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1:16
收藏
详情

前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的执政理念和基本国策,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为 “ 千年大计 ” ,并将 “ 美丽 ” 纳入国家现代化战略目标中,勾画了美丽中国的宏伟愿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 “ 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 。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于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围绕建设美丽云南的目标,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划,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尤其 2021 年 10 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的成功举办,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开启新征程。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牢固树立和践行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 “ 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 ” 思路,先后出台了《中共红河州委关于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红发〔 2020 〕 1 号)和《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红发〔 2016 〕 26 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的主色调。

屏边苗族自治县深入践行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发展理念和 “ 保护与节约优先 ” “ 开发与保护并重 ” 的原则,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2019 年成功获得生态环境部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 命名。为了巩固和提升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 创建成果, 2020 年制定实施《屏边县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实施方案》, 2021 年屏边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对《屏边苗族自治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 2018-2020 年)》进行修编,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 (2021—2025 年 ) 》《云南省 “ 十四五 ”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红河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规划( 2021-2030 年)》《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规划进行了充分的衔接,以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生态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空间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生活体系、生态文化体系 “ 六大体系 ” 建设,全面巩固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擦亮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 名片。《规划》是未来 10 年乃至更长时期屏边县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宏伟蓝图的行动纲领。

目录

第一章 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一、区域概况

屏边县是全国 5 个单列、云南省唯一的苗族自治县之一,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户籍人口的 69.35% ,苗族传统文化保存和传承较完整。屏边县生物多样性丰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约占云南总数的一半及全国的四分之一,被誉为 “ 珍稀动植物基因库 ” 。

地理位置。屏边县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地处云南省南部,红河州东南部,处于中越国际大通道的咽喉部位,昆明 - 河内经济走廊上的重要节点,是通往东南亚各国的重要门户,也是历史上南方 “ 古丝绸之路 ” 的途经地。地跨东经103°24'~103°58' 和北纬 22°49'~23°23' 之间,南北长 63km ,东西宽 55km 。东面与文山州的文山市、马关县相连,南部与国家级开放口岸河口县接壤,北部与省级经济开发区蒙自市毗邻,西南与个旧市相望。滇越铁路、昆河公路以及泛亚铁路穿境而过,是云南通往越南的陆上交通要道。

社会经济。屏边县辖玉屏、新现、和平、白河 4 个镇,白云、新华、湾塘 3个乡,共 76 个村民委员会、 4 个社区, 707 个自然村, 834 个村民小组,行政区域面积 1844.19 平方千米。 2021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 12.73 万人,城镇人口 4.10万人,乡村人口 8.63 万人,城镇化率为 32.21% ,低于云南省平均发展水平( 50.05% );户籍总人口 16.08 万人,少数民族人口 11.15 万人,占总人口的 69.35% ,其中苗族人口 7.60 万人,占总人口的 47.24% 。 2021 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68.26 亿元,同比增长 8.2% (按可比价计算),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活力,三大产业比重为16.8:39.3:43.9 。

自然资源禀赋。屏边县水资源总量丰富,县境内河流总长度 333.25km ,河流总径流面积 4770.55km 2 ,年平均流量 14.52 亿 m 3 ,由于屏边县特殊的地质条件,河流过境、出境多,实际拥有的水资源量较少, 2021 年人均水资源量 10707m 3 。水资源理论蕴藏量 56.94 万 kW ,可开发利用 20 万 kW 。 2020 年森林总面积125893.33hm 2 ,森林覆盖率 68.23% ,森林蓄积量 10729260 m 3 ,单位面积蓄积量91.40m 3 /hm 2 ,天然林面积 47978.12 hm 2 、天然林蓄积量 3972572 m 3 。屏边县矿产资源发现各类矿产 20 余种,占全省已发现矿产 143 种的 13.98% ,主要有铅、锌、铁、钨、锰等有色金属矿和大理石、硅石、花岗石、无烟煤等非金属矿,大理石蕴藏量达 5 亿立方米以上,是全国少有的巨型大理石矿山之一。

生物资源。屏边县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特殊的地理位置未曾遭受第四纪冰川的侵袭,形成了以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屏边片区)为核心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异常丰富的现状。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屏边县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 2021 年)》,屏边县境内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150种,其中Ⅰ级 9 种(长叶苏铁、多歧苏铁、华盖木、文山红柱兰、暖地杓兰、长瓣兜兰、飘带兜兰、铁竹、东京龙脑香),Ⅱ级 141 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1 种,其中Ⅰ级 15 种(蜂猴、倭蜂猴、穿山甲、大斑灵猫、大灵猫、小灵猫、熊狸、缟灵猫、丛林猫、金猫、云豹、豹、黄胸鹀、凹甲陆龟、圆鼻巨蜥)、Ⅱ级 86 种。地跨河口、屏边( 14496hm² ,占保护区总面积 33.0% )、个旧、蒙自4 县(市)的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大陆唯一分布的热带湿润雨林和最完整的热带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垂直带谱,在海拔超过 2000m 的范围内立体分布着热带湿润雨林-季节雨林-山地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林-苔藓常绿阔叶林-山顶苔藓矮林。辖区内共有维管植物 292 科 1507 属 5321 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74 种,其中Ⅰ级 19 种,Ⅱ级 55 种,约占云南总数的一半,列入 CITES附录 20 种,以多种苏铁、蕨类植物,龙脑香科、木兰科为代表的特有、珍稀濒危植物众多,是世界苏铁属植物分布中心和多样性中心之一。有动物 1341 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74 种,其中Ⅰ级 10 种,Ⅱ级 64 种。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聚集了植物的古老性、珍稀性、特有性、多样性和完整性,是研究种子植物起源、系统发育、分类学及区系学的重要地区,是我国乃至世界植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被誉为 “ 珍稀动植物基因库 ” 。

旅游资源。屏边县自然及人文景观丰富多彩,有 “ 珍稀动植物基因库 ” 、 “ 天然美容院 ” 之美誉的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围山风景名胜区、玉屏山省级森林公园、滇东南唯一保存完好的史前陆地火山遗址 - 阿季伍火山口、集 “ 雄、险、奇、美 ” 为一体的珍珠洞、世界上最大的天然睡佛、九层瀑布、莲花洞石窟、白河温泉,以及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滇越铁路人字桥、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1995 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 100 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 屏边烈士林园等。此外,屏边县境内还有许多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其中包括苗族的芦笙舞、彝族的三步弦、跳掌、壮族的对歌等。这些都为屏边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十三五 ” 期间,全县累计接待游客 462 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55.94 亿元。

二、建设基础

1.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屏边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云南省委省政府、红河州委州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屏边高质量发展,狠抓落实 “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绿水青山 ” 各项工作,依照 “ 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 ”工作思路,全面加快 “ 美丽苗乡 · 森林屏边 ” 建设。先后编制实施《屏边苗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10-2020 )、《屏边县水源地保护规划》《屏边县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屏边县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屏边县县域乡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规划》、《屏边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屏边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等 10 余项生态环境保护系列规划,以及《屏边县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实施方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屏边县实施方案》( 2018—2030 年)、《屏边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屏边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 2016-2020 年)》、《屏边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屏边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同时,制定印发《屏边县关于全面建设生态县的决定》《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屏边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屏边县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质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屏边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系列文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了 “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 ” 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步伐,逐步建立健全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2. 体制机制不断创新

屏边县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屏边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 “ 拿稳、用好、增效 ” 为目标, 2020 年 8 月印发《屏边县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实施方案》,成立屏边县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将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 “ 五位一体 ” 考核体系,把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将生态文明建设各项要求细化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在全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将生态文明考核权重提高到 21% 。同时,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薄弱环节,弥补工作短板,在新起点上整体推进屏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和绿色发展导向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建设 “ 美丽苗乡 · 森林屏边 ” 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此外,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2020 年 12 月屏边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任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统筹推进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的发展理念,紧紧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禀赋,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作为云南省首批三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之一,屏边县聚焦 “ 水、果、药、旅 ” 四大产业,践行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机制,加强生态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在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加速前行。屏边县按照《云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完成《屏边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 2022-2024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保护补偿、实现机制,完善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3. 生态空间格局逐步建立

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发展。屏边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形成初步成果,划定了“三区三线”,按照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优化调整布局,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 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高位管束,逐步将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落实 “ 三线一单 ” 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红河州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执行屏边县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单元、县城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新现镇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等 8 个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保护生态空间,加大对越线行为的惩戒,强化空间环境管控、总量环境管控、水土和能源利用环境管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结合屏边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点保护区的分布特点,屏边县优化整合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409.56平方千米,占屏边县国土面积的 22.21% 。屏边县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森林覆盖率 68.23% ,较 2019 年净增 9.66 个百分点。

4. 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屏边县新现镇、新华乡以外的其他区域都位于国家层面划定的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先后颁布实施《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屏边县实施方案( 2018-2030 年)》、《屏边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实施方案》、《屏边大围山生物多样性监测方案》,从开展就地保护、林业生态建设、生态监测等方面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持续开展 “ 春雷 ”“ 亮剑 ” “绿盾”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率保持在 95% 以上。

多年来,屏边县围绕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合国内外科研院所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着力打造大围山濒危物种培育基地,对野生珍稀保护植物实施抢救保护,先后建立了大围山热带珍稀植物母本园、小型温室保存基地、珍稀濒危植物生活体验馆等各类保护基地 5 个,收集珍稀植物 800 余类,开展人工繁育 2 万余株,建立紫荆木野外回归保护小区,成功将 2000 株亮叶木莲、长蕊木兰等珍稀物种回归自然;建设金喉拟啄木鸟、密棘髭蟾等 30 个动物、植被监测样本地,动态掌握种群(居群)分布和数量变化情况,研究动态成因、评估保护绩效,加强对屏边生物种群分布、保护的研究,防范和化解生态安全风险。屏边县 “ 十四五 ” 期间将继续强化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建设,提高生态安全水平,筑牢我国西南沿边生态安全屏障。

5. 绿色发展水平较快提升

屏边县热区资源优势明显,在海拔 1000 米以下的热区土地就有 50 余万亩,建立了龙眼、荔枝种植园 20 余个,为绿色发展奠定较好基础。

“ 十三五 ” 以来,屏边苗族自治县坚持 “ 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 ” 的理念,持续大幅提升产业绿色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 “ 一个园区、三大工程 ” 建设,保持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高质量建成世界一流 “ 三张牌 ” 示范区中,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以高原特色农业为依托,发展壮大以荔枝、猕猴桃、枇杷为主的种植业 “ 十百千 ”工程,累计发展水果种植面积 38.82 万亩;在石漠化区域推广种植苹果、核桃等经济林果,实现产业培植与石漠化治理有机结合,完成石漠化治理 5.4 万亩;发展杉木、桤木等用材林 105 万亩,人均拥有 10 亩以上,呈现出 “ 村村有林木、户户有果药、家家有绿色银行 ” 的景象。在此基础上,屏边县加快推动农特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产业的发展,实现绿色优势资源的转化增值。坚持 “ 建链、延链、强链、补链 ” ,围绕园区产业定位,不断改善园区条件,完善园区服务功能,推动园区经济和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推进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构建现代工业体系。依托稀缺优质的饮用水源,重点发展火山冷泉高端天然饮用水产品,引进 “ 珍茗 ” 等知名饮用水生产企业,建设国内知名天然饮用水产业基地。依托 “ 大围山 ” 和 “ 苗文化 ” 两张名片,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 “ 旅游 +” 融合发展,充分考虑文旅融合发展客观要求,系统整合区域资源要素,以民族文化融合发展为核心,依托县域文化旅游资源,发挥特色产业优势,深入实施 “ 旅游 +” 战略,带动多产业融合发展。坚持绿色发展使屏边县经济总量实现历史性突破,地区生产总值由 2015 年的 34.22 亿元增加到 2021 年的 68.26 亿元,年均增长 12.20% 。产业结构逐渐优化,三次产业的比重由23.2:36.6:40.2 调整为 16.8:39.3:43.9 ,以 “ 绿色食品、绿色能源、健康生活目的地 ”三张牌的产业体系初具雏形。

6. 资源利用更加高效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屏边县制订《屏边县 “ 十三五 ”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将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贯穿于及建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强化用水强度指标管控,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建立重点取水户监控名录和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制度。加强重要河流生态流量确定与管控,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实施生态流量保障考核评估,对全县有泄流要求的 26 座电站均安装了监测设施并接入屏边县生态流量监测平台,实现生态流量实时在线监测。 “ 十三五 ” 期间全市用水量严格按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控制在指标范围之内, 2020 年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 2015 年下降 30% 和 2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49 以上。

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 十三五 ” 以来,屏边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坚决遏制 “ 两高 ” 项目盲目发展,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能源、土地、水资源的集约化利用程度,在经济总量快速争长的同时,实现了能耗强度的持续下降,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2016-2020 年均完成州下达屏边县节能目标任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逐年下降, 2016-2020 年累计下降 52.35%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减少,完成红河州下达的污染物减排考核目标任务。7.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屏边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标志性战役,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2018-2021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了 98.9% 以上、细颗粒物( PM 2.5 )浓度≤16 微克 / 立方米,下降幅度为 6.25% ,超额完成 2018-2021 年《红河州各县市大气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7.2% 、细颗粒物( PM 2.5 )浓度 ≤35 微克 / 立方米的考核要求。地表水 2 个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 Ⅲ 类的比例均为 100% ,无劣 Ⅴ 类水体和黑臭水体; 1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红旗水库水质优良比例为 100% ;河湖长制得到全面落实,牧羊河、红旗水库、南溪河被评为省级 “ 美丽河湖 ” 。完成《屏边县城市声环境监测点位认证技术报告( 2021-2025 )》,县城区交通噪声、区域声环境和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 100% ,全县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全县环境质量改善总体保持良好, 2019-2021年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分别为轻微变好、基本稳定、基本稳定; 2019-2021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均为基本稳定。

8. 生态文明系列创建成效显著

屏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县 7 个乡镇已全部成功创建为 “ 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 ” ,创建 “ 州级生态文明示范村(社区) 68 个 ” ,云南省环境教育基地 1 个,省级绿色社区 4 个、省级绿色学校 4 所、州级绿色学校 6 所。屏边县自 2016 年开展生态文明创建, 2019 年成功获得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 称号,为红河州首家。 2020 年 2 月州委、州人民政府对屏边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给予 1000 万元奖补资金, 2020 年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要求,编制完成《屏边县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实施方案》,着力巩固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 创建成果。

第二章 生态文明建设形势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仍需进一步深入

近年来随着 “ 国家卫生县城 ” 、 “ 省级文明城市 ”“ 云南省美丽县城 ” 的成功创建,屏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基本得以补齐。但是乡镇及广大农村的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尤其是农业、环保设施建设滞后,存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偏小,没有开展农药利用率试验,对全县农药化肥利用率情况掌握有限,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效果不明显等情况,农村人居环境尚有较大改善空间。

2. 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恢复进度缓慢

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红河州对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恢复工作统筹不够,整改目标不明确,屏边县涉及 22 座,屏边县制订《屏边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全部纳入生态修复范围。屏边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成因较复杂,责任主体单位不明确,存在修复资金缺口较大,时间紧迫的问题。

3.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尚未形成

随着水、大气、土壤等重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环保监管、污染治理投入、治污技术手段、政策制度保障等各方面的需求将急剧增加,然而目前环境管理能力相对滞后,健全的环保机制、政策和手段体系尚未全面建立,环保技术、资金保障仍相当不足,基层环保高水平人员严重欠缺,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问题。跟当前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问题的手段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完善,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尚未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依法共治合作的格局尚未建立健全,对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是一大挑战。

4.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 品牌带动辐射效应有待增强

2019 年 11 月屏边县成功获得生态环境部 “ 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 命名,标志着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走在红河州、云南省前列。屏边县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 “ 拿稳、用好、增效 ” 为目标,印发《屏边县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将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 “ 五位一体 ” 考核体系,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赢。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以下方面不足:少数建设指标保持稳定达标和持续改善有一定难度,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化肥农药利用率等,主要原因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统计核算方式变更、抽样调查覆盖率有限等;自然资产的保值增值、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能力有待提高;建设绿色金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严格执行、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探索长效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 品牌带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城乡人居环境的提升与改观、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辐射效应有待增强。

5. 生态空间管控尚不完善

一是生态保护区域的生态系统服务效能并未真正体现。屏边县生态用地总量大,生态空间分布广泛,然而总体上利用效率不高,对生态功能价值发挥方面重视不足。有林地整体质量不高,植被的建设和保护大多停留在植树造林、绿化荒山阶段,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和水土保持能力并没有随着绿化面积的增加而大幅度提高。二是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尚不完善。全县虽已完成 14 条河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大多数河流尚未划定水域岸线空间,部分河流存在河道水系廊道破碎化,城镇建设侵占水生态空间的现象依然存在。目前实施的河道治理多从防洪、截污等功能考虑,未能从生态环境整体效益出发,保护成效尚未完全显现。三是生态空间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城乡发展不均衡,城乡互动格局仍需完善,要素融合机制有待健全,生态空间保护的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在信息化建设、基础测绘服务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

二、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机遇

1. 生态文明建设的机遇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刚刚结束的二十大指出: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

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经济社会加快绿色转型,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合力进一步增强,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迎来了更好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希望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全面开启。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资源高效利用制度、绿色发展路径实践中探索和总结经验,统筹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鼓励各县市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行 ” 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已呈全面铺开态势。

屏边县委、县政府确立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屏边高质量发展方针,狠抓落实“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绿水青山 ” 各项工作,以“ 美丽苗乡 · 森林屏边 ” 建设为目标,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9 年成功获得红河州首个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 称号。在着力巩固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 创建成果的同时,屏边县深入贯彻落实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机制,积极探索 “ 两山 ” 转化路径及屏边模式,为屏边县创建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行 ” 实践创新基地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将屏边建设成为 “ 两山 ” 理论转化的典范。

2. 重大战略叠加发力的趋势更加明显

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背景下,国家和省、州加速培育新动能,随着国家 “ 一带一路 ” 、长江经济带、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等发展战略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 )的签署,沿边开放将成为新的发展热点。屏边有着衔接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的优势和作用,沿边开放的深入推进为屏边发展注入活力。在高质量建成世界一流 “ 三张牌 ” 示范区中,突出生态优先,抓好特色产业补位, “ 内引 ” 推进 “ 外联 ” ,助力屏边承接外向型轻工业产业转移,发挥交通物流枢纽功能,引进新型、现代化的商贸经济模式,推动产业转型,带动屏边物流产业、旅游产业起步腾飞。随着滇南中心城市的快速崛起,泛亚铁路开通、蒙屏高速公路通车,赋予屏边高质量跨越发展的优越区位条件,为屏边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3.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对屏边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机遇

云南是中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也是全球 34 个物种最丰富且受到威胁最大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是中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屏边县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誉为 “ 珍稀动植物基库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占云南总数的一半及全国的四分之一,特有、珍稀物种数量居国内前列, COP15 大会为世界了解屏边的生物多样性提供了展示平台,也为屏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带来更多路径和机遇。屏边县将以 COP15 为契机,积极参与共建地球命运共同体行动,发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的屏边功能,拓展大会后续效应,进一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4 . 体制机制改革红利惠及生态环境保护

随着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省级以下环保机构垂改等改革陆续到位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保障。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提高环境治理水平,需要综合施策,需强化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生态环境风险意识,建立从严从紧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构建多元共治的生态治理体系,形成多方参与的生态环境共治模式。

(二)未来挑战

1. 资源环境约束压力进一步加大

屏边县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 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 ” 是既定方针,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中保护当先。而《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屏边县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到 2025 年,地区生产总值在 2020 年 61.04 亿元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 120亿元,年均增长 12% ,增速高于全州平均增长水平。《纲要》同时也要求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态优势进一步巩固,积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成为全省绿色发展标杆。因此,屏边县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日益突出的局面,生产生活空间挤占生态空间的问题将长期存在,资源环境约束压力进一步加大。

2. 生态敏感,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存在较大压力

屏边是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产业发展受到限制。一方面,屏边县经济体量较小, 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在红河州 13 市县排名第十二位,经济总量仅占红河州总量的 2.52% 。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以三产融合为特征的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庄园、田园综合体。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步伐缓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慢,以特色水果、中药材为主的高原特色农业尚处于发展阶段,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广环节较薄弱。工业发展以资源型重工业为主,大多属于初级产品,附加值低,上下游产业的重组融合衍生发展不足。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有力支撑, “ 水产业 ” 、旅游产业辐射带动弱,靠农业和传统工业发展的模式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导致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存在较大压力。

另一方面,红河州特别是南部地区产业同质问题普遍,地区竞争进一步加剧,屏边如何在同类县域经济中保持发展优势、追赶标兵,如何发挥资源要素禀赋,趋利避害,强化城市协同,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业同构,仍是摆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前的一个难题。

3. 区域发展不平衡

屏边县经济总量小,缺乏上规模的支柱产业,城镇化水平不高,县城区和重点小城镇发展规模小、层次低,生产要素集聚效应不明显。 2021 年常住人口 12.73万人,城镇化率为 32.21% ,分别比全省( 51.05% )、全州( 47.7% )低 18.84% 、15.49% ,在红河州内南北差距、城乡差距等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南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

第三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屏边“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理念,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牢固树立 “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 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让绿色成为屏边最亮的底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锚定国家2035 年美丽中国建设的远景目标,以及云南省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目标,统筹推进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屏边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 “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 的理念,在资源开发与节约中,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环境保护与发展中,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生态建设与修复中,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

因地制宜,彰显区域特色。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不贪大求全,不盲目攀比。通过规划编制,选择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作为突破,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规划要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相衔接。规划目标与措施应尽可能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

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观和大生态观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地开展,坚持 “ 山水林田湖草 ” 系统治理,针对客观存在的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水土流失和石漠化问题突出、森林生态系统干扰破坏严重等问题,对山、水、林、田、路、房、厂进行统一规划、集中整治、综合治理,逐步形成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系统。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以人为本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持和提升环境质量,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深化生态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党委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统筹辖区内相关资源,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充分发挥公众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与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创建生态文明的各项活动,开创政府主导和全民参与紧密结合的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三、规划定位

深入实施 “ 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 ,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进行、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同步提高,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和消费模式,促进绿色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巩固提升屏边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积极创建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实践创新基地,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云南省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为起点,以保障自然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为基础,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体系,聚焦 “ 水、果 ” 两大产业,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化成功路径,在省内引领、示范、推广;围绕大围山“珍稀动植物基因库”,以屏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为重点,提升屏边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把屏边建设成西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样板,为珍稀濒危动植物保留较完整的栖息地和种质资源,为抢救性保护积累成功经验,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可借鉴的 “ 屏边模式 ” 。

本规划作为屏边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的抓手,是屏边县 2021-2030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指引和总纲,在明确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宏观战略、确定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部署、建立生态文明体系、强化生态文明统筹协调等方面将发挥指导性作用。同时,本规划及其实施情况是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复核以及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创建及复核的重要依据。

四、规划范围及期限

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屏边县全境,包括 4 镇 3 乡共 7 个乡镇,即玉屏镇、新现镇、和平镇、白河镇和新华乡、白云乡、湾塘乡,下辖 76 个村民委员会, 4 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707 个自然村, 834 个村民小组,国土总面积 1844.19 平方千米。2. 规划期限

《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期限为 2021-2030 年。其中,近期

2021-2025 年,中远期 2026-2030 年。 2020 年为规划基准年,指标数据更新到 2021年。规划目标、任务、工程以近期( 2021-2025 年)为主,展望到 2030 年。

五、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着力打造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的生态空间体系、以绿色发展为特征的生态产业体系、以防治结合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生活体系、以多元共治为目标的生态制度体系,将屏边县建成 “ 国土空间布局合理,发展模式绿色高效、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方式低碳节约、生态制度完善健全、生态文化鲜明繁荣 ” 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样板。确保完成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指标的同时,围绕重要指标及特色指标不断提升。积极创建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实践创新基地,探索 “ 两山 ” 转化路径之屏边模式,将屏边建设成为 “ 两山 ” 理论转化的典范。以屏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以屏边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廊道和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区建设,使屏边“珍稀动植物基因库”声名远播,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立健全屏边县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保护补偿、实现机制,完善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同时,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屏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深入推进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健全碳排放总量和强度 “ 双控 ” 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2. 阶段目标

近期目标(到 2025 年):对照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从差距较大的领域入手,以农村 “ 两污 ” 设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为建设重点,支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基础设施短板有效补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及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屏边县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并延续命名,努力创建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实践创新基地。将屏边县建设成为 “ 两山 ” 理论转化示范区、“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 样板。规划到 2025 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较大成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50% 以上,培育 3~5 个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生态产品品牌。

中远期目标(到 2030 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不断巩固提升,基本实现生态文明现代化。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和持续改善,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基本建成 “ 美丽苗乡 · 森林屏边 ” 。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基础上,适时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 GEP )核算,将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与政绩考核制度,并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提供生态资产评估的基础与依据。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 “ 双控 ” 制度,使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3. 国家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目标值

根据环办生态函 [2021]275 号 “ 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 、环办生态函〔 2022]337号《关于开展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 云南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 > 的通知》(云环发〔 2022 〕 21 号),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整合为 43 项,包括 2 项特色指标,现状及目标详见表 3-1 。

表 3-1 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现状及目标

第四章 规划任务措施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1.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1.1 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根据《屏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环境总体规划等 “ 多规合一 ”工作。严格按照划定的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立统一的城市空间发展和管理平台,实现“一张图纸严格管控”和“一个平台协同管理”。

健全国土空间开发制度。按照 “ 山水林田湖草沙 ” 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对草地、森林、河流、湖泊等生态空间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转变用地性质。

1.2 强化环境准入机制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红河州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管控要求,优化屏边县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强化 “ 三线一单 ” 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指导作用。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对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约束要求。

探索制定全县差别化环保准入机制。针对各乡镇、产业园区、功能组团等,完成差别化生态准入政策研究工作,落实差别化准入政策。发挥环境保护政策的约束激励作用,强化环境保护的分类指导,实现产业布局与生态格局相协调、发展规模与环境条件相适应、产业入园与集中治污相统一、行政约束与政策引导相结合的预期目标。

1.3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体系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机制建设。依托省、州、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加强应急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专门储备、企业代储备等多种形式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设环境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提高区域综合保障能力 ;完善县级应急预警机制 , 健全以政府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并规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测报、信息发布、部门协作、县区联动、措施落实、社会参与等应急响应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提高企业环境应急能力水平,规范重大风险源企业防控体系建设。

建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体系。完善 “ 事前、事中、事后 ” 全过程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整合相关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资源,完善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开展屏边县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相关技术文件和管理手册,指导各乡镇、各企业提升应急能力、规范应急准备与响应,分类分级开展基层环境应急人员轮训。加强屏边县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2. 完善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2.1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采用国家统一开发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县级自然资源登记信息数据库。实现自然资源登记成果的统一管理、信息共享,以及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国土调查、专项调查信息的实时关联。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明确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主体代表,细化授权相关职能部门行使所有权的职权范围,落实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地位,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充分分离,明确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归属和权责,落实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 三权分置 ”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 “ 三权分置 ” ,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对湿地等保护区的集体土地,通过征收、流转和协议等方式调整土地属权。

健全自然资源产权保护制度,尊重和保障自然资源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在符合用途管制及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保护自然资源使用权人的自主权,允许自然资源使用权人根据自然资源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

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空间规划体系,将用途扩大到林地、草地、河流、湖泊、湿地等所有自然空间,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建立自然资源开发许可制度和用途转用审批制度,严格保护自然资源。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实特殊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将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健全林地管护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林地管护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与监督服务效能,确保林地资源安全。

2.2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采用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新技术工艺。建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产业结构和经济体系,采用先进实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2.3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制机制

通过云南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保护补偿、实现机制,促进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逐年上升。

建立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体系。构建 “ 云端屏边 ” 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立生态产品品牌运营机构及 “ 云端屏边 + 产业品牌 + 企业品牌 ” 三位一体品牌体系,加快打造 “ 火山泉、云上果 ” 系列子品牌。精心维护生态品牌。围绕种植、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运营管理、销售等环节,开展 “ 云端屏边 ” 公用品牌管理、评定和使用标准制定,加快建立屏边重要生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屏边生态产品 “ 一物一码 ”查询、营销、管理等综合溯源平台,并与省级市场监管平台联网。全面推广生态品牌。加快推进融媒体中心融合发展,启动 “ 践行 ‘ 两山 ’ 理论、建设美丽屏边 ” 大型主题活动,并指导屏边县在县级各媒体平台开设同名专栏。探索生态产品收益分成模式或公益广告方式,采取线上与融媒体、自媒体合作、线下积极参加各类展会、展销活动,提升品牌曝光率和知名度。

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和价值评价机制。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在精准掌握屏边县自然资源底数的基础上,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逐步推进水流、森林、山岭、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的信息化管理,指导屏边县制定县域自然资源资产 “ 一张图 ” 。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和适宜区区划调查。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技术等数字化手段,围绕 “ 水、果 ”等重点领域,逐步摸清生态产品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适宜区等,形成《重点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成果报告》,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构建生态产品动态监测体系,探索建立生态产品突发风险预警分级和应急预案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明确重点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数据来源、采集频率和统计方法等,推进屏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 “ 水、果 ” 等生态产品价格监测制度,逐步推动县域各类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实施生态产品价值考核制度。积极争取屏边作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弱化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等部分经济发展类指标考核,重点考核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保护成效等方面指标。适时推进 GDP 和 GEP 双核算、双评估、双考核工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利益导向机制。建立企业生态经营信用打分体系,探索提供差异化优惠服务和金融服务。探索建立个人日常生态积分体系,根据积分情况在各个商业消费平台提供联合激励性措施,激励生态产品保护和消费行为。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完成林业不动产登记工作,完善林业不动产抵押、配套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依托林地经营权、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权开发专项信贷产品,积极推进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林业生态价值最大化。支持绿色保险创新,引导保险资金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

2.4 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

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建立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实现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严格实行垃圾分类及回收制度,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对复合包装物、电池、农膜等低值废弃物实行强制回收。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相关原材料消耗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资源再生产品。完善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落实并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制定循环经济技术目录,实行政府优先采购、贷款贴息等政策。

3. 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3.1 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管理机制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展河流、湖泊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国土绿化行动。从生态功能维护,城乡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岸线保护等方面统筹设计全县不同河段、不同生态系统类型和不同功能区的环境功能提升和生态保护策略,完善全县生态环境管理机制。

3.2 贯彻生态资源管护制度

严格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将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

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态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3.3 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缩小非公益性用地划拨范围,建立未利用地有偿出让制度,明确未利用地开发的前提条件。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协议出让,完善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提高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比重。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方式,规范出让收益管理。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构建低成本、可持续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补偿方式和范围,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联防共治的运行机制。

3.4 探索建立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机制

探索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下的绿化增量、清水增量等责任指标交易实现方式,合法合规开展森林覆盖率等资源权益指标交易。全面推行林长制,开展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等项目,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积极发展生态林产业,推进碳汇造林试点,建设碳汇林 2 万亩。

4.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按照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总要求,依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县、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完善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加强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快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地,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成本。按照《屏边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压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县级有关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推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按照《红河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全面执行河(湖)长制、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严格执行《屏边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严格考核问责,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依托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林长制日常监管巡查和违法举报奖励制度,确保“林长制”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由屏边县督查考评中心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屏边县 “ 红黑榜 ”考评重要内容,把 “ 林长制 ” 考评结果与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能上能下等相结合。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常态化,推动林业碳汇等生态产品通过碳市场实现生态价值,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为 “ 碳达峰、碳中和 ” 目标作出贡献。5. 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强化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环保 “ 党政同责 ”和 “ 一岗双责 ” 责任制。深入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全面抓好中央环保督查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查及回头看以及各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全县环保督查机构和制度,压实督查整改工作责任。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对公开信息的全面和准确性负有法律责任。积极推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工作,落实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赔偿工作,及时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赔偿工作。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地方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在国家和省级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企业环境诚信档案制度,依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由相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强化 “ 双随机、一公开 ” 环境监管模式,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实行 “ 谁考核、谁监测 ” ,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便携化、信息化水平,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1.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1 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加强以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推进《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屏边县实施方案( 2018—2030 年)》《屏边大围山生物多样性监测方案》的实施,并通过职能部门加强管理、专职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巡察等方式开展监测保护工作。开展全县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与评估,掌握野生动植物资源变化与外来物种入侵动态,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观测体系。继续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珍稀植物繁育基地、鸟类监测定位站点,推动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心,最大限度保护物种资源。强化自然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修复生物生境和栖息地。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开展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生物廊道、保护小区建设,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健全生物安全防范体系,健全外来物种入境监测预警体系,对全县水源保护林区以及省道、国道两侧 1千米范围开展调查并实施重点监测。

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建立健全屏边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采集、交易、利用野生三七、石斛等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行为。到 2025 年,提出受威胁的具体物种种类及其生境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方案,就地、近地或迁地抢救性保护措施及设施基本建成,确保受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加强杜仲、三七、野生稻的种质资源保存,适当条件下进行野外回归,促进野外种群恢复。

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积极融入省、州生物多样性数据共享体系,配合建设生物多样性智慧监管平台。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教育。

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增加经费投入,加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调整管理机制,县级、乡镇设置专责负责人员。明确涉林涉草行政执法专责队伍,确保 “ 案有人接、案有人办 ” ,及时受理涉林涉草刑事案件。在确保生物安全前提下,积极邀请有关领域专家学者调查、研究、讲学等,加强与科研单位、院校合作,提升野生动植物研究水平。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组织开展屏边特色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与编目。发掘整理传承与生物多样性相关民族文化,创新民族文化与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

强化生物生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生物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对外合作交流管理,严厉打击走私、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启动外来入侵生物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调查,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监督,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生物防控成效评估。加强生物技术的环境安全监管。

1.2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

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巩固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 创建成果,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加快屏边县 22 座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扩大生态产品供给。围绕 “ 绿色经济立县 ” 发展战略,紧扣 “ 百万亩绿色工程 ” 发展目标,切实打造 “ 天然氧吧 · 森林屏边 ” 。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等生态工程。稳步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城市面山、交通沿线、重要湿地周边和水源区的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推进国土山川绿化,治理水土流失,加强水源涵养,切实提高林草覆盖率,扩大生态容量。优先开展蒙屏高速、昆河公路、滇越铁路、河谷、水库及城镇的面山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开展新现河、南溪河流域生态脆弱地区的森林生态建设。加强云洞省级湿地公园和花坝子省级湿地公园的保护和水生生态修复,提升湿地保护和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构建生物安全监管体系、病虫害防治体系、防灾减灾管理体系、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等。

加大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切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以保护和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生态修复措施,对生态退化严重区采取封禁措施,持续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地破碎化的孤岛之间的连通性,保留有利于动物的季节性迁徙、觅食、寻偶和基因的交流生物交流通道,增强区域生态系统保护的完整性和系统性,防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 “ 孤岛 ” 化。,强化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妥善处置自然保护区内林下种植问题,逐步清退林下草果种植,遏制破坏天然林资源行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加快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到 “ 十四五 ” 末,全县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保持 95% 以上。加快矿区、破损山体和灾毁林地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强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到 2025 年完成全县 22 座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在国土绿化、生态修复等过程中优先选用适应性好的本土乔灌木。

1.3 完善生态监测体系

构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配合省、州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监测网络,实现常态化监测。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强化与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协同,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配合省、州开展 “ 绿盾 ”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帐。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禁食野生动物、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等生态保护监督检查。强化对开矿、修路、建设、围填、采砂等破坏湿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线等行为的监督。

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配合省、州开展典型区域生态系统调查评估,评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成效,加强实施修复过程中生态质量、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

1.4 加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监管

屏边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区域为开展就地保护、林业生态建设以及开展生态监测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的重点区域,即自然保护地、保护小区、生态脆弱敏感区以及保护区周边的社区综合发展区。

自然保护地:屏边县的自然保护地为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屏边县辖区)、屏边大围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屏边玉屏山省级森林公园、屏边云洞省级湿地公园和屏边花坝子省级湿地公园。该区域是屏边县生物多样性最为富集的区域,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区域。

保护小区:屏边县现有的自然保护小区为野生三七原生境保护点、国有林场、低海拔珍稀濒危植物园。保护小区作为自然保护地的重要补充,对屏边县某些重要物种集中分布但没有条件建立保护区的区域进行保护,在迁地保护、近地保护和就地保护等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生态脆弱敏感区:屏边县生态脆弱敏感区主要分布在南溪河、新现河和那么果河沿岸河谷。该区域石漠化和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开展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是增强屏边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重要手段。

保护区周边社区综合发展区:按照屏边县自然保护地分布情况、人口分布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屏边县的保护区周边社区综合发展区划定为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屏边片区及其周边 3km 范围内的社区。屏边县大围山周边居民多为农业人口,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对生物多样性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带来较大压力。努力推进该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示范,减少老百姓给生物资源带来的过度压力,是有效开展屏边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保证。

到 2025 年,全县重点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丧失与流失趋势基本得到遏制。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与评估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趋于规范,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初步建成,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县重点区域退化生态系统得到逐步恢复,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效果更加显著,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2. 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2.1 统筹推进 “ 三水 ” 共治

深入开展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按照 “ 保护好优良水体,整治不达标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 的总体思路,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确保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整体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屏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实施,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计划、河道生态修复等多渠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结合实施河(湖)长制,构建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体系。到 2025 年,三岔河汇入处、新现河与蚂蚁河交汇处 2 个省控断面稳定达到《云南省水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确定的 Ⅲ 类水质目标;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达标率 100% ,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强化水资源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推进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 “ 双控 ” 管理。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加快推进城乡水资源一体化管理和运营,统一规划和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和非常规水资源。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中水回用的鼓励和引导, “ 十四五 ” 期间,力争实现经济社会用水总量零增长或负增长。

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水生态环境管理从以水污染防治为主向“ 三水统筹 ” 转变,实现 “ 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 ” 的目标。通过减排和增容统筹好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分别以保障生态流量、维护河湖生态功能需要和有针对性的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重点进行突破,通过保障人民饮水安全、强化污染减排、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等任务,确保屏边县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入河排污口名录,建设入河排污口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排污口在线监测能力,实施入河污染源、排污口和水体水质联动管理,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2.2 强化水环境分类分区管控

严格按照《红河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确定的屏边县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及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管控要求,强化水环境分类分区管控。

2.3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狠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推广生态种植模式,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逐步改善农业面源污染现状。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就地还田、生产有机肥、发展沼气等方式,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力度,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鼓励企业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减少源头水污染物产生。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 安装、联网、运维监管 ” 三个全覆盖工作,强化对涉水排放工业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集中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及监管。

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加快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稳定运行及二期工程的建设进度,同时对屏边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关停,加强污水处理厂运维及监管,确保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及各乡镇城镇污水处理厂保持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面推进县城建成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快制订屏边县城区管网改造方案并逐步实施,推进老旧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力争 2023 年底完成老城区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启动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工作,切实提高污水收集效率。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真实施《屏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逐步提高屏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开展协同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加快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及力度,保证 “ 屏边县南溪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屏边县新现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 “ 屏边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 屏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 屏边县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 屏边县农村公厕改造建设项目 ” “屏边县 2023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等重点项目资金的落实。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恢复水生态。把农村环境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行动结合起来,做到 “ 抓点、带线、促面 ” ,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

系统推进城乡水系综合治理。开展城市内河综合治理,对城区河道实施整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常态化补水活水,杜绝出现黑臭水体。持续推进农村生态塘库、生态沟渠建设,促进农村河库塘渠天然生境恢复。

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釆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的防渗情况排查和检测,确保 “ 十四五 ” 期间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2.4 积极推动水生态恢复

强化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加强全县二级以上支流地表水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科学调蓄河库水位,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统筹生态流量(水位)底线及水库调度管理等相关要求,初步建立生态流量监测、评价与保障机制。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探索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推动建设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再生水利用,将再生水广泛用于城市河湖补水、道路喷洒、湿地补水等城市生态环境用水领域,强化集中式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配套回用管网的建设,提升尾水水质,扩大尾水再生利用的途径。

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重点水域逐步实行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合理确定河湖生态缓冲带范围及管控要求,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对不符合水源涵养、水域、河湖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对重点流域及重要河湖及水源涵养区等生态空间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

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保质保量建设和管理好屏边县牧羊河溪流湿地公园,修复退化的湖泊湿地,通过生态补水工程增加湖泊湿地面积,改善湿地生态环境,恢复自然生态系统,沿河打造自然河流湿地,营造亲水生态空间。根据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要,在污水处理厂下游、支流入干流口、河湖入口、重点点源排放口等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提升水质,确保重要河湖水生态安全。

3.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3.1 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协同开展 O 3 和 PM 2.5 污染防治。屏边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虽然保持较高水平,但呈现逐年轻微下降趋势,主要超标项目为 O 3 、 PM 2.5 。统挥发性有机物( VOC S )和氮氧化物( NO 2 )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质,在高温和强光照条件下极易发生化学反应生成臭氧。统筹考虑 PM 2.5 和 O 3 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大对施工工地扬尘、餐饮油烟污染监管,增加城市道路洒水(雾炮)降尘及降温频次。

优化污染天气应对体系。加强以磷化工为重点的废气排放监测。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提高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实现城市 7—10 天预报, PM 2.5 和 O 3 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提升。完善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管控,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

3.2 持续推进污染源治理

实施重点行业 NOx 、 SO 2 等污染物深度治理。加强对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两套尾气余热利用装置以及其余工业锅炉 NOx 、 SO 2 排放监管。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 VOCs 治理。以磷化工、油品储运销 2 个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 VOCs 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实施 VOCs 排放总量控制。

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 “ 六个百分百 ” 要求,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强化公路交通、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城市裸露地面、粉粒类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3.3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控制工业噪声。严格按照《屏边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布局工业类项目,原则上建设项目须入园,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规范管理建筑施工噪声。严格建设审批,执行建筑噪声施工许可证制度。将建筑噪声控制纳入环评和排污申报内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期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实施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减降城市交通噪声。严格按照《屏边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合理规划不同等级的城市道路两侧声环境敏感区及隔声设施,加大对道路的修护,环境噪声超标路段设置声屏障,在城市噪声敏感区域增加限速、禁鸣标牌,加强公路交通干线、铁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加强对敏感区域交通噪声的监测和管理;采取分流措施,控制城市主干道的交通流量,减轻交通噪声污染。

综合整治社会生活噪声。加强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防治,重点整治现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扰民投诉突出的 KTV 厅、迪吧等娱乐场所。新建的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 “ 三同时 ” 制度。

4.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4.1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实施二氧化碳排放碳达峰行动计划。在云南省、红河州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发布后,结合云南省和红河州有关的政策、发展定位和屏边县自我发展需求,尽快制定屏边县碳排放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县级达峰时间表和路线图。从 “ 源头节能减碳 ” 、 “ 管理节能减碳 ” 、 “ 技术节能减碳 ” 、 “ 社会节能减碳 ” 等角度开展碳排放控制措施。到 2025 年,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完成州下达的任务。

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编制屏边县低碳发展规划,发挥综合引导作用,统筹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节能降耗、增加碳汇等工作,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资源权益交易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鼓励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4.2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推动磷化工行业节能降耗,严格产能置换监管,提升系统电气化水平,强化先进低碳技术应用,推进能效对标活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强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全县交通运输结构,推广应用新能源绿色环保公共交通车辆。以热点旅游目的和高速公路为重点,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建立健全绿色建筑体系,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水平,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到 2025 年,力争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鼓励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业发展,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的甲烷、氧化亚氮排放。推进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5. 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5.1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调查及研究,建立耕地土壤污染清单,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实现污染源精准管控。

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动态更新屏边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强化矿山尾矿库环境监管,加大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固体废物污染。加强企业拆除活动监管,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5.2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以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力度,突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耕地的用途管理和风险管控,依法科学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到 2025 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强化建设用地风险防控。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纳入城镇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到 2025 年,全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6. 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6.1 提升固体废物风险防范能力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与利用能力。在全面掌握全县危废产生、转移、暂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健全危险产生和经营单位登记监管,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格落实申报、转移制度,严肃查处违法收集、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强化医废管理的监督考核,逐步完善 “ 县抽查、乡镇检查、企业自查 ” 的三级联查环境监管机制。完善辐射源管理机制及闲置或废弃放射源收贮存管理制度。推进历史堆存和遗留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作。

强化一般固体废物风险防范。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作,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加大对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全面建立屏边县工业固废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格控制工业固废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持续开展 “ 清废行动 ” ,加强对重点工业固废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控。6.2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

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力度。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按照《红河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文明城市、 “ 美丽县城 ” 、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建设配套便捷的垃圾分类收储设施,制定管理办法及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积极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综合利用。

严格贯彻 “ 限塑令 ”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按照省、州 “ 限塑令 ” 安排部署,推动 " 禁白限塑 " 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禁止生产、销售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完善激励制度,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集中,将其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进行分选、加工、再利用,从而实现建筑原料—— 建筑物 —— 建筑垃圾 —— 再生原料的循环模式。

严格渣土车清运流程管理。加快建设渣土车 GPS 管理系统,对渣土车在工作过程中进行全程有效的监管,并记录渣土、垃圾处理、运输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1.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1.1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最新《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屏边县定位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热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扩大生态产品供给,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安全。实行保护为主、限制开发的方针,支持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提供生态产品上来。持续推进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移民迁出区,通过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等方式转化为生态空间。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通道,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发展“生态 + ”或“ + 生态”产业。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能力。健全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屏边县应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相关要求,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严格环境准入、环境标准、总量控制、环保考核等管理措施,强化屏边县政府管控与约束,规范开发建设行为。立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加强以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为主体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建设与保护,按照严控污染、优化发展的原则,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科学利用工作。

1.2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立足屏边县国土空间现状及资源环境禀赋和承载能力,科学合理编制屏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突出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 一张图 ” ,搭建全县国土空间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严格“三区三线”的约束性,保障 “ 美丽县城 ” 建设范围严格控制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有序启动各乡镇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和乡镇(街道)村庄布点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与社区建设、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衔接。实行空间治理,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健全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1.3 优化县域城镇空间布局

屏边县属于人口流出县市,输出劳动力数量巨大,随着城镇化和服务产业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必须充分考虑吸引和吸纳回流人口的各方面需要,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区域间经济差距,强化县城在整个县域中的中心主导地位,优化调整城镇等级体系,实现资源的合理统一配制和综合部署。

1.4 优化县域产业发展布局

形成“一核,两区,三带”村镇体系空间布局,即以县城扩展、提升功能为核心,以滴水苗城开发为重点,加快新现、白河、和平三个中心集镇建设。以主体功能区为条件,新型城镇化为主线,产城融合为导向,快速交通体系为依托构建城镇体系,优化产业布局。

一核:即玉屏县城,是屏边政治、经济、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的发展中心。以强化县城辐射带动功能为核心,突出“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擦亮大围山国家公园、苗族文化两张名片,实施滴水苗城、城市更新建设等工程,将屏边县城建设成为城景一体的5A 级民族特色精品旅游小镇,使之成为推动屏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山”理论转化的新引擎。

两区:以南溪河为界,划分为东、西两个片区。东片区(新华、和平、白云、湾塘)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当地特点,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养殖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西片区(新现、玉屏、白河)重点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巩固猕猴桃、枇杷、荔枝等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农庄休闲观光旅游,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各具特色的生态小城镇,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三带: 以地域划分为主导,经济概念划分为辅。分为南溪河流域经济带,重点发展热区经济作物、储藏、运输为一体的特色产业,是屏边未来乡村振兴的核心经济带;新现河流域经济带,重点发展特色旅游和休闲观光农业;芷白公路经济带,重点打造以种植业三个“十百千”工程为代表的高原特色农业产业。2. 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夯实屏边县高质量发展基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强化底线约束,优先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

2.1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屏边县属云南省三屏两带区域中的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地带、国家重点功能区中的滇南生物多样性维护地带,屏边县优化整合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09.56km 2 ,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22.21% 。屏边县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

结合屏边县国土空间规划,尽快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一张图 ” 。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已有的交通、通信、能源管道、输电线路等线性基础设施,合法矿业权,风电、光伏、海洋能设施,以及防洪水利等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严禁扩大规模。将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作为各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重要内容,修复受损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2.2 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根据屏边县 2022 年划定的“三区三线”套合结果,屏边县耕地保护面积为29.39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 15.16 万亩,完成省州下发的全域和坝区稳定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任务要求。全面贯彻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保护措施,推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到人、落到地块”,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到 2030 年,屏边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 101.05km 2 。

( 1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 “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 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 “ 三位一体 ” 保护,以建立健全“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为重点,巩固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逐步构建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格局,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 2 )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要求

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利益不受损四条底线 ,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及以设施农用地为名建设休闲旅游、仓储厂房等设施。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依法开展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灾毁等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或依法认定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要求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整备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坚持农地农用,禁止破坏、闲置及撂荒、植树造林、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乱占永久基本农田。

统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各类规划衔接。将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成果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内容,在规划批准前先行核定并上图入库、落地到户。推进多规合一过程中,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工作中,要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充分衔接,原则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边界。

2.3 严守城镇开发边界

严守 1.78 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防止城镇盲目扩张和无序蔓延,促进城镇发展由向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 , 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和功能结构,提高城镇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 , 实行“详细规划 + 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

3. 优化区域生态空间格局

全面保护好自然保护区、生态屏障、重要廊道、生态功能区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及自然生态环境,通过各项保护工程的实施,保护、改善和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正常运转,使保护区的生态系统更全面、稳定,各种动植物种群的栖息地结构更合理,种群数量不断增加,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到 2030 年,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占比大于等于 70% 。3.1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 “ 一屏 ” 、 “ 三带 ” 、 “ 多点 ” 的生态保护格局,维护全域生态安全,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

一屏:东南部大围山片区生物多样性屏障;

三带:那么果河生态走廊带、南溪河水土保持带、新现河生态走廊带;

多点:以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区域、各大重要水源保护地为辅的点状重要区域。

3.2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自然保护地是屏边县重要自然生态空间的主要构成,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以自然保护区为核心,以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骨干,以公益林区为生物廊道的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屏边县境内有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屏边县辖区)、大围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玉屏山省级森林公园、云洞省级湿地公园和花坝子省级湿地公园共 5 个 202.97km 2 ,主要分布县域西南区域。

( 1 )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

制定自然保护地边界勘定方案、确认程序和标识系统。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建立矢量数据库,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

( 2 )完善功能分区,细化管控要求

自然保护区按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进行分区管控,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按照不同保护对象、不同保护区类型、不同人类活动实行分区分类科学有效管理。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

4. 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

4.1 河湖岸线范围划定与管护

为切实加强屏边县河湖水域及水利工程管理保护,保障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根据红河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屏边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了南溪河、新现河、那么果河等河流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岸线利用规划编制与河湖划界工作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抓手,岸线规划及界桩的埋设意味着河湖有了管理线、保护线。规划岸线、明确界限、公示规范、责权分明,明确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加快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河湖岸线范围划定考虑沿河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岸线的资源属性和功能属性,促进沿河地区形成环境优美,人水和谐的局面。以打造水美、岸美、产业美的目标。开展生态防护带建设、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岸线清理整治工作、岸线绿化,继续强化岸线执法监督和岸线保护宣传;打造稳定安全、生态健康、景观优美的多功能型岸线。4.2 开展生态防护带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 〕 17 号)要求,积极开展河道生态体系建设,推广河道生态护坡,营造河道生态防护带。对河道现状生态林进行全面调查,根据河道管理保护相关规定,合理制定河道防护带规划。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集中连片的原则,分批分期开展实施。建设沿河库生态防护带,有效治理人为破坏,逐步恢复河流生态功能河流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和改善。

4.3 加大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探索岸线利用有偿使用

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保障河势稳定,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完善河道功能,保证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建立健全岸线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管理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好岸线利用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岸线利用有偿使用制度,明确岸线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及相关责任单位的治理保护义务,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岸线资源。4.4 加强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

与河(湖)长制有机结合,加强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将河道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强化监测手段,应用无人机、远程监视监测等实用技术,开展巡河检查和岸线利用动态监测工作,提高岸线管理效率。建立岸线利用建设项目数据库,实行岸线动态监督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对河道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补偿补救措施。

严格执行岸线管理制度,加强水利、环保、交通、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管理权限,确定责任主体,理顺岸线利用与保护的关系,维护河湖健康,促进人水和谐。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1. 推动县域经济绿色发展

严格把好产业准入关。一是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加强基本建设和重点投资项目的跟踪与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新上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和新增淘汰落后产能,严守生态红线,从源头杜绝环境污染行为。二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布局的项目,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 “ 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 ,积极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快捷服务,不人为设置审批壁垒,大幅缩短审批时限。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省级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的规定。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项目审批、备案和上报核准工作。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要求,将新产业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作为本地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对照限制类项目清单和云南省《核准目录》,做好指标性限制项目产能核实和产业类限制项目审查,该核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备案和审批,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把好产业准入关。四是强化对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约束要求。制定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依法推行规划环评和项目建设环评。

强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明确资源环境承载力与产业准入要求,制定区域产业发展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重点开发区要坚守生态底线,防止污染转移和过度开发,推动区域产业聚集化和绿色化发展。生态发展区要按照生态功能恢复和保育原则,实行更有针对性的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政策与标准,提高各类开发项目的产业和环境门槛。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面上保护、点状开发,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开发范围,禁止成片蔓延式开发扩张,保持并逐步扩大自然生态空间。科学承接产业转移,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

增加绿色供给。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行节能低碳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增强绿色供给。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制定政府绿色采购产品目录,统筹推行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建立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逐步淘汰污染严重、健康风险大的包装材料。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牵头作用,组织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

2.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2.1 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

打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 “ 三张牌 ” ,发挥屏边县立体多元气候、生态资源禀赋的特色优势,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重点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结合 “ 屏边县乡镇冷链物流仓储配送建设项目 ” 重点建设工程,以科技、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补齐产业链,提高绿色农产品深加工价值。

( 1 )完善立体农业产业结构

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按照 “ 精品化、特色化 ” 思路,大力发展立体农业,加快建设 “ 一果一药多组合 ” 重点产业体系。发展以 “ 十百千 ” 工程为重点的高品质、高效益特色水果产业。优化农业品种布局,预防山地水土流失,调减香蕉、菠萝等草本作物种植规模,逐步用荔枝、菠萝蜜、芒果等木本作物替代。大力发展名优特中草药种植业,在深山区和高海拔地区发展高价值黄精、白芨、重楼等特色中草药和砂仁等林下经济作物种植业。加快特色养殖业发展步伐,提升林下山地鸡、肉牛绿色化生产水平,恢复生猪养殖能力建设。

推进产业集聚发展。聚焦屏边荔枝、屏边猕猴桃、枇杷三大产业打造 “ 一县一业 ” ,积极争取和申报云南省 “ 一县一业 ” 示范县和特色县。按照一村一品、数村一业的格局,形成 “ 一村一品 ” 微型经济圈,重点建设 “ 一村一品 ” 示范村镇,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做好 “5 个基地建设 ” ,在南溪河、那么果河等干热河谷地带新建或提质改造以荔枝、菠萝蜜、芒果为主的热果产业基地10 万亩,巩固提升 10 万亩干热河谷现代农业基地;在玉屏镇、新现镇、和平镇、新华乡实施白肉枇杷品种改良 4 万亩、猕猴桃提质发展 2 万亩,巩固提升 10 万亩以枇杷、猕猴桃为重点的高端水果现代农业基地;在白河镇坡头村、桐子村,白云乡马马村、底土村,湾塘乡毛家村、牛碑村,和平镇白鸽村、底咪底村,玉屏镇大份子村发展以砂仁、草果、滇黄精、重楼、石斛、屏边三七为主的中草药产业,在白河镇建成阳春砂仁种植基地 10 万亩,在新华乡、和平镇、白云乡建成重楼、白芨、滇黄精种植基地 2 万亩,巩固提升 30 万亩生物药业种植基地;在新华乡师宗村、戈纪街村、河南村,和平镇六斗村、百福村、瓦乍村,白云乡解放村、里古白村,白河镇胜利村,湾塘乡阿卡村、大冲村,玉屏镇大份子村,新现镇底咪村等地区建成高端稻谷种植基地 10000 亩;新建肉牛养殖区 1 个,建设肉牛集中养殖点 10 个,以高海拔地区为重点,打造肉牛、山地鸡优质畜禽供给基地。

( 2 )统筹提升传统农业产业和新兴农业产业

巩固发展粮食等传统产业。实施藏粮于地、粮藏于技战略,巩固屏边粮食生产能力,持续稳定全县粮食播种面积,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生产能力和生产质量,着力提高耕地复种指数,提高单产,增加粮食总量,保障口粮安全。加大对中低产田的水、田、路、渠、林等综合治理力度。改善农田灌溉排水条件,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农业产业高效节水配套工程。到 2025 年及以后,常年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27 万亩,总产量 6 万吨。同时,确保 “ 两杂 ” 良种推广覆盖率在 85% 以上,先进实用技术推广覆盖率在 95% 以上。着力构建政府、市场和企业安全高效、协同运作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发展有机生态健康种植养殖业为目标,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生产标准,开展农业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制定屏边猕猴桃、屏边荔枝、枇杷等种植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和地理标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追溯制度等,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管理。加强农资打假、检验检测、农产品监管、加强 “ 餐桌污染 ” 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完善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健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

发展 “ 农业 +” 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大农业、大数据、大生态、大健康、大旅游等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屏边林下中草药种植的优势,大力发展 “ 农业 + 中草药 ” 的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充分利用 5G 网络加快 “ 农业 + 互联网 ” 的智慧农业建设,建设灌溉管网 + 物联网 + 互联网及生产环境监测、远程灌溉控制、农情监控和农事管理信息化四大管控体系的智慧系统,培育智慧农业示范产业园。

( 3 )加强农业绿色生态建设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以土地流转为契机,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新型农庄为主导的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屏边农业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

培育屏边绿色生态食品牌。以打造 “ 绿色生态食品牌 ” 为目标,着力加强屏边立体生态农业、名贵优中草药、苗药等特色优势产业塑造、营销和宣传,打造一批有国际影响力、有文化内涵的高原特色农业品牌。实施 “ 区域 + 企业 + 产品 + 产业链 ” 战略,以奖代补的形式推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的申报、管理工作,重点打造和推广 “ 屏边荔枝 ”“ 屏边猕猴桃 ” 等品牌。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农业博览会、商品展销会、推介会、产品对接会及各类比赛活动,打响屏边品牌。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抖音短视频平台、微信平台等媒体、借用名人效应、导游宣传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线上线下交易模式相结合,推出直播销售平台,发展互联网 “ 线上直播带货 ” 销售模式。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农业废弃物包装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步伐,鼓励以村小组为单位建立废弃农膜和套袋回收站、废品回收箱和废弃物分拣点。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行生态种植和健康养殖。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引导群众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推广生物药剂、杀虫灯、黄板诱杀、蓝板诱杀等绿色防控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危害宣传,强化源头监管和治理。巩固提升传统杉木速生丰产林、桤木为主的新型速生丰产林各 30 万亩,引入新型绿色节能建材技术和设备,提升绿色化生产水平。

推动农业生态化转型。紧紧围绕 “ 生态农业 ” 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大力扶持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重点建设农副产品、林果、畜牧养殖等一批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云南一流 “ 绿色生态农产品基地 ” 。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良种示范推广。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精确定量栽培和病虫草害综合防控等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积极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认证工作,提高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比例,争创一批国优、省优品牌。

2.2 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围绕省委、省政府 “ 三张牌 ” ,依托屏边矿产、水能等资源优势,推动以资源开发为主的边疆特色工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制造业成为新引擎。

( 1 )促进传统加工业提质增效

依托县域资源,聚力园区发展,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积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以 “ 水产业 ” 为主的新兴制造业成为新引擎。

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巩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成果,延伸 “ 十百千 ”工程产业链,抓住 “ 农业加工比 ” 这个关键环节,引入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加快推进中草药、菠萝蜜、屏边荔枝、屏边猕猴桃、枇杷、甜柿等特色果品和绿色有机食品进行果汁、果脯等产品研发及加工,培育新的增长动力。强化有机认证和品牌营销,形成 “ 一县一业 ” 规模效益与产业优势,打造绿色食品加工聚集区。

推动资源型工业提升改造。巩固传统特色工业产业,加大提质改造步伐。依托大理石矿、木材资源优势,壮大建材产业,延伸产业链,引进龙头企业,促进深加工产业发展。加大以钒矿、铅锌矿为主的矿业勘探工作,为屏边工业经济寻求新的增长点。推进云南屏边磷化工的技改工作,帮助企业向上争取各类扶持政策,解决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企业增产达效创造条件。

稳步推进 “ 一园两区 ” 建设。稳步推进 “ 一园两区 ” 建设项目,增强发展后劲,以屏边县特色工业园区为抓手,重点推进屏边农特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片区和特色轻工业片区的建设,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县工业经济注入新动力。

( 2 )培育壮大新兴制造业成为新引擎

依托中草药资源和水资源,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推进水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生物制药和绿色制造,加快形成以创新为引领和全要素生产率提质为支撑的现代工业体系。

打造十亿元级水产业。充分利用大围山原始森林与地下火山岩涌泉甘露自身生态优势,紧紧围绕 “ 打好生态牌,做好水文章 ” ,大力开发屏边饮用水资源,做大做强水产业。重点做好饮用水文章,提升屏边水的品牌影响力,保障滇南中心城市用水供给。依托火山山地独特的矿物水质和特别柔软水质资源,加大对天然碱性水进行开发和综合性利用,推动水产业链延伸,提升附加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企业进行功能水、特殊人群饮用水等高端产品开发和生产。到 2025年,形成珍茗、氧森天然矿泉水等龙头企业,力争做强饮用水企业 3-5 家,树立名优品牌 2-3 个,建成亿元企业 1-2 家,全县饮用水产业年设计生产能力达 1000万吨以上,把矿泉水打造成为屏边新兴支柱产业, “ 水名片 ” 打造成为继 “ 美丽苗乡 · 森林屏边 ” 之后的一亮丽名片。

提升绿色生物制药业工业。推进医药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在中药、苗医苗药上的投入与技术研发,提升新药研发水平,推进名方名药、民族特色药方二次开发,加快形成一批创新药物,推动生物医药产业质的提升。强化龙头企业引领,完成云南大围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技改工作,培育 1-2 家生物制药企业,开展石斛枫斗、砂仁、生姜、三七粗加工和草乌甲素、黄藤素片等产品生产加工,巩固和提升屏边 “ 云药之乡 ” 的基础地位。

促进新兴产业优先发展。推进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新增新兴产业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服从片区功能划分和产业定位,防止项目布局重复散乱,促进新兴产业项目向重点园区、产业基地集中,加快形成更有区域特色、更具整体竞争力的生产力发展布局。优化对新兴产业发展的配置,突出对新兴产业发展中科技创新、人才和项目的引进、资本经营、企业培训、载体建设、平台服务等方面给予聚焦优先扶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新兴产业项目报批进度,帮助企业尽快开工,尽早达产,营造良好环境。

( 3 )实现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控制高能耗和高污染行业,改造提升优势产业,培植新兴产业,促进化工、电矿等行业低碳化改造,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环境管理认证,发展生物医药等大健康产业,将屏边县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为生态工业园区。2.3 构建绿色高效服务业体系

依托 “ 绿生态 ” 和 “ 苗文化 ” 两篇大文章,借助大滇西旅游环线、 “ 美丽县城 ” 建设契机,深度推进 “ 康旅 ”“ 文旅 ”“ 农旅 ” 三大体系融合发展,以健康为主题,以“1903 屏边国际步道 ” 为主线,以滇越铁路为纽带,以户外运动项目为支撑,努力将 “ 美丽苗乡 · 森林屏边 ” 建设成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滇南休闲康养旅游度假目的地、世界知名康养苗城。优化服务业结构,使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较快增长,积极推动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形成便捷、智慧、安全的服务体系,扩大有效供给,增强消费预期,实现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互促共进。

( 1 )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推进 “ 康旅 ” 融合。依托大围山国家公园、滴水苗城建设及滇越铁路等自然人文景观,以健康为主题,逐步建立起 “ 旅游 + 健康养老 ”“ 旅游 + 户外运动 ”“ 旅游 +森林度假 ”“ 旅游 + 民族医药 ” 等健康旅游模式,实现 “ 健康 ” 与 “ 旅游 ” 的充分融合,将 “ 康旅 ” 产业培育成为屏边的旗帜产业。强化户外运动旅游支撑,充分利用屏边清新空气、优质水源、良好生态环境以及山型地势复杂多样的特点,把原有村落、自然景观、人文景观进行联通,开发户外运动旅游产品,形成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 “ 世界级户外运动中心 ” ,推动 “ 旅游 + 户外运动 ” 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健康旅游平台建设,探索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围绕创建“ 候鸟式养老养生中心 ” 和 “ 苗医苗药健康文化中心 ” 建设,推行 “ 养老 +N” 服务新模式,推动 “ 旅游 + 健康养老 ” 深度融合。

加快 “ 文旅 ” 融合。从文化和旅游产业的供需两端入手,以绿色生态和民族文化作为全域旅游的特色亮点,依托 “7521” 文化春天工程,推进边地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非遗文化、美食文化和红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做精大围山国家公园生态文化,重点依托大围山国家公园、红旗水库、 “ 火山口 ” 的生态优势,打造森林野趣暨科考、探险、户外运动、休闲、避暑、养生、度假旅游为一体的旅游胜地。做响精品苗城民族文化,充分挖掘四个世居民族的生产生活、工艺技术、建筑风格、节庆活动等民族文化资源,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结合,提升屏边旅游品位、精神价值和人文含量。发挥滴水苗城的示范引领作用,聚焦滴水苗城特色小镇建设,围绕 “ 一心八寨 ” 、 “ 一河五景 ” ,建设以 “ 美丽苗乡 · 森林屏边 ”为主题的独特苗族文化魅力故乡。做优滇越铁路历史文化,以滇越铁路为纽带,利用滇越铁路的历史文化资源、 “ 人字桥 ” 周边的山水资源及民族文化,打造集观光、农耕体验、水果采摘、烧烤露营为一体的 “ 人字桥 ” 景区。做强烈士陵园红色文化,充分利用屏边县烈士陵园革命先烈英雄壮举,建设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的红色旅游。做新更多旅游文艺精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创新创作更多文艺精品,更好满足游客和当地群众精神文化消费需求。

促进 “ 农旅 ” 融合。按照乡村振兴和全域旅游发展要求,以 “ 一村一品、一海拔一产业 ” 农业产业发展为基础,积极开发体验式、休闲式特色庄园旅游,着力推进以屏边荔枝、屏边猕猴桃、枇杷三大高原特色农业为主的 “ 十百千 ” 工程,开发农家乐、城郊休闲游等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建设县城周边乡村休闲旅游区,依托猕猴桃庄园、枇杷庄园、荔枝庄园三大庄园经济带建设,打造开放体验式、休闲式农庄旅游和果园旅游,培育参观、采摘、生产、产品销售旅游产业链。建设风景区周边乡村休闲旅游区、民俗民族风情乡村休闲旅游区,借助 “ 苗族花山节 ” 、 “ 苗绣 ” 、 “ 花米饭节 ” 、 “ 苗族服饰 ” 等传统民俗和资源,打造苗族、壮族、彝族等民族旅游文化村,发展民族风情游、民俗体验游、村落风光游等业态,开发民族民俗特色产品。

( 2 )积极推进其他服务业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完善县域商贸物流网。进一步加大力度培育物流市场,争取打造 3-5 家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商贸物流服务企业,使得商贸物流理念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得到渗透,工商企业物流管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加快屏边农特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项目、物流中心建设,积极融入 “ 滇南中心城市 ” 半小时经济圈。构建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和完善全县农资配送中心、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名特优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白河热果交易市场,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商务贸易活动。发挥 7 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的“ 桥梁 ” 作用,发展 “ 互联网 + 农业 ” ,探索建设 “ 智慧农业 ” 商务销售平台,促进电商经济模式在农村进一步推广应用。

完善全域旅游服务网络。着眼于屏边旅游市场要素的配置,推进旅游革命,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为旅游转型升级奠定基础。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开启智慧景区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文化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屏边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培育壮大信息与科技服务业。围绕 “ 数字 ” 建设,加快基础网络设施建设,推进 5G 网络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信息化,发展壮大互联网 + 、智慧化、信息化等新业态。积极开展技术开发与转移、科技信息及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交易等科技服务,加快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大力发展教育体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事业。依托职业教育中心,大力发展教育培训业,打造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制定文化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广告、演艺、娱乐等产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加强巩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医疗、康复、保健托育等多层次医疗健康服务业和赛事表演、健身娱乐、体育培训等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高村级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室站)等养老设施的综合利用程度。

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深化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优化配置农村资源要素,推进农业生产服务和农业产品销售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提升农资配送服务水平。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技术支持体系,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水平。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连接国内外市场、覆盖生产和消费的信息网络。积极探索农业生产托管、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农村服务业发展方向,健全完善新型农村服务业与脱贫攻坚、全域旅游、城郊农业的结合。

2.4 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创新和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开展生态产品确权登记,对河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落实所有权的实现主体,明确派生出的用益物权。探索构建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体系。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价格和财税体系,对环保型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提高企业绿色生产收益。争取环境保护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生态建设项目。强化领导干部 “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 ”意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

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生态补偿及生态修复、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管理。完善污水、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发展环保市场,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机制。积极探索 “ 生态 +” 产业发展新模式,利用生态环境补偿经费引导企业和农民重点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推动生态产品向生态经济转化。继续践行 “ 两山 ” 转化模式,依托生态资源优势,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屏边模式。

2.5 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 GEP )核算试点

GEP 是绿水青山所蕴含的生态产品的价值,开展 GEP 核算可以提升人们对生态产品价值的认识,助力生态产品交易,是践行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益探索。屏边县在实体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县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可适时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 GEP )核算试点工作,将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与政绩考核制度,并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提供生态资产评估的基础与依据,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量化标尺。

3.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转变

3.1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严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全面降低能耗,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达成目标任务。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开发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在工业与农业生产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消费。到 2025 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节约优先,推进能源革命,巩固提升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建设,加快建设高效安全的电网,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强化新能源作为发展新动能的拉动效应。开发利用农村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因地制宜开发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促进农村清洁优质能源利用。广泛推行农村太阳能路灯和太阳能热水器。合理推进天然气进城入户,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规划建设便捷的充电设施。

淘汰取缔落后产能。严格控制 “ 两高 ” 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大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力度,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品装备。

强化重点领域减碳增效。贯彻落实云南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会议、碳达峰碳中和 “1+N” 政策体系,在红河州统一安排部署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加快工业领域低碳转型,加强交通运输低碳创新,强化建筑领域低碳管理,倡导低碳生活消费方式。

深入开展节能降耗行动。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全县煤炭消费减量管理。深入开展节能降耗行动,把磷化工业作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点领域,实施更加严格的能效标准,加强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与商业等领域节能降耗。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低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和人均水耗。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鼓励开展合同能源管理。

3.2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 1 )大力推进农业循环发展

逐步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推广 “ 农牧结合、种养平衡 ” 的 “ 畜— 沼 — 果 — 菜 ”“ 粮 — 畜 — 肥 — 田 ” 等生态循环模式。加快推广科学施肥、安全用药、绿色防控、农田节水等清洁生产技术与装备,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模式,实现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再生资源化。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应用。

( 2 )加快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目标,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提倡清洁生产和绿色产品的使用,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推动构建产业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相结合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体系。切实抓好企业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废水进行净化回收利用,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 3 )积极发展园区循环经济

把产业园区作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主阵地,促进主导产业向园区集中、承接产业向园区转移、关联产业在园区配套、产业集群在园区聚集。继续推行企业内部循环发展、企业间共生循环模式、 “ 三废 ” 循环利用模式,合理延伸产业链和补齐循环链,积极引导企业纵深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增强物流管理和环境管理的精细化程度。

4. 行业清洁化生产

4.1 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

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屏边县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健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行机制。引导企业改进和优化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方案,减少产品和包装物在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健全绿色设计评价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发布产品绿色设计指南,推广绿色设计案例。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推动磷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 “ 一行一策 ” 绿色转型升级。

4.2 突出抓好农业清洁生产

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清洁化。严格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控制粪便中的重金属含量。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设施养殖工艺。

加大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力度。推广配方肥、专用肥、生物肥料、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广有机肥、沼肥,鼓励秸秆还田、发展绿肥,减少化肥实施量。推广施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根据农药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结果合理施用,全面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

4.3 积极推动其他领域清洁生产

推动建筑业清洁生产。实行国家发布的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屏边县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广使用再生骨料及再生建材,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业清洁生产管理范畴。

推进服务业清洁生产。提升城市服务业绿色化水平。餐饮、娱乐、住宿、仓储、批发、零售等服务性企业要坚持清洁生产理念,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改善服务规程,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推进宾馆、酒店等场所一次性塑料用品禁限工作。从严控制洗浴、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推动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全面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工艺。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

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清洁生产。持续优化运输结构,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提升交通运输运行效率。推进智慧交通发展,推广低碳出行方式。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

5. 园区循环化改造

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

空间布局合理化。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开展园区布局总体设计或进行布局优化,改造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产业结构最优化。结合本区域的产业和资源的比较优势,考虑园区环境承载力和地方发展需求,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产业链接循环化。按照 “ 横向联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 ” 原则,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建设和引进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资源利用高效化。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开发能源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推动余热余压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和水循环利用。

污染治理集中化。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培育专业化第三方改造和治理公司,实现污染治理的专业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强化园区的环境综合管理,开展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构建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

基础设施绿色化。对园区内运输、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建筑和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循环化改造,促进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使园区生态环境优美。

运行管理规范化。建立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协调机制;建设园区废物交换平台,以及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并实施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激励政策;制定入园企业、项目的准入标准和招商引资指导目录,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强化对园区内企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管;开展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参与,形成优美、清洁、和谐的环境和氛围。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1. 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1.1 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 1 )构建全域安全饮水格局

加强红旗水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预警,落实水源地保护与管理职责,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预警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预警分级响应,确保水质达标率 100% 。梯次推进乡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 “ 三同时 ” 制度,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到 2025 年,全面完成 6 个乡镇级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

( 2 )加快推进城乡、村污水垃圾一体化建设

加快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建设及老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报停,确保与屏边县城经济社会发展项配套。完善其余 6 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调试运维工作,并把纳管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一并收集处理。因地制宜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力度,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治理有效衔接,推进粪污无害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98%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50% 以上。

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制定实施《屏边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形成重点区域强制分类、完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建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完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探索建立居民 “ 绿色账户 ”“ 环保档案 ” 、积分兑换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全民规范垃圾分类。到 2025 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90% ,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 3 )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

继续实施乡(镇)、村两级公厕改造提升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单独建立猪、牛、羊等牲畜集中养殖区,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 95% 以上。

( 4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实施化肥、农药 “ 零增长 ” 行动。强化测土配方、平衡施肥、缓施肥技术推广,促进区域内农药化肥减施减量,鼓励农户使用有机肥、缓释肥替代无机化肥,使用绿色病虫害防控手段替代农药,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现状,从源头上减少因农田径流和水土流失造成的面源污染。全面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对限制使用农药,严格实行经营许可制和实名制购买使用,要求销售者和使用者建立健全销售使用台账。

提高规模化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完善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案,继续推广秸秆直接还田和堆沤还田技术,积极开展秸秆饲料化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 2025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 ≥93%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0% 。

深入实施废旧农膜回收行动。以镇为单元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点,形成回收网络。采取价格优惠、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民清理残膜,积极交售残膜。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鼓励使用者主动回收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规划期,开展乡镇农村农残资处置回收(站)点建设试点, 2025 年,农膜回收利用率 ≥88% 。

1.2 城乡人居环境一体化建设

( 1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按照 “ 干净、宜居、特色、智慧 ” 要求,充分融入屏边县苗族文化、边地文化、森林文化和火山瀑布文化特色,统筹城乡建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加快城乡统筹、产业互动、生态宜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构建以县城为主、和平镇为副中心的 “ 一主一副 ” 双引擎城镇发展格局,以 “ 美丽县城 ” 建设为重点,辐射和带动各乡镇发展,促进产业、交通、人才、生态、公共服务等方面一体化发展。

( 2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推行 “ 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 ” 的模式,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运处收费制度,进一步建设完善村(组)、社区小型垃圾中转站等收集、转运设施;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3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以建设美丽宜居幸福乡村为导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稳步推进垃圾分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统筹乡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乡村风貌、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要素,开展村庄科学规划编制或修编。到 2025 年,全县建设 200 个示范村,建成旅游特色型村庄 30个,美丽宜居型村庄 10 个,提升改善型村庄 10 个,基本整洁村庄 630 个。

2. 城镇生态绿地系统

2.1 持续抓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科学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通过加大各类园林绿化建设力度,不断增加城市绿量;加强对新建小区和行政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规划管理,建成区绿地率 ≥40%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提高市民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确保屏边县创建成为 “ 美丽苗乡、森林屏边、景城一体 ” 的国家园林城市。

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在建成区内组团之间建设净宽度不小于 100 米的生态廊道,利用生态廊道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开展城市山体、水体、废弃地生态修复,完善城乡生态网络体系建设。

2.2 以美丽宜居推进公园城市建设

构筑 “ 山水林田湖草 ” 生命共同体,形成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 “ 美丽县城 ” 形态。围绕 “ 人 ” 打造集居住、工作、游憩等绿色共享空间,实现绿色福利全民共享。建好 “ 城 ” ,以 “ 山、水、林、苗、城 ” 五要素同构公园城市设计理念,塑造提升 “ 屏边苗式 ” 民族特色城市风貌,全面推动县城景区化建设,打造苗族民俗风情街、米轨时光滇越铁路主题街等网红打卡点。突出 “ 境 ” ,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 “ 三生空间 ” 。提升 “ 业 ” ,构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旅游、新兴工业三大绿色产业体系,促进 “ 苗文化 + 旅游 ”“ 苗医苗药 + 健康 ”“ 健康 + 旅游 ” 各项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公园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巩固提升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创建成果,努力把县城打造成为全州公园城市样板。

2.3 提升乡村绿化水平

深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按照《“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林生发〔 2022 〕 104 号的要求,以“保护、增绿、提质、增效”为主线,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村庄内部基本做到应绿尽绿,绿化质量有效提高,村容村貌持续改善,绿化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大力实施农村“四旁”绿化、立体绿化,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充分挖掘绿化潜力,优先采用乡土树种草种绿化,推进实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屯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形成优美和谐的乡村自然生态景观。

深入推进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推进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按照 “ 适用、经济、美观 ” 的指导思想,以乡土树种为主,乔木绿化为主,适地适树。绿化建设与农业、林业生产相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引导有条件地区优先发展干果、水果等产业,在不影响森林生态系统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特色林草产品精深加工,鼓励打造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品牌,指导优先使用乡土树种和经济林果木。注重绿化建设与居住区建构筑物风貌、区域自然环境的协调。

3. 绿色生活方式

3.1 发展绿色建筑

扩大绿色建筑执行范围。逐步推行建筑能耗测评工作,形成一个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测评的全过程闭合环节。严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关,严格执行新建住宅 100% 和公共建筑 50% 的节能设计标准,鼓励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按绿色、生态、低碳理念和国家发展生态城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到 2025 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 60% 以上。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动力设备及特殊用电系统改造为主,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探索不同类型的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途径,对商业、酒店及政府办公等建筑为重点,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

推进绿色建筑认证。实施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管理,对绿色建筑施工开展专项监管。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新建住宅、宿舍和商务公寓等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以及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以新增用地和城市更新拆除重建为抓手,进行绿色化专项改造、屋顶绿化、环境覆层、地面绿化等绿色化改造。

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措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责任。重点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节能技术指标、措施、构造等内容的审查,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部品、产品质量监督。

3.2 建设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完善畅通便捷的城乡交通体系。构建以县城为中心、联通各乡镇的公交运输网络体系,加大解决县城交通拥堵和内外交通衔接不畅问题。县城构建全面覆盖、便捷通达的公共交通体系,推进县城慢行交通设施和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强充电和公交站点等设施建设,优化县城公交线路及站点,完善车站配套设施,提供功能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打造一批 “ 四好农村路 ” ,做好村道的安全防护、绿化建设和道路等级提升工程,加快实施 30 户以上居民的村组道路的硬化工程,抓紧建成县城到北部乡镇即湾塘、白云、和平、新华的快速环线。

建设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新能源车辆的使用,加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提高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输效率,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碳排放管理体系。

注重绿色交通设计。通过合理的交通设计促进交通设施与自然景观、城市环境的融合。推广使用交通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促进路面材料、施工废料、弃渣等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

3.3 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

严格执行云南省及红河州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支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采购。对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依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确保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落实到位和收到实效。到2025 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 96% 以上。

3.4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鼓励绿色低碳消费,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在不降低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衣食住行的一次性用品或包装袋的使用,尤其是不可降解原材料制成的。鼓励零售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 绿色包装 ” 。鼓励引导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节水、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要率先践行勤俭节约和低碳消费理念。倡导公众多用公共交通工具或清洁能源机动车,加大共享电动车、自行车的投放。开展 “ 低碳饮食行动 ” ,推进餐饮点餐适量化,加快衣物回收再利用。提倡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1. 加快培育生态文明意识

1.1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

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在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内容的基础上,引导各级干部建立 “ 绿色 GDP” 观念,树立生态文明政绩观,并逐步扩大生态文化教育培训的覆盖范围。

提升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水平,进而将生态文明教学理念深入至日常教学工作中。定期组织企业领导和员工参加循环经济、低碳环保、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生态文化培训交流。组织开展 “ 生态文明进社区 ” 系列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开展家庭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消耗品及不可降解包装物的使用,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的宣传和实践。

1.2 弘扬特色传统文化

充分发挥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的经济功能,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双融合、双推进,加大对民族地区以及苗医苗药、苗族刺绣手工业等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产业的政策倾斜力度,发展民族特色优势产业。保护和传承苗族、彝族、壮族、汉族四个世居民族的文化,拓宽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平台、传承空间和展示载体。

保护、发展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积极抢救、保护和开发文物古籍、口传文化、音乐舞蹈、体育、技艺、建筑、服饰、餐饮和医药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出台《屏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通过定期举办苗族 “ 花山节 ” 、壮族 “ 花米饭节 ” 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开展民族古籍典籍整理和翻译出版工作、培养一批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支持建设民族文化传习馆和民族民间人才工作室,为屏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多做有意义的工作。1.3 培育特色生态文化及生态文明

培育特色生态文化。深入挖掘非遗文化的个性与内涵,加快区域特色文化和生态文化融合。深入推进品牌特色乡镇建设,推动古村落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充分挖掘民风民俗文化中的生态元素和生态思想,建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精品。不断拓宽生态文化价值实现渠道,将生态文化资源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着力培育文化、生态和科技深度融合的生态文化产业,进一步促进生态文化的价值实现。

培育特色生态文明。依托屏边县特色优势,充分挖掘民族生态文化内涵,加强特色民族传统节日的传承和革新,突出节日的生态文化策划,增强少数民族生态意识。发掘具有代表性的民族特色生态文化符号,如各类文化中所体现的与自然亲密关系的符号、设计生态文化标志,融入地方城镇建设、形象设计、品牌培育等各方面。依托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打造主题节日,创作主题文艺作品,突显原生态设计包装理念,促进民族特色生态文化的创作与传播,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文明意识。

1.4 扩大深化生态文化宣传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等宣传工具在生态文化建设中的宣传作用。发掘屏边县生态文化资源,将生态文明的理念、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融入其中,培育屏边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形成以亲近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为核心的生态价值观。多途径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不断强化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和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

2. 促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2.1 深入推进公众参与

从保障群众基本环境权益的要求出发,建立更为及时、全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包括: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污染排放情况公开、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公开、环境相关决策公开等。建立有利于公众参与的环境管理制度,让群众有机会参与环境事务的监督和管理。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建设内涵,加强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鼓励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强化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扩展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途经和方式,加强和完善公众参与的支持保障措施,逐步建立起良性的公众参与互动机制,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到 2025 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 96% 以上。

2.2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构建基层环境监管工作体系,在全县各乡镇配备专职环保员,建立村(社区)环保协管员制度,初步实现环境监管全域覆盖。同时,聘请一些热心支持环保事业的市民担任特邀环境监督员,以发挥社会力量环境监督作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公示、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让每个人都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

2.3 全力推进生态创建

进一步加强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绿色创建,把生态文明意识、制度和行为作为绿色创建重要规范,牢固树立生态政绩观、绿色生产观、公民生态文明道德观,全面推进机关、社区企业、酒店、商场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加快推进 “ 国家森林城市 ” 创建工作,力争启动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

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工作。屏边县 2019 年 11 月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截至目前已接近 3 年时间,下一步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环办生态函〔 2021 〕 353 号)文件要求,参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 (环办生态函〔 2021 〕353 号),结合屏边县指标现状,积极开展复核工作。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为实现屏边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效的巩固和提升,全面落实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力量,主要围绕近期( 2021-2025 年)工程及重点领域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对照省级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标,本规划计划实施包含五大体系的 22 个项目(详见附表),总投资 12.21 亿元,其中近期( 2021-2025 年) 5.96 亿元,中远期( 2026-2030 年)6.25 亿元,见表 5-1 。

项目建设按照 “ 不断筹备、不断启动、不断建设、不断更新 ” 的原则逐步实施,资金来源以国家补助、政府投入、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并存。政府应重点支持生态文明公共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科技示范与推广、能力建设等类别的建设项目,重点鼓励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益的项目,重点引导采用高新技术和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项目。

表 5-1 屏边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重点工程投资表

结合近年来屏边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和近期财政收入的速度增长及其社会经济发展态势预测分析,屏边县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程投资基本在全县社会经济支持能力范围内。由于地方经济调节能力有限,而且许多项目属于公共利益支持范围,应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国家经济政策,积极申请国家和省、州等上级资金支持。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屏边县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本规划实施。强化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任务落实、统筹协调、资金筹集等方面核心作用,形成整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将规划任务及工程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和企业,使各项工作有人具体抓、具体管。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规划的协调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统一监管,积极筹措资金并与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协调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河道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中优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发展改革、财政局要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财税政策、产业政策、价格政策和投资政策,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工业企业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强工业污染防治;自然资源部门要控制生态用地的开发,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治理恢复;住建部门要统筹城乡开展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水务部门要强化水土流失治理,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林业部门要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化肥农药利用率监控,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大力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应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拓宽投入渠道,争取财政用于生态文明建设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补助资金,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乡村生态振兴等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完善 “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 ” 的多元化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及地方配套机制。加大政府财政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把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设施作为投资重点,坚持 “ 专款专用 ” 的原则,统一协调和监督。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公平竞争,政府依法保障各类投资者权益和公众利益。积极开展环境资本运作,使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不断增值的资本,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三、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细化考核评估与动态修订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定期公布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构建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持续推进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把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规划期中对各项项目、任务、目标进行考核,总结规划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规划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乡镇、有关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通过考核的乡镇、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四、完善监督机制

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争取各级金融政策支持和税收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减免税政策。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沟通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增强公众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重大工程落地实施。

五、开展宣传引导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倡导绿色消费、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培育节俭环保生活方式、推进绿色办公;及时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和成效,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推动企业积极披露环境等社会责任信息,强化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诸环节,增强公众的参与程度,维护公众切身利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措施,培育、鼓励和引导环境保护领域的各类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建立基于环境审计和排放绩效的企业环境报告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的动态管理。扭转 “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 的现象。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