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昌政办发〔2023〕8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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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昌政办发〔 2023 〕 8 号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

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 — 2025 年)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24 日(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 2021—2025 年)

为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实施 ,提高全县各族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加快构建全民健身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良好格局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 2021—2025年) 》《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 》《保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精神,结合昌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 的二 十大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体制机制更灵活、要素支撑更强大 、资源分布更均衡、健身设施更便捷 、赛事活动更丰富、体育组织更健全、健身指导更科学、群众参与更广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努力提升全县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推进“ 健康昌宁 ” 建设。

( 二 )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全县群众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全民健身公共

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能够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群

众多样化的体育锻炼健身需求,各类全民健身运动参与人数稳步增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 40% 。实现全县乡镇、村(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努力完善县城 “ 15 分钟健身圈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 2.4 平方米(县城建成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 2.6 平方米) 。 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91.5% 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 2.5 名,初步形成体育产业规模化。

二、主要任务

(一) 强化要素供给 ,补齐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短板

1. 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增量提质。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原则 ,推进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优化全县体育基础设施布局,构建覆盖全县的体育设施网络 ,新建或改扩建 1 个以上全民健身中心 ,完成2 条以上健身步道建设 , 完善群众公共体育场馆等场地设施建设 ,补齐乡镇、村(社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 , 满足群众开展健身活动需求。依法依规利用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健身设施 ,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健身设施用地,整合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功能。(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13 乡镇)

2. 强化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应与住宅同步配建包括非标准足球场地在内,不低于 800 平方米多功能运动场地,社区游园内设置 10% — 15% 的体育活动场地,推进新建居住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全覆盖。新建公共体育设施兼顾居住区使用 ,满足学龄前儿童和老年人运动需求 ,营造适合残疾人活动的无障碍环境。盘活空闲土地资源 , 规划建设贴近居住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 ,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利用空置场所、闲置空间 、公园绿地、建筑屋顶等空间布局全民健身设施 ,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老干部局、县残联; 责任单位: 13 乡镇)

3. 提升公共体育场所服务能力 。用好现有体育场馆资源 ,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 。试点社会足球场运营和开放模式 , 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 。完善体育场馆信息化服务系统 , 结合公共卫生 、应急避难( 险) 、消防安全 、适老和适残等需求规划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和改造 。积极探索特许经营 、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元体育场馆运营模式 , 引入社会力量对现有体育场馆提升改造和专业化管理运营 , 推动大型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运营市场化改革 , 开展会展 、竞赛表演 、体育培训等经营和服务 , 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 满足多层次全民健身消费需求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应急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委老干部局 、县残联; 责任单位: 13乡镇)

( 二 )创新机制建设 ,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1.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深化改革 。建立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 , 推动县级体育总会建设 。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 实现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 、高效化 、专业化 、 品牌化发展 。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及培训活动 。 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和扶持各类体育社会组织 , 形成架构清晰 、类型多样 、服务多元 、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 牵头单位: 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 县民政局)

2. 持续强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建设全县科学健身指导体系 , 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工作 。加强运动促进健康指导 , 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 , 提升健身效果 。加强体育科普 ,促进科学健身知识 、方法的研究和普及 。( 牵头单位: 县教育体育局 、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总工会、 团县委)

3.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 50 名,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和工作保障。积极参加上级主办的指导员技能大赛 , 强化社会指导员技能水平 。加强民族体育 、健身指导 、赛事组织 、志愿服务 、应急救援等方面人才培养 。鼓励乡镇 、村(社区) 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民宗局、县民政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责任单位: 13 乡镇)

4. 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 。推进 “ 互联网 + 健身 ” 服务,打造一批群众便捷参与的线上赛事活动 , 支持开展智能健身 、云赛事等新兴运动 。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 。 引导健身服务企业开发专业化 、个性化 、 时尚化健身课程和产品 , 鼓励体育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场馆预订 、健身指导 、运动分析 、体质监测 、交流互动 、赛事参与等综合服务 , 构建健身休闲产业新生态圈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5. 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 。支持县委老干部局 、基层老年协会及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为老年人组织开展各类健身活动 。有计划 、有针对性地培训建立服务老年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志愿者队伍 。充分利用各种文化体育设施 , 积极探索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基层残疾人体育的组织方式和活动内容 , 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 。推广适合农民 、妇女等人群的体育赛事活动 。积极开展工间操活动 , 普及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和健身气功 ,每年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 2 次 , 参与人数累计不少于 600 人次。县委老干部局、县妇联每年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 2次 , 参与人数累计不少于 600 人次 。县残联可结合服务群体的实际情况 , 适当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 牵头单位: 县教育体育局 ; 配合单位: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委老干部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6. 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建设 。大力推广民族体育 、冰雪运动等项目文化 , 讲好群众健身故事 , 引导大众坚持运动 , 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树立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典型 , 打造昌宁本土 “ 体育明星 ” , 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热情 。支持体育文艺创作,培育具有广泛影响力、突出昌宁体育特色的文艺作品。(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外事办)

( 三 )突出地域特色 ,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服务内容

1. 开展全民健身示范活动。制定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计划,广泛开展适合各类人群、地域和行业的健身活动,提高有组织参加体育锻炼人群数量。在全民健身 日 、传统和民族节日等时间节点 , 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开展健身赛事活动 。培育面向大众的广场舞大赛、 3V3 篮球赛 、越野跑 、 自行车赛等健身活动。鼓励各乡镇、村(社区)依托资源优势 ,策划举办一批具有地域特点和自主品牌的健身休闲赛事 、活动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县民宗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责任单位: 13乡镇)

2. 开展科学健身普及活动。开展科学健身 “ 云指导 ” ,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科学健身内容。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 、乡村 、学校等组织开展 “ 科学健身大讲堂 ” 。将科学健身知识推广普及融入赛事活动,广泛利用电视 、广播 、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拓展科学健身知识宣传推广渠道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残联)

( 四 )促进融合发展 ,培育全民健身多元服务品牌

1. 打造体育特色品牌 。进一步挖掘昌宁传统体育文化 , 鼓励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学 , 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作为校园体育活动 。传承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项 目 ,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发民族体育资源 , 创办民族体育健身俱乐部 、 民族体育健身中心 ,推动形成民族体育用品创意 、生产 、销售 、服务产业链 。结合民族传统节 日 , 打造节日类体育品牌赛事 , 增进情感交流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 、全面交流 、深度交融 。县民宗局每年举办体育展示和竞赛活动不少于 1 次 , 参与人数累计不少于 200 人次。(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宗局)

2. 推动体育教育融合发展 。完善学校体育 “ 健康知识 + 基本运动技能 + 专项运动技能 ” 教学模式 , 鼓励各类中小学校以青少年足球改革为突破 口 ,组织开展足球 、篮球 、排球 “ 三大球 ” 和围棋 、轮滑等体育项目活动 ,教会每名学生熟练掌握 1— 2 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和体育爱好 。开展 “ 阳光体育 、健康成长 ” 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 1 小时 。每年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不少于 3项次 , 参赛人数不少于 5000 人次 。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引进专业教练员 、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建立教练员 、裁判员、运动员共同培养机制,打牢运动员培养基础。积极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责任单位: 县教育体育局)

3. 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以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和推动全省全域旅游转型升级为契机,以 “ 旅游观光 + 户外运动 + 赛事体验 ” 为路径,打造一批精品线路和精品赛事 。支持山地户外营地、科技模型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户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民宗局、县应急局)

4. 构建体卫融合的体质健康服务模式。积极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分级推进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并向基层覆盖延伸。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 、脊柱侧弯等问题的运动干预。鼓励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 ,加强运动促进健康指导 。推广健身气功、武术、民族健身操等传统体育运动项 目 , 提升中医传统保健服务能力 。(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和协调跨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 、目标、任务相衔接。用好第三方咨询机构 , 为有关全民健身工作、重大项目提供客观、公正、有效的咨询服务 。社会组织要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中积极发挥自身优势 ,积极参与到全民健身活动的引导 、培训和赛事活动的组织和承办中来 。建立完善全民健身相关组织领导协调机制 ,明确部门责任,并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 、资金投入 、奖惩监督等措施,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 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指标体系 , 纳入改善民生的目标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在规划、财政、税收 、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 二 )经费保障 。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逐步增大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基数,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有关全民健身项目梳理上报,用好上级部门下达的

各类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带动地方投资的作用,保障全

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经费。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资金,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实施成效。探索引入市场机制 ,逐步采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购买方式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三 )宣传保障。充分发挥好电视 、广播等传统媒体 ,不断创新运用新兴网络媒体来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和科学健身方法 ,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逐年增长。在全民健身活动 日、重点节假 日 、民族传统节庆和各类赛事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媒体要积极介入,充分挖掘亮点和典型,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格培养、文化传播、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

( 四 )法制保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全民健身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树立法制观念 ,形成依法治体 、依法行政的良好发展环境 。进一步梳理全民健身领域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健康发展 。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的规定 。加强对经营高 危险性体育 项目健身场所的监管 , 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人才保障。加大对基层全民健身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员、健身服务志愿者、健身服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增强服务大众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培养少数民族、残疾人等健身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大对基层教练员、裁判员的培养力度,逐步形成多角度、广范围的全民健身人才服务网络。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 、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

( 六 )实施保障。本实施计划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由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 、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 ,各乡镇要根据本计划 ,结合当地实际 ,有计划地开展本区域的全民健身活动 。县教育体育局要及时跟进 ,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确保全县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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