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西双版纳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西政发〔 2022 〕 35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有关单位:
现将《西双版纳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 12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双版纳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2022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规划背景 ..................................................................... ( 5 )一、发展基础 ........................................................................... ( 5 )二、机遇挑战 ........................................................................... ( 8 )第二章总体要求 ..................................................................... ( 9 )一、指导思想 ........................................................................... ( 9 )二、基本原则 ......................................................................... ( 10 )三、发展目标 ......................................................................... ( 11 )第三章重点任务 ................................................................... ( 13 )一、强化就业优先,增强经济发展推动就业能力 ............ ( 13 )
(一)保持经济就业良性循环 ....................................... ( 13 )
(二)发挥投资带动就业作用 ....................................... ( 15 )
(三)聚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带动扩大就业 ............... ( 16 )
(四)聚力新业态,实现新就业 ................................... ( 16 )
(五)壮大市场主体吸纳就业 ....................................... ( 18 )
(六)扩大内需创造就业岗位 ....................................... ( 19 )
(七)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带动就业 ............................... ( 20 )
(八)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就业 ................... ( 21 )
(九)优化发展空间布局提高就业承载力 ................... ( 22 )
二、优化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 ( 24 )
(一)优化创业环境 ....................................................... ( 24 )
(二)激发创业活力 ....................................................... ( 26 )
(三)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 ( 27 )
三、完善支持体系,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 ( 29 )
(一)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 ............... ( 29 )
(二)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 33 )
(三)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 ( 36 )
(四)统筹做好其他群体就业 ....................................... ( 36 )
四、健全市场体系,促进更加充分就业 ............................ ( 37 )
(一)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 ( 38 )
(二)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 ( 39 )
五、提升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 ( 40 )
(一)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 ( 41 )
(二)健全终身技能培训制度 ....................................... ( 43 )
六、改进就业条件,提升劳动者就业质量 ........................ ( 45 )
(一)增进劳动者就业获得感 ....................................... ( 46 )
(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 ( 47 )
七、应对形势变化,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 ( 49 )
(一)加强就业监测预警 ................................................ ( 49 )
(二)全面强化失业风险管理 ....................................... ( 50 )
第四章保障措施 ................................................................. ( 51 )一、加强统筹协调 ................................................................. ( 51 )二、强化资金保障 ................................................................. ( 51 )三、提升政策效果 ................................................................. ( 51 )四、精心组织实施 ................................................................. ( 52 )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支撑。本规划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云政发〔 2022 〕 17 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西政发〔 2021 〕 4 号)编制,提出“十四五”时期就业促进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全州就业促进工作的重要指引。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就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州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头等大事,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新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就业规模与质量稳步提升,就业结构更加优化,第三产业就业比例不断提高,城镇就业比例明显增加,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增多,区域就业结构更趋合理。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持续稳定在 95% 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效明显,困难群体得到有效帮扶。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结构不断改善。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劳动权益保障不断加强。失业风险防控基础更加牢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制定出台《西双版纳州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案》(西政发〔 2018 〕 12 号)等政策,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抓好“六稳”,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人社工作的重要目标,推动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就业各项核心指标运行良好。截至“十三五”末,全州城镇新增就业 5.55 万人,完成目标任务( 4 万人)的138.75% ,与“十二五”( 3.9 万)同比增长 42.3% ;城镇登记失业率 3.58% ,保持在 4% 的年度目标以内;“贷免扶补”、创业担保、小微企业贷款共扶持创业 1.09 万人,完成目标任务( 1 万人)的 109% ,带动吸纳就业 2.65 万人,带动就业比为 1:2.43 ,新发放贷款 13.03 亿元。开展各类转移就业培训 57.56 万人次;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3.28 万人次,完成计划数的96.4% 。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保持互动均衡,就业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不断持续优化,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从 2011 年的25.75% 提升至 30% 左右,吸纳就业产业正逐渐从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占比保持在 46% 左右,与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重相当,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已成为吸纳社会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实现新增转移贫困劳动力 1.82 万人,持续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帮扶力度,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2.73 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 1.8 万人的 151.66%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2.14 万人,完成目标任务 1.5 万人的 142.66% ),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0.987 万人。
二、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是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十四五”时期是西双版纳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做好就业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西双版纳州的区位特征、发展内涵、工作承载高度契合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三个定位”的要求,承担着国家和省赋予的重大使命;面临着政策、项目和资金叠加支持的机遇,经济中高速增长和常住人口较快增长,必将给西双版纳州就业促进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和新动能。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西双版纳州量身定制“一城两区”的发展定位、发展路径、发展目标;州委州政府为三县(市)明确打造的“三城三县三区”、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奋斗目标,必将使西双版纳州就业促进事业发展前景更加广阔、基础更加夯实、动力更加充足、信心更加坚定。但是,在世界形势错综复杂,疫情冲击下产业重组、业态重构,国内发展压力持续增大,发展短板仍然突出的背景下,西双版纳面对的现实州情是经济欠发达、发展任务重、困难挑战大、短板弱项多。随着西双版纳州“一城两区”建设快速发展,新兴就业创业机会将日益增多。西双版纳州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因素加速集聚,战略叠加优势凸显,改革红利加速释放,新的就业增长点将不断涌现。人口结构深刻变化,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保持高位,青年、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不减。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加快,“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将成为就业领域主要矛盾。就业方式更加多元,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亟待加强。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对就业的潜在冲击需要警惕防范。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西双版纳州发展仍处在转型升级的紧要关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需要持续深化,城乡区域发展仍不平衡,将对就业产生深刻影响。总之,“十四五”时期,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稳定和就业促进任务艰巨。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考察云南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全力打造“创业边陲傣乡·乐业西双版纳”,为谱写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就业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优先。继续将就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实施以稳定和扩大就业为基准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对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需求作为奋斗目标,优化整合政策、服务、培训等各类资源,打破区域、城乡分割,最大限度拓展覆盖面和惠及范围,确保人人参与、普惠共享、均等可及。
——坚持服务大局。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城乡劳动者稳定增加收入,扭住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政策协同,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全面协调推进“创业边陲傣乡·乐业西双版纳”建设。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营造促进就业的良好环境。
——坚持扩容提质。着眼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目标,更加重视日益凸显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坚持“稳岗、扩岗”并举和“规模、质量”并重,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就业扩容提质。
——坚持底线思维。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因地因企因人加强分类帮扶援助 ,兜牢民生底线。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对就业的影响,完善监测预警防控机制,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风险隐患。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实现以下目标:
——就业形势持续平稳。城镇新增就业 4.5 万人以上,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就业比重不断提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逐步扩大,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者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就业稳定性不断增强,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更多劳动者实现安全、高效、体面就业。
——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对高质量就业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业成本不断降低,创业服务实现跃升,创业机会更多、渠道更广,劳动者投身创业创新活动积极性不断增强。
——结构性就业矛盾得到缓解。人力资源质量大幅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加契合“一城两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公共就业服务质效持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企业“招工难”问题有效缓解,劳动者求职渠道更加顺畅。劳动者素质普遍提升,全州技能劳动者总量、高技能人才总量持续增加,占劳动者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5 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 2.35 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8.8 年。
——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 5.5%以内。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应对机制不断健全,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长效化就业援助机制更加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第三章重点任务
一、强化就业优先,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
促进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协同,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促进就业扩容提质,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
(一)保持经济就业良性循环。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重要目标,确保实现经济增速预期目标,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就业提质扩容。加强经济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在制定财政、金融、产业、贸易、投资、消费等经济政策和人口、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政策时,综合评估可能对就业产生的影响。对可能造成规模性失业的,政策牵头部门应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保治理、城市管理政策,严禁擅自提标、层层加码,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避免集中停工停产停业,最大限度减少对就业的影响。
(二)发挥投资带动就业作用。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发挥创业投资作用,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引导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等政策支持。围绕聚力新产业,带动扩大就业。加强产业规划与扩大就业的有效衔接,围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和省委、省政府对西双版纳“一城两区”发展定位要求,依托打造特色生物、旅游文化、健康养生、商贸物流、现代化产业的有利时机,把产业转型升级作为持续扩大就业规模的导向,把构建实体经济作为持续拉动提升就业能力的支撑,开发拓展更多就业岗位,使更多人口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提升制造业盈利能力,提高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增强制造业就业吸引力,缓解制造业“招工难”问题。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创新链与培训链有效衔接。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发展。注重发展技能密集型产业,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延伸产业链条,开发更多制造业领域技能型就业岗位。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打造更多制造业就业增长点。
(三)聚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带动扩大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把县域经济发展壮大作为统筹城乡就业的切入点,立足县域经济产业发展重点做好人力资源调配、技能培训、人才储备等工作,促进扩大就业。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发展,扩大县城就业需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动县乡村联动发展,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经济圈,做好产业和就业帮扶。推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县城流动聚集,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扩大县城就业需求。支持乡镇提升城市功能,增加生产生活要素供给,为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创造良好条件,把乡镇建设成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区域中心。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健康养生等特色强镇,规范发展特色小镇,为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提供广阔空间。丰富乡村经济业态,促进乡村产业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打造乡村产业链供应链,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培育乡村就业增长极。增强现代优势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厚植带动就业潜力。加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文明等领域投资力度,增加就业岗位。
(四)聚力新业态,实现新就业。牢牢把握全省打造“数字经济”契机和西双版纳州加快发展现代基础设施网络时机,着力推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产业与就业的结合发展。鼓励快递、外卖、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经济发展,以新业态为引擎扩大就业,落实支持新业态企业同等享受创新创业发展优惠政策。
1. 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推进“数字西双版纳”建设。积极融入“数字云南”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助力数字经济跨越发展,推动数字社会深度变革。加快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云计算中心、双创园、通信基站等项目建设,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传统优势产业智能化发展。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电子商务直供平台和绿色食品产品库。围绕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生活服务需要,推动服务产品的移动化、电商化和互联网化。围绕全州产业发展重点,通过各项政策扶持,促进平台经济持续规范发展,降低平台服务成本,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
2.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推动社区、批发市场、现代商圈、特色街区等各类小店集聚区建设,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开办小微实体;扩大非全日制就业,促进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家政服务、建筑装修等行业提质扩容;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短工、零工、兼职等需求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城镇在零工聚集地设置零工市场。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引导“零工经济”、“地摊经济”、“马路经济”、“夜间经济”发展,扩大灵活就业空间。实施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平台就业、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带动增加灵活就业岗位。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就业空间,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服务网点,科学设定辖区内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支持劳动者就业增收。搭建共享用工平台,重点利用发挥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做到线上线下互动、招聘信息共享,积极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水平。
(五)壮大市场主体吸纳就业。巩固提升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增加就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减负、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着力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加大中小企业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推动降低用能、用网、物流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成本,持续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引导小微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加大奖励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专精特新”企业的数量和比重,增强中小微企业的整体素质。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六)扩大内需创造就业岗位。释放消费新潜力巩固传统消费,促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托幼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互联网 + 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夜间经济、住房租赁市场、家政服务,打造便民消费圈。培育新兴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构建“智能 + ”消费生态体系、倡导绿色消费、引导信息消费、发展数字消费、推进定制消费等新兴消费。激活农村消费,加快农村吃穿住用行等一般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增加交通、通信、文化、娱乐、汽车等消费。推动电子商务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覆盖,鼓励和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市场拓展,充分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加快提升传统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推动消费提档升级,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创造更多就业增长点。拓展城乡消费市场,繁荣发展夜经济,完善乡镇商贸体系,丰富农村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为扩大就业提供支撑。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创新发展新零售、宅经济,支持发展智能体育、智慧物业、数字街区,培育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
(七)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带动就业
1. 按照“两型三化”方向,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原则,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紧密联系实际,因地制宜,做精特色生物产业、做优旅游文化产业、做特健康养生产业、做强商贸物流产业,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打造一批新的就业增长点。
2. 更好发挥服务业就业主渠道作用。顺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趋势,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广度和深度,提升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增加生产性服务业供给,扩大服务业吸纳就业空间。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商贸服务、住宿餐饮、旅游康养等行业提质升级,培育壮大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新零售、宅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积极拓展养老育幼、物业家政、社区服务、卫生防疫等行业岗位,更好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求。
3. 拓宽农业就业空间。拓宽农业就业空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释放促进就业潜力。力推农业产业强镇、乡土产业名品村,发挥吸纳就业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备、流通、销售链条。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持续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企业等新主体,持续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打造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八)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就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高度重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等方面难题,助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出资人与企业的关系,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改造,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落实企业经理层职责,探索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吸纳企业家对涉企政策的意见建议,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强重大项目发债谋划,拓展政银企合作领域。积极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等办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大项目。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和体制机制,发展普惠金融,推动“三农”金融、小微金融创新发展。鼓励企业通过挂牌上市和发行各类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发展便利续贷业务和信用贷款,提高民营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中长期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无还本续贷等,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中小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在岗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加强对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保护和支持,在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鼓励广大企业家强化社会责任和契约精神,为推动发展和稳定就业作出更大贡献。
(九)优化发展空间布局提高就业承载力。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合理配置。根据国家和省发展战略布局的调整,结合西双版纳实际,进一步深化内涵、拓展外延,构建全州“一核、两翼、两带、多极”的横贯南北、串联东西、重点突出、布局合理、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新格局,充分发挥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依托国内大循环,吸引发达省区和周边国家生产要素在西双版纳集聚,推进滇浙合作园区建设,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的经济合作,主动服务和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自由贸易区发展战略,积极承接好产业转移。加强与成员国尤其是南亚东南亚国家在农业生产、国际产能、数字经济、绿色发展、跨境旅游等方面的务实合作。把西双版纳建成国内大市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市场之间的前沿枢纽节点。
二、优化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区域性、综合性创业生态,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各类市场主体、各类人群创业热情持续高涨、创业动能充分释放,为促进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一)优化创业环境
1.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办事不求人”,完善法治保障,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围绕“审批不见面”,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围绕“最多跑一次”,提高国际竞争力,推进营商环境国际化。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大幅放宽重点领域市场准入,向社会资本释放更大发展空间。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享有各项权益。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享有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等,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健全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红黑牌”评价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 + 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实效。
2. 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在用地、融资等方面制定更多支持初创实体的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改善保险产品供给。发挥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建设优化融资服务平台,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依托地方融资服务平台促进“线上 + 线下”融资,构建常态化、便捷化、网络化银企对接机制;深化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培植力度,持续增加首贷户,加大对轻资产企业融资支持。推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和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形成创新创业合力。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产权管理体制,大力促进有创业意愿的科研人员更好创业。积极整合州内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明确加大对重点行业、起步及成长阶段企业的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完善创新创业创造服务平台,开展强强合作、互补合作,形成资源和信息共享平台,为创业企业提供从项目到产业化的全链条创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开办企业的程序,简化中小创业者的审批手续和办事流程,降低创业者进入重点领域的门槛。继续强化现有支持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创新创业”的融资新产品。积极创造优惠条件和优良环境,吸纳国外创新资源,加强区域协同创新,深化区域性国际科技合作,构筑内外联动、互为支撑的科技对外开放高地,打造面向东南亚的科技创新辐射源支持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着力培育创新型创业企业,切实将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畅通创新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链条。
(二)激发创业活力
1. 支持重点群体创业。持续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扶持大学生创业,选拔树立创业先进典型,浓厚创业创新氛围。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完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团银合作,推出更多适合创业者、中小企业经营者等群体的金融信贷产品,强化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优质创业项目、不同领域创业者充分互动交流,释放创新创业活力。主动参与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在更高层次扩大工作影响,争取资源支持。
2. 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鼓励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依托现有资金渠道、政策措施,撬动社会资本,新建或拓展整合、改造提升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深入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三)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1. 建设创业平台载体。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体系。提升双创园,构建大中小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培育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深度融合。推广“人人创客、人人创新”模式,支持企业向新型创业创新平台转型,带动企业员工共同创业创新。
2. 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创业服务网络,将创业服务进一步向社区、校区、园区延伸,积极培育市场化创业服务机构,打造创业服务品牌,实现与公共创业服务优势互补。加强创业服务队伍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发展“互联网 + 创业服务”,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健全创业培训体系,鼓励地方政府、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机构针对不同类型创业者、不同创业发展阶段,开设多元的创业培训课程,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支持优秀创业培训师资成立创业指导工作室,提高创业培训师资水平。推广创业导师制,壮大青年、农村创业导师队伍。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打造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
3. 持续优化创业生态,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促进高端人才向企业集聚,推动科技和人才资源更好为企业创新服务。持续培育示范创业项目,参与云南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促进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创业,在家政、养老、托育、乡村旅游等用工规模较大的社会服务领域推出更多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宣讲创业故事,推介创业典型,评选创业明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创业政策宣传,打造品牌创业栏目,持续营造创业氛围,调动社会参与创业的积极性。
三、完善支持体系,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托底帮扶相结合,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稳住就业基本盘。
(一)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
1. 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渠道。发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智力优势,在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中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带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就业创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和青年见习计划,完善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开发“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岗位,畅通基层成长发展通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农村、社区基层就业创业。
2. 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健全覆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全过程的就业服务体系,搭建综合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统筹用好市场吸纳、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见习推进等手段,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岗位。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实习实训、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争创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健全校内校外资源协同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多元化服务机制,将留学回国毕业生及时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大力加强就业服务,大力推进毕业生在西双版纳就业创业。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千校万岗·就业有位来”等招聘活动,深入开展线上、线下系列招聘会,扩大招聘信息覆盖面。培育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引导树立健康、积极、理性的就业心态。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机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支持和服务,做到就业服务“不断线”,“一对一”跟踪帮扶就业。运用“互联网 + ”思维创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方式。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鼓励和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落实求职补贴、创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机制、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机制。
聚焦城镇青年 ( 主要包括初高中毕业未继续升学青年、城镇失业青年、转岗青年职工等,下同 ) ,完善就业支持体系。在推动旅游康养、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中,为城镇青年创造多样化就业机会,带动更多城镇青年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就业创业。对接产业优化布局、区域协调发展和重点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完善人力资源需求发布、要素配置、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城镇青年到人才紧缺领域就业。增强城镇青年职业发展能力。发挥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产业园区、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平台作用,支持城镇青年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体验、创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增强就业能力。畅通信息服务渠道,提高择业精准度。强化城镇青年就业帮扶实施就业启航计划,对城镇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促进其进入市场就业,对城镇困难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援助。
(二)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 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拉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潜力,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会。扶持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建筑业、文化旅游业发展,支持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鼓励农村劳动力从事网约配送、直播销售等新就业形态。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建设区域劳务输出品牌,培育和发展乡镇、村两级劳务组织和经纪人,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同等享受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继续开展“春风行动”等各类专项服务活动,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2.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依托县域经济、乡村产业、返乡入乡创业,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重大投资项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在农田水利、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护运营。
3.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重点区域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推动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以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为重点,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面提高农村转移人口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共享质量。
(三)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1. 推动退役军人充分就业。改革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全面推行退役军人就业适应性培训。科学制定安置计划,改进岗位安置办法,推进落实安置政策,压实属地安置责任,规范接收安置程序,提高安置质量。优化安置方式,探索市场化安置改革,强化多渠道、多元化安置。推广“直通车”式安置,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推进军地职业资格互认。鼓励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城乡基层安置。加强各种安置方式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制度衔接。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将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现有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政策覆盖范围。探索推开“先入校回炉、再就业创业”的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高职学校,落实招收、培养、管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协调各方资源,加强行业企业合作,拓展就业供给领域,挖掘更多适合退役军人的就业岗位,促进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就业。实施“兵支书”培养计划和退役士兵“村官”培养工程,推动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设立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台账,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就业服务功能,及时提供针对性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 2 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和常态化招聘活动。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实施“互联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计划。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帮扶。
2. 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退役军人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以及重点扶持领域创新创业。
(四)统筹做好其他群体就业
1.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稳定脱贫人口就业。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稳定外出务工规模。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平台”作用,实现脱贫劳动力全覆盖,确保就业帮扶有保障。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继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持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优先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推荐就业岗位。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加强就业帮扶车间规范管理,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做好东西部劳务协作和沪滇劳务协作。
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支持脱贫地区大力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等就业载体作用,为脱贫人口创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项目),增加本地就业岗位,组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集中帮扶。实施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动,强化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持续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进一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服务体系、劳动权益保障制度、人才技能服务和用人单位激励机制。使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就业。
2. 促进其他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妇女平等就业,坚决纠正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的就业歧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的扶持帮扶力度。做好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大力开发老龄人力资源,鼓励适合老龄人口就业的服务行业开发老龄人口就业岗位,支持企业吸纳老龄人口就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四、健全市场体系,促进更加充分就业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推行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提高劳动者市场供需匹配效率。
(一)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1.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高效配置。规范企业招工用工、裁员解聘行为,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业介绍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及时发布职业供需状况及预测。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精准专业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
2. 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 2025 年,全州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大幅提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养一支行业高端人才队伍。鼓励发展专业化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等融合发展,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需求。支持行业组织建设,加强政府与行业组织合作,构建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成长、市场有序竞争的行业发展环境。
(二)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村、社区就业服务网格员队伍,组织动员各类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参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支持民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鼓励各类志愿组织提供灵活性就业服务。打通服务企业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区域协作,主动融入打造“一城两区”,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实现一体化。健全便捷高效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做到月月有专场、时时有服务。发挥退役军人、残联、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作用,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
2. 提高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均等化推进机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就业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就业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扩大优质公共资源辐射范围,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注册地、经营地、用工地免费享受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等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共享。持续改善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缩小区域间差距。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完善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置等指导性标准,统一公共就业服务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核心业务流程和规范。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
五、提升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改善劳动力要素质量,建设一支符合高质量发展需要、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具备较高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结构比较合理的劳动者队伍。
(一)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1. 强化人才培养就业导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高校建设,发展高水平学科和专业,加强应用研究,加快培养高精尖缺人才。鼓励因校制宜,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校企协同、教科协同育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 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稳步扩大培训规模,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人口、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位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制定数字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在5 万人次以上。实现培训供给多元化。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开放。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行动,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机制,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试点。
切实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增强职业培训的适用性,鼓励企业联合技工(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重点开展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动态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广泛开展订单式、套餐制培训。积极推广“互联网 + ”职业培训新模式,通过智慧课堂、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模式开展培训工作,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加强培训资金的统筹整合、集约化管理和使用。建立职业培训监督评价考核机制,强化培训计划的跟踪、反馈、资金使用和效果评估。
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推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产业工人综合素质。
3.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运用多种评价方式进行技能评价,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遴选具备良好评价资质条件、社会公信力高、注重公益效果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活动。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二)健全终身技能培训制度
1.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向有培训意愿的各类群体提供培训服务,每年培训各类劳动者 1 万人次。强化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培训,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转岗转业能力。有序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聚焦就业创业需要、特色产业、市场急需工种和潜力需求,开展养老护理、快递从业人员培训等特色培训。实施“一县一品牌”项目建设,结合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开展项目制培训。支持中小企业以工代训、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
2. 增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多元供给体系,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优化整合,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普惠同等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政府与职业院校、企业共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动培训设施共建共享、融合发展,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重点加强产业发展紧缺专业和技能型人才紧缺专业建设。强化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支持新业态平台企业开发相关职业标准和职业培训课程。
3. 强化劳动者职业素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开展劳模工匠遴选培育工作,大力培育和选拔更多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充分发挥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基地的作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加强职业素质培育,将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知识、维权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和健康卫生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年轻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
六、改进就业条件,提升劳动者就业质量
在促进更加充分就业、确保就业大局稳定的同时,不断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提高劳动者岗位待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一)增进劳动者就业获得感
1. 合理增加劳动报酬。健全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科学发布工资指导线,引导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提供薪酬分配指引,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群体收入。贯彻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企工资决定机制,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2. 改善劳动就业环境。推动简单重复的工作环节和“危繁脏重”的工作岗位尽快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替代。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新发职业病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保障劳动者人身生命安全。
3.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强社会保险制度的包容性和弹性,提高劳动者参保率。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促进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发展。按省统一部署安排,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统筹解决好各类就业群体的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卫生医疗、文化生活等问题,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安居乐业。
(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1. 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加大劳动合同法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服务,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加强劳务派遣监管,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有序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2.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引导中小企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开展集体协商集中邀约活动,深入推进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劳资协商委员会、劳资恳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新机制,提升劳资沟通协调的制度化程度。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贯彻执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政策,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健全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制度。
3. 加强合法权益保障。畅通维权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劳动保障维权“一网通办”、全省联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健全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持续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4. 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依托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建设,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创新办案机制 , 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深化仲裁要素式办案方式改革,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优化调解仲裁服务流程,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
七、应对形势变化,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加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应对机制建设,切实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一)加强就业监测预警
1. 健全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做好登记失业率发布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动态跟踪监测。创新失业风险监测方式,综合运用宏观经济数据、网络招聘数据、社保数据和移动通信大数据,监测劳动力市场变化,掌握劳动力流动趋势,提高形势感知、分析研判和科学研判的水平。
2. 完善失业预警防控机制。坚持州、县(市)二级联动,完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搭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合理确定监测预警指标,实时监测指标变化情况。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防控预案,完善应急方案和工作措施,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失业风险处置工作。建立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密切关注规模裁员、失业风险等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回应社会关切。
(二)全面强化失业风险管理
1. 健全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达到政策实施条件的情况下,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处置,用好就业风险储备金,一旦出现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大量劳动者离职离岗、规模性失业风险骤升等情况,直接用来援助企业、稳定岗位。允许困难企业在与职工协议一致的基础上采取协商薪酬、依法调整工时等办法共渡难关。
2. 完善广覆盖的失业保障制度。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参保扩面力度,提高政策受益率。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简化经办流程。完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
3. 应对外部因素对就业的冲击。重大政策、重点项目、专项治理实施过程中,涉及企业关停并转的,同步做好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和安置工作,防止出现规模性失业。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影响,推动建立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协同应对机制,避免人工智能就业替代效应短期内集中释放。坚持教育和培训相结合,培养更多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推动产业结构、就业岗位和劳动者技能协同升级。加快构建不同行业、不同业态间的转岗机制,大规模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适应性、储备性培训,提升人工智能通用技能。
第四章保障措施
坚持协调推动,凝聚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圆满完成。
一、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各县(市)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把就业工作摆上更加突出重要位置,纳入县(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县级以上政府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进一步细化目标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就业工作合力,确保规划各项任务顺利落实。发挥人民团体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积极性。
二、强化资金保障
对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各类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优化适用范围和支出结构。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突出结果导向。扩大就业领域社会资本进入,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在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提升政策效果
实施就业政策快办帮办行动,及时公布政策清单和网上申领渠道,依托大数据比对主动识别政策对象,精准推送信息,扩大政策知晓度。加强对就业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调查评估。完善政策宣传机制,开展政策推介解读,努力提高政策落实率。加强宣传引导,多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宣传、典型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四、精心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西双版纳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创新规划组织实施方式,针对重大任务,专题专项推进。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及效果的评估,推进以评估为依据的政策改进,及时总结推广政策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任务落实。

