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腾冲市畜禽养殖污染
防治规划( 2021—2025 年)的通知
腾政办发〔 2023 〕 17 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腾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021—2025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 年 3 月 31 日
腾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 2021—2025 年)
报送单位: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 ◯ 二三年三月
目 录
一、总则..............................................5(一)背景.........................................5(二)编制依据.....................................7(三)规划期限和范围..............................11二、区域概况.........................................12(一)自然气候条件................................12(二)社会经济状况................................191.行政区划........................................192.产业类型........................................193.经济指标........................................204.人口分布........................................215.土地利用特征....................................21(三)生态环境概况................................221.水环境质量......................................222.环境空气质量....................................233.土壤环境质量....................................254.生态环境质量....................................265.需要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28(四)养殖污染防治现状............................291.畜禽养殖现状....................................292.污染防治现状....................................413.种养结合现状....................................594.存在的问题......................................67三、规划目标.........................................70(一)规划目标....................................70(二)环境承载力分析..............................711.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712.水资源承载力测算................................733.水环境承载力测算................................74(三)目标可达性分析..............................75四、主要任务.........................................76(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76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化建设..................762.分区防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773.优化养殖布局....................................78(二)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791.合理的粪污资源化利用............................792.育壮大社会化服务主体............................813.消纳土地充足粪污处理利用模式....................814.消纳土地不足粪污处理利用模式....................83(三)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831.源头减量设施....................................832.粪污处理设施....................................843.田间配套利用设施................................85(四)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85(五)强化环境监管................................86五、重点工程.........................................87(一)敏感区内养殖场(户)整治工程................881.禁养区监管......................................882.限养区内养殖场(户)限期治理工程................883.生态红线内养殖场(户)整治工程..................92(二)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及标准化改造工程............94(三)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100(四)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工程.......................101(五)畜禽养殖场恶臭气体防控.....................103(六)环境监测监管和能力建设项目.................106(七)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06六、工程投资估算....................................107(一)投资估算...................................107(二)资金筹措方案...............................110七、效益分析........................................111(一)社会效益...................................111(二)经济效益...................................111(三)环境效益...................................112八、保障措施........................................112(一)加强领导,严格目标考核.....................112(二)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113(三)增强督察,强化执法力度.....................113(四)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114(五)加大宣传,营造治理气氛.....................114附件................................................115(一)附表1:区域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清单..........115(二)附表2: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肥料化利用配套土地面积要求清单.........................................128(三)附表3:规划期内拟整治畜禽养殖户清单........143
(四)附表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支持主体和内容
清单.............................................145
(五)附件5:行政区域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面积清
单...............................................153(六)附件6:腾冲市一级水功能区划.................155(七)附件7:腾冲市二级水功能区划.................156(八)附件8:腾冲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及面积清单......157(九)附件9:腾冲市畜禽养殖限养区及面积清单......159附图................................................161
一、总则
(一)背景
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 2014 年 1 月 1 日颁布了第 643 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要求。 2017 年后,各部委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 〕 82 )等意见,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粪污资源化工作。
云南省根据国务院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精神,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云政办发〔 2017 〕 135 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云环通〔 2022 〕 66 号),要求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为主要处理方式,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依法严格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实施 “ 乡村振兴战略 ” 、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并明确要求,在 2022 年底前,云南省各州、市必须优先完成 32 个畜牧大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2019 年 2 月 28 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保山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保政办发〔 2019 〕 13 号),要求各县市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及乡村振兴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需要,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在此基础上,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腾冲市实际情况,出台《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腾政办发〔2019 〕 5 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 2021 〕 465 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印发 < 云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 的通知》(云环通〔 2022 〕 66 号)要求,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开展《腾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021—2025 )》编制工作。
(二)编制依据
1. 法律法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1 日);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 2017 〕
70 号);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 年 1 月1 日);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0 月26 日修订);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年 4 月 29 日修订);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
( 7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
( 8 )《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2004 年 6 月 29 日修订)。
2. 标准规范
( 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 );
( 2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7959 );
( 3 )《土壤环境质量 —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 ( GB15618 );
( 4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 );
( 5 )《有机 — 无机复混肥料》( GB/T18877 );
( 6 )《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GB/T25169 );
( 7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25246 );
( 8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26624 );
( 9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27622 );
( 10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36195 );
( 11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497 );
( 1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 HJ1029 );
( 13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 );
( 14 )《有机肥料》( NY/T525 );
( 15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NY/T1169 );
( 16 )《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NY/T2065 );
( 17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3. 政策文件
(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20 〕 31 号);
(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 2017 〕 48 号);
( 3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 2021 〕 8 号);
( 4 )《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 2020 〕 23 号);
( 5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 2018 〕 2 号);
( 6 )《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 2019 〕 84 号);
( 7 )《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 〕
1 号);
( 8 )《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 2019 〕 55 号);
( 9 )《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 2020 〕 33 号);
( 10 )《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 2020 〕 538 号);
( 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 2014 〕 47 号);
( 12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2019 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 2019 〕 14 号);
( 13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文件《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学习贯彻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场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云农办牧〔 2018 〕 439 号);
( 14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 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 2019 〕 135号);
( 15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 2017 〕 135 号);
( 16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 2022 〕
66 号);
( 17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 2018 〕 20 号);
( 18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腾政办发〔 2019 〕 5 号);
( 19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 2018 〕 1 号);
( 20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 ( 环办土壤函〔 2022 〕 82 号 ) ;
( 21 )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 2021 〕 465 号)。
4. 其他技术文件
( 1 )《云南省腾冲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2019—2020 年)》;
( 2 )《腾冲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
( 3 )《腾冲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2021—2025 年)》;
( 4 )《腾冲市 “ 十四五 ”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 5 )《腾冲市 “ 十四五 ” 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
( 6 )《腾冲市畜牧业 “ 十四五 ” 发展规划》;
( 7 )《腾冲市 “ 十四五 ” 打造世界一流 “ 绿色食品牌 ” 发展规划( 2021—2025 年)》;
( 8 )腾冲市 2020 年土地利用类型变更调查资料;
( 9 )腾冲市 2020—2021 年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水质监测数据;
( 10 )腾冲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备案基本情况表;
( 11 )腾冲市各乡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措施统计表。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时限: 2021-2025 年。规划基准年: 2020 年。
规划范围:腾冲市辖 2 个街道(腾越街道、西源街道),12 个镇(界头镇、曲石镇、明光镇、固东镇、滇滩镇、和顺镇、中和镇、猴桥镇、荷花镇、芒棒镇、北海镇、清水镇), 5个乡(五合乡、马站乡、蒲川乡、新华乡、团田乡),包括辖区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
特别的,腾冲市 “ 西源街道 ” 原属腾越街道,于 2022 年 1月 1 日正式独立挂牌办公,本规划收集、统计的数据均以 2020年为基准,不单独对西源街道进行统计分析。
规划对象:云南畜禽规模养殖场的规模标准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云农办牧〔 2018 〕191 号)执行(直联直报),规模养殖场指按照设计规模,生猪存栏 ≥200 头,奶牛存栏 ≥50 头,肉牛存栏 ≥50 头,肉羊存栏 ≥200 只,蛋鸡存栏 ≥5000 只,肉鸡年出栏 ≥5000 只的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指生猪设计出栏 ≥50 头,奶牛设计存栏≥5 头,肉牛设计出栏 ≥10 头,蛋鸡 / 鸭 / 鹅设计存栏 ≥500 羽,肉鸡 / 鸭 / 鹅设计出栏 ≥2000 羽的养殖户。
二、区域概况
(一)自然气候条件
1. 地理位置
腾冲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地处东经 98°05'—98°45' 、北纬 24°38'—25°52' 之间,地处保山市西部,东与隆阳区相连,南与龙陵县、梁河县接壤,西与盈江县、缅甸毗连,东北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相邻。市区距省会昆明 606km ,距缅甸密支那 200km ,距印度雷多 602km ,是中国通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门户和节点。腾冲市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1 。
2. 地形地貌
腾冲市属云南高原滇西峡谷区,地处横断山脉南端,高黎贡山山脉南段西侧较开阔的边缘地带。境内断裂发育明显,岩浆活动频繁,构成特殊的火山地貌,是我国著名的新生代火山区。龙川江、大盈江两大河流及其支流多沿断裂带发育,将高原切割成高、中、低山地与中低山相间的河谷盆地。全市呈北高南低、东高西低、中部为宽谷盆地,整个地形似马蹄状向南敞开。山区、半山区占总面积的 84% ,河谷、坝子占 16% 。境内最高峰为高黎贡山大脑子峰,海拔 3780m ,最低点位于南部龙川江支流小蒲窝河口与梁河县交界处,海拔 930m ,相对高差达2850m 。腾冲市地形地貌详见附图 1-5 。
3. 气候气象
腾冲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具有 “ 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温暖多雨、干湿分明 ” 的低纬山地季风气候特点。城区年平均气温 15.6℃, 最冷月( 1 月)均温 8.7℃, 极端最低气温达 -4.2℃; 最热月( 8 月)平均气温 20.3℃, 极端最高气温达31.4℃, 平均无霜期 248 天,平均降雨量 1478.5mm ,平均日照2247.7 小时,平均相对湿度 76.6% 。全年盛行西南风,平均风速 1.6/s. 由于地处滇西雨屏区,地形由南向北急剧抬升,气候立体变化明显:由南向北随海拔高度增加,光照逐渐减弱,热量逐渐下降,温度逐渐降低,降水逐渐增加,湿度逐渐增大。腾冲市雨热同季的气候特点,适宜多种生物生长和发育。腾冲市气温分布情况见附图 1-6 。
4. 河流水系
腾冲市境内河流随横断山系地貌切割变化,形成龙川江、大盈江、槟榔江三条流域,属于伊洛瓦底江水系,均自北向南流入伊洛瓦底江,径流总面积 5845km², 年产水量 80.36 亿 m³ 。
龙川江 —— 位于辖区东部边缘,发源于境内东北部高黎贡山火草地等地,主要由明光河、瑞滇河、曲石小江等支流组成,流经芒棒、五合、团田、蒲川、新华等乡镇后进入龙陵县。龙川江在腾冲市境内干流长 190.2km ,径流面积 3585.2km², 多年平均径流量 49.05 亿 m³ 。
大盈江:位于辖腾冲市西南部,发源于县域东北部北海镇花园村、中和镇中营社区等地,由叠水河、缅箐河、白桥河、南庆河、勐连河等支流组成,流经腾越、和顺、荷花等乡镇(街道)后流入梁河县。大盈江在腾冲市境内干流长42km,径流面积1034.8km ² ,多年平均径流量10.25 亿m ³ 。大盈江现场照片如下:
槟榔江:位于辖区西北部,发源于西北部中缅交界的五台山、狼牙山及猴桥镇箐口村一带,由大岔河、滇堂河、轮马河、新塘河等支流组成,流经猴桥镇后流入盈江县。槟榔江在腾冲市境内干流长 59km ,径流面积 1070km², 多年平均径流量21.068 亿 m³ 。
此外,腾冲市还有青海、北海等多处火山湖泊。其中:青海湖面积 0.21km², 最大水深 8.6m ,湖水容积 3.5 万 m³, 流域面积 1.5km²; 北海湿地面积 2.1569km², 是西南唯一的高原火山堰塞湖沼泽湿地,国家首批重点保护湿地之一。
腾冲市水系分布情况具体见附图 1-4 。
5. 植被覆盖
腾冲市位于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地带和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的交错地段,境内高差 2850.2m ,组成自然植被的植物种类繁多、成份复杂,水平地带与垂直地带交错叠置。自然植被包括温性针叶林、暖性针叶林、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和灌丛等 5 个植被型、 10 个植被亚型、 22 个群系。随海拔上升,分布有暖性灌丛、河谷稀树灌木草丛、暖性针叶林、季风常绿阔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温凉性针叶林、山顶苔藓矮林、寒温性针叶林、寒温性竹林、寒温性灌丛和草甸。其中:温性针叶林分布于 2500m 以上的中山上部和亚高山中上部,有寒温性针叶林和温性针叶林两种亚型;暖性针叶林包括华山松林、云南松林、秃杉林和杉木林,其中云南松林分布面积最广,主要分布于境内 2000m 〜 2500m 的阳坡,是原生常绿阔叶林破坏后演替形成的次生性植被类型。腾冲市植被类型详见附图 1-7 。
6. 土壤特征
腾冲市土壤种类丰富,形成土壤的母岩主要有玄武岩、安山质玄武岩、石灰岩、安山岩、花岗岩、变质岩等。根据《腾冲土壤》,全市土壤以黄红壤、黄壤、黄棕壤为主,有明显的垂直带谱,海拔 1400m 以下为红壤, 1400 〜 1800m 为黄红壤,1800 〜 2200m 为黄壤, 2200 〜 2400m 为黄棕壤, 2400 〜 3200m 为棕壤和暗棕壤, 3200m 以上为亚高山草甸土。另外,还有火山灰土和石灰土。按土分类可分为 11 种:亚高山草甸土、暗棕壤、山地棕壤、山地黄棕壤、山地黄壤、黄红壤、红壤、火山灰土、石灰土、水稻土、沼泽土,占全市总面积的 92.9% ,其中:适宜耕种或基本适宜耕种的土壤约占 86% 。腾冲土壤特征详见附图 1-8 。
7. 矿产资源
腾冲市地处波密 — 腾冲成矿带,矿产资源丰富,品位高,优势特色矿种明显。全市已发现铁、锡、锌、铜、铅等金属矿和硅灰石、硅藻土、高岭土等非金属矿 35 个矿种,发现矿床(点) 152 个。其中已探明矿床(点) 91 个,分布在全市 19 个乡镇(街道)。铁矿储量 2 亿多吨,品位 50 〜 64% ,储量占全市第一位;硅藻土储量 4.7 亿吨,约占全国已探明储量的三分之一;硅灰石储量超过 1.2 亿吨,属国内特大型优质矿床;高岭土储量 1700 万吨。地热资源极为丰富,是腾冲市的一大宝贵财富。腾冲市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见附图 1-9 。
8. 能源资源
腾冲市辖区内的河流随地貌断裂带发育,依山顺水,形成龙川江、大盈江、槟榔江三大河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33.03 万千瓦,可开发量 50 多万千瓦,已开发 3.96 万千瓦。此外,腾冲素有 “ 地热之乡 ” 美称,是我国三大地热区之一,高温沸泉、气泉、喷泉、喷气孔及一般温泉达 80 多处,其中水温在 90℃ 以上的有 10 处,天然热流量超过 400 大卡 / 秒。市内实测热(温)泉涌水量达 187L/s ,日涌量 1.6 万吨,地表天然热流量 6.1×104 大卡 / 秒,年流量相当于燃烧 27 万吨标准煤,是一天然可观的能量资源。
9. 旅游资源
腾冲旅游资源丰富,类型齐全、组合度高、特色鲜明,与周边地区的旅游资源相比具有独特性和互补性,有火山、热海、和顺古镇、北海湿地等核心景区,有国殇墓园、滇西抗战纪念馆、和顺图书馆等文化景区,有银杏村、云峰山、樱花谷、柱状节理等正全力打造的景区景点,还有大树杜鹃、天台山、宝华山等乡村生态旅游景区等待开发。
近年来,腾冲按照 “ 中国腾冲 • 天下和顺 ” 、 “ 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和现代公园城市 ” 等形象定位,以国际标准加快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旅游产业体系,旅行社和导游服务水平日益提高,成功打造了一批星级酒店、特色主题酒店和民居旅馆,开发建设了一批生态、养生、宜居的旅游地产项目,推出了户外运动、健康休闲、科考探险等系列旅游产品,旅游软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成为了云南旅游的新亮点。先后获得了 “ 中国翡翠第一城 ” 、 “ 中国第一魅力名镇 — 和顺 ”、 “ 中国优秀旅游名县 ” 、 “ 最具魅力的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 、 “ 中国文化旅游大县 ” 、 “ 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 、 “ 中国最美风景县云南 10 佳 ” 、 “ 最美人文旅游休闲名县” 、 “ 全球优选生态旅游目的地 ” 、 “ 国家级卫生城市 ” 、 “国家级园林城市 ” 、 “ 国家级森林城市 ” 、 “ 全国文明城市 ”和 “ 全国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 等称号。
(二)社会经济状况
1. 行政区划
2020 年,腾冲市辖 18 个乡镇(街道),即界头镇、曲石镇、明光镇、固东镇、滇滩镇、和顺镇、中和镇、猴桥镇、荷花镇、芒棒镇 10 个镇,北海乡、清水乡、五合乡、马站乡、蒲川乡、新华乡、团田乡 7 个乡,腾越街道 1 个街道,共 180 个农村社区, 26 个村, 14 个城市社区, 2670 个村民小组。 2022年 1 月 1 日,腾冲市新增辖区 “ 西源街道 ” ,原属腾越街道辖区范围。腾冲市行政区划示意图如附图 1-2 所示。
2. 产业类型
2020 年,腾冲市第一、二、三产业比值为 19.5 : 40.3 :40.2 ,腾冲市致力于发展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绿色食品、绿色能源、现代新兴产业,致力于把生态资源转化为产业资源。
在农业经济发展方面, 2020 年腾冲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86.58 亿元,种植业产值为 34.61 亿元,林业产值为 18.56 亿元,其次,腾冲市是全国畜牧生产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畜牧业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 年腾冲市实现肉类产值91636 吨、禽蛋产量 2292 吨、牛奶产量 7856 吨,畜牧业总产值达 30.68 亿元,仅次于种植业,占农业总产值的 35% ,农民来自畜产的可支配收入达 43.7% 左右。
在工业发展方面, 2020 年腾冲市主要工业产品铁矿石产量为 382 万吨,锌金属产量为 458 吨,铅金属产量 552 吨;食用植物油产量 353 吨;精制茶产量为 6827 吨;人造板产量 6.98万立方米;中成药 2937 吨。
在旅游业发展方面, 2020 年腾冲市由 5A 级景区 1 个、 4A级景区 5 个、 3A 景区 16 个、 2A 景区 10 个,共接待游客1168.38 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 115 亿元。
3. 经济指标
2020 年全市生产总值 282.35 亿元、增长 7.2% ,其中:第一产增加值 55.04 亿元、增长 5.6% ,第二产增加值 113.67 亿元、增长 11.2% ,第三产增加值 113.64 亿元、增长 3.6% 。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5667 元、 13463 元,分别增长 3.6% 和 7.6% 。实现农业总产值 86.58 亿元,农业增加值55.25 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均同比增长 5.6% ,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 117 亿元,增加 10.02%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37.9 亿元,增加 8% ,带动就业 14000 余人。
2020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6 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7.8 亿元、增长 1.9% 。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为325.94 亿元、 307.04 亿元,分别增长 4.3% 和 17.1%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31.0%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94.5 亿元。建筑业总产值增长 30% ,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 95.5 万平方米、增长11.2% 。实现进出口总额 5.57 亿美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70.3 亿元、增长 9.4% ,增加值增长 5.0% 。接待游客 1168.4万人次、完成旅游总收入 115 亿元。
4. 人口分布
2020 年,腾冲市总户数 184974 户,户籍人口 690827 人,其中乡村人口 374230 人,城镇人口 316597 人。总人口中,男性 355418 人,女性 335409 人。总人口中,有汉族 630528 人,有回族、傣族、佤族、傈僳族、阿昌族等少数民族共 60299 人。人口出生率 8.73% ,人口死亡率 5.78% ,自然增长率 2.96% 。
5. 土地利用特征
根据腾冲市 2020 年度变更调查结果,腾冲市耕地面积81364.76hm², 占总面积的 14.28% ;园地 8456.55hm², 占总面积的 1.48% ;林地 422039.49hm², 占总面积的 74.09% ;草地19582.32hm², 占总面积的 3.44%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652.86hm², 占总面积的 2.92% ;交通运输用地 4858.37hm², 占总面积的 0.8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6102.68hm², 占总面积的1.07% ;其他土地 10572.06hm², 占总面积的 1.86% 。
腾冲市土地利用类型详见附表 5 ,具体分布情况见附图 1-10 。
(三)生态环境概况
1. 水环境质量
( 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腾冲市境内的主要河流有大盈江、槟榔江、龙川江三条,大盈江上共设有 “ 凉亭桥 ” 、 “ 和顺桥 ” 两个监测断面,槟榔江设有 “ 猴桥 ”1 个监测断面,龙川江上设有 “ 龙江桥 ” 一个监测断面。腾冲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有两处,分别为 “ 观音塘水源地 ” 和 “ 上马常水源地 ” ,设有 “ 观音塘 ” 和 “ 小西马常 ” 两个水质监测点。腾冲市湖泊主要有青海、北海 2 个湖泊。
据《保山市水功能区划》,腾冲市一级水功能区保护区详情见附件 6 ,二级水功能保护区情况见附件 7 。二级水功能保护区 12 个,其中饮用水源区 3 个,分别是古永河腾冲饮用水源区、大坡水库腾冲饮用水源区、刘家寨河腾冲饮用水源区,农业用水区 9 个,分别是古永河腾冲农业工业用水区、南底河腾冲农业工业用水区、瑞丽江腾冲农业工业用水区、高树根河腾冲农业工业用水区、西沙河腾冲农业工业用水区、刘家寨河腾冲农业工业用水区、龙川江腾冲农业工业用水区、甘露寺水库腾冲农业工业用水区、小地方水库腾冲农业工业用水区。
( 2 )地表水环境质量
腾冲市 2020 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见表 2.3-1 。
表 2.3-1 腾冲市 2020 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汇总表
根据《2020 年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腾冲市观音塘、小西马常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年度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 类标准以上,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要求。腾冲市北海湖为II 类,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凉亭桥断面水质类别II 类,水环境功能区划为III 类,和顺桥断面水质类别II 类,水环境功能区划为IV 类,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猴桥断面水质类别II 类,水环境功能区划为III 类,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龙江桥断面水质类别II 类,水环境功能区划为III 类,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腾冲市“凉亭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和顺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和“猴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龙江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2020 年,“观音塘”和“小西马常”两个监测点水质类型均为Ⅱ类水,满足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2.环境空气质量
(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根据《云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云南省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依据、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现状,将全省划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特定工业区。
腾冲市有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腾冲市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腾冲迪特火山风景名胜区、云南腾冲火山国家地质公园、云南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云南腾冲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属于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布图如附图1-11 所示,其余地区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2)环境空气质量
2020 年腾冲市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采用自动监测,结果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评价,全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360 天(数据无效天数3 天),其中空气质量优287 天,良73 天,优良率为99.4%。具体情况见表2.3-2。
表 2.3-22020 年腾冲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汇总表
3. 土壤环境质量
腾冲市土壤种类丰富,形成土壤的母岩主要有玄武岩、安山质玄武岩、石灰岩、安山岩、花岗岩、变质岩等。根据《腾冲土壤》,全市土壤以黄红壤、黄壤、黄棕壤为主,有明显的垂直带谱,海拔 1400m 以下为红壤, 1400 〜 1800m 为黄红壤,1800 〜 2200m 为黄壤, 2200 〜 2400m 为黄棕壤, 2400 〜 3200m 为棕壤和暗棕壤, 3200m 以上为亚高山草甸土。另外,还有火山灰土和石灰土。按土分类可分为 11 种:亚高山草甸土、暗棕壤、山地棕壤、山地黄棕壤、山地黄壤、黄红壤、红壤、火山灰土、石灰土、水稻土、沼泽土,占全市总面积的 92.9% ,其中:适宜耕种或基本适宜耕种的土壤约占 86% 。
4. 生态环境质量
腾冲市地处中国南北动植物种群交流集结的天然通道和东西过渡纽带的核心,寒、温、热三带植物成分并存,过渡色彩明显,是云南省内植被类型复杂和植物资源极为丰富的一个县,截至 2020 年底,腾冲市共有自然保护地 7 个,植被以天然植被为主,森林植被为温性针叶林、暖性针叶林、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和灌丛等 5 个植被型、 10 个植被亚型、 22 个群系,植被垂直带谱完整划分有 5 个层次。随海拔上升,分布有暖性灌丛、河谷稀树灌木草丛、暖性叶林、季风常绿阔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温凉性针叶林、山顶苔藓矮林、寒温性针叶林、寒温性竹林、寒温性灌丛和草甸。其中:温性针叶林分布于 2500m 以上的中山上部和亚高山中上部,有寒温性针叶林和温性针叶林两种亚型;暖性针叶林包括华山松林、云南松林、秃杉林和杉木林,其中云南松林分布面积最广,主要分布于境内 2000m ~ 2500m 的阳坡,是原生常绿阔叶破坏后演替形成的次生性植被类型。
( 1 )植物现状
腾冲市已记录的高等植物 2514 种,在全省 129 个市、县市、区中位列第 26 ,属云南省植物种类 “ 较为丰富 ” 的区域,其中裸子植物 9 科 20 属 26 种;被子植物 153 科 598 属 2253 种,蕨类植物 22 科 43 属 114 种,苔藓植物 30 科 34 属 121 种。被誉为 “ 天然植物园 ” 和动植物的避难所。境内(含保护区)被列入国家级保护物种 29 种,其中一级保护植物有云南红豆杉(Taxus yunnanensis )、长蕊木兰( Alcimandracathcardii )、银杏( GinkgobilobaLinn. )、莼菜( Braseniaschreberi );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秃杉( Taiwaniacryptomerioides )、桫椤 ( Alsophilaspinulosa ) 、 十 齿 花 (DipentodonsinicusDunn. )、长喙厚朴( Magnoliarostrata )、水青树( Tetracentronsinense )、红椿( Toonaciliate )、大树杜鹃( Rhododendronprotistumvar.giganteumChamb. )、野菱( Trapaincisevar.quadricaudataGlück. )、金荞麦(Fagopyrumdibotrys(D.Don)Hara )等。
( 2 )动物现状
高黎贡山共记录了 2391 种动物,其中兽类 154 种,鸟类419 种,两栖动物 23 种,昆虫 1390 种。腾冲辖区有 69 种动物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另外有 20 多种动物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腾冲市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占云南高等脊椎动物 1972 种物种的 28.7 %,在全省 12 个市、县市、区中位列第3 ,属云南省动物物种相对丰富度 “ 极高 ” 的区域,近 1/3 的兽类属特有种,动物多样性在我国生物多样性组成中具有突出的重要位置。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列入 “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 有羚牛( BudorcastaxicolorHodgson )、云豹(Neofelisnebulosa )、白眉长臂猿( Hylobateshoolock )、菲氏叶猴( Trachypithecusphayrei )、白尾梢虹雉(LophophorussclateriJerdon ) 、 红 胸 角 雉 (Tragopantemminckii )、黑颈长尾雉( Syrmaticushumiae )、林麝( MoschusberezovskiiFlerov )、穿山甲(Manispentadactyla )等;列入 “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有猕猴(MacacamulattaZimmermann ) 、 黑 熊 (SelenarctosthibetanusG.Cuver ) 、 小 熊 猫 (AilurusfulgensF.Cuvier ) 、 大 灵 猫 (ViverrazibethaLinnaeus ) 、 丛 林 猫 (FelischausGuldenstaedt )、水鹿( CervusunicolorKerr )、斑羚( Naemorhedusgoral )、蛇雕( Spilornischeela )、白鹇( Lophuranycthemera ) 、 红 瘰 疣 螈 (TylototritonverrucosusAnderson ) 、 虎 纹 蛙 (HoplobatrachuschinensisOsbeck )等。
5. 需要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
目前,腾冲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较好,但在水环境、土壤环境保护方面仍存在以下需要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
( 1 )在水环境方面:大盈江和顺桥断面的水质呈逐渐下降趋势,导致水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总磷含量增加,主要污染源为城镇生活源及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应加强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量、处理率,并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 2 )在土壤环境方面:目前,腾冲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不足,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不明确。已开展的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针对大型工矿企业和化工企业,缺乏支持全市土壤污染环境质量的本底资料。
(四)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1. 畜禽养殖现状
( 1 )畜禽养殖基本情况
① 全市畜禽养殖总量
现阶段,腾冲市为全国畜牧生产大县、生猪调出大县,槟榔江水牛养殖系统被列为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近年来,建设了较为完善的畜禽养殖产业链,逐步形成以生猪、牛羊、家禽和特色养殖同步发展的产业格局。
2020 年,全市畜禽养殖主要类型为:生猪、肉牛、奶牛、肉羊、肉鸡、蛋鸡。养殖数量上,存栏生猪 626581 头、出栏生猪 805572 头;存栏肉牛 125242 头、出栏 50531 头;存栏肉羊71548 只、出栏肉羊 84368 只;存栏肉鸡 1947473 只、出栏肉鸡 3462575 只。
全市养殖可实现生猪综合产值 31.25 亿元,肉牛综合产值9.78 亿元,成为仅次于种植业的第二大产业。
② 各乡镇(街道)畜禽养殖分布情况
腾冲市养殖情况具体见表 2.4-1 。
表 2.4-1 腾冲市各乡镇(街道)畜禽养殖数量统计表
由表2.4-1 可知,腾冲市生猪养殖主要集中在界头镇、腾越街道、固东镇、明光镇、芒棒镇、曲石镇6 个生猪养殖重点乡镇(街道),该6 个乡镇(街道)生猪年出栏量之和占全市生猪出栏量的56.86%。肉牛养殖主要集中在界头镇、明光镇、腾越街道、曲石镇4 个肉牛养殖重点乡镇。肉羊养殖则主要集中于明光镇、界头镇、芒棒镇、马站乡,家禽养殖主要分布在界头镇、腾越街道、曲石镇、芒棒镇、固东镇、中和镇。特别的,腾冲市界头镇、腾越街道的各类畜种畜禽养殖量均高于其它乡镇,是综合型畜禽养殖重点乡镇(街道)。
(2)规模化畜禽养殖情况
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数量及养殖量
云南畜禽规模养殖场的规模标准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云农办牧〔2018〕191 号)执行(直联直报)。规模养殖场指按照设计规模,生猪存栏≥200头,奶牛存栏≥50 头,肉牛存栏≥50 头,肉羊存栏≥200 只,蛋鸡存栏≥5000 只,肉鸡年出栏≥5000 只的规模养殖场。
根据腾冲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2020 年3 月,腾冲市共有畜禽规模以上养殖场264 家。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173 家,肉牛规模养殖场26 家,肉羊规模养殖场20 家,家禽规模养殖场45 家。
腾冲市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数量及养殖量如表2.4-2 和图2.4-5 所示。
表 2.4-2
腾冲市各乡镇(街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养殖数量统计表
腾冲市共有畜禽规模以上养殖场 264 家。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数量最多,有 173 家,占全市规模养殖场数量的 66% ;肉牛规模养殖场 26 家,占全市规模养殖场数量的 10% ;肉羊规模养殖场 20 家,占全市规模养殖场数量的 7% ;家禽规模养殖场 45 家,占全市规模养殖场数量的 17% 。
图 2.4-5 腾冲市规模养殖场种类占比示意图
规模养殖场共养殖生猪 59360 头、肉牛 4251 头、肉羊5207 只、家禽 237300 羽。
②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分布情况
腾冲市规模化养殖场总体分布情况见图 2.4-11 。腾冲市规模化养殖场分布数量统计详情见编制说明。
2020 年腾冲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存栏量为 59360 万头,肉牛规模化养殖存栏量为 4251 头,肉羊规模化养殖存栏量为 5207只,家禽规模化养殖存栏量为 237300 羽。猴桥镇、和顺镇无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猪规模化养殖主要集中在界头镇、五合镇、固东镇、滇滩镇;肉牛规模化养殖场主要集中在界头镇;腾冲市肉羊规模化养殖分布在滇滩镇、固东镇、荷花乡、界头镇、马站乡、明光镇。腾越街道家禽规模化养殖数量最多,固东镇次之。
图 2.4-11 腾冲市规模化养殖场分布示意图
( 3 )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养殖情况
① 畜禽养殖户养殖情况
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环办土壤函[2021]465 号), “ 畜禽养殖户 ” 是指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的畜禽养殖户,指猪设计出栏 ≥50 头,奶牛设计存栏 ≥5 头,肉牛设计出栏 ≥10 头,蛋鸡 / 鸭 / 鹅设计存栏 ≥500 羽,肉鸡 / 鸭 / 鹅设计出栏 ≥2000 羽的养殖户。据腾冲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统计数据, 2020年腾冲市各乡镇(街道)畜禽养殖户养殖情况见表 2.4-3 。
表 2.4-3 腾冲市各乡镇(街道)畜禽养殖户统计表
据腾冲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统计结果, 2020 年腾冲市有 54户生猪畜禽养殖户、 9 户肉牛畜禽养殖户、 8 户肉羊畜禽养殖户、 13 户畜禽养殖户。
结合腾冲市畜禽养殖总量,与规模化畜禽养殖量、畜禽养殖户数量统计综合分析,可知目前畜禽养殖户统计数量明显低于畜禽养殖户实际存在量。由于目前腾冲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基数较大、详细统计较稳困难,且畜禽养殖量较小的农户的养殖规模时刻处于动态变化的状态,导致畜禽养殖户数量统计结果偏低。
② 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的养殖情况
本次规划补充分析包含畜禽养殖户、散养户的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的畜禽养殖现状。对应畜禽规模养殖场的规模标准,所分析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是指畜禽养殖规模在生猪存栏≤200 头,奶牛存栏 ≤50 头,肉牛存栏 ≤50 头,肉羊存栏≤200 只,蛋鸡存栏 ≤5000 羽,肉鸡年出栏 ≤5000 羽的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散养户。
根据腾冲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统计数据,截止 2020 年,腾冲市各乡镇(街道)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养殖情况如表 2.4-4所示。
表 2.4-4
腾冲市各乡镇(街道)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存栏量统计表
从上表可知,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共养殖生猪 56.72 万头,肉牛 12.10 万头,肉羊 6.63 万只,家禽 171.02 万羽。
腾冲市各乡镇(街道)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养殖量对比详情见编制说明。
各乡镇(街道)规模以下养殖场(户)以界头镇、明光镇、芒棒镇最多。其中,界头镇生猪规模以下养殖量最多,为78266 头,和顺镇生猪规模以下养殖量最少为 400 头。明光镇肉牛规模以下养殖量最多,为 16374 头,和顺镇肉牛规模以下养殖量最少,为 50 头。明光镇肉羊规模以下养殖量最多,为16959 只,荷花镇肉羊规模以下养殖量最少,为 42 只。腾越街道家禽规模以下养殖量最多,为 218280 羽,和顺镇家禽规模以下养殖量最少,为 10000 羽。
( 4 )养殖规模化分析
① 全市养殖规模化率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是指区域规模化养殖场存栏量(或出栏量)与该地区总存栏量(或出栏量)的百分比。根据腾冲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统计数据, 2020 年,腾冲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计算如表 2.4-5 所示。
表 2.4-52020 年腾冲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汇总表
由表 2.4-5 可知,腾冲市生猪养殖规模化率为 9.47% ,肉牛养殖规模化率为 3.39% ,肉羊养殖规模化率为 7.28% ,家禽养殖规模化率为 12.19% 。
图 2.4-13 规模化畜禽养殖量占比示意图
从上图可知,各类型畜禽养殖中,家禽规模化率最高,生猪其次,牛规模化率最低。将各类畜禽出栏量折算为猪当量,计算得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为 7.40% 。据《云南 “ 十四五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截止 “ 十三五 ” 末,云南省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为达 40% ,而腾冲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仍低于云南省平均水平,说明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散养户依然是腾冲市畜牧业的主体,畜禽养殖规模化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② 各乡镇(街道)养殖规模化率
腾冲市各乡镇(街道)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如表 2.4-6 所示。表 2.4-6 腾冲市 2020 年各乡镇(街道)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计算
从上表可知,马站乡生猪养殖规模化率最高,达 50.93% ;猴桥镇、和顺镇无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规模化率最低。滇滩镇肉牛养殖规模化率最高,为 10.25% ,固东镇、马站乡等 10个乡镇肉牛养殖规模化率为 0 。荷花镇肉羊养殖规模化率最高,为 96.87% ,曲石镇、猴桥镇等 10 个乡镇肉羊养殖规模化率为 0 。腾越街道家禽养殖规模化率最高,为 26.40% ,曲石镇、明光镇等 11 个乡镇家禽养殖规模化率为 0 。
图 2.4-14 各乡镇(街道)各类型畜禽养殖规模化率示意图
从上图可知,总体来说界头镇、固东镇、马站乡、荷花镇养殖规模化率优于其他乡镇(街道)。
2. 污染防治现状
( 1 )污染防治情况
① 全市污染防治现状
畜禽养殖产生污染主要分为养殖固废、养殖污水两方面。目前,腾冲市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相对到位,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
粪污收集及处置现状
根据腾冲市农业农村局统计资料,腾冲市畜禽养殖主要采用 “ 场 / 户收集 — 委托处理 / 售卖 ” , “ 场 / 户收集 — 简单堆肥 -还田处理 ” , “ 场 / 户收集 — 生产沼气 ” 三种粪污处理模式。
在粪污收集阶段,腾冲市畜禽养殖主要清粪方式为干清粪和水冲粪。规模养殖场的清粪方式和清粪设备构成下图所示,采取干清粪方式的规模养殖场约占 78% ,水冲粪约占 22%,无水泡粪清粪方式,约有 10% 的规模养殖场配备机械清粪装置, 90% 的规模养殖场采取人工清粪。规模以下养殖户大部分以干清粪的方式收集粪污。
图 2.4-15 腾冲市规模化养殖场清粪方式占比示意图
在粪污处置阶段,养殖规模较大、污粪产生量较多的规模养殖场多采用委托处置、售卖的方式处理粪污,委托处置、售卖的对象为养殖场邻近的有机肥生产商、果园及经济园区运营商,将粪污用于有机肥生产或园林施肥。对于规模较小的养殖场(户),多采用简单堆肥后还田或生产沼气的方式处置粪污。目前腾冲市共建成粪污收集中心 4 座,分别为中和镇粪污收集中心、五合乡粪污收集中心、界头镇粪污收集中心、蒲川粪污收集中心。粪污收集中心现状如下图所示。
图 2.4-16 集中粪污收集中心
污水处理现状
针对畜禽养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养殖污水,腾冲市畜禽养殖场(户)主要采用直接还田、化粪池储存、生产沼气、氧化塘处理的污水处理方式,规模以下的养殖场(户)基本不配备污水、水肥输送管道、及喷灌系统等污水处理配套措施,规模划畜禽养殖场多采用化粪池储存、氧化塘处理类简单的污水处理措施,仅有部分规模较大的肉牛养殖场配备三级沉淀池,养殖污水通过三级沉淀池后进入后续深度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
根据腾冲市农业农村局统计资料,截止 2020 年,腾冲市针对病死畜禽尸体处理方式主要有:深埋、化尸池、焚烧炉和委托第三方无害化处理机构处理。
现有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云南省昌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该公司位于腾冲市清水镇良盈村蔺家寨 2 组队大弯子地,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病死畜禽 8t ,综合年处理量为 2400t/a 。
臭气治理设施配套情况
根据腾冲市农业农村局统计资料,腾冲市现有畜禽养殖场(户)未产生突出臭气污染,大规模养殖场内部工作人员通过佩戴口罩防护臭气污粪,规模以下养殖场(户)通过及时清粪、合理堆粪方式削减畜禽养殖臭气污染。目前,全市范围内无规模养殖场(户)针对厂区环境建设专业臭气治理设施。
② 各乡镇(街道)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现状
各乡镇(街道)污染防治工程统计情况详见编制说明。
根据腾冲市农业农村局统计资料,腾冲市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具体情况为:暗管排污系统 57853m 、污水收集池 59032m³ 、储粪场 52924m² 、固液分离机 53 套、厌氧池 / 沼气池 42 个、厌氧配套系统 25 套、沼液储液池 5021m³ 、化粪池 15651m³ 、氧化塘 11530m³ 、田间肥水池 7665m³ 、污水泵送系统 207 套、水肥输送管道 26770m\ 喷灌系统 286 套。各乡镇(街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落实情况汇总见表 2.4-7 。
各乡镇(街道)畜禽污水处理设施统计情况见下图:
图 2.4-17 各乡镇(街道)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数量统计图
从上图可知,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中明光镇、五合乡、新华乡排污系统建设完善;界头镇、马站乡、五合乡污水收集池建设容积大;马占乡化粪池建设容积最大;污水泵送系统建设比较全面,以界头镇、中和镇、五合乡最为突出。
腾冲市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中,田间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汇总,详见下图:
图 2.4-18
腾冲市各乡镇(街道)粪污处置田间配套设施数量统计图
从上图可知,腾冲市各乡镇(街道)粪污处置田间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水肥输送管道、喷灌系统以及氧化塘。从各设施配套情况来看,喷灌系统建设覆盖率低,仅中和镇、滇滩镇、曲石镇、固东镇开展了此项设施建设。水肥输送管道和氧化塘建设覆盖范围较广,仅有 4 个乡镇未建设。
腾冲市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中,各类型储存设施建设情况汇总,详见下图:
图 2.4-19 各乡镇(街道)化粪池数量统计图
从上图可知,腾冲市各乡镇(街道)粪污处置储存储粪场、沼气池、沼液池。其中,各乡镇(街道)储粪场建设做到了全覆盖,以界头镇、中和镇、固东镇、明光镇、五合乡建设量最大;厌氧池 / 沼气池未全部覆盖,尚有 5 个乡镇未建设;沼液储存池也未全部覆盖,尚有 5 个乡镇未建设。
③ 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现状
腾冲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数量较多,遍布全市各乡镇(街道)。规模以下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质量参差不齐,大部分规模以下养殖场都配有堆粪场及污水收集沉淀池,对畜禽粪便进行简单堆肥后委托处理或就近还田,并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污水进行简单处理。少量规模以下养殖场配有小型粪污固液分离机、氧化塘或沼气池,能对畜禽养殖产生污粪、污水进行全面治理。
腾冲市整体农户饲养家禽家畜数量基数较大,其中还包括部分肉牛、肉羊和家禽的散养,具有养殖分散范围广、污染产生量难以统计和污染排放难以监管的特点,此类畜禽养殖带来的污染若不妥善处理,会使地区牲畜病害传播率增加,且随意堆粪、圈舍污水直排会影响农村环境。目前,腾冲市部分乡镇已建成小型粪污处理收集中心和污水收集管道,集中将家禽家畜产生粪污收集后通过氧化塘处理,最后通过水肥管道进行还田再利用。
( 2 )禁养区划定及养殖分布情况
① 禁养区划定情况
据《腾冲市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腾冲市划定禁止养殖区域面积 840.02 平方公里,具体区域为:三岔河水库、槟榔江干流、猴桥集镇、中和集镇、荷花集镇、热海景区、清水镇集镇、团结水库、白草坝水库、马站乡集镇、固东集镇、大河水库、云峰山景区、西沙河、滇滩集镇、后排河水库、明光大河、明光集镇、火山景区、塘子坝水库、侍郎坝水库、腾越集镇(市区)、来凤山景区、和顺集镇全域、新华乡集镇、新华乡至龙川江河流、蒲窝河干流、蒲川乡集镇、团田乡集镇、五合乡集镇、芒棒集镇、素脑河水库、甘露寺水库、大坡水库、北海镇集镇、北海玛御谷景区、北海湿地景区、青海湖水库、花园水库、樱花谷景区、龙窝田水库、曲石集镇、界头集镇、龙川江干流、高黎贡山保护区、省道 S233 、省道 S317 、省道 S238 、腾板公路、腾黑公路、保腾高速公路。
除禁养区、限养区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养殖区域外的陆域为畜禽规模养殖适宜养殖区域。各区域具体面积见附件8 。
划定限制养殖区域面积 365.91 平方公里,具体区域为 :三岔河水库、槟榔江干流、猴桥集镇、中和集镇、荷花集镇、热海景区、清水镇集镇、团结水库、白草坝水库、马站乡集镇、固东集镇、大河水库、云峰山景区、西沙河、滇滩集镇、后排河水库、明光大河、明光集镇、腾冲火山景区、塘子坝水库、侍郎坝水库、腾越集镇(市区)、来凤山景区、和顺集镇全域、新华乡集镇、新华乡至龙川江河流、蒲窝河干流、蒲川乡集镇、团田乡集镇、五合乡集镇、芒棒集镇、素脑河水库、甘露寺水库、大坡水库、北海镇集镇、北海玛御谷景区、北海湿地景区、青海湖水库、花园水库、樱花谷景区、龙窝田水库、曲石集镇、界头集镇、龙川江干流、高黎贡山保护区、省道S233 、省道 S317 、省道 S238 、腾板公路、腾黑公路、保腾高速公路。畜禽养殖限养区及面积详情见附件 9 。
除禁养区、限养区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养殖区域外的陆域为畜禽规模养殖适宜养殖区域。
腾冲市禁养区及限养区分布如下图所示。
图 2.4-21 腾冲市畜禽禁养区及限养区示意图
② 禁养区及限养区内养殖企业分布情况
根据腾冲市农业农村局提供资料,禁养区内无养殖企业分布,限养区内养殖企业分布情况见下图。
图 2.4-22 腾冲市规模化养殖场与限养区位置关系示意图
从上图可知,限养区内现有生猪规模化养殖场 7 家、肉牛规模化养殖场 1 家、肉羊规模化养殖场 2 家、家禽规模化养殖场 3 家。
③ 生态保护红线
现有畜禽养殖场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见下图。
图 2.4-23 腾冲市规模化养猪场及生态保护红线示意图
由上图可知,目前腾冲市仍有 6 家规模生猪养殖场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分布在界头镇、明光镇、固东镇、马站乡。
④ 饮用水源保护区情况
现有畜禽养殖场与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见下图。
从上图可知,腾冲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无规模化养殖场。
( 3 )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腾冲市目前的粪污资源利用方式主要是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污水肥料化处理模式。针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的关键途径是通过升级改造粪污处理设备来减少粪便堆肥过程中的养分流失,针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提高污粪收集率、提升堆肥场地合格率即为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最实用的方法。此外,提高粪污收集中心工作效率、改进有机化肥厂的工艺措施也能极大程度的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为提高粪污资源利用化率,腾冲市在 2018 年制定并实施了《云南省腾冲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 2019-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提升至 85.19% ,后又制定规划了《腾冲市 “ 十四五 ” 打造世界一流 “ 绿色食品牌 ”发展规划( 2021 ~ 2025 年)》。通过实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畜禽标准化生态建设、畜禽有机肥生产补助、有机肥厂建设补助等项目,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完成 211家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累计建成建设 3 座粪污收集中心及 1 座有机肥加工厂。截至 2020 年末,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为 91.2% 。
( 4 )污染物产排现状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计算腾冲市 2020 年畜禽养殖污染排放量。(计算过程详见规划编制说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以水污染物核算,包含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产生量。
根据腾冲市 2020 年畜禽养殖数据,结合云南省畜禽养殖产污、排污系数,计算畜禽养殖污染排放量,结果如表 2.4-9。
表 2.4-9 腾冲市 2020 年畜禽养殖产污量(万吨)
2020 年,腾冲市畜禽养殖共产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 21.4861 万吨、总氮 0.9733 万吨、氨氮 0.0648 万吨、总磷 0.9733 万吨。
腾冲市 2020 年畜禽养殖排污量见表 2.4-10 。
表 2.4-10 腾冲市 2020 年畜禽养殖排污量(万吨)
2020 年,腾冲市畜禽养殖共排放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0.8333 万吨、总氮 0.0499 万吨、氨氮 0.0044 万吨、总磷0.0058 万吨。
图 2.4-25 规模养殖场、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排污量示意 图
从上图可知, 2020 年,各类型养殖场户污染物排放中,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明显高于规模化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肉牛养殖对化学需氧量、总氮污染物排放贡献较大;生猪养殖对氨氮污染物排放量贡献较大;生猪、肉牛养殖对总磷污染物排放量影响相近。家禽养殖对污染物排放影响较小。
3. 种养结合现状
( 1 )作物种植情况
① 全市作物种植类型及面积
腾冲市现有种植情况见下图:
图 2.4-26 腾冲市不同作物种植分布情况示意图
2020 年,腾冲市实际农作物播种面积为 193.62 万亩。粮食生产面积为 124.49 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为 44 万亩,玉米种植面积为 36.07 万亩,薯类种植面积为 12.12 万亩,豆类种植面积为 8.16 万亩。油料种植面积为 32.09 万亩,烟叶种植面积为 12.15 万亩,中草药种植面积为 2.11 万亩,蔬菜及食用菌种植面积为 18. 万亩,瓜果类种植面积为 0.30 万亩,其他农作物种植面积为 4.50 万亩。
② 作物种植空间分布
目前腾冲市主要种植农作物有水稻、玉米、大麦、马铃薯、油菜、万寿菊、烤烟、茶叶、蔬菜、大蚕豆、水果、中药材等。腾冲市各乡镇(街道)种植情况详见编制说明。
腾冲市各乡镇(街道)作物种植情况,整体呈由北向南作物种植量逐渐递减的空间分布特征。界头镇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分布广泛,是作物种植面积最大的乡镇,作物种植面积为40.38 万亩,约占全市作物种植面积的 21.14% ,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 18.06 万亩、蔬果种植为 1.9 万亩、豆类种植为2.68 万亩、经济作物种植为 20.05 万亩。曲石镇为作物种植面积第二大的乡镇,作物种植面积为 20.50 万亩,约占全市作物种植面积的 10.74% ,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 12.27 万亩、蔬果种植为 1.35 万亩、豆类种植为 0.77 万亩、经济作物种植为6.729 万亩。明光镇和固东镇也是作物种植面积较大的乡镇,分别为 17.50 万亩和 12.73 万亩。
图 2.4-27 乡镇作物种植面积汇总图
从上图可知,截止 2020 年,腾冲市全市种植面积最大为界头镇。其次为曲石、明光、中和镇。种植量大,为种养结合提供了条件和基础。
③ 种养结合情况
目前,腾冲市能实现多样化种养结合模式完整循环的畜禽养殖场(户)数量较少,全市仅有 10 余家种养结合示范点。其余大部分畜禽养殖场不配备养殖消纳土地、及种养循环设施,仍停留在优先保障畜禽出栏数量的养殖阶段,规模畜禽养殖产生的粪污利用率参差不齐,且多采用污粪委托处理的方式,畜禽养殖和农田种植间的结合率较低。对腾冲市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场(户)
而言,目前,全市共有种养结合示范组织 830 余户,种养结合示范面积 2.5 万余亩,包括 “ 有机肥 + 配方肥 ” 模式、 “ 果(菜) — 沼 — 畜 ” 模式、 “ 有机肥 + 水肥一体化 ” 模式等种养结合模式,设有水肥一体化试点 8 个。但试点范围外的规模以下养殖场、散养户多采用 “ 畜禽 - 农田 ” 类简单的种养模式,农田及家畜养殖间的双向回报率较低,有机肥代替化学肥的比例较低,尚未形成科学种养结合模式。
图 2.4-28 种养结合配套鱼塘、草场、农田
( 2 )现有粪肥消纳土地配套情况
针对规模化养殖场而言,目前腾冲市共有规模养殖场 264家,调查结果表明各乡镇(街道)规模养殖场配套土地面积总量为 16578 亩,相当于一个规模养殖场配备了 62.79 亩土地,计算结果如表 2.4-11 所示。
表 2.4-11
乡镇(街道)畜禽养殖配套种植面积及单位面积承载猪当量计算
每个规模养殖场配 备面积均值(亩 / 个)
乡镇(街道)
北海镇 970 5 194.00
滇滩镇 0 20 0.00
固东镇 3795 25 151.80
荷花镇 40 11 3.64
猴桥镇 60 0 /
界头镇 670 75 8.93
马站乡 127 12 10.58
芒棒乡 122 10 12.20
明光镇 8610 16 538.13
蒲川乡 168 3 56.00
清水镇 20 2 10.00
曲石乡 658 8 82.25
五合乡 44 29 1.52
团田乡 150 7 21.43
腾越街道 726 23 31.57
新华乡 67 6 11.17
中和镇 351 12 27.00
和顺镇 0 0 /
总 计 16578 264 62.79
从上表可知,除规模化养殖场数量为 0 的猴桥镇、和顺镇外,明光镇规模养殖场的平均配套土地面积最大,为 538.13亩,滇滩乡规模养殖场的平均配套土地面积最小,为 0 亩。
依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业部办公厅, 2018 年),计算 2020 年腾冲市畜禽养殖配套农田面积,总计 841787.71 亩。
表 2.4-122020 年腾冲市畜禽养殖配套农田面积计算
配套农田面积
养分实际供 给量( kg )
(亩)
界头镇 17.38 1911946.67 104786.28
曲石镇 9.61 1056660.00 57911.38
明光镇 12.35 1358720.00 74466.10
滇滩镇 5.57 613140.00 33603.79
固东镇 8.99 989413.33 54225.86
马站乡 2.76 303600.00 16639.12
猴桥镇 3.87 426154.67 23355.86
北海镇 2.66 293040.00 16060.37
和顺镇 0.11 11953.33 655.12
腾越街道 8.31 913821.33 50082.96
中和镇 35.56 3911893.33 214395.50
荷花镇 4.74 521590.67 28586.34
清水镇 1.46 160365.33 8788.99
芒棒镇 10.47 1151729.33 63121.76
五合乡 5.64 620737.33 34020.17
蒲川乡 3.71 407733.33 22346.26
新华乡 3.74 411605.33 22558.47
团田乡 2.68 295284.00 16183.36
总计 139.61 15359388.00 841787.71
( 3 )规划期内可新增的畜禽粪肥消纳土地面积
根据各乡镇(街道)现有配套农田面积与各类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可核算规划期内可新增的畜禽粪肥消纳土地面积,计算结果如表 2.4-13 所示。
实际种 植 面 积
可新增的畜禽粪 肥消纳土地界头镇 104786.28 39101.00 -65685.28
曲石镇 57911.38 35390.00 -22521.38
明光镇 74466.10 43020.00 -31446.10
滇滩镇 33603.79 51470.00 17866.21
固东镇 54225.86 81815.00 27589.14
马站乡 16639.12 45280.00 28640.88
猴桥镇 23355.86 59680.00 36324.14
北海镇 16060.37 128140.00 112079.63
和顺镇 655.12 109360.00 108704.88
腾越街道 50082.96 17650.00 -32432.96
中和镇 214395.50 39015.00 -175380.50
荷花镇 28586.34 89240.00 60653.66
清水镇 8788.99 77900.00 69111.01
芒棒镇 63121.76 116560.00 53438.24
五合乡 34020.17 110800.00 76779.83
蒲川乡 22346.26 156580.00 134233.74
新华乡 22558.47 189890.00 167331.53
团田乡 16183.36 355020.00 338836.64
总计 841787.71 1745911.00 904123.29
从上表可知,全市畜禽养殖需配套农田面积 841787.71亩,全市作物种植面积总数为 1745911 亩,规划期内可新增畜禽粪肥消纳土地面积为 904123 亩。因此,规划期内仍有大量可新增畜禽粪肥消纳土地。
腾冲市各乡镇(街道)可新增的畜禽粪肥消纳土地面积详见下图:
图 2.4-29 腾冲市及各乡镇(街道)可新增的畜禽粪肥消纳土地面积对比
从上图可知,中和镇、腾越街道、明光镇、曲石镇、界头镇已无可新增的畜禽粪肥消纳土地面积,其他乡镇(街道)仍有充足的可新增的畜禽粪肥消纳土地面积。
( 4 )粪肥田间使用设施配套情况
粪肥田间使用设施包括粪污储存、处理、输送管网等设施。目前,腾冲市已建成污水泵送系统 6 套、粪污一体化处理设备 1 套、喷灌系统 370 套、固液分离机 70 套、厌氧配套系统28 套、清粪设备 32 套 / 辆、暗管排污系统 18084 米、储粪场12454 ㎡ 、沼气池 4000m³ 、田间水肥池 10500m³ 、水肥输送管道41235m 。
4. 存在的问题
( 1 )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低
截止 2020 年,腾冲市生猪养殖规模化率为 9.47% ,肉牛养殖规模化率为 3.39% ,肉羊养殖规模化率为 7.28% ,家禽养殖规模化率为 12.19% ,将各类畜禽出栏量折算为猪当量,计算得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为 7.40% 。
腾冲畜牧业的传统养殖时间较长,近年来通过生猪、奶水牛、肉鸡、蛋鸡标准养殖的推进,全市的规模化养殖水平还有所提高。但规模化、标准化程度较低,优势区域尚未形成,是制约全市养殖业快速发展的主要问题。
( 2 )限养区内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不规范
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腾冲市科学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促进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限养区内部分养殖场(户),尚有一部分养殖场未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措施,存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 3 )养殖户污染监管难度大
畜禽养殖户分布量大面广,污染监管难度大。截止 2020 年,全市非规模养殖占比大。非规模畜禽养殖污染具有面广量大、瞬时性强(持续动态过程)、构成复杂等特点,仅仅依赖于目前的监管队伍很难实现有效监管。
( 4 )养殖运营机制不健全
① 种养结合覆盖率不高
种养结合不够充分。养殖从业者往往没有供畜禽粪污消纳的土地,种植业者反而没有粪肥来源。种植业者与养殖从业人员相互交流渠道不通,导致粪肥还田的最后一公里不畅。
现代区域畜牧业的发展对体系的完善要求日益提高,随着国家出台引导畜牧业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的政策,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全县种植业、养殖业快速发展,但农牧对接不紧密问题依然存在,种养殖业脱节,融合互动发展不够,畜禽养殖废弃物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利用,造成生态链断裂。同时,腾冲市畜禽养殖传统种养方式依然存在, “ 种养结合 ” 农业综合配套技术支撑有待加强,种养一体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模式应用程度仍需提高。另外,粗放型使用有机肥存在重金属超标隐患等问题尚待进一步解决。
② 粪污使用粗放
粪污处理利用技术支撑还需加强。部分养殖场内部设施设备工艺缺失,如雨污混流、粪污贮存不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仍有部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存在未配备粪便处理利用设施、设备维护较差及产能不足等现象依然存在。
③ 养殖场废气高效除臭技术有待攻克。
养殖场的氨气、甲烷等治理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迫切需要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处理全过程探索综合的畜禽养殖场减臭治污模式。
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 “ 蓝天保卫战 ”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均对养殖废气治理提出明确要求,迫切需要从源头减臭、有效收集和高效除臭等方面探索高效除臭技术和措施。
( 5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困难
在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低、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不健全的情况下,畜禽养殖会直接影响周围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分散广、潜伏期长、防治困难的特点,会对区域生态环境带来安全隐患。
( 6 )经济政策带动作用发挥不大
全市对养殖业的扶持,资金投入不足。尚未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制度,投融资较困难。
( 7 )监督执法难度大
由于畜禽养殖行业存在门槛低、分布广、数量大等特点,部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户因历史原因、土地权属等问题,治污设施未达到预期效果。
部分养殖户分散面广、难于监管。当地政府存在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三、规划目标
(一)规划目标
到 2025 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6% 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 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100% 以上,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 100% 以上。
本规划具体目标及分年度目标值详见下表:
表 3.1-1 本规划分年度目标汇总表(单位: % )
(二)环境承载力分析
1. 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
2020 年腾冲市实际种植农作物面积 193.62 万亩。其中:粮食生产面积 124.5 万亩,经济作物 69.12 万亩。其中,种植水稻 44 万亩,玉米 38 万亩,大麦 21 万亩,马铃薯 9 万亩,油菜 32 万亩,烤烟 12.15 万亩,茶叶 15 万亩,蔬菜 18 万亩,水果 1.34 万亩。根据《腾冲市 “ 十四五 ” 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到 2025 年,腾冲市农作物种植面积 241.14 万亩。其中:粮食生产面积 120 万亩,油菜 30 万亩,烤烟 13.04 万亩,茶叶 15 万亩,果蔬 22 万亩、花卉 5 万亩、食用菌 0.5 万亩、中药材 35.6 万亩。
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提供相关参数,核算腾冲市 2020 年及 2025 年农用地可承载猪当量 ( 计算过程详见编制说明 ) 。全市总可承载猪当量详见表 3.2-1 。
表 3.2-1 各乡镇(街道)土地承载力汇总表(单位:万头)
从上表可知, 2020 年全市畜禽养殖折算为猪当量为 139.61万只,全市作物种植可承载 332 万只猪当量; 2025 年全市畜禽养殖折算为猪当量为 145.95 万只猪当量,全市作物种植可承载346.79 万只猪当量。从总量上看,全市土地承载力可满足养殖需求。
各乡镇(街道)情况见下图:
图 3.2-1 规划期土地承载力示意图
从上图可知,中和镇、腾越街道、明光镇、曲石镇、界头镇已无可新增承载力,其他乡镇(街道)仍有充足的可新增的承载力。
据《腾冲市畜牧业 “ 十四五 ” 发展规划》, 2025 年 , 腾冲市拟实现出栏生猪 85 万头、肉牛 8.5 万头、肉羊 11.4 万只、家禽 347 万羽,存栏生猪 65 万头、肉牛 20 万头、肉羊 12.6 万头、家禽 231 万羽,全市畜禽养殖量折算为猪当量约 145.95 万头,占规划期内种植面积可承载猪当量的 42.09% ,土地承载力充足。
2. 水资源承载力测算
根据《腾冲市畜牧业 “ 十四五 ” 发展规划》相关要求,2025 年,全市畜禽养殖量折算为猪当量约 145.95 万头,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的《云南省用水定额》,取一个猪当量日用水量为 30L/ 日 · 头, 2025 年畜禽养殖年总用水量为1598.2 万 m³ 。
腾冲市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总量为 80.368 亿 m³,2025 年畜禽养殖年总用水量约占其 0.2% ,可见,水资源承载力可满足畜禽养殖发展需要,腾冲市畜禽养殖行业发展重点应考虑土地承载能力。同时,考虑到部分区域时空分布不均,存在区域性缺水和季节性缺水,发展过程中应尽可能降低水资源消耗指标。
3. 水环境承载力测算
据保山市 2020 年 1 月 ~12 月水环境质量公报,腾冲市大盈江 “ 凉亭桥 ” 断面水质类别为 Ⅱ 类水,大盈江 “ 和顺桥 ” 断面水质类别为 Ⅲ 类水,槟榔江 “ 猴桥 ” 断面水质类别为 Ⅱ 类水,龙川江 “ 龙江桥 ” 断面水质类别为 Ⅱ 类水,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依据《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办法(试行)》计算 2020 年腾冲市河流水环境承载力,计算详情见编制说明,计算结果如表3.2-2 所示。
表 3.2-2 腾冲市水环境承载力计算汇总表
腾冲市三条主要河流大盈江、槟榔江、瑞丽江得水环境承载力指数均大于 0.9 ,由此可判定腾冲市水环境承载力为未超载状态。
(三)目标可达性分析
腾冲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现状为 91.2% ,腾冲市种植面积较大,经 3.2 章节测算,仍有足够的土地消纳面积,种养结合基础条件较好,具备粪污综合利用的潜力。规划拟通过滇滩镇、界头、五合等乡镇畜禽粪污收集处置项目的实施,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至 96% ,实现规划目标。
目前,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 85%以上, “ 十四五 ” 期间,通过与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畜牧业相关补贴政策、资金支持相结合,做好未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的配套工作。到 2025 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 。
腾冲市在 “ 十四五 ” 期间,拟通过加强宣传,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到2025 年,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 90% 。
腾冲市现有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很少有采用处理后外排模式, “ 十四五 ” 期间,拟通过规模养殖场日常行政管理与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等,督促采用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自行监测,实现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 80% 。
目前,腾冲市已在清水镇良盈村蔺家寨 2 组队大弯子地建设了 1 座无害化处理厂,规模为年处理量 2400 吨 / 年,现状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10% 。可通过在滇滩镇、北海镇、马站乡、中和镇、团田乡,建设 5 座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共计处置规模 2.5 万吨 / 年。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规范化建设
( 1 )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提档升级
对于已配套污染防治工程,引导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进一步扩大处理能力,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腾冲市现有已配套污染防治工程的养殖企业,其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为:暗管排污系统、污水收集池、储粪场、固液分离机、厌氧池、沼气池、厌氧配套系统、沼液储存池、化粪池、氧化塘、田间肥水池、污水泵送系统、水肥输送管道、喷灌系统。
针对已配套污染防治工程的养殖企业进行提档升级。
( 2 )新增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建设
经调查,腾冲市尚有部分规模化养殖企业未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针对此类型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措施应严格按规范建设。
粪污 “ 三防 ” 贮存和无害化处理、有机肥加工利用、厌氧发酵池等设施。
( 3 )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未配套的畜禽养殖户,污染物处置全覆盖。
经调查,腾冲市尚有部分畜禽养殖户未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针对此类型畜禽养殖户,乡镇人民政府以村为单元,实施统一收集和处理利用,固体粪便可生产有机肥外销,液体粪污堆肥后就近农用。主要建设工程为集中收集池、集中堆粪场等。
2. 分区防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
不同区域,根据其特点不同,污染防治重点不同:
( 1 )养殖量大、粪污产生量多、种植面积大的区域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 “ 三同时 ” 制度,新建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场需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才能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或进行生态消纳。鼓励存栏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在栏舍、堆粪棚等处设置臭气处置设施。鼓励存栏 500 头以上规模猪场更新设备和标准化改造栏舍,配备自动喂料、饮水、清粪等设施装备。
( 2 )规模以下养殖较集中区域
遵循 “ 疏堵结合、种养平衡、资源利用 ” 原则,降低排污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大力推进散养养殖户污染防治工作。在养殖户较为集中的区域,探索建立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或技术运维模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监督力量,将养殖散户逐步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覆盖。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科技下乡活动,推动环保、农业、畜牧等领域科研机构与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户 “ 一对一 ” 的技术帮扶,推广先进适用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
( 3 )环境较敏感区域
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规定,对限养区内需限期治理的养殖场(户),优先支持整治。严禁禁养区、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养殖场(户),巩固禁养区、生态保护红线搬迁关停工作成果。
3. 优化养殖布局
调整区域布局,引导畜禽养殖业向资源、环境和土地承载力较强、养殖优势明显的滇滩镇、固东镇、马站乡、猴桥镇、北海镇、和顺镇、荷花乡、清水镇、芒棒镇、五合乡、蒲川乡、新华乡、团田乡 13 个乡镇发展。
新建养殖场将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信息化、现代化的要求进行建设,能够充分、合理利用资源,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和畜产品产出率。
各乡镇应依据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禁养区划定情况、 “ 三线一单 ” 管控要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养殖总量、品种和规模化水平、养殖选址等,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放标准要求,推动养殖产能向粮食主产区等粪肥消纳量大的区域调整转移。
(二)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1. 合理的粪污资源化利用
根据腾冲市畜禽种类、养殖规模、社会经济条件等现状,本规划选择畜禽粪肥就近利用、集中粪污处置中心有机肥外售、沼气发电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 1 )就近利用
滇滩镇、固东镇、马站乡、猴桥镇、北海镇、和顺镇、荷花乡、清水镇、芒棒镇、五合乡、蒲川乡、新华乡、团田乡13 个乡镇,本乡镇区域可消纳粪污土地面积能满足区域内畜禽养殖粪污消纳。因此,此 13 个乡镇内产生的畜禽粪污选择就近利用、堆肥腐熟后作为肥料还田。经无害化处理后进行还田综合利用的堆肥和沼气发酵等还田产物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的养分量;在确定粪肥的最佳施用量时,应对土壤肥力和粪肥肥效进行测试评价,并符合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同时应有一倍以上的土地用于轮作施肥,不得长期施肥于同一土地。鼓励在畜禽养殖场与还田利用的农田之间应建立有效的粪肥输送网络。通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将处理置后的粪肥输送至农田,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
( 2 )集中粪污处置中心异地外售
养殖数量折成猪当量后,界头镇、曲石镇、明光镇、腾越街道、中和镇养殖量较多,无可消纳粪污的土地。因此,规划在此 5 个镇(乡)各设置 1 个集中粪污处置中心,共计 5 个,生产有机肥产品异地外售。
粪便作为有机肥厂的有机肥生产原料,生产工艺见下图:图 4.2-1 有机肥厂固体粪便为原料可采用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2. 育壮大社会化服务主体
各乡镇(街道)应坚持加快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完善 “ 污染者付费 +第三方治理 ” 机制,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向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加快构建以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项目支持、资金补助、用地协调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
激励社会资本进入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市场,建立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社会化运营网络体系,构建可持续的运行机制。
积极引导第三方资源化利用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培育壮大本土资源化利用企业,在养殖户较为集中的团田乡、新华乡、蒲川乡、和顺镇、北海镇、固东镇,探索建立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或技术运维模式。
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监督力量,将养殖散户逐步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覆盖。
3. 消纳土地充足粪污处理利用模式
滇滩镇、固东镇、马站乡、猴桥镇、北海镇、和顺镇、荷花乡、清水镇、芒棒镇、五合乡、蒲川乡、新华乡、团田乡 13个乡镇范围内自有消纳土地面积充足的乡镇,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农用。采用以下两种模式进行处理:
( 1 )自主消纳
自有消纳土地面积充足时,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7959-2012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 )》有关要求,粪污规范贮存堆沤或厌氧发酵,保障粪污堆沤时长,确保达到无害化处理利用要求后施用;个别规模养殖场(养殖户)自有消纳土地不足时,与周边种植户签订粪肥消纳协议,确保粪肥施用面积能满足粪肥消纳需要。
养殖场(户)选择畜禽粪污贮存 + 就近还田的,需按《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36195-2018 )》有关要求,配套建设污水贮存池、粪便堆放场。
养殖场(户)选择粪污厌氧 + 就近还田的,需按《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36195-2018 )》有关要求,配套建设厌氧发酵池、沼液贮存池、粪便堆放场、堆肥发酵场。
( 2 )委托第三方处理利用
当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周边粪污消纳土地不足时,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规模养殖场可将固体粪便委托处理,通过与有机肥厂、专业沼气工程企业、社会化粪肥服务机构、果菜茶种植基地、种植企业或合作社等第三方签订用肥协议,确定种养两端粪肥产用合作关系。液体粪污用于规模养殖场自有土地或与周边种植户签订消纳协议,施用于附近农地。养殖户分布集中的区域,建设粪污转运中心,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利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第三方粪肥服务机构集有机肥生产、配送、施用和有机食品电商等全程服务模式。
4. 消纳土地不足粪污处理利用模式
界头镇、曲石镇、明光镇、腾越街道、中和镇 5 个乡镇(街道)消纳土地不足,应依据主要环境制约因素,选择核减养殖量、提高粪肥替代化肥比例、增加有机肥外售等措施,确保养殖总量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
( 1 )规模养殖场
规模养殖场周边消纳土地充足时,优先就地就近利用。当周边配套农地不足时,规模养殖场优先将液体粪肥用于周边农地消纳,固体粪肥委托第三方处理后外销作为肥料用于农业生产。
规模养殖场选择畜固体粪肥委托处理 + 液体粪肥就近还田的,需按《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36195-2018 )》有关要求,配套建设污水贮存池、粪便堆放场。
( 2 )畜禽养殖户
乡镇级人民政府以乡镇或村为单元,实施统一收集和处理利用,固体粪便可生产有机肥外销,液体粪污沉淀和发酵处理后就近农用。
(三)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1. 源头减量设施
明确畜禽饮水器具改造、栏舍清洗等源头节水设施建设要求。鼓励规模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原位(异位)发酵床饲养等节水型饲养和清粪方式,淘汰水冲粪清粪方式,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养殖户新建畜禽养殖圈舍及粪污贮存设施应进行雨污分流。推荐采用干清粪、机械清粪工艺,现有养殖户逐步淘汰全程水冲粪清粪方式,实现废水源头减量。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疏堵结合、种养平衡、资源利用的原则,通过减少排污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大力推进养殖户污染治理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生猪、家禽规模养殖场氨等臭气减排设施。
对粪污贮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做好雨污分流。
2. 粪污处理设施
( 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采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的畜禽养殖场户应建设堆沤肥、粪污密闭贮存和沼气收集处理等设施,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
采用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应建设酸化调节池、高效生物处理池、好氧膜生物反应池等设施。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验收和运行实行 “ 三同时 ” 制度。
( 2 )养殖户
按照 “ 谁污染、谁治理 ” 原则,畜禽养殖户应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相关设施,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不得有对外排污口,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建设标准参照《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或按具备相应设计规模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执行。
3. 田间配套利用设施
推进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选取以种植养殖量大、种养结合条件好,且土地可消纳粪污的乡镇(街道)为试点,建设田间粪污暂存设施。
根据试点区域粪污产量、经济情况等,合理布局田间粪肥暂存设施,配备运输罐车、肥水还田输送管道、肥水拖管式施用、撒肥机等设施。
“ 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池,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 ” 。
施肥过程应采用深施、埋施等减排措施。
(四)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 1 )加强宣传服务,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
由市统筹,各乡镇(街道)实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要让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知悉主体责任,树立粪肥台账记录的自觉性,提高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以大型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大力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填报,逐步完善粪肥利用台帐。
( 2 )落实责任,做好台账记录
乡镇(街道)可参照省下发的台帐格式,按照适用、方便的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养殖场养殖畜禽种类实际以及粪污处理利用现状的台账格式。养殖场是台帐填报主体,需按照要求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台账,台账应至少保留 2 年以上。
(五)强化环境监管
( 1 )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退出
各乡镇(街道)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并依法开展畜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畜禽养殖产业发展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新建养殖场(户)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备案。审批部门严格审批,对选址、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不合规的项目不予审批或备案。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 2 )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
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任务分工,提出绩效考核措施要求,统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对规模养殖场不开展环境评价、不执行 “ 三同时 ” 制度、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污染防治设置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外环境等违法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不搞简单的关停拆除 “ 一刀切 ” ,超过整改时限,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畅通 12369环境信访举报途径,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3 )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
各乡镇(街道)有关站所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落实主体责任。规模养殖场投入使用前,建设完成相应的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处理设施等综合利用和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采用还田利用的应符合相关标准,设有排放口的应处理达标后排放并进行自主监测。到 2025 年,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主监测覆盖率达到 100% 。
( 4 )提升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智慧水平
依靠云南省畜禽养殖环境信息统计系统、腾冲市智慧环保平台,完善腾冲市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借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探索养殖企业管理数据与行政管理平台的数字化对接,动态掌握腾冲市规模养殖场、辖区养殖规模、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情况,实现畜禽养殖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加强粪污处理监管,推进腾冲市规模养殖场智慧管控。各乡镇(街道)要推进重点养殖场及重要配套设施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接入地方行政监督综合管理平台。
五、重点工程
“ 十四五 ” 期间,腾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包括:限养区限期治理工程、生态红线内养殖场(户)整治工程、规模化养殖场及养殖户标准化改造工程、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示范工程、畜禽养殖场恶臭气体防控、环境监测监管和能力建设项目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内容见附表 4 。
(一)敏感区内养殖场(户)整治工程
1. 禁养区监管
根据最新调整的禁养区划定方案,腾冲市全市排查禁养区内养殖场(户),截止 2020 年,禁养区内无规模化养殖场(户)。
本规划规划期内,应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 )《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 2019 〕 55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 2020 〕 33 号)、《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及牛栏江流域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以上法律法规及规划期内新颁布的畜禽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型畜禽养殖场。规划期内非法私自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型畜禽养殖场,应在规划期内,限期关停、拆除、异地重建。
2. 限养区内养殖场(户)限期治理工程
根据最新调整的禁养区划定方案,全市排查限养区内养殖场户共 13 家。其中,生猪养殖场 7 家、牛类养殖场 1 家、肉羊养殖场 2 家、禽类养殖场 3 家。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达到粪污处置及控制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逾期不能完成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经限期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理。要求 2025 年 12 月前,限期治理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等监督单位要监督责任主体完成限养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的治理工作。
限养区内养殖场(户)限期治理工程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 5.1-1 限养区限期治理工程汇总表
3. 生态红线内养殖场(户)整治工程
根据调查,全市生态红线内养殖户 6 家,分布在界头镇、明光镇、固东镇、马站乡。因以上乡镇基础条件较好,建议可进行整治。整治措施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要求 2025 年 12 月前,界头镇、马站乡、明光镇、固东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要监督责任主体完成生态红线内所有规模养殖场的整治工作。
生态红线内养殖场(户)整治工程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 5.1-2 整治工程汇总表
(二)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及标准化改造工程
1. 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措施提升改造
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水平,规模畜禽养殖场要严格落实有关环境管理制度和规定,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要求,配套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
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措施提升改造工程中涉及马站乡 1 个养殖场、滇滩镇 1 个养殖场、芒棒镇 1 个养殖场、中和镇 4 个养殖场,详见表 5.2-1 。要求 2025 年 12 月前,对应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要监督责任主体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措施提升改造工程。
表 5.2-1
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措施提升改造工程汇总表
2. 现有养殖户标准化改造工程
规划对部分养殖数量少的养殖户,更新设备和标准化改造栏舍,配备自动喂料、饮水、清粪等设施装备,具体工程内容见下表 5.2-2 。要求 2025 年 12 月前,对应乡镇人民镇府等单位要监督责任主体完成现有养殖户标准化改造工程。
表 5.2-2 现有养殖户标准化改造工程一览表
3.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范化建设工程
在规划期间,腾冲市各责任单位应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严格项目验收,确保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效果,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主要针对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处理模式,支持养殖场建设储粪场、污水贮存池等粪便贮存设施,建设厌氧发酵池、氧化塘、污水深度处理、堆肥发酵等设施。开展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建设粪污处理利用相关的场区养殖设施设备,以及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的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重点改进节水设备,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系统和漏缝地板、自动刮粪板等清粪设施,配备固液分离机等设备。
(三)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配套农用有机肥生产和沼液储运等设施,打通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通道,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就地就近消纳利用。
规划在无新增消纳土地的中和镇、腾越街道、明光镇、曲石镇、界头镇建设 5 座粪污处置中心,粪污集中收集处置后,生产有机肥,作为产品异地外售。
根据全市养殖分布情况和区域养殖发展容量的分析,拟在全市新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有机肥厂 5 个。 2024 年完成全市有机肥集中生产中心建设方案编制, 2025 年前完成有机肥集中生产中心建设。
(四)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工程
近年来,腾冲市不断推广畜禽养殖与种植业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大力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通过粪肥腐熟沤堆、粪水沼气利用等无害化处理方式还田,增加土壤肥力,有效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化肥使用量,初步集成类型多样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包括 “ 有机肥 + 配方肥” 模式、 “ 果(菜) — 沼 — 畜 ” 模式、 “ 有机肥 + 水肥一体化 ”等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模式,既然节约养殖场地、减少饲料成本,又能提高农作物的品质、提高作物经济效益。
在此基础上,本次规划根据腾冲市已有种养结合基础,充分考虑已建设的种养结合示范项目所积累的优势经验,制定因地适宜选择种养结合模式。对于满足种植耕地消纳粪污的养殖户应采取就近 “ 种养结合 ” 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畜禽干粪堆积发酵后直接施用到周边农田园林地。腾冲市滇滩镇、固东镇、马站乡、猴桥镇、北海镇、和顺镇、荷花乡、清水镇、芒棒镇、五合乡、蒲川乡、新华乡、团田乡 13 个乡镇范围内选择养殖规模大、种植条件好的乡镇,选取有代表性的滇滩镇、荷花镇、固东镇、马站乡、清水镇 5 个乡镇中的 8 个养殖场开展种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预计于 2025 年 12 月前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要监督责任主体完成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工程建设,工程内容见表 5.5-1 。
表 5.4-1
畜禽规模养殖场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示范工程汇总表
对于畜禽粪污超过周边承载量的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腾冲市主要集中在:界头镇、曲石镇、明光镇、腾越街道、中和镇,养殖消纳土地不足。推广应采取 “ 有机肥生产、异地利用 ”模式,即异地开展建设配套相应承载利用能力的种植业基地,干粪发酵处理后,异地转运至农田园地,该模式解决畜禽排泄物同时也给种植业提供了肥料。规划界头镇、曲石镇、明光镇、腾越街道、中和镇 5 个镇(乡)各设置 1 个集中粪污处置中心,共计 5 个。详细内容见 5.3 节。
(五)畜禽养殖场恶臭气体防控
畜禽养殖场要加强恶臭气体净化处理并覆盖所有恶臭发生源,排放的气体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497-2009)中对恶臭控制的要求,畜禽养殖恶臭控制宜采用以下措施:
物理除臭技术:采用向粪便或舍内投(铺)放吸附剂减少臭气的散发。吸附剂宜采用沸石、锯末、膨润土以及秸秆、泥炭等含纤维素和木质素较多的材料。
化学除臭技术:向养殖场区和粪污处理厂(站)投加或喷洒化学除臭剂消除或减少臭气的产生。宜采用的化学氧化剂有高锰酸钾、重铬酸钾、双氧水、次氯酸钠、臭氧等。
生物除臭技术:生物除臭包括生物过滤法和生物洗涤法等。同时,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 号)针对畜禽养殖业养殖空气污染防治内容: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加强恶臭气体净化处理并覆盖所有恶臭发生源,排放的气体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专业化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厂:产生的恶臭气体,宜采用生物吸附和生物过滤等除臭技术进行集中处理。
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存栏大于 2000 头以上生猪当量):应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过程的关键环节,采取场所密闭、喷洒除臭剂、生物吸附和生物过滤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扩散,降低恶臭气体对场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中小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宜通过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加强圈舍通风、建设绿化隔离带、及时清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手段,减少恶臭气体的污染。
综上,本规划拟对存栏大于 2000 头以上生猪当量的畜禽养殖场提出恶臭气体防控措施。存栏 1000-2000 头、 500-1000 头生猪当量的中小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除臭方式选择场所密闭、喷洒除臭剂、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加强圈舍通风、建设绿化隔离带、及时清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手段,减少恶臭气体的污染。
本规划畜禽养殖场(户)恶臭气体防控工程内容见表 5.5-1 ,各乡镇预计于 2025 年 12 月前完成畜禽养殖场(户)恶臭气体防控工程建。
表 5.5-1 畜禽养殖场户恶臭气体防控工程汇总表
(六)环境监测监管和能力建设项目
对照国家各项建设标准,强化基本和专项监测仪器设备配置,实施环境监测、动物防疫、固体废物管理等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装备水平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全面推进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畜牧养殖档案和监管工作电子化,全面推进养殖场业主生产情况直联直报,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全覆盖备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视频监控设备。
制定腾冲市粪污处理及粪肥还田效果调查和监测方案,对粪污处理及粪肥还田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处理后的粪肥按照《有机肥料》( NY252—2012 )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才可还田,杜绝不合格粪肥还田。建立耕地粪肥还田前后肥力监测台账、农作物效果台账,为粪肥还田提供准确及时数据,更好地服务粪污处理及粪肥还田方案。
腾冲市环境监管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畜禽养殖责任部门、各级乡政府等有关单位将立即开展环境监测监管和能力建设项目,于 2025 年 12 月前构建完整、全面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系统。
(七)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020—2025 年,完善技术服务站点建设。本着 “ 以点带面” 的原则,结合项目推进情况,加强对项目试点地乡镇(街道)、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对当地散养户、农户进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高素质农民。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科技下乡活动,推动环保、农业等科研机构与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户的 “ 一对一 ” 技术帮扶,推广先进适用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
六、工程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
腾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投资合计 43659.31 万元。投资估算情况详见表 6-1 。
表 6-1 项目各类建设内容固定资产投资资金估算
(二)资金筹措方案
腾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包括敏感区内养殖场(户)整治工程、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及标准化改造工程、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示范工程、畜禽养殖场恶臭气体防控工程、环境监测监管和能力建设项目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其中,敏感区内养殖场(户)整治工程、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及标准化改造工程、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示范工程、畜禽养殖场恶臭气体防控工程的工程实施对象、责任主体都是畜禽养殖场(户),相关工程资金投入应由畜禽养殖场(户)自行承担。
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环境监测监管和能力建设项目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市县级财政专项资金两方面。中央财政拨款资金主要用于推动国家、省级专项项目、工程的落地,是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资金筹措的主要途径。市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应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监管和能力建设项目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设,用于支持环境监测支出、管理体系人员奖补资金拨付和发放等资金需求。
其次,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金的投入。针对有盈利空间的粪污处置中心、有机化肥厂项目建设类的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应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承接项目建设及运营,减轻政府筹资负担,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稳定的资金支持。
七、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实现畜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对于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畜产品安全供给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净化环境,促进邻里和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少粪污排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养殖对环境的污染,还农村一片青山绿水;没有了臭气和粪污水的困扰,人民也更健康,邻里的矛盾自然也就少了。
(二)经济效益
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通过落实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技术引导示范、推行清洁养殖方式等措施,将促进畜禽养殖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的建设,一方面能促进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产业链有效延伸,推动农产品附加值提升,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拓宽农民创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能鼓励有机肥生产、沼气能源工程等废弃物再利用类绿色企业的进驻和运营,能为当地政府创造税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种养结合生态工程的建设,既可以通过畜禽粪便就近施入农田、节约运输人工等方式降低养殖业成本,又可以以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方式降低大量施用化肥带来的种植成本,进一步减少种养两业分离导致的过高交易成本,增加种、养两业的经济收益。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的全面落实,还能切实减少农村固液废弃物的产生,减轻农村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污水收集治理、区域土壤污染治理的压力,切实减轻政府对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
(三)环境效益
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通过实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程。各类政策补贴和技术示范工程将继续发挥积极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自发治污减排的积极性,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巩固减排工作成效。
改善区域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通过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项目,能够在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区域环境质量。通过依法划定禁养区并强化污染防治,对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将有效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居民健康得到保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目标考核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既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又要设置专责岗位,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
乡镇(街道)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要突出重点,明确治理任务及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督指导和政策扶持。各项重点工程对应责任单位为地方人民政府,鼓励各乡镇人民政府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置重点工程实施专责小组,由专责小组监督责任主体对推进各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进程,对未按时推进防治工程的责任主体进行问题调查,并对其进行重点帮扶。
(三)增强督察,强化执法力度
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应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日常监督和执法管理,坚持 “ 谁污染、谁治理 ” 原则,确保畜禽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落实。并采取多种检查方式,重点加强对已完成治理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以及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设施的现场监督,对偷排、漏排、直排等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罚款、关停等严厉处罚对未按时推进防治工程的责任主体采取责令整改、罚款等追责处罚。
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项目的督查和调度,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生态创建、各类农业财政扶持资格、各类生态环保评优等挂钩,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四)增加投入,加大政策扶持
逐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对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政策扶持,研究畜禽污染治理贷补贴政策,对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沼液收集处理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等活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优先制定和实施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沼气发电和有机肥生产使用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优惠和扶持措施。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
(五)加大宣传,营造治理气氛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不同媒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切实提高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对治理不力、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主体进行曝光,赢得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积极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和畜禽养殖协会制定相关规程,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良好氛围。
附件
(一)附表 1: 区域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清单(二)附表 2: 畜禽养殖场 / 户粪污肥料化利用配套土地面积要求清单
(三)附表 3: 规划期内拟整治畜禽养殖户清单(四)附表 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支持主体和内容清单(五)附件 5: 行政区域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面积清单
(六)附件 6: 腾冲市一级水功能区划
(七)附件 7: 腾冲市二级水功能区划
(八)附件 8: 腾冲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及面积清单
(九)附件 9: 腾冲市畜禽养殖限养区及面积清单附图
附图 1 :腾冲市基本信息图件
附图 1-1: 腾冲市地理位置图
附图 1-2: 腾冲市行政区划图
附图 1-3: 腾冲市水功能区划
附图 1-4: 腾冲市水系图
附图 1-5: 腾冲市地形地貌图
附图 1-6: 腾冲市气温分布图
附图 1-7: 腾冲市植被类型图
附图 1-8: 腾冲市土壤类型图
附图 1-9: 腾冲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附图 1-10: 腾冲市土地利用类型分布图
附图 1-11: 腾冲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附图 2: 腾冲市畜禽养殖现状图件
附图 2-1: 腾冲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分布示意图
附图 2-2: 腾冲市大型规模养殖场分布示意图
附图 2-3: 腾冲市畜禽禁养区分布示意图
附图 2-4: 腾冲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图
附图 2-5: 腾冲市种植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区分布图
附图 3: 腾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图
附图 3-1: 腾冲市限养区内整治养殖场示意图
3-2: 腾冲市生态红线内整治养殖场范围图
附图 3-3: 腾冲市升级改造养殖场示意图
附图 3-4: 腾冲市治理养殖户范围图
附图 3-5: 腾冲市畜禽粪污转运及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布局图
附图 3-6: 腾冲市种养结合粪污定向消纳空间布局图
附图 3-7: 腾冲市粪肥还田利用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布局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