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政办发〔 2023 〕 20 号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现将《昌宁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6 月 6 日(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 ( 县 ) 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 2022 〕1 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昌宁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着力推进县、乡、村三级中医药医疗、保健、产业、文化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扎实推进全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结合昌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促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抓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全面提升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昌宁建设中重要作用,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结合昌宁县中医药工作重点,强化全县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将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顺利通过评审验收。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中医药工作组织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事宜。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打造完整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畅通中医药工作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推进中医药可持续发展。 制定中医药人才规划,培养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立中医药中高端人才、中医医师职称晋升、中医师带徒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的机制,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中医阁”建设,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县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组织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立项。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体现中医药服务价值。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组织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组织各乡镇、各村(社区)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重要内容。坚持中西医并重,组织落实各项中医药相关政策,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县政府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成立“治未病”科、康复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等,完善科室设置,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牵头组建中医医联体,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公立非中医类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化中医药科室。 100% 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成立康复科。 100% 村(社区)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推进“中医阁”建设, 10% 村(社区)卫生室设置“中医阁”,为居民提供更全面、优质中医药服务。支持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 4 级水平,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改善各级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立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 60% ,乡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 25% ,村(社区)卫生室至少配备 1 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和师承教育,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推进西学中培训。(五)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县中医医院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支持院内中药制剂发展。乡镇(中心)卫生院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全面推进中医专科发展,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达 35%以上,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 6 类 10 种以上。村(社区)卫生室按要求规范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 4 类 6种以上。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体系建设,制定相应的建设发展规划。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
(六)强化中医药监督考核。 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到县级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管,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七)提升群众满意率和知晓率。 提升群众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提升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22 年 6 月— 2023 年 6 月)。 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查评分责任划分表( 2022 版)》,对全县基层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成立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照创建标准,制定下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召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加强宣传造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23 年 7 月— 2024 年 2 月)。 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领导,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政策措施和完善各项统计信息、文字资料。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整理装订资料。对照评审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三)自查迎检阶段( 2024 年 3 月— 2024 年 6 月)。 结合昌宁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实际,查找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工作。提交评审申请,迎接市级、省级评审。
(四)巩固提升阶段( 2024 年 7 月— 2024 年 12 月)。 持续整理汇总年度资料,同时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提出有效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完善。县创建领导小组及专家对照评审标准和整改方案,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同时,常态化开展中医药相关工作,迎接“国检”抽查。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和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各乡镇要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建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有谋划、有思考、有创新,统筹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配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日常创建工作,及时沟通,保证创建工作能顺利完成。卫生健康部门作为创建工作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中医药工作和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中医药传统文化知识,不断扩大中医药文化在群众中的影响面,提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知晓率和满意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1. 昌宁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2.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查评分责任划分表
附件 1
昌宁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
组 长:徐明辉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张志贤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雷满英 县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杨肖强 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
谢志雄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 婕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晓云 县委编办主任
徐世龙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胡永兴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局长徐加曾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施军宁 县民政局局长
车志伟 县财政局局长
兰 晓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字金权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左宏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光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岚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振如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 彬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赵 俊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辉国江 县医保局局长
杨飞云 县科协主席
于 彪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13 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张志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振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办公室工作。
附件 2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查评分责任划分表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一、组织管理( 100 分)
1.1.1 查阅县委县政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
未见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扣 10 分。(至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县委办公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 1.1 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
县政府办公室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其他党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
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重大决论述、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
展的意见》三项学习内容,少一项扣 3 分)策部署文件等会议记录、纪要等原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始资料。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
中医药工作未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扣 10 分;
10 县发展改革局
纳入发展规划,但内容不具体、指导性不强,规划。
扣 2 分;
未体现财政支持,扣 2 分。
未查阅到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扣 10 分;
20 县委办公室
未查阅到落实中医药工作相关文件等,扣 10 分。
县政府办公室录、纪要等。
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
未查阅到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文件,
牵头单位:1.2 建立县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
不得分。
县政府办公室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
配合单位:决本县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事宜,统
县卫生健康局 县中医药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筹推进本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20
1.2.2 查阅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的相关工作会议记录。 未查阅到相关工作会议记录,扣 10 分。分)
单位1.3.1 查阅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
牵头单位:作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健全
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1.3 完善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
县卫生健康局单位)。
县的创建方案,要组织健全,成员
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基层中
医药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
未查阅到中医药工作年度计划、年度总1.3.2 查阅本县基层中医药工作年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20 分)
结,缺一项扣 5 分;
10 县卫生健康局
未查阅到部署、检查、考核等相关记录,考核相关记录。
缺 1 项扣 3 分。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
未查阅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
15 牵头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
群众满意率< 90% ,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2 分。 5服务满意率记录。
二、促进发展( 320 分)
牵头单位:2.1.1 查阅设置中医药管理职能部
县委编办
无专职人员管理中医药工作,扣 8 分。 20
配合单位:府三定方案或编办文件)。
县卫生健康局作,将本县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
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
牵头单位: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
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药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并
县卫生健康局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基层中医药工
作。( 30 分≥ 27 分为达标)
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
未查阅到支持引进和培养本县中医药中、 高端人才的政策文件,扣 4 分; 未提供近 3 年,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人才名 单,扣 2 分; 未查阅到放宽长期在基层服务的中医师 晋升条件政策文件,扣 2 分; 未查阅到本县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未与职 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相关文件,扣 2 分; 未查阅到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相关文件,扣 2 分。
牵头单位:
县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 县委组织部2.2 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本县中医 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放宽 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 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本县高年资 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 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 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 制度。( 20 分)
县卫生健康局
未落实以上各项政策,每个单位扣 1 分, 扣完为止。 3
县卫生健康局
对以上政策及落实情况不了解,每人扣 1 分。 52.2.4 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 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对中医药政策不了解, 扣 4 分。 4 县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
未查阅到中医药财政专项,扣 10 分; 未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 预算,扣 8 分。★ 2.3 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 药财政专项,保障本县中医药事业 的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 展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本县域基层 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 30 分≥ 27 分为达标)
未查阅到本县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 相关文件,扣 6 分。 6
县财政局
中医药事业费连续 3 年占总卫生投入比例 逐年递减,扣 10 分; 中医药事业费近 3 年平均占总卫生投入比 例< 15% ,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2.3.3 查阅评审年度前连续 3 年县 财政对卫生事业费、中医药专项拨 款明细。2.3.4 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 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对中医药政策不了解, 扣 4 分。 4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2.4 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
《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
2.4.1 查阅宣传推广中医药科普知 识相关措施文件。 未查阅到相关文件,扣 10 分。 10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中医药
县卫生健康局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
县科协以推广。加大本县域新闻媒体对中
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
牵头单位: 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2.4.2 查看县域电视台、报纸、网站等 新闻媒体对中医药的宣传;查看户外公 益宣传渠道对中医药的宣传。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本县域内
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
县卫生健康局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20 分)
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2.5 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
县发展改革局
未查阅到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立项、建设等障本县域内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
配合单位:建设和政府投入相关文件和资料。建设和政府投入,改善县级中医医
县财政局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县卫生健康局切实保障区域公立中医类医院及基
未查阅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中医馆”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的投
牵头单位:
建设投入相关资料,扣 4 分;
县卫生健康局入责任落实,促进基层机构“中医
配合单位:
未查阅到村卫生室设备设施建设投入相馆”的建设。积极开展对县域内村
县财政局
关资料,扣 4 分。卫生室的建设及设施设备的投入。
( 20 分)
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
药工作和政策不了解,扣 4 分。 4 县财政局财政部门主要领导)。
牵头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
未查阅到本县域中医诊疗中心或公立中
配合单位:
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和审批,扣 16 分。 162.6 根据本县的医疗服务规划,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房城乡建关审批资料。
本县域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
设局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 20 分)
2.6.2 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 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对中医医疗机构
设置规划等政策不了解,扣 4 分。 4 县发展改革局
县财政局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2.7.1 查阅本县科技发展的总体规
技发展内容和政策措施,不得分。 10 县工业信息商划中中医药科技发展内容和政策措
务科技局施。
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及以
牵头单位: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本县中医
县工业信息商务2.7.2 查阅 3 年内中医药科研项目药科研项目,促进本县中医药科技
科技局
料,扣 10 分。 10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
配合单位:级项目)。
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20
县卫生健康局分)
县科协2.8.1 查阅对本县具有显著疗效和 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进行调 研研究的相关资料。★ 2.8 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 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 将本县域内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 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地市和省 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定期调 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 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 整的合理化建议。( 20 分≥ 18 分为 达标)
未查阅到相关资料,不得分。 82.8.2 查阅将本县具有显著疗效和 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上报地 市和省级医保部门的相关资料。
未查阅到相关上报资料,扣 4 分。 4
县医保局
配合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2.8.3 查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调 整价格的建议的相关资料。 未查阅到相关资料,扣 4 分。 42.8.4 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 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不了解中医药相关政 策的,扣 4 分。 4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
未查阅到相关资料,扣 10 分;
16 牵头单位:
未组织本县中医药科普进校园工作,扣 6
县教育体育局
分。
配合单位: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
县卫生健康局 2.9.2 访谈相关部门主管领导。 相关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扣 4 分。 4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
识,促进身心健康。( 20 分)
牵头单位:
未查阅到县中医药信息化基础建设资料,2.10 支持本县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扣 10 分。 10
配合单位:改善各级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推
县卫生健康局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本县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
县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
10 县卫生健康局化进程。( 20 分)
建设不规范, 1 个机构扣 4 分,最多扣 10
分。
未查阅到相关文件政策,扣 10 分;2.11.1 查阅本县支持院内中医药制2.11 支持本县域院内中药制剂发
未制定推广使用标准,扣 5 分;
10 县市场监管局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
未查阅到推广本县医疗机构中医制剂相标准,以及监管工作记录。
量监管。( 20 分)
关资料,扣 5 分。
未查看到本县域医疗机构制剂和推广使
用,扣 10 分。 10 县卫生健康局剂和推广使用记录。
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2.12.1 查阅本县组织开展中医药文2.12 组织开展本县中医药文化旅游
化旅游项目等相关工作资料。 未查阅到相关工作资料,扣 10 分。 10 牵头单位:项目,促进本县域中医药专业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
配合单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
未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扣 5 分;
无中药材种植基地,扣 5 分。 10合发展。( 20 分)
宣传基地和药材种植基地等。
2.13.1 查阅本县中药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资料。 未查阅到相关工作资料,扣 10 分。 10 县农业农村局2.13 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把中医
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
重要内容。( 20 分)
在本县乡村振兴文件中未查阅到中医药
内容,扣 10 分。 10 县乡村振兴局件。
牵头单位:2.14 组织本县域内各乡镇、村及社
未组织开展或举办中医药传统保健养生
县教育体育局2.14.1 查阅本县域内街道乡镇开展
配合单位:传统养生保健活动资料。
县总工会
未查阅到相关活动内容和资料,扣 10 分。法。( 20 分)
13 乡镇人民政府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
未查阅到县级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扣2.15 坚持中西医并重,组织落实本
10 分。 10规划等相关资料。
县各项中医药工作。制定本县中医
牵头单位: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相
县发展改革局2.15.2 查阅本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关政策,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本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未体现基层
配合单位:规划中是否体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逐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
县卫生健康局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高
力提升等相关内容的,扣 10 分。等相关政策落实。
质量发展的目标。( 20 分)
三、服务体系( 180 分)
未查阅到县政府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的
8 县政府办公室★ 3.1 县政府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
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内容,以及相关文件和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级中医
资料,扣 8 分。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县
未查阅到县级中医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
标准资质证明材料,扣 10 分。 10级中医医院成立“治未病”科和康
证明和相关文件。
复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
现场查看县级中医医院未成立“治未病科”县卫生健康局 3.1.3 现场查看县级中医医院“治关设施设备,开展相应工作。( 30
“康复科”“感染性疾病科”,扣 12 分;未病”科、康复科、感染性疾病科分≥ 27 分为达标)
设置情况,以及配置相关设施设备
未按照科室要求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扣 2 分;情况。
未开展相关工作,扣 3 分。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
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 机构未设置中医科室的,一个机构扣 5 分, 最多扣 10 分。3.2.1 查看县综合医院、妇幼保健 机构中医科规范化设置情况。
现场查看县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 科、中药房、煎药室等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一个机构未配备中医药设施设备,扣 5 分。
县级中医医院未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 扣 10 分;无专人负责扣 5 分。 103.3 县级中医医院发挥龙头带动作 用,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室,设 置专人负责本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 ( 20 分)
未查阅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 指导、培训等相关工作记录,扣 10 分; 工作记录不完整,扣 5 分。3.3.2 查阅县级中医医院基层中医 药指导科开展工作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3.4.1 查阅县中医医院组建的医联 体有关资料。 县中医医院未牵头组建医联体,不得分。 10★ 3.4 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各种 形式的医联体。在医联体建设中充 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在推动医 联体建设中,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 30% 。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到 医联体建设。( 30 分≥ 27 分为达标)
县中医医院医联体辐射覆盖人口 < 30% , 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14
未查阅到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到 医联体建设的,扣 6 分; 未派专家到成员单位出诊带教,扣 2 分; 未对成员单位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扣 2 分; 未开展上下转诊,扣 2 分。3.4.3 查阅县中医医院医联体成员 单位,以及开展工作情况。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未达到 100% 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3.5.1 查看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未达到 100% 设置中医馆,扣 6 分。★ 3.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
抽查的机构未达到 100% 规范设置中医科、院 100% 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
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
扣 6 分。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100% 设置中医
抽查的机构未达到 100% 设置中医馆的,每馆,加强服务内涵建设,接入中医
个机构扣 6 分;
县卫生健康局3.5.3 现场抽查 2 个基层医疗机构,健康信息平台。设立康复科室,为
未按要求配备中医药人员的,每个机构扣 6 分;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 30 分
情况。
≥ 27 分为达标)
未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的,每个机构扣
2 分。
抽查的机构未设置康复科的,每个机构扣
2 分;
未查阅到开展康复服务工作相关记录的,
每个机构扣 2 分。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3.6.1 查看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 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村卫生室相 关指标数据由申报县根据现有统计 数据提供)。
全县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 务站和村卫生室未达到 100% 的,扣 10 分; 建设“中医阁”占比< 10% 的,扣 5 分。★ 3.6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100% 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
设施设备。推进“中医阁”建设,
未查阅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 阁设置相关资料的,不得分。中医阁设置 < 10% 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2 分, 扣完为止。3.6.2 查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 生室中医阁设置相关资料。至少有 10% 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
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30 分≥ 27 分为达标)
所抽查机构中医阁未达到建设标准的,扣 5 分。 5
县卫生健康局
未查阅到中医类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相关资料,不得分。 83.7 加强中医类医疗机构及基层医
3.7.2 现场查看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 历与信息化建设执行情况(查看中医 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的相关 数据)。
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未达到 4 级水平, 扣 4 分; 未达到 3 级水平,扣 6 分。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县级中
医医院电子病历达 4 级水平。实现
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内信息
3.7.3 查看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 联体信息化建设情况。 医联体未实现信息互联共享,扣 2 分。 2互通共享。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及时准确上
不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扣 2 分; 不能准确上报相关信息,扣 3 分。报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 20 分)
3.7.4 查阅中医类医疗机构上报相 关信息及统计数据的工作资料。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四、人才队伍建设( 100 分) 4.1 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千人口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 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 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 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 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 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 0.6-0.8 名 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20 分)
4.1.1 查阅县域医疗卫生服务 体系,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 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 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 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 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相关 数据。
相关指标未达到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 求,每项扣 4 分,扣完为止; 城乡每万名居民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不 足 0.6-0.8 名的,扣 10 分。
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 师总数的比例< 60% 的,扣 5 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 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 25% 的, 扣 5 分; 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 1 名中医类别医 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 师,未达到 100% 的,扣 5 分; 村卫生室至少配备 1 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 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 科执业(助理)医师,未达到 100% 的,扣 5 分。★ 4.2 县域内县级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 的村卫生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100% 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 师总数的比例达到 60% 以上; 100% 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 师总数的比例达到 25% 以上; 100% 社区卫生服 务站至少配备 1 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 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100% 村卫生室至 少配备 1 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 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30 分≥ 27 分为达标)
县卫生健康局
4.2.1 查看中医医院医疗质量 监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村 卫生室相关指标数据由申报县 根据现有统计数据提供)。
现场核实县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 60% , 扣 5 分。 5
4.2.3 现场核实 4 个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现场核实机构不达标准,扣 5 分。 5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
未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4.3.1 查阅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的文件和相关资料。4.3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开展
扣 4 分。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加强
4.3.2 查阅县中医院和 2 个基层医疗本县域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
医疗机构未开展或未组织参加中医药基
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扣 6 分。 6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
本知识和技能培训的相关资料。
升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中
医药适宜技术水平。( 20 分)
4.3.3 实地访谈 5 名基层医务人员。 所查医务人员未接受中医药基本知识和
技能培训的,每人扣 2 分,扣完为止。 6
县卫生健康局
未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扣 10 分;4.4.1 查阅县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4.4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
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相关资料。
的,扣 5 分。员的西学中培训。县级及以上中医
类医院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组织
4.4.2 查阅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的工
未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别医师
师参加西学中培训,扣 10 分。 10参加西学中培训;组织乡村医生定
课件、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期参加中医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未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参加中医药基础知4.4.3 查阅组织本县域内乡村医生参加相应培训的资料(同上)。
覆盖,扣 10 分。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五、中医药服务( 200 分)
5.1 县级中医医院主要提供中医药
县中医医院未设置特色专科,扣 10 分;
未提供中医药优势病种服务的,扣 5 分。 10综合服务。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
科设置和优势病种情况。
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
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
未设置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扣 20 分;能力。成立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
推广中心设施设备、推广方案、工作制度广中心,有场地、有师资、有设施
等工作资料不完善,每项扣 2 分,最多扣设备、有推广方案、有工作制度、
10 分。考核监督等。( 30 分)
县卫生健康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 5.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
个百分点,扣 1 分。院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
专科发展。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
5.2.2. 现场抽查核实 2 个基层医疗人次的比例达 35% 以上。( 30 分≥
现场抽查的 2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27 分为达标)
例< 35% 的,每一个机构不达标,扣 10 分。录等关材料)。
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5.3.1 查看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村卫生★ 5.3 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
不达标准的,扣 10 分。 10室相关指标数据由申报县根据现有服务能力。 100% 的社区卫生服务中
统计数据提供)。
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
术操作规范开展 6 类 10 项以上的中
不能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 6 类 10医药适宜技术; 100% 的社区卫生服
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
分。作规范开展 4 类 6 项以上的中医药
5.3.3 现场抽查 2 个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 30 分≥ 27 分为达标)
不能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 4 类 6
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机构扣 5 分。 10
县卫生健康局况。
5.4.1 查阅县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未查阅到县域家庭医生服务发挥中医药发展中医药特色的相关资料(查看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提供的
签约包相关文件,扣 10 分。相关数据,作为参考)。
医药特色优势。( 20 分)
家庭医生团队中未配备中医类别人员的,
扣 10 分;
家庭医生团队工作记录中无中医药服务
内容的,扣 5 分。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5.5.1 查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未查阅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
项目的工作方案,扣 10 分。 10料。
★ 5.5 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
5.5.2 查阅 2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
老年人和 0-36 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未
达到年度国家指标要求的,扣 10 分。 10(人员基数、开展服务的人数、相关名单、工作记录)完成国家要求的年度目标。
县卫生健康局5.5.3 查阅 2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机构开展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冠心或乡镇卫生院为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的相
构扣 5 分。关资料。
5.6.1 查阅县域中医药参与传染病防治的相关文件。 未查阅到相关文件,不得分。 105.6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
5.6.2 现场抽查 2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本辖区传染病
未查阅到相关工作记录和措施的,每个机
构扣 5 分。 10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等工作的相关记录和措施。
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5.7.1 查阅县域中医药参与医养结
县民政局
未查阅到相关文件,不得分。 10
配合单位:护等服务的相关文件。
县卫生健康局5.7 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
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
5.7.2 现场抽查 2 个社区卫生服务方法。( 20 分)
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在医养结合、社
未查阅到相关工作记录的,每个机构扣 5
分。 10务中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相关工作记录。
5.8.1 县域年度开展中医药文化宣县卫生健康局 5.8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
未查阅到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的,扣 10
分。 10药健康知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
作计划和方案。
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扩大中医
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中医药内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中医占比达 50% 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
达 50% 以上。( 20 分)
接受教育人次占比< 50% 的,扣 5 分。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六、监督考核( 50 分)
6.1.1 查阅县卫生健康部门、中医 药主管部门对县级中医医院以及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 核机制、考核目标、考核内容等相 关资料。★ 6.1 县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 部门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以及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 制,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其年度工 作考核目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 分值占比不低于 15% 。( 20 分≥ 18 分为合格)
未建立县级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扣 10 分; 未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 标,扣 5 分。
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科室设置、中医 药服务量等考核内容分值占比 < 15% ,每 个机构扣 5 分。6.1.2 现场抽查 2 个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6.2.1 查阅县卫生监督部门建立中 医药监督管理科室,或有专人负责 本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 管理工作相关文件及资料。
县卫生监督部门未建立中医药监督管理 科室,或无专人负责本县域内医疗卫生机 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扣 5 分。
县卫生健康局6.2.2 查阅落实中医药主管部门相 关监督检查工作资料。 未查阅到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资料,扣 5 分。 5
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未设置专人负责中 医药疾病预防工作的,扣 5 分; 未查阅到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到本县疾病 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相 关文件,扣 3 分。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6.3.1 查阅本县域基层中医药服务 质量的评估和监管的相关文件。 未查阅到相关文件资料,扣 10 分。 10县卫生健康局 6.3.2 查阅对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 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 药进行管理的相关资料(城区不考 核此项指标)。
未查阅到相关资料,扣 5 分。 5七、满意率和知晓率( 50 分)(可委托第三方)
7.1.1 拦截调查、访谈或电话调查 20 名城乡常住居民或患者了解满意 度(居民对中医药有关知识的知晓 和服务的满意率同时进行。可问同 一居民,也可分类问)。
中医药服务满意率: 满意率< 90% 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2 分; 满意率< 85% 的,扣 20 分。★ 7.1 城乡居民对县级中医医院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 率不低于 90% ;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 知晓率不低于 90% ,对县级中医医院 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 容知晓率不低于 85% ,县级中医医院 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 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 85% 。( 50 分 ≥ 45 分为达标)
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 知晓率< 90% 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知晓率< 85% 的,扣 10 分。7.1.2 拦截调查、访谈或电话调查 20 名城乡常住居民或患者了解对中 医药知识的知晓。
县卫生健康局
服务内容知晓率: 知晓率< 85% 的,每降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 知晓率< 85% 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八、加分项( 20 分) 鼓励医保部门出台支持中医药服务 的政策。 查阅相关政策和文件。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2 县医保局鼓励在基层设置中医专科。 查阅相关科室及审批文件。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2 县卫生健康局
牵头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
县医保局
县市场监管局查看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工作环境 和工作记录。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2查阅团队公布名单及专家在团队的 工作记录。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2鼓励有条件的并符合当地卫生健康 部门要求的中医诊所,组成团队规 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街 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 中医诊所免费提供服务场所。
查阅相关政策及中医诊所的家庭医 生团队、签约情况、服务记录;现 场查阅街道提供的服务场所和服务 记录。
县卫生健康局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2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 生院康复科室内充分发挥中医药特 色优势。
查阅基层机构的康复科室及提供的 中医药特色服务记录。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2建设标准 评审方法 评分细则 分 值 责任单位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开展自采、
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场地、服务记录、质量管理材料。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2 县农业农村局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
牵头单位: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开展中药材基
县农业农村局查阅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及相关资质等材料。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2
配合单位: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
县乡村振兴局业乡村振兴行动。
查阅二、三级医院退休中医师来基鼓励退休中医师到基层服务和多地
有相关文件及支撑资料。 2 县卫生健康局点执业。
案)和执业记录(含出勤等记录)。注: 1. 标注★的指标为重点指标,必须达到 90% 及以上为合格。2. 判定标准:
总分为 1000 分 +20 分,其中重点指标 430 分,其他指标 570 分;加分项 20 分;得分 ≥ 870 分,且重点指标全部达标的,为合格;
820 分 ≤ 得分< 870 分,且重点指标全部达标的,为整改后复查;得分< 820 分,或 1 项及以上重点指标未达标的为不合格。加分项,由专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加分累计到总分,但是重点指标不达标仍为不合格。3. 除特别说明外,所用数据均为上一年度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