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玉教体发〔2023〕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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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为全面提升玉溪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一年止跌回升、两年巩固成效、三年恢复增长”的奋斗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高中教育普及水平、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省一级高中在校生占比等指标与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到 2025 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7% 以上;高考一本率达到 23.5% 以上,本科率达到 63% 以上, 600 分以上人数占比、高考屏蔽尖子生人数稳步增加;普通高中学校达到省一级高完中办学水平 16 所,所有县(市、区)一中均达到省一级高中办学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市属高中引领示范

1. 抓好拔尖学生培养。汇集校内外名师资源,成立拔尖学生培养攻坚团队,按照“一生一案”,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个性化辅导,帮助学生攻克学科“短板”,打通知识“堵点”,整体提升综合成绩。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保拔尖学生行动,从思想、行为、生活、学习上加强对拔尖学生跟踪指导。鼓励拔尖学生参加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学科和青少年科技创新等竞赛活动,培养一批学科优势突出的拔尖学生。

2. 加强优秀教师培养。创新教师培训培养模式,定期遴选优秀教师到省内外名校跟岗学习和返岗实践。搭建高端师训平台,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到校开展交流培训,整体提升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鼓励优秀教师建树教育科研优秀业绩,申报创建“云南省普通高中基础学科英才培养基地”、“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实行市属高中与县域普通高中教师顶岗锻炼互派交流机制,发挥市属高中引领、辐射作用,为县域普通高中培养优秀教师。

3. 加大优质资源输出。以市属高中为主体,大力开展普通高中“联合教研”、“联合测评”、“联合备考”活动,把市属高中优质管理模式、教育教学方法输出到县域普通高中,整体提高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办学品质,促进区域内普通高中优质均衡发展。

(二)推动县中整体提升

4. 全面落实帮扶机制。加快推进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和市内优质高中梯度式托管帮扶县中项目。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积极开展“玉溪市普通高中基础学科基地”、“玉溪市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提升县中管理水平、助推县中“三新”改革、加强县中教研指导、助力县中高考质量提升。

5. 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充分用好《玉溪市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玉溪市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人员统筹管理和绩效分配指导意见》的政策支持,完善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发挥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支持市内名校或引进市外优质办学资源实施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支持民办高中提质增效

6. 完善民办高中办学机制。指导县(市、区)结合高中学校办学需求,理顺合作办学关系,进一步明确学校管理主体,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学校治理。

7. 支持民办高中创新发展。规范民办高中办学行为,支持市内优质民办高中面向全省和社会考生的招生。

(四)加快综合高中改革发展

8. 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加快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兼容普高和职高学籍融通管理改革,强化文化素质教育、技术教育和实习实训,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职教高考、单招、“ 3+2 ”中高职衔接或推荐就业等方式,为高中阶段学生多样发展提供多渠道选择。

(五)增强教育科研支撑能力

9. 健全机构建强队伍。市级教科研机构高中全学科配齐专职教研员,选聘学校优秀教师兼任学科教研员,加强学科教研力量,满足针对性教研指导服务需求。健全县(市、区)级教研机构普通高中主要学科专兼职教研员。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教科室(科研处)、教研组、备课组建设,开展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评选活动。构建市内外一体化教研模式,与教育教学先进省市开展模拟联考和联合教研,优化调整教学策略,每年选派教研员跟岗、挂职学习。

10. 丰富教研活动载体。建立市级教研机构对普通高中学校教学常规调研视导机制,提级诊断分析、帮扶指导县域普通高中提质发展。按区域组建高中学校教研联盟,采用区域教研、主题教研、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教研活动。加大教育教学问题研究力度,普通高中市级课题立项、结题及成果评优占比不低于30% 。

11. 提升 教学常规质量。严格落实《玉溪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抓实抓细“备、讲、辅、改、练、研”等常规环节,提升教学常规质量和课堂教学效益。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案,强化教学常规检查督导,为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2. 强化高考备考指导。坚持“三年一盘棋”理念,按照“三年备考、一年冲刺”要求,高一树立高考意识、夯实基础,高二强化目标认识、提升能力,高三研究高考向度、增强效度,分步达成目标,决胜高考。加强名师工作室、高中质量提升研究指导中心、教育行业专家工作站、高考信息研究中心建设。每年组织市级高考备考研讨会 2 次、公开示范课不少于 50 节、专题讲座不少于 25 场。建立市、县(市、区)教研员薄弱学校联系点,每年开展市级送培、送教、送研活动不少于 40 节次。

13. 强化质量监测评价。实施小初高一体化教学质量监测,定期召开质量评价工作暨经验交流推进会,明确每年度教学质量目标,强化质量监测评价结果运用。通过三年努力,建成相对完善的小初高一体化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

14. 配齐建强领导班子。制定实施校长和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计划,合理配备校级领导,定期举办学校管理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研修班。建立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挂职交流机制。实施校长任课、校长守校及教师全员坐班制。成立名校长工作室,举办“校长论坛”、“名校长沙龙”等活动,提升校长队伍专业素养。持续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实行校长年度工作和聘任期考核。

15. 提升教师综合素养。建立教师教学能力检测机制,每年对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的情况进行统一检测,促进学科教师全面把握教材,提高课堂教学能力。通过市内与市外、长期与短期、理论学习与岗位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深入推进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队伍建设,构建市县两级领军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到 2025 年,市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在普通高中教师中占比达 12% 以上。

16. 建立教师流动机制。建立完善学校岗位聘用管理和轮岗交流机制,聚焦教学质量,注重工作实绩,实行教师轮岗交流,岗位聘任实现“能者上、庸者下”,激发队伍活力和动力。

17.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深入实施“兴玉英才支持计划”,扩宽人才引进渠道,引进省内外名师、名校长。完善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家、名师的引领、辐射作用,借鉴先进经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全市教育教学质量。

(七)推进教育数字赋能

18. 大力发展智慧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提档升级,实现普通高中智慧学校全覆盖。把“玉溪教育云平台”升级改造为“玉溪智慧教育云平台”,构建普通高中“三新”改革信息化平台支撑,建成集生涯规划、选课智能测评、智能选班排课、教务管理、精准教学、志愿填报、课堂听评课、网络登记、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和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系统等为一体的智慧教育平台,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智慧化教育教学管理条件。

19. 实施大数据精准教学。汇集学校、质量提升研究指导中心及名师工作室力量,开展高中阶段各学科知识点微视频资源库建设,到 2025 年形成覆盖高中阶段全学科重点知识线上课程体系。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评价系统为学校、师生提供教学教研改进依据,实现教与学精准对接。

三、保障措施

(一)实施党建引领提质行动

20. 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工委的作用,建立常委挂钩联系县(市、区)学校教育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各方资源,解决教育发展难点问题。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推动“党建 + 学校常规管理”、“党建 + 教学常规管理”。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行动,加强学校校风学风教风建设。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21.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在公办高中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好配强校级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党组织、校长办公会(校务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提高学校议事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

(二)完善政策强化提质保障

22. 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对照高考综合改革需求,深入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配齐硬件设施设备,满足分层教学、选课走班、特色课程正常开展需要。加强计算机、多媒体、体艺、学科实验室等专用教室建设,突出特色发展,打造教育品牌。

23. 全力推进晋级升等。加快推进云南省一级高中晋级升等工作,重点支持未达到省一级三等标准的学校提升办学条件。到2025 年新增省一级一等高中 1 所、一级二等高中 1 所、一级三等高中 3 所,实现所有县(市、区)均有省一级高中目标,形成以省一级一等高中为引领、一级二等高中为骨干、一级三等高中为基础的办学格局。

24. 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办学等级水平,分批次、按计划招生制度,完善市属高中招生政策。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规范市外民办学校到玉招生行为。

25. 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管理考核机制,将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纳入市、县分级教育考核方案。用足用好市直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奖励性绩效考核资金,争取将学校非税收入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课后延时服务。指导县(市、区)参照市级做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评价和教师激励机制。

(三)部门协同形成提质合力

26. 压实县级提质责任。落实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基本建设投资、教育专项经费、国家财政拨款县级支出责任。坚持主动服务学校、服务师生,强化对学校教育政策执行的指导、服务力度。构建市、县(市、区)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深入开展高中督导评估,自主开展教育专项督导,将普通高中教育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内容。

27. 家校协同增强合力。配齐普通高中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严格落实每学期高一 8 课时、高二 4 课时、高三 4 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的要求,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每学期举办家长培训或者召开专题家长会不少于一次,严格执行每学年每位学生家长接受不少于 4 课时的家庭教育专题培训要求。重点做好毕业班师生日常心理疏导工作,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毕业班师生心理调适活动。

28. 营造良好教育氛围。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实行目录清单制,未经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让教师回归教书育人主责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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