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牟定县“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牟政发〔2023〕8 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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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文件

牟政发〔 2023 〕 8 号

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牟定县“ 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牟定产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牟定县“ 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3 年 4 月 14 日牟定县“ 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 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通〔 2023 〕 8 号),大力推动全县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牟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 2020 年下降13.5% 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县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 86 吨、 15 吨、 263 吨、 19 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稳步提升,确保如期完成“ 十四五” 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升工程。 对照国家有关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加快提升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持续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到 2025 年,钢铁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有色、化工等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完成自然资源管理大数据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十四五” 时期,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 20%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16% 。到 2025 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提升工程,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 30%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工程。 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面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推进园区内产业循环耦合、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到 2025 年,牟定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利用处置。(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倡导城镇建设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鼓励开展海绵城市、韧性城市、“ 无废城市” 、“ 低碳 / 零碳城市” 建设。推进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持续提高大宗货物运输“ 公转铁” 等运输比例,推动发展多式联运。到 2025 年,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 65% 、 50% 。(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提升乡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到 2025 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 100%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 以上,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 89.87% 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 85% 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90% 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提高办公、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到 2025 年,全县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到 100% ,创建不少于 2 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力争遴选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推进流域保护治理取得新突破。(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煤炭减量清洁替代工程。 狠抓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气化改造,支持鼓励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50% 。(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排查整治。加大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到 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溶剂型胶粘剂使用比例明显降低。(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 2025 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 左右,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 65 %左右,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 以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一)落实能耗双控制度。 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经济结构、产业基础、发展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 十四五” 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十四五” 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确保完州政府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激励目标,顺利通过州级考核,并给予免予考核能源消费总量。全县“ 十四五” 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有序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完成州政府下达的重点工程减排量任务。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新建“ 两高” 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以六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形成拟建、在建、存量“ 两高”项目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加强“ 两高一低” 项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不符合政策要求、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标用能排污的“ 两高一低” 项目。加快淘汰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指导金融机构加强“ 两高” 项目贷前审核。(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牵头,人民银行牟定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经济政策和法规标准体系。 积极争取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全县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扩大资金效益。积极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规范管理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依法依规合理调整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政策。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制修订情况,认真抓好宣传落实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市场化机制。 探索开展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 一站式” 综合服务模式。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推行产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行绿色产品及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落实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绿色环保企业发展。 (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牟定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统计监测能力。 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建设。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全县的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网络。加强统计监测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监测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数据和监测预警的信息共享。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加强污染源监测的计量监管。(县统计局、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 十四五” 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二)强化监督考核。 开展“ 十四五” 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开展全民行动。 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附件: 1. 牟定县“ 十四五” 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2. 牟定县“ 十四五”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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