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签通知〔2023〕—8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绿美社区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便签通知〔2023〕—8)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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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

绿美社区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 2023 〕 —8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现将《腾冲市绿美社区示范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30 日

腾冲市绿美社区示范点建设方案

为有序推进腾冲绿美社区建设工作,提高城市社区绿化美化水平,建设独具特色、生态宜居的绿美社区,根据《云南省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 年)》要求,结合腾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的生态文明理念,对照云南省绿美社区建设指标任务,以 “ 示范引领、全域推开 ” 的工作思路,先行打造绿美社区示范点。通过打造,带动全市绿美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内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

二、目标任务

2023 年 8 月底前,腾越、西源街道各打造 2 个以上口袋公园(面积不低于 500 平方米 / 个),并在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增设小游园、小微绿地。 14 个城市社区,每社区至少建设 1 条绿美街巷(长度不低于 100 米 / 条),鼓励居民实施庭院绿化、屋顶绿化,每个社区庭院绿化、屋顶绿化实施率不少于本社区总居民户数的 20% 。通过示范引领,形成可复制经验,逐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其他 17 个乡镇,各建设 1 个绿美社区(村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绿美社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成立腾冲市绿美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彬仁 副市长

副组长:杨永明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李维杰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 晓 市发改局副局长

李富硕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寸德先 市林草局副局长

刘申仙 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忠华 市文旅局副局长

杨自杰 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杨发恩 腾越街道党工委书记

黄朝杰 西源街道党工委书记

欧阳建玲市住建局副局长

14 个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由杨永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欧阳建玲担任副主任,负责绿美社区示范点建设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级绿美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启动会议。街道、社区通过组织召开小组会、小区会、户主会、业主会,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广大市民群众中开展绿美社区示范点建设宣传动员工作,营造 “ 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 ”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规划建设阶段( 2023 年 4 月 16 日— 7 月 30 日前)。在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各街道、各社区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明确示范公园、口袋公园、绿美示范街巷建设地点,参照相关技术标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形成意向性绿化方案,聘请有关设计单位或专业人士进行方案优化,并在社区公示,形成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同时将项目实施方案提交住建部门备案。

(三)考核验收阶段( 2023 年 7 月 16 日— 8 月 31 日)。 各社区对照《腾冲市绿美社区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领导小组组织街道、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按照《腾冲市绿美社区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评分,分值在 85 分以上的评定为绿美社区, 95 分以上的评定为绿美示范社区,考核结果报保山市政府审核后报省住建厅备案。

(四)提升推广阶段( 2023 年 9 月以后)。 总结绿美社区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形成相应的工作经验,建立绿美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建立机制。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绿美社区示范点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扛起工作责任。街道、社区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以“ 大党委 ” 为平台,落实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 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 ” 的工作要求,做到 “ 五个一 ” ,即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制作一个宣传广告栏、实施一批项目、建立一个管护长效机制,高效推进绿美社区建设。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市住建局负责绿美社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及指标解释等相关工作,绿化所人员挂钩 14 个城市社区指导,负责将绿化美化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实施;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督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单位内部的绿化美化建设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绿美社区示范点创建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引领,营造居民共建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腾越街道、西源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绿美社区建设方案,压实社区主体责任,做好社区绿化建设用地协调等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民政局、文旅局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网格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挂钩社区抓好绿美社区示范点建设,总体上形成 “ 政府统筹、街道谋划、社区落实、部门支持、社会参与 ” 的工作格局。

(三)科学谋划,项目落实。 要按照 “ 后院前置、后绿前移 ”的思路,在保持整体协调的前提下,采取增种、增植、增彩等方式,有效盘活各类闲置土地,利用各种 “ 小微 ” 空间,建设口袋公园,全面提升社区绿化数量、品质和特色。利用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等,拆墙透绿、拆违建绿、建缝植绿、留白增绿,增设花池花箱,开展墙体、屋顶、阳台等立体绿化和宅前屋后景观提升,优化绿地资源配置,打造 “ 一街一特色,一巷一亮点 ” 和独具腾冲自然文化特色的绿美社区。

附件: 1. 腾冲市绿美社区建设相关标准

2. 腾冲市绿美社区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3. 腾冲市绿美社区建设参考图例附件 1

腾冲市绿美社区建设相关标准

一、植物配置

以银杏、云南樱花、茶花、桂花、冬樱花、西洋杜鹃、毛叶杜鹃、月季、香樟、高山榕等乡土树种为主,将不同花期、色相、形态的植物协调搭配,营造季节性景观,提升观赏品质,打造特色鲜明的小区绿化环境。

二、拆墙透绿

已经进行绿化及准备实施绿化的小区(单位)将现有围墙改为通透性围栏或植物绿墙,并在硬质围栏周边种植爬藤植物(如爬山虎、常春藤等),将小区(单位)绿化与社区居民共享共用。

三、道路绿化

1. 红线宽度 8 米以上道路:选取适当位置按 5—8 米 / 棵种植干径 5cm 以上冠幅较小的乔木作为行道树,树池规格长 1.2 米× 宽 1.2 米。种植桢楠、塔柏、桂花、红豆杉等。

2. 道路较窄路段:使用单侧分段交错布置高80—120cm×30—60cm 宽花箱,种植月季、绣球、时令鲜花、茶花、马缨花、地被球体等。

3. 道路转角处零星闲置土地:组团种植 3—5 株小乔木,并布置坐椅(或树池式坐椅),形成小微休闲绿地。

4. 巷道内排水明沟:增加盖板后设置花箱,种植本地小乔木或灌木。

三、小游园建设

利用空闲地、荒地、预留地,摸清土地权属和使用性质,根据情况进行征用或租用后建设小游园,并适当布置游路、坐椅等配套设施。

四、立体绿化建设

根据墙体情况适当种植爬藤植物,如炮仗花、爬山虎、藤本月季、叶子花、紫藤等,并将部分围墙适度降低,适当加宽墙身,在墙头种植吊兰、杜鹃等植物。

五、绿美庭院建设

鼓励居民搞好自家庭院绿化,宜增绿地增绿地,宜植盆景栽盆景,按庭院大小种植 5 株以上茶花、马缨花、桂花、榕树、松树、杨梅等本地苗木,引导开展屋顶绿化、房屋周边绿化。

六、文化植入

利用墙体彩绘、街边街角摆放文化小品等方式置入腾冲历史文化、非遗文化、民风民俗等。

七、绿地管护

各社区根据绿化面积大小合理安排专职人员对绿地进行管理,定期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修剪整形,保证苗木生长健壮、景观效果明显。

八、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污水乱排、垃圾乱放现象,禁止绿化带上种植农作物。附件 2

腾冲市绿美社区建设工作考核细则附件 3

腾冲市绿美社区建设参考图例增加特色墙画

改造前

改造前挡墙上增加

炮仗花爬藤

增加小乔木

增加小品

增加地被植物

增加火山石花 台

改造前栽种景观花卉 栽种景观花卉

增加枯山水

小景观

增加火山石花 台

改造前

栽种开花灌木栽种地被,开花乔木

增加文化墙绘

改造前增加景观小品

增加火山石花 台增加火山石花 台

改造前

改造后

改造前

增加开花乔木

增加花箱

增加开花地被增加火山石花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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