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政府文件
大市政发〔 2023 〕 8 号
大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理市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种烟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大理市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2 月 28 日
大理市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市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着力稳定核心烟区、优质烟地,进一步打牢我市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助推乡村振兴,促进洱海流域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意见》(云自然资〔 2022 〕 1 号)、《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全省核心烟区建设的意见》(云烟专〔 2021 〕 9 号)以及《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的意见》(大政发〔 2022 〕 26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市场主导、生态优先、产能集聚、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烟区布局,保护发展核心烟区,稳定巩固重点烟区,逐步构建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新格局,确保基本烟田划得准、管得住、建得好、守得牢,提高烟田综合保障能力,推动粮烟经产业协调发展,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洱海流域农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原则。立足基本耕地实际,结合洱海保护治理,集聚资源要素,集中区域布局,推动烟区向自然条件较好、污染源少、烟叶品质优、烟农基础扎实、种烟意愿强烈的区域倾斜。
——坚持以烟为主、产业融合原则。基本烟田实行以烟为主、粮烟轮作的种植制度,推进烟叶产业综合体建设,构建“烟叶 +配套产业”的种植模式,适时进行烤烟和其他农作物的轮换种植 ,提升基本烟田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烤烟生产可持续发展。
——坚持适度规模、集中布局原则。积极创新规划烟区内土地流转方式,推动基本烟田向设施配套好、连片规模大的镇、村和单元区集聚,重点发展 2 个 1 万担镇, 9 个 1000 亩村, 8 个500 亩以上村,实现基本烟田集中化、区域化布局,提升烟叶种植集中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整合资源、设施配套原则。在核心烟区、优质烟区和适宜烟区内,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将高标准烟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衔接、一体推进,建设完善新能源烤房、苗棚、烟水工程、机耕路、生产监测等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提高设施保障、先进技术集成和土地利用水平。
——坚持绿色发展、长效利用原则。坚持生态优先,把基本烟田保护与洱海保护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在基本烟田内大力推广有机肥、绿色防控技术,严格落实农药管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动基本烟田循环利用,确保基本烟田长期稳定。
(三)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建设生态适宜、相对集中、设施完善、绿色高效的基本烟田 3.56 万亩,其中:核心烟区 2.73 万亩、优质烟区 0.71 万亩、适宜烟区 0.12 万亩。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市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大理市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剑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汤中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腾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志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董照明 市委政研室主任、市烟办主任
罗少杨 市烟草分公司经理
黄建红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利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俊松 市水务局局长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马靖云 市财政局局长
李 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亚飞 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局长
市洱海管理局局长
各种烟镇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基本烟田规划布局、永久性保护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烟办,董照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少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工作的统筹和调度,督促各种烟镇和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全市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和技术指导工作。各种烟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好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划定基本烟田。 按照“市场引导、生态优先、产能聚集、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在服从和服务于耕地种粮功能,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的基础上,以烟区规模化土地流转为方向,选择土壤质地优良、土层深厚、肥力适中、病害发生较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强、适宜烤烟种植的耕地 3.56 万亩规划为基本烟田。以镇为单位,着力打造千亩村、万担乡的骨干烟区,提升烟叶种植集中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镇政府会同市烟草分公司对永久性基本烟田进行划区定界(责任单位:市烟草分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烟办,各种烟镇)
(二)落实基本烟田地块划定。 按照“市级统一规划、部门协调配合、乡镇具体实施”的总体要求,各种烟镇要根据市下达的规划面积,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在市烟草分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指导配合下,将基本烟田规划面积分解到村、组,落实到地块。在划定的基本烟田规划片区内,划定时需现场确认地块基本信息,对耕地严重损毁污染、地块破碎、规模过小、病虫害严重、低洼易涝等耕地不得划定基本烟田。原则上连片面积山区不低于50 亩,坝区不低于 100 亩。 (责任单位:市烟草分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种烟镇)
(三)实施基本烟田数据化管理。 市、镇建立基本烟田规划、管理档案,以镇为单位统一编号,借助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手段,通过卫星遥感和现场踏勘修订规划图斑进行各村(居)委会基本烟田区域界定,绘制烟叶种植规划图和布局图,对烟田及设施建档立卡、编码上图,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入户,通过村、镇、市逐级汇总核实,最终建立基本烟田基础数据库。自然资源部门提供基本农田、耕地建设现状、地理坐标信息、田块权属信息等方面资料,协助烟草部门建立全市基本烟田档案。 (责任单位:市烟草分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种烟镇)
(四)推进基本烟田高标准建设。 按照“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生态良好、机械化程度高、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烟田建设,将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机衔接,统筹整合农业、自然资源、水务、交通、烟草等部门项目资金,逐步完善烟区交通、水利、电力、农机、育苗、烘烤、智能装备等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整理,突出烟田宜机化改造,推动烟区配套设施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市烟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烟草分公司,各种烟镇)
(五)加强基本烟田监管保护。 遵循基本烟田保护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或占用已规划的保护区。市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要切实落实基本烟田保护措施,推进基本烟田保护落实、落细,确保基本烟田长期稳定种烟。在划定的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区内,严格基本农田管制,坚决杜绝基本烟田“非农化”。严禁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房、建坟或者擅自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严禁排放或使用具有污染性的废水、废气、废渣;毁坏或者侵占基本烟田保护区的设施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已规划的基本烟田,不得种植林果、花卉、药材等长效非烟作物。市烟草分公司、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种烟镇要建立联动机制,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基本烟田的日常监督和动态分析,定期开展信息更新,保障烟田信息准确完备,推动实现烟田动态管理、精准管理。原则上实行“占一补一”平衡机制,对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基本烟田,由项目实施单位复垦同等面积的基本烟田,确保烟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烟叶生产规模稳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烟草分公司、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各种烟镇)
(六)推动粮烟协同发展。 坚持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推动建立以烟促粮、以粮稳烟、粮烟一同规划、一同落实、一同管理的粮烟轮作种植制度,调整优化基本烟田轮作休耕规模和范围,满足优质烟叶对土壤环境的要求,确保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以“以烟为主、粮烟轮作”的耕作制度,推动烤烟与粮食、果蔬等产业共建共享,为烟叶生产留下充足空间。优化产业组合,大力推广粮烟轮作、水旱轮作、基本烟田轮作休耕等有利于烟叶生产的轮作模式,坚决杜绝烟田“非农化”。积极探索“烤烟+多元经济作物”发展模式,引导烟农利用轮作的基本烟田、冬闲基本烟田发展“烤烟+青贮饲料”、 “烤烟+蔬菜”、 “烤烟+绿肥”、“烤烟+生态旅游”等模式。推进产业综合体建设,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烟农”生产组织方式,健全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专业化育苗、机耕、植保、烘烤、分级五项基本专业化服务的覆盖面积,不断增强烟叶生产技术推广和服务能力,延伸烟叶生产全产业链,提高烟农种植烤烟以及参与基本烟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烟办、市烟草分公司,各种烟镇)
(七)坚持基本烟田绿色发展。 坚持农业生产生态化,积极推广“互联网 + ”、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肥料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质资源化、植保绿色化、能源低碳化和资源循环化等绿色烟叶生产技术应用,有效保护土壤宜烟环境,保护烟区生态,促进绿色生产,持续提升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着力打造绿色农业示范样板。烤烟种植主体和其他经营主体在使用农药、肥料时应遵守国家和烟草部门有关规定,禁用国家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除草剂,严禁超标准使用多菌灵、二甲戊灵、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等高残留农药,强化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提升田间施药装备和统防统治服务水平,做好面源污染物的清理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全面推广使用有机肥、环保型农膜等生产物资,改善烟叶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持续推动基本烟田绿色生态循环利用。 (责任单位:市烟草分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市洱海管理局,各种烟镇)
(八)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基本烟田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将基本烟田保护纳入基本农田范畴,根据片区规模大小,明确责任领导,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巡查,承担起基本烟田使用、监管、保护等责任。村委会要将基本烟田保护纳入重点议事日程,以村(组)为单位,制定村(组)基本烟田保护办法,将基本烟田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落实管护责任。经划定的基本烟田,各镇、村通过设置基本烟田保护公告牌、界桩等方式进行保护。 (责任单位:各种烟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 由市烟办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烟草分公司等部门参与,定期开展基本烟田保护工作评价、督查,强化基本烟田建设项目保护后续跟踪管理。市烟草分公司主要负责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区域划定、烟叶生产布局、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区规划、建立数字档案、基本烟田配套项目规划建设、完善以烟为主的耕作制度、加强土壤保育以及技术指导等工作 ; 市自然资源局要把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协调布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规划保护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多元产业发展规划、机耕配套建设等工作;市水务局主要负责规划保护区内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区的道路配套建设;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基本烟田项目的立项和资金的争取;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烟草分公司要综合运用各项监测技术,定期开展永久性基本烟田监测监管,会同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市洱海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置私自占用、变更基本烟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强化政策支撑。 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在不改变项目资金渠道的前提下,实现水土保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安排与基本烟田建设项目有机结合,多渠道、多方式整合项目资源,为基本烟田保护提供有力支撑。优化产前投入,将补贴项目向核心烟区倾斜,支持核心烟区开展专业化机耕、节水滴灌、土壤保育、绿色防控、试验示范等工作。整合烤烟综合体建设、 STP 项目、农机农艺融合、核心烟区示范工程建设、高标准烟田建设、标准化烟站建设、智能化收购等项目,统筹项目资金,积极争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机等扶持政策及农业、水利、环保、气象、金融、保险、烟草工业企业等部门的涉农项目,支持开展育苗和新能源烤房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农业生产用电、农机补贴、信贷支持、高标准烟田建设、农机农艺融合、合作社建设、防灾减灾等工作。
(三)加快工作推进。 各种烟镇要及时启动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工作,制定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实施办法,层层签订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责任书,压实压牢基本烟田保护区的管理责任,将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区的范围、面积、地块、保护要求等各项管理目标落实到村(组),建立健全永久保护区数据档案。2023 年 5 月底前,各镇将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规划、实施办法报市烟办和市烟草分公司。
(四)严格督查考核。 市政府将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加强对基本烟田规划、建设利用、保护全过程的监督。对基本烟田永久保护措施成效明显,烟区烟农稳定的乡镇逐年增加烟叶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基本烟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对完成好的村组实施差异化考核激励,对基本烟田保护乏力、保护不力的镇逐年调减烟叶生产计划和烟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附件:大理市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面积分解表附件
大理市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面积分解表
规划面积(亩)乡镇
总计 核心区 优质区 适宜区上关镇 3208.54 1072.99 1478.98 656.57凤仪镇 605.9 0 185.45 420.45双廊镇 3567.91 2558.19 1009.72 0
喜洲镇 6662.36 6662.36 0 0
挖色镇 3887.58 1684.41 2203.17 0
海东镇 1907.1 87.51 1730.05 89.54湾桥镇 11408.08 11408.08 0 0
银桥镇 2873.99 2873.99 0 0
大理镇 1500 1000 500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