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