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个政办发〔 2023 〕 7 号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个旧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杜绝高价机票、消除隐形浪费,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个旧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3 年 3 月 14 日
个旧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云办发〔 2022 〕 15 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 红河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 > 的通知》(红财行〔 2023 〕 1 号)、《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 个旧市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方案 > 的通知》(个财发〔 2021 〕 1 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本办法所称市级党政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市直各部门及各直属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各工委,市政协办公室及各专委,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各人民团体。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市级单位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务差旅费管理相关制度,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禁安排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等行为,坚决维护公务差旅费管理制度刚性约束力,消除 “ 隐形浪费 ” 问题,切实维护机关清廉形象。
第五条 市级单位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市级单位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北至鸡个路二冶岔路口,西北沿二冶乡道至火谷都公交车站;西沿阳山大道至个旧市财政局大门口往西 200米处,西南沿阳山大道至个冷隧道入口处和沿云河大道至保和老路看守所岔路口;南至六五油库(杨家田加油站),东南沿宝华路至宝华山;东沿金湖东路至宝华山,东北沿金湖东路、建设路、东山路至个旧工艺美术厂,沿建设路至个屯隧道入口处,沿拉车坡路至城市垃圾填埋场;驻个旧市级单位在保障区域范围内执行公务属于公务交通补贴保障的范围,由个人自行选择出行方式,自行负担出行费用,单位不予报销任何费用。(见附件 1 )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发生的城市间的交通费。
第七条 市级单位应完善本单位内控制度,从严管理城市间交通费,严格按规定等级乘坐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降低交通成本,杜绝票价产生隐形浪费。具体包括:
(一)乘坐飞机的,应当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航空公司同一航班同一时点最低价格的航班优惠机票(含预订包含行李托运等基本服务的最低价格机票),也可选择购买各航空公司提供的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据的团队价格或促销价格机票。通过统一的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线上购买机票的,由平台进行最低票价验证,经单位内部审批后方可报销;使用平台电话预订或其他方式购买最低价机票的,需提供购买时点票价信息等最低票价证明,经单位内部审批后方可报销。执纪执法、执行紧急或涉密公务等特殊出行的,可根据时间情况购买机票,按现行管理方式执行。
(二)乘坐火车、汽车,使用平台线上预订车票的,平台自动获取电子凭证,经单位内部审批后方可报销;使用其他方式购买车票的,提供正规票据上传到平台,经单位内部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出差人员产生的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凭据报销。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出差人员不再重复购买。不得报销机场贵宾休息室、 “ 百事特 ” 费用,不得报销网约车、私家车等产生的相关费用。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其他交通
工具(不包
括出租车、
网约车、私
家车)
软席(软座、
软卧),高铁/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全列软席列
车一等软座
硬席(硬座、
硬卧),高铁/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全列软席列
车二等软座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四)在规定区域内出差有关城市间交通费报销的规定。
1. 个人不能提供双程或单程乘坐交通工具票据的,按《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给予报销双程或单程补助。
2. 个人一次到同方向的两个以上不同目的地出差,只能按《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最远目的地标准给予报销补助。
3. 个人一次到不同方向的两个以上不同目的地出差,按《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分别给予报销不同目的地补助。
以上三种形式,个人在报销补助时,在公务之家差旅费报销流程中增加行程,根据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见附件 2 )给予报销。
4. 《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系指从个旧市到规定目的地的补助标准,没有作出规定的目的地,不予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补助。
5. 市级单位工作人员超出《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范围出差,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及相应的车票、船票、机票、订票费、改签或退票、意外险等凭据报销;不能提供相关凭据,不予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八条 住宿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九条 市级单位应从严管理住宿费,严格按职务级别及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以内报销住宿费用,提倡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具体包括:
(一)出差人员通过平台线上订购住宿的,平台自动获取电子凭证,经单位内部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使用其他方式订购住宿的,按照要求将住宿费发票上传到平台后,经单位内部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或凭证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四)住宿限额标准。出差住宿费在出差目的地限额标准以内开支。
赴省外出差的,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3 )。
赴省内州外出差的,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 480 元,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 380 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 330 元。
赴州内出差的,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 360 元,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 300 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 220 元。
赴本市城区以外乡镇出差,不能当天往返,确需住宿的,每人每天 160 元。
住宿费限额标准为出差人员对应职务级别最高可以开支和报销的住宿费标准,不得曲解为包干或必须开支和报销的标准。
(五)出差人员应当自行住宿。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应当向住宿宾馆交纳住宿费。接待单位与住宿宾馆签订的协议价低于住宿费限额标准的,应当按协议价向住宿宾馆交纳住宿费。超出住宿费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得向接待单位转嫁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一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赴省外、省内州外、州内出差的,出差人员每人每天补助 100 元包干使用,赴本市城区以外乡镇出差的,出差人员每人每天补助 50元包干使用。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当天往返的按 1 天计发。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协助安排用餐,应按照《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开展公务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 个政办发〔 2017 〕 137 号 ) 执行,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三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赴省外、省内州外、州内出差的出差人员每人每天补助 80元包干使用。
第十五条 市内交通费按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十七条 市级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出差当天往返的,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只得报销伙食补助费。
非客观原因在出差期间绕道等发生的差旅费,以及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八条 市级单位应落实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工作要求,增强公务差旅行为的预见性,做好出差网上申请、审批、报销、运用普及电子凭证,规范公务差旅行为,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活动结束后 10 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公务卡刷卡凭条等凭证。差旅费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原则上按规定以公务卡方式结算。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十九条 市级单位应完善本单位内控制度,落实机票最低票价订票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差旅审批制度,强化差旅费预算管理和规模管理,按要求列支差旅费。出差人员派出部门要增强公务差旅的计划性,合理选择出行工具和住宿酒店。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差旅报销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套取差旅费或以差旅费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等行为。要严格公务差旅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公务差旅等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市委巡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巡察监督,把执行差旅管理规定、消除隐形浪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涉及违规资金的,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浪费的,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会议、培训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四条 市级单位是本单位差旅业务管理的主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本单位业务数据、会计凭证等差旅资料。
第二十五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乡镇在不高于本办法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个政办发〔 2014 〕 123 号)中《个旧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个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的通知》(个政办发〔 2016 〕 63 号)《关于市级机关工作人员赴省内部分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标准的通知》(个政办发〔 2017 〕 12 号)同时废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 :
附件 2 :
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
单位:元
地区 出差目的地 补助标准(单程) 备 注
老厂 12
鸡街 12
沙甸 12
贾沙 13
卡房 7个旧市(乡镇)
倘甸 13
保和 13
大屯 17
乍甸 7
蔓耗 49
黄草坝 31
本表补助标准系参考公
蒙自市 22
路客运高快票价、路状
开远市 24
及便于财务报账等因素
弥勒市 59
建水县 31
制定,按此标准补助个
石屏县 49
人。
泸西县 77
红河州
河口县 65
屏边县 46
元阳县 25
金平县 64
绿春县 85
红河县 52
昆明 昆明市 141
玉溪 玉溪市 73
文山 文山市 60
曲靖 曲靖市 130
《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及
有关情形的报销说明
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到个旧市城区范围外和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文山市出差,本人提供不了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的,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的几种情形说明如下:
一、关于个人提供不了双程或单程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的,区分以下情况给予报销
(一)个人提供不了双程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的,经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按《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给予双程的补助。
(二)个人提供不了单程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但另一单程能出具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票据,对提供不了单程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的,经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按《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给予单程的补助;对能出具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的另一单程,其城市间交通费凭相关票据报销。
二、关于“个人一次到同方向的两个以上不同目的地出差,只能按《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最远目的地的标准给予补助。”的举例说明
例如:市级单位工作人员顺序到元阳县、绿春县出差,按最远目的地绿春县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关于“个人一次到不同方向的两个以上不同目的地出差,按《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分别给予报销不同目的地补助。”的举例说明
例如:市级单位工作人员从个旧市至石屏县出差,又转道到弥勒市出差,可分别报销个旧市至石屏县、个旧市至弥勒市的城市间交通费补助。
四、关于“《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系指从个旧市到规定目的地的补助标准,没有作出规定的目的地,不予报销城市间交通费补助。”的举例说明
例如: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到石屏县某乡某村出差,只能按有明确目的地的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报销个旧市到石屏县的费用,县以下的乡(镇)、村(社区)因无明确补助标准不能报销其费用。
附件 3 :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个旧市市级机关赴省外出差住宿费标准表)
单位:元 / 人 • 天
旺季浮动标准
住宿费标准
旺季上浮价
旺季期号
其他
部级
人员1 北京 全市 1100 650 500
6 个中心城区、滨海新区、
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
800 480 380
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
静海区、蓟县
宁河区 600 350 320
7-9 月、
1200 675 525
石家庄市、张家口市、秦皇
11-3 月
800 450 350
秦皇岛市 7-8 月 1200 680 500
保定市
承德市 7-9 月 1000 580 580
其他地区 800 450 310
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 800 480 350
临汾市 800 480 3304 山西
阳泉市、长治市、晋中市 800 480 310
其他地区 800 400 240
呼和浩特市 800 460 350
内蒙
其他地区 800 460 320 海拉尔市、满洲 7-9 月 1200 690 480
旺季浮动标准
住宿费标准
旺季上浮价
旺季期号
其他
间
部级
人员
里市、阿尔山市
二连浩特市 7-9 月 1000 580 400
额济纳旗 9-10 月 1200 690 480
沈阳市 800 480 3506 辽宁
其他地区 800 480 3307 大连 全市 800 490 350 全市 7-9 月 960 590 420
吉林市、延边州、
7-9 月 960 540 420
长白山管理区8 吉林
其他地区 750 400 300
哈尔滨市 800 450 350 哈尔滨市 7-9 月 960 540 420
黑龙
江
6-8 月 900 540 36010 上海 全市 1100 600 500
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
900 490 380
常州市、镇江市11 江苏
其他地区 900 490 360
杭州市 900 500 40012 浙江
其他地区 800 490 31013 宁波 全市 800 450 350
14 安徽 全省 800 460 350
福州市、泉州市、平潭综合
900 480 380
试验区
旺季浮动标准
住宿费标准
旺季上浮价
旺季期号
其他
间
部级
人员
其他地区 900 480 35016 厦门 全市 900 500 400
17 江西 全省 800 470 350
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
烟台市、威海市、
7-9 月 960 570 450
日照市
日照市
其他地区 800 460 36019 青岛 全市 800 490 380 全市 7-9 月 960 590 450
郑州市 900 480 38020 河南
4-5 月上
1200 720 500
旬
武汉市 800 480 35021 湖北
其他地区 800 480 320
长沙市 800 450 35022 湖南
其他地区 800 450 330
广州市、珠海市、佛山市、
900 550 450
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
其他地区 850 530 42024 深圳 全市 900 550 450
南宁市 800 470 35025 广西
1-2 月、
1040 610 430
7-9 月
旺季浮动标准
住宿费标准
旺季上浮价
旺季期号
其他
间
部级
人员
海口市、文昌市、
11-2 月 1040 650 450
澄迈县
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
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
800 500 350
琼海市、万宁市、
11-3 月 1040 650 450
陵水县、保亭县
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
洋浦开发区
三亚市 1000 600 400 三亚市 l0-4 月 1200 720 480
9 个中心城区、北部新区 800 480 37027 重庆
其他地区 770 450 300
成都市 900 470 370
阿坝州、廿孜州 800 430 330
绵阳市、乐山市、雅安市 800 430 320
宜宾市 800 430 300
凉山州 750 430 330
德阳市、遂宁市、巴中市 750 430 310
其他地区 750 430 300
贵阳市 800 470 37029 贵州
其他地区 750 450 300
拉萨市 800 500 350 拉萨市 6-9 月 1200 750 53030 西藏
其他地区 500 400 300 其他地区 6-9 月 800 500 350
西安市 800 460 35031 陕西
榆林市、延安市 680 350 300
旺季浮动标准
住宿费标准
旺季上浮价
旺季期号
其他
间
部级
人员
杨凌区 680 320 260
咸阳市、宝鸡市 600 320 260
渭南市、韩城市 600 300 260
其他地区 600 300 230
兰州市 800 470 35032 甘肃
其他地区 700 450 310
西宁区 800 500 350 西宁市 6-9 月 1200 750 530
玉树州、果洛州 600 350 300 玉树州 5-9 月 900 525 450
海北州、黄南州 600 350 250 海北州、黄南州 5-9 月 900 525 375
海东市、海南州 600 300 250 海东市、海南州 5-9 月 900 450 375
海西州 600 300 200 海西州 5-9 月 900 450 300
银川市 800 470 35034 宁夏
其他地区 800 430 330
乌鲁木齐市 800 480 350
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昌
吉州、伊犁州、阿勒泰地
800 480 340
区、博州、吐鲁番市、哈密
地区、巴州、和田地区35 新疆
克州 800 480 320
喀什地区 780 480 300
阿克苏地区 700 450 300
塔城地区 700 400 300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
委,市人武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驻个省属、州属单位。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14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