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山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峨政办通〔2023〕8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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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政办通〔 2023 〕 8 号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山县

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峨单位:

《峨山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5 月 26 日

( 此 件 公 开 发 布 )峨山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办通 〔2023 〕 5 号)精神,针对峨山县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下一步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及措施等,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在我县落地见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峨山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2022 — 2024 年)》制定的目标任务,对标省、市营商环境考评指标体系和先进典型,坚持问题、目标、结果“三轴导向”,以市场主体迫切需要职能部门在服务过程中根治的“疑难杂症”为支点,以切实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杠杆,撬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政商关系,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流服务环境,保障“亲清政商”落实见效,体现“峨山效率”、“峨山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

1 . 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一本清”》、《玉溪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峨山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2022 — 2024 年)》、《 2022 年峨山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优化提升方案》,切实为我县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报送营商环境相关条例、措施、计划、方案学习贯彻落实清单)

(二)打造一流服务环境

2 . 做好全省统一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平台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围绕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稳岗扩岗等重点领域,分类梳理“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创新政策解读方式,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全县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提质增效,加强与本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前哨站点、营商环境监测点、营商环境观察员的联动,并根据窗口所在的政务服务场所覆盖群体特点,围绕创业培训、用工对接、金融支持、政策申领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政策精准服务。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 严格落实涉企政策制定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充分听取有关企业以及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 (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组织规范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好与权责清单联动调整工作,推进同一事项在不同区域和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 .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配备评价平板,畅通短信、微信公众号、“办事通”等多种评价渠道,主动引导办事群众对服务进行评价,做到“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全面公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无法通过网上平台评价的,应用纸质版政务服务“好差评”台账登记评价。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 .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编制全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提高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规范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未经批准不得组织评比达标活动。(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

9 .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行政处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厉查处强制摊派、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行为。加强税收收入质量监控,严厉查处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确保政策受益主体应享尽享。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11 .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安排,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措施,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和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审批和监管联动衔接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相互推送。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提高投资和建设审批效率,优化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防洪等评估流程,健全完善压覆矿产按区域评估审批机制,制定县级城镇低效用地判定标准推动再开发,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对项目规划核实、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不动产登记的房产与地籍涉及的测绘业务由建设单位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网上审批“应上尽上”,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并联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积极推动“帮办代办”服务,明确服务标准和帮办流程。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全面推行“多图联审”、“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整合建立全县投资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与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管理系统等省统建平台的互联互通。 (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5 .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关联衔接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长效排查机制,持续开展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清理破除工作。(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常态化监管,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治理,查处妨碍“统一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行为,畅通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举报通道,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信用中国(云南玉溪)”、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交易诚信”版块等渠道,进行曝光公示。 (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保证金常态化监管工作,规范保证金收取,完善保证金监管制度,持续开展应退未退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及时清退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保证金常态化监管工作,规范保证金收取,完善保证金监管制度,持续开展应退未退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全面清理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坚决整治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县政府金融办等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和新业态新领域,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在市场监管、城镇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等行政执法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 . 对照 2022 年市对县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反馈问题,认真举一反三,形成“一县一单”,建立整改台账并实施“挂账销号”管理,确保问题“真抓、实改”,补齐短板弱项。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22 .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来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工作机制,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联等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有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前哨站点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常态化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处投诉活动,健全完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征集办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 推进助企纾困发展“三办一销号”制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前哨站点作用,关注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反映的问题,用好“彝韵峨山” app 营商环境模块线上反映渠道,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充分发挥“玉溪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中心”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及时承接、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具体事宜,规范办事流程,跟踪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投诉受理服务水平,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充分发挥“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作用,严格按照时限完成投诉件问题销号,对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及时向市场主体沟通解释,依法依规帮助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各投诉举报件承办单位)

27 .配合省市开展“百场座谈千家市场主体”活动,深入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市场主体,认真听取梳理市场主体的困难问题和诉求,对市场主体提出问题进行解答,增强企业长期发展信心。县、乡两级涉企职能部门年内与市场主体座谈不少于 3 次(可以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座谈),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少于 10 个。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持续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坚持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让市场主体知晓政策、弄懂政策、兑现政策。 (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创新运用“蹲点式”“体验式”“贴身式”监督等方式,聚焦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政商关系“不亲”和“不清”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委;责任单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好统筹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的职责。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亲自研究和部署推动本地、本行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及具体工作。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落实措施及责任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提出细化到各责任部门的工作措施。

(二)健全推进机制。 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调度会,了解各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并与各单位共同协商研究对策并谋划好下一步工作开展方向。及时向上汇报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对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要加强上下、横向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阶段成果总结。 县营商办形成《峨山县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台账》(附件 2 ),各牵头单位要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全面分析研判,认真梳理每月工作推进情况,分别于每月 27 日前报送至县营商办。以便总结工作经验,提炼特色亮点,做好对上汇报。此外,为进一步抓好营商环境指标领域优化提升,实时掌握 23 个主要指标、 144 个细分指标完成情况,便于开展指标领域综合分析研判,县营商办制定了《峨山县 2023 年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指标动态监测表》(附件3 ),请各牵头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主要指标动态监测表,于每月 20 日前将最新情况报送至县营商办,附件 3 首次报送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5 日。

(四)加强考核评估。 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迅速了解核实情况,迅速开展整改行动,及时整改彻底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反馈和归档。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其负责同志,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峨山县优化营

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2 .峨山县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

台账

3 .峨山县 2023 年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指标动态监测

表附件 1

峨山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施艳芳 副县长

副组长:白金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哲瑜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期晓娇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非 非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柴金燕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 江 县发展改革局国动办副主任刘 尧 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副局长

钟林松 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白雪梅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绍兰 县司法局副局长

董荣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普云芬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一贤 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副局长

陈晓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施志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普朝洪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方 磊 县水利局副局长

周泓伶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明星洪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 斌 县应急局副局长

龙永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 岚 县信访局副局长

普学明 县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

张冬梅 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余跃宏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陈丽华 县工商联副主席

朱水平 县税务局副局长

夏彬僖 县气象局副局长

柏明强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熊海燕 人民银行峨山支行副行长

缪晓东 玉溪峨山供电局工会主席

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承担组织协调、日常监督、调查研究、日常调度等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营商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哲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江同志兼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专班原则上每月召开调度会,由专班办公室统一召集,分析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因难和问题。

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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