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政办发〔2023〕15号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梁政办发〔2023〕15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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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梁政办发〔 2023 〕 15 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农业面源 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2023 — 2025 年)》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梁河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 年 3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河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 2023—2025 年)

为加强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效改善区域内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国家、省、州 “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 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结合梁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 2022 〕 29 号)精神,按照《云南省 “ 十四五 ”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云农环〔 2022 〕 15 号)、《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发 ﹝2022﹝34 号)、《关于德宏州 “ 十四五 ”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发 ﹝2022﹝7 号)以及《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梁办发〔 2021 〕 28 号)要求,坚持农业农村发展与生态环境并重,树牢生态优先、保护优先,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把产业结构调整和清洁农业发展作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根本出路,把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强农药化肥管控、实施田园清洁工程、加强养殖污染防治作为大幅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负荷的重要手段,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底,农业面源污染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实现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化肥减量 1.2%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 50% 以上,统防统治率达 45% 以上,农药减量 2% 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86% 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 85%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 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 以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优化种植业结构调整

在稳定粮食安全生产基础上,着力实施加大新品种选育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试、示范工作,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实施 “ 藏粮于技 ” 战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压缩低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调减高肥水、病害严重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扩大环境友好型农作物种植面积,增加耐瘠抗病优良作物种植面积,推进耕作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化肥使用减量增效

围绕打造 “ 绿色食品牌 ” 的目标,实施化肥减量行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 一是 积极开展精准施肥分类指导,根据土壤供肥保肥性能,作物需肥规律,实行分类指导。在全县范围内选取有代表性的水稻、甘蔗、烤烟、茶叶、果蔬等种植主体,定点跟踪调查农户化肥使用情况,掌握生产过程的第一手资料,建立工作台账,科学评估并指导化肥减量增效。 二是 综合运用 “ 精、调、改、替、管 ” 的技术路径,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扩大技术覆盖范围。充分利用近年来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成果,分区域分作物设计肥料配方,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沼渣沼液还田,促进化肥减量增效 。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农药减量增效

加强绿色防控示范带动。 一是 围绕农药使用减量行动目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微信群、现场培训、病虫害监测信息等各类平台,广泛开展农药使用技术宣传,规范广大农户安全施药行为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 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布局,加密布设田间监测站点,增配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以病虫害精准预测预报为基础,采取 “ 替、精、统、综 ” 的技术路径,融合运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态控制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快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 三是 推进高效植保机械替代传统植保机械等,提升绿色防控产品在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中的应用覆盖面,提高农药利用率。 四是 强化农药市场监管,深入开展禁用农药查处和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推广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禁用农药的使用,集成病虫害科学防控方案,加快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农药使用精准度和利用率,达到减量控害的目的。 五是 加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在生产区设置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农药瓶、袋)回收点,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杜绝随意丢弃,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

一是 坚决执行畜禽养殖禁养规定。结合梁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坚持宜养则养,应禁必禁,加强禁养区监管。建立 “ 两个清单 ” 。积极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摸底核查,及时更新完善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信息,对已关闭拆除养殖场删除,对新建场、扩建场予以增加,分别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规模场年度清单。 二是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推进规模化养殖场配套设施设备改造升级,不断完善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实施节水养殖,实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积极推广粪便好氧堆肥、粪水肥料化、垫料发酵床、粪便垫料等有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实现源头减量。 三是 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严把立项审批关,推进标准化养殖。在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项目审批上要遵循畜地平衡原则,在用地备案、环评、动物防疫条件等源头上规范养殖行为,大力推进畜禽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力争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健康养殖比重再上新台阶。 四是 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和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落实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主体责任,适时公开水系内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规模养殖场外张贴环保监管标识,公布监管责任人和举报电话,依法严厉查处偷排漏排等违规行为。 五是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群众知晓率达 100% ,严禁病死畜禽随意乱丢,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水产健康养殖

一是 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20—2030 年)的通知》(德政办发〔 2021 〕 8 号)要求,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依法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统筹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确保水产养殖资源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二是 强化技术培训指导,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稻鱼虾共生综合种养模式,确保在稻鱼虾共生模式下减少水稻种植的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三是 强化水产养殖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加强水产养殖用药的指导,严厉打击违法用药行为。 四是 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规范水产养殖场(户)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养殖尾水治理,结合生产实际,配套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依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进农膜回收综合利用

一是 贯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 2020 年第 4 号)的相关要求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 》标准,严格地膜生产、流通、使用的准入要求,确保不合格地膜不出产、不进店、不下田。 二是 调整种植业产业结构,积极推广抗旱性强、对地膜依赖度低的作物和品种,逐步减少覆膜种植作物面积,减少农业生产地膜投入量,以消除地膜残留污染为重点开展农用地膜利用研究与示范,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在生产区设置废弃农膜回收点,动员鼓励农民捡拾回收田间残膜。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一是 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覆盖还田、秸秆腐熟还田、草食畜过腹还田四种秸秆还田技术模式。通过技术培训,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政策引导力度,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 二是 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动员宣传和跟踪服务,指导种植农户开展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严禁在禁限区露天焚烧秸秆。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推进食用菌废弃菌包综合利用

一是 加强巡视监管,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全县年度食用菌种植区域布局、种植方式和数量、转运和处置能力,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 加强法治宣传,引导企业、合作社、群众依法依规处置食用菌废弃菌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诺书的签订工作,提高种植主体的责任意识和防护责任。 三是 严格执行 “ 谁发展、谁使用、谁回收 ” 制定,指导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食用菌生产报备制度,对食用菌生产和废弃食用菌包处置跟踪管理。 四是 积极争取项目,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建设、运营废弃食用菌菌包处置项目,支持补助菌包分离机,解决废弃菌包无害化处置问题。 五是 加强与废弃菌包回收企业联系沟通,合理布设乡村废弃物回收站(点),建立长期定点回收的合作机制,避免废弃菌包造成污染。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作配合

成立梁河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对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所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涉及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州级方案,草拟制定我县相应方案,分解任务,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项工作。

(二)加大投入,扶持推进

多渠道争取中央、省、州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争取对农业生态环境资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支持,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示范效果强的畜禽、农业、渔业等生态农业工程,发挥项目聚集效应,有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监管,依法治污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规范生产,合法生产;对违规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的经营主体,特别是污染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养殖场及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水利部门、各乡镇政府等开展联合执法,依据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规予以查处,不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步入法治化良性轨道。

(四)强化宣传,主推技术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及微视频、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为推进农业面源防治的公众参与创造良好的氛围。整合优势科技力量,积极推广化肥农艺减量增效技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田残膜污染治理等工作,力争在乡村清洁生产、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农业废弃物高效循环利用和生态友好型农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五)落实责任,强化职责

畜禽污染治理、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作物秸秆和农膜回收等工作是考核重点之一,承担各项指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完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 “ 谁发展、谁使用、谁回收 ” 制定,加强摸底调查、加强法治宣传、加强巡视监管、加强对外联结,建立农业生产报备制度,并结合《梁河县食用菌种植废弃菌包处置防控协议(模板)》完善协议,及时与当地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签订好三方协议,确保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农业废弃物高效循环利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好工作台账,每月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到农业农村局。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好部门措施,杜绝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工作作风漂浮、不严不实问题的发生。

为确保全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见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系专职人员,并于 2023 年 4月 30 日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员(姓名、电话)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分别于每年 6 月 30 日、 12 月 20 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苏云丽 18988240200 。

附件: 1.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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