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办发〔 2023 〕 15 号县能源局、县供电局,各煤矿企业:
《镇雄县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3 月 5 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瓦斯治理的各项安排部署,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防超限就是防事故”和瓦斯“可防可治可控”,紧盯瓦斯“零超限”目标,健全完善“抽采达标、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防治体系,狠抓煤矿瓦斯防治“八招”落实,切实减少瓦斯超限次数,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昭政办发〔 2023 〕12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当前目标。充分发挥安徽金鼎科技公司派驻镇雄专家作用,对瓦斯超限次数较多、瓦斯灾害重的煤矿企业逐一进行专家“会诊”和帮扶指导,精准分析全县煤矿瓦斯超限原因,推动煤矿瓦斯超限清单式管理,严格煤矿瓦斯超限管控,力争从 2023年 6 月开始,全县煤矿瓦斯超限次数逐月下降,到 2023 年 12 月,全县煤矿瓦斯超限次数在现有基础上下降 30 %。
(二)长远目标。锚定瓦斯“零超限”“零突出”“零事故”目标,努力构建“抽采达标、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瓦斯综合防治措施,力争2024 年底,全县瓦斯防治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二、治理对象
全县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以及瓦斯等级与矿井实际情况不符的煤矿。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全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 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陶绍林 县能源局局长
王文彬 县供电局党委书记
成员:廖 军 县能源局副局长
陈绍宽 县能源局副局长
张 勇 县能源局副局长
周天柱 县能源局副局长
卢太鹏 县能源局副局长
各片区能源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由陶绍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全县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具体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瓦斯超前治理、区域治理、系统治理
1 . 稳步推进瓦斯超前区域治理。 2024 年以“三区联动”治理瓦斯为目标,力争全县所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形成“一个采面生产、一个采面抽采瓦斯备采、一个采面在形成”的“三区联动”治理瓦斯布局;以“应抽尽抽”为原则,对采空区、地质构造带、低透气性煤层、松软煤层等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多种措施进行针对性治理,坚决防范瓦斯超限;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照“应保尽保、可保必保”的原则,将保护层调整到无突出危险性或突出危险较小的煤层进行开采,且开采保护层的同时要抽采被保护层瓦斯。
(二)强化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2 . 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合理。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必须实现全风压通风,进入三期工程前必须安装 2 台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生产水平和采(盘)区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须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回采巷道,严禁在上(下)山巷道内设置通风设施形成一段进风、一段回风。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实现独立通风,严禁违规串联通风。
3 . 确保通风设施完好可靠。煤矿构筑通风设施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严格审批,严防乱设乱建。矿井严禁使用风障(风帘)控制风量,不得设置临时通风设施,倾斜运输巷中不得设置风门,突出煤层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风设施,所有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安设至少两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对通风设施构筑不合理、质量不合格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县能源局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 . 确保用风地点风量充足。科学测算矿井总风量及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等配风,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及风筒选型应当满足风量供应需求,并留有足够富余量。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距离符合相关规定,加强风筒搭接、吊挂、更换管理,减少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巷道断面应当满足设备材料运输、通风、瓦斯抽采及管线敷设等要求,及时处理巷道变形、冒顶、杂物堆放等影响通风情形。对存在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或无风、微风作业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三)严格开展“瓦斯参数测定”
5 . 煤矿企业对各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煤层瓦斯参数等进行考察测定,为矿井区域预测、瓦斯治理方法选择、抽采达标评判等工作提供依据。各煤矿要定期排查区域预测临界值,工作面预测方法、指标以及临界值,钻孔抽采半径等技术参数和各水平、采区、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压力,坚固性系数,透气性系数,钻孔百米衰减系数等瓦斯参数的考察测定情况,并制定测定计划和方案,要根据测定的参数情况,形成参数测定报告,并将参数填绘在瓦斯地质图、防突预测图中。县能源局要加强对矿井瓦斯参数测定、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的检查,煤矿不按规定测定瓦斯参数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煤矿不如实记录瓦斯动力现象及突出预兆、该升级不升级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煤矿和鉴定机构弄虚作假,降低瓦斯等级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司法机关。
(四)科学制定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6 . 正常生产建设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及瓦斯等级鉴定虽为低瓦斯,但实际瓦斯灾害严重的矿井,要根据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采掘接替计划,按照“精排 1 年、细排 3 年、规划 5年”的原则,超前制定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综合治理方案,统筹全年各区域瓦斯治理方法、时间、进度安排,为瓦斯治理及采掘接续提供有力保障。“一矿一策”和“一面一策”要明确量化指标,至少包括保护层开采面积、瓦斯抽采量、抽采率、巷道治理工程量、钻孔量、瓦斯超限次数、监控断线时间等 7 项指标(编制提纲详见附件 1 )。县能源局组织专家对地方煤矿编制的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一矿一策”“一面一策”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市能源局备案。
(五)落实打钻抽采精细化管理措施
7 . 煤矿企业要制定符合本矿的打钻、抽采精细化管理制度,明确技术资料、现场管理等要求,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要根据实际制定钻孔施工与抽采专项设计,钻孔施工与抽采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包括现场文明生产、全程视频监控、挂牌管理等。钻孔施工前,对地质情况不清的,先施工 2 个定位钻孔确定煤层情况,再修改原设计参数。测定钻孔轨迹后,发现钻孔偏离较大时要及时补孔,确保“钻到位、管到底、孔封严、水放通、量计准”,提升瓦斯抽采效果。
(六)严格落实“抽采达标评判”
8 . 煤矿企业要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制度。由矿总工程师牵头,依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对区域防突和抽采效果进行达标评判。评判前收集抽采工程施工的各项资料,逐项进行评判。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前应当首先计算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当计算值低于临界值时方可进行实际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生喷孔、顶钻动力现象时,视为抽采不达标。县能源局要将煤矿抽采达标评判检结论作为监管执法重点,定期不定期组织第三方专家对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进行复核,对提供虚假报告和复核抽采不达标的一律推倒重来。
(七)严格执行“通风瓦斯日分析”
9 . 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每月初由矿总工程师召集相关单位(科室),根据采掘生产接续变化情况,确定当月通风瓦斯管理的重点地区和分析内容;每天组织召开日分析会议,排查矿井可能存在的通风瓦斯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安排责任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煤矿任一地点的甲烷浓度当班或上下两个班次浮动达到或超过 0 . 2 %时,必须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在通风瓦斯日分析记录中进行说明。量化分析参数包括采掘工作面风量、绝对瓦斯涌出量、一氧化碳浓度、防突预测指标、防突允许采掘距离、抽采量等,分析中必须汇报量化参数。驻矿监管组要参加煤矿通风瓦斯日分析会议,实时掌握煤矿通风瓦斯工作重点;对未建立或未落实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八)狠抓瓦斯防治关键措施落实
10 . 严格执行“先探后掘”措施。煤矿掘进必须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综合防范措施,每循环应探明掘进前方至少 60 米、巷道轮廓线外 10 米范围内的瓦斯、地质构造、采空区、水体等情况,确定工作面最大允掘距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县能源局、驻矿监管组要把“先探后掘”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前探钻孔设计是否合理、钻孔施工是否真正实施、是否严格执行允许进尺数等。对不执行“先探后掘”措施、打假钻、或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仍冒险作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掘进作业。
11 . 严格落实井巷揭煤防突措施。突出煤层井巷揭煤必须施工前探取芯钻孔,测定揭煤区域的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施工卸压钻孔、抽采钻孔,严格执行效果检验,完善防突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等安全防护措施,采用远距离爆破。对不按规定执行井巷揭煤防突措施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12 . 严防打钻喷孔造成瓦斯超限。高瓦斯、突出矿井施工瓦斯抽采钻孔、地质钻孔、探煤钻孔等时,必须全程使用可靠的全封闭负压连抽防喷装置。严禁在未安装防喷装置、装置安装不牢固、装置未连接负压抽采管路等情况下开钻。施钻时要经常检查装置的牢固性、气密性、堵塞情况,发现异常停止钻进立即处理。加强施钻地点的甲烷传感器管理,在钻机回风侧 10 米范围内安设甲烷传感器,并具备超限报警断电功能。对未按规定执行打钻防喷孔措施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未落实打钻防喷孔措施造成瓦斯超限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3 . 严格供电系统和机电设备管理。生产矿井和进入二期工程施工的建设矿井必须实现“双回路”专线供电。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杜绝电气设备失爆。加大雨季期间供电网及供电线路维护管理,开展全覆盖防雷避雷设施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因雷电引发供电网和供电线路故障,威胁供电安全。加强对供电变电站和变电所供电变压器、高压开关、供电线路以及安保设备设施的运维管理,做好各类预防性试验和定期检测工作,减少供电网设备、线路故障率。对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专线供电以及使用失爆电气设备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九)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管理
14 .严格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煤矿企业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与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联网,严禁切断数据传输。煤矿及县能源局信息指挥中心要强化值班值守,认真查看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现瓦斯超限或异常的,及时有效处置。突出矿井安装的全量程或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必须是激光原理甲烷传感器,并按规定进行安装、使用和维护。高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调校甲烷传感器、设置断电范围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包裹、风吹甲烷传感器、压缩传感器量程、删除或者修改瓦斯超限数据的,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司法机关。
15 .强化监控断线核查追责。县能源局要加强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巡查,煤矿凡发生瓦斯监控断线(故障闭锁试验除外),驻矿安监员或片区能源所要跟踪核查原因。断线超过 30 分钟以上的,由县能源局安全监管执法队组织开展核查;经核查涉嫌人为断线的,要开展调查追责;经调查发现存在人为切断电源、关闭网路、蓄意拔线、关闭数据上传功能的,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将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十)压实瓦斯治理各方责任
16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组长的瓦斯治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瓦斯治理工作。要保障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必要的资金投入,按有关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瓦斯超限责任追查等制度,确保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实施。要对调度员、监控值班员、监测监控工、瓦检员、防突工、瓦斯抽采工、电工等开展业务知识和实操培训,并组织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17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县能源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远程执法、现场检查核查、明查暗访等措施。及时发现煤矿企业在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同步推进安全监管执法和帮扶指导,实现精准追责问责并促进问题隐患整改落实。要加强与公安、司法等机关和部门协调联动,依法严厉打击蓄意逃避监管、人为包裹传感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18 . 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和专业机构力量。组织安徽金鼎、云南安技中心相关专家对瓦斯灾害重、瓦斯超限次数较多的重点地区和煤矿企业针对性开展瓦斯防治专项会诊,为煤矿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撑。按照“政府牵头、招请团队、驻守煤矿、分片指导”的原则,引进有瓦斯治理能力的技术团队,不间断开展技术服务,为煤矿提供地面高压供电系统管理、瓦斯治理方案制定、现场指导、关键设备维护检修、人员培训等专业服务工作。引导煤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积极合作,开展矿井瓦斯防治理论与技术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新材料,实现瓦斯防治智能化、精准化、科学化。
五、时间安排
(一) 2023 年工作计划
3 月。制定印发全县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量化考核指标,部署启动专项行动;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对瓦斯治理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4 月。全面摸排正常生产建设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巷掘进和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措施情况,并根据排查情况督促指导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瓦斯综合治理方案,“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定各矿目标任务,并按规定组织审批。
5 月。组织全覆盖督导检查,查煤矿“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编制、会审、上级公司审批、措施可行性等情况。
6 月。组织第三方专家团队不间断开展技术服务。对瓦斯超限次数较多、瓦斯灾害重的煤矿企业,进行“靶向”会诊和帮扶指导,采取座谈、专家讲座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相关人员瓦斯治理业务水平。
7 月。组织开展煤矿供电系统专项检查。重点解决煤矿供电系统不稳定造成的瓦斯超限问题。对因供电外网不稳定导致的停电,与县供电局建立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
8 月。组织开展煤矿抽采、监控、通风管理专项检查,重点解决抽采、监控、通风管理不到位等造成瓦斯超限问题。
9 月。组织开展煤矿“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回头看,检查各煤矿瓦斯治理措施落实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0 月。深入分析全县煤矿瓦斯治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措施,逐项推动落实。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优强企业典型经验等方式,持续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八招”落地落实。
11 月。持续加大瓦斯治理专项行动攻坚力度,健全完善瓦斯综合治理技术体系,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持续加强瓦斯治理专业化市场化服务队伍建设,搭建煤矿企业与技术合作方共享平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
12 月。分析总结 2023 年深化瓦斯治理工作,及时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措施,研究部署 2024 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完成瓦斯超限次数下降 30 %的目标任务。
(二) 2024 年工作计划
持续深化全县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瓦斯综合防治措施落实,总结形成一批瓦斯治理制度成果并在全县推广,力争实现瓦斯“零超限”和煤层“零突出”的目标,全县煤矿瓦斯治理能力水平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成立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专班,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完成时限,抓好具体实施方案的落实,强化保障,压实责任,积极推动瓦斯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执法。县能源局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坚持逢检必查通风瓦斯内容,深挖细查、依法处理煤矿在通风瓦斯和监测监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瓦斯等级鉴定弄虚作假,严厉打击假参数、假打钻、假抽采、假计量、假检验、假评判、瓦斯等级该鉴定不鉴定、该升级不升级、违规通风、不安装安全监控探头或监控数据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瓦斯超限不停电撤人,出现突出预兆不停电撤人等行为。
(三)强化信息调度报送。各煤矿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本矿煤矿深化瓦斯治理工作,按时将本企业制定的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前报县能源局备案, 4 月起至 2023年底,每月 2 日前将深化瓦斯治理工作情况报县能源局。 (联系人:王兴云,联系电话: 15925096039 ,邮箱:zxmgjaqg@ 126 .com)
附件:矿井年度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编制
参考提纲
附件
第一章矿井概况
一、矿井基本情况
主要说明井田位置及范围、毗近矿井情况、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生产能力、开拓开采方式、一通三防主要系统等。
二、矿井瓦斯治理情况
主要说明矿井瓦斯基础参数、矿井瓦斯等级、已实施治理措施及效果(方式方法、平均预抽时间、预抽前后瓦斯含量变化、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及论证情况、采掘过程中瓦斯涌出情况等)、瓦斯灾害发生情况等。
三、生产布局及准备
(一)矿井水平、开拓、准备、生产采区布局
主要介绍采区生产布局,若采区为煤层群开采,要详细介绍已回采工作面与未回采工作面的空间关系。
(二)开拓及生产准备的重点
(三)采区接替安排。主要内容:生产采区回采结束时间,接替采区首采面预计投产日期、采区准备工程量、通风系统构成时间。
(四)工作面接替安排
采、掘工作面接替线(至少 3 年)。主要内容:各工作面回采起止时间,接替工作面准备及投产日期。
第二章“一矿一策”
一、矿井瓦斯治理原则及思路
二、矿井瓦斯治理目标 (定性、定量目标)
2023 年度保护层开采面积,瓦斯治理巷道工程量,抽采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抽采率,瓦斯利用量及其他定性目标等。
三、区域瓦斯治理方案
(一)煤层瓦斯赋存、地质构造等基本情况
(二)突出煤层区域划分情况
(三)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分水平、分采区、分煤层途述。
1 、保护层开采
保护层开采的水平、采区、煤层赋存和瓦斯基本情况,开采块段安排,年度计划开采面积、瓦斯治理方法(包括上下邻近煤层瓦斯抽采方案)。保护层的有效保护范围及面积,保护效果考察方案。
2 、区域预抽煤层瓦斯
( 1 )总体方案(分别叙述)
( 2 )瓦斯治理工程量、工作量
① 底(顶)板抽采巷巷道工程量
② 底(顶)板穿层钻孔工程量、钻机效率
③ 顺层钻孔工程量、钻机效率
( 3 )瓦斯预抽量、预抽率,不同煤层百孔抽采纯量
四、瓦斯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以下内容如不涉及,没有计划就不写。
(一)矿井通风系统
1 、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2 、解决方案(工程量、工作量)
( 1 )新建(更新、改造)主要通风机主要通风机、电机、配电装置等设备的购置或更新;通风机房地面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及附属设施、资金等。
( 2 )新掘主要通风巷道工程、新掘通风巷道:巷道地点、名称、断面、支护形式、总工程量、剩余工程量, 2023 年计划施工工程量、资金及施工时间等。
( 3 )修复主要回风巷道工程
回风巷道扩修工程:巷道工程地点、名称、修复前后断面及支护形式、总工程量, 2023 年计划施工工程量、资金等。
(二)矿井瓦斯抽采及利用系统
1 、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2 、解决方案(工程量、工作量)。
( 1 )新建(更新、改造)地面永久抽采系统
抽放泵、管路、计量装置、瓦斯抽采控制系统及配电装置等设备的购置,地面土建工程、资金等。
( 2 )新建井下移动抽采系统
抽放泵、抽放计量装置、管路、泵站巷道工程、资金等。
( 3 )新增抽采管路及护壁花管(筛管)
抽采管路:施工地点、管径、长度、资金等;护壁花管(筛管):使用目的、施工地点、管径、长度、资金等。
( 4 )瓦斯利用
现有利用系统基本情况,新建(扩建)瓦斯利用系统规模、装备、资金等。
(三)防突(抽采)队伍及装备
1 、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钻探队伍配置、钻机装备在籍、使用现状等情况,分析钻孔施工水平及存在问题等。
2 、解决方案(工程量、工作量)
( 1 )队伍安排计划。 2023 年钻探队伍需求、安排计划。
( 2 )装备购置计划。钻机购置及钻机大修计划
(四)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系统
1 、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主要说明各煤层自燃倾向性、防治方法、防灭火系统情况等。
2 、解决方案(工程量、工作量)。
( 1 )新建(改造)地面防火灌浆系统、地面注氮系统建(构)筑物、设备、管路等
( 2 )防灭火设备制氮机、注胶泵、采煤工作面采空区防火在线监测系统、束管监测系统、检测分析化验设备及仪器仪表的购置等
(五)综合防尘系统
1 、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2 、解决方案(工程量、工作量)。
( 1 )新建(改造)地面防尘系统
( 2 )综合防尘设备
综采、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购置
(六)安全监控系统
1 、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2 、解决方案(工程量、工作量)。
新增甲烷传感器,新建监控实验室,更新、扩容改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抽放计量监测系统,防尘、防火监测系统,主要通风机在线监测装置等。
(七)“一通三防”科研项目计划
概述年度内围绕“一通三防”系统需要开展的科研项目,如突出危险性评估、鉴定、抽采达标评判、矿瓦斯基本参数测定等。
(八) 2023 年“一通三防”其他投入计划
主要是便携式瓦斯警报仪、突出预报仪、风机在线监测、风表、瓦斯检定器、放炮器等仪器仪表购置费用,安全监测监控装置、抽放计量装置、钻机等“一通三防”专用设备的维修及配件购置费用等,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一通三防”技术攻关等,“一通三防”专用材料性投入。
第三章“一面一策 ”
一、区域治理措施
2023 年计划采掘及正在治理的工作面分别编制以下内容:
1 、工作面概况
工作面名称、走向长度、倾斜长度、平均采高、回采工艺、起止时间等;煤层赋存和瓦斯基本情况。
2 、区域防治措施
煤巷条带及回采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瓦斯治理巷道设计及工程量;各类钻孔工程设计,包括钻孔形式及用途、孔径大小、钻孔布置参数及工程量等。
附工作面区域瓦斯治理措施设计图。
二、采掘期间瓦斯治理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
1 、采煤工作面概况
附 2023 年采煤工作面情况汇总表(至少包括工作面名称、走向长度、倾斜长度、平均采高、回采工艺、起止时间等内容)。
2 、分采煤工作面说明下列情况
( 1 )概况:可采走向长度,倾斜长度,回采煤层平均厚度、回采工艺、预计回采开始和收作时间。
( 2 )计划日产量、日推进度。
( 3 )回采期间瓦斯治理综合措施。
瓦斯基本参数(突出危险区采煤工作面必须说明此区域原始、残余瓦斯压力、含量等参数),预计回采时瓦斯绝对涌出量,工作面配风量,回采期间瓦斯抽采方法,预计抽采瓦斯量, 2023 年抽采瓦斯纯量,平均瓦斯抽采率。
共需施工瓦斯治理巷道工程量,各类钻孔工程量:包括钻孔形式及用途、孔径大小、钻孔布置参数、钻孔分类(高位拦截钻孔、顺层钻孔、区域校检钻孔等)工程量;敷设抽采管路趟数、管径、材质及长度。
附回采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工程平面图(主要内容应包括:断层等地质构造、瓦斯基本参数、瓦斯治理巷道工程、钻孔工程、抽放工程、通风系统等)。
(二)煤巷掘进工作面
1 、煤巷掘进工作面概况
附 2023 年煤巷掘进工作面接替安排计划汇总表(至少包括掘进工作面名称、设计工程量、剩余工程量、 2023 年计划工程量、支护形式、断面、掘进工艺、月度进尺计划、预计贯通时间等内容)。
2 、分工作面说明下列情况
( 1 )总工程量(包括机风巷和切眼)、支护形式、断面、掘进工艺;
( 2 )目前已完成进尺,剩余工程量,月进尺计划, 2023 年计划施工工程量、预计贯通时间;
( 3 )掘进期间瓦斯治理综合措施;瓦斯基本参数(突出危险区掘进工作面必须说明此区域原始、残余瓦斯压力、含量等参数),预计掘进时瓦斯绝对涌出量,配风量。
共需施工瓦斯治理巷道工程量,各类钻孔工程量:包括钻孔形式及用途、孔径大小,钻孔布置参数,钻孔分类(穿层孔、顺层孔、区域校检孔等)工程量;敷设抽采管路趟数、管径、材质及长度。
附工作面防突工程平、剖面图。
(三)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工作面
1 、分工作面说明下列情况
( 1 )概况(揭煤地点、名称、瓦斯参数情况、煤层标高、是否为突出危险区、揭穿煤层、预计揭煤时间);高瓦斯矿井揭煤要执行《防突细则》第二十六条要求。
( 2 )揭煤方案措施(钻孔设计,钻孔分类,穿层、顺层、预测钻孔工程量等,并附图)。
(四)近突出煤层岩巷掘进
1 、分工作面说明下列情况
( 1 )概况(设计总工程量、断面、支护形式、距突出煤顶(底)板法距、已施工工程量、 2023 年计划施工工程量);
( 2 )瓦斯治理方案措施
需施工超前地质探查钻孔组组数,每组钻孔个数,预计钻孔总工程量;
附平剖面图及钻孔探查设计图、 2023 年突出煤层近距离岩巷掘进计划汇总表。
附图、附表(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附图:
1 、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
2 、矿井抽采系统示意图
3 、 2023 ~ 2025 年度采掘接替平面图
(二)附表:
1 、 2023 ~ 2025 年采、掘工作面接替表。
2 、 2023 年抽采钻孔施工计划表
3 、 2023 年保护层开采计划表
4 、 2023 年瓦斯抽采量、抽采率、利用量计划表
5 、 2023 年石门揭煤计划表
6 、 2023 年“一通三防”重点工程计划表
7 、“一通三防”科研项目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