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雄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镇未保办发〔2023〕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1:25
收藏
详情

镇雄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雄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镇雄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雄县民政局代章)

2023 年 4 月 18 日

镇雄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未成年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进一步夯实“六大保护”,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3 年,按照“一月一活动”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凝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司法等各方力量,切实解决未成年人成长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逐步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落细。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次县级未保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会议拟邀请县未保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郑大华主持,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前期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化“六位一体”的保护体系,加强部门联动,更好地开展好未成年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县未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未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

(二)开展一次未保工作大督查。由县未保办牵头, 36家成员单位组成 12 个督查组,对全县 30 个乡镇(街道)进行全面督查、对 36 家成员单位进行抽查。督查组由一个县级成员单位抽派 1 名分管领导为组长、其他 2 个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共 3 名人员组成。其中 10 个督查组每组负责督查 3 个乡镇(街道), 2 个督查组每组负责抽查 4 家成员单位。

牵头单位:县未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未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0 个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

(三)开展一次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行动。制定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办证审批及日常巡查检查,加强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宣传和舆论监督,加大对相关文艺作品和广告内容的审核,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将未成年人文身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引导,帮助未成年人和家长树立正确理念。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文身跨部门联合专项治理,对侵害未成年人身体权、健康权,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旅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

完成时限: 2023 年 5 月 30 日前

(四)开展一次未保宣传月活动。在人流量大、人群聚集的广场、公园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暨“六一”儿童节主题宣传活动,宣传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未成年人福利政策等,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妇联、县残联、县教体局、县关工委

完成时限: 2023 年 6 月 1 日

(五)开展一次未成年人清网专项行动。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形成常态工作机制。指导监督网络运营者履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平台责任。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猥亵或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指导网络运营者及时制止网络欺凌行为并防止信息扩散。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游、县教体局

完成时限: 2023 年 7 月 30 日前

(六)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查询全覆盖。对全县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文化教育、职业技能等培训机构,儿童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的工作人员,包括在职员工及应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实行 “ 全覆盖 ” 查询,若发现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将被限制或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相关职业,对拟聘用人员一律不得录用。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县妇联

完成时限: 2023 年 8 月 30 日前

(七)开展百场未成年人防护能力提升行动。由党政机关干部、学校教师、执业律师、家庭教育讲师等组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宣讲团、法治宣讲团,通过法制副校长授课、律师进校园、模拟法庭、法院审判旁听等多种形式,依托中小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少年宫等,开展 100 场公益宣讲,加强教师、监护人和未成年人防性侵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关工委、县妇联、团县委

完成时限: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

(八)开展百所学校心理健康辅导。邀请拥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和心理指导资质的专业教师,在 100 所学校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辅导及心理健康拓展活动,对未成年人心理问题进行早期干预,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和在生活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关工委、县妇联、团县委

完成时限: 2023 年 10 月 30 日

(九)开展百家涉未成年人商业查处行动 。对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网吧、旅馆以及 未成年人食品药品 加强监管检查和风险排查整治,加大违规违法打击力度,深挖彻查违法行为;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督查,针对食品安全、卫生条件等不达标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治。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文旅局、县教体局

完成时限: 2023 年 11 月 30 日

(十)开展一次未保工作综合考评。制定镇雄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评方案,紧紧围绕推进落实“六大保护”目标任务,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检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取人员组成考评工作小组分赴成员单位及 30 个乡镇(街道),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座谈等方式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县未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未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0 个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汇总分析各类情况及数据。牵头单位加强组织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指导工作开展,确保各个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落地。

(二)加强部门联动。 牵头单位要积极与成员单位联系,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工作开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环境,遏制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三)加强督导考评。 县未保办将组织专门力量,适时对各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通过通报、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情况报送。 专项行动方案于 4 月 26 日前报县未保办;牵头单位在专项行动结束后 10 日内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总结、图片报送县未保办。联系人及电话:赵利梅,0870-3133522 ;邮箱: 3133522@126.com 。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