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景洪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政办发〔 2023 〕 47 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景洪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 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景洪市景洪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023 年 5 月 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洪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景洪市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更好服务西双版纳“一城两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创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建成西双版纳世界旅游名城总体目标,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相结合,创新制度、机制、方法,推进协同共治、共建共享,不断提升景洪市城乡人居环境和城市交通现代治理能力水平,为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出行便捷、安全畅通、具有西双版纳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综合协调管理机制,推进协同共治、共建共享,聚焦城市交通堵点和车站、医院、学校、商圈等重点区域,着力整治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加强动静态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车辆分流和交通疏导,综合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无证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打通“丁字路、断头路”等城市交通梗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加强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制定车位配建标准,盘活单位、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等可利用的存量停车资源。着力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意识,努力实现城市路网合理,群众出行更加安全顺畅,绿色交通体系不断完善,路网结构更加优化,停车需求与供给平衡的目标。建立完善交通治堵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城市交通管理长效机制
1. 完善城市交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做好交通基础数据排查统计。成立由市政府牵头,发改、住建、公安、交通、城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城市交通治理办公室,统筹规划、协调、调整城市交通的规划建设,充分发挥整体协调的综合协调机制,将整治交通拥堵纳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依照部门职能职责,制定长远规划和政策措施,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定期研究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 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按照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要求,将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新建成或改扩建项目规划阶段的强制要求,使建设项目与道路条件相协调。对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方案审查、施工以及道路竣工验收等阶段全面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实行交通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交通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明确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和审批程序。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逐步完善城市道路路网规划建设
1. 规划建设城市环城高速(嘎洒片区、曼弄枫片区、勐罕片区),加快快速道路建设。规划建设嘎洒片区、曼弄枫片区、勐罕片区等城市环城高速。加快南环线、城市过境道及市区至勐养、勐罕镇、勐龙镇快速通道建设。分散城区过境车、绕城车流量,缓解市区交通压力。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 加快推进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景洪市北环路延长线(么龙路—度假区 8 号路西沿线)道路新建工程、景洪市么龙路延长线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有效连接主城区与嘎洒片区、嘎栋片区,为城市发展“舒筋活络”;尽快启动景洪市么龙路道路改造工程、景洪市民航路(宣慰大道至海关)改造工程、景洪市清泉路(景洪市大桥至么龙路)改造工程等对城市道路交通有重大促进作用的提升改造项目,全方位打造城市品质交通新形态、新格局。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3. 连接打通城区道路。打通、拓宽、平整曼泐路,提高道路通达性和通行效率;打通、拓宽、平整告庄景区滨江路与景宽公路连接,将滨江路全段调整为景区出口通道;加快曼弄枫庄董东路与景帕杭路连接道路打通,分散曼弄枫至世纪金源和江北方向交通压力;加快曼弄枫至嘎栋、嘎洒片区、火车站连接道路(庄董东路与景帕杭路联通道路、清泉路延长线、南环线等道路)建设,减轻勐泐大道南段交通压力;打通火车站片区与么龙路、清泉路、民航路联通;加快曼外匝道建设,分散景宽公路出入思小高速、勐嘎线交通流。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4. 打通城市“断头路”,实现道路微循环,分散干道交通压力。打通景德路西段与三叶路、王震路、勐海路西段连通;打通傣泐金湾道路与景亮路、景洪港道路连通;打通黎明巷道路与嘎兰路、宣慰大道连通;打通勐海路西段与清泉路连通;打通花园路(花卉园道路)与清泉路、宣慰大道连通。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5. 在市区主要节点路段口建设“下穿隧道”和“小立交”。规划建设告庄环岛路口地下通道,将景宽公路入城方向道路通过地下通道与澜沧江路、宣慰大道入城方向道路连通,减少车辆交汇冲突干扰,提高路段口通行效率;在勐海路新大桥金沙滩环岛路口、滨港国际路口、南站路口、海龙转盘路口、机场环岛路口建设小立交,将勐海路打造为城市快速通道。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优化调整市区道路路口渠化设置
1. 嘎兰南路州医院、州一小路段。协调州医院合理调配院内地上地下停车泊位的使用率,升级智能化入院停车管理系统;调整州医院大门标志,渠化设置港湾式入院专用车道,供入院车辆等待,并在州医院大门路段设置行人过街天桥。渠化改造州一小路段,在与之相交的王府路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和下穿行人过街通道或人行过街天桥,路段两侧人行道实行封闭隔离,杜绝学生家长随意乱穿,从时间空间上分离行人与车辆的相互干扰,并在校门周边适当位置增设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或将王府路道路两侧用于上学、放学时段供家长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靠。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 会展路口。拓宽路口东进口(景兰大桥至曼城方向)车道数,暨取缔便民中心至曼城信号灯口路段道路中心绿化带,增设一个左转专用车道。同时,将现有右转车道调整为直行左转带右转车道,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取缔北进口(南站至曼弄枫方向)部分中心绿化带,增设一个或两个左转车道。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3. 客运南站路口。拓宽南站路口南进口(曼弄枫至版纳大厦方向)车道数,即拆除浙商大厦公交车站至南站路口右侧沿线油棕树绿化设施,增加一条右转车道,原右转车道改为直行车道;拆除路段中央绿化带,延长左转导向车道至浙商大厦人行横道处,将车道调整为二条左转道、二条直行道、一条右转道。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4. 告庄 6 号门路口。取消景宽公路部分中心绿化带、拓宽交叉口、增设交通信号灯控制。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5. 路口拓宽改造建设。拓宽“鑫豪门”路口、“嘎栋中学”路口、“嘎栋农贸市场”路口、“嘎栋新桥”路口、“版纳大厦”路口、“黎明万象”路口、“客运南站”路口、“会展路口”等信号灯口进行改造建设,拓宽路口进口、出口道路宽度,增设左转或右转专用车道。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四)完善静态交安设施建设
1. 完善交通信号灯设置。对么龙路“大曼么村口”、景亮路市党校路口、勐海路“海龙转盘”路口、景宽公路主要交叉路口、勐腊路“观光酒店”路口、勐泐大道“九州医院”路口等设置交通信号灯控制,并完善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抓拍系统和交通标志标牌等配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 合理设置交通隔离设施
( 1 )增加道路隔离保护设施设置。一是对澜沧江路“三达三岔口”至“农垦医院口”路段设置中央隔离栏(约 2000 米),并在昆曼检测站路口(考虑灯控过街)、原面粉厂路口、曼阁路口(考虑信号灯)、华能电站路口(考虑信号灯)、山达山路口设置调头口,另在昆曼宿舍区路口、市农业农村局路口、疾控中心路口设置人行斑马线。在曼泐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二是对么龙路进行改造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2 )用交通隔离护栏或箱式花篮对城区主、次干道上未设置斑马线的“机非绿化带”和“中央绿化带”开口进行封闭,规范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优化调整大中型客运车辆通行
结合市区路况,划定大客车通行线路和通行时段,同时,加强与企业信息资源共享互通,实时掌握大中型客运车辆通行轨迹。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州交通执法支队景洪大队)
(六)增加运力投放,优化运力结构及布局,推进城市综合公交体系建设
1. 按照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加大网约车、公交车数量投放,做好出租车投放计划。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 调整运力结构。从单纯扩大运力数量逐步转向质量与数量并重,促进技术进步。改变车辆品种单一,重点发展高中档客车、轿车,淘汰部分充斥市场且车况不佳的 “ 麻木 ” 车,以形成高、中、普齐全,大、中、小配套的合理技术结构,满足不同层次旅客的需求。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州交通执法支队景洪大队)
3. 合理布局客运运力。结合重点区域人流情况,通过合理布局运力满足广大群众出行的需求,避免运力资源的浪费。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4. 进一步优化调整交通出行结构。按照《景洪市公交五年发展规划》方案的计划,构建“核心+组团+走廊”的交通体系,多层次、多模式的公交线网一体化和各种交通方式的高效衔接,加快推进完善曼弄枫片区、嘎洒和嘎栋片区、主城区与景区、火车站等公交或快线覆盖密度,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共交通的便利性。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实施城市交通智慧提升行动
1. 加快市区和景区主要通道信息化建设,提升停车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 1 )在城区及景区主要路口建立交通诱导和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发布周边路口及停车场、库及其停车位信息,引导驾驶员合理规划选择通行线路和时段。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2 )加快景区道路视频监控及卡口建设,实时掌握景区道路通行状况,采取有效管理措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 3 )扩大告庄、森林公园、傣族园、野象谷、曼听公园景区现有停车场规模,升级改造为立体停车场,充分利用周边可用土地资源,建设大型停车场。同时,挖潜周边停车资源,进一步整合利用,减少停车压力。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
2. 制定景洪市城市数据采集标准和规范,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围绕城市道路、设施标志、公共交通、交通流量、重点车辆、客运车辆、高速行车、共享单车、停车泊位、环境污染等城市交通类数据的汇集,将交通数据(含道路监控视频)共享应用于各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州交通执法支队景洪大队)
3. 建立综合性市域范围交通资源平台。客观全面展现全市交通综合情况,为景洪市城市交通建设宏观决策提供战略数据支持。加快机动车停车设施智慧化建设,将景洪市主城建成区的经营性停车场及路内停车泊位的停车信息接入智慧停车平台,利用云智停车 APP 、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多种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信息服务,进一步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实现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的和谐发展。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4. 统筹规划全市停车位。加强部门间信息化建设, 加快补齐全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改善交通环境。盘活全市闲置车位,整合路内、路外公共停车资源, 在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 通过路内停车二维码、地磁、平板锁、高位视频等系统的建设,搭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在满足实时监控各道路停车泊位的前提下,计划提升改造景洪市主次干道临时停车泊位 4000 个。系统性地协调静态交通和动态交通,有效缓解停车困难和交通拥堵,最大限度的提升智能停车泊位的使用率,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局)
5. 与手机地图营运商进行合作。通过智慧停车系统,在城区及景区主要路口发布周边路口及停车场、库及其停车位信息,引导驾驶员合理规划选择通行线路和时段。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八)优化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行管理,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1. 合理规划停车位,动态调节运营配额。拟规划将城区共享电单车停车位由 5000 个增加至 14000 个,并统筹城区停车资源,科学划定 742 处停车点位。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局)
2. 公开选取运营商,激发市场良性竞争。拟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景洪市将同时入驻 2 - 3 家共享单车企业,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有效提升共享电单车的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局)
3. 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考核清退机制。依托景洪市数字化城管系统,建立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将运行车辆信息和考核评价信息接入数字城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有效地进行科学管理。同时制定共享单车运营考核管理制度,对共享单车的运营、投放、调度等服务管理质量进行考核,确保运营企业保持高质量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局)
(九)实施城市交通管理提升行动
1. 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充分利用交警 “ 视频巡查 + 路面管控 ” ,强化指挥调度,增强道路交通事故、路面突发情况的快速处理能力,推进事故快处快撤,及时发现、快速处置交通堵情,减少交通事故等候处理造堵,加大对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违法造堵的打击力度,规范行车秩序。
2. 提升交通组织管理水平。调整交通组织完善标志标线,对人、车流量实行精准管控,缓解人车矛盾,提高通行效率,解决人流、车流量大及道路通行能力不足等形成 “ 交通瓶颈 ” 问题;同时,通过交通流量数据分析逐步优化路口信号灯管理,分别制定适应高(平)峰期的交通信号配时方案。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3. 深入推进 “ 僵尸车 ” 大起底大清仓专项行动。做到应排尽排、应清尽清,最大限度地释放公共停车资源。 (牵头单位:各街道,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4. 合理安排市政作业时间。非抢险类市政设施维护作业原则上要安排在夜间进行,次日早高峰前恢复通行,不得延时施工影响交通。园林绿化养护、环卫等不得在交通高峰期作业,环卫设施不得占用车行道。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5. 着力解决非交通占道。减少施工、城市作业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占路施工,加强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进行施工要精细组织、错时倒边、设置便道、即围即建、建成即拆,并精细维护施工路段的道路设施,不得超范围占道施工和“围而不建、围而慢建、建成不拆”。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6. 强化联合执法行动。 建立公安、交通运输、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常态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市政道路违停现象的执法力度,对景洪市城区内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周边商户强行霸占公共停车泊位等情况进行处罚。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各种手段,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严查出租车、网约车拒载、不打表、乱收费、服务质量不高等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保持城市交通秩序常态严管态势,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全面提高对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重要任务,作为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落实的政治自觉和和行动自觉,积极配合、主动担当,安排精干人员下沉开展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二)采取措施,强化责任。 按照各自分工,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工作具体开展方式。各单位需明确每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部门联动到位,全员参与到位。同时要加强相互间的协作和配合,不推诿扯皮,真正推动问题解决。相关工作进展及时报市人民政府。
(三)认真履职,严肃纪律。 强化工作监督检查,牵头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督促落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不参与、履职不到位造成工作不能正常推进、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