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9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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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中药材

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 2023 〕 9 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3 月 19 日

临沧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 2022 — 2024 年)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2 〕 53 号)、《临沧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 2019 —2030 年)》精神,加快推进临沧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扩规模、提品质、延链条、增效益”的思路,以道地药材和民族特色药材为重点,加快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育繁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种植,着力提升产地初加工能力,加快中药饮片、提取物和药食同源产品开发,稳步扩大市场销售规模,努力提升全市中药材质量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将临沧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道地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滇西现代中药材产业大市和面向南亚东南亚中药材产业辐射中心。到 2025 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 70 万亩,总产量达 10 万吨(干品),全产业链产值达 150 亿元,其中一产 40亿元、二产 50 亿元、三产 60 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规划优势区域和品种。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 2018 — 2025 年)》和《临沧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 2019 — 2030 年)》,优先发展资源禀赋好、市场需求量大、药食同源的中药材品种,明确重点发展品种。坚持优势区域重点发展,划定各个品种重点发展区域,优先扶持发展,打造规模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动态适时调整中药材优先发展品种目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加快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体系建设。以临沧道地中药材和民族特色药为重点,开展全市中药材资源摸底调查、种源鉴定工作,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圃。以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滇龙胆)为带动,定品种、定产地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开展良种引进、筛选、种苗繁育、种植技术研究和试验示范,引进筛选滇黄精、滇重楼、石斛等一批适宜临沧市种植、经济价值高、市场前景好的中药材品种,满足全市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种苗需求。到 2025 年,全市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达到 1 . 2 万亩以上,其中滇龙胆 0 . 5 万亩、滇黄精 0 . 5 万亩、其他 0 . 2 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实行以基地为核心的生产模式。坚持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以滇龙胆、滇重楼、滇黄精、滇鸡血藤、林下三七、白及、石斛等中药材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原则,建设一批中药材生态种植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培育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加快推进大宗急需、道地、主产中药材和健康食品原料的综合开发利用,建设一批规模大、管理标准、竞争有力、优质道地、生产规范的中药材示范基地,培育形成规模化的中药材原料生产供应基地。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下空间,鼓励大型药企与林地经营者合作,建设仿野生中药材种植基地。到 2025 年,全市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达 80 个、面积 30 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强化中药材质量安全。坚持质量为先,严格质量把控,在绿色生产、优质种苗、质量标准、市场监管上下功夫。以提升中药材产品质量为核心,以道地药材的深度开发、传统名优中成药开发为重点,发展绿色、有机中药材种植。推广绿色仿野生种植,强化中药材道地产区环境保护,扶持推广中药材林下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严格规范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药肥使用管理,分区域、分品种制定完善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限量标准。构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中药材种植和加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分头负责与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到 2025 年末,全市中药材绿色认证基地面积达3 万亩以上、有机认证基地面积达 1 万亩以上,推广绿色仿野生种植 5 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依托终端药企发展订单生产。坚持市场导向,大力开展内引外联,广泛联系中药企业、饮片加工企业,签订中药材供应合同,明确数量、价格和质量标准。引导市内外中药材企业、科研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定制药园”建设,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和中药企业采用“订单采购”等方式建设“定制药园”,并将“定制药园”作为其原料供应基地,健全“医疗机构+制药企业+种植主体”发展机制,打造一批临沧特有的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和道地药材优势产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投资促进局

(六)全面提升加工能力和水平。依托中药材生产基地,扶持中药材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销商等主体,采用道地药材的适宜采收期、采收方法与合理初加工方法,推进中药材产品标准化分类分级,开展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产地初加工,提高中药材商品化处理水平。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布局,统筹发展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鼓励中药材加工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改进加工工艺,规范化生产中药饮片、中成药等产品,积极开展延伸性产品开发,推进食药同源产品精深加工。鼓励引导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入园集群集聚发展。到 2025 年,全市中药材初加工率达 40 %以上,建成 2 条以上中药饮片、中药颗粒等产品生产线。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沧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七)强化产业融合发展。聚焦产业链条延伸,加快中药材种植、加工主体培育。到 2025 年末,新培育中药材种植和加工主体 59 户,累计达 160 户。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作用,拓宽临沧市中药材的销售渠道,健全产销衔接、线上线下整合的中药材产品供应链。突出抓好产业链精准招商,重点引进国内医药以及行业上下游配套的中药民族药骨干企业,重点做好大企业、大集团到临沧发展滇黄精等品种种植、加工的服务保障工作。

鼓励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建中药材领域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和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国家和省级检测平台。鼓励市域内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大力开展临沧中药材品牌创建,对获得国内外具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的主体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临沧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沧市中药材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政策扶持。制定系列奖补扶持政策,研究出台《关于加快临沧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政策贯彻落实,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项目,加强各类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

(三)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保险机构探索创新信贷、价格保险、收益保险等金融产品,构建复合型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对从事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等领域的经营主体,给予贷款、保险等金融支持。

(四)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中药材良种选育、加工技术和产品研发、质量检测等多方面研究和服务。引导企业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与国内外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推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从业人员的培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及企业家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临沧市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附件

临沧市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 2022 — 2024 年)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2 〕 53 号)、《临沧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 2019 —2030 年)》精神,加快推动我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强中药材生态种植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以滇龙胆、滇重楼、滇黄精、滇鸡血藤、林下三七、白及、石斛等中药材为重点,大力开展生态种植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行动。中药材生态种植标准化示范基地集中连片面积 200 亩以上(含200 亩)且通过市级中药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查认定的,在县级涉农整合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按照每亩 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力争到 2025 年,全市中药材生态种植标准化示范基地达 80 个、面积达 30 万亩以上。

二、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对新建标准化中药材育苗繁种基地,当年投资在 100 万元以上,有效带动中药材产业基地发展的经营主体,在县级涉农整合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按当年完成投资额的 10 %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加大基地产品认证力度。采取“先证后补”的方式,对面积 200 亩以上,获得绿色认证(或GAP 认证)、有机认证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在县级涉农整合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按照每亩 100 元、 200 元的标准给予经营主体一次性补助。

四、推行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支持企业或合作社提升中药材初加工技术工艺和设备装备水平,新建或改造提升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的中药材初加工厂(点)。对新建总投资达 1000 万元以上进行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的经营主体,在县级涉农整合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按当年完成投资额的 5 %给予一次性补贴。

五、大力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鼓励引导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入园集群集聚发展。市本级在临沧市工业园区设立中医药加工园。各县(区)要引导中药材加工企业进入园区集聚发展。

对新进入园区的中药材加工企业,由所在园区按当年完成投资额的 2 ‰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梯度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过 0 . 2 亿元、 0 . 5 亿元、 1 亿元的,由受益地财政分别奖励 20 万元、 30 万元、 50 万元。

六、强化中药材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溯源管理。鼓励市域内的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企业加强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凡确立为省级标准体系的由市财政奖励 10 万元,确立为国家级标准体系的奖励 30 万元。

七、大力推动中药材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建中药材领域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国家级和省级检验检测平台。对获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 100 万元、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批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 100 万元、30 万元、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成立的国家、省级检验检测平台,市级财政分别给予 50 万元、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全力打造中药材知名品牌。鼓励市域内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大力开展临沧中药材品牌创建,获得国内外具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在县级涉农整合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对获批主体分别奖励 10 万元。加大宣传力度,对在中央、省级媒体宣传中医药产品时间超过一个月的企业分别奖补 50 万元、 20 万元。

九、强化中药材产业发展人才支撑。鼓励中药材加工、种植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和行业企业合作,大力培养和引进中药材产业领域各类“高、精、尖”人才。引进省外院士专家团队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院士工作站的补助 180 万元、认定为专家工作站的补助 90 万元,被省科协认定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补助 100 万元,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专家基层工作站的补助 30 万元。认定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的补助 3 万元,鼓励科研机构参与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团选派工作,被选派为省级科技特派团的支持工作经费 200 万元。

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 1000万元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药材种植、加工、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品牌打造等全产业链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发挥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加大中药材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对从事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等领域的经营主体,在云南省内每年新增贷款符合贴息额度超过 1 万元的,在县级涉农整合资金中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 %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 5 %。

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政策贯彻落实,按照“先建后补”“先证后补”的原则,采取经营主体(中药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申报、行业部门核实的方式兑现补助资金。各县(区)党委政府是实施主体,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县(区)党委、政府是临沧中药材发展的责任主体,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县(区)开展中药材良种繁育、产业基地建设和产地(产品)认证等工作;交通部门负责产业道路建设工作;水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中药材基地水利设施建设工作;供电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用电设施建设工作;工信部门负责龙头企业的培育、中药材精深加工等工作;科技部门负责中药材科技项目申报、争取院士(专家)工作站和专家团队落地,组织开展科技攻关、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引进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品牌培育和市场监管工作;投资促进部门负责引进国内外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行业要求和补助标准,实时兑现财政奖补资金;金融部门负责对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等领域的经营主体给予贷款、保险等金融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做好中药材产业发展所需用地保障;宣传部门负责临沧中药材产业宣传工作。

附件: 1 .临沧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表

2 .临沧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表

3 .主要品种规划图附件 1

附件 2

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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