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工信发〔 2023 〕 74 号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
优质中小企业评选办法(试行) 》的通知
思茅区工信科技局、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根据《普洱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普办通〔 2022 〕 44 号)中 “ 在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基础上,开展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形成梯队培育机制 ” 的规定,为培育一批优质的中小企业,打造一支中小企业的排头兵,提升我 市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
〔 2022 〕 63 号)和《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云工信中小〔 2023 〕 15 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特制定《普洱市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 年 4 月 28 日
普洱市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育一批优质的中小企业,打造一支中小企业的排头兵,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 2022 〕 63 号)和《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云工信中小〔 2023 〕 15 号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制造业以及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中小企业,是国家级、省级优质中小企业的后备力量。已获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不再参评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评选; 由市级优质中小企业晋升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自动转入相应层次进行培育
第三条 参评市级优质中小企业应在普洱市依法合规有效经营,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 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
数据安全 、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评选工作,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优新发展方向,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
第五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评选工作,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动员、推荐申报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区)工信部门应强化市级优质中小企业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全市推动培育评选一批市级优质中小企业
第二章 原则和标准
第七条 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评选工作坚持政策引领、企业自愿、培育促进、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 审核、谁管理”方式统筹开展、有序推进
第八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并适时更新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评选标准( 附件 2 。
第九条 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评选,由企业自愿参与申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评选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选为市级优质中小企业
第三章 动态管理
第十条 市级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提交材料申报认证,经复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第十一条 有效期内的市级优质中小企业,如有企业信息变更,应在每年 12 月 15 日前提交企业变更信息于所属县(区工信部门进行进行信息更正,各县(区)在每年 12 月 30 日前将汇总的变更信息汇总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二条 有效期内的市级优质中小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 直接取消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针对市级优质中小企业相关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向市、县(区)工信部门实名举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对受理的举报内容,相应工信部门在严守保密制度规定的前提下 及时向被举报企业核实,被举报企业未按要求回复或经核实确认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或直接取消认定
第四章 培育扶持
第十四条 全市工信部门应充分发挥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运用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续支持市级优质中小企业发展,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 全市工信部门应着力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公益性服务协同促进的服务体系,通过搭建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新创业大赛、供需对接等平台, 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 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通过普惠服务与精准服务相结合,着力提升服务的广度、深度、精准度和响应速度,增强企业获得感
第十六条 全市工信部门和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公司治理、精细管理和合规管理水平,防范各类风险,推动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发挥市级优质中小企业示范作用。在评选和服务过程中应注重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宣传报道、考察交流前,应征得企业同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 件 1. 申报要求说明附件 1
申报要求说明
一、指标说明
(一)申报指标中如对期限无特殊说明,一般使用企业近 1 年的年度数据,具体定义为:指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对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业,按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称拥有自主品牌是指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三)所称“ ` 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
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
(四 “ ` 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他 ` 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 G20 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作权(不含商标 、授权后维持超过 2 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均不包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
(六)所称“主导产品”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50% 。
二、申报材料说明
(一)企业按要求填报企业申报表(附件 3 )
(二)所有申报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按评价得分满 60 分以上申报的企业需提供创新能力指标、成长性指标和专业化指标中定级相关佐证材料,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需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按满足条件的申报企业需提供满足条件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经县(区)工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不实不齐的不予审核评选
附件 2
普洱市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评选标准
一、申报方式
市级优质中小企业通过“条件申报”或“评分申报”(二选一)进行申报
满足下列任一条件之一即可申报(均需在有效期内 :
(一)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二)通过绿色制造名单申报等绿色认定的 (三)获得服务型制造企业认定的 (四)拥有经认定的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的 (五)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 (六)入选省级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的 (七)获得省级工业企业能效 “ 领跑者 ” 认定的 (八)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认定的 (九)获得节水能力提升创建企业认定的
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 10分、成长性指标不低于 25 分、专业化指标得分不低于 10 分。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 7 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 100 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 25 分)
1.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 15 分 :
A. ` 类高价值知识产权 1 项以上( 15 分) B. 自主研发的 ` 类知识产权 1 项以上( 12 分) C. ` 类知识产权 1 项以上( 8 分) D. a 类知识产权 1 项以上( 6 分)
E. 无( 0 分)
2.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 10 分)
A. 5% 以上( 10 分)
B. 3%-5% 以下( 9 分)
C. 2%-3% 以下( 7 分)
D. 1%-2% 以下( 5 分)
E. 1% 以下( 0 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 50 分) 3.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满分 10 分)
A. 主营业务收入在 2000 万元以上( 10 分)
B. 主营业务收入在 1500-2000 万元以下( 8 分)
C. 主营业务收入在 1000-1500 万元以下( 6 分)
D. 主营业务收入在 500-1000 万元以下( 4 分)
E. 主营业务收入在 100-500 万元以下( 2 分)
4.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 25 分)
A. 15% 以上( 25 分)
B. 10%- 15% 以下( 20 分)
C. 5%- 10% 以下( 15 分)
D. 0%-5% 以下( 10 分)
E. 0% 以下( 0 分)
A. 55% 以下( 15 分)
B. 55%-65% 以下( 12 分)
C. 65%-75% 以下( 8 分)
D. 75% 及以上( 0 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 25 分)
A. 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 15 分)
B. 属于其他领域( 5 分)分)
A. 70% 以上( 10 分)
B. 60%-70% 以下( 8 分)
C. 55%-60% 以下( 6 分)
D. 50%-55% 以下( 4 分)
E. 50% 以下( 0 分)附件 3
普洱市市级优质中小企业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