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文件
官政发〔 2023 〕 15 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区属企业:
现将《昆明市官渡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 年 8 月 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官渡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2023 年 8 月
目录
序 言 .......................................................................................................4一、规划背景 ..........................................................................................5
(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发展概况 ..............................5
(二)“十四五”市场监管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 ..........9二、总体思路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发展目标 ........................................................................11
(三)发展原则 ........................................................................12
(四)指标体系 ........................................................................13三、重点任务 ......................................................................................14
(一)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 ...................................14
(二)建立健全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 ..................................18
(三)强化市场安全风险防控 ...............................................20
(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24
(五)全力营造官渡监管新高地 ...........................................27四、保障措施 ......................................................................................35
(一)加强组织领导 ...............................................................35
(二)加强考核评估 ...............................................................36
(三)加强执法监管能力 .......................................................36
序 言
“ 十四五 ” 时期是官渡区市场监管部门组建之后的第一个完整五年,是承前启后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助力官渡区实现 “ 昆明城市新中心、综合枢纽重要承载区、开放发展引领区 ” 三大定位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发挥市场监管职能,高质量推动官渡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 十四五 ” 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 2021 〕 30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 “ 十四五 ” 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 2022 〕 43 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 “ 十四五 ” 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昆政发〔 2022 〕 23 号),特制定《官渡区 “ 十四五 ” 市场监管规划》。本规划是官渡区市场监管工作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规划,对 “ 十四五 ” 时期我区市场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25 年。一、规划背景
“ 十三五 ” 期间,官渡区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需求为中心,不断探索权责明确、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统筹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标准、社会参与等各种手段的市场监管格局,提升了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一) “ 十三五 ” 时期市场监管发展概况
1. 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2015 年 9 月,原官渡区工商局、官渡区食药局、官渡区质监局 “ 三局合一 ” 成立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知识产权、价格监督职能职责划入市场监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机构体制改革要求和精神,持续深入对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行相应调整,梳理上报 18 个内设机构名称、局机关、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数额。建立健全以日常监管和专项工作并行的综合监管架构,不断理顺部门职责交叉造成的矛盾和问题,全面提升了市场监管综合水平和能力。
2. 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成果显著。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 “ 放管服 ” 政策,激发创业热情。巩固和扩大 “ 三证合一、一证一码 ” 的成果,加快推进 “ 五证合一、两证整合 ” 。多部门有效联动、优化企业开办便利度。受理 “ 一窗通 ” 及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量占昆明市 “ 一窗通 ” 申报的三分之一以上。市场主体总量达 20.7 万户,市场主体存量和增量连续五年居全市、全省第一。建立线上线下企业服务专区,高效率服务自由贸易区企业开办。
3. 市场竞争环境规范有序。 改进和加强执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加强,网络市场、电子商务等新领域监管程度加深,着力打击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行为,广告业规范发展。累计受理投诉举报咨询 5.8 万件,为消费挽回经济损失 8617.21 万元。多措并举抓监管、优环境,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共创建无传销社区 89 个, “ 无传销社区 ” 创建率 100% ,居全省前列, 2017 年底成功创建成为 “ 云南省无传销区(县) ” 。
4. 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排查辖区内集体供餐单位和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全市率先实现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明厨亮灶 ” 互联网可视化监管,率先制作由执法人员担纲主演的《昆明市官渡区小餐饮食品安全培训(教学片)》,通过好坏对比视频教学的方式提升和规范小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在全市率先实现社区农村客堂规范化建设标准 100% 覆盖,保障社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组织开展药品 “ 净网 ” 行动,整顿规范昆明市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秩序,强化药品监督抽检力度,药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 94.24% 。
5. 质量提升发展持续有力。 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与食品有关的主要农产品抽检量合格率稳定在 97% 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达 94.24% 以上,重要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 86.7% 。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妥善处置各类消费纠纷,投诉办结率 100%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优化信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区级各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归集和汇总,助推信用 “ 红黑名单 ” 推送工作。
6.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力度稳步上升。 打造省市质量排头兵,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培育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 ( 示范 ) 企业、创新型企业和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2017 年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 2019 年辖区企业荣获中国专利奖银奖。 2020 年康乐茶文化城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荣誉称号。全区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达 1918 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 20 件,有效商标拥有量达 40169 件,新增专利量和授权量居全市前列,有效注册商标量全省县区级排名第一。成功争取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落户官渡。
7. 综合执法水平大幅提升。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梳理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500 余部。累计办理行政案件 3868 件,罚没金额 2386.33 万元。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执法力量不断向执法一线倾斜。凝心聚力战斗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大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多方协调防疫物资,严办借机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在全市率先查办的价格违法案件被多家媒体报道,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成功创建 “ 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 并经复审合格。
表 1 “ 十三五 ” 期间官渡区新增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新增市场主体数 户 22571 36188 34318 37385 39981
内资企业 户 10102 10304 11677 11695 13938
个体工商户 户 12469 25884 22641 25690 26043
(二) “ 十四五 ” 市场监管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
1. 面临形势。 云南省与国家同步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是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节点,也为昆明市带来了新的机遇。官渡区担负着成为昆明城市新中心、综合枢纽重要承载区、开放发展引领区的重任。当前形势下,只有深刻把握 “ 十四五 ” 时期官渡区市场监管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不断探索市场监管新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智慧监管、精准监管、预防性监管,才能更好地适应发展变化需要。
2. 发展机遇 。 经济发展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为 “ 十四五 ” 市场监管发展提供了新机遇。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必须顺应形势、主动求变、积极跟进。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市场主体优势等因素,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全新的市场监管格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市场监管更应革新监管理念,强化各部门联动监管,优化监管效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3. 面临挑战 。 “ 十三五 ” 期间,官渡区市场监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下,较好完成了市场监管改革发展阶段各项目标,但和市场发展现状相比,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还存在一些问题与较大差距。 “ 十四五 ” 时期,官渡区市场监管还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第三方网络销售、海外代购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增加了行业监管难度,恶意举报乱象丛生,职业举报和非理性维权呈 “ 井喷式 ” 增长,极大地加重了基层监管负担和风险隐患,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基层监管人员比例失衡,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监管人员、监管手段、技术支撑、经费保障等存在不足,监管力量薄弱,监管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随着互联网 + 、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化监管等社会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使得传统技术手段和监管方式不能满足需求,监管方式急需革新。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企业登记量激增,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经营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且难以跟踪,企业自身对许可的经营内容、边界与后果缺乏清楚的认知,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不明晰,给监管部门带来挑战。
上述压力和挑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官渡区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作用有效发挥和市场监管现代化的实现。
二、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把开启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新征程,作为 “ 十四五 ” 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重大战略性任务。强化系统监管思维,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主体和行为等各类对象。统筹协同政府和社会、监管和监督等各方力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因 “ 市 ” 而动,顺 “ 市 ” 而为,努力建设适应官渡区经济发展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官渡区发展定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创新监管方式与手段,构建官渡区市场监管新格局,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助力官渡区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与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形成更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更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1. 完善准入机制,共优市场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 “ 证照分离 ” 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智能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效率达到先进发达地区水平。充分利用科技资源优势,推行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等活动,监管效率进一步提升,许可证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深化。企业注销制度及机制持续完善,助推企业 “ 新陈代谢 ” 。
2. 突出治理导向,共维市场竞争秩序。 打造执法机制更明确,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方式更创新,执法保障更完善,市场监管法治基础更夯实,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更健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健全以打击不正当竞争为核心,聚焦民生,与昆明市经济发展阶段相契合,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律相适应治理领域,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保护合法权益,共治市场消费环境。 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重点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力度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综合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提升。各类市场、购物街创建活动开展更加有力,正面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扩大。有效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投诉举报渠道更加畅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4. 聚焦创新监管,打造市场监管新高地。 构建信用监管 “ 新 ” 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对市场主体的负向约束和正向激励作用,进一步增强信用对监管执法的导向作用;构建质量监管 “ 新 ” 模式,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区战略,创新激励政策,大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助推昆明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提高官渡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水平。
(三)发展原则
1. 坚持效率监管。 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实行简约高效的监管方式,消除不必要的管制,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 “ 一窗通办 ” ,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2. 坚持依法监管。 依法依规对市场各类主体实施公平公正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审慎行使执法权,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化,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3. 坚持创新监管。 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的趋势,探索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机制的可行性与适应性。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提高监管效能和专业化水平。推行说服教育、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手段,提升监管 “ 法度 ” 和 “ 温度 ” 的有机统一。
4. 坚持智慧监管。 采集、汇总各类市场监管数据,全方位、多角度掌握市场主体运行的信息,充分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参与者之间的信息对称。采取信息化、数字化手段,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监测预警、产品追溯、决策指挥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从根本上提升监管效率。
(四)指标体系
“ 十四五 ” 市场监管关键指标
三、重点任务
“ 十四五 ” 期间,官渡区市场监管工作坚持服务新发展格局,着力完善市场准入性基础性制度,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着力坚守安全底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改革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努力为 “ 十四五 ” 时期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
1.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程度。 全面推广开办企业 “ 一窗通 ” 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强化企业开办登记信息向区级相关部门推送共享,区级相关部门实现及时认领、审核审批。整合平台各业务表单,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事项实现 “ 一窗通办 ” 。推进主题套餐服务,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加快电子营业执照推广运用,实现 “ 一个部门发照、所有部门流转 ” ,同时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更广领域运用。推行 “ 集群注册 ” ,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进我区 “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规范集群注册登记管理。
2. 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对清单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口头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 100 项以上,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完善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权责清单、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形成统一、标准、规范的依据文件,推行许可工作流程标准化,塑造审批窗口的良好形象。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归集一网和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归档等审批工作的各环节、全流程网上办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 “ 一网通办 ” 能力。
3. 净化企业开办服务环境。 深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善中介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坚决杜绝审批过程中设置门槛、变相审批、变相收费的情况。完善市场主体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登记制度,全面推行统一登记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机关、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落实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推动实现 “ 全程零见面 ” 秒批登记。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强化名称登记事后监管,探索住所自主申报制后续监管。
4. 深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改革。 进一步破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领域许可的堵点难点,解决 “ 准入不准营 ” 的问题,在前期推行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推行“ 先证后查 ” 、 “ 自主声明 ” 、 “ 公开承诺 ” ,持续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便利化、智能化水平,让从事食品销售、餐饮行业的经营者有更多的获得感,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行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改备案制、在品牌连锁便利店推行食品经营许可 “ 告知承诺制 ” 改革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改革,在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推行食品经营许可 “ 评审承诺制 ” 改革,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试点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环节试点推行 “ 告知承诺制 ” ,为全区适时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 “ 告知承诺制 ” 改革积累经验。
5. 推进 “ 一业一证 ” 改革。 借鉴开展 “ 一业一证 ” 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在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发证、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开办便利店、餐馆、药店、超市、饭店、宾馆等行业领域,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探索开展 “ 一业一证 ”改革,先行先试,实现 “ 一证准营 ” ,为下一步全面推开 “ 一业一证 ”改革积累经验;强化 “ 一业一证 ” 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同步建立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在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的同时守牢风险防范底线,实现审批更精简、监管更有效、服务更优质。
专栏 1 :提升营商环境 优化企业开办
(二)建立健全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
1.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落实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按照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原则,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突出刚性导向,强化高质量的竞争政策。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构建与官渡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竞争政策框架,不断丰富竞争政策实施工具,推动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竞争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建立高效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制。 突出执法重点,将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利益和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领域作为执法重点。进一步提升执法透明度,在全社会营造尊崇竞争、维护竞争、鼓励竞争的良好氛围。顺应市场发展变化,坚持依法规范和支持规范健康发展并重,治 “ 果 ” 和治 “ 因 ” 并重、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并重,着力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严厉查处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查处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加强对官渡区内不同行业的企业、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企业商业秘密等的保护。集中查处民生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3.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力度。 强化部门协同,坚持 “ 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 原则,依法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平台责任,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审慎监管、综合监管和协同监管,强化信用约束,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净化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 提升广告监管水平。 营造公平竞争广告市场环境,推进广告监管能力现代化。加强广告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创新广告监管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方式,全面聚焦导向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和协同监管。优化对规模以上广告传媒企业的公共服务,促进创意、制作、代理、发布产业链条的形成和广告企业的聚集。提高广告监督管理效能。推动形成 “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 的广告信用监管新格局。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指导,真正发挥综合整治的效能。夯实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引导从业人员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平,提高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广告行为的监管力度。持续治理规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大力打击各类广告违法行为,积极支持公益广告发展,维护广告市场良好秩序,推动广告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市场安全风险防控
1. 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压实各级食品安全责任,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完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安全 “ 六大放心工程 ” ,积极探索符合官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力求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取得新进步。强化食品流通、餐饮环节全程可溯源管理,实现食品安全信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不断推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落实到位。全区餐饮服务单位 “ 明厨亮灶 ” 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管理实现全覆盖。加强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规范白酒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等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好转。进一步加强对金沙江(官渡段)流域重点水域 “ 十年禁渔 ” 工作中涉及市场监管的工作力度。持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到 2025 年,全区、城乡结合区域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幸福感得到提升。
专栏 2 :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程安全,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治理成效。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对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管,强化对昆明市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全力提升中药材质量安全。推进疫苗 “ 一物一码 ” 追溯系统在使用环节的质量规范管理作用。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大型医疗设备、医用高值耗材、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等重点品种监管,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力度,提高药械安全性监测分析评价水平。重点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储运环节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检查、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处方药销售管理专项整治等。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水平,加大监测工作力度,做到 “ 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 ” ,防范相关药械严重或群体性不良反应发生,确保用药用械用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严守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底线。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提升风险分析研判,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整治。严格落实电梯生产企业、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严厉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领域隐患治理。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库,完善特种设备基础数据、地理信息等资源库。健全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制度,落实事故预防和纠正措施。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对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监督氛围。
4. 严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底线。 统筹推进生产与流通、线下与线上、传统产业与新兴业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聚集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准转变,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农资、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儿童玩具及学生用品、电线电缆、水泥、食品相关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管,对风险高、可能出现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产品监管数据、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产品伤害数据采集以及社会舆情监测,组织好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实施重点产品严格监管。针对不同质量问题、风险情况,采取对应的监管措施。建立产品质量信用分级监管机制,建立产品质量失信 “ 黑名单 ” 制度,完善产品质量信用档案,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评级、信用评价,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1. 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探索建立 “ 全链条 ” 监管、 “ 全覆盖 ” 服务的消费环境现代化管理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信息公示、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建立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模式。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强消费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制度,为 “COP15” 大会和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的召开营造优良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达到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环境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 “ 五个放心 ” ,打造 “ 放心消费在昆明 ”的城市名片,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度、消费者的满意度、消费环境的安全度,打造安全、放心、品质的消费环境,有效促进消费升级。
2. 深化放心消费创建。 以商圈、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为主线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打造放心消费街区、市场、超市、门店。开展 “ 官渡特色 ” 创建活动,扩大主要旅游景点、学校周边区域 “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 ” 覆盖面。提高创建标准,推行首问责任、赔偿先付、商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等制度,严格落实经营者 “ 三包 ”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探索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区建成放心消费示范户(街区) 2000户(条)以上。
3. 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制度。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完善跨行业、跨领域消费争议处理和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消费者保护职能整合,充分发挥消费者、消费者保护组织、社会媒体等主体的作用,推动形成消费维权协同共治的局面。进一步整合优化 12315 举报投诉系统,推进业务数据化和数据业务化,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提升投诉举报工作效能。开展 12315 消费维权服务站、 “ 一会两站 ” 等站点打造,落实全国 12315 互联网在线纠纷调解 “ODR” 机制,进一步扩大基层维权网络覆盖面、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健全消费维权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合理公开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和相关典型案例,强化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专栏 3 :消费环境打造重点工程
4. 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 充分发挥政府价格监管职责和作用,维护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机制、价格秩序。围绕官渡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产业链构建,维护竞争机制在产业链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民生领域、重点时段价格监管,强化风险意识,不断提升突发公共事件的价格应急响应能力,做好重要商品市场价格波动预警和舆情分析处置,增强价格监管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聚焦营商环境改善,推进违规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发挥收费监管惠企惠民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效应,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减轻负担。加强民生领域收费监管,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重点做好重大节假日市场的价格检查,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价格稳定。
(五)全力营造官渡监管新高地
1. 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持续推行 “ 双随机、一公开 ” 机制,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信用监管作为贯穿各业务领域和业务环节的基础性工作。健全以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促进各项惩戒措施有效落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支持引导行业组织、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监管、信用修复、信用监测评估等工作。
2. 实施质量发展战略
( 1 )健全质量提升机制,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健全产品质量提升发展体系,推进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在药品领域全面推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健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指导协调机制,落实组织保障。完善环境质量治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健全服务质量提升机制,推进教育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官渡旅游质量,提升景区服务质量,提高专业化监管能力。健全工程质量提升机制,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强化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监管,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工程质量科技水平。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建立和完善招投标联合监管模式、公示管理制度和投诉举报机制。提高责任意识,注重落实责任,增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意识、提升业务素质、创新监管模式。健全知识产权发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推进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深化质量诚信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分类推进、重点突出,推动先行试点。持续推进信用教育培训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平。探索多方参与共治机制,探索多方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 2 )深化创新驱动战略,夯实品牌建设工程。 深入推进科技园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技术创新驱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进程。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工程,助力官渡区争当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排头兵。打响 “ 官渡服务 ” 品牌,积极推进 “ 放管服 ” 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打响 “ 官渡制造 ” 品牌,着力建设以旅游服务带动的特色区域消费中心,形成生态、健康、创新、品质的消费特色,不断增强对国内外消费者的吸引力。打响 “ 官渡文化 ” 品牌,加强文化标准体系建设,推动 “ 文化官渡 ” 成为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文化交流中心的闪亮名片。打响 “ 官渡教育 ” 品牌,推动全区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实现教育的新高地。高起点、高标准推进 “ 数字官渡 ” 建设,主动搭乘 “ 数字云南 ” 快车,推进大数据应用与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有机结合,发展具有官渡特色的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把 “ 数字官渡 ” 打造为样板和标杆,推动全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 3 )实施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稳固质量发展基础。 实施质量大数据工程,加强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开展各类大数据分析指标与传统统计指标或其他数据源的回归比对和关联分析。实施服务区域经济互动工程,继续成为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和我市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实施质量诚信建设工程,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全面提升我区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官渡区旅游品质。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实施聚贤引智兴业工程,增强人才引进与产业社会事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确保高质量产品和服务,逐渐构建起质量和品牌优势。建立标准分类监督机制,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强化计量基础支撑功能,健全计量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服务,严查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合理规划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布局,有效提高计量服务能力,促进计量事业协调发展。提高认证认可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体系认证,加强重点领域认证管理,稳步推进国际互认。增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完善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形成开放检测服务市场和数字化检测资源共享网络。
3. 构建知识产权新体系
( 1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能力。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营造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由增数量、扩规模向提质量转变。优化 “ 一企一策 ” 知识产权精准服务,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依托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资源技术支撑,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专栏 4 :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促进
( 2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监管执法跨部门协作,构建上下联动、区域协调、快速高效、查处有力的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与刑事司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协调,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畅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平台,充分利用 “ 互联网+” 相关技术手段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包含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与维权援助机制,探索建立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
专栏 5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4. 共建新型智慧城市
( 1 )深入推进 “ 互联网 + 监管 ” ,用数字赋能市场监管。 依托云南省 “ 互联网 + 监管 ” 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重要监管平台数据,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核心技术作用,以科技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稳定和提升办公效率,助力政府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化转型。打破与部门相关的之间的信息壁垒,利用大数据为全区市场主体建立独有的 “ 一企一档 ” 数据库,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提升基层市场监管的效率和质量提供全面智慧化、信息化支持。加强基层监管的大数据应用,利用 “ 数字官渡 ” 智能化监管平台,提高监管的效率,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获取监管数据。实现业务监控保障和分析研判,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供多个预警、预测模型,支撑日常主体、食药、特设、产品商品监管,实现智能商事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进行监测和预警,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运用大数据加强监管,定期分析市场主体发展状况和趋势、区域经济分布、行业投资态势,自动生成市场主体发展运行情况报告,挖掘分析市场主体大数据,构建全方位市场监管新格局。
( 2 )提升大数据分析预警能力。 畅通 12315 投诉举报渠道,深化 12315“ 五进 ” 、绿色通道等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强化消费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运用,加强监测预警、督办通报,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约谈等制度。建立跨部门信息归集和互联共享机制和诚信档案,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测扫描市场环境大数据,对重点平台、重点行为、重点风险等市场主体实施广覆盖、全天候、多方位的监测、感知、分析和预警,加快实现整体智治,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针对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业态,进一步探索破除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障碍,以昂扬之气为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尽忠诚干净担当之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努力实现党的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 “ 旗帜鲜明讲政治 ” ,把发展规划作为一项 “ 管长远、打基础 ” 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 “ 十四五 ” 规划提供坚强保证。推动区委区政府更加重视市场监管工作,做好 “ 十四五 ” 市场监管规划相关任务和指标的落实,并根据官渡区特点积极开展改革政策先行先试。
2. 加强组织实施。 各部门、各监管所做好相关政策的研究和解读,对重点完成目标及任务做好规划,制定阶段性目标,逐项细化举措。 “ 十四五 ” 规划的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对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定期组织开展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工作。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主要任务的实施推进情况,加强阶段性督促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推动规划有效落实。按照节俭、高效的原则,加强预算经费执行力度,严格监督经费使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组织开展规划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考核评估
1. 强化执法手段。 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规范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等登记审批程序。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听证、集体决定等行政处罚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审慎行使执法权,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正确采用行政手段和措施,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逐步扩大行政执法政务公开范围。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 三项制度 ”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建立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执法评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评查、考核和问责相结合。
2. 加强监督问责。 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和标准,适当提高基本绩效考核在考核中的权重。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评价体系,定期对政府提供的服务开展抽样调查。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扩大公众在市场监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开展市场监管需求分析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执法监管能力
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经费、装备、职业保障等各项政策规定,持续改善办公环境。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职业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优化市场监管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加强职业资格、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优化待遇保障,提升市场监管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为 “ 十四五 ” 时期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2. 注重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党组议事、案件集体审理、法律顾问等工作制度,为依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健全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的规定。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信用监管、广告等重点领域治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 三项制度 ” 。
3. 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明确执法事项,定好位、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依法依规尽职履责。强化上下联动,建立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联合调研、联合检查、联合约谈等行动,发挥监管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