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发〔 2023 〕 11 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临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2 月 13 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3 年2 月
目 录一、前言
(一)编制背景 (二)编制依据二、现状分析
(一)全市城镇垃圾处理现状 (二)全市城镇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分类标准 (四)规划目标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 (二)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三)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四)规范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建设运行 (五)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 (六)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和处理 (七)强化设施二次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八)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和试点示范
(九)鼓励生活垃圾协同处置 (十)完善全过程监测监管能力建设五、重点项目
(一)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二)建设生活垃圾焚烧设施 (三)建设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转运设施 (四)建设建筑垃圾、渣弃土处理设施 (五)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二)形成部门合力 (三)强化资金保障 (四)完善收费机制 (五)优化市场环境
(六)广泛宣传引导
一、前言
(一)编制背景
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保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水平,是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的有效举措,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进入关键时期。为指导和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以及《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十四五规划》,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临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十四五规划》。规划范围包括全市8 县(区)县城及建制镇。
规划实施期限:2021-2025 年。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2011)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 号令
6.《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
7.《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7)
8.《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2018)
9.《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10.《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6)
1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
12.《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3.《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08)
1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15.《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
16.《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
二、现状分析(一)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1.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截至“十三五”末,临沧市共建成运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2座,垃圾处理能力1137吨/日,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场11座(临翔区2座、云县2座、凤庆县1座、双江县1座、耿马县2座、沧源县1座、永德县1座、镇康县1座),设计日处理能力837吨,实际日填埋量778吨;水泥窑协同处置厂1座(凤庆县),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实际处理70吨。
2.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2020年,全市城市、县城(含孟定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848吨/日,无害化处理率99.8%,较“十二五”末87.54%提高12.26个百分点。其中:卫生填埋91.7%,水泥窑协同处置8.3%。
3.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2020年10月26日,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97号),提出全面启动并加快推进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1月6日印发《临沧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在临翔主城区机关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通知》,由主城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负责在办公区、宿舍区的庭院(广场)、楼梯、过道,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目前已建成72个垃圾分类投放站和1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十三五”临沧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统计表
序 号 区域类别 县(区) 名称 设计处理规模(吨 / 日)
临翔区 临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 1503 云县 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70
4 云县 云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 110
城市5 凤庆县 凤庆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50
6 凤庆县 凤庆县习谦水泥厂协同处置窑 300
7 永德县 永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53
8 镇康县 镇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49
9 耿马县 耿马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100
10 沧源县 沧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60
11 双江县 双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50
临翔区 临翔区博尚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35
乡镇13 耿马县 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110
合计 1137
(二)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1.处理能力不能完全满足需要。一是“十四五”期间我市城镇化水平仍将处于相对较快上升阶段,城镇人口的持续增加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仍将呈现增长态势。二是随着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逐步纳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对设施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三是全市无在建和建成投运的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分类收转运设施体系不完善。垃圾分类是生活垃圾的基本发展方向,我市过去长期形成的垃圾收转运和处理体系都是按照垃圾混合处理要求进行建设的,不符合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要求。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滞后将严重影响垃圾分类工作推进。
3.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底。全市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小、散、乱、污”,回收利用水平低。
4.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成本高。已建设的生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水平不高,渗滤液蓄积及处理成本高,存在日常作业不规范、防渗系统薄弱、填埋气收集处理不完善等环境隐患,对周边水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构成一定威胁。
5.体制机制不健全。一是环卫市场开放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地区垃圾前端收集运输、填埋设施运营管理等领域仍未真正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方式。二是垃圾收费机制改革难度大,垃圾处理运营费用主要还是由财政负担,收费标准难以覆盖处理成本。三是第三方服务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权责不清或不对等、治理信息公开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屡有发生。四是标准规范体系不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准缺失,缺少厨余垃圾收费运营相关指导意见,渗滤液达标纳管排放存在标准障碍。五是垃圾跨区域清运及处理实施难,跨区域协同处置机制不顺畅。六是设施建设邻避效应突出,土地等资源要素配置与设施建设需求存在差距,尚未形成破除邻避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统领,按照“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依法治理与规划引领、突出重点与全面实施、科学分类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与系统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和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逐年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按照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在区域化管理理念指导下,打破行政区划和地域的限制,跨县、区建设具有规模效益的大型垃圾焚烧处理和有机垃圾处理基地。按照区域协同、共享共建的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指导作用,加强城镇生活垃圾设施的系统谋划和优化布局,统筹完善城市、县城、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避免无序建设、低效建设和重复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重点布局在城市和县城,设施处理能力要覆盖到建制镇并向乡村延伸。
坚持分类方向。科学有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分类投放、回收、运输、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水平、地域特点、人口分布、气候条件、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处理技术路线、处置方式和实施路径,强化项目实施前的咨询论证和决策评估,不搞一刀切,遵循技术适用、经济可承受、效果达标原则,探索形成符合各地条件和特点的垃圾处理模式。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市场环境,健全市场机制,破除不合理壁垒,规范垃圾处理第三方服务市场行为,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促进行业自律,强化政府市场监管,优化政府监管方式,规范行业市场化发展。
坚持多方共治。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治理主体责任,有效发挥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引导和组织作用,积极发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各方参与渠道,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良好格局。
坚持驱动创新。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技术、理念和模式创新,强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重视技术进步对行业发展和变革的推动作用。引导促进人工智能、5G 新信息技术与环卫行业不同领域间的整合发展,形成基于新信息技术的系统管理平台,推广技术先进可行的智能设备与设施,整体上提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智能化水平。
(三)分类标准。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11 小类,除上述四大类外,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应单独分类。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列别构成
序号 大类 小类
纸类
可回收物
2 塑料
3 金属
4 玻璃
5 织物
灯管
有害垃圾
7 家用化学品
8 电池
家庭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
10 餐厨垃圾
11 其他厨余垃圾
12 其他垃圾 ——
除上述4 大类外,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应单独分类。
“厨余垃圾”也可称为“湿垃圾”。“其他垃圾”也可称为“干垃圾”。
(四)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城市(临翔区)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县城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县城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底,城市(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垃圾分类收转运能力:到2025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能力力争达到521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全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力争达到2000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以上。
——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力争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处理需求。
2.分项目标
(1)到2025年底,全市计划新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9座,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力争达到470吨/日,其中,临翔主城区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吨/日,其他县城新增370吨/日,基本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处理需求。
(2)到2025年底,全市计划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6座,处理能力力争达2000吨/日。
(3)到2025年底,全市计划新建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转运设施8个。
(4)到2025年底,全市计划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8座。
(5)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无害化等级评定,到2025年底,完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治11座。
“十四五”临沧市城镇垃圾分类主要目标及建设任务
序号 主要指标 规划目标及任务
城市 100
处理率( % )
县城 100
无害化处理能力 2255
2 无害化处理能力
其中:焚烧处理能力 2000
(吨 / 日)
填埋处理能力 255
城市 65 以上
例( % )
4 厨余垃圾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个) 9
无害化处理能力(吨 / 日) 470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个) 8
5 其他垃圾
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转运设施 8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
1.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方式。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结合实际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方式,设置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标志,便于居民投放生活垃圾。加强可回收物规范管理,提升低值可回收物单独投放比例。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市政道路建设中配套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积极推广撤桶建站、定时投放和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效果。
2.进一步健全分类收集设施。按照分类类别合理布局居民社区、商业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推进收集能力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协调。加快老旧分类收集设施改造,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确保设施设置规范、干净整洁。
3.加快完善分类转运设施。临翔区和具备条件县城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根据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类别要求和相应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标识规范、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统筹规划布局中转站点,提高分类收集转运效率,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方式。加大对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二)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加快云县、永德县、耿马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力争2024年底建成投运。
2.因地制宜健全收运体系。立足县(区)实际情况,鼓励按照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或就近处理等模式,推动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以城带乡、共建共用提高县级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各县(区)要根据辖区地域特点、经济运输半径、垃圾收运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建设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设施,配备收运车辆及设备,健全收集运输网络。
(三)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1.科学选择处理技术路线。各县(区)要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情况、厨余垃圾特征、人口规模、设施终端产品及副产物消纳情况等因素,科学选择适宜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积极推广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合理利用厨余垃圾生产生物柴油、沼气、土壤改良剂、生物蛋白等产品。
2.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原则,临翔区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稳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其他7县可按照“循序渐进,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采用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分步实施,逐步扩大厨余垃圾处理能力。
3.积极探索多元化可持续运营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城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典型经验,推动建立责任明确、多方共赢的长效治理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行模式,建立厨余垃圾全链条、整体性处置利用体系。鼓励社会专业公司参与运营,不断提升厨余垃圾处理市场化水平。
(四)规范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建设
1.开展库容已满填埋设施封场治理。规范有序开展填埋设施封场治理,着重做好堆体边坡整形、渗滤液收集导排、堆体覆盖、植被恢复、填埋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封场填埋设施开展定期跟踪监测。鼓励采取库容腾退、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等措施推动封场整治。
2.提升既有填埋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各县(区)要加强对既有填埋场运行监管力度,不断优化运营管理模式。聚焦垃圾进场管理、分层分区作业、防渗与地下水导排、渗滤液收集处理、填埋气收集利用、雨污分流、恶臭控制等重点环节,根据填埋场环境管理目标,合理评价填埋场现状、环境管理的差距和潜力,识别填埋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控制因素,实施既有填埋设施升级改造。
3.适度规划建设兜底保障填埋设施。原则上不再规划和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设施,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转为兜底保障填埋设施备用。
(五)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
1.统筹规划分拣处理中心。各县(区)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土地资源利用情况等,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分拣处理中心引入专业化的分拣设备、预处理设施,通过人工、机械和智能机器人等方式,对可回收物进行分类、打包,实现精细化分拣和全品类回收。分拣处理中心应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
2.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各县(区)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数量、种类等情况,综合考虑环保要求、技术水平、区域协作等因素,推动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性强的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提升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率。
3.进一步规范可回收物利用产业链。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转变。推广具有智能识别、自动计量、自动兑付等功能的智能回收设施,实现可回收物智能分类回收。有条件地区可通过技术或经济合作等方式,整合分散小规模可回收物处理项目,按照集中转运、集中加工、集中处理、流向可监管的原则,不断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
(六)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和处理
1.完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实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规范有害垃圾收运管理,不断提高收集率和收运效率,扩大收集覆盖面,完善暂存设施和运输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运,完善有害垃圾收运网络,推广密闭化收运,减少和避免有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2.规范有害垃圾处置。相关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有害垃圾量及种类,制定有害垃圾处理方案,补齐有害垃圾处置设施短板。加强风险管控,有害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交由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强化设施二次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1.补齐焚烧飞灰处置设施短板。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时要同步明确飞灰处置途径,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协同处置过程中飞灰储存、转移等环节管理,强化协同处置设施前端飞灰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中飞灰填埋区防水、防渗漏设施建设。
2.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根据渗滤液产生积存及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加快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对环保不达标或不能够稳定达标运行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技术论证和科学评估,合理选择渗滤液处理技术路线,避免设施建成后运行不达预期,造成投资浪费和设施闲置。
3.积极推动沼渣处置利用。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时,要统筹考虑沼渣处置利用,积极建设厨余垃圾沼渣资源化利用设施。园林绿化肥料、土壤调理剂等需求较大的地区,沼渣可与园林垃圾等一起堆肥处理。堆肥处理设施能力不足、具备焚烧处理条件的地区,可将沼渣预处理脱水干化后焚烧处理。
(八)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和试点示范
1.开展小型焚烧设施试点示范。人口稀疏、垃圾产生量少、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设施的县城、镇区,经技术评估论证后,可开展分散式、小型化焚烧处理设施试点示范,着力解决小型焚烧设施烟气达标排放和飞灰安全处置方面相关技术瓶颈。
2.飞灰处置技术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飞灰熔融处理技术应用和飞灰深井贮存技术应用,推动工业窑炉协同处置飞灰技术开发,探索利用预处理后的飞灰烧结制陶粒、作为掺合料制作混凝土等技术的应用,鼓励飞灰中重金属分离回收技术开发应用。
3.渗滤液及浓缩液处理技术试点示范。推动构建渗滤液多元化处理技术体系,重点加大对高效新工艺的技术攻关,改变传统单一膜分离处理工艺。对于浓缩液长期回流、回灌、积存的设施,积极开展蒸发、高级氧化等浓缩液处理工艺的试点示范。探索浓缩液残渣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的新路径。
4.焚烧炉渣资源化试点示范。推动焚烧炉渣用于建材骨料生产、路基填充材料、填埋场覆盖物等建材利用试点示范,鼓励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就地或就近建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设施,逐步推广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减少或避免焚烧炉渣进入填埋设施。
(九)鼓励生活垃圾协同处置
1.鼓励统筹规划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静脉产业园)。积极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探索建设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农林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基地,以集约、高效、环保、安全为原则,发挥协同处置效应,促进基地内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2.推动建设区域协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鼓励跨区域统筹协调,对生活垃圾清运量小、单独建设处理设施不经济不合理的地区,可与临近地区统筹规划建设跨区域处理设施。可回收物种类较多,区域单独建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处置设施不经济时,可跨区域建设协同处置体系,以降低处理成本,提升处理效果。
(十)完善全过程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填埋处理、厨余处理等污染防控关键节点,进一步摸排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监管全过程,健全监测监管网络体系,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加快建设全过程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智能终端感知设备进行数据采集,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的监控能力、预警能力、溯源能力。
四、重点项目
(一)建设厨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十四五”临沧市 厨余(餐厨)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序号 县(区)
总投资
(吨 / 日)
(万元)1 临翔区 1 100 5000
2 云县 1 60 3200
3 凤庆县 1 20 3240
4 永德县 1 60 3000
5 镇康县 1 60 3000
6 耿马县 1 30 2356
7 沧源县 1 60 3000
8 双江县 1 50 1800
9 耿马县孟定镇 1 30 2356
合计 9 470 25518
(二)建设生活垃圾焚烧设施。
“十四五”临沧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计划
服务范围
(吨 / 日)
(万元)1 临翔区生活垃圾
300 42000 临翔区
焚烧发电厂2 临沧市生活垃圾
500 35000 云县、凤庆县
焚烧发电厂3 永德县生活垃圾
500 30010.5 永德县,镇康县、耿马县
焚烧发电厂4 耿马县生活垃圾
300 25657.82 耿马县、沧源县、双江县
焚烧发电厂5 镇康县生活垃圾
200 12000 镇康县南伞镇、凤尾镇
焚烧厂
孟定镇生活垃圾
200 19761 耿马县孟定镇
焚烧厂
合计 2000 164429.32
(三)建设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转运设施
“十四五”临沧市城乡垃圾收转运设施 建设计划
计划建设数量(个)
序号 县(区)
1 临翔区 1
2 云县 1
3 凤庆县 1
4 永德县 1
5 镇康县 1
6 耿马县 1
7 沧源县 1
8 双江县 1
合计 8
(四)建设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
“十四五”临沧市新增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能力计划表序号县(区) 新增及改造分类收集转运规模(吨 / 日)
厨余垃圾 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 其他垃圾 合计1 临翔区 25 14 0.23 82 121.23
2 云县 5 9 0.08 64 78.08
3 凤庆县 5 10 0.09 65 80.09
4 永德县 5 6 0.06 53 64.06
5 镇康县 5 4 0.04 29 39.04
6 耿马县 5 6 0.05 47 58.05
7 沧源县 5 4 0.04 28 37.04
8 双江县 5 7 0.06 32 43.06
合计 60 60 0.65 400 520.65
(五)建设建筑垃圾和渣弃土处理设施
“十四五”临沧市建筑垃圾、渣弃土处理设施建设计划
总投资
(万元)
1 临翔区 1 5158
2 云县 1 5500
3 凤庆县 1 5600
4 永德县 1 6000
5 镇康县 1 8000
6 耿马县 1 5800
7 沧源县 1 5000
8 双江县 1 8655
合计 8 49713
(六)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
“十四五”临沧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计划表
县(区)
垃圾填埋场整治规模(座)
序号
1 临翔区 2
2 云县 2
3 凤庆县 1
4 永德县 1
5 镇康县 1
6 耿马县 2
7 沧源县 1
8 双江县 1
合计 11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临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十四五规划各项工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及时落地见效。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压实目标责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项目规划建设。
(二)形成部门合力。 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商务、教育体育、市场监管、投资促进等部门参与的协作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宣传引导、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建立日常会商机制,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做到部门合力、资源整合、机制完善、高效推进。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县(区)要紧盯国家、省政策支持导向,不断优化项目包装,做优、做细项目收益机制,全力争取补助资金、专项债券、基金、银行贷款等支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领域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支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提供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完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可持续消纳的支持政策。
(四)完善收费机制。 各县(区)要坚持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对非居民用户,推行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垃圾分类对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实行差别化收费,探索开展计量收费,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各地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五)优化市场环境。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领域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打破项目建设竞争中地域性、排他性、歧视性壁垒限制。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对所有企业全面开放、一视同仁,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持续完善招投标机制,强化履约意识,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政府和市场主体的权利与责任。政府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垃圾处理等费用,保障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信息共享,使用先进技术,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探索建立区域协同协作机制,消除生活垃圾跨区域转移处理制度障碍,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区域统筹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
(六)广泛宣传引导。 各县(区)要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通过 专栏宣传、专题讲座等方式持续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 识,引导居民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具备条件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要逐步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附件:临沧市“十四五”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表
附件:
项目责任单
位
合计:43(个) 424649.64
一 垃圾焚烧(发电)厂 164429.32
临翔区
新建炉排炉工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 吨生活垃圾
忙胖街
临翔区住房和
4200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村三锅
统、厂房、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庄
本工程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500t/d,年处理量约为
云县住房和城
35000 竣工投产
乡建设局
汽参数的余热锅炉,配置一台12MW 的汽轮发电机组
计划建设1×500t/d 炉排垃圾焚烧炉,配备1×
N10MW 纯凝汽式汽轮机+1×12MW 发电机组,主要建
永德县住房和
30010.5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飞灰暂存库、综合水池、综合水泵房、厂区排水等
辅助设施等。
建设一条垃圾焚烧生产线,设计日处理规模600t/d
耿马县住房和
25657.82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一期建设300 吨,二期建设300 吨;
镇康县住房和
1200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项目一期建设处理能力为200t/d 的生活垃圾焚烧
厂1 座,设计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医疗垃圾、渗滤
液浓液、市政污泥、污水厂污泥等垃圾并配建相应
设施;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项目二
19761 竣工投产 耿马县孟定镇
期在原址上增加处理能力为100t/d 的生活垃圾焚
烧生产线,并配建相应厂房及辅助生产设施。项目
建设选址已基本确定,位于现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用地规模42 亩,一期用地30 亩,二期用地12 亩。
二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27518
项目建设占地规模为10400.52 平方米(约15.6 亩),
临翔区住房和
7000 开工
城乡建设局
吨。
为满足云县餐厨垃圾处理需求并兼顾未来发展需
求。新建日处理为60 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1 个,建
设内容:建设厂房850 平方米,办公用房200 平方
云县住房和城
3200 前期
乡建设局
项目处理工艺使用高温好氧微生物降解技术。餐厨
垃圾处理后的资源利用流向为农业、林业领域(营
养土和有机肥)
新建日处理餐厨垃圾规模近期100 吨,远期150 吨
凤庆县住房和
324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集设施及转运设施。
项目服务范围永德县全域,项目服务人口38 万人,
设计日处理规模60 吨/日,年处理餐厨废弃物1.1
万吨以上。项目总投资3000 万元。餐厨垃圾进场后
永德县住房和
3000 开工
城乡建设局
进行发酵酶解,液体部分汇同餐厨垃圾中的油水部
分进行污水酶解,产生沼气及沼液。沼气用于项目
沼气锅炉及导热油炉,沼液用于本地蔬菜大棚种植。
新建日处理为60 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1 座。配套绿
镇康县住房和
3000 前期
城乡建设局
设备。
本项目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1 座,拟建附属用房1
耿马县住房和
1683 开工
城乡建设局
水及电力电信工程、餐厨垃圾收运设施。
本项目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1 座,拟建附属用房1
耿马县住房和
1595 前期
城乡建设局
电力电信工程、餐厨垃圾收运设施。
项目服务范围为县城及周边乡镇,服务人口8.6 万
沧源县住房和
3000 前期
城乡建设局
划选址在县城垃圾场旁占地50 亩。
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1 座,处理规模为30t/d,配套
双江县住房和
1800 前期
城乡建设局
力电信工程、餐厨垃圾收运设施。
三 建筑垃圾(渣弃土)处理设施、场站 52555
临翔区住房和
800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建设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场一座,建设用地200 亩,
建筑面积600 平方米,规范集中处理县城建筑垃圾,
云县住房和城
5500 竣工投产
乡建设局
垃圾中的钢筋垃圾转运至废物回收点处理,其他垃
圾进行填埋处理
凤庆县住房和
560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建设建筑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建设建筑垃圾加工、
永德县住房和
600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处理,设计处理规模40 吨/日。
建设占地50 亩,处理规模500 吨/日建筑垃圾处理
镇康县住房和
800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厂区绿化亮化等其他附属设施。
耿马县住房和
580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沧源县住房和
500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规划建设建筑垃圾集中处理一座总建筑面积192.82
平方米;新建公厕:1 幢,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
双江县住房和
8655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16646.80 平方米,种植绿化面积3614.09 平方米及
室外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
四 城乡垃圾一体化转运设施 143520
新建20-50 吨/日垃圾转运站12 座、渗滤液处理设
临翔区住房和
14717 开工
城乡建设局
辆、垃圾桶6182 个。
项目新建4 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每座转运规模为
云县住房和城
4023 开工
乡建设局
213 辆
大寺乡、郭大寨乡、勐佑镇等13 个乡镇新建垃圾热
凤庆县澜沧江流
解站(或设备)、垃圾转运站以及相关的垃圾收集
凤庆县住房和
54121 开工
城乡建设局
设施)121 座,新建垃圾转运站63 座,共配置垃圾
项目
收运车167 辆、垃圾箱体1570 个
对永德县全县范围内生活垃圾收转运,建设生活垃
圾收转运站10 座,建设湿垃圾投放点、四分类收集
永德县住房和
960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设垃圾收转运车。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
量达420 吨/天
项目采用压缩式集装箱转运工艺,建设垃圾转运站7
座,转运能力190 吨/天,配套安装除臭系统、监控
系统、冲洗设备等;购置果皮箱420个、垃圾桶(240L)
镇康县住房和
3960 开工
城乡建设局
车厢可卸式垃圾收集车4 辆、10m3 压缩垃圾收运车
3 辆、5m3 压缩垃圾收运车20 辆,扫路车、洒水车、
吸污车各1 辆。
新建乡镇、村级转运站93 个,封闭式垃圾收集房240
耿马县住房和
14599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圾桶12000 个,购置8 吨压缩式垃圾车12 辆。
购置60L 果皮箱1366 只,240L 垃圾箱10734 只,
2.5m3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93 辆,20 吨拉臂车1 辆,15
吨拉臂车3 辆,10 吨拉臂车6 辆,6m3 吸污车10
沧源县住房和
15700 开工
城乡建设局
只;建设垃圾转运站10 座,处理能力合计254 吨;建
设垃圾焚烧及烟气处理设施5 座,处理能力合计87
吨/d。
5 个乡镇集镇分别建转运规模为30-40t/d 中转站一
双江县住房和
26800 开工
城乡建设局
施。
垃圾填埋场整治(封场) 30627.32
临翔区住房和
2023-2025 新建 临翔区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整治 1000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临翔区住房和
2023-2025 新建 临翔区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整治 72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云县住房和城
2021-2023 新建 云县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整治 1149.16 竣工投产
乡建设局
云县住房和城
2022-2023 新建 云县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治 2100 竣工投产
乡建设局
凤庆县住房和
36 凤庆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 2022-2023 新建 凤庆县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治 90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永德县住房和
37 永德县垃圾填埋场整治 新建 永德县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治 3000 开工
城乡建设局
镇康县住房和
38 镇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 新建 镇康县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整治 1026 开工
城乡建设局
耿马县住房和
39 耿马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 新建 耿马县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治 2465 前期
城乡建设局
沧源县住房和
40 沧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 新建 耿马县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治 1620 开工
城乡建设局
双江县住房和
41 双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 新建 双江县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整治 1458 开工
城乡建设局
耿马县住房和
新建 耿马县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整治 2040 开工
城乡建设局
六 其他 6000
为满足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填埋,拟进行飞灰填埋
永德县住房和
6000 竣工投产
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