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婚丧移风易俗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腾民政发〔2023〕9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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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

进一步推进婚丧移风易俗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

腾民政发〔2023〕9 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婚丧移风易俗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腾冲市民政局 腾冲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腾冲市乡村振兴局

2023 年 3 月 17 日

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

推进婚丧移风易俗的工作方案

为引导和协助群众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务,破除婚丧陋习,切实减轻群众婚丧负担,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 (云民法〔 2022 〕 245号文件)精神,我市拟通过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婚丧移风易俗工作。为保障相关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结合腾冲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为主线,以丰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保障,以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为抓手,大力推进婚丧礼俗改革,推动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为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红白理事会建设、服务、监督、管理全过程,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带头示范作用。

2. 坚持群众主体。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 坚持分类指导。尊重民族和地区传统习俗,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结合腾冲实际分层分类推进移风易俗自治实践。

(三)工作目标

到 2023 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全部组建完成,红白理事会的章程、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实现规范有序开展活动的目标。到 2025 年底,红白理事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形成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鲜明导向,有效遏制高价彩礼、重殓厚葬、大操大办等婚丧陈规陋习,倡导树立新礼仪新风尚,净化乡风民风。

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组织机构。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成立红白理事会,成员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从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处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民中选举产生,党员应占一定比例。注重发挥乡贤作用,支持鼓励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退役军人、劳动模范、致富带头人作为红白理事会成员,提倡 “ 两委 ” 成员担任负责人。候选人名单和选举结果报乡镇(街道)备案。

(二)完善制度。 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明确宗旨、组织架构、主要职责、工作流程、纪律要求等内容。依据婚姻和殡葬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风土人情、社情民意制定红白喜事活动公约,明确人情、宴席、彩礼、时限等标准。规范红白理事会开展服务和监督的措施办法,推动与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有效衔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村(社区)党组织报告。

(三)明确职责。 红白理事会在村(社区) “ 两委 ” 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群众办理婚丧事务,推动婚丧习俗改革、促进移风易俗。积极宣传婚丧习俗改革方针、政策;协助村(居)民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劝阻婚丧事务中大操大办、盲目攀比、铺张浪费等行为。

1. 倡导婚事新办。引导村(居)民树立正确婚俗观,倡导文明婚礼、节俭婚礼、集体婚礼,遏制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恶俗婚闹等不正之风,倡导文明婚嫁新风尚,培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2. 倡导丧事简办。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简化流程,控制规模,缩短时间,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低碳文明祭扫。抵制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堂(棚)、鸣放烟花爆竹、焚烧抛撒纸钱等行为。

(四)明确时间步骤。 各行政村(社区)红白理事会需在 2023年底前成立完成,共分三个阶段实施好相关工作。

第一阶段( 2023 年 5 月底前): 主要是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红白理事会的组织构架和人选名单,起草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草案)。

第二阶段( 2023 年 8 月底前): 召开成立大会正式成立红白理事会,选举产生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及理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章程、相关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及标准,红白理事会正式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 2023 年 12 月底前): 由民政局、文明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共同对各乡镇(街道)的行政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成立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为红白理事会章程、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日常管理等,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由民政局牵头,文明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确定专门人员成立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组,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尽快完成红白理事会组建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稳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乡镇(街道)、村(社区)是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落实指导监督管理责任。各行政村(社区)要为红白理事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把握政策、服务群众能力,确保移风易俗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 要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注重收集、发掘、整理党员干部和群众移风易俗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善于从正面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使文明节俭办红白事的理念深入人心。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作用,带头支持红白理事会工作,带头移风易俗。要聚焦移风易俗开展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 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组要加强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的汇报反映和对接协调,将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成立情况、婚丧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级综合考核和督查范围,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附件: 1. 红白理事会人员构成(参考范本)

2. 红白理事会章程(参考范本)

3. 红白事办理流程及标准(参考范本)

4. 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倡议(参考范本)附件 1

红白理事会人员构成

(参考范本)

一、人员要求

1. 红白理事会在乡镇、村(社区) “ 两委 ” 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服务。

2. 红白理事会长及成员由各行政村(社区)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处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

3. 红白理事会成员必须带头执行相关规定,严以律己,积极负责,秉公办事。

二、构成模式

1. 模式一:理事会会长由行政村(社区) “ 两委 ” 成员兼任,理事会副会长、成员由村(居) “ 两委 ” 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2. 模式二:理事会会长、副会长、成员均由行政村(社区)“ 两委 ” 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附件 2

红白理事会章程

(参考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的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等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乡村振兴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红白理事会在乡镇、村(社区) “ 两委 ” 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 人,副会长 人,成员 人。(根据村居人口多少确定)

第四条 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市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 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主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 理事会要坚决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办事。

2. 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义务植树,联欢会等,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节俭。

3. 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能举债办婚事。婚车不超过 辆,婚宴不超过 桌,每桌不超过 元。(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 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本村的殡葬改革工作。

2. 坚持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原则,提倡胸带白花,臂带黑纱,鞠躬默哀,播放哀乐,简化程序,不使用带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 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操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 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出现问题及时向街镇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第九条 红白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纪律

第十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 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 “ 红包 ” 礼物。

第十二条 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第十三条 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附件 3

红白事办理流程及标准

(参考范本)

一、红白事办理流程

1. 事主向红白理事会报告红白事情况。

2. 红白理事会向村两委汇报后,全面安排红白事宜。

3. 事情办结后,红白理事会填写红白事备案表。

二、红事办理标准

1. 提倡婚事新办简办,杜绝铺张浪费,提倡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新风尚。

2. 婚嫁不搞豪华车队,婚礼车队不超过 辆。不在道路两旁乱贴红纸,提倡悬挂中国结等可重复使用纪念品。(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婚宴不超过 桌,每桌按 人计不超过 元(包括菜、烟、酒),亲戚朋友随礼不超过 元。(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提倡除婚丧事宜外,满月、周岁、乔迁、寿诞、升学等事宜提倡不办酒宴,提倡送鲜花、发短信等文明祝贺方式。如需办理,明确邀请对象只能是直系亲属,不得接受非亲属人员参加,不准接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三、白事办理标准

1. 提倡厚养薄葬的新风尚。提倡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尽孝,老人去世后丧事从俭。

2. 严格控制丧事规模,丧事办理不超过 天,禁止违背公序良俗的封建迷信活动。提倡节俭吊唁祭祀,反对大摆宴席、反对铺张浪费。提倡不扯孝布,死者亲属可以胸带白花、臂带黑纱。(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宴席不超过 桌,每桌按 人计不超过 元(包括菜、烟、酒),亲戚朋友随礼不超过 元。(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附件 4

红事新办“六提倡、六反对”

(由村红白理事会发布施行)

提倡简约定亲,反对盲目攀比

提倡礼轻情重,反对高额礼金

提倡新办婚礼,反对奢侈浪费

提倡环保婚庆,反对乱贴红纸

提倡低碳迎亲,反对大放鞭炮

提倡文明婚俗,反对闹婚陋习

白事简办“八建议、八提倡”

(由村红白理事会发布施行)

建议不大操大办,提倡丧事从简

建议不请道做法,提倡哀悼告别

建议不披麻戴孝,提倡黑纱白花

建议不敲锣打鼓,提倡播放哀乐

建议不大摆灵堂,提倡鲜花祭奠

建议不设宴待客,提倡只吃便饭

建议不丧后酬劳,提倡理事从廉

建议不焚烧纸钱,提倡文明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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