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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陇川县打击
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局相关股室站所队: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进一步巩固 2022 年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和林草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工作成果,根据州林草局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县林草局制定了《陇川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 年 5 月 31 日
陇川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根据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工作部署安排,从 2023 年5—12 月在全县组织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结合陇川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 以卫星遥感判读图斑、日常监管、舆情反映、群众举报等为线索,按照《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 2022 年以来各类毁林毁草问题,严肃追究违法主体责任和涉案公职人员责任,坚决遏制毁林毁草问题发生。对涉及重要问题的,要向前追溯。
(二)清理纠正违法违规政策文件。 全面梳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草文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现行的法规政策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不跑偏、不变形、不走样。县级相关工作由法制室负责。
(三)全面回收林草资源。 运用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警示约谈、强制执行等综合手段,推动各地依法依规回收被破坏的林地和草地资源。严格按照国土绿化等相关标准和规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在第一个造林(种草)季节恢复林草植被和林草生产条件。
(四)评估专项行动成效。 认真评估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将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发挥考核 “ 指挥棒 ” 作用,推动党委、政府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二、组织领导
陇川县违法违规用林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作为全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领导机构,统筹安排部署毁林毁草专项行动。
组 长:寸 凯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段其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永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受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宽玉 副局长成 员:周志恒 政务室主任
瞿发胜 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 雁 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拯救收容站站长
段桂林 绿化与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韩 婷 生态修复治理办公室主任
寸晓勇 法制室主任
许有再 财务室主任
段必再 国有林场场长
石春明 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主任
郑用文 科技推广与种苗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 帆 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主任
徐双全 林长制办公室主任
邢德选 铜壁关自然保护区陇川管护分局局长
瞿发荣 林草资源管理与调查监测室主任
张世山 章凤镇林业站站长
王卫相 陇把镇林业站站长
赵光东 景罕镇林业站站长
陈玖顺 城子镇林业站站长
杨荣文 户撒乡林业站站长
刀振贤 护国乡林业站站长
李朝俊 清平乡林业站站长
孟学祥 王子树乡林业站站长
张 毅 勐约乡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草资源管理与调查监测室,段其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寸晓勇、瞿发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贯彻落实州林草局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开展全县专项行动;分析专项行动相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及时研究督查督办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动立行立改;按照州级反馈意见,督查各乡镇限期整改落实;按照有关规定对动作迟缓、措施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和约谈。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由陈昌荣、张光勇、罗婷、寸明赛组成技术指导组,对各乡镇开展技术指导,同时随时跟踪掌握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每月 20 日前将违法违规用林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和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报林草资源管理与调查监测室。为加强工作衔接,各乡镇需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名单报送至林草资源管理与调查监测室。
三、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 “ 启动部署、自查自纠、查处整改和总结评估 ”4 个阶段推进。
(一)启动部署阶段( 5 月中旬)
县林草局制定印发《林草县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
(二)自查自纠阶段( 5 月下旬 —10 月)
1. 各乡镇结合违法违规用林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同步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根据日常监管成果、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线索,结合国家林草局 2022 年第二期和 2023 年各期推送的疑似图斑,全面建立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台账,形成矢量化数据,逐一开展自查。对确认为违法问题的,及时组织查处整改,坚持查治并举、同步推进,边查边纠、立行立改。
2. 各乡镇要将自查发现问题的基本情况、矢量数据、查处整改等各项信息全面、准确上报县林草局录入 “ 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 ” 和 “ 草原资源监管平台 ” 。林草资源管理与调查监测室组织抽查复核乡镇 2023 年各期疑似图斑的核查情况,开展现地督导验证,检验各乡镇图斑核查质量。
(三)查处整改阶段( 8—12 月)
对自查阶段发现的违法图斑、违法线索,开展核实查处整治工作。法制室、执法队、林草资源管理与调查监测室组织督导检查各乡镇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工作,在 9 月底前,挂牌督办一批毁林毁草案件。林长制办公室将专项行动成果作为本年度林长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严重、虚假整改、不作为的乡镇和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并给乡级林长发提示函。生态修复治理办公室、绿化与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整改环节中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植被的指导工作。
针对案件严重、查处难度大的毁林毁草问题及时上报县林草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林草局会同公安部门,共同查处。
(四)总结评估阶段( 11—12 月)
各乡镇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完成情况,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前将工作组织开展情况、采取措施、主要结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报送县林草局。县专项行动成果由技术指导组完成,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州林草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 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敏感性,切实发挥林长制作用,担负起维护地区生态安全的责任。要主动发现违法问题线索,全面、彻底地摸排和查处整改毁林毁草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国家林草局下发的各期疑似图斑;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分类稳妥进行处置;建立分级负责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狠抓质量管理,打好主动仗、攻坚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聚焦重点区域,实施精准打击。 聚焦问题多发、频发重点区域,对生态破坏严重、打擦边球搞变通、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毁林毁草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真抓真管,敢于亮剑、狠抓典型,既查案又查人,形成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守护生态安全底线。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统筹执法监管力量,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队伍的作用,强化网格化监管。主动加强与公检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四)强化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 充分研判近年来毁林毁草问题发生的规律和特征,总结经验,查摆原因,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林草资源监管力度,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化解一类风险,完善一项制度、堵住一批漏洞,真正用制度保护森林草原生态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