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临沧”
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 2023 〕 18 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数字临沧”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 年 4 月 3 日
“数字临沧”建设总体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云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意见》《云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全面推进“数字临沧”建设,用数字为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赋能增效,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云南”建设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数字经济赋能产业发展的要求,以“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为目标,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综合应用系统为抓手,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强化“数字临沧”建设顶层规划设计,探索“本地国资企业+国有一流信息技术企业+N(引入顶级数字技术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通信运营商等)”的建设模式,以政府适当投入为撬动,打造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参与的数字经济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以“城市大脑”建设为载体,汇聚整合数据资源,构建“便民、强企、优政、慧治”的数字生态,提升全域服务水平、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打造协同善治数字政府、实现社会治理一网统管,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加快“数字临沧”建设。
二、主要任务分工及实施步骤
(一)夯实基础阶段( 2023 年)
1 .建设“城市大脑”一期项目。对应省级数字政府业务应用、共性应用支撑、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制度规则、运行维护“四横三纵”七大体系技术架构,建设“一云、一中枢、一中心、一门户,N 应用”的数据底座,推动全市现有的政务数据分阶段、分批次迁移上云,未来新建政务系统数据一律上云,实现数据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和集中运维,有效避免重复投资和降低成本。统筹推进数据安全和数据要素一体化治理,逐步畅通全市数据共享渠道,消除行业数据壁垒,汇聚形成全市统一数据资产,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确保各类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逐步整合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运行、监测、监管数据,强化数据成果运用,打造决策、预警、治理、指挥及展示为一体的城市运行管理展示中心。开发统一的移动端服务门户,面向政府、企业和全社会提供便捷服务,探索搭载特色产品、定制服务商城等数字经济平台,助推全市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建成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办理“城市大脑”所提供服务的政府采购手续,合同服务期3 年,服务费用按照集中管理、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市级使用部门通过统筹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给予解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数字临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 2023 年底前。
2 .组建“数字临沧”建设合资公司。根据“数字临沧”建设需要,由数字(临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承担“数字临沧”建设政府出资人代表职责,探索“数字(临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国有一流信息技术企业+N(引入顶级数字技术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通信运营商等)”的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招募合作伙伴组建合资公司,并通过合资公司积累沉淀经验、技术、人才和解决方案,支撑我市数字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数字(临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法依规获得政府相关资源并依法依规配置给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依法依规投资、建设、运营临沧“数字政府”相关项目,并开展数字技术产品研发,依法依规参与“数字临沧”相关市场化项目建设。现阶段合资公司主要开展“数字政府”的“城市大脑”一期项目的“投、融、建、维、营”,建立全市“城市大脑”统一政务云、数据中枢、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城市服务门户、推动N 个应用场景,依法依规为数字政府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支撑平台、通用业务系统,以及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工作任务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等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 2023 年 5 月底前。
3 .充实“数字临沧”建设工作力量。按照国家和省级机构改革要求,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数字临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 .统一标准规范体系。执行国家、省级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系统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标准,结合“数字临沧”建设实际,推动各部门业务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数字政府标准推广执行力度,提升应用水平,以标准化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规范化,促进全市数据和服务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应用系统的集约开发,强化数据安全保障,构建全市统一规范的“数字临沧”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保密局牵头,“数字临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 2023 年 6 月底前。
5 .打造重点应用场景。全面推动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推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政府职能领域和政务运行、政务公开等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效能。围绕国家、省投资导向,积极谋划推进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智慧县城等有上级资金政策支持的应用场景建设。结合当地政府需求,坚持“急用先行”的原则,优先建设智慧医共体、智慧社区等政府急需的应用场景。积极盘活现有数据资源,按照市场导向原则,建设农业三资平台、智慧停车、百侨会应用系统等自身有经济价值、可反哺建设的应用场景,降低政府持续投入。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和“数字临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职责推进。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应用拓展阶段( 2024 年)
1 .拓展“城市大脑”应用能力与服务范围。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实行市级平台支撑,市、县(区)两级应用开发和运行保障,并按有关要求与省级平台对接。以部门履职和机关运行数字化转型为目标,遵循省级公共技术平台的统一规划和标准,统筹推进各行业应用系统建设,横向贯通“城市大脑”,实现市级已建、新建应用及数据统一上云汇聚。纵向向下在各县(区)搭建市级“城市大脑”分节点,县(区)级已建、新建的应用和数据全部接入县(区)分节点,畅通市、县(区)两级的数据共享交换渠道,实现数据统一汇聚;纵向向上搭接国家、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上级支持的有效数据回流。强化“城市大脑”数据运用,为领导提供决策支撑,为各领域场景应用提供数据赋能,并通过场景应用实现数据回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和“数字临沧”建设运营公司牵头,“数字临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 .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以“糖、茶、果、菜、牛、咖啡、中药材”等特色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为突破口,搭建银政企交易服务平台,汇聚产业链上源头与终端的数据资源,精准施策,助力特色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大智慧园区建设,不断优化提升园区智慧化水平,引进一流的数字化企业汇聚,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化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深化区块链+产业应用,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展普洱茶、核桃等产业溯源,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提升产业品牌效应,为产业数字化转型注入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和“数字临沧”建设运营公司牵头,“数字临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 .提升全域服务水平。依托已建成的“城市大脑”统一门户,推动数字技术在文旅、教育、医疗、养老、体育、交通、物业、餐饮、会展等领域融合应用,探索打造数字化生活模式。让用户对门户从“可用”变为“乐用”,增强用户粘性,真正将门户打造成为全市统一的高频使用服务入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区)政府牵头,“数字临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 .完善社会智治能力。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为突破口,按照“适度超前、实战实用、共建共享、安全经济”的思路,推进智能化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社会治理智能应用、智治专业力量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持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全市市域社会治理数据资源汇聚,实现市域治理可感、可视、可控、可治新模式,促进综治信息互联互通、综治资源整合共享、综治工作协调联动,有效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打造具有临沧特色的社会治理新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数字临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优化提升阶段( 2025 年至长期)
1 .推动数据运营。研究制定保障数据要素规范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数据运营机制,组建数据运营团队,对“城市大脑”汇聚形成的数据资产进行有效运营、开发、应用,实现“业务数据化、数据资产化、资产价值化”,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潜力和价值,让政府和企业在数据运营中获得收益,并用收益反哺和持续推进“数字临沧”建设。
责任单位:“数字临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 .发展平台经济。搭建数字化统一服务平台,面向全产业链打通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不断汇聚数据、资本、技术、人才、产业、服务、产品等各类要素,开发数据增值服务,提升链上企业协同效率,扩大产业规模、助力产业跨界发展、发挥平台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企业整体市场竞争力,引领新兴经济发展,实现平台经济效益指数级增长,让平台经济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驱动力。
责任单位:“数字临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 .构建数字转型生态圈。依托“城市大脑”开放、共享数据支撑,吸引人才、企业、科技、金融、产业等落地临沧,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数字临沧”建设,深化推进各领域应用,形成各类数据要素广泛汇聚的数字化发展高地,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数字城市服务更多元、服务提供者更多、覆盖维度更广,开创“百花齐放”的数字经济发展格局,为“数字临沧”建设构建良好的生态圈。
责任单位:“数字临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 .打造典型示范。以智慧创新为引擎,着眼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需要,选择核心业务且跨部门关联度高、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应用进行深入研究、整合,不断建立更成熟的技术架构、更通畅的运行机制、更广泛的应用场景,全方位展示“数字临沧”创新成果,树立典型、打造特色应用场景,树立智慧应用新标杆,激发数据要素新动能,提升智慧化发展进程和数字经济技术创新能力,形成成熟可借鉴的先进典型经验和模式,为其他城市和地区数字化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样本,输出新思路、新理念、新实践。
责任单位:“数字临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市、县(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的“数字临沧”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搭建市、县(区)党委政府(规划、政策制定、决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数据局(“数字临沧”规划建设及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网信部门(网络安全管理)+合资公司(投、融、建、维、营)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完善配套政策。认真抓好国家关于数字化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按照要求配套制定实施方案或细则。认真执行国家、省支持数字化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结合临沧实际,梳理制定配套的支持政策措施,对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在机构人员编制、用地、用电、金融、税收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和保障。
(三)强化安全保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设计贯穿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依托省级统一安全设施,整体提升安全水平,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筑牢安全防线。强化安全管理责任,统筹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网信、公安、密码管理、保密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制度执行、安全措施落实的指导和检查,建立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四)加大资金保障。创新数字化项目建设投融资体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建立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度,全面动态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及时应对和处理。各县(区)、市级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数字临沧”建设,对经营性项目强化政府引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数字临沧”建设。同时,规范数字化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对全市数字化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统计分析,全面掌握全市数字化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现状,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数字化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项目重复建设。
(五)提升数字素养。加大数字化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增强数字化本领,强化安全意识。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会业务、懂数字经济的复合型干部队伍。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增强人民群众使用数字化工具获取服务的能力。
(六)强化招商引资。聚焦数字经济领域上下游产业及龙头企业,建立目标企业库,以市场引企业,以应用换产业,开展精准招商、靶向招商,推动更多数字经济项目落地投产,争取一流企业、人才共同参与“数字临沧”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