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阳区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隆政办发〔 2023 〕 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隆阳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推动隆阳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生活品质新期待,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保政发〔 2022 〕 47 号),结合隆阳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时期隆阳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果
“十三五”期间,全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心的引领和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全面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 98.38% ,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
社区办公服务活动场所设施不断改善。“十三五”期间,加大支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多渠道统筹资金不断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善社区服务中心(站)设施。截至 2020年底,全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初步实现全覆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逐步完善。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
社区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拓展提升。“十三五”期间通过多渠道统筹资源,扩大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供给,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各领域全覆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全面建立,城乡社区普遍能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办理、代办等服务,“互联网 + 社区服务”加速推进,便民利民服务办理更加快捷,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及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社会志愿服务建设不断加强。截至 2020 年底,全区有志愿服务团体 756 个,实名认证志愿者为 161381 人,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 16.4% ;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为 53% 。社会工作人才 2013 人,持证专业社会工作者 24 人(助理社会工作师 14 人,社会工作师 10 人)。
(二)隆阳区城乡社区服务发展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全区要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全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格局还不完善,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还很薄弱,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较为滞后,村(社区)就业吸引力、岗位认同感、队伍稳定性有待提升。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以优化民生服务、完善治理体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紧扣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等重大战略,不断拓展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广度和深度,努力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奋力谱写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在隆阳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努力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引领,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强化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党建与社区服务深度融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精准服务,把人民群众作为社区工作的立足点,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新期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坚持系统观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自觉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施策、多措并举,着力强化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分层推进、分类实施、重点突破,推动城乡社区服务机制联动,全方位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创新思维,把改革创新作为隆阳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的不竭动力,深化城乡社区服务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坚持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衔接,创新发展模式,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破解发展难题,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城乡社区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效能稳步提升。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强化多元共治,统筹政府、社会、市场力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格局,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推动社区服务多样化、精细化。
(三)发展目标
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导向,以服务全体居民为目标,以加快补齐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能力为抓手,加强和完善党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机制的作用,多方主体协调联动,加快建设教育、医疗、就业、产业、社区管理等配套设施。到 2025 年末,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全面提升,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体制机制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牵头、驻村(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以带促建、以带促管、以带促作用发挥,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村(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指导村(社区) 100% 的建立村(居)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多层次协商载体和平台,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织密建强网格党组织,确保城市居民区全覆盖,坚持应建尽建把党组织建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群众组织和群众活动团体,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 1 个城市社区,每年实地调研不少于 2 次。全面实行“提级召集”制度,推动街道“党建联盟”实体化运行,由区委常委担任街道“党建联盟”召集人,街道党工委委员担任社区“大党委”书记,吸纳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担任街道“党建联盟”和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选拔两新组织党员担任兼职网格员,每季度召开不少于 1 次党建联席会议,推动社区“大党委”发挥作用,每月召开不少于 1 次社区共建议事会议。健全双向压实责任、双向沟通协商、双向考核激励、双向评价干部机制,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融入属地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加强工作中的沟通协调,注重可行性和操作性,不断提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实效。健全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领导。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行社区“两委”成员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 鼓励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成员。新成立的业委会党员比例不低于 50% ,已经成立的业委会要逐步提高党员比例、确保达到要求〔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组织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
2. 加快形成共驻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完善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体制,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推动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在有条件的社区搭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参与社区治理的“五社联动”社区治理平台,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坚持以“六有”工会建设为抓手,稳步推进社区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多形式多途径服务职工群众。发挥共青团紧密联系青年的优势,以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在原有社会组织的基础上组织更多具有先进性、生命力、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队伍。吸纳各级妇联执委、社区热心公益事业妇女、女大学生、女创业致富能人等参与志愿服务队伍,积极投身社区治理。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入社区服务领域,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加强对本土连锁企业的指导与支持,助推企业在全区连锁经营的发展。探索通过“以场地换服务”、优惠租赁等方式发展社区服务业。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3. 拓展社区服务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监护机制建设,以开展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契机,定期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对孤儿、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被撤销了监护资格的儿童履行监护人职责,送入保山市儿童福利院进行长期监护,让儿童健康成长。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将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便民服务站办理,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采取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畅通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渠道,逐步完善即时响应机制,推广接诉即办等基层经验,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 8 小时,群众关切项目应开展 24 小时线上服务,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需求。严格贯彻执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保山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2 年修订版 ) 的通知》 ( 隆财综〔 2022 〕 89 号 )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 ( 隆财综〔 2022 〕 90 号 ) ,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稳妥,有序实施,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的原则组织购买,对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遵循政府采购管理的程序和方式组织实施,统一纳入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采购方式,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和社会参与平台建设,推动各村(社区)完善志愿服务站点功能、制度和领导机构建设,实现社区“志愿服务站”全覆盖,搭建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探索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实现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覆盖所有村(社区)。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普遍建立精准匹配村(社区)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推动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常态化制度化,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形成文明新风〔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务服务局〕。
(二)聚焦民生强化城乡社区服务供给
4. 服务基本民生保障。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重点强化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兜准兜住兜牢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重点强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推动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优化学前普惠性资源供给,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民生问题。推进医防有机融合,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升基层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发挥村(社区)在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按照隆阳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方案要求,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家庭等创建。利用“保山掌上就业”、微信公众号、直播招聘等线上渠道,促进就业供需对接,适时收集近期各用工企业和劳务公司岗位信息,每周五将收集的岗位信息推送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广大企业和求职者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全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利用“文旅隆阳”云平台、数字图书馆等数字阅读资源,开展网上办证、网上续借、网上借阅等线上“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戏曲进乡村”“送图书下乡”“流动展览”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活动。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搭建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融合权威、准确的科普教育资源,扩大文化、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支持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助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深化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优化全区体育基础设施布局,构建覆盖全区的体育设施网络,积极申报保山奥林匹克体育公园、太保山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加快全民健身步道、乡镇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城镇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强化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增强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提升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推动物流配送、快递、再生资源回收商业网点向村(社区)延伸,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专业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每年依托当地辐射面、带动力比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 5 个村级供销社。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鼓励发展村(社区)生活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社区党组织加强对业委会、物委会的日常管理,督促依法认真履职尽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残联〕。
5. 服务乡村振兴。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位置,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推进美丽宜居家园建设。在全区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推动扶贫资产可持续发展,确保扶贫资产不流失、不闲置,稳定发挥效益。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项目,到 2025 年,创建省级精品示范乡镇 1 个、省级精品示范村 10 个、省级美丽村庄 120 个。开展绿美乡村建设,全面落实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保护措施,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到 2024 年创建省级绿美乡镇 3 个、省级绿美村庄 9 个、市级绿美村庄 495 个,到 2025 年,全区开展营造林建设 2.5 万亩,实施义务植树 318 万株,创建森林乡村 20 个,古树名木得到科学保护,实行档案动态管理,全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 43% 以上。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坚持整体性规划、个性化推动和特色化发展,加强乡村规划建设和风貌管控,有序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科学布局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居民点用地、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统筹城乡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实施乡村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成果,实现覆盖率达 100% ,完成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复审任务。持续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卫生死角,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加强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引导公共服务绿色化,加快建设绿色生活制度,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增强群众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户”等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文明生活新风尚。改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环保设施,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计划到 2025 年,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 26582 座以上,改造建设常住户 100 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 275 座以上,新增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 30 个(其中完成收集处理的行政村 28 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 37% 、 14% ,乡镇(街道)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理设施覆盖率均达到 80% 。加大文物安全保护和修缮力度,进行定期巡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人巡查,面向社会分批次公布认养清单,分批分期进行抢救性加固、修缮、保养维护和环境整治,适度发展文物旅游,展现地方特色,延续历史文脉。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每年开展“核心价值观百姓讲坛”、集体诵读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2 次以上,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工作制度和功能场馆布局,有日常活动图片的公开展示,配备专兼结合的文明实践管理人员 1 人以上,建立健全组织推进、资源整合、投入保障等工作机制,实现阵地、队伍、活动、项目有机统一、协同联动、高效运转。重点围绕群众需求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政策解读、市民教育、科普宣传、文化教育、法律援助、扶危济困、扶残助残、疫情防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林草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执法局、区残联〕。
6. 服务民族团结进步。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九 +N 进”为抓手,深入持久开展新时代城乡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推进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各族群众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鼓励各族群众在城市和乡村双向流动,加快构建互嵌式社区环境,创造各民族共居、共治、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全面融入社区。增强社区文化引领能力,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纳入村(社区)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深化“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 90% 以上,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统战部,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
7. 服务平安建设。以平安隆阳建设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进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学校、平安绿色家庭、平安绿色示范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平安隆阳建设向全区各行业领域、各区域和基层单位延伸,以细胞的“小平安”构筑市域的“大平安”,全面提升平安隆阳建设水平。推进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及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积极构筑“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五级共建共治共享的“全科网格”服务治理格局,全面深化社区治理,推动各项中心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酒会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家规家训的道德约束,积极促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依托智慧系统(市域社会治理智慧平台)等,对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结合行政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建立和完善村(社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加强各类灾害防治和应急避险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防灾救灾意识和基本技能。健全基层哨所网络,协调推进应急广播和应急终端体系建设,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应急管理和风险处置中的作用,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调查,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建立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划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将村(社区)消防管理纳入村级组织职责内容,利用乡村广播等方式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着力提升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业务指导、培训,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构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一队一站”(即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新模式,提升建设乡镇(街道)专职消防力量,推动完成农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构建全区高效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争取到 2025 年全区建成 10 个以上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再争创 1 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区级“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社区)”创建实现全覆盖。全面加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到 2025 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 5 名“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实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构建集法律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大力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知晓率、首选率。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识别邪教,抑制邪教能力,厚植反邪教土壤,筑牢反邪教防线。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重点青少年群体、打击拐卖人口犯罪及刑事受害人、信访人员权益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刑释解矫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落实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建立心理疏导服务体系,推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村(社区)逐步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经常性的心理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儿童之家、妇女之家作用,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强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国安办,区检察院,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地震局、区气象局、区信访局、区妇联、区残联〕。
(三)补齐短板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8. 完善优化服务设施布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努力构建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融资保障机制,统筹用好上级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整合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将“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提升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引导市场、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提升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建设区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就业、养老、医疗、托幼、家政等便民服务设施有机集成,原则上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 30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采取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老年服务、未成年人关爱、残疾人保障、妇女帮扶等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统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行业部门围绕国家和省最新政策导向,主动谋划安置点以奖代补、以工代赈、教育卫生、产业园区等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完善安置点社区便民服务点、养老、儿童托管、殡葬和卫生服务、教育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在现有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基础和运营体系下,进一步提升站点运营效果,通过奖励优秀站点、帮扶良好站点、逐步撤换僵尸站点,保障全区站点持续健康运营。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建立社会工作室,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开展好服务工作,把工作室打造成为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的一线阵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
9. 推进数字化服务。强化网上大厅运行管理,区级业务审批服务部门一律不得新建自建审批服务平台,统一使用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理相关业务,确保网上大厅各项指标全部符合省、市要求。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及时发布高频事项申报流程,加大实名注册率和办件量,进一步推动“掌上办”。实施“互联网 + 基层治理”行动,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推动政务自助便利服务设备、社区感知设备、物业服务设施、智能化安防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在社区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养老、家政、卫生、托育等领域探索网上服务项目运用。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结合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中更新的多媒体信息为依据,加强地名信息提升完善,形成地名信息更新维护及时、准确、详实的动态管理新机制,不断提升地名信息的现势性和准确性,让地名信息的查询、使用更方便、快捷。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共享数字生活,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入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运用 5G 、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国智慧社区服务网推广应用,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在线服务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政法委,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政务服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0. 选优配强工作队伍。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设立正职岗、副职岗、委员岗三个岗位,有效解决村(社区)干部力量分散、权责不清、待遇偏低、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统筹核定村(社区)“两委”成员职数,城市社区按 9 人、农村行政村按 7 人设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鼓励符合兼任规定、达到任职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兼任所在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组长。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和回避制度。优化村(社区)干部性别、年龄、学历结构,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把城市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的社区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优先从往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城市社区每个网格原则上设立 1 个党支部,全面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5 级党组织体系,每个网格配备 1 名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在全区宗教任务重的 59 个村(社区)配备民族宗教干事。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推动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慈善力量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村(社区)服务队伍建设。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年人才党支部作用,实施乡村人才“归雁”工程,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到村(社区)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区委〕。
11. 抓实社区人才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强化社区工作者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统筹推进基层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在主题实践活动中总结一批典型案例,评选一批优秀视频,开设一批精品党课,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实现培训全覆盖。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发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鼓励有条件的院校、专业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积极组织、选派基层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级组织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组织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等重点群体,开展建筑、康养服务、种养殖等各类适用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从事社区服务业。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规范专业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为居民提供高品质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2.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完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提升村(居)务监督成效,推进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采用公开招聘、选任等方式,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 18 人标准配备社区工作者,由所属街道集中管理、所在社区分配使用,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设置社区正职、社区副职、工作人员三种岗位类型,划分岗位等级,建立岗位等级正常晋升机制,根据岗位等级确定薪酬。将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培训,时间不少于 3 天,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双提升”计划。每年在招录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名额招录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城市社区工作者月平均收入不低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新时代、新形势,及时发现隆阳区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将本规划实施意见重点任务指标作为民生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障。区级要做好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好具体落实。充分发挥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构(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办法措施,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在资金支持、项目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社区的扶持力度。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细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举措,推动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建立健全民政局、发展改革局牵头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跟踪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二)落实保障政策
按照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多元投入的保障机制,确保村(社区)组织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鼓励依托慈善组织,探索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乡社区服务领域。认真研究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导向,努力争取各级各类资金的支持。加强财政投入与项目有效衔接,落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乡社区服务领域,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本等投资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产业,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供给、服务人才培训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落实新建及改建住宅小区预留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定,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健全完善配套制度
加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标准,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完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权责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清单、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研究制定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及认证办法,完善村(社区)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领域社区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和智慧社区建设,研究制定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居民隐私保护。加强村(社区)服务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规范考核评估
本规划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照本规划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推进规划落实。强化示范带动、试点引路,分区域、分类别打造示范亮点,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推动实践。由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